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马岳敢用我超乎常人的俊帅发誓!再也不要见到那一个惹人厌、惹人嫌的女人。
瞧她一副什么都懂的嘴脸,很不想承认,那女人的知性跟自信还真教人移不开视线,可是我还是决定讨厌她、厌恶她、远离她。
还好我们只是偶然遇到的陌生人,而且,我确定,我们以后会一直保持陌生人的关系……
喜孜孜的推开咖啡馆洁净明亮的玻璃窗,马岳露出一贯的招牌笑容,将咖啡馆的女服务生迷得晕头转向。
他马岳的魅力果然无远弗届。马岳得意的想着。
刚刚只是路过要到停车场取车,怎知从咖啡馆一整片的落地窗意外看见了“昔日的好友”。
所谓“昔日好友”的定义,便是过往跟他这花花公子有过一段情的女人,不过这一个女人有点特殊,他们之间并没有男女之情,他只是帮她演了一场戏,而那一场戏让她赢回了青梅竹马邻家大哥的心,现在的她可是一个新婚的幸福女人。
她也看到他了,摇摇手要他进去,不过今天陪在她身边的不是亲爱的老公,而是一个留着俐落短发的女人。
从他的角度,他看不到那名短发女子的面容,不过凭他对女人的直觉,似乎是个挺不赖的女人。
马岳当下决定进去咖啡馆展现一下他男人的魅力。
“马岳,这里!”莫德雅朝走进咖啡馆的马岳挥了挥手。
“哟!好久不见。”马岳从容且姿态潇洒的走近,他先是对莫德雅打了声招呼,然后拉开椅子,在坐下来之前,以他最俊美的四十五度角看向那名短发女子,然后微微的一点头且只勾勒起一边的嘴角──这是他勾引女人注意的最佳姿态,通常是没有女人抗拒得了。
“你好。”他的声音略带低沉,简直性感到不得了。
“你好。”短发女子也微微一颔首。
就在两人短短三秒钟的接触中,马岳即刻在脑袋当中替短发女子打了分数──
外型六十分。俐落有型的短发很适合她鹅蛋般的小脸,五官分明,没有特别出色或是丑陋的地方,算是个中等美女,不过她吹弹可破的雷肤似乎可以为她加分不少。
马岳为自己的观察入微感到得意,就连这么细小的地方他都特别注意到了。
身材八十分。以他的经验目测,她大概一百六十五公分左右,不胖也本瘦,依旧是中等评价,胸部……他起眼睛评估……嗯!是C罩杯,胸部跟腰部之间的弧度曲线算是合格。
穿著打扮八十分。简单不繁复的丝质短袖白衬衫,配上铁灰色的及膝窄裙,没有穿丝袜的美腿倒是颇吸引人的。
至于她的气质……他有点不甘愿,但仍在心里打了九十九分,剩下的那一分是有关于男人自信度的问题──在马岳完美的自我心态里,实在是没有女人可以达到一百分的。
但长得实在不算优质美女的她有着一股清丽绝俗的味道,混合着她对自己的自信所散发出的魅力。
嗯!马岳不得不承认,她是他游荡整座女人花园里所见过最独特、最有味道的一个女人。
若可以的话……若他这一阵子的档期可以挪出些时间,他倒是不介意跟她来一场短暂的浪漫。
马岳在脑海中形成的想法立即影响到他的男性贺尔蒙,他随时随地准备对短发女子放电。
“有爱情滋润的女人果然不一样,看来你老公挺疼你的嘛!”马岳虽是对着莫德雅说话,眼角余光却始终注意在一旁的“她”。
莫德雅笑得很开心,以一个新婚妇人而言,她笑容里甜蜜的成分实在有点太过分了,看在马岳这单身男人的眼里,不得不怀疑她的老公孙颐琳是否有什么“特殊功能”。
“琳哥哥是很疼我啊!”莫德雅一脸幸福。“哦!对了,只记得跟你说话,都忘记帮你们介绍。”
“俐蘅,这是马岳,我该怎么形容他呢?嗯……就说他是全台北市最帅也最花心的男人好了。”
莫德雅的介绍没有招来马岳的白眼,反而得到他一个赞赏的笑容。
马岳从来不介意别人说他花心,因为他本来就是,不必要刻意隐瞒。
“马岳,这位是我跟琳哥哥共同的好朋友,她同时也是我们大学艺术史的客座副教授,余俐蘅!”
马岳绅士的伸出手跟对方握了握,他感觉自己浑身的魅力,在两人难得的交握间,已经成功的送了出去。
只见余俐蘅笑得很含蓄,也很腼腆,眼畔间流露着专属于女性的柔美羞涩。
马岳可得意的呢!因为对方这样的笑容就表示他已经成功了一大半了。
看来他又多了一个匍匐在他西装裤下的崇拜者了。马岳在心里头骄傲的这么忖想着。
唉!不是他爱自夸,通常只要他稍稍的散发自己的男性魅力,没有几个女人是可以逃过的。
马岳挑一挑他好看的眉宇。
他似乎不曾跟教授级的女xin交往过,看来余俐蘅可以帮他开个先例,虽然她跟他交往过的女人相比容貌方面是差了点,但她与众不同的气质却足以弥补。
吃惯了山珍海味,偶尔来点不一样的口味也是不错的。
马岳打定主意了,他觉得花个十分钟来追求余俐蘅,并且预计晚上就可以将她带上床。以她看到他就双眸绽放光芒的程度,十分钟是绰绰有余了!马岳很有自信的以为。
而且,老天爷也梃帮他忙的,本来想说莫德雅在此,他还不方便对她的朋友“下手”,但没想到他才坐下来没多久,莫德雅的手机就响了,是她心爱的老公打来的。
结束通话后,莫德雅满脸歉意。“对不起!我跟老公约好去产检,我竟然忘记了。”
新婚不久,莫德雅便发现自己怀了身孕,自此老公孙颐琳更是将她宠上了天,说她是他心中珍藏呵护的宝贝也不为过,甚至不忍心她受到一丁点的伤害。
“琳哥哥现在已经在门口等我了,不好意思,我得先离开。”莫德雅歉疚的拿起帐单,却被马岳制止。
“难得见面,就让我尽点男人应尽的义务。快去吧!别让你老公久等了。”
莫德雅笑了笑。“好吧!那我就留个美女代替我陪你聊天啰!”她朝余俐蘅眨一眨眼,知道将聪明且理性的余俐蘅留给自命风流倜傥的马岳是非常安全的。
果然,余俐蘅浅笑的挥挥手要她安心的离开。
“那我走啰!”莫德雅对两位说,道了再见便离开了。
隔着落地窗,马岳目送莫德雅坐进她老公的车子里后,才将视线跟注意力转回在他身边的“目标”。
他先是给了对方一抹电力百分百的笑容才开口,“其实挺有缘分的不是吗?”
马岳太懂女人的心态了,说也幼稚,女人就是很相信“缘分”这档子事,通常一开始的时候将两人的关系归类于“缘”字,女人都挺吃这一套的。
一旦有“缘”,要进入状况就好简单了。
马岳等着余俐蘅给他肯定的答案,在他的预料当中,她会是甜笑着跟他说:“是啊!我也觉得我们好有缘喔!”还是用女人惯用的撒娇口吻。
没想到余俐蘅的回答却是,“是啊!真有缘分,‘孽’缘!”
“你不觉得实在太奇妙了……”马岳忽地停口,“等等!你刚刚说什么?”他似乎听到了跟他预料当中不一样的答案。
“我说,跟你相识是孽缘一场,我相信大部分的女人都会认同的。”余俐蘅用她甜美温和的声音说着,嘴角的笑容可都一直挂着呢!
马岳,莫德雅曾经跟他短暂的交往过好试探孙颐琳,一个长得帅却自命风流的花花公子。
她或多或少从莫德雅口中听过关于马岳的种种,他算是个“传奇”人物吗?算是吧!
对她这种不曾恋爱过也不想恋爱的人来讲,每天都需要谈恋爱、每天都需要女人的马岳的确是个传奇──一个下半身发达的一传奇”。
余俐蘅倏地没形象的噗哧一笑。
“下半身发达的传奇”,果真是个贴切的形容词,余俐蘅不得不佩服起自己的形容能力。
“你笑什么?”马岳不悦的瞪她一眼。
他开始觉得眼前这个女人一点都不可爱,怎么可以说跟他认识交往的女人都是孽缘一场呢!
他马岳可是个难得的好情人,出手大方,又温柔体贴,不会束缚对方──只除了他对女人的热情跟欲望来得快去得也快,还有,很容易对另外的女人动情罢了。
“我笑你刚刚一见我的时候,脑袋里一定闪过一个念头:这个女人虽然不美,但泡来玩一下换换口味也不错。对吧?”余俐蘅一语直捣马岳的内心想法,就像一把利刃顿时将他的心给完全揭露。
马岳的脸部表情有些僵住了,他在心里咬牙切齿的想:他收回之前对她的看法!这女人实在太不可爱了……不!岂止不可爱,还很可恶可恨呢!一点都不懂得给男人留情面!
“余副教授,您真是太爱说笑了,我岂敢高攀啊!”
“呵呵!用‘您’字太严重,我又不是你的长辈,可见你现在一定对我极不满,嘴巴说着不会,心里可嘟嚷着呢!”
余俐蘅说得好轻松自在,一点都无视于马岳越来越难看的脸色。
“对你而言,女人不过是生活上的调剂品,最大的功能是提供你床上的乐趣,我说的不对吗?”话毕,她还询问他的意见。
这女人……她当是在问他要咖啡还是茶一样的简单吗?马岳板起脸孔拒绝回答。
“哇!生气了呀!真小气。”余俐蘅继续捋虎须,还笑得挺开心的呢!
其实她鲜少如此无里的对待别人,尤其是男人,她总是跟他们维持像朋样的关系,只不过还是有所区别的,像马岳这种以玩弄全天下女人为“己任”的男人,她实在很难对他展现友善。
马岳的俊脸一阵黑一阵白,简直难看到了极点。
碍于他一向自诩的绅士风度,他不能发飙,也不能生气,他深深的深呼吸,告诉自己,唯女子与小人难养也。
在他看来,余俐蘅不仅是女人,还是个小人,亏她还是个副教授呢!马岳抿抿嘴,忍着。
余俐蘅难得俏皮的吐吐舌头,她的小动作跟她的穿著形象可真不搭呢!
“别生气嘛!”她竟然伸手去拍拍马岳搁在桌上的手背,像个妈在安慰自己没糖吃的小男孩一样。“不过今晚的床伴没了而己,相信凭你的魅力,一通电话就绝对有其它女人愿意替你暖床的。”
可恶!马岳的额头爆出青筋。这个女人就非要将他说得好象下流的种猪种马、只要发泄就行的男人吗?
他实在忍无可忍,再待下去,他恐怕会无法控制自己,在咖啡馆跟她起争执,他不允许自己做出这么没形象的事情。
拽起桌上的帐单,他倏然起身。“我还有事,余副教授,再见……哦!不,我肯定以后我们不会再见!”说完,他便酷酷的转身到柜台付帐然后走人。
看着他怒气冲冲的背影,余俐蒿简直快笑翻了。
嗯!这个午后很悠哉……也挺好玩的。
再见啰!马先生。她在心里头跟他道了别。
他说得对,以后他们不会再有机会见面了。
只是……他们说不见面就不见面吗?
那可不一定!命运的安排是非常巧妙的,所谓的缘分,就是在下一个转角,即会相遇……
哇!真是爽快的一天……
马岳一手潇俪的插在口袋里,一手晃着车钥匙,嘴里哼着歌,感觉浑身阵舒畅。
他当然觉得舒畅极了,因为他刚从女人的床上爬起,而且还是个身材火辣、容貌一流的少妇。
趁着她年迈的老公列国外出差,他们两个在Pub一拍即合,晚上便相偕回她家销魂了。
从晚上八点到现在……马岳看看手腕上的劳力士金表。都半夜一点了,他却挺有精神的,可见刚刚在床上几次的翻云覆雨压根儿无损他的体力。
嗯!果然平常有“练习”有差,瞧瞧那少妇已经完全瘫在床上了,连他要离去时,都没有力气开口挽留。
今晚的夜色挺迷人的,难得台北的夜空可以看到几颗绽亮的星星,马岳从少妇的家走出,他的跑车就停在前方巷子口的转角处。
“救命……”
正愉悦哼着歌的马岳喜地停下步伐,他似乎听到了一个细微的声音在喊救命。
在他目前所在地的右前方有一条闇黑的巷子,传来的响声,要是平常,他一定会认为是野猫、野狗在翻动垃圾,但他刚刚的确是听到有人在呼救的声音啊!
在他狐疑之际,似乎是被闷住低吼的人声更加确定的从小巷子传出,他拉开步伐冲进漆黑的巷子里。
借着微亮的月光,他看到两个人影正卖力将一人给拖进巷子的最深处,被挟持攻击的似乎是个女人,这更加激起他的愤怒不平。
路见不平伸出授手是理所当然,更何况被害人是个女人,这让他的骑士精神更加激昂。
“放开她!”他出声暍止两名想使坏的歹徒。
两个猥亵凶恶的流氓一见对方单枪匹马,身材高是高了点,但跟他们比较却瘦弱单簿了些。
他们迅速判断马岳只是个爱逞英雄的“俗仔”,大概几秒钟就可以解决的货色。
“少年仔,还是快离开当作没看到,要不然……嘿嘿……”
两个流氓相视一笑,他们边说还活动手脚,暗示马岳不是他们的对手。
他们两兄弟白天才刚假释出狱,手边无钱又找不到可下手的对象,好不容易晃到大半夜,有个不怕死的女人穿著短裤踩着脱鞋出门,她即刻成为他们下手的目标,却没想到她身上才带了几百块而己,不过没关系,她的身体可以弥补……但偏偏就在他们想将她拖进暗巷强暴时,不识相的杀出了个程咬金。
马岳坏坏的一笑,丝毫不将对方的壮硕放在眼里,他边靠近还解开自己蓝色衬衫的袖扣并卷起被子。可惜了这一件衬衫,这个牌子还是他挺满意的,不过没开系,改明见有空再去精品店多采买几件。
马岳谈笑用兵,因为以他练了将近十年拳击的身手,一人抵五人还绰绰有余,更何况是两个只会叫嚣且轻敌的小流氓。
“一起上吧!免得浪费我太多时间。”
“你找死!”
两人抡起拳头展开攻击。
马岳先是轻松的左闪躲过一拳,但他的拳头可是结结实实给了其中一位的腹部重击,对方即刻应声倒下,在倒下的同时,他又补了一脚。
哈!真爽!看来一个礼拜上三天健身房练拳是有用的,至少他的手脚在真正派上用场时还挺灵活的。
另外一人见到马岳的身手,紧张的从怀中掏出小刀刺向马岳。
马岳一个帅气的踢腿即踹掉他手上的小刀,漂亮的旋了个身,一个右勾拳便将对方撙倒。
他轻松的拍拍手,顺顺自己凌乱的头发,彷佛刚刚是跳了一场曼妙的舞蹈,而不是跟两个流氓打了一架。
两名流氓眼见不是马岳的对手,连忙很“俗仔”的溜了。
哼!马岳不屑的看他们从巷口逃走。狗熊别的不行,溜跟逃的技术可真是厉害。
算了,现在是看看被害者的情况比较重要。
马岳急忙走向躲在角落的被害者。“你还好吧?他们有没有伤害你……是你!”
借着月光,马岳看到了穿著短裤的被害者,他皱起眉头,有点恼怒自己的鸡婆。
对方可是他发过誓、一点都不想再见到的人──余俐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