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异事风云诧异迟
那包生鱼两个人也就不要了,沿着公孙朝夕点着灯的房间往来路走去,果然很顺利,半个时辰不到就从公孙朝夕床底下那个大洞钻了出来。这底下的“虚空之门”究竟是真是假?底下究竟在搞的什么鬼?究竟有多少人寻到此处又死于此处只有天才知道,现在公孙朝夕和萧守红在意的是要先找个地方换身衣服洗个澡。
半天之后。
照花斋。
原来照花斋其实是高阳山下一个小酒铺,这酒铺虽小,但的的确确是桃如丑常住的地方。现在公孙朝夕换了一身又白又柔软又舒服的衣裳,躺在桃如丑的床上眯眼看着萧守红。
美人出浴,方才在“虚空之门”里面披头散发满身血污的萧守红现在长发披散、乌亮整齐,俏脸晶莹、容颜清雅,活生生一个绝代佳人。
可惜这位绝代佳人板着张脸坐在公孙朝夕床前喝茶。
她想不通为什么每当有床这个家伙就会先占,更想不通“满楼明月梨花白”为什么要为这种人下厨烧菜,还大大方方地把床让给他。
公孙朝夕很享受地闻着萧守红浴后的幽香,微眯着眼一副昏昏欲睡的模样。
活像只吃饱了晒太阳的懒猫,虽然他肚子还是很饿。
不远处的厨房里传来桃如丑做菜的声音,过了一会儿,昏昏欲睡的公孙朝夕挑起眼皮,漫不经心地看了一眼窗外,“躲在人家房门外偷看的东西,非奸即盗。”
窗外突然冒出一个人头,那人一张马脸,瞪着眼说:“我怕打搅了你和大美人谈情说爱,好心被你当驴肝肺,你这人只配天打雷劈。”那人却是马无皮,随着马无皮从窗口冒出来,西门杀也已经抱剑站在屋里,也不知道他是怎么进来的。
然后西门杀冷冷地看着公孙朝夕,“我听说你打败了钱衰灯和白星汉的联手一击,还把他们震成重伤。”
公孙朝夕叹着气,喃喃地说:“老友见面能不说这个吗?大煞风景……”
“你可是‘满楼明月梨花白’?”西门杀继续冷冷地问。
“不是。”公孙朝夕呼天抢地,“我以佛祖的名义发誓,绝对不是!”
“那你为何懂得‘满楼明月梨花白’?”西门杀继续追问。
公孙朝夕看了他半晌,“当你每天都要看这门破功夫五十遍的时候,你也是会懂的。当年我和那朵梨花连喝了三个月酒,每次喝醉了他都要练这门功夫,而他是连闻到酒味都会醉的。”
西门杀哼了一声,没再问下去。马无皮却奇怪至极,“你什么时候认识‘满楼明月梨花白’的?我怎么不知道?”
“你不知道的事情多了,我什么时候吃饭什么时候拉屎你也不知道……”公孙朝夕哼哼道。
萧守红坐在椅子上托着腮,原来她觉得公孙朝夕的这些朋友都很无趣,但从地下转了一圈出来之后,她突然发现他们个个都有趣得很,尤其是她知道那朵梨花其实就是那朵桃花而他们不知道的时候,更加觉得他们有趣。
“你烧了信侯宫,想必江湖人人称快,你也该回家种田去了。”公孙朝夕说起正事,“你老娘想着你呢。”
西门杀哼了一声,马无皮说:“他已经收手不干了,倒不是因为他烧了信侯宫,而是他觉得连公孙朝夕都能一出手就打败钱衰灯和白星汉,他再干下去迟早死得不明不白。”
公孙朝夕点了点头,又问:“那位江湖第一神医官水水,水通的师弟,最近在哪里出现?”
马无皮从怀里拿出个本子,找了一下,“上个月出现在明月楼,你病了?”
“小守红儿受了点儿伤,君大公子又不在,我想找官水水碰个运气。”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愁眉苦脸地道,“最近觉得全身上下哪里都不对劲,我也想找个神医看看我是不是寿命已尽,将要呜乎哀哉了。”
“你这小子体健如牛,六个月前老子和你比赛兔子跳,你小子居然能一炷香跳五百六十九下,哪有什么毛病。”马无皮刚刚说到这里,公孙朝夕脸色微变,从床上捂嘴开始呕吐,他也没吐出什么东西出来,全是清水。
马无皮却吓了一跳,猛地跳起来,“你不会得了什么绝症要死了吧?”
“我就是不知道所以才要找神医。”
萧守红在人前显得很冷淡,浑然不似那个媚眼如丝在公孙朝夕脸上一吻的美娇娘,心里却不期然想起他背上那朵奇怪的红色紫薇,难道他是中了什么毒,还是真的生了什么病?
“说到神医,我最近也很想找一个。”一句话从背后传来,桃如丑看着公孙朝夕,一脸的同情,“如果有毛病,我打赌我们几个人的毛病,都是一样的。”
公孙朝夕瞧了他几眼,说:“你最近也常这样?”
桃如丑悠然地看着他,居然很有些得意地微笑着,“我只是想吐,绝对没有你吐得这么丑的。”
明月楼。
江湖第一神医官水水,乃是天风神医水通的师弟,医术高明,虽年已三十,却貌若十二小童,更是异事。
现在他左手搭着公孙朝夕的脉门,右手搭着桃如丑的脉门,一搭之后他显然是吓了一跳,一张清稚的小脸顿时扭在一起,又仔细搭了一会儿。
这个“一会儿”其实有一个时辰那么长。
萧守红斯斯文文地在旁边坐着,西门杀闭目靠墙而站,好像已经睡着了,马无皮趴在桌上却真的已经睡着了。
官水水突然长长地吐出一口气,目光怪异地看着公孙朝夕和桃如丑,问:“你们……最近是不是去了什么绝壁深谷,人迹罕至的地方?”
公孙朝夕点点头。昆仑山顶,自古传说西王母住的地方,虽然上面连根草都没有,却是绝对的人迹罕至。
桃如丑也目光怪异地看着官水水,“我们出了什么毛病?”
官水水用更怪异的目光看着桃如丑,突然喃喃自语:“如果不是我行医已有十八年,我一定会以为自己疯了……”他缓缓收回搭脉的手,“你们两个,都是喜脉。”
“咣当”一声,萧守红斯斯文文端着的茶杯在地上打翻,“咳咳……”她被呛住,捂着胸口咳嗽个不停,只当自己听错了。
公孙朝夕和桃如丑脸上的笑容都没变,“什么?”
“喜脉。”官水水正色地说,没有丝毫玩笑的意思。
伏着睡觉的马无皮突然跳了起来,一把抓住官水水的衣领,“你疯了,他们两个,都是如假包换的大男人!”
官水水同情地看着公孙朝夕和桃如丑,当抓着自己的马无皮是空气,喃喃地说:“是喜脉,但是,你们肚子里怀的却不是孩子。”他正色对公孙朝夕和桃如丑说,“我只能推测,那犹如蛊毒寄生,有什么东西寄生在你们肚子里,就像妇人怀了孩子,你们两个不是女人,如果这东西长大成熟,十有八九,是要破腹而出的。”
刹那间本来都被“喜脉”二字呛到的人脸色都变得僵硬,只听官水水继续说:“根据那肚子里不知名的东西心脏跳动之声,那东西长得很慢,但目前已有拳头大小。”他一字一字地说,“我不知道它长大之后,将是以多大的个子出来,也许它会吃尽你们腹中所有的血肉,也可能会吸去你们身上所有的养分。”
萧守红脸色苍白,公孙朝夕和桃如丑面面相觑,西门杀脸色肃穆,马无皮目瞪口呆。
“君大公子和刀二公子肚子里怀了个不知名的怪物。”公孙朝夕一刹那想起的却不是自己即将倒霉,而是突然笑逐颜开,“老马,冷芳第四谱有谱了。”
桃如丑哈哈大笑,托腮看向官水水,“一辈子没想过居然有一天可以尝试当孕妇,世上能有几个男人有这样的福气?你实在该羡慕我们才对。”
公孙朝夕拍了拍桃如丑的肩,笑吟吟地说:“如果我们去告诉那两个人他们肚子里怀了个妖怪,你说他们会怎么样?”
桃如丑咬唇笑得好开心,“我猜君大公子会吐血,刀二公子会气死,然后他们会一起自杀。”
“你们两个真是疯得不能再疯了。”官水水瞪着眼,“你们去了什么古怪地方招惹了这种古怪东西?如果搞清楚你们肚子里的是什么,也许我能救你们一命。”
公孙朝夕叹了口气,“问题是,我们也不知道那是什么,不过君大公子已经去了昆仑山,”他悠然托腮,“我相信以君大公子的为人,应该是会找到救自己命的办法,否则,试试看生出个妖怪来是什么滋味,也不错。”
桃如丑和他笑得一样开心,这两个人像根本不担心会被肚子里的怪物咬破肚子出来的样子。
官水水无奈,“败给你们两个了。”他正色地说,“这东西似乎能用内功稍微压制,它在阿桃肚子里长得比在你肚子里慢得多,你要小心了。”
公孙朝夕噎了一口,桃如丑却很开心,眉开眼笑,“我会认你生的当干儿子,到时候记得请我去吃满月酒。”
正当萧守红、马无皮、西门杀都目瞪口呆哭笑不得的时候,公孙朝夕居然很奸诈很惋惜地告诉他:“等到你要生的时候,我会很耐心地告诉你经验的。”
“如果你到时候还活着,我很乐意听。”桃如丑和公孙朝夕相视一眼,突然哈哈大笑,活像两个人都中了几百万。“疯子。”萧守红坐在一边喃喃地道。
她怎么会一点儿都笑不出来?一想到他可能被肚子里不知名的怪物咬破肚子出来,她全身寒毛直立,忧心忡忡地看着他,突然觉得,整个人世都像被层乌云压住,哪里都没有光了。
官水水接下来给她把脉,末了说这种内伤以药医虽然能治好,但是要休养整整三年,还是君大公子的内功治得利落,因此不推荐她留下治伤。公孙朝夕立刻决定,带着萧守红上昆仑山找君霜桐。
顺便,他也要搞清楚一月十八那天晚上究竟发生了什么事,以及在自己肚子里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两个人动身前往昆仑山,路途遥远,西门杀和马无皮本想跟着去,萧守红重伤在身,公孙朝夕武功低微,两个人都危险。但公孙朝夕却说他要和小守红儿谈情说爱不愿带两个秤砣,把他们两个赶回了家去。
西门娘子重病在床,西门杀还是回家为宜;至于马无皮,公孙朝夕赶他回“金钱坊”,去看他床板底下收着的五百两银票还在不在?
现在两个人坐着马车,已经离开明月楼有一百多里地了。
萧守红的伤势虽然严重,倒也一直都没有恶化,出来整整一天了,她大半时间都托腮看着公孙朝夕。
公孙朝夕也托腮看着她,差不多两个人快对看了一天,两双眼睛都快变成斗鸡眼的时候,他才问:“你在看什么?”
“我在想再过五个月你的肚子会不会凸出来。”萧守红眼睛眨也不眨地说。
公孙朝夕眨眨眼,“你想怎么样?”
她叹了口气,喃喃地说:“我也没想怎么样,只不过很好奇而已。”
公孙朝夕也叹了口气,喃喃地说:“我在想这个女人很奇怪,不担心她自己的命,整天想的都是别人的肚子。”
萧守红淡淡地说:“我还在想另外一件事。”
“什么?”
她幽幽地说:“虽然钱衰灯被你打伤,信侯宫给西门杀烧了,但是江湖上说萧守红毒杀苏凝雪、云晴、梦回廊,还有瑞鹤五行掌满门,这件事还没有完。”公孙朝夕和马无皮还没来得及证实那些人都是钱衰灯所杀,现在满江湖仍然在指责萧守红是杀人凶手,“我不在乎担恶名当乌鸦。”她说,“不过我怕我和你一路去昆仑山,如果有人得到消息,想打落水狗的人一定不少。我不能动手,你难道能保护我?”
公孙朝夕愁眉苦脸,“‘满楼明月梨花白’我可没有本事再来一次。”
她没趣地看着公孙朝夕,末了扭头看向别的地方,“我为什么要和这么没用的男人在一起?”她自言自语。
“那是因为你不能没有我。”公孙朝夕嬉皮笑脸,从马车底下摸了盘东西出来。
萧守红眼前一亮,他端出来的是盘西瓜,她二话没说拿过来就吃。
公孙朝夕摇头叹气,“人家要是知道美人吃西瓜吃得像猪八戒,一定会觉得很绝望、很伤心、很难受。”
萧守红一手拿西瓜,一手一剑连鞘刺到他身上,“你再说一次?”
公孙朝夕苦着脸捂着肚子,“很痛啊,你不要随便动手动脚。”
她哼了一声收剑,继续啃西瓜。
公孙朝夕却没有起来,依然捂着肚子一脸苦相。
过了一会儿,她终于忍不住问:“你是真的不舒服?”
公孙朝夕突然嘻嘻一笑,神气活现地从椅子上坐直,“骗你的。”他博得美人心痛,心情舒畅,伸手去夺那盘西瓜,“给我一块。”
萧守红却在最后一块上面咬了一口,以示霸占。
公孙朝夕伸手再抢,马车突然一晃,端盘躲避的萧守红一个不稳,尖叫一声跌入公孙朝夕怀里,“扑”的一声她的手肘正好撞向公孙朝夕的小腹,整个人跌入他身上。身后一声闷哼,她连忙爬起来,公孙朝夕压着被她撞正的小腹,突然间脸色痛苦得连叫也叫不出来,一把抓住萧守红的手,抓得她几乎以为自己的手要断了。
他一分一分地拿她的手掌去按自己的小腹,她缓缓按下的时候觉得里面有个东西在动,那东西很硬,似乎有爪。她用力去抚摸的时候它居然好像“咬”了她一口,吓得她连忙缩手,满脸骇然地看着公孙朝夕,心里的恐惧和怜惜同时升起:那东西在肚子里,会有多可怖多恶心多不舒服,他却没说,仍是笑,“你觉得……怎么样……”她仍然满脸惊恐,满身战栗。
“我打赌我娘生我的时候都没有这么痛……”他半死不活地躺在椅子上,想笑却笑不出来,“它只是动了一下,你刚才打到它了……我打赌再来一次你就要去奈何桥看我……”说话之间,他满头的冷汗直下,呼吸急促。
萧守红拿出块汗巾去擦他额头上的冷汗,心里焦急得难以平复,突然在他耳朵上狠狠地咬了一下。
公孙朝夕“啊”的一声坐正,刚才那一下剧痛已经过去,他瞪眼看着萧守红。
她心里委屈,刚才她不是故意的,却让他如此痛苦,她眼看他痛苦却帮不了他任何忙,突然很想大哭一场。想着眼圈就红了,她泪眼汪汪地看着公孙朝夕,欲言又止,不知该说什么好。
女人……
公孙朝夕苦笑着摸摸她的头,“别哭。”
“我觉得……好可怕……”她一被安慰就开始哭了起来,“如果君霜桐找不到那是什么,你们四个难道真的就这样……被这种怪物咬破肚子死掉?我不要……”
公孙朝夕安慰她的办法是:“你怎么知道你肚子里就没有个怪物?别忘了那天你也在昆仑山上。”
他居然说得很认真。
萧守红一怔,一把把他推开,不哭了,想了半天,“假如我会和你们一起死,那我还哭什么?”她擦掉眼泪,“那时是谁提议要去昆仑山?”她恶狠狠地问。
公孙朝夕很同情地看着她,“提议去昆仑山的,不就是你吗?”他很感叹,女人的记性果然是在想要记住的时候就记得添油加醋,不想记住的时候就能忘得忘乎所以。
萧守红又是一怔,“有这样的事?”
公孙朝夕只得又苦笑,“没这样的事?那么就算是我说要去的好了。”上下看了一脸认真,仿佛真的以为自己也会一起死的萧守红一眼,他只得又说:“你肚子里要有个怪物,官水水早就看出来了,他既然没说你有喜,自然就是没有。”
“如果有天有东西要咬破你肚皮出来,我就先杀了你,然后自杀。”她说,媚眼丝丝,笑得又甜蜜又温柔。
公孙朝夕看了她半天,忍不住问:“如果是刀二公子的肚皮先被咬破呢?”
她笑盈盈地说:“那我就先去给他哭坟,然后去查是什么东西在他肚子里,杀了那东西给他报仇。”
“你不和他殉情?”公孙朝夕问。
她瞪了他半天,“我为什么要和他殉情?”
公孙朝夕反问:“你为什么要给我殉情?”
她大大咧咧地拿起刚才被她咬了一口的西瓜继续啃,“因为我不是他想要的那种凤凰,我越来越觉得我是只乌鸦,只能配你这种人。”说着她的眼睛瞪得又圆又大,没半点儿高雅的气质,只是凶狠娇媚兼而有之,活脱脱一个恶婆娘。
他看了她半天,忍不住笑着道:“你现在的模样,很像一种很妙的人。”
她野蛮地吐着西瓜子,“什么?”
“老板娘。”公孙朝夕说。
然后她居然抛了个媚眼给他,“只要你陪着我,就算是当你丈母娘,我也不在乎。”
公孙朝夕给她彻底地呛到噎住,“那也要你先生个女儿出来瞧瞧。”
她瞄了他的肚子一眼,笑眯眯地说:“或者我给你肚子里的儿子当娘,你要么?”
他叹口气,“你很奇怪,我以为你通常都很矜持。”
“就像人人都以为公孙朝夕脸皮很厚,其实他有时候也很腼腆,”她狡黠地说,“萧守红虽然通常都很矜持,但是有时候也是很大胆的。”
“为什么你想嫁给我?”公孙朝夕心跳得很快。
她移过去把头靠在公孙朝夕的肩上,“没什么,突然之间,觉得你很重要。”她微闭上眼睛,似乎觉得很安详,“没什么理由,就是突然之间,想到如果没有你,也许我就不是我了。”
他拍了拍她的头,手指很热很有力,她很喜欢,接着慢慢地说:“古心心差点儿打到你的时候,我想杀了她。不为什么,就是那时候气得发疯,我受不了看到那样的事。然后很怕你终有一天遇到比我更能让你赚钱的女人,你就会离开我。”
公孙朝夕笑了笑,“你咬住她的那一下,实在狠得像条狗。”
她轻轻捶了他一拳,“那时候如果我是条狗,我一定咬死她,可惜我不是。”
“你这样对我笑,我会脸红的。”公孙朝夕叹了口气,“我这个人虽然平时脸皮很厚,但在他喜欢的女人面前,脸皮是很薄的。”他果然脸红了。
她大笑,“这个女人在她喜欢的男人面前,脸皮却很厚。”她咬着唇笑,“所以……你一定会被我吃得死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