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今年的西洋情人节适逢星期二,虽然不是周末假日,却阻挡不了情人们的浓浓蜜意,一到下班时间,到处可见成双成对的情侣。
花店也纷纷摆出玫瑰花束来吸引客人上门,从代表「一心一意」的一朵玫瑰花,到象征「天长地久」的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应有尽有;在这天,街上一眼望去净是粉红色的浪漫。
其中,林家面馆大门前高高挑起的大红灯笼一字排开,黑底金漆的招牌左右簇拥着一龙一凤。
在这镇上土生土长四十几年,过去只知道七夕、除夕的林妈妈,眼见对街的西餐厅每逢情人节都因推出情人节套餐而赚饱钞票,忍不住也跟进了。
为了「营造」情人节的气氛,林妈妈甚至还将自己结婚时用的喜龙喜凤搬了出来,还勒令才念高一的儿子请半天假,以应付预期源源不绝的客人上门。
只是,对街的西餐厅从下午起就人潮不断,反观林家面馆却是门可罗雀,别说是面馆推出的情人节特餐「情意绵面」没人关注,就连平常的熟客也被林妈妈那副虎视眈眈的架势给吓得不敢上门。
眼见接近晚餐时间,面馆里依旧空荡荡的,林妈妈的脸色也愈来愈难看。
「老妈,我看今天也没什么人来……」可怜的林子杰被迫穿着一身大红喜袍,只差在胸口绑个大红绣球就能直接进礼堂了。
「呸呸呸,小孩子不懂事乱说话,童言无忌、童言无忌!」迷信的林妈妈赶紧朝四面拜了拜。
「可是……」
「喏,你把这个拿到门口去发,我就不信还没有客人上门!」林妈妈塞了一叠粉红色传单到儿子手中。
「妈呀!你这不是为难我吗?」想到自己得穿着古代新郎倌的衣服,沿街发放这叠俗毙了的粉红色传单,林子杰就觉得丢脸。
「不就是让你去发个传单,这就算为难啦?也不想想我一个女人家,守了十几年的寡才将你们姊弟俩拉拔长大……」
「这不能混为一谈好不好?」林子杰一向最怕老妈的碎碎念。
「为什么不行?难道我辛辛苦苦的将你们拉拔大,连说个几句都不行?翅膀都还没长硬呢!你就嫌你妈我啰唆啦?我好命苦……」林妈妈双手叉腰,机关枪似的嗒嗒嗒嗒开骂。
「好好好,算我怕了你,我去总行了吧!」在「机关枪」的连番扫射下,林子杰终于竖白旗投降。
「嗯,这还差不多。」林妈妈总算满意了。
唉~~他──豁出去啦!
林子杰深吸一口气,冲到大门口,摆出最帅气的POSE,大声念道:「林家面馆今天推出情人节套餐『情意绵面』,面长情更长……」
说到这,他再也憋不住的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臭小子,你皮痒了是不是?」听见儿子居然嘲笑她熬夜写成的广告词,林妈妈终于抓狂了。
「哈哈……谁写的词啊?好好笑喔!我实在憋不住了,哈哈哈哈……」林子杰抱着肚子一阵狂笑,只差没滚到地上去了。
「再笑!你要敢再笑,我就要开扁了!」林妈妈气得咬牙切齿的,一边挥着拳头。
「救命啊!」眼见形势不妙,林子杰转身逃进面馆里。
「你给我站住!死小子,有种你别跑!」林妈妈在后面气得直跺脚。
「要真没种,儿子我以后怎么让你抱孙子啊?」林子杰嘻皮笑脸的。母老虎发威,他不赶紧溜才怪!
「你这浑小子,老娘今天不修理你就不姓林!」林妈妈追了进去。
「救命啊!」
「站住,别跑……」
母子俩绕着桌椅追逐,林子杰不时拉过桌椅来阻挡,林妈妈则边追边清除「障碍物」。
店里顿时一阵鸡飞狗跳。
「老姊救命啊!母老虎发威啦!」奔跑中,林子杰撞进了一个温暖的怀里,当下赶紧巴住来人不放。
「出什么事了?」林小恬茫然的看着眼前的景象,发现自己花了一整个上午布置的座位,乱得活像有匪徒入侵过一样。
「老姊──呃……」林子杰正腻着她撒娇,忽然闻到一股香味。
林小恬脱下了平时穿的蓝色围裙,改穿一身粉红色的洋装,小脸也特意上了淡妆,显得春风满面。
「哇噻!老姊,你今天打扮得特别漂亮喔!」他在林小恬身上嗅了嗅,活像只小狗。
林小恬不理会他,逼问道:「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
「我早就说过不能太省啦!你们女人得趁着自己还没变成豆腐渣前好好的打扮打扮,否则等你变成像老妈这样的豆腐渣,再想打扮就来不──」林子杰顾左右而言他。
「死小子,看你还往哪儿跑?!」林妈妈气喘吁吁的追上来,一把扭住儿子的耳朵,「你这小子又在说你老妈什么坏话了啊?」
「没、没有啊!」林子杰抵赖。
「还不说实话?!」
「老、老妈,痛痛痛啊!」林妈妈手劲加重,痛得林子杰哀叫连连。
「妈,你们就别再闹啦!看看这里乱的,晚上还怎么做生意啊?」林小恬秀眉轻皱。
「唉!一个客人都没有,还做什么生意啊?我决定了,今晚休息!」林妈妈大手一挥,阿莎力的道。
「好耶!老妈万岁!」林子杰欢呼一声,将传单往上一抛,餐馆里立刻下起一场粉红雨。
「可是……」林小恬有些犹豫。
「我决定等会儿和小杰到别家餐厅打探敌情,做为七夕情人节做生意的参考。」林妈妈道。
得知晚上不做生意,林子杰才开心的想着要约隔壁班的班花去约会,还是和学姊一起共度浪漫的情人夜,没想到老妈忽然神来一句。
「不会吧?!」他不由惨叫一声。
人家情人节都是男女朋友甜甜蜜蜜的共度,他为什么可怜的要陪老妈去别家餐厅卧底啊?
「妈,不如我和你……」见弟弟的五官都扭成一团了,林小恬不忍心的说。
「那怎么行!你不是和邓可有约会吗?人家邓可特地从台北回来见你,你当然要陪男朋友啦!」林妈妈一脸慈祥的笑意。
「是啊是啊!姊姊当然是陪准姊夫重要啦!我陪老妈去就行了。」林子杰狗腿的说,其实心中在悲叹。
「是啊!小恬,你还是赶快出门吧!你们难得见一次面,可别迟到了。」林妈妈催促着。
「嗯,我知道。」林小恬乖巧的点点头。
「老姊,好好享受情人节的夜晚喔!」林子杰朝她挤挤眼,促狭的道。
「臭小子,你又知道什么是情人节了!」这小毛头!林妈妈不忘交代女儿,「记得别太早回来,不到十二点我可不许你进门喔!」
「嗯。」林小恬白皙的双颊不由绯红。
「咦?门禁不是晚上十点吗?老妈,你真不公平,居然放水……」林子杰嘟嘟囔囔的抱怨。
「还在上学的人没有讨价还价的权利!」林妈妈专制的道。忽然,她像想起了什么,又转向女儿道:「小恬啊!你们也有半年没见面了吧?」
「嗯。」林小恬点点头。
邓可是她交往了五年的男友,三年前,邓可大学毕业,离开小镇北上谋职,可因为经济不景气,他求职的过程并不顺利。
半年前,邓可所待的公司因经营不善而宣告破产,他也再次失去工作;不过,他宁可留在台北过着拮据的生活,也不愿意回到平淡的小镇。
而林小恬自从专科毕业后就留在自家面馆帮忙,然而面馆的生意只能算普通,在供给弟弟的学费以及一家三口的生活费后,并没有剩余多少。
因此,经济都很拮据的两人无法经常见面,只能藉着电话倾诉对彼此的思念。屈指算来,距离上一次的见面竟然隔了整整半年!
「小恬啊!你们两个年纪也都不小了,也该定下来啦!」林妈妈关切的说。
「是啊!你和准姊夫打算什么时候结婚啊?」林子杰也在一旁煽风点火。
「呃,我们还没讨论到这件事。」林小恬满脸的红云。
「小恬啊!女孩子的青春是最禁不起耗的了,最好这次就能将婚期定下来。」林妈妈语重心长道,「好了,你快些出门吧!」
「是啊!老姊,你就放心的去谈情说爱吧!家里一切有我呢!」林子杰双手捶胸,做出人猿泰山状,「我会保护老妈,绝不让任何人欺负她。」
「切,我还需要你这惨绿少年来保护啊?」林妈妈一点也不给他面子,嗤之以鼻。
「什么嘛!人家可是阳光美少年耶!」林子杰忿忿不平的。
「哈!就你那点几乎看不到的肌肉,还妄想保护我哪?!」
听着母亲和弟弟的争执,林小恬的唇畔泛起一抹温柔的笑。
正因为有这样的「争吵」,他们这个家才能如此生气勃勃、充满快乐。
低头看看手表,嗯,时间真的不早了呢!
「妈、小弟,我走了。」林小恬拿起一只白色小包包,交代一声就走出大门。
「老妈,你说话可真毒……」
「我这可是实话实说!你没听说过真话总是伤人……」
身后,林家母子仍在斗嘴。
林小恬轻轻合上玻璃门,将这些温馨的声音一起关在面店里。
已经半年没见面了,不知邓可胖了还是瘦了?
虽然期间他们也曾通过几次电话,可只听见声音怎能慰藉她那颗深深思念的心呢?
一想到马上就能见到心心念念的情人,林小恬一颗心扑通扑通狂跳。
之前邓可曾要求她和他一起上台北创业,可是子杰仍在读书,面馆也少不了她这个帮手,她无法想像自己离开后,母亲一个人怎么照顾整个面馆的生意?
幸好,他回来了。
就在情人节这天,他千里迢迢的从台北回到她的身边!
「邓可、邓可、邓可……」
在心里喃念着恋人的名字,想起他书卷气十足的样子,一抹羞涩又甜蜜的微笑浮现在她嘴角。
林小恬伸手理了理并不很乱的头发,朝两人约定的地点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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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年不见,小镇有了不小的变化。
从前放学回家的路上,经常去吃的刨冰店,如今变成了一家麦当劳;而他国小就读的文静小学也不知搬迁到哪里去了……人行道旁,以往他最爱攀爬的凤凰木,如今也都不见了……
叶劭成看着周遭的一切,心中若有所失。
走到街角,那间总能吸引很多女生目光的玩具店仍在,只是小时候看来很宽敞的店门口,如今看来却是那么小,而橱窗外也不再挤满一脸渴望的小学生……
叶劭成被橱窗里的一只粉红猪布偶吸引了注意力,停下了脚步。
粉红猪触动了他的记忆深处,几乎是立刻的,一个扎着马尾的可爱脸庞浮现在脑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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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静小学外的林荫道上。
「喂,我都说了不是故意推你的,你就别哭了吧!」一个晒得黑黑的小男生,抓着一个白净小女生的衣袖,一脸酷酷的表情。
「叶劭成,你放手啦!」满脸泪水的小女生才刚甩开他的手,却又被他抓住书包的带子不放。
「到底要怎么样你才答应不哭嘛?」小男生很是懊恼。
白净小女生不吭声。
小男生抓抓头,酷酷的表情不见了,「唉~~你们女生还真小气,不就是跌倒了让人看见内裤的颜色,又没什么大不了的,不然我的也给你看好了。」
「你……我、我才不要看呢!」想起刚才在学校里出的糗,小女生的眼泪落得更凶了。
「你不要看啊?那就麻烦了!」小男生苦恼不已。
两人拉拉扯扯的走到街角,看见那间玩具店,小男生灵机一动,冲了进去,掏出一整个星期的午餐钱,买了一只粉红猪布偶。
「林小恬,这个送给你,和你一样喔!」他献宝似的将粉红猪塞到小女生怀里。
「才、才不一样呢!」看看粉红猪,小女生抽噎着。她才不是猪咧!
「怎么不一样?你是小甜猪,这是粉红猪,不都一样是猪吗?」才国小一年级的小男生天真的说。
「你、你居然骂我是猪?!」小女生气得涨红小脸。
「这个送给你啦……」小男生一点也不懂得看脸色,还一个劲的将粉红猪往小女生的怀里塞。
「我不要啦!叶劭成,你、你坏死了!」「啪」的一声,粉红猪被小女生一掌拍掉,掉到了地上。
下午才刚下过一场雨,粉红猪布偶在地上滚了滚,原本粉嫩的颜色变得脏兮兮的。
见自己的心意被自己喜欢的女生狠心蹂躏,小男生也好想哭喔!不过,男子汉大丈夫,他抽抽鼻子,勇敢的道:「林小恬,我的内裤是蓝色的,上面还有个小猪头喔!」
「叶、叶劭成,你、你欺负人!」小女生又惊又骇。
「我真的没有骗你,不信我让你看──」
在小男生简单的思维里,以为只要她也看了他的内裤,那么他在体育课上害她跌倒让同学们看见内裤的事就算打平了,然后他们就可以继续做好朋友了。
「啊~~」小女生尖叫的丢下一句,「我再也不要理你了……」就头也不回的跑掉了。
可怜的小男生哭丧着脸,一手抓着脏兮兮的粉红猪,一手拎着自己的裤子,嘴里不住嘟囔着,「我没有骗你,我的内裤真的有小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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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小恬,呵呵……」那张白皙可爱的小脸恍如就在他眼前,影像是如此的清晰。
「先生,您说的是这只粉红猪布偶吗?」蓦的,一个声音在他耳边响起,打断了他的回忆。
「什么?」叶劭成猛然回过神。
「您说的是这只粉红猪吗?」女老板又重复了一遍。
早在半个小时前,她就看见这名高大的男人和另外两个黑衣大汉杵在店门外,吓跑了不少原本要上门的客人,她只得硬着头皮出来招呼。
「粉红猪?呵呵!」他一怔,随即醒悟到一定是女老板听见了他的呢喃,还以为他说的是橱窗里的粉红猪哩!
「先生,您想买这只粉红猪吗?」
「也好。」他点点头。
「那、那好,请进啊!」女老板被他们的阵仗吓得有些结巴。
「你们留在外面。」看出她的惊吓,叶劭成阻止保镖和他一起进店门。
「是。」两名保镖必恭必敬的点头。
「请、请问您、您是要买给您的孩子吗?」动手包装前,女老板鼓起勇气问。
「我还没结婚呢!」叶劭成失笑。
「哦!那就是送给女朋友的吧!我帮您弄得漂亮些,您的女朋友一定会喜欢的。」女老板一边说,一边系上装饰用的缎带。
「嗯,确实很漂亮。」叶劭成伸手接过系上缎带的粉红猪布偶。
付过钱后,他在女老板「情人节快乐」的祝福声里走出店门。
此时,夜幕已经降临,昏黄的街灯下卿卿我我的恋人们穿梭而过。
原来又到西洋情人节了啊!这些年来,他每天忙于公事,早忘了今夕是何夕。
看着小镇有些熟悉又有些陌生的景色,他这才感觉到,一种叫做孤寂的感觉撕裂了他那颗冷硬戒备的心。
呵呵!若他那帮贪心的亲戚知道外号修罗的他也会有软弱的时候,一定恨不得立刻扑过来啃他的肉、喝他的血呢!
薄唇不由微微扬起,叶劭成绽出招牌的笑容。
「叶先生。」见他一直往前走,保镖赶紧跟上去。
「你们先回旅馆,我一个人四处走走。」叶劭成头也不回的道。
淳朴的小镇上,居民也相对的单纯,而他这两个保镖的出现已引起许多人的注意,他可不想成为众人注目的焦点。
「叶先生,这恐怕不成。叶总曾经吩咐过,为了您的安全,我们必须寸步不离的跟着您。」保镖之一坚持道。
保镖嘴里的叶总就是叶氏集团的主事者叶益铖,也就是叶劭成的父亲。
十年前,叶益铖十多岁的私生子叶劭成,从台湾被带到了纽约,当时他的出现在叶氏家族引起轩然大波。
多年后,叶劭成凭借着叶益铖的强力支持,以及自身的努力,总算在叶氏集团占有一席之地。
叶氏集团规模甚大,之中派系林立,各种关系盘根错节,尤其近年来主事者叶益铖身体欠佳,各方势力也跟着蠢蠢欲动。
而叶劭成以私生子的身分,成为叶氏集团几名可能的继承人中最有希望的一位,也因此成为众多怀有野心的亲戚们的眼中钉。
一个月前,叶劭成在纽约街头遭到枪击,所幸没有大碍,此后,他又接二连三的遭遇好几桩「意外」,对方似乎是想致他于死地。
为了他的安全,叶益铖特地雇了两名保镖保护他,紧接着又以拓展海外市场为名,将他调到了台湾。
「既然这样,你们就离我远一点,别让人知道我们是一起的。」叶劭成也不为难他们,只是脸色有些不悦。
「可是叶总说过……」保镖甲面有难色。
「是,我们会注意的。」保镖乙机灵多了,对伙伴使了个眼色。
他深知叶劭成虽然外表无害,却也不是什么温驯可欺的角色,如果他们真的惹恼了他,恐怕连跟在他身后的荣幸也没有了,到那时才真的无法向老总裁交代呢!
于是,叶劭成继续沿着比他记忆中宽阔许多的街道慢慢的行走,两名保镖则跟在他身后好几步远。
叶劭成会回来曾经住过的小镇也只是临时起意,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目的,而意外的是,粉红猪布偶勾起了他童年美好的回忆,想起过往的点点滴滴。
都十年过去了,她也已经二十五了吧?还记得镇上的女孩子都挺早婚的,她这年纪也该嫁人了吧!说不定连孩子都生好几个了。
不知她变了多少?会不会因为生了孩子而变得肥嘟嘟的,更像此时他手中拿着的粉红猪了?
想得有趣,叶劭成居然低笑出声。
好香啊~~
蓦地,一阵饭菜香随风飘来,他不自觉的停下脚步,身后的保镖亦跟着停住。
在纽约生活了十年,他一直很怀念记忆中的家乡菜,虽然叶家也请了台湾厨师,不过做出的菜总是不如台湾的道地。再者,大学毕业后,他就借口工作需要,搬离了人多嘴杂的大宅子,住进纽约的公寓里,更是少有机会尝到台湾料理了。
不知不觉的,叶劭成循着香味踏进了这家餐馆。
「欢迎光临!三位先生这边请……」侍者看见衣着不凡的三名男子上门,一边恭敬的鞠躬,一边替他们带位。
「不是三位,只有一位。」叶劭成朝后丢去一个警告的眼神,而后对侍者指指自己。
「是,我们两个才是一起的。」保镖摸摸鼻子,颇为无奈的道。
「我要一个清静点的位子用餐。」叶劭成对侍者道。
「失礼了,先生,请这边走。」虽然不知道为什么明明三个人是一起的却不肯承认,侍者也没深究,只是尽职的帮客人安排座位。
「嗯。」叶劭成点点头,率先走进去。
「两位先生,这边请。」另一名侍者迎上前,将两名保镖带往另一边。
「不用了。」两名保镖看也不看他一眼,跟着叶劭成的脚步,尽忠职守的就近保护叶劭成。
「两位先生,那边没有空位了……」侍者才要阻止,突然,「砰」的一声,玻璃门被人用力的撞开。
一阵劲风随之卷进来……
有人要偷袭!
两名保镖机警的转身伸手一抓,正好将来人抓个正着,四只大手极有默契的一提一甩,将「偷袭者」制伏在地。
偷袭者──林小恬还没弄明白究竟出了什么事,只感觉自己如腾云驾雾般跃起,接着就被摔到了地上,「咚」的一下,脑袋磕在一只擦得光亮的皮鞋上。
哈!这算不算是拜倒在他的西装裤底下呢?望着一头撞到自己皮鞋上的长发女子,叶劭成的嘴角忍不住微微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