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要养小狼狗,就必须为他找个象样的窝。芊亚看咏堂的住处还不错,应有尽有,环境又清幽,就干脆帮他付房租,就地取材。
不用说,这间十几坪小公寓的房东就是咏堂,虽然他买得起大房子,但他生性不爱炫耀,交友也不复杂,买大房子对他来说不实用。
两人谈好了细节,对外一致同意以男、女朋友自居,至于对内,芊亚没包养过男人,咏堂也没被包养过,所以就不用谈了,船到桥头自然直,等遇到问题再说。
芊亚手上还有许多案子等着开庭,其实没空玩乐才对,那天也是因为刚结束一件案子,又被老板激的,所以选择解放一下。
接下来的一个多礼拜,她几乎忘了他的存在,只是忙着工作,有好几次都睡在办公室里。
这一天,她收到一束超大束的紫色玫瑰,上面什么甜言蜜语都没有,只有知名不具四个大字。她楞了楞,好半晌才悟出这个知名不具先生可能是谁。
她打了电话,咏堂在家。
「你送的?」芊亚劈头就问。她走到窗前,刷的一声将百叶窗拉下。
办公室外有几十双眼睛在看,他们都很好奇谁会送花给她,因为纵使她貌比西施,但她的行为、穿著、打扮都过于男性化,很少男人会放手去追这种类型的女人。而且今天她没开庭,更不会有人送花恭贺她,所以这个送花的男人是谁与其目的就颇让人玩味了。
「喜欢吗?」咏堂笑着反问。
「我和那些婆婆妈妈的女人不同,没什么喜不喜欢的。今天晚上可以见面吗?」她的回答没有一般女人收到花的喜悦。
「妳不问我为什么送花给妳?」太没好奇心了!
「为了引起我的注意吧!」毕竟她冷落他太久了。即使是只小狼狗,除非他背着她偷偷出去卖,否则心里总该牵挂着主人的。
「我今天早上路过花店刚好看到,紫玫瑰很少见,所以才买来送妳的。」咏堂的语调中带着不满,她再这么无情他可要生气了。是她自己要他待她像个男友的,他送花,她竟然谢都不谢一声,把他当成什么了?
当男友当然比当小狼狗容易接受,他私心的也将芊亚当成女友在看待,要求一点响应是可以理解的。
「你想干么?我已经问你今天晚上可下可以见面了呀!」男人就是麻烦,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懒得去经营一段男女关系。
「几点?」他负气的下再赘言。
「十点半吧!一起宵夜。」邀他一起晚餐太困难了,通常那个时候她都还没忙完。
「要我去接妳吗?」
芊亚考虑了一下,随即应允,「好。」
即使不愿承认,芊亚还是不能不接受他是她一夜情的对象、用钱买来的假男友。两人维持表面的和谐是必然的,至少行为模式要像对男女朋友。
「十点半我去接妳。」咏堂以这句话做结束。
芊亚无力的挂掉手机,拉开百叶窗,回到座位上。她的小助手商佩琪见状立即上门探八卦。
「穆小姐,好漂亮的花哦!」她敲门进来,张开双臂,对那束花做个大的手势,赞叹出手之大手笔,「谁送的?」她好奇的问。
「男人。」芊亚低头整理资料,简单的回道。
「哇!那个男人真大方,要是送给我,我不知道会兴奋得几天睡不着。」
芊亚不予置评。反正她就是缺少女性特质,没那种浪漫因子。
「他在追妳吗?」见芊亚没什么劲的响应,商佩琪更加积极的提问。
「不是。」芊亚还是爱理不理的。
「穆小姐!」商佩琪上前,手掌撑在办公桌上,一手阖上她的《六法全书》,表明非要到答案不可。
「男朋友。」芊亚抬眼看她,再奉送三个字。
「什么时候开始的,我怎么都不知道?」商佩琪细声尖叫。
「唉!佩琪,妳都二十二岁了,怎么还这么幼稚?难道妳一点都不想为自己的将来努力吗?再怎么说妳也是法律系的学生。」
「当助手有什么不好?要是可以的话,我愿意当妳一辈子的助手。」商佩琪嘟着嘴,一脸无所争的样子。
「没大志!」芊亚伸手弹了下她的额头。对于和自己不同思考模式的人,她只能尊重她的想法了。
突然砰的一声,办公室的门被用力推开,从来不敲门的林梁森进来了。
「商小姐,妳没事做吗?老是看妳在闲晃,出去,我和穆小姐有事要谈。」林梁森臭着一张脸道。
商佩琪闻言背着他做了个鬼脸才退出去。
芊亚跷起二郎腿,身子向椅背一靠,姑且听听他又有什么要指教的。
「原来妳真的接到花了。」林梁森不经同意,径自拿起花上的卡片看了一眼,然后哼了一声,又丢回去。「知名不具?不会是妳送给自己的吧?」
「我才没那种闲工夫。」她真的很忙,而且没那么虚荣。
「这么说真的有个人在追妳?」林梁森一脸不以为然。
「我不能称他为追。」她定定的看着他说。
「意思是?」他挑高一边的眉毛。
「我已经是他的人了,觉得高兴就送束花,没什么了不起的。」她两手一摊,觉得他狗嘴里吐不出象牙来,决定继续她忙碌的工作。
「哦?看不出来妳也有男人要,这么说,妳准备结婚喽?」林梁森两手抆腰,摆开架式,不准备离开的样子。
「我没那么说?」她埋头摘录要点。
「我直接讲好了。如果妳真的交了男朋友或是准备结婚,希望不会影响到工作的效率,否则我我肯定饶不过妳。」他口气强硬。
芊亚停下笔,抬眼瞪他,她实在不明白,他老是暗示要开除她,可是却对她一副充满占有的姿态。不知道这么做对他有什么好处,难道可以平衡他荷尔蒙过盛的大男人思想吗?另一个可能是他被刮习惯了,每天不来让她刮一刮就觉得浑身不自在吧!
在她的生涯规划中,本来就计划自己开一家律师事务所,不过这个计划至少要在三十岁以后才准备付诸行动,因为她现在还不够成熟,没有公信力,而且想找到志同道合的合资人也没那么容易,再说资金更是另一个问题。
唯一有自信的大概就是人事吧!她有自信从这家事务所挖走下少人。
呵!如果情况许可,计划提早实现,这家事务所大概要闹空城计了。这个思想越来越退步的大沙猪实在很不得人心,早就有很多员工对他不满了。
唉!越来越懒得理他了,难保她有一天真的会当面向他辞职。
「这束花妳不要了吧,我拿走了。」
林梁森直接伸手拿花,也不等她同意。这种情况有前例可循,而且经常发生,她就曾亲眼目睹自己的花出现在他的女秘书桌上。如果不加以阻止,咏堂送的花不知会流落到他哪个地下情妇的手上。
「未经许可擅自拿取别人的东西就是偷,这种当面抢夺的行为称为盗,你不会不知道吧?」她提出警告。
「什么?!」林梁森缩回手,不敢置信的瞠大眼。她从来不会拒绝他拿走她的花束,顶多瞪他几眼而已,这是他第一次碰到她这么强硬的回绝。
「我男朋友送的花,我自己要留着。」芊亚不容置疑的道。
「穆小姐,这是妳第几次对我不敬了?身为妳的老板,拿妳几朵花还要看妳脸色,有没有搞错。」他大发雷霆。
「我的态度和这件事是两码子事,我有权利决定如何处置我的花。」她不想激怒他,但他所说的话实在太超过了,哪有人这么不要脸的。
「好,王氏夫妇那份合解书,如果明天早上以前我没看见它在我的桌上,妳就等着承担后果吧。」
「我现在在处理徐先生的案子,下个礼拜一就开庭了。」芊亚提出抗议。王氏夫妇的合解书原订下个礼拜三才给的,这个「番仔」又借机无理取闹了。
「那是妳的问题。」他不改初衷,旋身打开门走了出去。
砰的一声,办公室的门被大力关上,带起一阵强风。但芊亚可不会就此善终,因为她完全没错,在情理法上都站得住脚。
她抱起花束,打开门交给商佩琪,高声说道:「发给妳认识的所有女人。」她是故意对林梁森呛声的。
林梁森闻言回头恶狠狠的瞪着她,气得差点吐血。
「别忘了为自己留一朵啊,穆小姐。」商佩琪可爱的笑着,抽出一朵紫玫瑰交给她,就像在提醒她,她也是个女人一样。
「对ㄏㄡ,这是我男朋友送的,理应留一朵。」芊亚接过花,故意装小女人扭捏的笑着,笑得自己都快起鸡皮疙瘩了。
「妳等着瞧,我会让妳好看的。」林梁森指着她大骂,整个五官因愤怒而扭曲,差点让人看不出原来的样子。
芊亚不理他,笑着对商佩琪道:「半个钟头后进来帮我的忙,带着王氏夫妇的合解书。」她又胜利了。
十点半,咏堂准时来接芊亚。她已经将林梁森要的东西赶出来给他了,只不过她的工作也因此延误,心情实在轻松不起来,真想留在事务所加班。
她只是个普通人啊!跟别人一样只有二十四小时可用,可是她的工作量却比别人多,冲突也比别人多,实在是太辛苦了。为什么女人想成功就必须付出比男人更多的心力?
商佩琪约九点半就回去了,留在事务所的只剩芊亚了,咏堂看到她时,她就是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
他看着她,她看着他,两人一时不知该说什么。过了半晌,他上前主动抱住她,好象在安慰她一样。
她默默的接受,过了一会儿才开口问:「干么表现得好象我失恋了一样?」她一直以为自己比别人强,连男人都比不上,想不到他却能看得出来。
「谁叫妳看起来无精打彩的样子,我现在是妳男朋友嘛!我不照顾妳谁照顾妳?」他温柔的说。
芊亚推开他,微笑道:「看在你这么细心的份上,我请你吃我最爱的蚵仔煎,走吧!」
「我的温柔只值三十五块哦?」他佯装不依的努努嘴皮子。
「钱难赚,如果际能撑到我自己开律师事务所,我就请你吃一万块的豪华大餐。」她拉着他的手臂往外走,表现她天生的领导权。
这么说好象对两人的未来有期待似的,但两人都知道这只是玩笑话。咏堂没想过和她过一生,她也没想过和一个男人可以相处那么久,至少在此刻是这么想。
这段期间,芊亚问了他原来从事什么行业,及为什么要当公关经理等等问题。
他避重就轻的说自己原本从事创作,但所得不足以糊口,所以他希望能赚个一、两年皮肉钱,以此高所得为根基,将来才能专心投入写作。
「原来你喜欢写作啊!都写些哪方面的呢?」
「小说。」配合电影发行。
「难怪你赚不到钱了。台湾小说的市场不大,新书排行榜上的作者全都是电视名人。也就是说,你只要懂得打知名度就赢了,劝你找机会和名人闹点新闻,即使是绯闻也未尝不可。」
「妳的说法好象那些畅销书都没有可看性。」台湾的市场大不大没关系,他的市场在全世界。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从来不买畅销书。」她只买和法律有关的书,她视它为一项投资。
虽然没看过咏堂的作品,但芊亚还是鼓励他继续创作。有理想总比没有理想来得好,人因梦想而伟大,有理想的人散发出的光芒就是不一样,像她自己就是一例。
也许男人不追她这种女人,但他们都欣赏她,敬佩她的毅力,女孩子更视她为偶像,爱慕她的比比皆是?商佩琪就曾经公开表示如果自己是同性恋者,一定纠缠她到底。不过她现在就已经决定纠缠她到底,跟随她的左右,一辈子为她效命了,所以那句话根本是多余的。
他们先去吃了蚵仔煎,再到超市买了些女性用品,然后回到咏堂的住处。
再次回到「犯罪」现场,芊亚仍然有不真实的感觉。她瞇眼看着那张大床,只觉得既陌生又冰冷,没有自己在上面打滚过的感觉。
「怎么了?」咏堂将她的盥洗用具在浴室中摆好,出来便看见她若有所思的模样,心中不觉一跳。她是不是发现有什么不对了?
他知道自己喜欢她,不希望她反悔,他希望她正眼看他,而不单纯是为了他的身份。
「我不喜欢这张床。」她突然说。
「耶?」
「完全感觉不到我在上面睡过,也许我可以在上面滚两圈,」她边说边脱外套,「这样上面就会有我的味道了。」应该说,这样待会儿两人要是在上面办事就比较不像一夜情了。她始终对自己的失误耿耿于怀。
咏堂看着她将外套往旁边的衣架一挂,接着真的跳上床去滚了两滚,不禁哑然失笑。他没想到她这么……可爱。
用可爱来形容一个身高几乎与他相当的男人婆实在有点怪异,但这种行为不称为可爱,什么行为才叫做可爱呢?
「妳要先洗澡吗?」他笑着问。
「项咏堂先生,你的笑容有点期待哦,莫非你觉得待会儿会发生什么事?」芊亚侧身躺在床上,一只手撑着头,一脸暧昧的问。
「期待与您一起洗鸳鸯浴,女王陛下。」他一手横在胸前,欠了欠身子,十足臣子的模样。
「下流!」她斥道,继而一本正经的开口,「念在你是帅哥一枚,答应你了!」
咏堂的讶异写在脸上,这时大概任何人都会觉得不可思议吧!
芊亚的反应果然不同于一般女人,没有矫揉造作、没有扭捏怕羞,即使彼此还不甚熟悉,即使过去的经验只是一个模糊的谎言。
不管是因为她没有羞耻心,还是因为她像男人一样都是急色鬼,这个结果都是受欢迎的,他期待抱住她美丽的胴体已经很久了。
她跳下床,率先往浴室走去,期间她拉掉领带,解开发丝,自在得像在自己家里一样。
咏堂不由得证叹的吹了声口哨,跟着脱掉上衣,挤进不甚宽敞的沐浴间,动手调热水。
她正在刷牙,好象很习惯在别人面前这么做似的。他不自觉疑惑的看着她。「妳和妳前男友分手多久了?」
「三年。」芊亚毫不犹豫的告诉他。
「呃……妳经常在外面过夜吗?」他知道这属于个人隐私,身为以钱和她交易的公关经理根本无权过问,但他仍忍不住想知道。
「是啊!一个月总有几次。」
「和男人?」他觉得有股酸意瞬间涌上喉咙,整个人突然有些怔忡。为什么他有种喝干醋的感觉?他们的关系甚至还没开始呢。
「男人比较多吧!」芊亚吐掉一口泡沫,继续说:「但大部份都只有我一个人,愿意留在事务所加班的人并不多,有些人宁可将工作带回家做。」
闻言咏堂不禁一阵释然,原来她是在事务所过夜啊!所以她早上在公司洗手台梳洗的经验很多,被盯着看也不觉得奇怪。
芊亚漱完口,把位置让给他,接手放洗澡水的工作。
「你喜欢泡澡?」这次换她提问了。
「嗯,泡澡有益放松神经,也能帮助睡眠。」咏堂挤好牙膏,开始刷牙。
「浪费水又没效率,不予置评。」
然后,他刷他的牙,她开始动手脱衣服。
她改变主意了,因为她不习惯等待,懒得等洗澡水放满、懒得等他刷好牙加入她,所以她决定自己先洗、自己先睡。反正她也提不起兴致和他玩亲亲,因为白天的公务真的太多,她觉得很累了。
咏堂看不见她在做什么,水声又掩盖了脱衣服的声音,当他发觉时,她已经将脏衣物往外一扔,跳进浴缸里开始洗澡。
「喂!妳不等我?」他回头大叫,嘴角满是泡泡。
「你太慢了啦,这种服务不值得我给你的价钱哦!」芊亚玩笑的说,将水改成由莲蓬头出水,开始冲洗头发。
咏堂急急忙忙收起牙刷,随便漱了漱口,猴急的脱完身上的衣物,跟着跳入浴缸,夺过莲蓬头,温柔的帮她洗头。
看着她白里透红的肌肤因热水而更显嫣红,他心中不觉一荡,再次为她充满矛盾的美而赞叹。
在他的书中,她是个脾气暴躁的男警官,在一次任务中,枪击了一名罪不至死的小偷,想不到那名小偷有个巫女女友,她为了替男友报仇,对男警官施了魔咒,让他白天变女人,晚上变男人,弄得生活秩序大乱,班也上不得。
故事当然围绕在男警官寻求解咒之道,目前他还写不到四分之一,离完成之日还很远。
「妳知道我最喜欢妳哪一点吗?」他轻轻揉着她的发丝,声音因升起的情欲而显得沙哑。
「我想应该不是我的脑袋。」芊亚闭上眼睛,放松自己享受他的服务。她喜欢他的手指,好象在抚弄一件完美的乐器一样,轻柔,而且有节奏感。
「我喜欢妳自信又充满魄力的样子,妳是个很特别的女人。」
「我该说什么?谢谢?」芊亚睁开眼睛,很不以为然的反问。
不管男女,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是特别的吧!即使不特别,也要让别人印象深刻。
芊亚的特别在于她勇于表现自己,不受人左右,而且她不接受甜言蜜语。所以咏堂说她特别时,她反而有一种谄媚的感觉。
咏堂是个细腻的人,一察觉不对,立刻关心的问:「怎么了?」
「你不必为了钱而赞美我,我不是那种听了好话就会飘飘欲仙的人。」
「妳认为我是为了钱?」他沮丧得简直想大叫。她竟然以为他只是为了钱,如果是为了钱,他大可以唯唯诺诺,她说一句他答一句,干么费心和她沟通。
是,他们的关系建立在一纸合约与一叠钞票上,但那是她的认定,他可不同意这种想法,他是真的对她有兴趣才和她在一起的。
芊亚将手搭在他的肩上,很慎重其事的道:「你不用对这件事感到难过,人各有志,我不会因为你为了钱当公关经理而看不起你。」听起来是在安慰他,但其实牛头不对马嘴,就像在他脸上抹了泥巴一样可笑。
这一刻,咏堂真想直接将钱丢还给她,将真相都跟她说了。但他又怕她一火起来告他诈欺,更重要的是,他怕她从此一去不回头。
沉默了一会儿,他终于开口,「我知道妳喜欢什么。」
「什么?」
「工作。」这点无庸置疑。如果不是喜欢工作,她怎能在不断超时的工作环境继续下去呢,正常人早就落跑了。
芊亚点点头,哑声笑了,回他一句,「知道我喜欢你什么吗?」
「知道。」
「你知道?」她对这点很是好奇。他们没相处多少时间,他怎会知道她喜欢他哪一点?
「我的眼睛嘛!妳说我的眼睛有魔力。」
「我什么时候说的?」她有说出这种类似深情的话吗?
「上次我们一起洗澡的时候喽!」
咏堂坏坏的笑着,第一次,他在芊亚脸上看到害羞的表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