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心内~~思慕ㄟ人,你怎样离开阮ㄟ身边……让我为着你,每日心稀微……深深思慕你……
低沉有磁性的嗓音,虽不难察觉出有点老态,但仍不减年轻时的实力。这样的歌声加上稳健雄伟的风采,年近七十的简孚有此职业水准的演出,理所当然赢得满堂彩。
「沧海桑田」卡拉OK餐厅,形式虽然老古,设备却是一流。舞台豪华,舞池宽敞,灯光美、气氛佳。立体环绕音响效果更不在话下,加上雅座舒适,各色料理也堪称一流,「历久弥坚」便是它给人的一贯感觉。
卡拉OK,历经兴衰荣辱,似乎已变成中老年人专属的舞台,因为现场轮番演唱的方式极需耐心等待,往往两小时还唱不到三首歌。
在这讲求效率的快餐年代,密闭式包厢开怀高唱的KTV到处都是,年轻人关起门来一路嘶吼,畅快淋漓,谁还时兴现场等唱的玩意儿?
而简以嫣之所以会突兀地出现在老人的天堂——「沧海桑田」卡拉OK餐厅,全是她一片孝心所致——陪心情不好的老爸来的。
「简董,宝刀未老,永远的偶像喔。」老板娘锦姐礼貌周到的扶着简孚步下舞台,然后应邀一同入座。
锦姐年逾五十,体形丰腴,脸部虽留有岁月痕迹,却仍风韵犹存。她的亲切和善体人意正是「沧海桑田」的最大招牌,也是它历久不衰的主要关键。
「老啰!只差没五音不全,不然上气都不接下气了。」简孚频频摆手自谦,脸上挂着老年人独特的腼腆。
「简董,您太客气了!」锦姐笑着说,接着往简以嫣的脸蛋瞧。「对不对?以嫣?」
「嗯,爸爸唱歌的确很好听。」简以嫣轻柔的声音,不仅温暖了父亲的心,简直连冰淇淋都瞬间溶化了!
「不过,简董,您今天好似不太开心?」锦姐看得出他愁容满面。
「看得出来啊?」简孚已是个皱纹纵横交错的老人,再那么苦笑一下,看起来更觉得悲情。「我是为了悬月玦的事烦恼。」
「难道都还没消息吗?」锦姐关心的问道。她与简孚、任敏芬夫妇俩算是年轻时的旧识,悬月玦的事对她而言不是秘密。
玦是环形而有缺口的玉,形状像视力检查表上的英文字母C,缺口很小。
简家有三对分别为蓝色、橙色、紫色约十圆硬币大的玉玦,是简家的传家宝,祖先取名为「悬月玦」。
简孚年轻时曾因事业失败、经济陷入困境,忍痛出售三对玉玦中各一只,然后凭着卖出所得东山再起,成就了一番大事业,从此奠定了简氏企业在商场中重要的地位。
任敏芬在三胞胎八岁时过世,由于她一向笃信命理之说,过世前唯一留下的遗言只有——为了三胞胎女儿一生的幸福,她们一定要在三十岁前出嫁。
但转眼,三胞胎已经二十七岁了,却迟迟找不到好对象,姻缘不近,简孚因此非常忧心,觉得愧对夫人。
之后,又有祖先频频托梦,要简孚必须将卖掉的三只玉玦找回来。因为唯有让玉玦成双成对,三胞胎姊妹的姻缘才会成功,而且会意外找到内心所欠缺的东西。
不过,由简孚焦虑的表情来看,事情似乎进行得不太顺利。
「以嫥的蓝月玦是有消息了,不过,目前还没什么结果。」简孚说。
「以嫣的橙月玦也没有眉目吗?」锦姐又问。
简以嫣羞涩的轻摇一下头,始终保持着淡淡的笑容,不发一语。她的娇小和娴静常常让人几乎忘了她的存在。
「没关系,慢慢来,三胞胎才二十七岁,还年轻,距离三十岁还久呢!」锦姐拍拍简孚搁在桌上的手背,然后又关爱的看着简以嫣。
这女孩……也只有她这么逆来顺受,凡事没意见、什么都好的人,才肯陪父亲混在这间老人卡拉OK当中。否则现在哪个年轻女孩不是自有天地?她的小妹简以娉就怎么也不曾来过一次。
不同于老大以嫥的娇纵泼辣,老三以娉的潇洒慧黠,夹在中间的简以嫣实在是太没个性、太没脾气……
或者,不该说她没个性、没脾气,而应该说,她的个性太软弱、脾气太温驯,常常稍有风吹草动,她就吓得想要找洞躲藏起来。
她毕生最大的愿望就是当隐形人,可以冷眼看世界,却不必担心被人窥见,也不用在意别人的眼光。
寻找失落的传家宝橙月玦,是不可违抗的父命,不然她对寻找哈利波特的隐形斗蓬反而更有兴趣。
「接下来是第六桌,『风采集团』封少爷特地为在坐的长辈们所演唱的怀旧歌曲——爱情恰恰!请来宾掌声鼓励、鼓励。」主持人的播报声传来,语气中明显有着对所谓封少爷的奉承。
「封宝书这家伙几时来的?竟没先来跟我这姑姑打声招呼就开唱了……」
锦姐正嘀咕着,就看见封宝书一副吊儿郎当的晃过来。
「姑姑!我没有舞伴,你来陪我……咦?不用了……这个好了!」封宝书原本要邀请他的姑姑同乐,眼光一时飘向简以嫣,二话不说便将他口中的「这个」拉了走。
简以嫣在混沌的意识下,只瞧见一位高大英挺的男子,带着诡异轻率的笑朝她而来,她还来不及看清他的面目,也来不及出声拒绝,便不明所以地被拉着走。
「喂!宝书,不可以无礼……」锦姐喊着要阻止,封宝书却已将简以嫣拉得老远……上舞台了。
「锦姐,没关系。」简孚拉住从座位上站起来的锦姐。
「简董,真不好意思,我这侄子就是这样人来疯,不懂得礼貌,请见谅。」锦姐急忙道歉。
「不介意、不介意,别道歉了。」简孚笑着。「让以嫣练练胆子也好。」
尽管他这个做父亲的这么乐观,可是简以嫣并不想练胆子,她现在最想做的事是钻地洞。
当封宝书和简以嫣在舞台上站定,所谓怀旧歌曲——「爱情恰恰」强烈的前奏已经热闹响起。
同时,舞技发痒的欧吉桑跟欧巴桑们纷纷进入舞池飙起舞来,勇气和体力完全不输给年轻人。
简以嫣站在舞台中央,硬被封宝书塞了支麦克风在手里。
唱歌?别开玩笑了!
她关在包厢里唱都唱得零零落落、快要命了,更何况在大庭广众之下?而且还要唱什么「怀旧歌曲」?
不,她做不到的。
简以嫣脑中闪过高中时,导师为了训练她的胆量,硬要她去参加演讲比赛的画面。当时她是一上台,连「校长、各位老师、各位同学」都来不及说就昏倒,然后被直直抬下台,往医院送的。
现在,那种即将昏倒的感觉又来了……不知道救护车从医院来到这里需要几分钟?会不会来不及救她……
她的两个大眼睛逐渐朦胧,手里的无线麦克风就像是会漏电一样,害她全身颤抖不已,手更是明显的晃个不停。而她的灵魂……正在出窍中。
封宝书看着眼前这个活像癫痫症发作的女人,不禁呵笑出声。
这女的是怎么一回事?见鬼也不需要抖成这样好不好?
她一头棕色长发,飘飘逸逸的,没有浏海,发际露出小小的美人尖。
她的眉毛细细,睫毛浓而卷,眼睛却朦胧有雾。一张脸小小的,鼻尖微翘,嘴唇薄而小。
这样的五官,要说她是大美女,实在有点牵强。说她不美,她却又有番独特韵味……姑且将她归类于眉清目秀的中等美女吧!
她粉嫩的脸挂着羞怯的表情,身上穿著中规中矩的素色洋装,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呆板。
可以肯定的是,简以嫣不至于让封宝书惊艳,但她的呆样却十足引起封宝书的玩性,他当下决定要好好吓吓她、玩玩她!
他更加靠近她,近到可以清楚感受到她身子的抖动。
而他一靠近,简以嫣更像触了超强瓦数的电一般,脸色惨白的朝他直摇手……
封宝书调皮的对她眨了眨眼,不但立即开唱了起来,还执起她的手随着节奏跳起舞。恰恰的多变律动,让他把简以嫣搞得天旋地转。
然后他又很快的发现,她真不是普通的迟钝和呆板耶!他简直是在跟木头人跳舞!
他将她僵硬的身子转来绕去,只见她两眼迷离,长发频频飞舞,表情充满了惊慌。
她的滑稽和不知所措的模样让封宝书笑不可支,一首好好的歌也不禁唱得四分五裂。
好不容易忍着笑意,又唱又跳完整首歌,乐声重重画下休止符后——
简以嫣刚好直直昏倒在封宝书怀里!
这是她和封宝书的第一次接触,除了不协调的肢体语言,彼此没开口交谈过一句话。
无言的结局……就让那回忆淡淡的随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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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海桑田」的惨痛经验,是个不堪回首的记忆。
简以嫣发誓,再也不去那种地方了,那种「是非之地」适合人老、心不老和喜欢炫耀歌声的、如老爸那种上了年纪的人。
还有,像封宝书那种顽童!
卡拉OK?一点也不OK!
她轻轻叹了口气,将一团已拆开的新毛线重新卷成球状。夏天,已不再是适合打毛线的季节。
「毛手毛脚」毛线行随着季节转换,招牌应该改成「珠头珠脑」串珠行了吧?
她呵呵地笑了笑,只有在手工艺的天地里,她才能如此开心。
望着琳琅满目的毛线、亮片、缎带、晶钻珠饰、布料等等,她心里的空虚一下就被填得满满的。
幸亏父亲为她开了这家规模比别人大上四五倍不止、装潢也极其阔绰的手工艺品店,让她可以当个不必在意盈亏的老板娘。
在这个色彩缤纷、充满温馨的世界里,她如鱼得水。
不过,简孚是个奇怪的父亲,他不将继承家业寄望在三胞胎姊妹身上,反而是寄望她们未来的夫婿。所以他从不干涉姊妹三人的所作所为,从小到大完全让她们自由发挥。
也因此,大姊简以嫥成了整天游手好闲、东晃西晃的血拼女郎。而她,成天守在手工艺品行打毛线、串珠、拼布,过着娴淑又贤慧的闲人生活。
至于小妹简以娉,就比较有出息。她聪明伶俐,是姊妹三人中唯一愿意为简氏企业贡献心力的一个,成年以来便是爸爸最得力的助手。
「简小姐,谢谢喔。」
店里来了两位客人,选购完所需的材料,便往门市后面的一间编织室走去。
编织室是简以嫣提供给客人可以边做工艺边聊天的场所,终年冷暖气开放,饮料跟零嘴也免费供应,所以成了许多家庭主妇的最爱。
「简小姐,冰箱里有可乐和果汁,我们自己拿了喔!」主妇们扯着嗓子说。
「好,不要客气,请用……」简以嫣回答完,接着电话声响了,她顺手接起。
「喂,『毛手毛脚』,您好。」
「毛手毛脚?!谁对你毛手毛脚?告诉我,我替你出气!」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充满侠义之气。
简以嫣不知对方在胡言乱语什么。「先生,不好意思,我这里是『毛手毛脚』毛线行,请问您要找哪位?」
「什么毛手毛脚毛线行?算了,不管。我要找简以嫣!」男人的口气变得有点不耐烦。
「我就是简以嫣……请问……您是……哪位?」陌生人找她,而且是个相当没礼貌的男人,简以嫣感觉很不安,说话开始吃螺丝。
「封宝书。」
「封宝书!」她心一惊,脑部快速充血。这名字根本是她的梦魇!
老实说,他五官长什么样子她不太有印象,当时在又唱又跳的过程中,她只隐约记得他脸上过分邪气的笑容,让人心慌意乱,难以招架。
从小她就非常害怕被人抓着一直看、一直看的感觉。而封宝书给她的就是那种感觉。
所以,与其说她怕他那个人,不如说她是怕他的表情,尤其是他那不安分、极富侵略性的眼神。
如今他打电话来……有何贵事呢?
从高中演讲比赛那次后,她十几年来没再昏倒过,却在「沧海桑田」因为他的顽皮逗弄又破功昏了一次。她已将他视为不祥之物!
「简以嫣?简以嫣?」封宝书不知道她惊恐的喊了他一声名字之后,沉寂将近三分钟是为了什么?
不会又昏倒了吧?
「你……你找我有什么事?」她讷然问道,心脏都抽紧了。店内强力放送的冷气,让她就像只穿著单衣在冰天雪地之中,完全僵直,动弹不得。
「你听好了,我要跟你约会。」封宝书神秘兮兮的,语气刻意压低,似在诉说着什么了不起的秘密。
「约会?」从小到大都没人这么对她说过,简以嫣不是受宠若惊,反而惊骇万分,不知如何反应。
「嗯,怎么样?」他用一种近似催眠的语调,不安好心的企图迷惑她。
「我……不……」简以嫣平常说话就畏畏缩缩,一紧张就更说不出话。
「啊!我正要过隧道,收讯不好……」封宝书的电话忽然没预警的断了线。
她楞楞的挂上电话,以为他下一通电话随后会再响起。可是奇怪,一下午过去了,甚至一整晚也过了,他都没再打来过。
不知他过的是哪一条隧道?直通海底还是地狱去了?
八成是直通地狱!他那种人应该不太有资格上天堂,若让他上了天堂,不用三天,只怕天堂也成了地狱。
她当然不是在等待他的电话,她只是不解封宝书这家伙到底在干嘛?或者应该是说,他要干嘛?
唉,封宝书……惹人疑虑的家伙,他大概嫌日子过得太无聊,耍着她玩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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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几天,封宝书的电话终于又响起,就在简以嫣很放心地,以为他不会再打电话来的时候。
「毛手毛脚。您好。」
「简以嫣,上次我说要跟你约会的事,你考虑得怎么样?」他这次不再对「毛手毛脚」有意见,直接切入主题。
「啊?封宝书?」又是封宝书!简以嫣心头一抽,觉得不妙。
「『啊』是什么意思?」
「我不太明白……你的意思。」虽然只是听电话,但简以嫣的表情和语气都显得怯生生的。
「怎么我听你的口气,好象不是不明白,而是不愿意的样子?」封宝书不满意她那种不热衷的响应。
「我从来……没约会过,而且你又是陌生人……我觉得我不该跟你约会,免得出事……」
约会这种事,对简以嫣而言不是小事情,她不可能轻易答应的。而且对象又是他,就算她向天借胆也不可能!
「你的意思是说我是坏人,会害你出事?」她的说法实在惹恼了他。
「不是的……」
「我看妳就是!简以嫣,你很没礼貌,你知道吗?」封宝书没有心理准备会遭到拒绝,不禁有点恼怒。
简以嫣响应他的是一阵沉默。
唉,世界上没礼貌的人多的是,封宝书你也名列其中,何必五十步笑百步?骂我没礼貌,也显现不出你彬彬有礼啊!
「怎么没声音?不说话就更没礼貌喔!」封宝书火了。
简以嫣听得出来他火了,可是她能怎么办?她根本不知道如何应付他!
「道个歉,我就不计较了,快点道个歉!」封宝书命令着。
「对……对不起。」简以嫣自认弱势,不想多惹事端。
「没诚意!」封宝书大声斥了一声,吓得简以嫣手上的话筒差点掉地上。
「我很诚心的……」
「感觉不出来!这样,晚上如果你来『宝窟』,我就会相信你的诚意。」
封宝书在话尾留了一串地址,没说明「宝窟」是什么性质的场所,也不管她记不记得牢,说完就挂电话。
简以嫣只觉莫名其妙,无事家中坐,麻烦天上来。她干嘛没事去什么「宝窟」表示她的诚意?
她愈想愈不对劲。都怪自己胆小,反应又迟钝,明明没做错事却还傻不隆咚的乖乖道歉。
「简小姐,我珠子穿到这里就怪怪的,你帮我看看哪里穿错了,好不好?」一位太太拿着半成品的串珠发饰来询问她。
简以嫣暂时收起不安的情绪回到工作上,这些奇怪的事只能等她有时间再仔细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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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手毛脚」傍晚就打烊了,简以嫣立即驱车,前往公司找妹妹以娉要意见。
「该不该去呢?以娉你说,我到底该不该去?」
「先搞清楚你是要专程去表示莫名其妙的诚意,还是想跟他约会,再决定要不要去。」简以娉觉得她二姊实在是傻得没药救了。
「我不知道耶。」简以嫣眨着无辜的眼睛。「我看不要去算了。」
简以娉笑了出来。「你害怕封宝书,对不对?」
「当然!他很可怕,你都不知道……」简以嫣谈他色变。
「可怜的以嫣,当初在『沧海桑田』,他到底把你搞成什么样子?你在昏倒之前,是什么情形?」简以娉怜爱的看着二姊,温柔地抚抚她的后脑勺。
「就吓得魂不附体的情形。」糗态百出的回忆总是令人沮丧万分,简以嫣好希望人脑可以跟计算机一样,将不想要的东西删除、往垃圾筒一丢,就可以来去无痕,什么也没了。
「以嫣,如果是我,我是不会跟封宝书约会的。至于要什么表示诚意,那就更免谈了。上次你昏倒,在医院时我就听锦姐说封宝书花名在外,是标准的大顽童,常有许多疯狂的行为,他的父母也很头痛……连做他姑姑的人都这么说了,你凭什么相信封宝书会是个好人?」只要有上当的嫌疑,简以娉都觉得该回避。
姊姊以嫥就是个例子,她当初就是轻易相信了陌生人,结果中了仇家引君入瓮之计,直到现在还被谈屹「拘留」在山上,迟迟不得归来。
「你这么说……也有道理……」
「当然有道理!你跟封宝书不熟,还是保持距离、以策安全。」
「我知道了。」简以嫣也自认惹不起封宝书那刁钻的顽童。
所以,她决定不再理会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