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偶像经言子夜
人的一生中,总有过几回迷恋偶像的经验。
当然啦,本人也不例外,打从年纪很小的时候就迷恋上「崇拜」这种调调了。
崇拜偶像的人必须心诚,必须勤奋,必须把偶像从早到晚放在心里、挂在嘴上。
说出来你一定不信,小时候我曾经极度迷恋当「孤儿」。
童年时期,很多卡通片的主角几乎都是孤儿,就算不是孤儿也一定是单亲,例如:小甜甜、小英。
所以当年的我自作聪明,以为成为一个孤儿是很幸福的,那应该是唯一能体验卡通片主角的方式了吧?
卡通片中的孤儿主角除了住在孤儿院之外,也可能会到处流浪寻找亲人,于是我想尽办法让自己的生活看起来像孤儿,就算当不了真的孤儿,也要架个电话簿加床单的「流浪窝」来住住。
很快的,我的孤儿心愿就在一场场跟大人抢床单的恶梦中结束了。
步入学习期之后,有很长一段时光,我超迷「当明星」。
那时哪懂得什么是明星啊,还不就是在电视机里看到的那些穿得美美的艺人。
所以凡是看过的连续剧,只要主角是我喜欢的,就一定会把精采剧情搬到客厅或床上照演一遍,喔,有时甚至是好几遍。
当时受惠最多的肯定是我的同班死党了。反正她们看过了可以陪我一起演,要是某天的剧情不小心错过了,也甭担心,看我一人分饰多角也没问题啦!
即使到了成年,我崇拜偶像的情结非但没有因为成熟了而渐渐消退,竟反而有「越崇拜越回去」的趋势。
咳咳,我开始迷恋起了那位把魂「萦」旧梦唱成了「荣」的白光。
她嗓音低沉,她眼神带媚,她举手投足间皆会引领风骚。
很奇怪,白光真的是一则奇迹。
就说她那烟视媚行的屏幕形象吧!
白光打从出道开始,在电影中饰演过的角色,尽是寡妇、狐狸精或爱慕虚荣的浪荡女。一般来说,这样的反派形象原都该被编成是配角的,偏偏她一生拍过的电影,居然部部都当女主角。
这证明了,她的「坏」的确是极具魅力的。
于是,每天学着偶像一同醉生梦死的我,开始有了这种想写个「崇拜偶像」的念头。
有人说崇拜根本不算爱。
也有人说在迷恋过程中,人的脑袋称不上存在。
是吗?那动感情的部分到底是什么?
不就是一颗心罢了。
「爱」有心,「恋」也有心。人不都是心有所感了才会生情?
绕了一大圈,这篇爱情故事,想写的就只是如此的动情经历。
现实生活中,听多了女人想钓金龟婿、男人要找麻辣妹的例子。而在情欲中起起伏伏的我们,究竟还信不信,会有爱恋上某个人才气的一天发生?
相信不必我提醒,大家都瞧过时下年轻人「疯偶像」的德行吧?
那样的声嘶力竭、那样的奋勇守候、那样的拚了命地挖空心思表达爱慕……
喔,天哪!那敢死队般的行动力实在是太令「同行」崇拜了呀!
哔!哔!请来当我的偶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