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话 觉醒
“不,不,你现在的确就是个杀人狂喔。”
被断言了。
居然被一个脑子有点不成长的青年断言成杀人狂了。
“因为你刚刚杀人时所散出来的杀气实在是太过于平常了。普通第一次杀人时应该都是很兴奋,而你却不同。就是这一点让我无以为你已经‘觉醒’很久了呢。”
“啊,不管如何,先跟我回‘家’吧。”
“家?我又不是你的亲人为什么要跟你回家。而且我现在要去自,也不可能跟你走了。”
建说这准备转身赶快离开。
没错——
离开这里,离开这个男人。
“自?你?‘正体不明’?哈哈哈哈,这可真是世界级的玩笑,我说你该想把警察局的人全杀光吧,如果不是这么打算的话我劝你最好别去哦。因为就算不是如此打算的,你去之后也会这么做的。”
建再一次回头看着这个青年时,又一次不由的吃了一惊。
头——
原本躺在那里的男人的头。
消失了。
正确的说是头没有连接在颈部了,而是滚落在了地上。
“你,把他杀了吗?”
青年手中拿着刚才那把小刀,刀身上没有了血迹,只剩下那几道缺口。但现在的情况只能这么认为
——青年把他杀了
这次不同,这次是真正的“杀”了,毫无任何可能性,生还几率o,死亡。
“啊,因为万一没死成的话很麻烦不是吗?还要叫‘骨手’的人过来,我可不想花这个冤枉钱。先别说这个了,和我回家吧。”
青年伸出手抓住了建的肩膀。
“杀人狂…..”
建下意识的说出了口。
“喂喂,我是‘杀人鬼’哦,和杀人狂有着本质上的区别呢。”
不管那区别如何,对现在的建来说都一样,眼前的青年将自己没有杀人的男人的头切了下来,而且还是在自己没有任何察觉的情况下,用那把被他称为“破烂”的小刀干的。
喂喂喂喂,这可跟刺穿喉咙大不一样呢。他用那把刀连同脊椎,肌肉,以及一大堆乱七八糟记不起名字的东西一起切断了吗。
不知道,不明白,不理解,无法想象,无法琢磨,无法猜透。
跑吧。
继续呆在这里会被杀死。
他是杀人狂。
是杀人鬼。
不折不扣的杀人之鬼。
跑吧。
建挣脱了青年的手臂,拔腿就往外跑去。
没有人烟的偏僻巷子里只留下一个杀人鬼和一具无头尸体。
青年没有想到建会做出如此出乎他意料的举动,呆在原地,回过神来建已经跑远了。
虽然不是追不上的距离,甚至只要想随时都能追上,现在青年还是决定让建自己行动,让他亲身体验一下身体的变化。有些事情,对于某些人来说如果不亲身体验一样是不会明白的。虽然这“体验”的代价可能非常大,但还是必要的。
“呃?……”
右手的食指被划出了一道伤口,这正是青年搭在建肩膀上的那只手。
“哦,挺能干的嘛,少年,居然能伤到我。说实话能伤到‘飘忽杀意’的人可是没几个呢,不愧是我的‘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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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何建——17岁,男。
身材普通,体重较轻。
七月二十一日生,a型。
家庭构成——父亲,母亲,姐姐。
擅长任何事的同时又不擅长任何事,每次考试都是6o分的“天才”儿童。
就读于市内一所私立高中,今年高二——没有参加任何社团活动,平时话不多,不经常主动找他人说话,也不会特意做一些惹人注意的事,在他人眼中应该是有不常说话这个特点。要说唯一的长处的话,就是非常适应随波逐流,别人怎么做他就怎么做,从来没有给他人惹过什么麻烦,也没有被卷入过任何麻烦。既没有对什么东西特别热衷,也没有特别意志消沉。没有特点就是他最大的特点。
不管他人如何想,建只是一味的以这种生活方式生存着,十七年来一向如此,今后也没有改变自己的打算。他认为“普通”就是幸福,“普通”就是根源,“普通”就是人的归属。
建就是一个如此“普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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跑吧。
快跑。
逃离那个男人。
那个杀人狂——
建逃跑着,只是一味的想逃离那个男人。只是待在其身旁就会感觉到恐惧,无法抑制住本能的冲动,只是一味的想逃离,离开那个杀人鬼。
等回过神来自己已经跑到了高架桥的下面,气喘吁吁的靠在桥柱上,膝盖不停的颤抖,头也晕呼呼的,一副快晕倒的样子。建环顾四周,并没有看到刚刚那个杀人鬼的身影。看来他没有追来。
“呼,开什么玩笑呢,我又不是自愿杀人的,是那个男人逼我动手的,属于正当防卫啊。人生里总会有一两件不是出于自愿但必须做的事的吧,这很正常啊!就连紫式部也不是出于自愿才写《源氏物语》的吧。别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把我归为同类啊,可恶!”
建在没有人烟的高架桥下自言自语的泄道。
“那么….”
烦恼——
“要先去哪呢?”
警察局还是回家?
虽然从那个男人的身边逃脱是很好,但有一个问题完全没有解决。因为那个杀人鬼的登场使得事情被搞的一塌糊涂——但建“刺”了那个男人的事实不会改变,虽然致命一击是那个奇怪的杀人鬼做的,但还是无法改变建“刺”了他的事实。
手中现在还残留着刚才的触感。
鲜血的触感,肌肉的触感,骨头的触感。
简直就像是日常生活中反复做的事一样,身体已经牢牢记住了这个感觉,已经无需大脑就能做出反应。
吧。”
就犹如归巢本能一般,建不知不觉就已经在往家的方向走去。
回到家应该怎么和家人解释呢?突然看到自己的儿子满身是血的回来父母会如何反应呢?最近父亲似乎很迷足球,这个时间应该还在看比赛吧。
杀了人还有余力思考这种事情。
真实缺乏紧迫感。
的确,就刚才建自己刺了他人喉咙一刀的事,建到现在也没有感到确实的罪恶感。
明明杀了人。
那人明明死在眼前。
却无法感到任何的则罪感。说去警察局自也不过是出于正常情况的行动考虑,说实话建完全没有想到去自的理由。
怎么形容好呢——总觉得这不是生在自己身上的事。自己周围的人似乎变成死了也无所谓的一样。明明很清楚杀人并不是一件这么简单的事。
人类这种矛盾的生物真的只能用杰作来形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