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赶稿中子纹
这几天不停的下着雨--我喜欢下雨天,不过这只限于不赶稿的时候,因为不赶稿的日子,我可以悠闲的躺在床上,听着外头的雨声,写意的度过一天。但赶稿的时候,妳想要悠闲,只有一句--想都别想!
这本稿子花了我不少的心思,一改再改,甚至在写了一半之后,心一横,决定重写!但是写到最后,又发现自己越写越不知所云,终于死心的拨了电话给徐姊,因为我又打算重写一次!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养成的习惯,在赶稿的日子,我总是躲着不见人,而这次我却破例主动在赶稿时打电话给徐姊,因为我知道若再不谈谈,我这本稿子可能会胎死腹中!讨论后的结果是--大笔一挥,再删一大截的桥段,从头来过……
太过执着已经写出来的东西,觉得舍不得而硬着头皮去完成是件痛苦的事,因为继续下去,最后可能写出来的不会是自己想要的东西,更可能是本很烂的作品,所以我还是决定重写。到最后,我庆幸我如期完成,交稿之后,还觉得挺愉快的!
自己还真是个不孝女,因为在赶稿时,我可以说是六亲不认,什么人都不见,什么人找都不理、我还记得过年前,子纹爸打电话来问我说,有没有打电话给他,我说没有。他解释说是因为有一通没有显示的电话,所以以为是我打的。我立刻回答他说:我没有打啊!然后我就将电话给挂了。
前几天也是如此,子纹爸又打了通电话问是不是有打电话给他?不孝女依然告诉他没有,因为我真的没有打给他。在我挂上电话时听到我妈在数落我爸,说他没事吵我睡觉--听到这里,我忍不住的笑了,觉得他们真是两个可爱的老人!我答应他们在四月会去大陆一趟陪他们几天。不孝女偶尔也会良心发现的!
至于不孝女生出的两个不孝子--依然很以损自己的妈咪为乐。
带他们去风城购物中心,车子开向地下室,妈咪我不忘提醒--不可以买东西!因为他们俩的玩具已经堆积成山了,两个小家伙很心不甘情不愿的同意。可是人算不如天算,才进门,我便看到一个美丽的蕾丝抱枕,我的眼睛一亮,兴奋的拿起来,左看右看,越看越喜欢,妈咪当下决定买了!
不孝子大布丁却在一旁很冷的说:「妈咪,妳不是说我们不能买东西吗?」
他的话如同一盆冷水浇在我头上,「可是很便宜!」妈咪在做垂死的挣扎。
「可是妳自己说不可以买的,」不孝子二小果冻也跟着在一旁强调,「而且妳都买很多了,」
看着眼前的两个小家伙,当场有种搬石头砸自己脚的感觉。
「对啊!妳不可以买。」布丁很坚持,「如果妳买的话,我们也要买玩具!」
很好!小小年纪就有谈判的手段,妈咪立刻将抱枕给丢在一旁,不买就不买,有什么好希罕的!
当下我各打了下他们的小屁股,骂了一声,「不孝子!」他们给我的反应却是得意的大笑。
夏天到了,我的布丁将满七岁,答应要在他上小学时,买只斗牛犬给他当礼物,说到一定要做到,因为子纹弟说养母狗太麻烦,所以坚持要养公狗,所以除非我家布丁突然想通不要狗了,不然在今年六月他生日时,我又会多个狗儿子(想到这个实在一点都无法感到雀跃),反正子纹弟说会帮忙照顾,所以养狗可以,但千千万万不要指望我,因为我连自己养不好,若让我养狗,可能连狗都会被我弄得像个非洲难民!
系列将要结束,或许在系列结束前,我会先出一本书,书名叫--
《哪个人?那个人!》
很赞的书名吧!不过不是我取的,照样是集思广义而来,是「新郎系列」中季雅各的故事。
但我不知道是会先写这本,还是先写系列最后一本《第三次求婚》,总之大家拭目以待。等我休息够了之后,再做决定吧!
对不起徐姊和新月所有的编辑姊妹们,因为这本稿子可以说是在火烧眉睫中完成的,弄得大家人仰马翻真是不好意思,下次子纹我会尽可能早点交稿,但是通常承诺并不能代表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