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甲午战争

第四章 甲午战争

同英国用先进的武器换来了一批牙还剩一颗的老海军将领,哎!就这样,他们吃东西还塞牙了,吃藕套眼里了。

法国换来了一批炮兵将领,德国换来的是6军教官什么的,就连沙俄都搞了一批骑兵将领,清政府编练新军也开始从我这购买军火,北洋也开始从我这购买一些军用设施。然后把那些老外一个个都安置好,雇佣一些老外厨师给那些吃不了中国饭的老外做饭,建个葡萄酒工厂造红酒什么的,高级衣服,高级家具厂,都造了出来,满足这群过着十分奢侈的老外们。当然,那些都自己掏钱买去,还想让我白送?大批的洋人建筑师也被这群老奢侈从国内请来,建造他们的欧式风格,大部分都开始了砖瓦房的建设,一批批便宜资源流通在隋恒,但老外买就没那么便宜了,黑一个是一个,我要太便宜,他们在给我来个反倾销,或者来哥什么封锁,我不就惨了?还是不能对这些玩意太好了,该黑就黑。

“老板,日本商人滔天应次向你告别。”秘书进来道

“哦!让他进来。”我说道

“哈哈,杨业君打扰了。”滔天道

“哦,听说你要回国了?”我问道

“是呀,大日本帝国需要我尽快把这批物资送回去。”滔天道

“嗯,哪我就不送了,希望贵国高层考虑清楚,与我大清为敌,是否能有什么好下场。”我送滔天出了办公室道

“这点你放心,大日本帝国是不会与强大的清国为敌的,我们的目标是美国。”滔天道

美国?哎,还有7个月时间,海军出乎意料的建造度很快,小日本真要动甲午战争,我也能稍稍阻止,剩下的就只有看李鸿章他们自己的了。

赚了一大把日元,反正是水泥这些,军用物资一样都没出售给日本,就算海军输了,6军在这些高科技武器面前,多少不会败吧?

开始投资造船厂,从外国请来了一批渔业专家,进行教导渔民,造船厂居然四五个月就可以造出一艘铁甲舰加强型的。建造了六座造船厂,一月就出十来艘各型军舰,外国人很惊讶俺们的生产设备,什么破交舰,鱼雷艇图纸,都让我从游戏里搞了出来,让他们建造,这些外国人还让我逮住了几个偷盗设备技术的,统统隐秘的枪毙了。似乎少了几个人,他们都不曾留意。

加强了造船厂的看护,刚下水几艘船专业人员就迫不及待的开始了指导,这些指导固然重要,但送到外国学习的留学生更不能少。

六月份,各型军舰几十艘,转增与李鸿章三艘先进铁甲舰于其它各型军舰数十艘,教官数百名。

弹药补给李鸿章还是掏钱买了些,加上我送的,够他们训练一阵子,也足够应付甲午了。

琼州府上折子说要组建海军,加上数百万两银子的孝敬,折子终于通过,海南水师成立,但可惜资源紧张,实在是建造不了这么多军舰,尤其是精加工零配件,全世界脱销物,连我这个可以调动游戏资源的也从游戏里搞不到多少。各种武器,什么的都需要这些,只好减缓海军建造,应付资源危机。这份资源是修改器最无能为力的一项资源。所以,建造了两座精加工零件厂,这项资源还在紧张中,既然精加工,对技工的要求也十分严格,所以,工厂可以建无数个,但没高级技工,没招。

“哥,叫我来什么事?”杨奇道

“我听说咋们护卫人数已达到五千了?”我说道

“是呀,管理上几本按照德国建制进行管理。”杨奇道

“嗯,多多留意些可靠的人才,安排好他们的职位,一定要忠心。”我抽了口烟道

交代完护卫方面的事,如今已是朝廷正规部队了,编号都有。

拉拢了一批人员成立国家复兴党,在护卫里,留学生里,一些慕名而来的幕僚什么的能拉拢的拉拢,不能拉拢的就先放着。

造了一批党员证,于1984年7月国家复兴党成立,档案严密看管。建立军校,秘密党校。

办报纸等等一系列有利举措得到顺利进行,如今的爱国商人,一转眼就有可能成叛国商人。

报纸宣传,花重金在大6各大朝廷报纸上宣传成立的军校,各大爱国人士都纷纷向隋恒岛进,希望可以进入这个南海军校。

一切准备的十分妥当,7月份末原历史的甲午海战彻底爆,我命南海水师支援北洋,加紧生产了数十艘的运输船,运送了两千名南海水师6战队进入朝鲜,抵抗日军,后又于八月份在遣一千名海军6战队进驻旅顺,以备万一。连忙电李鸿章,沉痛讲述朝鲜局势厉害,李鸿章亲自前往奉天,指挥北洋军对抵抗日军。

海军我屁都不懂,完全交由那些英国教官指挥,6军我有不想太劳累,跑到朝鲜,命杨奇随军作战。

自己窝在隋恒,等着捷报或者

惨痛的教训,日军海军惨败甲午,6军久久不能攻克平壤,电报密码改变,使日本奸细白忙。水师完全切断了朝鲜于日本的联系,朝鲜日本6军一片惨淡,国能和平份子向国会施加压力,军政府无奈准备投降,奈何俺们的慈禧太后居然有来一次胜而败,一份历史上的马关条约再现世人。

条约全文:

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及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为订定和约,俾两国及其臣民重修平和,共享幸福,且杜绝将来纷坛之端。

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侍简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爵李鸿章,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方;

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特简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内阁总理大臣从二位勋一等伯爵伊藤博文,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外务大臣从二位勋一等于爵6奥宗光;为全权大臣。

彼此较阅所奉渝旨,认明均属妥善无阙,会同议定各条款,开列于左:

第一款中国认明朝鲜国确为完全无缺之独立自主,故凡有亏损独立自主体制,即如该国向中国所修贡献典礼等,嗣后全行废绝。

第二款中国将管理下开地方之权并将该地方所有堡垒、军器工厂及一切属公物件,永远让与日本:

一、下开划界以内之奉天省南边地方:从鸭绿江口溯该江以抵安平河口,又从该河口划至凤凰城、海城及营口而止,画成拆线以南地方。所有前开各城市邑皆包括在划界线内。该线抵营口之辽河后,即顺流至彬口止,彼此以河中心为分界。

辽东湾东岸及黄海北岸在奉天省所属诣岛屿,亦一并在所让境内。

二、台湾全岛及所有附属各岛屿。

三、澎湖列岛是英国格林尼次东经百十九度起至百二十度止,及北纬二十三度起至二十四度之间诸岛屿。

第三款前款所载及粘附本约之地图所划疆界,候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各选派官员二名以上,为会同划定疆界委员,就地踏勘,确定划界。若遇本约所订疆界,于地形或治理所关有碍难不便等情,各该委员等当妥为参酌更定。

各该委员等当从办理界务,以期奉委之后,限一年竣事。但遇各该委员等有所更定划界,两国政府未经认准以前,应据本约所定划界为正。

第四款中国约将库平银2万万两交与日本,作为赔偿军费;该款分作八次交完。第一次伍千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后六个月内交清,第二次伍干万两应在本约批准:互换后十二个月内交清。余款平分六次递年交纳,其法列下:第-次平分递年之款,于两年内交清,第二次于三年内交清,第三次于四年内交清,第四次于五年内交清,第五次于六年内交清,第六次于七年内交清,其年分均以本约批准互换之后起算。又第一次赔款交清后,未经交完之款应按年加每百抽五之息。但无论何时,将应赔之款或全数、或几分,先期交清,均听中国之便。如从条约批准互换之日起,三年之内,能全数清还,除将已付利息或两年半、或不及两年半,于应付本银扣还外,余仍全数免息。

第五款本约批准互换之后,限二年之内,日本准,中国让与地方人民愿迁居让与地方之外者,任便变卖所有产业,退去界外。但限满之后尚未迁徒者,酌宜视为日本臣民。

又台湾一省,应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国立即各派大员至台湾,限于本约批准互换后两个月内,交接清楚。

第六款中、日两国所有约章,因此次失和,自属废绝。中国约候本约批准互换之后,派全权大臣与日本所派全权大臣会同订立通商行船条约及6路通商章程。其两国新订约章,应以中国与泰西各国现行约章为本。又本约批准互换之B起,新订约章未经实行之前,所有日本政府官吏、臣民及商业工艺、行船船只、6路通商等,与中国员为优待之国,礼退护视,一律无异。中国约将下开让与备款,从两国全权大臣画押盖印日起,六个月后,方可照力:

第一、现今中国已开通商口岸之外,应准添设下开各处,立为通商口岸,以便日本臣民往来侨寓,从事商业、工艺、制作。所有添设口岸均照向开通商海口或向开内地镇市章程一体办理,应得优例及利益等亦当一律享受:

一、湖北省荆州府沙市。

二、四川省重庆府。

三、江苏省苏州府。

四、浙江省杭州府。

日本政府得派遣领事官于前开各口驻扎。

第二、日本轮船得驶入下开各口,附搭行客,装运货物:

一、从湖北省宜昌溯长江以至四川省重庆府。

二、从上海驶进吴沿江及运河以至苏州府、杭州府。

中日两因未经商定行船章程以前,上开各口行船,务依外国船只驶入中国内地水路现行章程照行。

第三、日本臣民在中国内地购买经工货件,若自生之物,或将进口商货运往内地之时,欲暂行存栈,除勿庸输纳税钞派徵一切诸费外,得暂租栈房存货。

第四、日本臣民得在中国通商口岸城邑,任便从事各项工艺制造,又得将各项机器任便装运进口,只交所订进口税。

日本臣民在中国制造一切货物,其余内地运送税、内地税、钞课、杂派,以及在中国内地沾及寄存饯房之益,即照日本臣个国之货物--体办理,至应享优例豁除,亦莫不相同。

嗣后如有因以上加护之事应增章程、规条,即款所称之行船通商条约内。

第七款日本军队现驻中国境内者,应于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三个月内撤回,但须照次款所定办理。

第八款中国为保明认真实行约内所订条款,听允日本军队暂行占守山东省威海卫。又于中国将本约所订第一、第二两次赔款交清,通商行船约章亦经批准互换之后,中国政府与日本政府确定周全妥善办法,将通商口岸关税作为剩款并息之抵押。日本可充撤回军队。倘中国政府不即确定抵押办法,则未经交清末次赔款之前,日本应不允撤回军队。但通商行船约章未经批准互换以前,虽交清赔款,日本仍不撤回军队。

第九款本约批准互换之后,两国应将是时所有俘虏尽数交还,中国约将由日本所还俘虏,并不加以虐待,若或置于罪戾。

中国约将认为军事问谍或被嫌逮系之日本臣民,即行释放。并约此次交仗之间,所有关涉日本军队之中国臣民概予宽贷,并伤有司不得为逮系。

第十款本约批准互换日起应按兵息战。

第十一款本约奉大清帝国大皇帝陛下及大日本帝国大皇帝陛下批准之后,定于光绪二十一年四月十四日,即明治二十八年五月初八日,在烟台互换。

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大清帝国钦差头等全权大臣太子太傅文华殿大学士北洋通商大臣直隶总督一等肃毅伯爵李鸿章

大清帝国钦差全权大臣二品顶戴前出使大臣李经方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内阁总理大臣从二品勋一等伯爵伊藤博文

大日本帝国全权办理大臣外务大臣从二位勋一等子爵6奥宗光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

订于下之关,缮写两分

另约

第一款遵和约第八款所订暂为驻守威海卫之日本**队,应不越一旅团之多,所有暂行驻守需费,中国自本约批准互换之日起,每一周年届满,贴交四分之一,库平银五十万两。

第二款在威海卫应将刘公岛及威海卫口湾沿岸,照日本国里法五里以内地方,约合中国四十里以内,为日本**队驻守之区。

在距上开划界,照日本国里法五里以内地方,无论其为何处,中**队不宜(逼)近或驻扎,以杜生衅之端。

第三款日本**队所驻地方治理之务,仍归中国官员管理。但遇有日本**队司令官为军队卫养、安宁、军纪及分布、管理等事必须施行之处,一经出示颁行,则于中国官员亦当责守。

在日本**队驻守之地,凡有犯关涉军务之罪,均归日本**务官审断办理。

此另约所定条款,与载入和约其效悉为相同。为此两国全权大臣署名盖印,以昭信守。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明治二十八年四月十七日

订于下之关,缮写两分

悲愤之情,何以言表?全国上下对清政府失望透顶,是帝国变中国半殖民半封建重要点,也增强了列强瓜分中国的野心,不过也大大的增加了全国抗击侵略者的情绪,国民觉醒似乎就在这一瞬间。

消息传回,我除了苦笑还能怎么样?如果没有游戏里这些能力,我恐怕早饿死了。我一个宅男,政治离我太远,战争离我也很远,玩个游戏不用修改器也玩不成,我能怎么样?能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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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铁革命在异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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