二.消失的新娘
二零零零年一月一日,清晨,五点四十七分。
睡梦中的海面宁静美丽,新千年第一缕温暖的阳光化作一柄金色的利刃,刺破夜女神深黑的锦袍,在碧蓝的海面上洒下一把璀璨的碎钻,刹那间,水天相接的地方,升起七色的霞光。
漫天飞舞的霞光中,一个白衣的少年立在船头。海风很大,吹乱他漆黑的头发,扬起他一尘不染的衣裾。而他的背影却纹丝不动,那样沉静,那样倔强,宛若一尊绝美的雕塑,融化在这迷人的玫瑰色中。
这样的美好的日出,怎能辜负这
少年目不转睛地眺望着浩瀚的海面,手中捧着一台德国产的DV机,神情虔诚而专注。
忽然,一个黑影掠过镜头,像黑色的水鸟擦着海面轻盈地飞过。
镜头拉近,那是一个蒙面的黑衣女子,身段轻盈如飞雁,动作矫捷如驯鹿。清风吹过,撩起面纱的一角,露出半张小巧的脸,仅仅只是一个侧面,却已美得不像人!
就在他惊叹之际,女子闪电般登上了一艘白色的快艇。
少年修长的手指情不自禁地一颤,不动声色地从衣袋里掏出一个银色的小东西,向上一抛,不偏不倚地落在了快艇尾部的杂物中。
仿佛恶作剧得逞的孩子一般,少年侧过头离开,嘴角浮现出一抹浅浅的笑意,有如孩童般清澈透明,又带着几份桀骜不驯。
五米开外的查尔森候爵有幸目睹了这个足以俘获无数少女芳心的迷人微笑,不由停住了脚步,细细地打量着这个奇怪的少年。
十七八岁的美少年,身材修长挺拔,面容冷艳俊美,皮肤白净如陶瓷,头发泛着黑玉般淡淡的光泽,一双狭长深邃的眼睛透出丝丝妖娆的雾气,而那瞳人,漆黑如暗夜,清冽如寒星,就像一泓最毒的药,摄人心魂。
这就是自己要找的人?那个大名鼎鼎的侦探?
候爵深吸了一口气,眼里有掩饰不住的失望。侦探不都像大卫。柯南道尔笔下的神探福尔摩斯那样吗?深沉而不苟言笑的中年男人,极具穿透力的双眼下是一个极具特色的鹰钩鼻子,叼着烟斗。可眼前的人,分明是一个明艳照人的美少年!
“你是来找我的吗?”少年歪着头望着他,眼神纯净无邪,“公爵还好吧?”
“这个——”查尔森候爵一愣,急忙道,“你怎么知道——”
“嘘——”少年将手指竖在唇边,轻声道,“公爵遇袭,血琥珀失窃,这件事情越少人知道越好。公爵虽无大碍,但此事一经传出,势必会引起不必要的恐慌。”
“你——”侯爵像看妖怪一样看着眼前的少年。这件事只有公爵本人以及包括自己在内的六名亲随知情,这少年又是从何而知?
“你们来晚了一步,那个黑衣人已经乘快艇从那个方向逃走了。”少年指了指远方,海面上早已不见黑衣女子的踪影,水天相接处,一片风平浪静。
料事如神!侯爵不可置信地看着少年,眼里写满惊讶。
少年看出了他的疑惑,解释道:“第一,您的衣服扣子系错了,作为一个尊贵的皇族绅士,正常情况下绝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一定是有什么突发事件,让您心慌意乱,六神无主。第二,作为公爵的堂弟,您此行的任务是保护公爵夫妇的安全,对于您而言,最坏的事情,莫过于公爵遭遇袭击。第三,史密斯博士正在那边的甲板上打太极拳,你没有去请他为公爵医治,而是找到了我这个半桶水的业余侦探,可见公爵的伤势并无大碍。第四,凶手既然不是为人而来,那便是为财而来,而那价值连城的血琥珀,恰好放在公爵的新房之中。”
少年的一袭话,彻底地打消了候爵心头的疑虑,他虚心地请教道:“纪少爷,依你看,我们应该怎么做?”
“带我去见公爵。”少年停顿了几秒钟,补充道,“另外,派几个人去检查游轮上的直升飞机,一会也许用得着。”
“就这些?”侯爵不禁皱眉,“那艘快艇呢?”
“不必。我想,快艇的主人已弃它而去。”少年抬起手腕,看了看手表,道:“快艇现在停在东南方二十七海里外的地方。”
“你怎么知道?”侯爵的眼里闪过一丝惊异,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少年恶作剧般抛下的小玩意,竟是一个微型卫星追踪器!
“眼见未必为实。”少年面无表情地望着海面,忽而转过头来,露出一个明媚的笑容,“而以貌取人,更是愚蠢之至。”
游轮三楼,富丽堂皇的新房中,静得连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听得一清二楚。
身穿睡袍的亚历山大公爵,倚在镂金的床头,神色凝重。
此刻他的面色苍白,容颜憔悴,仿佛一夜之间苍老了十岁,连那炯炯有神的深蓝色眸子也失去了光彩,唯一不变的,是那眼神中的坚毅和果决。
他的目光落在手中的一张简历上,那是管家从游轮上上千名宾客的档案中挑选出来的。
纪风涯,亚洲“金融之父”纪长空之子,盛世财团继承人,擅长推理破案,心思缜密,机警敏锐,胆识过人,有勇有谋。
1982年冬出生于中国上海,1991年移居香港,1997年考入香港皇家警察学院,1998年夏获得学院“福尔摩斯奖”金质奖章,1999年10月受邀加入“世界古老灵异现象及未解之谜研究委员会”,成为灵学会最年轻的成员。
迄今为止,他已成功破获数十多起奇案悬案,其中包括著名的“波西米亚黑珍珠案”、“香水街失踪事件”、“三叶草连环杀人案”,是当今世界首屈一指的少年侦探,受到联合国维和部队总指挥威廉姆斯上将的赏识。
“禀报公爵,纪先生到了。”一个白衣的侍者走进帐内。
哈哈,想不到我堂堂“白金公爵”,竟要寄希望于一个比自己小两轮的毛孩子。他苦笑着叹了一口气,道:“请纪先生进来。”
白色的纱幔向两边缓缓分开,一个白衣的英俊少年从容地走进来。
皮肤白净如瓷,如墨的头发泛着黑玉般温润的光泽,容颜冷艳俊美,浓密的眉毛下,是一双狭长深邃的眼睛,黑色的瞳人亮若寒星,却又依稀笼着一层妖娆的雾气,亦正亦邪,令人捉摸不透,鼻梁像欧洲人一般英挺高耸,嘴唇柔软红润却又棱角分明。
刹那间,公爵眼前一亮,他仿佛看到了年轻时的自己,外表冷漠,内心柔软,敏感锐气,桀骜不驯。果然是自古英雄出少年。他心下欢喜,微微起身,示意少年坐在床沿上,道:“你就是盛世财团的公子?”
“我有自己的名字。”少年安静地注视着他,“我的名字叫纪风涯。”
“纪风涯!好!我记住你了!”公爵大笑,不知为何,心间的阴影似乎也淡了不少,开门见山地道,“你是我所知道的最出色的少年侦探,希望你不要让我失望。”
“我相信您的眼光,更相信我自己。”少年的嘴角微微上扬,露出一抹自信的笑容。
环顾四周后,他微微皱了皱眉,在这间金碧辉煌的新房中,除了自己,只有公爵和四名随从。新娘呢?这个时候,她应该寸步不离地守侯在丈夫身旁。
“夫人呢?她不在房中?”
“这正是我找你来的原因。”公爵稍稍明亮的眼神顷刻暗淡下来,缓缓道,“阿黛丝不见了。”
“不见了?”少年心中一惊,眼里浮现出黑衣女子美丽的侧脸,莫非刚才乘快艇出海的黑衣女子便是乔装后的新娘?
他很快镇定下来:“我想知道当时的情况,越详细越好。”
“当时,天还只是蒙蒙亮,阿黛丝醒了,她轻手轻脚地下床,捧着枕头下的琥珀项链走到墙角的梳妆台前。我躺在床上,半眯着眼睛,透过镜子安静地看着她。她细细地端详着项链,看得出来,她很喜欢它。她甜蜜地笑笑,将项链放在梳妆台上,俯身从抽屉里拿出装项链的匣子,打算将它收好。就在这时,梳妆台后忽然蹿出一个黑影,一把抓起梳妆台上的项链,向外跑去。我这才看清,那是一个身材瘦小的黑衣人。阿黛丝很快反应过来,急忙追上去,一把拽住项链下的琥珀坠子,二人谁也不肯松手,就这样僵持起来。我立即下床,正要跑过去,却见眼前忽然出现一片瑰丽的红光,待我回过神来,阿黛丝竟然不见了!那个黑衣人已跑到了门边,我追过去,不料却被他一拳打晕过去,醒来之后便躺在了这儿。”
“这么说来,那片红光出现后,新娘便消失了?”纪风涯心中似乎明白了**分,“那红光是什么样的呢?”
“那红光很明亮,但却异常柔和,一点儿也不觉着刺眼,就像是天地间最好的宝石发出的光芒……”忽然,他的声音凝固了,片刻才从喉咙里发出几个古怪的音节,“我——知道——了!是它——血琥珀!”
“不错,正是血琥珀。”纪风涯幽幽道,“关于血琥珀是邪灵化身的传言,相信您一定有所耳闻。”
“邪灵化身?简直是一派胡言!”公爵打断他的话。
“对未知的事物武断地否定,是一种极其不负责任的做法。”纪风涯话锋一转,“我想知道,你是怎样得到血琥珀的。”
他深吸了一口气,身子重重地靠在床头,眉头紧锁,似乎在回忆什么,一言不发。忽然,他像触电一般浑身一颤,深蓝的眼睛里流露出深深的恐惧,自言自语道,“难道,他说的居然是真的?不,不可能!”
“他?”纪风涯心头一紧,“他是谁?”
“他是血琥珀原来的主人,威尔逊亲王。”
威尔逊亲王出身于欧洲最富有的王室荷兰王室,是荷兰女王贝亚特丽克丝的长子。他是珠宝古玩界的传奇人物,当今世界最伟大的收藏家,他名下的奇珍异宝,足以和大布列颠博物馆和卢浮宫媲美。
“我和威尔逊亲王私交甚好。两年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在他的书房内见到了那枚血琥珀,当即被它的美丽所折服。于是,我提意用世界上最大的蓝宝石”克什米尔之星“和他交换。威尔逊犹豫片刻后告诉我,那是一颗不祥的琥珀,相传在那琥珀里寄居着一个嗜血的邪灵,它是血魔的化身,蕴藏着某种神秘而邪恶的力量。十一年前,他的女儿伊莎贝拉公主便是在玩血琥珀时失踪的。然而当时我鬼迷心窍,一心想得到那颗琥珀,竟丝毫没有理会他的劝告。最后,在我的一再坚持下,我如愿以偿地得到了它。”
莫非小公主是被这寄居在血琥珀中的邪灵所吞噬?纪风涯的眼里闪过一丝忧色:“你认为威尔逊亲王的话可信吗?小公主的失踪与这血琥珀有关?”
“当时我以为那不过是耸人听闻,但现在看来,威尔逊所说的一切,并非空穴来风。记得当时,他还对我说,老朋友,我可不希望有朝一日在早报的头版头条看见你失踪的消息!没想到还真被他一语言中,现在真的有人因血琥珀而失踪,只可惜,失踪的人不是我,而是我心爱的妻子……”他说着,眼睛里依稀有泪光在闪烁,“为什么?为什么我们好不容易才走到一起,却是这样的结局!”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是未到伤心处。纪风涯心中叹息,没想到一向以“强势”、“冷血”著称的“白金公爵”,竟也有柔软脆弱的一面。
这时,两个白衣的男子走进帐内,恭敬地道:“报告公爵,我们已经仔细检查了游轮的每个角落,并未发现夫人的踪影。另外,经证实,东南方向三十四海里处有一艘银白色的快艇,艇上空无一人。”
“是啊!是血琥珀带走了阿黛丝,又怎么可能在游轮上找到她呢?”公爵望着身前的少年,眼神迷茫,“我该怎么做?阿黛丝是我的妻子!我绝不能失去她!”
“游轮的安全措施极其周密,若有人想浑水摸鱼登上游轮只怕是痴心妄想。我听说,游轮上的一千名贵宾都持有公爵亲笔签名的带有高科技防伪系统的金箔请柬,为了防止请柬失窃而出现冒名顶替的现象,应邀宾客须于婚礼前一周发出书面回执,明确表示是否接受邀请。此外,此行配备的三百名工作人员都是公爵的亲随,配有最先进的指纹工作牌,前天早上经过严格的身份检测后统一登上游轮。那么,要想知道那个盗走血琥珀的黑衣人的身份……”
不等纪风涯说完,公爵已心领神会,立即吩咐手下:“马上通知游艇上所有乘客和工作人员到三楼的宴会厅集合,务必携带各自的贵宾请柬或工作牌。”
一刻钟后,众人在宴会厅内集合。公爵的手下对照宾客和工作人员名单,仔细核实了所有人的身份。
果然不出纪风涯所料,此刻游艇上少了一个人,此人是阿拉伯联合酋长国的阿辽莎公主。
阿联酋公主?听到这个结果,亚历山大公爵不禁皱了皱眉,莫非阿联酋国王的掌上明珠竟是身手一流的绝色神偷?
公爵素来顾全大局,不禁自责道:“一定是我们弄错了!尊贵的阿连酋公主怎么可能干出这种鸡鸣狗盗的事情?”
“不错!”一旁沉默不语的纪风涯忽然扬起头来,“但如果这个人根本就不是阿辽莎公主呢?”
“这——”公爵迟疑了片刻,摇头道,“不可能!那请柬假不了,而我也收到了阿辽莎公主亲手写的回执,称她将很荣幸地参加婚礼以及此后的环球旅行。”
纪风涯幽幽道:“要想知道真相,最好的方法就是找阿辽莎公主当面对质。”
迟疑片刻,公爵点头道:“或许这不是最好的方法,但却是最简便的方法。”
刻不容缓,二人向游轮尾舱奔去,乘坐“阿帕奇”直升机,向阿联酋首府阿布扎比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