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 十年前的陌生来客

第六回 十年前的陌生来客

我将墙壁上挂着的那把古剑取下,不停地擦拭着,陷入了沉思。

我在想画上的那把剑。这两把剑确实非常相像。莫非,我手中这把剑就是画上神仙腰上挎的那把剑?这怎么可能呢?难道这里面真有什么玄机?博士的话突然响彻耳边:历史当然不是神话,但神话未必不会掩藏历史。多么耐人寻味的一句话啊。

记忆随着目光在剑身上不断延伸,终于又回到了十年前那个阴郁的午后。

那天,我在自己的房间里遭遇了一名神秘来客的突然造访。这事至今想来,尤觉芒刺在背。当时,我的房间门窗紧闭,所以,他的出现,就着实有点儿令人摸不着头脑。他就如同鬼影一般冷不丁地从我背后冒了出来,差点没把我的肺泡给吓破。

他的装束打扮倒更像是一个入室行窃的贼。上身着一件玄青色的长袖套衫,下面则是破了几个洞的藏蓝色牛仔裤,脚上穿着一双已裂了胶的廉价人造革皮鞋。更为诡异的是,他头上居然套着一只粉红色的橡皮套(疑是**用的大号安全套),把脸裹得密不透风。他居然也不窒息!整个脑袋瓜子因而被勒成了一个光不留丢的粉红色子弹头。连五官的轮廓都没有。这身不伦不类的后现代派行头,让人情不自禁地想起了马戏团里哗众取宠的小丑。

面对这个乱闯民宅,连门都不敲,甚至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不速之客,我强作镇定,稳了稳因他的离奇装束而导致的惶惑情绪,当下喝问道:阁下是谁?

我是你!

他的声音好像不是从嘴里,而是从肚子的某个地方钻出来的。他的回答更是让我莫名其妙。我是你?这算什么回答嘛。

你到底是什么人!我有点儿怒不可遏。

我就是你!十年之后的你。他一字一句,掷地有声。并且依然是在用肚子上的某个地方回答。仔细听,他说话的声音同我还真有几分相似。只是相对来说沉闷了许多。

但他的这番鬼话,我能相信吗?太不着边了!我估摸着这家伙可能神经有点儿不太正常。否则就是刻意吃饱了撑着拿我当猴耍!

少跟我装神弄鬼,扯下你的面罩,让我看看你到底是何方神圣!

我怕扯下来会吓着你。

胡说!难不成你还是什么见不得人的怪物?我冷笑道。

既然如此,恭敬不如从命。他说罢,抬手一把扯下头上那只粉红色的橡皮套。

我不由觳觫地倒吸一口凉气。

这人竟然五官俱无!妈的连根头毛都没有!乍看就像是一个椭圆的黄色橄榄球。

怕了吧?我说过会吓着你的。他怪笑道。声音突然变的苍凉而嘶哑。

我战战兢兢,根本无法掩饰脸上的恐惧。

你,你到底是谁?

我说过了,我就是你,十年之后的你!

十年之后,我怎么可能变成你这副鬼样!那要是走出去,还不把一条街的人都吓死。

呵呵呵,这个你不用担心。因为十年之后,这座小城的所有居民都会变成这副尊容。

这怎么可能?你在危言耸听!

既然我就是你,我还会骗你吗?骗你岂不是等于在骗自己。

尽管此刻我已经张皇到了极点,但为了弄清楚事实,我还是追问了一句:可为什么会这样?十年之后究竟发生了什么?

这是天机,不可泄露。如果你真想弄清楚点儿头绪,就跟我来。

他说罢,重又套上橡皮套,转身朝门走去。他没开门,直接穿门而过,就跟穿越空气一般(至此,我才弄明白他是如何闯进屋子里来的了,敢情是有穿墙术啊)。我开门紧跟过去。我已经莫名其妙地相信了他的那一套近乎天方夜谭似的鬼话。所以,我鼓起勇气跟出去,纯粹是为了弄明白事情的来龙去脉。他走的很快,脚底跟抹了油似的。我差不多靠小跑才能跟得上。

你是怎么做到穿门而过的?我满脸羡慕的问了一句。

心中无门,眼中无门,身外即无门,以此类推,万物皆无,便可如履平川,一路无阻了。神秘人的回答听起来有点儿王阳明的味道。

妈的,典型的唯心主义!

我们穿过小城大街,径直奔向市郊的一片荒野。我弄不明白他葫芦里在卖什么药。只感觉风在耳边呜呜低唱,几只乌鸦在半空聒噪不休。飘着几朵棉絮的天空,湛蓝湛蓝的犹如静曾弹给我听的那曲《蓝色的多瑙河》。也只有在郊外才能看到如此纯净的天空。

我在迷离惝恍中只顾着跟在神秘人后面跑,突然,脚底下一滑,身子登时凌空一飘,仿佛跌入了一道万丈深渊。

待醒来时,已是日幕时分。我发现自己掉进了一个大坑里,有近三米多深。坑壁上苔痕斑驳,藤蔓丛生。我没有受伤,毫发无恙。估计掉下来时曾被藤蔓中途缓冲了一下。与此同时,我感觉到屁股下面压着一件长形硬物。起身一看,竟是一把精致的古剑。剑身古朴无刃,却寒光锃亮,未染半点锈色。我对古董本就颇感兴趣,因而当下便爱不释手。

坑壁苔藓太滑,好在藤蔓根茎颇为结实,故而,在费了九牛二虎之力后,我终于成功地从坑里爬了上来。

郊区的荒野在暮色下一派凄凉,远处的化工厂仍在机器轰鸣喷云吐雾。不知道,头顶的这片美丽的天空还能将宝贵的“贞操”守护多久?

夕阳为大地涂上了一层悲壮的血色,有如火红的地狱。我提着古剑,像易水河畔那位济世扶危的大侠,迎着萧瑟的秋风,毅然走向一个伟大的使命,并且从此一去兮不复返!

那个自称是十年之后的我的神秘怪人不知所终。我一直琢磨着他为何要把我引至那个大坑,莫非那把古剑是他有意让我发现的?难道所谓的“天机”就藏在古剑身上?可惜,我在古剑身上并没有找到丝毫有价值的信息。正因为如此,后来,我就索性把它当作了一件纯粹的装饰品挂到了墙上。

虽然十年前的那个神秘来客对我来说始终都是个无法猜透的谜,可一直以来,我宁愿让它沉在心底。我不愿去想,也不敢去想。我甚至一厢情愿地将其仅仅视为一个荒诞的梦。然而如今,癸博士的那幅卷轴画却再次扰乱了我原本平静的生活。

当我再次抚摸眼下这把剑,再次回到十年前那段诡秘叵测的记忆时,我突然觉得自己已经不知不觉地被卷入了一场危机四伏的游戏。这个游戏已被人事先布局,而我至今还不清楚自己在其中要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无边的困惑与恐慌,从四面八方潮涌而来,我陡然感到了空前的压抑。

如果现在去聆听一番静的妙手琴音,或许可以放松一下心情。可是,自从上次争吵过后,我们之间就再没有来往了。我知道她还在恨我。而对我来说,她也是一种威胁,一种美丽但足以致命的威胁。

今天是星期四,是过节的日子。我应该出去放松一下。于是,我来到书架前,闭上眼,信手抽出一本书。一看书名,原来是尼采的《偶像的黄昏》。于是,我的脑海里便很自然地链接到一个名字:菀。菀是一个激情似火相当叛逆的女孩。之所以称之为女孩,因为她才16岁。

和菀作爱有种非常奇怪的感觉,那就是心里时刻要承受着伦理的谴责。有时候,我连自己都难以分清我们之间的关系。究竟是情人呢?还是父女?抑或是母子?(尽管我比菀年长很多岁,可有时候她的成熟足以胜任我母亲的角色)

菀有一双特别勾人的大眼睛,尽管16岁还是发育的年龄,但她的**已经很丰满,身体上的每个地方都荡漾着成熟女性独有的妩媚。无疑,她是个典型早熟的女孩子。

由于菀的父母健在,而且对她管教甚严。(事实上,据菀所言,她的父母经常当着她的面作爱。她说她用在我身上的许多技巧都是跟父母学的)故而,我和菀的每次约会都是在宾馆里偷偷摸摸地完成。并且,每一次,菀都要向父母费尽口舌地编一个连上帝都无法怀疑的借口,才能获准离家外出。因此,我和菀上床的机会并不多。

但我实在怀念这个少女身上的那种野性不羁的味道。菀的叛逆是在骨子里,外表上看来,她和绝大多数青春期的少女一样,柔弱的叫人心疼。但是一旦滚到床上,她就是一把火,一把熊熊燃烧足以把上帝火化的烈火!

我给菀的手机发了个短信。很快,她便回了。对我的邀请,她欣然允诺。这就是菀,从不忍心拒绝我的菀。

地点还是老地方:红日宾馆510房间。记得第一次定房间时,她就坚持要定510。事后,我问她为何非要选这间房。她笑的很可爱。我喜欢510这三个数字,你听啊,510,我要你,多性感啊!

那一次,菀在一声撕心裂肺的嚎叫声中将贞操完美地献给了我。为此,我感动地流下了许多眼泪。在这座只能到幼儿园寻找处女的小城,菀的贞操对我来说,实在是意义非凡!

这次是我和菀第16次走进红日宾馆的510房间。在床上,一丝不挂的菀搂着我的脖子,娇滴滴地问了我一句:童,你会娶我吗?我听了心里一怔,但嘴上还是十分肯定地回答道:今生非你不娶。事实上,我对自己的承诺感到心酸。因为,我从未打算和哪个女人步入婚姻的殿堂。婚姻会绞杀我所有的激情。婚姻会让我从此如陷囹圄。一直以来,我都视婚姻为洪水猛兽。所以,对菀的承诺,注定是没有保质期的。

我觉得我好幸福。菀说。

我几乎心碎。

静也曾在我的耳边说过这句话。我的耳畔突然响起静的手指轻拨丝弦的振颤声。仿佛,她不尽的忧伤正在急管繁弦中四溅纷飞!

我不敢再想。

为了遏止这种可怕的幻听,我不顾精疲力竭再次压到菀的身上。菀非常配合,很快便重新将自己幸福地燃烧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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诡城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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