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秋凉,你上哪去了?几天不见你人影。”课后,李明玉笑着过来缠人。
我拿开她压在我肩上的手臂。“我生病了。”
“真的?”她闻言略微吃惊,横来一只手背贴住我的额头。“很正常,没发烧嘛。”
我拍掉她的手,怒瞪她一眼说:“你才发烧咧!”
“开个小玩笑,来,笑一个,别太严肃嘛。”她捏住我双颊,硬要我挤出一个笑容。
“嘻——行了吗?”我无奈道。
她跑过来跟我挤一张椅子坐。
“喂,你知道吗?你没来这几天,有个人天天来探问你的消息那,你猜猜看是谁?”她故作神秘状,想吊人胃口。
“我哪猜得到。”我站起来,收拾好东西准备离开。
“我就知道你会这样说。”李明玉跟着我站了起来。“我告诉你哟!就是上次那个帅哥啊!你记不记得,上次你跌倒时遇见的那个,看起来很舒服,很有男人味的那个。”她不断地补充说明。
是他?
“想起来了吗?好奇怪哦,他干嘛找你呀?你们认识吗?”李明玉一双贼不溜丢的大眼在我身上转呀转地,似乎想从我身上发现一点蛛丝马迹,或是挖出一点新闻。
“对呀,我们不仅认识,算算,我们还攀得上一丁点亲属关系呢。”我乾脆顺水推舟地说。有个英俊的亲戚其实也挺不赖的。好比说,潘安的孙子就是丑也不会丑得太离谱;有个这么俊的人做亲戚,凭着一点点共同的血液,秋凉小姐我虽称不上天仙美女,起码还不算难看,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真的假的?”李明玉狐疑地看着我问。
我想就算我所言句旬属实,她仍要这么问。
“真的。”我脸不红气不喘地说。我不称它作谎言,我叫它“玩笑话”。玩笑嘛,说来笑笑又有何不可?
“真的?他是你的远亲?”
怎么李明玉一脸踢到金子的表情?
远亲?李明玉将我的话缩译成这两个宇。“应该算是吧。”
“太好了,秋凉,你一定要介绍他让我认识!”李明玉兴奋地抱着我的手臂,找整件外套都要被她给扯下来了。
“你不是有大方了吗?”我故意取笑她。
“男友当然是认识愈多愈好啊,有备无患嘛!”她续说:“现代人谁还讲究从一而终那套八股?欲则聚,不欲则散,这才是现代恋爱精神。”
“你是不是跟大方怎么了?上回你不才说喜欢跟欣赏是两码子事。”
“没错啊,可是,所有的喜欢一开始都起源于欣赏啊。”
是吗?
我不打算再争论这种永远都没有正确答案的问题。
“啊!”李明玉突然大叫一声,我正疑惑,她却塞了一封信封给我。“魏品轩托我交给你的,我差点忘了。”
李明玉在一旁催着我打开——
是一张卡片,锡卡纸上印着一幅水墨画,绘著一潭明湖,月色微晕,湖上一水亭,聚着文士数人,有一女子坐于湖畔,低首抚筝。
这景色像极了那梦幻一般的夜,我蓦地想起魏品轩轻印在我颊上的吻,不由得心头一阵燥热,脸色潮红。
“魏才子给你卡片干嘛?”李明玉好奇地凑近,将头靠在我肩臂上。
我倏地将卡片一合,斜眠着她,笑说:“孔老夫子没教你非礼匆视吗?”
“让我看看又不会少块肉——该不会是情书吧?他那天晚上吻了你耶!”
杀千刀的,她就非要提起这件事吗?我都已经够窘了。“那不叫‘吻’,而且那只是传统。”传统?那岂不代表下届诗魁换人时,我也得这么做?这算什么传统!又是哪个王八蛋规定的?
“要不然什么才叫作‘吻’,难不成要亲到嘴巴上才算?”李明玉口无遮拦地嘲讽着。
无论如何,我不承认就是了,这一点坚持,我宁愿舍弃保守而就进化。
“得了,别一副苦瓜脸,只不过是一个吻而已。”李明玉拍拍我的背,‘安慰’道。”快看看他里头到底写什么嘛!”
我甩开她,打开卡片——秋凉,恭喜你赢得了诗魁的荣誉。你确实是个很有才华的女孩。星期六晚上,在湖畔将有一场青年诗人的聚合,希望你能拨冗参加,期待你的莅临。
魏品轩
“他请你去参加他们的聚会呀!”李明玉不知何时又凑了过来。“说不定魏才子真对你有好感呢。”
她拉着我,左看看,右瞧瞧。“啧!你还真是真人不露相,先是一个小陈,现在又来一个魏才子,有这么多人拜倒在你石榴裙——哦不!拜倒在你牛仔裤下,请问你究竟何德何能?”
“我何德何能?不过天生丽质难自弃,色不迷人人自迷罢了。”我打趣道。
我有何德能?女子弄文诚可罪!我不要集满一身罪过就不错了。
李明玉就是爱大惊小怪,普普通通的一张邀请卡和几行文宇竟被她当作魏才子对我有“好感”的证据。我真是服了她。
我是个怎么样的人,我自己难道不明白?以前的杜秋凉没人要,哪里知道上了大学便一下子炙手可热起来。果真是如此,除非以前那些人眼睛全长在脚底,才舍沧海遗珠,没发现我这块“蒙尘的瑰宝”。
“才褒你两句就飞上天啦!那我再多夸奖一点,你是不是打算要飞到广寒宫,陪嫦娥‘碧海青天夜夜心’?喂,说真的,你到底去不快?”李明玉好奇地直问我。
奇怪,我去与否,对她而言很重要吗?
“看过‘未央歌’没有?”
李明玉点点头,却一脸茫然。
“套句里头的一句名言,‘干卿底事’?”我还特地用北京腔加重语气。
我想,魏才子会邀我,太概是我顶上诗魁头衔的缘故。去小聚一番倒是无妨,只可惜那天晚上我没空,得去上家教。提起那个小子,我就头大,恶梦啊!我想他根本不需要家庭教师,他只需要一根棍子,我会考虑免费奉送他。
另外,社团那儿,我打算不去了,虽然有点对不起昭君,可是,不知怎地,我处在其中,一直有种格格不入的感觉。
今晚再去一次,就当作是最后的告别。
昭君若是懂我,她会明白的。顺便我也要把她上次借我的仿玉簪子还给她。
***
晚上,我到了社团的活动教室,没有早到,也没迟来。我上礼拜没来,不知道今天是团练的时间。挑了张椅子坐下,静静地观看着其他人练习。
筝声有点涩,不知是不是天冷的关系,冻着了那抚筝的手。
胡琴的声音总是那么凄凉,跟着琵琶的节奏,显得有些仓卒。琵琶在演奏中依然扮演着主旋律的讨好角色,没办法,谁叫弹奏它的是那么严肃、强势的一个人,只要他要,谁抢得过他。
啊!扬琴,扬琴清亮的弦声永远都是这么特出。
曾经我也想像着成为他们当中的一员,可是我是个怯懦的人,缺乏音乐的天分,只能选择逃避、再逃避。
昭君的仿玉簪,—下回见面再还她吧。
***
我一直在想,是现在的小孩变聪明了,还是我的脑袋退化了?
我正式到王家任教以后才发现他们的小孩根本用不着辅导,若要,也绝不是课业上的。
可是为了我的饭碗着想,我还是“克尽职守”地督促着学生的课业。虽说,我觉得王家比较需要一个看护。
我的学生叫作王彬,很聪明的一个男孩,若我们同时去做智力测验,我保证他绝对“青出于蓝胜于蓝”,所以我说王家聘我来是当他们儿子的“伴读”。
王家是个很富有的家庭,如同一般缺乏亲情温暖的家庭—般,王氏夫妇镇日忙于赚钱应酬,无暇照顾他们的独子,只好聘一个“家教”来帮忙看顾他。
“秋凉,这题怎么算?”我的学生在召唤我了。他不叫我老师,反而没大没小地直呼本小姐的劳名。
“这题很简单啊!你看,把公式带入,这样再这样就出来了。”我详细地示范指导,想不到他太少爷也有不会的时候,这突显了我这“家教”存在的价值。
“啊哈——你花了两分钟零六秒解它,我只花了一分二十秒。”他得意地晃了晃手中的码表,脸上写着胜利的愉悦。
“哼!有什么好得意的,只是赢我又有什么了不起。”我当头淋他一盆冷水。
我早就看开了,我是来当他的人格导师,而不是来辅导他课业的,当然,如果他需要,我会尽我所能地教他。
“就是赢你才了不起。”他不减得意地说。
“如果你是我弟弟,我一定会掐死你。”我恐吓他。
“秋凉,你英数那么差劲,是怎么混上国立大学的?”
“请注意你的措辞,人家我可是光明正大考上的哦!这叫作实力,懂吗?”摒弃英、数不谈,我其它科可是念得顶瓜瓜,信手拈来一段‘三民主义’,仰首能诵‘赤壁赋’三年寒窗,好歹也曾埋首用功过。
“秋凉,你要不要吃汤圆,我叫王嫂煮。”
“吃汤圆?冬至到了吗?”我记得还早哩。
“就是想吃,不行吗?谁规定冬至才能吃汤圆。”
小鬼,想吃就说一声,还拿我当挡箭牌。“王嫂不是请假回去了?”我差点忘了。
“对哦!我忘了。”他神情黯淡地说。
“算了,不要吃了,晚上吃消夜容易胖。”我半带安慰地说。
我怀疑是不是每个女人身上或多或少都带有一点母性的特质?年纪轻轻如我,总觉王彬缺乏家庭的温情,同情心很难不油然生起。
这个有着过人智商的太少爷,毕竟仍是个国中生。
“得了吧!我看会变胖的人只有秋凉你吧。”他突然冒出来这么一句。“我可还在发育,可怜我晚上用功,饿着肚子窝在这里算一些无聊的数学问题。”
“你说什么?我哪里胖了?”这个可恶的小鬼。我插起腰,自觉大有凶婆娘的架势。
“整体看来倒是还好,就是‘心’胖了点儿,心宽体胖。我知道秋凉你最好了,巷口阿婆的红豆汤圆煮得很好吃哦!走,我请客。”
算这小子识相,可是,这样好吗?我是来当“家教”的耶!不督促他读书反而带着他鬼混,似乎有违职业道德——虽说,这小子他很聪明,根本不必这么辛苦读一些死东西。
“走啦!别怕胖,你其实应该要再多长点肉才好看。”
马屁精一个!
“不好吧?到时候胖得太难看,没人娶我怎么办?”我为难中不忘幽默。
“若没人娶你,还有我啊!我想我可以勉为其难包养你。”
包养?真难听,好像地下情妇似的。
“想得美哦!就凭你,等下辈子也轮不到你。”我故意嫌弃地说。
“秋凉,你有男朋友吗?”王彬怀疑地问。
太瞧不起人了吧!
“有啊!姑娘我可是炙手可热得很呢!”
为了不在学生面前丢脸,我信口开河,谁知他全然不买帐。
“哈!秋凉你说谎,这个世界上还有谁会像我这么富有同情心?”
我被他一阵抢白,顿时找不出话来回,舌头有点打结。
“秋凉,我说的对不对呀?”这小鬼乘胜追击,又来招惹我。“瞧你一脸作贼的摸样——心虚。”
“你管那么多干嘛?难不成你暗恋我呀!这是不对的哟!‘师生恋’在一般人眼中可是不伦的。”我顾着唇枪舌剑,忘了措辞是否妥当。
只见王彬刷白了脸,急忙辩驳:“谁暗恋你来着?我女朋友可是一卡车都载不完一天涯何处无芳草,我何必暗恋‘一根葱’?”
“太花心不行哟,国文没读好,乱用典故,罚你默写‘国父遗嘱’一百遍。”嘿嘿!当老师就是有这个好处。口舌上再怎么失利,我都不会是输的一方,尤其王氏夫妇授予了我充分的权力,我可以“适当”地管教他们的儿子。我的“谏言”可以影响王彬零用钱的多寡。
“妈呀!秋凉你就饶了我吧!我这全是跟你学的呢!”他言下大有“上梁不正下梁歪”之意。
侮蔑尊长,罪加一等。
我伸出两根手指头,笑吟吟地宣判:“两百遍。”
王彬噤声,再不敢造次,我见他拿出纸笔写下——
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须努力。
我摸摸他的头,笑说:“走吧,去吃汤圆——你请客。”我想想不对,又加上一句。“你出钱。”
“那有什么问题!”王彬一副“老子就是钱多”的扫样。我差点没踹他一脚——想想,又何必.富家公子哥儿,哪个不是这副德性?
***
王家跟我租来的小蜗居说来不远不近。隔了三条街,真要步行起来也挺费时的,我那辆二手脚踏车便成了最方便的交通工具。
从王家一路骑回公寓,大概只需十分钟左右。
夜里很冷,我穿着厚外套,用一条长围巾紧紧包裹住头颈。
十点半了,七点整开始的课程没有一次不延误的。
这样也好,省得四百块的钟点费教我拿得不心安。
到了公寓所在的巷口,想到屋里的灯管坏了,得去五金行买支新灯管。我走到巷口那家五金行才想起都那么晚了,人家早打佯没做生意了。
我对着大门深锁的五金行不禁哑然失笑。
默默地牵着车,车辆沙沙的转动声,以及被昏暗路灯映射出的斜长影子,更衬托出我的孤独。萧瑟袭上心头,我突然觉得好寂寞。
此时此刻,阑珊灯火处,不知正在上演着多少邂逅?
“秋凉——”
一声熟悉的叫唤让我不置信地回过头。
“你——”一瞬间,我感觉心脏跳漏了半拍。
“真的是你!”他扯开笑颜,快步朝我走来。
“你怎么会在这里?”我呆楞地立在原地。
他向我走近,眼神带有魅惑。“我在等你——怎么这么晚回来?你果真住这儿。”
他在等我?“你等我做什么?是不是来讨债的?”我想起还欠他一笔医药费,便笑笑地问。
他微笑地摇摇头。“你住这儿?”他看了看我身后的楼房。
我也摇了摇头。“不,我住最里边的公寓。”我边推车边说,天气怪冷的,我瞧着他身上单薄的衣服。
“我住顶楼,上来喝杯热茶吧。”我放好车,邀请道。
他先是迟疑了下,尔后便跟着我一路上了公寓的顶楼。这栋公寓,总共四层楼。
打开房间,将东西一古脑儿全推到小沙发上。“对不起,房间有点乱。”大部分的家具是现成的,我最近太忙,没时间整理。
他随意找了个空位坐下,我则拿了两只纸杯,两袋香片,快速地冲下热开水,递了一杯给他。
没一会儿,整个房间全弥漫着茉莉茶的香味。
“住得还习惯吗?”他问。
“嗯。”我拿来另一个纸杯,将浸泡过的茶袋拿起置入。搁下我的茶杯,顺手接过他那杯,如法炮制后才送回他手上。“这样比较不会苦。”
他啜了口茶水。“平常都这么晚回来?”
我想了会,才摇摇头道:“只有兼家教的时候。”
“你当家教?”
大学生兼家教是很普遍正常的啊,怎么他惊讶成那样?
“你缺钱用?”他皱着眉问。
“学习经济独立,增加社会经验不行吗?”灯光突然忽明忽暗了起来,我才猛然想起这根老灯管该换了。
“你等会儿。”我站起身子,走到橱柜前翻翻找找。
“找什么?”他不知何时来到了我身后,距离近得仿佛可以感受到他的呼吸,顿时颈边一阵酥痒。
灯光蓦地整个暗了下来,我心一紧,找出打火机,点燃手中的腊烛。“瞧,知道了吧。”我索性将电灯关掉,小心翼翼地护着烛火到桌边,垫上一块板子,滴了几滴腊油在上面,最后才将腊烛立在板子上,“好像停电一样。”
“这么晚回来,一个人走夜路不怕?”我们两人各据桌子一端,隔着一支腊烛凝望。
“不怕,我又没做什么亏心事。”我捧着纸杯,哈着气想将茶水吹凉。
“现在治安这么坏,你这么晚回来,我不放心。”他喃喃道。
我啜了口茶,抬起头。“啊,你说什么?”他说他不放心,不放心什么?我以为我听错了,正想询问,抬起头,却只看见一簇烛火啪滋啪滋地燃烧。
我在光前,他在光后,隔着腊烛,只依稀看见他半隐入黑暗的身形与不甚清晰的轮廓,有那么一瞬间,我完完全全地被盘惑了。
夜,以蛇的姿态,这么深刻地向我袭来,紧紧地缠住了我。
我们就像天边的星子,隔了几千万年的轮回,终于寻到一刻的胶着,错身而过的刹那,等待又要重新来过。
我终于寻到了你,这一生,我绝不再放你走了——
梦境中的那名男子,逐渐转过身来,我赫然一看,竟是——
“杜秋——怎么了?”他靠近我轻轻地摇着,手上的婚戒在星红烛火的照耀下显得那么灿烂,几乎刺痛了我的眼。
我猛地清醒,轻轻推开他。“我没事。”话虽这么说,我的眼眶却不由自主地润湿起来。我赶紧转过头,胡乱地抹去泪水,不知怎的,我就是不要他看见。
我清了清喉咙,吞下那股苦涩,问道:“你刚刚叫我什么?杜秋?好奇怪。”
只见他赧然一笑,“对不起,不知怎的就这样叫出了口。”
“秋凉,你可以叫我秋凉,大家都这样叫我。只有我一个朋友,她叫我‘小秋’。”我不知道为什么要对他解释得这么详细。“对了,你叫什么名字?”真好笑,他请了我一顿饭,又送我去医院,相遇这么多回,我却连他叫什么都不晓得,只知道他姓沈,是个教授,其它一概不知。
“现在自我介绍不嫌晚吗?”他说,我跟着笑了。
“我姓沈,沈恕尧。很高兴认识你。”他善意地伸出手等待我的回应。
我伸出手,与他的交握。
他突然握紧我的手,将我拉起,我正讶异。
“跳个舞吧。”他拉我到较宽广的空间。
我急急忙忙地放下纸杯。
“等等。”我拉住他,心慌意乱。“不行呀!我不会跳舞。”
他不知何时扭开了收音机,音箱里缓缓地流泻出一首钢琴曲。午夜的旋律,魅惑着人心。
“别担心,我会教你。”他牵着我的手,一只手臂环着我的腰。“跟着我的脚步。”
我们靠得太近,我贴着他的胸膛,感觉气闷,正想抬起头呼吸新鲜空气,才发现我的眼睛只看得见他的下巴。以前怎都都没发现他长得这么高?斯斯文文的一个人,手臂却出奇地有力。
“沈——”我有些不安。
“嘘,别说话。”他将我的头按进他怀里,两条手臂全搁在我腰间,更加拥紧了些。
这样子好吗?
我一向讨厌与他人过分地接近,尤其是陌生人,那让我觉得不舒服,好像身上沾了什么不乾净的东西。
我感觉肩上重重的,微微侧脸才发现他将头靠在我肩上,我深吸一口气,没有把他推开。这是什么样的心情,我怎么也无法理解。
我缓缓地跟着他的步伐,旋律在我们脚边滑过。夜深了,只有星星未睡伴我们舞至窗畔。窗子很大,当初选择这房间的原因,除了经济上的考量外,多半是为了这扇窗子。
我推开他,撑身坐在窗抬上,打开窗扇,让凉风吹进来,冷却了我的心房但不慎吹灭了腊烛。
我的发带不知何时松开的,及腋的长发披散在肩上,冷夜凉风轻吹便拂过我的脸庞。腊烛已灭,只存淡薄的月光。
夜幕的一抹耀眼吸引住我,我忘情喊出声:“是流星!”
它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出现,又在须臾中消逝在夜空中,还来不及开始,一切就结束了。
“你们真的很像。”他在一旁,喃喃地说。
我回头凝视着他,就那么一眼——
午夜十二点的钟声准时响起,所有的童话也都该结束了。
我总算明白那份椎心的感觉是来自期待的破灭。我所等待的那名男子不该是他,因为他已经为别人付出过一次了。
在那么多次的寻寻觅觅里,我不是他所要找寻的那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