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七十 情人方铃

第十六章 七十 情人方铃

忘掉一个自己不再爱的男人,其实很容易,只要你想忘掉他。可忘掉一个自己爱着的男人就会很痛苦,心也会随之而碎掉的。方铃和肖敏都在忘掉,可两人却是截然不同的心情,一个是丢掉包袱后的轻松,一个就是撕心裂肺的疼痛了。

这几天方铃认真地修正了内务,把顾元华留在这里的东西统统打包封闭了。又找人把门锁重新换掉,她这才觉得轻松了,一种卸掉重担后的轻松。虽然这是顾元华买的房子,但却是在她方铃的名下。站在客厅的中央环顾四周,方铃轻轻的叹了口气,然后自言自语地说:

“咳!三年的青春,就值这一所房子!女人真是悲哀啊!”

躺在孤独的床上,她知道顾元华再也不会到这里来了。因为他很男人,是从不把失落说给别人的。最早爱他的时候,追求他的时候,方铃的目的其实也很单纯,因为他太像那个叫她今生今世都不会忘记的男人了。她想重温那一段旧梦,想把失去的找回来,最初的想法就这么简单罢了。

如今躺在这里,也许是因为寂寞和孤独,她忽然又想起了他,也想起了那个男人。没有那个男人,她的生活也许就是另一条轨迹了。

那还是她十八岁时候的事情,十八岁正是女孩子的花季,亭亭玉立的方铃却过早地品尝了生活的艰辛。方铃出生在一个遥远的南方小镇里,十三岁时她的父亲就生病去世了。她母亲靠着做售货员的那点儿工资,带着她和弟弟艰难地生活,因此高中毕业她就开始工作了。后来的大专文凭还是在职高拿到的。

回想十年前的那些经历,她心里又涌满了酸楚。那时候好一点儿的工作就已经考虑文凭了,因为文凭低她还在家待业了好一阵子。在她妈妈的不断努力下,她终于得到了第一份工作。当然是一份很差的工作,那是在一个不大的饭店里做服务员。为了帮助妈妈,她还是高兴地去了。可没想到她在那里工作还不到一年,那个小饭店就倒闭了。

她又开始经历待业,又开始感受妈妈的压力和苦恼。后来终于在她小姨父的帮助下找到了另一份工作――导游。总部离她小姨家很近。

面试很顺利,那一天中午就是她小姨夫带她在外面吃的午饭。午后的暖阳明媚灿烂,把她阴郁的心情扫光了。

吃过午饭他小姨夫开着单位的公车还带她去了海边,海,其实离她居住的小镇很近,可她却从来没有这样安静地在沙滩上坐过。那天她小姨夫跟她并排坐在一起说了很多话,有关怀、体贴、更有知心。甚至于谈到了男女之间的爱情。她觉得他像父亲更像她心里幻想的那个男人。黄昏的时候他们已经亲热的偎依在一起了,可那时她觉得他更像父亲。那一天她觉得自己很幸福,是从来没有过的幸福。

那以后的日子里她开始想念他,那个比自己大了快二十岁的男人――她的小姨夫。可她心里知道那不是思念长辈的心情,而是一种邪念。她盼望见到他,又怕见到他。那是一种煎熬,一种疼痛的幸福。

那是个小姨出差的日子,她忽然接到了姨夫打来的电话,当那浑厚的男中音响起来的时侯,她的心几乎和那些颤抖的语言同时跳出喉咙:

“铃铃,你在哪?我是小姨夫!”

“姨夫,我、我还在总部,过几天要带团去云南!你、你在哪儿啊?”

这话说完她却委屈地哭了。

想到这里她开始脸红心跳,那颗躁动的心又回到了从前。他们做了,做了不该做的事情。她不知道为什么会把自己的初恋和童真都无条件的交给这样一个男人。是因为可以撒娇,可以依靠,可以任性地哭和笑吗?还是因为在他面前不需要掩饰和伪装呢?总之她需要这种关系,需要像父亲一样的男人紧紧地抱她,给她爱情。

她还记得那些落花一样的鲜血,还有那条弄上鲜血的床单。他们笑着、闹着在野地里把它烧了。她没有一点珍惜和后悔,那全是因为爱。至今她依然怀念他,有时会感觉到心疼。因为这种关系总共只维持了半年。

她觉得自己爱他,是真心的。但她没想过以后,也许这种**的关系注定就不该有以后。他忽然死了。

是神灵的惩罚,她相信!从那以后她就相信了。不然他不会掉到河里淹死。那条经过镇子旁边的小河是他每天走的,三十年从没有淹死过人。

还记得那个月光如水的夜晚,她在那里哭了整整一夜。从那以后她就把自己的感情封存起来了。时间虽然淡薄了那段思念,但却不能叫她更新自己的爱情。

二十八岁,她从来没想过要跟一个年龄相当的男人谈恋爱或是结婚。

顾元华很像她的小姨夫,只是老了一些,可当她意识到事情已经过去了十年时,她觉得他就应该老了,她认定是他,虽然他叫顾元华,可他依然是自己的小姨夫。还记得那次新马泰之行,他们单位的旅游是她带的团,是老吴介绍他们认识的。他那时就是单位的领导。没有什么目的,她就是想要跟他好。一件还没有爱够的宝贝打碎了她想要找回来。就是这么简单。

顾元华一直认为是自己俘虏了方铃,是自己下了一番功夫才得到了这个讨人喜欢的小丫头的。

小巧玲珑的方铃是江南水乡的女子,像水一样温柔。当他们第一次走进同一个房间的时候,她忽然咯咯地笑了,转瞬又伤心地哭了。他搂住她的那一刻,她嘴里那些吴侬软语顾元华根本没有听懂,包括她哭着叫他姨夫的时候。

两年的时间也许并不算长,可顾元华已经够了,因为他想要的是女人而不是女儿。方铃也够了,因为她找回的不是自己原来丢失的宝贝,而是一个能使人变形的哈哈镜。他经常醉酒,经常无缘无故地脾气,尤其经常失约。她承认在他完全清醒的时候很宠她,可近一年他完全清醒的时候不多了。

这个结局真好,对彼此都是那么完美。她要感谢这个黄金周,感谢这次恰到好处的车祸。因为他们可以就此结束了。

顾元华是自动退出她的历史舞台的。一个外地女孩子,只拿着个大专的文凭,就跑到北京这样的大城市来混日子。还能在北京有个名正言顺的家,有份冠冕堂皇的职业,这都是顾元华的功劳,她是不会忘记的。

方铃的人生很平淡,也并不是女人中的佼佼者,所以能有今天,她还是很满足的。满足之余,她也有一点怀念跟顾元华在一起的日子,因此她还去看了他。以后如果有机会,她也许还会去的。但那已经是普通朋友的关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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