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虽然鬼魂没有躯体,但『灵体』却依然会受伤;倘若灵气全部散去,灵体也就不复存在。」转生使滔滔不绝地解说着,大红色袍子在她面前晃过来晃过去。「这次真是好险啊!若不是红鬼及时回头,不管她是入了魔界还是被打得魂飞魄散都满惨的。」
钟重封住了她受伤之处,那种不断流泄的感觉总算止住了。
「这决算妳命大,红鬼在最后关头放了妳。灵气一旦散尽,要重新吸收天地日月精华,多少年才能再回复是谁也不知道的。」
珍珠似懂非懂地听着,望着转生使那松了一口气的慎重表情。「有那么严重?」
「妳没听过吗?打散了三魂七魄就永不得超生了,这也是本官极力反对妳去无识界的原因啊。有些魂魄睡得太久,睡到原灵散尽也不自知。」
珍珠望着钟重,他就在她眼前,他的手停在她的颈项之处;刚刚他没打算抓红鬼,他打算让她一头撞上缚魂网,死活不论,所以他并不出手抓她,只是不断的驱赶着她往陷阱前去。
这种念头让她深深地厌恶起来,于是她推开钟重的手。
这虫子……真的毫无感情。
「红鬼虽然犯了错,但你不觉得她跟苍木之间的感情很感人吗?你怎么舍得就这么打散她,让他们永远分离?」
「……」
「就算鬼也有感情!」
「感情,是活人才有的,死人没有感情,也不需要感情。」
「谁说的?我不就有感情?跟活着的时候一样,我惦记着、思念着,丝毫没有减少。」
「妳连当鬼都这么不自由。」
「不自由?」珍珠不可置信地望着他,「惦记着感情就是不自由么?」
「几百年把一个人背在心上,不嫌重吗?」
「才不会!」
「妳俗念太深,自讨苦吃。」
「你才是连半点人性都没有的可怜虫!」
转生使叹口气,「这种事有什么好吵的啊?你们还得相处几百年呢。」
「我不想与他相处几百年!」珍珠咬牙别开脸,「这虫子太可怕!」
「妳不想也不成,这是菩萨的意思。」
「我宁愿去无识界!」珍珠下定了决心,「转生使,你带我去找菩萨吧。」
转生使连忙摇摇头。「妳说去就去啊?菩萨界哪是那么容易去的,没有菩萨召唤,我们这种芝麻绿豆大的小官不可能去。」
「你帮我禀告菩萨——喂!你做什么……唉啊!」
趁着他们说话之时,钟重不知说了什么咒语,他的手往珍珠的额上轻轻一点,珍珠吓了一跳,想跳开,却已经来不及了,她只觉得额间一阵刺痛。
一种奇异的感觉升起,某种灵犀穿过了她的灵魂。
「你——」
「护灵印!」转生使错愕地轻嚷:「他给了妳护灵印!」
「那是什么东西?」珍珠捣住额间,那感觉好怪异!为何她可以感受到某种奇异的情绪?那并非来自她本身,而像是……像是来自旁人?
「护灵印不是什么『东西』,钟重把他的能力给了妳。」转生使轻轻地说着,同时摇了摇头,很是不可思议的模样。「妳等于拥有了他的能力。」
「我不要他的能力!」珍珠大叫。
钟重起身,斗蓬静静矗立半晌才缓缓消失。
「我不要你的能力!你收回去!收回去!」
「这哪能说收就收?」转生使耙耙头皮,「本官就算想给也给不了,那不是普通鬼差能做到的,要修到像金虫虫这样,得听菩萨讲多少年的经啊。」
「你到底有什么用?!」珍珠气得跳脚,「让你转世你转不好、让你带我去见菩萨你又做不到!我不要这能力,你又不能帮我!你……」
「真是废物?」
珍珠一楞,自己几时变得这么刻薄?
转生使笑了笑,笑得有些无奈。「本官是有点无能。」
「我不是这意思……」珍珠叹口气,满脸的歉意,「我只是……」
「现在是『我』了。」他突然笑道。
「什么?」
「妳啊,会用『我』,不是妾身、本妃,而是『我』。」
珍珠愣住。
转生使微笑地望着她,「也许菩萨的道理终究是对的,跟金虫虫在一起对妳有好处。」
好处?她实在瞧不出来到底有什么好处,她只觉得无法忍受。
「可是我讨厌他……」珍珠喃喃自语地说着。
她跟钟重好像从来就没有「对盘」过,打从他们第一次相遇就注定了之后一连串不愉快的历程。
当钟重带她去无识界的时候,她心里是有点感激他的;钟重的用意她虽然不是很清楚,但总觉得钟重对她并无恶意,甚至是用另一种方式表达他的关心,但刚刚他却又令她将那一丝仁慈的想法赶走了。
钟重终究只是一只虫,冷血无情的一只虫。
「你也用不着喜欢他,只不过你们要一起相处几百年,一直讨厌着也不是办法吧?」
珍珠不说话了,她不住地抚着自己额上的「标记」,心底的厌恶感更重了。
转生使望着她,什么话也没说。
珍珠到底是讨厌钟重?还是讨厌冥界?说不定她两种都讨厌。如果换了自己是她的处境,大概也会跟她一样想法吧?但这就叫做「命运」,那是一种连神仙、鬼魂都无法逃避的东西。
这是一个特别糟糕的年头。据说人间兵荒马乱,连年天灾人祸,几年大旱、几年洪水、几年饥荒,然后又是几年瘟疫;人间哀鸿遍野,活似地狱。
狩魂使者们特别的忙碌,死者愈来愈多,鬼差们忙得不可开交,忙乱中连连的疏失使他们失去了好几个游灵。据说连魔界也暗地里出动到人间吸收无主孤魂,这使得冥王大怒,阎罗下令再不许发生此种情事,于是他们也来到了人间。
睽违已久的人间,跟她离去之时大相径庭。失去了鸟语花香,再没有春暖花开和乐融融的景象,取而代之的是遍地荒芜。
他们眼前的小镇刮着干燥的风,满地尘埃滚滚而起,放眼望去尽是一片死寂。
人界、冥界、魔界、天界,她只看过人界与冥界,有时候她会认为两者几乎没有分别。眼前的小镇就是一个好例子,它是如此的死寂,跟枉死城又有什么两样?
「站住!别跑!」
小镇街道上传来女子的厉声斥喝,不过听到「别跑」的向来都跑得特别快,从来没人因为听到「别跑」而停下来。
一团黑色物体在街道中奔窜着,他的速度极快,周身散发着奇异的黑光,隐约带着一股刺鼻恶臭,他所过之处每个地方都留下那令人掩鼻的气息。
钟重斗蓬一扬,身影刷地挡住了黑影去向,那影子发出一声尖叫,利爪猛地伸出,钟重侧身闪过,只一瞬间,那黑影又窜得老远。
另一抹斗蓬暗灰影出现在远处,他逼退了黑影,那影子刷地往后回头直扑而来。等着他的是钟重的身影,黑影刷地消逝在他们的视线中,很快地又刷地出现在小镇的另一边,他就这么让他们不断地围堵着,圈子眼看着愈来愈小。
珍珠远远望着,并不打算跟上去。这些年来跟着钟重四处缉捕游灵,她总是冷眼旁观,虽然偶尔忍不住替游灵求情,钟重总是依她,但她仍然讨厌跟钟重在一起,讨厌去捉拿那些因着种种感情、怨恨而不肯前往冥界的游灵。
「小心!那是魔怪!」女子清脆的呼唤声又响起了,珍珠蹙着眉想弄清楚声音来处,正四下搜寻着,却发线黑影正朝她飞扑而来。
利爪冷影在月光下一闪,珍珠大惊失色,连连后退,却无法退出利爪的范围。
「不好!」女子惊叫。
黑影刷地扑身欺上来,珍珠惊恐得忘了伸手抵挡——就算她记得又如何?她活着的时候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死后也没变得高明多少。
蓦然,一股强光自她额间激射而出,黑影躲避不及,竟让那强光照个正着,黑影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凄厉尖叫声。
「雷破!」一声低喝。
那声音她再熟悉不过了。斗蓬出现在她眼前,瞬间天空卷起了诡异的乌云,一道剧烈冷光刷地自天际击下。
轰!
黑影发出剧烈的惨叫声,在雷电中化为灰烬;而灰烬处几个微弱光点冉冉升起——
她死了吗?又被雷劈一次?钟重到底有多讨厌她?总时不时召雷打她——
「收!」
女子终于赶到了,她身旁也跟着一个斗蓬人;斗蓬人伸手一扬,将那些微弱光点尽收入袖。
「呼!好险!」
女子瞪大了眼睛,她的模样极为可爱,一双大大的眼睛,一脸古灵精怪的表情。「幸好你们来了,幸好妳没给那夜叉伤着,幸好这些游灵全收回来了!」
珍珠惊魂未甫地望着她,怔怔地说不出话来。原来她竟然没死——是因为鬼魂本来就不会再死吗?
「我是绿袖。」女子笑吟吟地朝她伸出手。「我旁边这家伙是金无极。」
斗蓬男人竟然翻下了斗蓬,露出一张俊脸,微笑地望着她。
珍珠更说不出话来了。他也是狩魂使之一,看装扮就知道了,但是他却翻开了斗蓬……
她抬头看着自己身前的钟重,钟重可从来都没有翻开过斗蓬,她还以为斗蓬下面一无所有,翻开之后就只是一片空荡呢。
「原来是护灵印啊,」绿袖艳羡地伸手轻轻碰碰她的额头。「真好……」
「好?我巴不得不要!」珍珠厌恶地甩头。
「妳不要?这可不容易修行啊!」绿袖大惊小怪地轻嚷,「这要听菩萨说多少年的经才能有这种道行?金无极啊,只要一听菩萨讲经便昏昏欲睡了,莫说修不成,就算真给他修成了,恐怕他也舍不得给我呢,哼!」
「为什么?」
绿袖狐疑地望着她。「妳真的在冥界几百年了啊?怎么什么都不知道?」
珍珠尴尬地笑了笑。「没人跟我说,我也没想过要问。」
「护灵印呢,是他将自己的修行化成印记转送给妳,那不但可以保护妳的原灵,万一妳出了什么事,他也会第一时间知道,因为那就好像是他也出了同样的事一样。如果有一天妳的原灵消失了,他的原灵恐怕也难以保住;而如果妳转世投胎了,护灵印会变成妳的守护灵,总之是不会再回到他身边的,他几千年的修行就这么平白的送给了妳勒。」
珍珠错愕!她没想过这「护灵印」竟是如此珍贵!转生使当时虽然也说过类似的话,但绿袖所说的话却显然更有可信度,护灵印的重要性立刻大大提升。
「刚刚那夜叉也算小有修行了,他偷了不少游灵,想来在修罗界也不是没没无名的角色。我跟金无极整整追了他几天几夜都追不着,有时追着了却又抓不住他。妳瞧妳一有危险,这护灵印不就大大发挥功效了吗?要是换了我让那爪子一抓,恐怕原灵就要被打成重伤了。」
绿袖摇摇头,横了一眼不远处两名斗蓬人叹道:「妳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金无极啊就没待我这样好。」
那两条斗蓬影像一左一右静静站立着。他们在干什么呢?交谈吗?
真难想象钟重会与人说话,这么多年来她跟钟重说过的话屈指可数,有时候她根本忘了钟重会说话。
「你们……也是菩萨命你们在一起的吗?」
「菩萨怎会管这种事情?当然不是啦!」绿袖笑道:「我也想当狩魂使,上面将我配给他,跟着他学着做,我道行还浅得很呢。」
「妳自己想当狩魂使?」珍珠意外,「妳不再去转世投胎了吗?」
「为何要转世投胎?」
绿袖从山坡上望着下面一片死寂的小镇。「像这样的地方有什么好?生老病死由不得自己主张,命运好坏也由不得自己作主,人在轮回中万般皆是命……」她摇头苦笑,「奴家生前家贫,卖给了大户做奴婢,后来又被大户老爷强娶为妾,那种一辈子抬不了头的日子我苦怕了。」
不是每个人都是王妃……下面死寂的小镇里活着的都是苦命人,而皇城里的王公贵族们又怎会知道世间的苦?
她突然深深觉得自己愚蠢,她从来都没想过自己转世之后会是什么模样,她只一直觉得自己还能与王爷一起,苦也好,福也好,完全一派天真;这些年来钟重对她这种无聊的幻想从来都没有加以评论。她如此对待钟重,他却什么埋怨也没有,就这么默默地忍受着她的幼稚——
「以前我也想过再转世投胎为人,我上辈子过得那么苦,如果重新转世投胎的话应该可以当个好命人。」绿袖笑着说道。
「那为什么又不了?」
「因为他啊!」绿袖横眼望着金无极,「那家伙笨得很!当了多少年的狩魂使了,还是这么不中用。要是我不跟着他,他迟早要闹出事来。」绿袖说着,没好气地翻翻白眼,「一个大男人却比个姑娘家还爱哭,动不动就哭哭啼啼的,人家鬼哭他也跟着哭,要不是我阻着拦着,不知道他要私纵多少冤魂。」
她又说不出话来了,她跟绿袖的情况刚好相反哩。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光看着人家这辈子可怜,却不想想也许他过去是个杀人不眨眼的江洋大盗,也许他是打家劫舍、强抢民女的龌龊事干得太多呢。」
「我……我没想过这一点……」珍珠瞪大了眼睛嗫嚅。
绿袖笑着拍拍她的肩。「幸好妳不当狩魂使者,也幸好钟重不是那种会哭哭啼啼、犹豫不决的家伙,否则啊,你们可有得苦头吃。」
不远处两名斗蓬人站在一起,他们完全静止的样子像是两条树底下的阴影——真奇怪,既然是两条一模一样的阴影,她又为什么能清楚的认出哪一个是钟重?
钟重的想法也跟绿袖一样吗?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
「天快亮了。」绿袖举头望天。
「嗯……」她很久没看过人间的拂晓时刻;他们终究是鬼,见不得日头阳气。
「也该走啦!」绿袖拍拍衣袖,仿佛那上面真能沾染上人间尘土似地。
「你们要去哪?」
好久好久没跟人说说话了,珍珠寂寞得想哭。与活泼健谈的绿袖相处一夜,她竟已将她视为知己至交。
「唉唉唉,百鬼夜行啊,夜里要做的事情可多着哪!」绿袖笑着说道。
「妳不觉得……不觉得无聊?几百年几百年做着同样的事情。」
「无聊?」绿袖侧着头想了想,好似觉得这想法很新奇。「没这么想过,跟金无极在一起总有做不完的事情,并不觉得无聊。」
「可是……几百年呀。」珍珠摇头,她说不出自己的寂寞、说不出那百无聊赖、说不出心底深藏的相思折磨,于是只能沮丧垂眼。
「珍珠……妳叫珍珠对吧?」
「嗯。」
绿袖微笑地望着她开口:「人界有人界的好处,冥界也有冥界的好处,我不想生老病死、不想再受感情纠缠,冥界于我是最好的归宿,所以我不觉得无聊呀。」她回头望着两名斗蓬人,脸上透着温柔笑意,「不过冥界跟人界一样,许多事情由不得我们决定,在那一天到来之前,就不用想得太多了。」
原来连作鬼都有快乐。看着绿袖,珍珠只能默然。老实说她不懂这种快乐,虽然她已经渐渐习惯跟钟重在一起的日子,习惯他的沉默、习惯他总是站在自己身后默默守护——
绿袖他们消失之后,山坡上就只剩下她与钟重,远方天际已露出鱼肚白,鸡啼的声音远远传来。
这是几百年来她第一次见到破晓,天际隐约透着暗金色光芒,再过不久,太阳就要出来了。
她坐在树荫底下默默地望着天空,而钟重就站在她身后,一如往常静静等待着。
他怎么会如此有耐心?是因为他们反正已经没有了生命、反正已经没有了时间吗?
「为何给我护灵印?」
钟重不答。
珍珠回头望着那袭暗灰色斗蓬,很努力很努力地想了解钟重的想法,却一无所获。
「你真是莫测高深……」说不得,只得叹息一声。
她的叹息令钟重犹豫了几秒,他开口想说什么,却又说不出口。这一张一合之间的犹豫,只有他自己知道。
其实不是莫测高深,是因为他自己也没想过为什么,当时她太脆弱,于是便给了她护灵印,他没想过需要什么理由。
刚刚金无极笑着问:待她那么好所为何来?
他同样答不出。狩魂使们全都知道钟重带着个骄傲的珍珠游灵,钟重耗尽修行给了珍珠一个护灵印——这些传言他都知道,也都听过,不少狩魂使问过他类似的问题,只是他从来都没有答案。
起初的不以为意到现在连他自己都要问:为何待珍珠特别好?
是因为珍珠是他千百年来唯一的伙伴吗?
他很想这么回答,但总觉得这其实并不是真正的答案,真正的答案是连他自己也不知道的,于是他也就只好不断的沉默,幸好所有人都习惯了他的沉默——除了他自己之外。他很想为自己找一个答案,而当他这么想的时候,他知道,自己已经不是跟珍珠相遇之前的那个自己了。
虫子,从来不需要答案,只有「人」才需要。
「我还是认为你们想的不对。」珍珠突然这么说道。
你们?谁是你们?你们的想法又是什么?
「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但反过来想,再怎么可恶的人必然也有可怜的地方吧?不是吗?」
他说过这句话吗?钟重也在努力回想,却想不起来自己几时说过这句话。他说的话够少了,而记录中可没出现过这句话。
此时晨曦透过薄薄的云照耀着小镇,天终于亮了。
珍珠回头给了他一抹微笑。「咱们回去吧。」
咱们。
钟重望着珍珠,怀疑自己是否听错了?
几百年来,她第一次这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