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看来他生气了。
她捂着心口,提醒自己收敛脾气、管好嘴巴,千万不要逞一时之快而坏了大事。父亲是绝对不会容许她功亏一篑的。
车子继续行驶,车内悄然无声。很快的,她到家了。
她默默准备下车时,他叫住她:
「宛心,当我说绝不住明扬山庄的时候,我是认真的,所以你大可放弃你的『拖延战术』。」
她回过身,仓皇中有着诡计被拆穿的难堪。
对自己而言,这桩婚姻的附加价值就是成为「明扬山庄」的女主人;而为了达到这个目的,她强迫他东看西看,以为拖到婚期逼近而房子还没着落,他就不得不答应住进明扬山庄。
如今这个如意算盘没了,她忍不住害怕的想到另外一种可能。
「放心,我不会逼你住到汐止去,这是我们早就说好的。」彷佛具有读心术似的,他说。
她大大的松了一口气。汐止那栋破房子,她一秒钟都待不下去,更别说里面还住着一个疯婆子。
「那你打算怎么办呢?」她识时务的放低姿态、柔声的问。
「照你的原订计画,继续找房子,能在年底以前找到最好,否则只好把婚期延后。」
「你的意思是,什么时候找到房子就什么时候结婚?」
「没错。」
「那,」她小心翼翼的试探着:「如果很快找到呢?」
他微微一笑。「你应该不介意早点结婚吧。」
当然不介意!
她差点脱口而出。
一旦坐上扬声总经理夫人的宝座,她便完成了父亲交付的阶段性任务。这四年的处心积虑,为的就是这一天啊。拖了这么久,远超过原先的算计,父亲早就等得快抓狂了。
掩去眼中陡现的星采,她故做淡然的说:
「早结晚结我都无所谓。倒是你,公事已经够忙的了,还得四处奔波找房子,我担心这样下去你的身体会吃不消。」她心思巧妙的盘算着:「再说房子看来看去都差不多,不如我们就从看过的房子里头挑一间最合适的买下来。这主意你觉得如何?」
接收到她询问的眼光,他点头。
一得到他的同意,她便煞有其事的思考了起来。片刻之后,她满怀期待的问:「劲言,既然你喜欢有景观的,那就『风之华』B栋十八楼罗?」
在她欲盖弥彰的殷盼中,他笑了——果然被他料中,分毫不差。
倒不是他们心有灵犀,也不是他料事如神,而是他太了解她想要嫁给他的急切,急切到她必须一举成功。
而在参观过的华厦美墅当中,「风之华」是她最有把握的,因为那是他唯一有过购买意愿的一间。
其实他根本不在意那房子长什么样子,想买它只是因为当时心情好。
望着未婚妻因兴奋而越显娇艳的脸庞,他的思绪回到「风之华」的停车场。在那里,某人曾经送给他一句忠言:
「有个这么漂亮的老婆,小心当绿乌龟。」
想着想着,他语带笑意的说:
「我没意见,你高兴就好。」
【第二章】
「你说他就是你的前任老板,扬声企业总经理沈劲言?」
「嗯。」
「那个不帮你主持公道、然后被你泼了一脸茶水的大混蛋?」
「对。」
「难怪你会表现失常。」
「怎么说?」
「暗恋的男人突然出现,谁都嘛会失常。」
王泠啪的把筷子攒在桌上。
「妍姐,我什么时候跟你说我暗恋他?」
「用得着说吗?看看你每次提到他的样子……」妍姐索性也放下筷子,装模作样的模仿起她的脸部表情。「眼里的憧憬如梦似幻,脸上羞赧中夹杂着痛苦,就像这样。」
王泠瞪大眼睛,惊骇的看着。
她有表现得这么明显吗?
在扬声的时候,她的确偷偷的喜欢他,不喜欢才怪,她根本就是冲着他才拼死拼活考进扬声的。
毕业前,她被同学拉去听了一场演讲,主题是谈台湾科技产业之类的东东,讲座就是他,听完,她便誓死成为扬声的一员。
没办法,谁叫他长得那么帅,跟蔡升峰有得拼呢!
荧光幕上的「师奶杀手」从来就不是她的菜,她喜欢Man一点的男人,就像蔡升峰——台北成棒队的明星球员,也是她这辈子唯一崇拜过的偶像。
偶像远在天边,而他近在眼前。
可惜过关斩将进入扬声之后,她很少有机会与他近距离接触,甚至连远观都很难得,她的办公室在四楼,而他的在二十四楼——楼层不同,世界也不同。
唯独有一次,她因为参与企画案,和他进出同一个会议室达两周之久,在那十天当中,她用了起码九天半的时间看他,大大满足了长时间以来的想望,也更加沉溺于他的魅力而不可自拔。
然而她也发现,并不是每个人都像她一样买他的帐。
拜他暴躁的脾气所赐,大家总是对他敬而远之,同时在背后戏称他为「大暴龙」。
甚至有一帮人,老是在公司里散布谣言扯他后腿,他们拿他的背景大作文章,恶毒的说他是个「混血王子」。
她总是想,如果哪天他们变成了一对,她是绝对不会在意血统这种蠢问题的,又不是在挑选种马。
唉,当时的她是多么自不量力、异想天开啊。
就算八个月前她不曾因为性骚扰事件离开扬声,他们之间也是绝无可能的,世界不同嘛。
更何况,谁要跟个大混蛋在一起?
她对他的痴想,早在他拒绝为她主持公道的那刻便完全觉醒,直到那个时候,她才明白自己是何等的盲目。
「王泠。」
「啊?」
「快吃啦,时间不早了。」
回到现实的她一看妍姐的面都吃光了,而自己的还剩一大半,便赶紧端起碗公呼噜呼噜吃将起来。
「拜托,女孩子家吃相好看一点行不行?」妍姐大叫。
「女孩子家?叫我男人婆还差不多。」她仰头灌了一大口汤。
「谁说的,你只是欠打扮,找个时间去把头发弄一弄,你的姿色全被自然卷给盖住了。」
「最好是啦,如果我长这样就叫有姿色的话,那满街岂不都是名模林志玲了?」
「你啊,妄自菲薄。」
等王泠把面解决掉,她们一起走到停放机车的骑楼底下,各自从机车行李箱取出安全帽戴上。
「一个人住要注意安全。」妍姐边系帽带边叮嘱。
「遵命!『前』房东小姐。」王泠调皮的行了个童军礼,然后略显迟疑的说:「老实说,我有点后悔买房子。」
「怎么,舍不得我啊?」她敲了一下对方的安全帽,愉快的说:「那就搬回来啊,你那间一直没租出去。」
「搬回去供你使唤?门儿都没有。」
「没良心,也不想想当初是谁收留你,免收水电,房租还打八折。」
「没齿难忘,可以了吧!」
「这还差不多。」妍姐收起玩笑。「好了,说吧。」
王泠叹口气说:「王强的卡债一直还不清,我想把房子卖了,扣掉贷款之后可以先还一部分。」
「老天,卖房子只能还一部分,他可真能败啊!」
老实说,卖掉小套房是她天人交战了好久,才终于下定决心的。
她从高中开始半工半读,进扬声后仍利用假日兼差,即使离职后的那几个月,她也是边打工边找工作,就这样,五个月前她捧着「能赚就赚,能省则省」所存下的第一桶金,买了生平的第一间房子,对她而言,它的意义不仅仅是间房子而已。
「王强没什么金钱观念,每次都是被循环利率滚成好几倍了才想到要搬救兵。」她苦笑着说:「现在银行是有两趴多的还债专案,可是顶多只能借两百万,还是不够。」
「王泠,我不赞成这种挖东墙补西墙的做法,而且你这样根本是在害他,你会让他永远长不大。」
王泠玩弄着机车把手,低头不语。
看她这样,妍姐也不忍心再数落下去:「都怪沈劲言,要是他肯跟你买B栋十八楼就好了。」
「风之华」的总价高,相对的售屋佣金也高,推案的时候,王泠正巧在她的老东家「好邻居不动产」完成职前训练,于是特地情商让她跟在身边见习,除了传授多年的售屋经验,也帮她多赚点钱,可惜一个月了,她居然半间也没推销出去。
「没办法,人家未婚妻嫌太小咩。」
「哼,跩的咧!」
「时也、命也、运也,非我之不能也。」
王泠摇头晃脑的吟唱起来,看得妍姐脸上三条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