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你确定?」
「嗯。」
「真的确定?」
「对。」
「你确定确定确定?」
「够了没啊!」任行风低吼,皱眉抿唇,不耐地瞪着神经兮兮的经纪人。
方硕国,四十多岁,戴副眼镜,长相斯文,身材也可以,号称是演艺圈明星「园艺师」,专长是将那些粗枝大叶、名不见经传的平凡素人,「修剪」成造型亮丽又抢眼的超级大明星。
对他的专业能力,任行风倒没意见,否则也不会放心将自己的经纪约签给他,但对他婆婆妈妈的个性,就非常非常有意见了。
「我拜托你方硕国,一句话非要我重复那麽多次吗?我不是跟你说了吗?我确定、一定、肯定要买下这层楼!」
「是,我听到了。」方硕国推推眼镜。「只是……我觉得不可思议。」
「哪里不可思议?」
「我是说,这间房子有那麽好吗?值得你人在西藏高原拍戏,一听说屋主同意卖了,马上请假飞回来签约,就算导演大发脾气也不管?」方硕国狐疑,左看看右瞧瞧,怎麽看也看不出这层楼有何购买的价值。「凭你现在的财力,要在帝宝什麽的买几间豪宅都不是问题吧,干麽非要这一间?你瞧瞧,这屋内才四十多坪,装潢也不怎麽样,而且屋龄老旧,天花板那个……天哪,那该不会是传说中的『壁癌』吧?」
「是壁癌没错。」任行风肯定经纪人的猜测。
「什麽?真的是壁癌?!」方硕国一脸惊恐,皱眉歪目,一副「你杀了我吧」的激动神态。「你疯了吗?任行风,你这家伙,平常规矩不是最多的吗?连住个饭店都要求浴袍、床单、被单、枕头套,所有可能碰到你身体的布料全部得是纯白,白到没有任何污点……你、你、你可是任行风耶!怎麽可能忍受住在一间有壁癌的房子里?」
就因为他是任行风,我行我素是他的特点,经纪人难道还不懂?
任行风冷笑。「当然不是现在要住进来,你忘了我还在拍电影吗?我已经全权委交给设计师了,等我拍完回来,这间房子应该已经处理得差不多了——不对,是尽善尽美才对。」
说着,他低下眸,指尖挑起一根沾在衣领的发丝。「我交代过他了,如果我回来後发现房子还有任何瑕疵,他就等着在业界混不下去,我绝对会把握任何机会,在媒体记者面前好好替他『宣传』的。」
哇,这人好可怕!
方硕国暗暗腹诽。千万别得罪他,否则凭他这只演艺圈的超级明星怪兽,随便一脚就可以踩死混口饭吃的小老百姓。
啧,他为那个可怜的室内设计师默哀,做到任行风的生意,不知是幸还不幸,让这家伙满意固然可以上天堂,若是有一点点不满意,哼哼,等着迎接地狱吧!
「不过啊,」方硕国很不怕死地继续追问——幸好他是任行风的经纪人,勉强算是领有「免死金牌」。「既然都花了钱,干麽不直接买条件比较好的房子?像帝宝那种豪宅你又不是买不起。」
「我是买得起。」
「那干麽不买?你没空看房子的话,我叫助理帮你留意——」
「不用了。」任行风比个手势。「买得起不代表我一定要买,那些地方,我不屑,好吗?」
他不屑?方硕国差点咳出来。一堆富豪抢住的豪宅他不屑,宁可来住这种有壁癌又老旧的鬼房子?
真是活见鬼了!方硕国再次打量这间老屋,试着从中找出一丝丝优点……有了!「不过这间房子的阳台还不错,够大,摆下几张躺椅都不成问题。」
他推开落地窗,走出去,一见户外景致,马上把准备好的称赞缩回来。
这什麽view啊?不见山不见水也就罢了,前方居然还一排低矮的公寓,那种几十年前的老房子,早就该随着都市更新计划淘汰了,怎能还有脸杵在原地一动也不动?
实在太不堪入目了。
更糟的是,那排老公寓还离这栋大楼很近,近到往下俯视,完全能够清清楚楚地看到对面公寓顶楼加盖的铁皮屋。
这就表示,住在铁皮屋里的人只要走出来抬头往上看,也能清清楚楚地看见站在阳台上的任行风。
这、这、这……还有任何隐私可言吗?一向最注重隐私的任行风,究竟为何会看上这间见鬼的房子?
「不行,你不能住这里!」方硕国忽地转身,紧张兮兮地揪住任行风衣领。「万一狗仔在对面楼顶埋伏呢?你在阳台上的一举一动会被看光的!」
「冷静。」任行风慢条斯理地拔下经纪人紧拽的双手。「深呼吸,吸气,吐气,吸气,吐气。」
方硕国听命深呼吸,来回几次後,总算比较镇定了。
任行风这才淡淡一笑。「放心吧,我可是任行风,那些狗仔怎麽也想不到我会住到这种地方来的。」
那倒是。方硕国同意。这种公寓大楼,配不上任行风这种等级的大明星。「说真的,如果你对现在公司为你安排的住处不满意,我们可以换一间给你,看你是要住北投还是阳明山,或是内湖河畔的豪宅,信义区也有很多不错的房子,只要你开口,公司一定想办法让你满意,不必委屈自己住在这种老社区——」
「我就喜欢这里。」任行风打断经纪人。「我喜欢这个老社区,喜欢这栋破大楼,喜欢这间烂房子,尤其是,喜欢这个view糟到不行的阳台。」
他疯了。方硕国瞠目结舌,瞧瞧他说的是什麽话,老、破、烂、糟,明知这里绝不是理想的居住环境,偏偏要搬进来?
肯定精神出问题了。
「我就知道,不该帮你接那部电影的,到西藏那种鸟地方拍半年戏,到处鸟不生蛋的,连间像样的餐厅都没有,谁受得了?怪不得你会疯掉。是我不好,行风,我检讨,不该冲着导演的名号就替你接了,就算那是史蒂芬史匹柏导的电影,我都不该接。就算这部电影肯定大卖又怎样?万一你因此崩溃,以後都不能再工作怎麽办?天哪,我错了,真的大错特错……」
经纪人碎碎念,止不了自责,任行风翻白眼,懒得理会。他踏上阳台,凭着斑驳的铁栏杆往下望。
这里的视野,的确很糟,却也很好。
因为他能够将对面屋顶的动静一览无遗,那间加盖在顶楼的方正铁皮屋,以及住在铁皮屋内的那个女孩,都将在他的视线之内。
想着,他微笑了,风吹过他简单束在脑後的半长发,额前发绺飞扬,而墨瞳神采奕奕,如黑夜星子。
他有一张很好看的脸。
脸的轮廓瘦削,有棱有角,却不显得咄咄逼人,而是一种潇洒。他嘴唇厚软,色泽红润,让人很想亲吻,鼻子更是艺术,又高又挺,侧面看来,犹如雕像般线条完美。
但更吸引人的是他那双眼,深邃幽远,彷佛蕴含了宇宙亘古以来所有的秘密,粉丝们都说他的眼神会放电,影评人则盛赞他善於以眼神演绎各种情绪。
他的身材也很棒,俊拔修长,肌肉匀称,结实的臀部性感迷人,据说戏里只要有他裸身的镜头,分段收视率便会激升。
这样一个男人,相貌是神话,身材是神话,成名的过程更是不折不扣的传奇。
二十六岁那年才出道,在此之前的经历是一片空白,有人说他是黑道混混,有人说他在家操盘玩股票,也有人说他是隐居的小说作者。
一场电影男主角海选活动,朋友恶作剧替他报名参加,他也由於打赌输了,只好硬着头皮上场,谁知一路过关斩将,最後获得导演的青睐,以素人之姿得到角色。
那部电影不是什麽大制作,举办万人海选活动也不过是宣传噱头,没人料到电影後来竟会大卖。
就像电影里因为中了乐透、从此人生大逆转的主角一般,他的人生也从此一飞冲天,直上云霄。
如今他才刚过三十岁,事业已红到发紫,广告戏约不断,主演的电影部部於各大影展入围,频频获奖,他本人也於去年一举夺下金马奖影帝。
「……这就是任行风,酷吧?」好友兴奋的嗓音从电话那头传来。
夏凯儿听着,情绪没啥特别的起伏。是啦,任行风是很帅很酷很传奇,但那又怎样?她又不是他的粉丝。
「林珊珊,你跟我讲这麽多干麽?」
「厚!夏凯儿,你到底有没听到我说的重点啦?」林珊珊快被她冷淡的反应气死。「我说,我终於争取到独家专访任行风的机会了!你知不知道他这人有多注重隐私,规矩又多,要访问他可不是件容易的事,何况还独家专访?比登天还难耶,你懂吗?」
「我懂我懂。」事实上她一点也不懂。夏凯儿悄悄对自己吐舌头,敷衍电话那端的好友。「所以拿到任行风的专访,你从此就可以在你们杂志社横行霸道了。」
「哼哼,那当然!」林珊珊得意地喷气。「那个肥胖死老头,等着吧,我会让他刮目相看的!」
「肥胖死老头」是林珊珊给杂志社总编辑取的外号,闯荡职场多年,她从没这麽恨过一个老板。
夏凯儿每回听她叨念那个肥胖死老头,都忍不住好笑。「好啦好啦,你别这麽激动,你不是一边在吃早餐吗?小心噎到了。」话才刚说完,耳畔立刻传来林珊珊呛咳的声音,她连忙关心地问。「你没事吧?」
「等等……咳咳,我喝口、水。」林珊珊咕噜咕噜地灌了半杯水,才又继续说道。「差点忘了说,其实我是来请你帮忙的。」
「帮什麽忙?」
「就是啊,我不是要去采访任行风吗?你也知道人家是大明星,品味很高的,不打扮称头点怎麽说服他我很专业,对吧?所以……」
「你想跟我借名牌包?」夏凯儿猜到好友的用意。
「对啦,就是这样。」林珊珊嘻嘻笑。「不愧是我的知己好朋友,一猜就中。」
这还用猜吗?别说访问任行风这种大明星了,哪次有重要场合,林珊珊不是到她店里借包包充场面?
「当初我说要开二手名牌包租借店,你还骂我没生意头脑呢!结果现在反倒成为我最忠实的主顾了。」她笑着揶揄好友。
「拜托!你不要乱扯好吗?」林珊珊喊冤。「我说你没生意头脑是因为你本来只打算开花店,幸好你後来听我劝了,开间复合式商店,卖鲜花兼租借名牌包,我敢打赌,你现在大部分的业绩都来自名牌包的租借,对吧?」
那倒是。夏凯儿不得不点头。这个社会爱名牌包的人比爱花的多太多,其实她自己也一样。
「而且想想看你以前外号是什麽?时尚教主耶!不把这份专才拿来开店做生意多可惜,你的眼光可比那些假高贵的拜金女强多了!」
「那都是过去的事了。」
「时尚教主」,这称谓她现在担不起。夏凯儿苦笑,眸光一转,瞥向供在桌上的父母遗照,两个老人家在相片里都显得年轻,正对她这个女儿温暖地笑。
人家说遗照应该选庄严肃穆的,她却偏爱笑得灿烂的。人都已经离她远去了,为何她必须对着两张苦瓜脸怀念呢?
回忆应该带着笑,这样即便是心酸,也会成为甜蜜。
「好了,我不能跟你多说了,我该去上班了。」林珊珊说。「下班时我再到你店里选包包。」
「知道了,我也该出门了。」夏凯儿拿起包包,经过玄关时,审视镜面中的自己。
一头微鬈的短秀发,挑染成棕红色,衬着一张鹅蛋小脸,只化淡妆,更显得肤质细腻,双颊透出温润的血色。
她的五官并不算美,眼睛不够大,但胜在眼神清亮,嘴唇以东方人的审美观来看,稍嫌厚了些,却也更添性感,鼻子算是长得最好的,尾端还微翘,看起来十分俏皮可爱。
至於身材嘛,是没那种吓死人的D罩杯,但该凸的地方凸,该凹的地方凹,穠纤合度,也算可以了。
这样的她,够漂亮了。
夏凯儿轻笑,对镜中的自己比个大拇指,轻快地踏出门。一阵凉风徐徐吹来,屋外竟比屋内还凉几分,她不禁感叹。
「好舒服喔!」
「什麽舒服?」林珊珊莫名其妙。
「我说外面好凉好舒服。」夏凯儿解释。「刚在屋子里好热。」
「当然热啦!」林珊珊语气相当不以为然。「早就跟你说了,那种顶楼加盖的铁皮屋,夏天像烤箱,冬天又变成冷冻库,根本不是人住的地方。」
「不会啊,至少视野挺不错的。」夏凯儿自我安慰。虽然对面的大楼挡去了大部分视野。「而且我们这栋公寓的人几乎不上顶楼来,整个屋顶等於是我的庭院呢,我一个人独享,多好!」
「是啦,很好。」林珊珊嗤哼。「有时候我真佩服你自得其乐的个性,这算不算也是一种特殊能力?」
「是啊,我有超能力,你现在才知道吗?」夏凯儿笑,是打趣也是自我解嘲。「不说了,晚上见,掰。」
她收线,将手机放回包包,抬头往上望。
对面大楼七楼的阳台,离这个屋顶很近,只有十几公尺的距离,以前住了一对老夫妇,经常在阳台聊天泡茶,与她见到面,总会相互打招呼。
老夫妇还会邀她一起喝茶呢,算是她在这里认识的唯一邻居。
两个月前,她听说他们搬家了,跟着便进驻一群装修工人,整天敲敲打打。
不知道住进来的,会是什麽样的人呢?
希望可别是个怪人啊!毕竟大家以後很可能时常照面。
夏凯儿想着,踩着高跟鞋轻快地下楼,走在狭窄的巷弄间,轻风淘气地吹旋她飘逸的裙摆。
经过便利商店时,玻璃墙面贴着一张过期的电影海报,海报上,任行风披着勇士的战甲,英气勃勃的黑瞳凝视着她。
五星级饭店附设的咖啡厅里,任行风与林珊珊相对坐在舒适的沙发椅上,一旁还坐着经纪人方硕国以及贴身助理王聪明。
任行风穿得很随兴,一件黑衬衫,解开几颗扣子,微露古铜色的胸膛,下半身着灰色长裤,双腿自在地伸展。为了不让人认出,他刻意挂上一副大大的飞行墨镜,有型有款,反而显得更醒目。
没办法,有些人就是天生出类拔萃,怎样都会有人注意到。
在周遭无数倾慕与好奇的目光注视下,林珊珊照着事先拟好的问题稿,战战兢兢地进行访问。她早听业界前辈说过,任行风曾因为对方提出不专业的问题,不着痕迹地奚落一顿,骂人不带脏字,超狠!
结果那个记者回去後愈想愈恼火,在文章里暗批他耍大牌,登出来後自己还洋洋得意,谁知过没多久,老板便命令他主动辞职走人。
天晓得任行风用了什麽手段,哄得那个报社老板晕陶陶,认为属下办事不力,丢他面子,乾脆开除炒鱿鱼。
这就是任行风,他不跟你当面杠上,却会在背後来阴的,让你怎麽死的都莫名其妙。
所以千万、千万不可得罪他啊!
前辈的谆谆告诫,林珊珊谨记在心头,不敢有违,何况这场访问,还是任行风电影杀青後,风尘仆仆赶回台湾,连家都没回,便跟她在饭店约好时间对谈,教她怎能不格外感动?
他可是任行风,时间多宝贵,竟然愿意优先拨给她这个在媒体界只能算是超级小咖的菜鸟记者,说实在的,她见到他准时出现时,差点没跪下磕头谢恩。
逐一问完电影相关问题後,来到比较触及隐私的题目了,当初列出这几个问题,林珊珊可是鼓起莫大的勇气,深怕被打回票。
但奇异的是,任行风竟然照单全收。
「请问任先生,虽然我们常见你出席社交场合,身边都会带不同女伴,但你从来都只说她们是『朋友』,难道这当中,没有跟你交情比较特殊的吗?」林珊珊小心翼翼地问。
简而言之,就是问他有没有女朋友啦!
这问题,她绝对不是第一个提出的,但也从来没有谁得到过明确的答案。
这次他会怎麽答呢?林珊珊默默在心里设想。
只见任行风悠哉悠哉地喝了一口茶,这才开口。「何谓『特殊』?请定义。」
嗄?林珊珊愕然,没想到他竟会这样打太极拳。
「一起看电影、吃饭,算不算特殊?兴致来时就亲吻上床算特殊吗?还是要对彼此说过『我爱你』才叫做特殊?」任行风一连串的反问,问得林珊珊哑口无言。
她眨眨眼,又眨眨眼,最後只能乾笑。「看样子任先生似乎是情场高手呢!一定谈过不少恋爱吧?」
「坦白说,一次也没有。」任行风笑笑。
一次也没?!林珊珊惊讶。
方硕国与王聪明也惊愕不已,他们的任大明星今天是怎麽了?平常记者问到类似的问题,他要嘛三缄其口,要嘛顾左右而言他,今天怎麽回答得如此乾脆?
「是有不少女人跟我说爱我,可惜我还从来没机会对任何女人说过『我爱你』三个字。」任行风坦然地说明,可这语气怎麽听怎麽跩。
没机会说?是不想说或不屑说吧!
「哈哈。」林珊珊又乾笑。这男人怎能用一副温文有礼的神态说着这麽欠扁的话?而且说的时候依然不失帅气与魅力,简直令人发指!「所以现在任先生没有任何可以说这三个字的『特殊』异性朋友吗?」
「没有。」
「那麽亲吻跟上床的那种特殊呢?」
「你不觉得这问题问得很多余吗?」这是任行风的回答。
很好。林珊珊眼角抽搐,她的确问得很多余,他可是任行风耶,身边会缺替他暖床的女人吗?
「任先生喜欢哪一类型的女孩子呢?」
任行风闻言,皱眉,用手指轻轻敲玻璃桌面。
这是他心情烦躁时的小动作,通常表示失控的前兆,方硕国跟王聪明察觉了,互望一眼,都在心里暗叫不妙。
他们之所以很少替任行风安排专访,除了他个人很注重隐私,不喜欢谈论私事以外,最重要的就是他的脾气很难控制,若是记者问恼了他,很可能会当众给人难堪。
毕竟他们是在演艺圈打混的,最最不能得罪的就是媒体记者,偏偏恣意妄为的任行风从来不懂这个道理。
拜托!千万别发飙~~
方硕国与王聪明在心里暗暗祈祷,方硕国正想打圆场,任行风却抢先一步落下轻笑。
「不觉得这问题问得很空泛吗?」
「空泛?」林珊珊望着他如阳光般温暖的笑,心跳不听话地加速,也不知自己是心动还是心慌。
「难道林小姐认为,人在谈恋爱的时候,都是因为遇上了自己心目中事先设定的型,才因此心动的吗?」任行风闲闲反问。
林珊珊说不出话来,因为她心跳实在太快了,快得连自己都能听到那激烈撞击的声音,教她脸颊羞窘地发烧。
别说她无言,方硕国与王聪明也同样哑口,他们瞠瞪着平素对这种肤浅的问题最鄙夷的任行风,他不但没生气,甚至还微笑着。
是天要下红雨了吗?他们任大明星今天究竟哪根筋不对劲了?明明心情就很不耐,为何要勉强自己坐在那里傻笑地接受专访呢?
正当气氛微妙时,一阵手机铃声忽然响起,是林珊珊的电话。
采访时居然不关机?!方硕国皱眉,王聪明则赶忙捧起茶杯殷勤地请任行风喝一口,暗示他压抑脾气。
「对不起、对不起。」林珊珊也知道自己这行为很不礼貌,尴尬地瞥了来电显示一眼。「是我好朋友打来的,我关机好了。」
「没关系,你接。」任行风微笑。
「不用了……」
「接、电、话。」简洁有力的三个字,令在座其他三人心头同时一震。
方硕国与王聪明望向林珊珊,以焦虑的眼神催促她快接电话,她会意,窘迫地接起。
「喂,凯儿,我现在正在工作,有什麽事……什麽?!你发烧了,还晕倒了?你没事吧?现在还好吗?」她听好友叙述,忧虑地蹙眉。「嗯,我知道了,你啊就别逞强了,店门关起来,好好休息,我采访完就过去带你回家。」
语毕,她挂电话。
「生病了吗?」任行风沈声问。
「什麽?」林珊珊愣了愣,还处在心神不宁的状态。
「你的好朋友病得严重吗?」任行风耐心地重复问句,但方硕国与王聪明都听出他平稳的声调里压抑着不寻常的焦躁。
只有林珊珊听不出。「喔,她发烧了,刚刚还短暂晕过去,不过现在应该没事了……」
「走吧!」任行风倏地起身。
其他人都愣住,呆呆地瞧着他。
「去哪儿?」林珊珊问。
「你不是要去带你朋友回家吗?」他一面说,一面扯她手臂,迫她起身。「我送你去。」
「你要送我去?」林珊珊惊讶。
另外两个男人更惊讶,凑近任行风低声问。
「行风,你……你没问题吧?」
「对啊,任大哥,你今天……是不是吃错药了?」
什麽吃错药?任行风眉峰一拧,毫不客气地赏贴身助理头顶一巴掌,巴得他抱头哇哇叫。
「活该!谁叫你乱说话?」方硕国毫不同情。
任行风凌厉地瞪经纪人一眼,意思是他也没好到哪里去,方硕国肩颈一缩,笑笑。
任行风轻哼,迳自转向林珊珊,俊唇一勾,再度扬起电力百分百的微笑。「林小姐,我开车送你,请。」
林珊珊茫然点头,被电得晕头转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