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段氏手工
冯耀祖垂头丧气地跟着大家往回走,不时看看兴奋满面的众人,耳边听着那些兵卒大呼酣畅,说实话,他也很高兴。
先前的战斗打赢了,抓了许多俘虏,缴获了一大批的军械物资,就连那个6家公子6勋也没跑掉,重又做了俘虏——这些都值得高兴,即使以冯耀祖的智慧也能想到,这些俘虏可都是粮食啊,只怕数日之后6氏就不得不拿出大把的粮食来换回这些人吧!
这确实值得高兴。
不过,每当想起战前逃走的那些人,冯耀祖却又垂头丧气起来,先生,他们都只是一时糊涂啊,难道这就无可挽回?
“无可挽回!”
两日后,当那些不战而逃的兵丁跪到李世杰面前苦苦哀求的时候,他也是这么回答的,声音坚决而冷酷:“每个人都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你们既然做出了临危背主之事,就应当承担起后果。都说覆水难收,说出口的话,做出来的事,无可挽回!”
冯耀祖连劝了两日,这会儿已经死心了。“你们还是走吧,离开苏家村,去另谋生路去吧。千百年来,临危背主乃是大忌,先生不可能收回成命,换作是某,某也不可能接受。”
最终,总计有三十八户人家拖儿带女离开了苏家村,在这里,他们不但得不到赖以生存的粮食,更会受到村民们的唾弃,在这里,他们已经没有了活路。
这些人最终的命运大多很凄惨,或饿死,或典女为奴,或落草为寇,或因铤而走险而被人杀死,真真是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不过,这又怨得谁来?天灾当世,乱世当前,每个人都活得很艰难,苏家村就像那沙漠中的绿洲,乱世中的桃源,可是他们却舍弃了桃源而选择了虎狼之世。
另一方面,李世杰兑现了他的承诺。一百私兵,留下来的总计有六十二人,连同那三十个巡哨骑兵一起,李世杰付出了一百八十四匹马,还有九百二十石粮食,刚刚修建的粮仓为之一空。
不过。丰厚地赏赐。足够一家老小吃上近半年地粮食。加上其他村民或羡慕或赞赏地目光。这都让这些高呼酣战地新丁分外满足。而那两匹价值百贯地马儿顿时让他们摇身一变。由赤贫变成了富足。或许。当兵也是一个不错地选择。
嗯。这场不大地战斗。李世杰地私兵没死一人。倒是6氏家兵方面死伤比较多。主要是刚开始地时候酷男等人地火器造成地伤亡。还有后来6勋见机不对准备逃跑时也死伤一批。其中就包括了十数名骑兵。这让6成皋心疼得想哭。
斩百又十级。伤俘过两百。这就是这一战地成果。
李世杰将6成皋放了回去。顺带让他将6氏地那些伤兵也带走。以苏家村地医疗条件。将这些伤兵留下来做俘虏只会让他们伤痛而死。放他们回去。或许他们能活下来。这算是一种人道吧!
“老大。我就不明白了。为什么对那些士兵地赏赐要那么丰厚?两匹马。妈地。我刚刚问过了。崇祯元年一匹扇马就能卖到二十四到二十八两银子。这还是蒙古马。我们地马可比那些矮小地蒙古马强多了。而且现在朝廷又跟蒙古人闹翻了。没了马匹来源。现在我们地一匹马怎么着也值个四五十两地。两匹马。加起来差不多一百两了。老大。这样地赏赐是不是太多了点?”
这么咋咋呼呼地人除了酷男不会有别地人。这厮一向就是这么心直口快。
“啊,狗头也在。”
却是李世杰正拉着段青云在商量着什么。
李世杰头也没抬,“多吗?我可不这么觉得,这次是人太少,只有九十二个人,要是一百九十二人的话,我巴不得将那些马全都赏出去。”
酷男傻眼了,“这话怎么说?虽然那些马不能杀了吃肉,但不管怎么说,一百两银子就这么平白给出去,怎么也不合适吧?”
“你心疼了?”
“这话说的。”酷男摸着后脑勺傻呵呵直笑,说道:“反正那些马都是抢来的,就是全杀了吃肉我都不心疼,我就是觉得那些士兵的作为不值得这么高的赏赐而已。”
段青云抓着一支毛笔,嗯,是抓着,不是拿着,正写写画画,闻言抬头来了一句:“你这家伙就是这么四肢达头脑简单,这都不明白,老大这是想培养骑兵呢!”
“怎么说?”
“笨。”段青云大言不惭,“苏家村全村没有合格的骑兵对吧?”
酷男点点头。
“陕西一带自古就有放牧的传统,这里的人并不像中原或者是江南的人那样完全不会骑马,这里的人多多少少都会点骑术,但是,会骑术并不表示就能成为骑兵,关键在于一点:没马。”
李世杰在一旁接过话题:“嗯,青云说的对,我就是想培养骑兵。苏家村会骑马的人不少,但大多都是些半吊子,因为大家都没马。我这次赏赐了那么多马下去,每户两匹,就按你说的,一匹马就值四五十两银子,他们只要卖掉一匹马就能过上富足的生活,而且,他们当兵吃粮,也不怎么需要用银子去买粮食,那么,在这乱世,值得他们买的东西就不是很多了。”
“也就是说,不出意外的话,那些士兵大多都只会卖掉一匹马,或者是一匹都不卖,剩下的马他们会用来干什么?”
酷男这会儿也明白了,道:“还能干什么,自己骑呗,他们又没有田地,除了自己骑还能用马干什么——我明白了老大,不管是出于炫耀也好,方便生活也罢,他们都会去学骑马,都会练骑术,再加上我们的引导,时间久了这些人都会成为合格的骑兵。”
李世杰点头不语。
段青云却补充道:“这么做还有一个意思,如果那些士兵每人卖一匹马的话,村里就会多出一批富人,富人可都是很好的消费群体啊!你等着看吧酷男,要不了多长时间村里就会热闹起来了,说不准第一家商铺就会开起来。”
酷男听得连连点头,这些东西靠他自己想是想不明白的,没办法,没文化啊!不过话说回来,有文化谁会去混黑,怎么着都能找份养家糊口的工作了。
李世杰这会儿却开始赶人了,“好了,没事做的话你帮我去村里份公告,给我招一些铁匠过来,我这儿等着用。”
“哦!”酷男也不问要铁匠干嘛,直接就去做事了。
“来,我们继续研究。”
研究?对头,正是研究,要说研究什么,嘿嘿,李世杰正和段青云这个高材生在研究怎么造枪造炮。
是不是有点扯?
实际上也没多扯。段青云是个人才,在没跟李世杰之前就是个军火商,呃,说是军火商实际上是有些抬举他,他实际上只不过是私造些手枪炸弹之类的然后再私自兜售而已,李世杰在听说道上有这么个人才之后可是费了好大的工夫才将段青云拉入自家麾下。而实际上,道上这类的人才实在算不上少,会自己造枪不算本事,很多人都会,关键是,段青云还会造炮。
李世杰也是在一个偶然的机会才知道的。因为得罪了某个权贵,段青云不但家破人亡,还不得不亡命天涯,为了报仇,这个黑道中的高材生花费了很大的力气去学造枪造弩之类的,炸药一类的东西也会点,至于怎么学会造炮,那只是意外,倒不是故意去学的,毕竟这玩意儿有些犯忌。后来李世杰想方设法帮他报了仇,嗯,当然不是自己出手,权贵毕竟是权贵,杀官不管在哪个时代都算是造反,李世杰没这么傻,不过么,这个世上有一种人群叫做杀手,李世杰花费了很大的代价才请动一个知名杀手帮段青云报了仇,这之后,段青云就对他李某人忠心不二。
黑道就是如此,不要对他们说什么法律,也没有什么规则可言,那都是扯淡,黑道中人从来只相信武力,武力虽然不能解决一切,但只要你的拳头够大,大多数的问题都不是问题。
扯远了。
段青云造出来的枪算不上好,都是些水准以下的货色,但是毕竟,再差的枪依然是枪,而不是烧火棍,在这大明朝,段青云造出的次品货色已经算是很了不起的了,只怕这个时代的专业工匠的水平都还不如他。
而他们现在要研究的是,该如何将工业制造转换为手工制造。段青云会自己造枪,也算是手工制造,但在后世,再手工也有一定的机械可以依靠,而在大明朝又去哪儿寻找那些机械?
(作者郑重声明,本书只是小说,书中所写完全与现实无关,大家不要将小说现实化,如果因此产生任何后果,本人概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