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从翻过两个山谷后,李天风就嘴巴一直合不拢,因为实在有太多的惊奇了。
这是个庞大部落,从山谷上便可看到数十个白色帐篷及满谷的绵羊、马匹。妇女们有的在河边洗衣服,有的在火炉上煮东西;小孩子的欢笑声在原野上喧哗、聒扰;男子则骑马赶着羊群,与狗吠声相呼应。
直到现在为止,李天风的双眼还是骨碌碌地转,她试图从这里找到一丝文明的迹象,例如电视、收音机、时钟、任何塑料制品……
从外面的羊群看来,这是个富裕的部族,理该负担得起这些奢侈品。她曾逛过蒙古包,有些帐篷是有这些东西的。但,她失望了。这里即便是连茶壶上面的把手都是用木头制的,而不是塑料品。
这里好闷、好热,她解开长袍上的扣子,一件及膝长袍穿在她身上像是件长大衣,用袖子擦拭掉额头的汗,还是闷热异常。她干脆将长袍脱下,递到达伦手上,这样才凉快多了。
山猫对达伦身旁的那名女子一直很好奇,从她有荣幸穿着达伦王精致的长袍,到现在她无礼的动作……不知达伦王从哪里寻到如此的宝贝。她有着他所没看过的细腻肌肤及美艳面貌,比婴儿还纯真的灵活大眼及精灵天真的气质。
虽然言语不通,但经由观察,她还是大致可以了解周遭发生的事。
她看着长桌旁的山猫,这人怎以态度转变如此快?前五分钟还杀气腾腾想致人于死地,现在却转换成一个狗腿王。看他不断巴结讨好达伦,真恶,但,仍看得山他眼中闪着打量、狡诈的目光。
喔,对了。她听山猫叫他“达伦王”,终于知道他的名字了,不知这名字有何特殊意义?不知他们在交谈什么?如果她听得懂就好了,这样也才能清楚了解自己的立场与处境,好避开哪些是地雷危险地带。
看得出来达伦王很喜欢她,把她视为他的女人。而他是那群黑武士的首领,现在则是山猫一族的客人。表面上大家热情洋溢,但总觉得暗涛汹涌,双方处于警戒状态中,所以,聪明如她,也可从这诡异气氛里知道她最安全的作法是乖乖坐在他身旁,“假装”是他的女人。
山猫举起酒杯说:“我敬达伦王,你真好运捉到如此绝色美女,她拥有整个大草原上的女人所未曾有的美貌。”
达伦亦不客气地一杯饮尽。“我代她向你道谢。”
山猫垂涎地望着李天风。“何必你达伦王代她喝酒,不知我是否有这荣幸向你身旁这女子敬酒?”
达伦皱眉地说:“她听不懂我们的话。”
山猫不死心。“试试何妨。”
达伦对她比了比桌上酒杯,示意她高举酒杯与山猫敬酒。
李天风原本欣赏着那透着光的酒杯,被他打断后,顿时明白他的意思。可是当她拿起杯子闻了闻,发现是葡萄酒,又将杯中的酒倒到他的杯子里。
“我不能喝酒、我对酒过敏,会起酒疹。”她知道他们不了解她的话,遂加了动作和歉意的微笑,她想手语总该是世界通用语言吧。
这对把酒当水喝的他们是很难理解的。怎么会有人对酒过敏?没有酒如何度过严寒隆冬天呢?
最后则是阿克先搞懂她的意思。“王、山猫,我想她的意思是她的身体不能喝酒。我有个远亲妹妹也是这种体质,一喝酒全身就会通红,皮肤长满斑点,要七、八天才能消。我看过她长斑点的样子,真可怕。”阿克没说那妹妹其实是他父母指定给他的未婚妻。当初他就是看了她那模样,才离乡背景逃离婚事。虽然最后误会冰释,但他这匹脱缰野马怎么也拴不住了。
达伦马上举起酒杯,回敬山猫。“这杯我代她干了。”
李天风也自知做了件不得体的事,可是怎以办?她的体质确实是不能喝酒。对了,不是有句话说“以茶代酒”吗?她搜寻桌上,羊肉串、肉汤……
她记起达伦腰间有个皮囊,偶尔会看到他拿起来喝。想开口跟他拿,算了,讲了他也不懂。她迳自掰开他的长袍,往他腰间摸索。
达伦既惊又喜,她难得主动亲近他,只是……这场合有点不太适宜。
找到了。李天风解开系在腰间的绳结,拿起皮囊对他嫣然一笑,算是知会通知了。她打开盖子,闻了闻,是清澈无味的水没错。先倒了点水,把杯中余留的酒冲掉,再倒人水,举杯向山猫致敬。
山猫愣了一下,但很快把自己酒杯的酒饮尽,开怀大笑。“达伦王,你替自己找了个好女人。”
其它座上的人,也附和地豪迈大笑。
此时,撒克族妇女陆续上主菜,一整只香味四溢的烤全羊、一整盘刚烤好的饼,以及用手拌着碎肉、蔬菜的凉面。
山猫用力一扯,将羊腿扯下,大口往嘴里送,其它人亦如此用手撕开自己想吃的部分,吃得满嘴油腻、满手羊肉……
只有她看得一愣一愣:天啊,这……这是什么可怕的吃相啊?难道他们的母亲没教他们餐桌礼仪吗?
达伦瞧她惊异的神情,以为她不好意思拿食物,便替她撕了块羊肉,递到她面前。
谁知她拼命摇头,而他又指了指凉面,她依然摇头。
达伦索性替她拿了三块饼放到她的盘子里,那一块饼就有她手掌张开那么大,三公分那么厚。她瞪着它们,怎么吃得完?再看向怒视她的达伦,她只好乖乖地拿起一块饼。看到自己肮脏的手,她不好意思地指了指自己的手,再比向前方的小河,做了要洗手的动作。
山猫注意到他们无言的交流。“达伦王,是女人们准备的食物不合你胃口吗?怎么两位都还没进食?”
达伦严峻地回答:“她想洗手。”
真是个奇怪的女人。但是山猫还是唤了一个女人,要她提一桶水过来。
李天风在大伙的注视之下洗了手,才拿起饼一口一口撕着吃。他们干嘛不吃他们自己的东西,一直死盯着我,好像我做错事了?他们要吃得像野蛮人,并不代表她也必须降格以求啊。
她看达伦伸手要拿盘中的饼时,马上直觉拍他手阻止他——不可以,你的手还没洗。
达伦震惊。这女人好大的胆子,她是不是不要命了?难道她不知道他是人见人怕的神之子吗?
李天风看他青筋浮现,忍着怒气将爆发的模样,心想这时该怎么办才好?看着他粗壮臂膀、坚硬肌肉,她纤细的脖子只消他轻轻一捏,便如同捏死地上蚂蚁般的简单啊。
她只不过反射性地将小时候偷拿餐桌的菜,被奶奶逮到时,奶奶对她做的也同样地对他做了。她想,她大概冒犯了他男人、首领的尊严吧。
她拿起地上水桶,递到他身旁,看他不为所动,她索性轻拉他的双手帮他洗挣。
偷瞄他的怒容,惨了,看来还没消气。她又想起一句话——好人做到底,送佛送到西。她拿起桌上刚刚端热汤时所垫的布,帮他把手擦干后,拿起饼撕了一块,讨好地笑着将那小块饼递到他嘴巴。
达伦则毫不领情地抢了她另一手的饼。大口地咬着那块饼,故意囫囵吞枣地吃下,一脸挑衅地看她。
李天风如做错事般垂着脸,欲将手上那小块饼塞人自己口中。达伦迅雷般拉回她的手腕,以嘴巴咬住她的手指和那小块饼。
李天风惊得手上的饼都掉了。
达伦觉得对她的惩罚够了,而他的男性尊严也得到补偿,于是再拿了一块饼给她。
李天风温驯地接受,低头一块、一块撕着吃。她悲哀地想,从来没有这以窝囊过,丢脸死了。要是让她姐姐李天雪看到这一幕,一定会笑死她的。那个将男人当点心、将恋爱当调剂身心的她,也会有这么一天,真是报应啊。
众人在看了这出男人与女人的戏之后,则是既羡慕又佩服达伦。而山猫却讪笑着达伦不知是驯服野猫的高手,还是艳福不浅地得到一只稀有高贵的猫啊。
一谈起女人,男人就有扯不完的话题。每人吹嘘着自己的本事,以及征服女人的事迹。达伦不爱谈这些,只是据傲地听他们瞎扯。
撒克女人这时端来一盘盘切好的哈密瓜、西瓜。李天风看着终于有自己喜爱的食物上桌了,一副如狼看到肉般饥渴地盯着它们。
达伦拿了一大片哈蜜瓜放到她的盘子里。她对他嫣然一笑,感谢他的体贴。趁着他心情不错样子,她又往他腰间搜寻——她记得他好像把它放在右后方,她倾身往后找,看到了一支用黄金、宝石雕着龙形的小刀。她拔出精雕细琢的刀鞘,发现刀柄上面用黄金雕饰成一只龙,眼睛则用红宝石装饰,是很精致的刻工。刀是还挺锋利、干净的,但她还是小心地拿去洗了一下,然后才用那把小刀将哈蜜瓜切成小一块、一小块。
她手拿着果皮,享受着瓜肉的甘甜。她浑然不知当她拿起刀时,大伙就密切地注意她的一举一动,直到看她用那把刀切瓜肉,大家才松了口气。
李天风看达伦紧盯着她盘中的哈蜜瓜。真是的,想吃自己拿不就行了,她自然地拿起一小块往他嘴巴送,而他也毫不客气地将它一口吃掉。
他为何还紧盯着她?该不会真要她喂到底吧?这……这太旖旎了。他真当自己是帝王,正在享受后宫佳丽的服侍吗?好吧,俗话说“无三不成礼”,那么最多喂你三块,让你招摇过后,我就不理你了。
喂完第三块,她就真的不理睬他。好了,就这样了,我要享受我的最爱了。
达伦木然地将盘中水果一块一口地吃下。那些正用血盆大口、龇牙咧嘴扫荡桌上食物的人,目睹前座优雅吃法,自惭形秽地稍收敛粗野的吃相。一顿饭下来,大伙儿真的开了眼界,原来吃东西还有另一种吃法。
山猫突然想起什么,说道:“达伦王,你该不会俘虏到东方公主吧?听说东方有一个强盛富裕的部族,那里天气宜人、士地肥沃、那个龟兹王羡慕那个国家强盛,而向他们称臣,并要求娶他们的公主。听说那个公主陪嫁东西可多了,工匠、谷物种子、丝绢布匹、金银珠宝等等,他们正朝往龟兹国而去。你该不会好运地俘虏到他未来的新娘,这可值上一大笔赎金喔。”
达伦以崭新的眼光审视示李天风。她有一种浑然天成的自信与贵气,好似习惯过着要什么有什么、不曾动手做事的生活。她那一副无畏精神,原先以为是初生之犊不畏虎的蠢勇;但现在看起来,这女子甚至有着男子所没有的勇敢。没有人不怕他的,初见面的人会被他王者的霸气所慑服,而一旦知道他的来历后,也必定对他又敬又畏。但,她似乎从未曾被他的气势压倒过。
这个体认不知怎么地,如股暖流流过他冰冻已久的心田。也许这世人真有人不怕跟他在一起……但,他不喜欢她可能是别人新娘的这个想法。
他冷冷地说:“她不是那个东方公主。我发现她时,她只是一个人,公主身边不可能没有其它人的。”
山猫好奇地推测:“那她到底是什么人?看她那件衣服就知不菲,那种丝质布料至少得花我五十匹马才能换得一匹。看她的举止,就知是在娇贵人家长大的,才能养出这种外貌、气质不凡的女儿。”
达伦不悦地打断山猫的推测:“不管她是何人,依照大草原律法,我俘虏她,她现在即是我奴隶,就这么简单。”
“喔,是、是。”山猫可不想惹怒他。
一阵酒足饭饱、退去长桌后,他们闲适地坐在树下乘凉,让徐徐微风伴着草香、花香吹过身旁。
山猫双手交叉表示服从,但语带挑衅:“达伦王,我听说龙堡的武士个个武艺精湛、英勇剽悍,我想派族中几位孩子跟他们较量一下,切磋学习。”
除非证明龙堡的实力,否则要山猫轻易放弃取而代之的希望实在渺茫。达伦也深知此点,草原上不知有多少部族想夺取龙堡,而他也只不过是其中之一。
达伦威严地问:“你想怎么较量?”
“搏击如何?”
“就这么吧。”
山谷里,此时声势沸腾,撒克族人男女老少全围了过来、兴致勃勃地观看这场战斗。
双方赤裸上身,仅穿一件短裤,站在一个圆形垫子两旁。从外观上,撒克人比较魁梧壮硕、高大,黑武士则比代表较瘦削、结实。
圆垫上的两人严阵以待,一面红旗划下,两人冲向前,欲用自身力量推倒对方。
哈、原来是摔角。李天风从不爱看那些暴力运动的,她不明白为何有人喜欢看残酷的打斗。看着一个大胖子惨无人道地压对手的头、拧手臂,听他们哀号、看他们痛苦的表情,她就觉得不忍。
李于风转移视线,思索用什么借口离开这暴戾之地。有了!效法古人的——尿遁。
她做出困窘的表情,指指自己肚子,再比向远方树林。
达伦颔首,表示了解。并指示阿克跟随保护。
李天风松了口气,轻快地离开嘈杂的人群。
阿克很想留下来观察战况,但王命难违,只得迈开沉重脚步跟着这如精灵般的女子。
李天风看身后这金发碧眼的大个儿一脸无奈,也觉得抱歉,不知他叫什么名字?
她施展在镜子前练习过的微笑对他说:“天风。”再比比他。“你叫什么名字?”
阿克被她突然展现的巧笑情兮迷住了,顿时觉得荣幸万分。这位天仙美女正试着认识他,跟他沟通讲话。
他吞了吞口水,严肃地比着自己这:“我叫阿克。”
“阿克。”她觉得这名字很好记。突然,她又比了远方的羊群问:“那叫什么?”
阿克猜她大概想学他们的语言,也就顺着她所比。所看到的任何事物教她说,羊群、马、帐篷、天空、大阳……她也会用她自己的语言讲一次。
走过高谷地,她惊讶发现树林前一片花海——红花、黄花,衬着绿草为底,随风摇曳。她忍不住尖叫地冲下那片花海。看这绵延至天边的谷地都是鲜丽的花朵,这美景真的令人心旷神怡,感动于大自然造就的奇迹。
她要阿克在花海里等着,她到树林里找了一些藤,缠绕成圈圈,再点缀着鲜花、碧草。做了三个花圈,她还不满足,看着这片如海浪般翻腾的绿茵花丛,她想来一场“花雨”。
她边摘花朵,边撕开花瓣放到阿克长袍里的口袋,每摘一朵心里就盘算又赚了七块钱。台湾可以买到的玫瑰或菊花,最便宜都要十块钱,美国、欧洲就更贵了。
她很喜欢新人在教堂证完婚后,众人对他们撒的纸片,她觉得那幕好浪漫,但为什么是纸片,而不是花瓣呢?像樱花飘落时随风起舞,人置于其中,就好像在一幅画中。
阿克两只口袋很快就装满了,她将花圈挂在他手臂上,要他用双手拉住他的长袍下端,她又快乐地将花瓣堆放在上面。
达伦不安地望向山坡。太久了吧,他们也该回来了。难道有什么事耽搁了吗?可是他身为一个王,此时此刻又走不开。他不想让别人察觉他的关心,这样会让大家误会他堂堂一个王竟对一个女子着迷。
只好用那招了。达伦闭目,精神渐渐脱离躯壳,身似浮云朝树林那方向飘去,从上往下鸟瞰,哈,找到了。看到原本英姿焕发的战士,可怜兮兮地站在那里,提供自己的衣服当容器,而那始作俑者还怡然自得地摘着她的花呢。
人找到了,一瞬间,他又回到自己的躯壳,听到周围加油、打气的声音。
他要花豹去带他们回来,顺便带个桶子过去,并下一道别人听起来很奇怪的命令——最迟桶子装满就要回来,必要时他和阿克一起帮忙。
这疑问,终于在他们带着一整桶花瓣和花圈回来时而获得揭晓。
山猫一族不得不佩服神之子的神机妙算,再加上战绩一胜三负,更只有五体投地、甘拜下风的分。
他们族里力量最大的武士,个个体积都比他们大,但均败下阵来,只侥幸赢了一场,这还是对方分心跌倒才赢的。
达伦宣布赢的武士站到他面前,他要给赏。包含撒克族人四位优胜者,骄傲地站在他面前等着领赏。他拿出一个小皮袋,给每人一颗宝石。
李天风仔细看那些宝石,颗颗至少她拇指大,有红色、蓝色、绿色与白色。
轮到山猫给赏时,他发给每人五条羊毛皮,每人上前道贺并拍手。
李天风就趁这时,让花瓣趁风扬起时洒了出来,风儿转了个旋,花瓣也跟着转了圈,然后跟下雨似的花瓣纷纷落在每人身上,实现了她长久以来的梦想。
她清脆地笑出声,每个人也被这梦幻似的花雨给迷住,满心欢喜,一场充满暴力的比武结束在和谐、愉悦的气氛下。
*
“啊!不……”突然一声声女人的嘶喊、尖叫划破了天空。声音从河的那头传来,那痛彻心扉的痛苦吸引在场所有人的注意。
大家连奔带跑往河边去探个究竟——
李天风看着一个妇女趴倒在一个三、四岁孩童身上,那男孩全身湿透、脸色发青,水痕沿着河边到孩子躺卧之处。而那妇女除了头部外,也全身湿透。
原来那孩子溺水了,但在场没人帮他急救。
李天风连忙跑上前去,跪在男孩面前。她察看呼吸——没有了?!将耳朵贴到心脏,还有些微弱的跳动。
她将他抱到大腿上,让孩子躺卧,确保呼吸道畅通。她即深呼一口气,捏住他的鼻子,将气送人他口中,而另一只手则按摩他的心脏。她着急地重复这动作,希望没有做错。
求求你,活过来、活过来,她在心中祈祷着。
所有人只是不知所以地慌在一旁,看着她将自己的气送人男孩口中。
仿佛一世纪之久,却只是短暂时间。在她做了三十几次后,男孩终于咳了咳、挣扎着。她赶忙扶他坐起,拍拍他的背,让他把水吐出来。
孩子一恢复呼吸,马上用他高分贝的尖叫声又哭又叫地躲到母亲怀抱;而那妇人则盈泪满眶地紧紧抱住自己失而复得的孩子。
李天风紧绷的身心一解除,就虚脱地往后倒,坐在自己大腿。还好,她没做错,男孩终于活过来了。
山猫虽身为一族之长,但此时却碰的一声跪在她眼前,万分感激她救了他孩子一命。原来这是他的儿子。
她无法承受如此大礼,换上任何人遇上了也会如此做的。她拼命想把他身体拉起,但他不为所动。她只好望向达伦求救。
达伦使了眼色,命令阿克扶他起来,自己则去扶她。
他既困惑、又骄傲。她究竟使了什么魔法,将一个被死神引领的灵魂给抢了回来?
李天风拍拍紧抱孩子的妇女,指指孩子,提醒他仍一身湿,最好把湿衣服换下来;而那妇女才如大梦初醒般抱着啼哭不已的孩子回帐篷。
看着那对母子离去的背影,李天风终于发觉自己也有那么一点用处,她不觉得笑了笑。
山猫此时领着其它族人,双手交叉于胸前,低头说:“达伦王,你救了我唯一的儿子,免去我绝后的厄灾。此后我撒克族愿跟随你,随时听候你的命令,你已向我们证明你是天神所选的人。”
达伦用威严低沈的声音说:“嗯,我接受。从此撒克族将纳为我翼下,你们可自由出入我龙堡,交换你们所需。”
一场契约从此确定。
在这片大草原上,信用与承诺是最重要的德行,他们从不做违心之论,也从不欺骗;而这些都自然而然地存在他们的血液、天性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