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地球自顾自的转着,世界还是那样忙碌。

从金乌破晓到日出云岫,街道从冷清到喧哗,在这个繁华的城市,每天早上最不缺的就是上班族,从高空上看下去,熙熙攘攘的人群就像一只只黑色的蚂蚁在来来回回的爬行走动。

而在这时,能站在人群之上向下俯视的,都是处于社会顶端的成功者。

如同二十几年来所期望的那样,罗书嘉站在了这个位置,俯视众生。

客厅的挂钟敲响了九声,罗书嘉依然站在窗前瞭望,丝毫没有想要上班的举动。

一身睡衣的陈逸打着哈欠从后面环抱而上,将下巴枕在罗书嘉的肩膀上,嗅着熟息的发香,再次闭上眼睛假寐。

今天是星期六,罗书嘉和陈逸都没有去上班。不是因为放假,而是两个都不约而同的不想去。陈逸是犯懒,他作为集团少东,大股东之一自己给自己放了假;而罗书嘉作为法律顾问本身就具有弹性极大的时间安排权力,就算他十天半个月不露面也没人会说他什么的,或者该说,没人能有权指责他什么。

陈逸像一只赖皮虫一样趴在罗书嘉背上懒洋洋的晒着太阳,此时已是入秋,早晨的太阳拥有恰到好处的温暖,晒得人慵懒的不想睁开眼睛。

陈逸差点就要这样站着睡着了,不过他在睡意朦胧之间发现了罗书嘉的异常。

今天的罗书嘉太沉默了,况且平日里他可不会这样无所事事的站在窗前向下望,以往只要有时间,他都会捧着书猛K。

「书嘉……」陈逸亲亲罗书嘉的耳朵,柔声道:「在想什么?」

罗书嘉轻轻握住陈逸的手,无声的享受着陈逸的亲昵举动,却没有回答。

陈逸想了想,问道:「是不是在意公司里那些传言?」

「不是。」罗书嘉很干脆的否定了。

因为罗书嘉很年轻、因为他是空降部队、因为他一进来就身居要职、因为他每天和陈逸同进同出还同居,所以一些眼红的人便说他是靠着陈逸的裙带爬上来的,虽然没说什么更加令人气愤的话,但是这种轻视人的猜测已经是一种严重的污蔑。

不过罗书嘉不在意,他只做他自己认为该做的事,旁人怎么看他,他不管。

「我也觉得不是,我的罗书嘉怎么会去在意那些无聊的事情呢,我的罗书嘉心里装的可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陈逸嘟嘟嚷嚷的说,以此为傲的自得语调让罗书嘉不由得微笑。

不过罗书嘉还是没有回答陈逸的问题。

「那是为了什么?」陈逸像是发问又像是自言自语的说,他那快要生锈的脑子嘎吱嘎吱的转起来,过了一会儿,陈逸开口了:「是不是在为了浩子那个案子?」罗书嘉暗叹一声,陈逸果然是了解他的!

陈逸已经猜到了,罗书嘉也不再隐瞒:「是。」

「很复杂吗?」陈逸对此事只是略有所闻,但并不很清楚。

「很复杂吗?不……并不复杂……」罗书嘉说,轻轻叹了一声。

陈父有一个很好的兄弟姓沈,陈逸叫他沈叔,沈叔这人用两个词概括就是义气、爱子,这次沈叔的问题就是出在「爱子」上。沈叔老来得子,非常宠溺他儿子沈浩,结果这个儿子被宠坏了,不学无术还喜欢调戏女孩子,之前就犯错的记录,但被沈叔给压了下来,但这次竟然强暴了一名女高中生,这个女孩子十分倔强,坚持要告沈浩,再加上警方早想将沈浩连带着沈叔一起拉下水,所以特别将女孩保护起来,不给沈叔庭外和解的机会。

无奈之下,沈叔只能透过法律来挽救儿子,于是这件事就落在了陈氏集团的法律顾问身上。

以往这种事情都是那个老顾问出面解决,但是现在罗书嘉加入了,陈父的意思是让罗书嘉拿这件「小事」试试身手,磨练一下。

罗书嘉其实不太想接这个案子,按他自己的本意,沈浩这种人早该死上千万回了,救他?真是脏了自己律师的名号;但是罗书嘉不能不接,而且不但要接,还要尽心尽力,完美的解决才行,因为这就是陈父给罗书嘉的第一个考验。

罗书嘉想起那天晚上陈父支开陈逸之后单独对自己说的话:「小逸的性格不够狠辣,想法也太单纯,加上之前的一些事情……小逸做不了龙头,所以,书嘉,我希望你帮他。」

「好。」罗书嘉没有多少犹豫,从五年前陈父为自己描绘未来,从拿到第一份陈氏集团的资料开始,罗书嘉就有了这份觉悟,罗书嘉用五年时间考虑了足够多的东西,站在陈逸身边,帮助他,这是陈父的希望,也是罗书嘉自己的选择。

「你能保证你做得到吗?」陈父反问,他的眼睛黑沉沉的,带着凌厉的气势看着罗书嘉,「哪怕双手沾满鲜血,都愿意?」

「……我会尝试。」罗书嘉记得自己是这么回答的,虽然并不是非常肯定的口吻,但心境一如既往的淡然。

罗书嘉一直认为自己很冷血,他唯一的热血就是面对陈逸的时候,他已经将所有的热情都给了陈逸,对于旁人,他没有更多的可以去施舍了。罗书嘉当时认为所谓「双手沾满鲜血」不是什么值得考虑的事情,但是真正事到临头了,他才发现自己并没有想象的那么果决冷酷。

还是会同情、还是会犹豫、还是会在正义和感情之间徘徊,罗书嘉想起出国留学前那个一直很照顾他的李教授对他说:「书嘉,你很聪明也很勤奋,你会是个很好的律师,不过我希望你能记住两个字,良心。」罗书嘉沉默,李教授很了解他,一眼就看穿了他的未来。

李教授叹了一口气,什么也不说,只是拍了拍罗书嘉的肩膀,虽然力道并不大,但却让罗书嘉觉得万分沉重。

良心……,真是让人无措的字眼,罗书嘉想起了他在美国跟随的那名律师,那名大律师也是一个十分具有正义感的律师,曾有一位大人物来找他为他所犯的罪辩护,却被这位大律师严词拒绝了。大律师说:「我是律师,我要辩护的是正义!」

这位大律师并非嘴上说说,直到最后他都没有松动,后来大人物找了其他律师,却因为对方掌握了重要证据而在辩护期间陷入困境,而这时,罗书嘉背着大律师给对方寄了一些重要的资料,这重要的资料最终帮助大人物胜诉。

资料自然不是凭空变出来的,从大人物找上门开始,罗书嘉就将这件事放在了心上,在大律师拒绝对方之后,罗书嘉就开始搜集资料,并以不相关人的身份接近受害者得到了大人物作为加害方所不能得到的情报。罗书嘉没有在邮件地址上特别隐藏自己的住址,他知道大人物很容易就能找到自己,而他需要的,也正是这个人欠自己的一个人情。

当时罗书嘉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他尽心的营造属于自己的关系网,丝毫没有罪恶感,这个大人物就是安迪。

可是现在不同了,虽然罗书嘉也说不出到底是哪里不同,因为是自己身处其中?还是因为事情发生在身边的人身上?又或者是陈父的谋算为这件事赋予了额外的意义?

罗书嘉不清楚,他只知道自己很矛盾,Tobeornottobe,这个问题不单在于此刻是否要做,更在于做与不做之间所代表的未来。

「我很矛盾,陈逸。」良久,罗书嘉终于再次开口,「我不想为沈浩辩护,但是我不得不做。」

陈逸像是在思考什么,沉默了片刻,道:「不论你怎么选,我都能理解。」

「……谢谢。」话音落地,罗书嘉的心里的一股信念也随之坚定。

沈浩性侵害案的过程并不复杂,那天晚上李蓉和几个朋友去KTV唱歌,结束后几人一起离开了KTV,但出门之后李蓉发现自己的手机遗落在包厢内,便单独折回去拿,这时落单的李蓉碰到了沈浩,被沈浩强行掳进包厢强暴。

虽然事发时在场的只有沈浩和李蓉,并没有第三者目击,但事后李蓉在第一时间到医院做了精液采集也向警察局报案了,所以证据确凿,沈浩很难脱身。

不过这件事并非完全无懈可击,一般谙熟此道的律师都能找到办法解决,只看对方有没有能力防范而已。不过对方没有能力请私人律师,而是由法院指派公诉的检察官进行辩护,不知道是觉得案件十分简单还是因为女孩的家境一般或者是其他什么原因,法院指派的检察官是个资历很浅的年轻检察官,能力只有一般。

罗书嘉虽然是第一次真正独立处理此类案件,但他将事情经过了解一遍之后他就想到了解决办法,只是两天来一直在犹豫,迟迟没有行动。

如今决心已下,无需再拖延。

下午罗书嘉出门,他按照资料上的地址找到了一个略显破旧的老旧楼房。

敲了门,过了一会儿,一个睡眼惺松的男人开门了。

「你是谁?」男人疑惑的看着来人。

罗书嘉伸出手,微笑的道「你好,我叫罗书嘉,是沈浩的辩护律师,请问你是何连先生吗?」

被叫做何连的男人将罗书嘉上下打量了一下,戒备的问:「找我有什么事?」

罗书嘉温和的说:「我想来和你聊聊,关于这次强奸案的受害人李蓉小姐的事情,她是你的前女友,我想你一定很了解她。」

三天后,沈浩案开庭审理。

因为涉及未成年人,这场庭是不公开的,旁观的也只有几个相关人员,包括沈叔在内,大家都认为沈浩无法脱罪,然而庭审结束时,判决结果却出人意料。

沈浩无罪释放,之后李蓉反而被沈浩以诬告罪反诉,在沈叔的背后运作下,竟被判刑有期徒刑一年。

原因很简单,李蓉的前男友则站出来作证,那日并不是沈浩强奸,而是李蓉勾引对方,因为事后沈浩给的价钱不满意而反咬一口,自然只有证人是不够的,罗书嘉同样准备了其他证物。

短短几个小时里,李蓉就从一个被害少女变成堕落为放荡贪婪的女人。

审判结束,沈浩这边勾着罗书嘉的脖子大声欢呼,而另一边的李蓉却失了魂一般跌坐在椅子上,泪水潸然而下,清丽的脸上写满了凄楚。

晚上沈叔一家请罗书嘉吃饭谢恩,沈叔说:「书嘉,这次多亏你了,沈叔嘴拙,说不出什么动听的话,一句话,以后你有什么事情尽管吩咐,沈叔拼了这条老命也在所不惜!」

那边沈浩也说了:「嘉哥,浩子我这条烂命也是你的,你可千万不要嫌弃。」

罗书嘉笑笑,道:「沈叔太客气了,我不过是做了我该做的事。」

几个人又客套了两句,中途沈叔的手机响了,沈叔接了听了两句,应了几声便挂断了。没过多久,罗书嘉的手机也响了,来的是一封简讯:李蓉自杀了。

罗书嘉垂了眼帘,他突然觉得手中的手机格外沉重。

那边沈叔看过来,在对方别有意味的目光中,罗书嘉不做声的收起了手机,淡淡一笑,道:「还要麻烦沈叔做一些善后工作了。」话中的意味大家心知肚明,沈叔呵呵一笑,说没问题。

李蓉自杀的事情并没有传开,沈叔已经都打点过了,媒体不敢报导。过了两天,李蓉的前男友何连到南部去,在前往的途中遭歹徒抢劫,身中数刀,被人送往医院时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事情至此落幕。

罗书嘉坐在客厅低矮宽敞的窗台上,靠着玻璃,远眺整个城市,暖洋洋的阳光晒热了他的身体,却难以温暖他的心。

制造伪证、杀人灭口,一切都很完美,但是罗书嘉却无法为此感到高兴,手指是冰冷的,触碰在玻璃上,连玻璃都比他的肌肤温暖。

罗书嘉将额头抵在玻璃上,缓缓闭了眼,他知道,经过这件事,他真正走上了陈父为他安排的道路,一将功成万骨枯,沿着这条路往下走,罗书嘉的脚下将堆满了他人的骸骨。

说不上是后悔,只是有些无奈,这次的事情罗书嘉没有对陈逸详说,也吩咐知情人不要将真相说出去。陈逸并不知道罗书嘉一手主导的制造伪证和杀人灭口,陈逸只知道罗书嘉漂亮的赢了一场仗,虽然带着些许侥幸和钻了法律的漏洞。不过这并不算什么,一般律师常做的不就是这些吗?

不过不知道当有一天陈逸知道这一切的时候会作何感想?

罗书嘉无法思考如此遥远的未来,他希望陈逸永远不要知道这样阴暗的自己,虽然从没有问过陈逸对于此类事情的看法,但是不需要问,罗书嘉就能猜测到陈逸的态度,只有厌恶。

或许是因为站在由陈父创造出的一片美丽的天空中,陈逸看过了黑道的阴暗龌龊却没有体会过其中的无奈,陈逸对黑道毫无好感;而罗书嘉,从懂事起他就像一只困在蛊里的虫,必须杀死吃掉对手才能生存,他太过深沉黑暗,但习惯了,也就无所谓喜恶。

罗书嘉疲倦的闭目假寐,直到一个温暖的怀抱将他包裹住。

「书嘉。」陈逸温柔低沉的嗓音在耳边响起,罗书嘉却不敢张眼,生怕会被熟悉自己的陈逸看穿。

温暖的脸颊贴上来,罗书嘉感觉自己被陈逸抱着轻轻摇摆,就像是随着音乐慢慢摇摆一般,在这种温柔而带有规律的摇摆中,罗书嘉感觉到了陈逸带给他的安慰。

热气喷在唇边,罗书嘉听到陈逸低声说:「书嘉,别难过了。」难过?

罗书嘉缓缓睁眼看了一眼陈逸,后者脸上写着疼惜和担忧。

「陈逸……」罗书嘉动动嘴唇,他也不知道自己这声低喃有没有说出口,或许声音只是在喉咙打了个转就消失了,也或许这个声音只是罗书嘉自己的幻觉。

陈逸在罗书嘉唇上轻轻一啄,像似安慰的说:「那个女孩子……不是你的错。你只是尽了你的职责。」罗书嘉明白了,陈逸以为他是在为受害人的自杀而忧郁,不过……

「嗯,我知道。」罗书嘉低声应了,随即将脸埋在陈逸的颈窝里,闭上眼睛,怕目光会泄露心中的秘密。

李蓉的死虽然在当时确实给罗书嘉带了一点小小的震动和迷茫,不过也只是一点「小小的」的震动和迷茫罢了,相比之下,反而是何连的结局让罗书嘉更加骨寒。

如果说李蓉是被罗书嘉的伪证辩护给间接害死的,那么何连就是被罗书嘉直接下令杀死的。

那天散席之后,沈叔状似不经意的问:「那个何连怎么办?」

「沈叔看着办就好了。」罗书嘉将皮球踢了回去。

沈叔笑着说:「他知道了太多了呀。」罗书嘉看了一眼沈叔,笑笑。

要怎么做沈叔这混了一辈子黑道的人会不明白吗?他要问,无非是要让罗书嘉亲口表态罢了。或许是沈叔习惯了这样拉人下水的做法,也或许是得了陈父的授意。

但不论怎么样,罗书嘉不能不回答这个问题,而且不能回答错,错了,之前做的那些也都白费了。

罗书嘉推了一下眼镜,淡然道:「让他不会开口就好了。」

沈叔哈哈大笑,拍着罗书嘉的肩膀夸赞:「后生可畏。」

两天后,何连死了。

陈逸的怀抱很温暖,罗书嘉想,他希望能永远这样依偎着。

罗书嘉埋在陈逸怀里,呢喃低语:「陈逸,我爱你……」

陈逸呵呵一笑,低头吻住罗书嘉的唇,品尝着爱人甜美的滋味,满足的回应:「我也爱你。」

罗书嘉在沈浩案子上的作为让陈父很满意,心狠手辣、心思缜密,更重要是绝对不会背叛陈逸,这样的罗书嘉完全满足了陈父的需求,一个完美的左右手,恰到好处的弥补陈逸所缺漏的那块。

因为陈父很满意,所以罗书嘉要做的事情更多也更深入了。

黑社会这种东西,越是深入越是明白它的隐晦不堪,罗书嘉知道陈逸不喜欢这些东西,根本不敢把这些东西表露在陈逸面前;罗书嘉是个很谨慎的人,特别是知道了陈逸的心思有多细腻,他更是小心万分。

如此久了,不免觉得十分疲惫,有一天罗书嘉委婉的向陈父表示「希望留在公司做事」,其实也就是不想再涉足黑社会。陈父倒是笑得很仁慈,只可惜说的话却十分残酷:「书嘉,你不想留在小逸身边吗?」

陈父透露讯息有两层,他知道罗书嘉和陈逸的关系了,他在以两人的关系威胁罗书嘉。

虽然不是不能和陈父翻脸,但风险太大,一来罗书嘉并不能肯定陈逸一定会在亲情和爱情之中坚定的选择自己,因为陈逸对他的爱的不够,罗书嘉很清楚,如果陈逸选择了亲情,那知道太多的罗书嘉必死无疑;二来罗书嘉不想挑拨陈逸和陈父的关系,就算最后陈逸选择了自己又如何?和家里闹翻不会是一件让陈逸高兴的事情,罗书嘉不想看陈逸为难。

罗书嘉有时也会疑惑,他不明白陈父为何如此笃定自己不会翻脸?难道真不怕自己背叛陈逸吗?罗书嘉觉得也许陈父是吃定自己深爱着陈逸,不可能背叛吧,事实上也确实如此,罗书嘉是执着的人,认定了就难以改变。

罗书嘉死心了,索性踏踏实实的扛起了这只不能插在光明下的黑道大旗,无可奈何的安慰自己不被发现就好了。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十指交扣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台言古言 十指交扣
上一章下一章

第四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