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占地百余坪,建地五十坪,其余的地方栽种了草皮和树木,楼高两层,完全美式风格的白色豪华建筑,这就是维阳小镇上最贵气的黎家别墅。
但黎剑辰却十分厌恶这里。他觉得这里就像墓地一样,一草一木都修剪得十分整齐,但却冰冷、没有感情,连屋子里摆设的古董家具都一样,好似透著古老的寒意。
轻柔的钢琴声从琴房的方向传出,声声带著温柔。
这里……不,可以说全世界都没有什么地方让他依恋,除了夏晓雨在的地方以外。
幸好这个世界上有她。
一想起她的迷糊和天真,黎剑辰敲著琴键的手指更加轻柔,甚至带著浓浓的甜蜜感觉。
“少爷,少爷──”一旁的管家急得冷汗直冒。
“不要再说了,告诉我爸,我不会离开这里。”黎剑辰的手指未曾离开过钢琴,他尽情地享受著弹琴带给他的好心情。
一想起那个小笨蛋,指下的节奏更为轻快,流畅的音符轻泄,清脆的钢琴声就像最美的诗篇,可以抚平所有人的急躁。
只可惜管家却无福消受、欣赏。如果再办不好这件事,恐怕他只有回家吃自己的分,也难怪他要诚惶诚恐地请求这位太子爷了。
“少爷,老爷的交代,请你不要任性推拒,你抵抗不了老爷的力量。”
黎剑辰有些动怒了,唇边隐含著冷笑,钢琴的声音从轻柔变成澎湃,其刚硬的节奏震撼人心,让人心惊。
“张伯,去告诉我爸,我不是他可以操控的玩偶。”
想当初黎家老头不顾他的反对,硬是将他送到维阳小镇来,现在又要他回去?哼,他黎剑辰又不是呼之则来、挥之即去的狗,为什么要这样任他玩弄?
“少爷,我──”
“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到底干了什么好事。”
每次都这样,只要谁稍微靠近他一点,他父亲就会想办法拆散。他似乎想要彻底地控制自己的儿子。
这一次一定是张伯通风报信,说了他和夏晓雨的事。但又何妨,要控制他的行动和交友自由?想都别想。
“我……我没……少爷,我是不得已的。”张伯更加惊恐。“少爷,其实……其实就算我不说,老爷也打算要你回去,你已经上大学了,总不能还一直留在这个小镇上吧,老爷他还盼望你接位。”
咚!
重重的钢琴声敲下,让人心脏惊吓得几乎要麻痹了。
黎剑辰转过头来,那寒酷刚毅的轮廓上,神情森冷阴峭,眼眸锐利深奥,在在让人胆寒。
“接位?他那个臭位置谁希罕?”
不希罕?拜托,那可是价值几百亿的位置耶,这个大少爷说的是什么话?张伯真不敢相信。
“张伯,话传不传随你,还有,别再派人跟踪我了。”他警告。
真不想继续待在这问死气沉沉的屋子里了,这里除了有让他透不过气的压力外,黎剑辰不知道还有什么。
修长的腿一跨,他直接往外走。
“少爷,少爷,这么晚了你要到哪里去?少爷──”
“别再跟著我。”
他需要透气,他需要好好找人谈一谈,要不然他会窒息,他一定会窒息的。
脑海中浮现一张圆圆的甜美笑容,一想起夏晓雨,他的心果真平静了不少,只是……这种平静的日子又能过多久呢?他真的没有把握。
同样的大街,同样的两人,却是不同的心情。
在看到他阴郁的表情后,夏晓雨就知道她最担心的事终究还是发生了。
只是心理准备作得再好,遇到事情时,她还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你真的要走了?”
“嗯。”黎剑辰脸上含愠地点头。“黎老头撤走了我所有的经济来源,想要掌控我。”
“没钱?没关系,我……我可以借你,我有存一些钱,可以拿给你。”夏晓雨急巴巴地说。
“傻瓜。”
“你看不起我的钱啊?虽然不多,可是我存了很久很久。”夏晓雨眼眶中的泪再也忍不住夺眶而出。
“我知道你的好意。别哭了,很丑耶。”她还真爱哭耶,两年了,这个坏习惯一直都没改。
“我、我在著急,你还嫌我。”夏晓雨更委屈。“我本来就丑嘛,又不是今天才变这样的。”
“好好好,别哭了,是我的错,全是我的错。”叹了一口气,他哀求著:“别哭了。”
她的眼泪怎么说来就来?黎剑辰真希望自己能有办法治她的“水患”,让她永远笑逐颜开。
永远?唉,现在都顾不了了,还谈什么永远?
“阿辰。”夏晓雨看著他有点憔悴的样子,十分心疼。“你缺多少钱?告诉我,我……我可以请我爸妈帮忙,你要念完大学不是问题。”
“笨啊,不是钱的问题。”黎剑辰双手环胸,嘴角嘲弄地微扬。“我妈过世时,留下了大笔的遗产给我。”
那笔信托基金早已委托资深的经理人帮他做理财规划,这么多年钱滚钱下来,早就不知道翻了几倍,足够让他后半辈子衣食无虞。
“不是钱的问题?那是什么问题?”
“我爸很强势,想要掌控我的一切,真是烦死我了,我得想办法反击。”
他父亲安排他学习接班,否则后果自行负责。想也知道,他所谓的后果,正和眼前的小女子有关。
黎剑辰从来不和谁多靠近,就是担心父亲会掌握住自己的弱点。与夏晓雨认识,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真是太可恶了,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威胁他,想让他生活无法安宁。很好很好,要玩是吗?他奉陪。
黎剑辰眼神中闪著令人难解的诡意,让夏晓雨猜不透。
“反击?你爸爸的势力那么大,你要怎么反击?”
“这个……我还没想到。”不过他的神情充满肯定,总有一天他一定要脱离他父亲的掌控!
还没想到?他在搞什么鬼啊?夏晓雨嘟著唇。
“好了,别担心我,我自有方法。倒是你,晓雨,告诉我,你有什么心愿?”黎剑辰端起了她的脸。“也许,我这一走要好久好久我们才能见面,我想送你个礼物,看你想要什么只管说,反正我老头有的是钱。”
他愿意用力挥霍,买个大礼送她。
“我……”她要什么礼物呢?凝视著他,她在心里偷偷想著一个不可能的愿望。“我什么都不要,只希望你可以常常出现在我面前。”
夏晓雨蹲坐在地上,回头正巧看到文具店橱窗里的偶像明星海报。
现在再看到裴旭杰,她一点感觉也没有了。她的心都挂在跟前的人身上。
“如果,你可以常常出现在我面前就好了──”夏晓雨击掌。“对了,你寄DV给我好不好?”
“DV?”
“对啊,就拍你的生活状况,把你的生活状况拍给我看。”
“拜托,这样很蠢耶。”而且他的生活一点也不有趣,在家老是绷著个脸,相信她也没兴趣看。
“那……那你拍些生活照寄给我。”
还不是一样蠢?他揶揄:“嘿,需不需要我签名?”
“有是最好的喽。”夏晓雨开玩笑地说:“好,你就学裴旭杰一样,做个大明星好了,那我就可以常常在电视上看到你啦!”
“裴旭杰裴旭杰──”怎么一再地提起他?真是让人火大。“你就只记得裴旭杰?!你知不知道我就要走了,我们可能永远都不会再见面?”
黎剑辰拉下脸来,表情很臭,语气更凶。
这个女人有没有搞错,他都要离开了,她竟然还提别的男人?!而且还是个不相干的男人,简直是气死人了。
“你这么凶干么?又不是我要你走的。”干么凶她?
“我凶?我哪里凶?”
“你现在就很凶,还不承认。”夏晓雨手指戳著他的胸膛。
“我凶是因为你──”提起裴旭杰……咦,裴旭杰?!
黎剑辰瞪了她一眼后,突然表情从愤怒转为欣喜,甚至嘴角还露出一抹笑意,看得人浑身发毛。
“你……你怎么了?”
是刺激过度还是她的错觉,要不然她怎么会看到他在笑?
“没事没事,亲爱的晓雨,我再好不过了。”黎剑辰含笑,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我走后,不要太想我。”
“你……”
“掰掰,我答应你,会常常出现在你面前。”他慢慢地放开了她的手。
“是吗?”他的样子真的很不对劲。“你到底要去哪里?”
“去──”黎剑辰俊脸上闪动著诡谲笑意,右手的食指往脖子上轻轻一划,在她耳边低语:“干掉裴旭杰。”
“干掉……裴旭杰?”老天,他在说什么?
“呵呵!”他笑著离开。
“阿辰,阿辰──”
不会吧!他疯了吗?
夏晓雨并不明白他的意思,也没有将他的话放在心上,可她怎么也没想到,一年多后,他所说的话竟然成了真──
一年后
疯了?!没错,所有的追星族和新加入追星行列的人几乎都快疯了。
超级新星黎禹今天将举办首场个人售票演唱会──“非‘黎’莫属”。早在一、两个月前就有许多fans带著帐棚、睡袋前来排队,准备抢个好位置。
不只歌迷热烈,连来自世界各地的媒体也通通涌进台湾,准备大肆报导这个闪亮新星的演唱会实况,将热腾腾的第一手资料在第一时间传送到全世界,满足所有的追星族。
说起这个超级巨星黎禹的崛起,那简直是个传奇。他以新人之姿,抢下了向来只用巨星拍摄的可乐广告代言机会,此举便引来了众人的注目和哗然。
广告推出后,影片中黎禹那迷人的眼神和劲酷的形象,再配合广告的强力放送,让这个原本默默无名的男子立刻成了众家女子的焦点。他的样貌深植人心,产品自然跟著水涨船高,卖翻了天。
甚至,所有张贴在店家门外的广告海报,一夜之间被人偷偷撕光,广告商在窃笑之余,也不免哀求大家手下留情,并且赶忙加印。
顺著这波气势,电视台推出了由这个超级新人所主演的偶像剧,创下了收视热潮,唱片公司也紧接著偶像剧之后推出他的首张个人创作专辑。
大家这才发现黎禹不但外表俊朗帅气,歌声更是浑厚、充满感情,那动人的情歌,温柔地像似在情人耳边倾诉情话;快歌的节奏与漂亮、精湛的舞蹈,也让人不禁想要跟著律动。更令人惊喜的是,他还弹得一手好钢琴,专辑中的歌曲演奏几乎都由他一手包办。
俊酷的外貌加上纵横的才气,这使得追星族们更加陷入疯狂。黎禹的专辑甫一推出立刻造成全省大缺货,空降各大排行榜的榜首;唱片公司和电视台的网站上给黎禹的倾慕留言之多,也造成了网路大塞车,数度造成公司网站瘫痪,而其周边产品更是卖翻了天。
黎禹的气势,远远超越了之前被众家媒体捧在手心上的裴旭杰,而且其走红的程度,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
他成了各大节目竞相邀请的对象、杂志的封面人物、报纸娱乐版的头条,甚至以新人之姿,在最短的时间内开办个人演唱会,上万张的门票在半天之内售罄,引发了另一波的热潮。
当然,演唱会上的他也没让所有人失望。不只情歌动人,连快节奏的歌曲都诠释得淋漓尽致,所有歌迷的心情一同跟著他的歌声起伏,度过了一个疯狂又丰富的夜晚。
“安可、安可、安可──”
源源不绝的安可声不断地放送,纵使黎禹已经连续唱了两首安可曲,大家还是不愿放过他。
“安可、安可、安可──”
后台里,一片喜气洋洋,今晚的演出实在太成功了,可以说“宾主尽欢”。
“喔,我的黎少爷,真有你的,今晚的演出太成功了!”黎禹的经纪人Ken欢喜地冲上前,想要大大地拥抱他。
想当初,在自己最低潮的时候幸运地遇见了黎禹,并跟他相谈甚欢,不但成功地签约,还如愿地将黎禹打造成一颗闪亮巨星。现在回想起来,他都觉得兴奋不已。
“等等。”黎禹轻点头,并挡住了他的接近。
“哎哟,禹,拥抱是礼貌。”Ken抱怨。他这么帅,又这么酷、这么有个性,连他这个男人看了都受不了,真想抱抱他。
“够了,快闪吧!”他没有跟男人拥抱的癖好,更何况,现在不赶快走,一会儿等迷哥迷姊们发现不对劲追来,那可走不了了。
“呃,对对对──”
Ken正要点头,演唱会的监制突然急忙地跑了过来。
“等等,你们不能走,不管怎样再唱一首吧,不然我们今晚都走不了。”外面的安可声喊得震天价响,今天不知道又要被环保局开多少张噪音罚单了,不过这都是其次,最重要的是安抚人心!
天啊,他不敢想像,如果这个巨星跑掉了,他这个后台会不会被愤怒的迷哥迷姊们给踩爆?
“哎哟,我们已经唱两首了。”他们只约定好唱一首的。
“不不不,再唱一首,我加钱、我加钱……”监制急得满身大汗。
外头的安可声之大,简直撼动天地,让他觉得后台的地板会摇晃,这真是他做过的演唱会中最可怕的一场了。
“这不是钱的问题。抱歉,真不好意思,老刘,今天你真是太辛苦了,明晚我们庆功宴上见,到时候我会多敬你几杯。”
身为一流经纪人的Ken当然不是干假的,赶紧四两拨千斤地带著他的宝贝艺人离开。
上了车,黎禹还是像往常一样,打开他的随身背包,拿出一张女孩的照片细看,也像以往那样,唇边勾著满满的笑意。
“她是谁?”
Ken不止一次好奇询问。他看过那张照片上的人,很失望的是,除了一双大眼睛之外,照片上的女孩长得并不怎么样,害他所有的绮思都化为乌有。
“我不是说过了,”黎禹的眼睛一眨。“她是你的幸运女神。”
如果不是她,他也不会走上这条路,Ken也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摇身一变,成为炙手可热的经纪人。
全都为了她呀!
“这……这不是我要的答案,我是想知道,她对你到底有什么意义?”奸诈,又闪避话题。
“她啊!”黎禹唇边挂著神秘的笑意。“秘密。”
突然,一股想见她的念头油然而生。一年多不见,不知道她有没有改变?应该有吧,以她的爱吃程度,现在大概胖到他都认不得,小脸肿得更像馒头了。
噗,一想到有此可能性,他就觉得好笑。
“你在笑什么?”Ken怀疑地看著他,害怕他那图谋不轨的笑容是冲著自己来的。
“秘密。”黎禹的回答,仍是这句。
秘密,她是他藏在心底深处的大秘密呀!
车子扬长而去,直到他们离开,场内传出的安可声依旧撼动人心,不绝于耳。
没错,是他。
黎禹就是黎剑辰,夏晓雨非常肯定这一点。
只是她真的作梦也没想到,原来黎剑辰所谓“干掉超级巨星裴旭杰”的方法竟然是这样的。
是的,他成功了!
才短短一年的时间,他的名气已经红透半边天。
还记得前几日,她禁不住满腹的好奇心,偷偷地前往演唱会的地点所看到的“小小联合国”画面真是令她讶异不已,这才相信那是真的。
黎禹真的、真的很红。
现在走到哪里几乎都有人在谈论他,就连她到文具店买文具,都能听到他的大名──
“哇,黎禹,是黎禹的照片耶!他好帅喔,他拍的广告看一万次都嫌不够,尤其是他在广告里穿著一身劲装,勇猛地制伏敌人,救回受困的女孩后,那喝可乐的样子真是太帅太酷了!哇,如果我是宋琳就好了。”
宋琳是跟他拍广告和偶像剧的女明星,真是幸运得教人嫉妒。
“就是啊,除了戏剧好看,他的声音也很好听,还弹了一手好钢琴……天啊,他简直是个天才。”
“对啊,他真的很特别,笑的时候很可爱,不笑的时候很酷。听说他的外婆是英国人,难怪五官那么立体,气质优雅像个英国绅士;还有,他在美国出生,国语却说得很好,完全没有那种ABC艺人特有的外国腔调,真难得──”
夏晓雨听著许多女人高声谈论著黎禹的点滴,关于他的事情如数家珍,顿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维阳小镇是个单纯的乡下地方,没想到在这个小地方的文具店里竟然也会出现他的照片、用他的相片做成的钥匙圈,以及笔记簿等等周边商品。
拿起他的照片,看著这一张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孔,夏晓雨有些茫然。
记得一年多前,他们两人还曾经蹲在这里,选购当红巨星裴旭杰的照片;没想到一年后,他竟然会从一个默默无名的小子,摇身一变成为炙手可热的偶像巨星,甚至取代了裴旭杰的天王地位,这种转变实在不得不让人惊叹。
像是著魔一般,她拿下几张他的照片到柜台结帐。
选购的这几张照片,几乎都是他酷酷不苟言笑的样子,很多女孩都为他这种酷样而疯狂著迷,因此,当他偶尔露出笑容,大家就如获至宝,尖叫声更是可怕。
“唉,那群人一点都不了解这个黎奸臣的本性,其实他哪里酷啊,根本就是痞子一个好吗?”
她边走边对著照片中的人喃喃自语,直到撞上了人,这才暗自吐了吐舌头,停下脚步。
“对不起对不起。”夏晓雨低著头,赶忙跟被她撞到的人道歉,然后朝旁边跨了一步,想继续走。
不过,这个被撞的人也太白目了吧,不管她走到哪里,他就跟著闪到哪里,让她有点疑惑,连忙抬起头来想问问他是什么意思。
谁知道一抬头,她只能张大嘴巴,差点忘了呼吸──
是黎剑辰,也就是现在最火红的大明星──黎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