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远行
路长峰站在高高的山上,身后是他的家,眼前很远的地方,是他即将踏上的征程。
和所有怀着梦想的少年一样,他不愿在破落的村子里生老病死,他带着五光十色的梦想,走在人迹罕至的山道里,伴随他的是一柄剑,一柄生锈了却承载着他所有梦想的铁剑。
据说村子里曾经出现过一个将军,那是一百多年前的事情,这位将军还在东晋王朝参加过淝水之战,虽然是个不知名的角色,但是作为胜利的一方,他依然得到了足以光宗耀祖的奖赏,他衣锦还乡的时候,带走了所有的家眷,只留下一段令人唏嘘的概叹,和这把被他遗弃在早已成为废墟的房里的剑。
这位将军早已随着朝代更替的风云被岁月淹没,这早已不是这个村子能够知道的事情。
百年弹指而过,世人如同草木般履着岁月的轨迹,毫无知觉。
路长峰和所有的人一样,并不知道这一年北魏皇族的姓氏由拓跋改为元,开始了漫长的汉化历程,以致于后代不得不承认北朝作为中华正统王朝的地位。——这一切他不会知晓,也永远没有知晓,在他的眼里,北方人只是野蛮的代名词,是他们永远的敌人,也是他们因此而能够扬名立万的工具——他正是要带着这柄剑学习技艺,投身军营,成为一个声名赫赫的将军。
他淡然一笑,整理了一下背上的行囊,大步离去,故乡和落日一样,离他越来越远。
崎岖的路远远超过他穷思竭虑的想象,疲惫不堪的身躯使他不得不停留在荒凉的山野,寂寞的风吹动着寂寥的思绪,晚春独有的香气飘荡在耳目之间,萦绕不绝,思绪随风而散,朦胧中似乎浮动着一缕关于未来甜美的梦想。
他看到自己驰骋在硝烟弥漫的疆场,挥动的明明是一柄方天画戟,明月朗照,杀声如雷,心潮澎湃……
恍然醒来,一梦如同南柯;疾步而趋,满山更添鸟语。
南朝烟雨迎风香,满树杏花伴人落。
清寂的小茶铺,在烟云袅绕中继续着少年踌躇的壮志。茶铺的老板是个五十多岁的老头,他看着路长峰放在桌上的长剑,问:“公子是去学剑?”路长峰一边吃着点心,一边说:“是。”老头看着少年狼吞虎咽的样子,说:“学剑是很贵的,剑谷学剑一年要二十两银子,看你这把佩剑,好像你并不是有钱人。公子,别怪老朽多话,年轻人总有些美好的梦想,不过那并不代表果真有辉煌的未来,我看到过很多意气风踌躇满志的人离开,也看到很多失魂落魄穷困潦倒的人回来,外面并不如你想象那般美好,五光十色的世界使人迷惑,迷惑于它流离无定的色彩,和因为至高无上的自由而带来的短暂快活后毫无进展的求索。”
路长峰淡淡一笑,说:“老人家,我不是要闯荡江湖,我是要投身军营,上阵杀敌,没有什么令我迷惑,我很清醒。”
老人叹说:“我当年也很清醒,不过……”他缓缓离去,声音更加低沉,“每个人都有每个人的命运,或许你果真便能功成名就,只不过,那是件很难的事情,不但要有能力,还要机缘巧合,公子,听老朽一句话,如果你要上阵杀敌,别去学宝剑,要学弓箭,弓箭才是让你扬名立万的工具,江湖上也有一个门派叫着箭宗,它的学费比剑谷要便宜,但却更适合一个未来的将军。”
路长峰说:“我从不认为骑马射箭是一门高超的技艺,自己练练就行了。剑术才是君子悟道的根本,一把剑可以挖出人的秉性和天赋,拓展人的能力和技巧,更重要的是,学好剑术才能够结交更多的江湖豪杰,两全其美,让自具备更加完美的品格。”
老人冷笑一声,摇头说:“不知是谁告诉你的,兵器之中,剑最常用最易练就也最适合佩戴,所以才得到这么多的使用,要说他的能量和威力,可远远比不上长枪,俗话说一寸长一寸强,公子看来真是错了。”
路长峰起身说:“世上有很多人练剑成仙,就算再不济,也能够练成剑气,横扫千军万夫莫敌,老人家,道不同不相为谋,告辞了!”说完扔下茶钱便匆匆而去。老人摇头叹说:“年少轻狂,大抵如斯。”
这次不愉快的谈话随着一路渐行渐浓的繁华而远远离去,城镇美妙的景致展现了一幅波澜壮阔的画卷,他置身于中,慨然而叹,功成名就的人如何不留恋世间的繁华从而远离鄙夷粗糙的山村!
他算算自己身上的钱已经不多了,他得为筹集去剑谷的学费而努力,但是干什么呢,他走在繁华的街道上,看着来往的人群,吃着热气腾腾的馒头,一路冥思苦想着。
街道两边的店铺是鳞次栉比,他吃完馒头,扶了扶身上的包裹,感觉与店里光鲜的物件比起来,自己简直就是黯然失色,不过他一点也不觉难过,因为他觉得这仅仅是一个开始,他不是一个在乎开始的人,他在乎结果。
忽然他看到一个小偷正在偷一个黄衣公子的钱袋,他心中一凛,疾步到了黄衣公子身边,使劲在黄衣公子身上一拉。黄衣公子登时停了下来,扭头问:“兄台,有何指教?”路长峰一愣,看到转过来的一张俊逸潇洒,如玉石般栩然生辉的面孔,似乎看到从天而降的仙人般震惊,震惊得说不出话来。这黄衣公子眼神炯炯,眉毛如剑,鼻丰唇红,宛若天人,路长峰很自然的自惭形秽,言语难吐。
黄衣公子正要说话,路长峰忽然看到那个小偷已经拿着钱袋跑了,当下大声说:“他,他偷了你的钱袋!”说完大步追了上去。黄衣公子迅即反应过来,两人一路往小偷逃跑的方向追去,路长峰一路叫着“抓小偷,抓小偷!”,但是过往的人都不屑一顾的说着:“神经病!”
小偷转过一条巷子,前面已经是人家了,再没别的路,路长峰高声说:“把钱袋拿来。”小偷哈哈大笑起来,说:“小子,你吃饱了撑的,关你什么事!”路长峰说:“光天化日,朗朗乾坤,你竟然敢偷人财物,还不把钱拿来!”
小偷只是笑着,笑得两人有些莫明其妙。路长峰正要再说话,忽然感到身上一轻,已经被人提到空中。他扭头一看,只见两个彪形大汉,一个提着他,一个提着黄衣公子,使劲将两人往地上一扔。路长峰二人跌落地上,叫苦不迭,几乎爬不起来。
小偷拍手说:“在王大少的地盘上,没有乖乖的让你们交银子就已经不错了,小子,别以为拿着一把破剑你就是侠客了,打抱不平,也要看看你的斤两!两位大哥,打他们,让他们知道我们神偷门的厉害!”路长峰怒说:“神偷门,神偷门有你们这么偷东西的吗,无赖门还差不多!”但是大汉劈头盖脸的打了过来,路长峰根本没有还手之力。
黄衣公子急忙大声说:“别打了,钱袋我不要了,我不要了,再给你们十两银子,不,一百两,一百两行不!”两个大汉住了手,小偷说:“早听说杜公子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出手这么大方,好了,你这个朋友我们交定了,不打不相识,以后你的丝绸店连英雄帮的月钱也不用了,直接交给我们神偷门,我来给你摆平,怎么样?”
路长峰没有料到自己这么狼狈,遇到的第一件事便是被一个为所欲为的邪恶帮派毫不留情的收拾,全身如同散架一样的疼痛难忍。黄衣公子说:“好说,既然知道我的名字,明天到店里来取吧。”
小偷三人扬长而去,路长峰问:“你真要给一百两!”黄衣公子一跺脚,说:“这什么世道,昨天才开张,就有人来收每月二两的月钱,说保定无事,今日便这么倒霉!”路长峰有些歉疚的说:“都怪我,要是让他偷去还好,我,我不该提醒你,你看,你脸上都受伤了!”
黄衣公子摇头说:“没事,你脸上也受伤了,若不嫌弃,到舍下包扎一下伤口,略作休息。”
一路上路长峰才知道黄衣公子名叫杜唤山,字天峦,家里世代经营丝绸生意,他想要证明自己的能力,所以到离家百里的城市开了一个新的店铺,没想到事与愿违,开门不利。
路长峰叹说:“我还以为现在世道清明,大家相安无事,没想到这么乱。”杜唤山说:“我也没想到,怪不得父亲要和这么多江湖人士打交道,终于明白了这句话的意思了,不经一事不长一智,这店里的丝绸就算加起来也没有一百两啊,哼,我不要了,让伙计一把火烧了,直接回去。”
路长峰惊讶的说:“烧了!这么漂亮的丝绸!”杜唤山说:“难道我还真给他一百两,对了,公子到这里来干什么?”路长峰说:“我,我想去剑谷学剑……”杜唤山一跺脚,说:“太好了,真是志同道合,我也早想去,对了,真是因祸得福,我回去给家父说,我要是学好武功,就能保护自己,保护家人,正好有你作伴,你一看就是正经人家,比我那些酒肉朋友好多了,对,就这么决定了!咱们即刻动身。”
杜唤山忙里忙外的收拾了衣物,给路长峰从头到脚换了一身,连铁剑也换成了杜唤山随身携带的宝剑。路长峰心中不胜感激,觉得就算孟尝再世,也比不上杜唤山的一见倾囊,他对杜唤山的欣赏简直可以用五体投地万死不辞来形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