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环

回环

——爱情是全部生命的黎明

27岁以后,我终于放弃了寻找。我开始相信那个预言,我知道等待我的将是什么——无非是从一个黑暗步入下一个黑暗,再没有比知情更让人沉默的了。在一个雾气蒙蒙的早晨,我背着那只沉重的旅行包满身尘土的出现在家人面前。我的意外出现并没有让母亲诧异,她好象早已料到这个离家出走的儿子终究是要回来的。她打来一盆热水让我洗脸,然后她站在我身边默默的看着,自始至终没有问一句话。和母亲的冷静相比,妹妹则显得格外兴奋,当她打着哈欠揉着眼睛走出房间时,一眼就认出了我。她张开双臂想要拥抱我,但迅速又被我身上的尘土吓了回去,于是胳膊在身体两旁滑动了几下,像雏鸟挥动翅膀那样。并没有值得讲述的话题。妹妹绕着我,拉着我的手,还像小时侯那样喜欢问东问西。母亲适时的阻止了她,“你该上班了!”接着,母亲又对我说:“你去休息吧。我给你拿被子。”

确实没有值得讲述的话题,之前的历史也并不存在。我重新回到了城市,像其他人一样沉默的生活在这座喧哗的城市里。我发现,我已经很难溶入城市的节奏里去了,我与它之间始终隔着一堵厚厚的墙。它的色彩,它的气息,无一不让我感到恐慌。这种惶恐的感觉就像攀上枝干的藤萝般越缠越紧,令人窒息。我想:在我把它抛弃的同时,它也无情的抛弃了我。

诗人随我之后回到城市。他说他的寻找将要重新开始,但不久后他就死了。在某个清晨,他倒在一家通宵营业的破旧的小酒馆里,脸朝下伏在一张肮脏的木桌上,好象睡着了一样。长着一对老鼠眼的酒馆老板说,他喝了不下十升啤酒,一头栽到桌子上打起了呼噜。他比划着做着解释,我们都以为他醉了。他又把那张桌子指给我看,上面似乎残留着昨夜某位君子呕吐的痕迹,老板娘红着脸慌忙用抹布擦拭干净。我要了一升啤酒,简单的塑料杯,翻着泡沫的酒水,喝了一口后倒在地上祭奠英年早逝的诗人。我问他诗人死之前说过些什么?他的眼睛骨碌碌转着,似乎想起了什么。一张纸,上面写了一句话。我掏出五十块钱想要回那张纸,他摇了摇头说:被人拿走了,一个漂亮女孩。他看着钞票继续遗憾的摇头,我不知道那张纸这么值钱,她给了我二十块。我问他纸上写了什么?他想了想说:好象是“爱情是全部生命的黎明”。

一个女孩,许多个女孩,迷一样从面前经过,如同摇曳的烛火灯影不复存在。我多么渴望一场暴风雨的降临,好吹散郁结的空气,好象在那个夏季。她还穿着红格子棉布衬衣,手里拿着画板,就坐在那块长满芨芨草的山坡上,似乎多年以前的样子,似乎岁月并未在她的脸上留下痕迹。还是那张尖尖的瓜子脸,眉头微微簇起,好象嘴巴一张马上就要笑出声来。她说:我要画出世界上最美的画。多么相似的话,我仿佛在哪里听过。

我书写过,我讲述过。我们的历史不曾存在。仅有一些片段被磨砺后变成更加细小的片段残存下来。在那片山谷里,在我还来不及说起的溪水里。我们管那溪水叫碧溪。小小的,池塘般大小,即使在夏天的阳光下也是冰凉的,澄澈着幽幽碧光。她穿着一件红色游泳衣,宛若碧水中的一朵莲花随风而动。哦,我想起来了,诗人说过相似的话:她就是世界上最美的诗。他大声朗诵勃洛克的一首爱情诗,一边朗诵一边跑向溪水,然后跳了进去。应该还有一个景象,他不会游泳,所以他象一块石头那样冒着泡沉入水底。诗人还是有点狡猾的,他知道我们一定不会袖手旁观。我们把他捞起来,好象捞一只猫那样轻易就把他捞了起来。他那会儿没了呼吸,我把他担在膝盖上控水,她狠劲捶打他的后背。就是这么一个细节。他轻的像一只猫。咳嗽着,呻吟着,皱着眉头,打着哆嗦,慢慢回过神来。他问我干吗要救他?他责怪我为什么不让她救他。我把他扔在地上,我明白了他的计谋。她也明白了,红着脸,尖尖的下巴也红了。

母亲说:你该有份工作。她说着便行动起来。准备了礼物,带我去拜访父亲生前的几个好友。随便吧。事情就这么定了。她一向是好强而独断独行的,但她为了我不得不去向那些人陪着笑脸,说一些感伤的话,动情处还流了泪。她就那么直挺挺的坐着,眼睛盯着对方,任凭泪水蜿蜒的漫过脸上的皱纹落在脚面上,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模样。一个上了年纪但保养很好的白胖子,据说是一家杂志社的幕后人物,一边抹着眼泪一边握着母亲的手,当即拍板让我去那家杂志社上班。

文字校对,一家时尚杂志,简单而又机械的活。对我来说是无所谓的。我可以装模做样的拿着放大镜,也可以趴在桌子上呼呼睡觉。剩下的只有回忆了,而那些回忆本身的真实性也是值得怀疑的。

她说想到山顶上去。这个日子是星期一,我记得清清楚楚。我们简单的收拾了装备,干粮和水,还有一些火腿肠之类的奢侈品。沿着山路,其实路在半山腰就消失了。风逐渐冷峭起来,先是雨,再是雪。她说:真奇妙啊,仿佛经历了一年四季。是的,有的地方长着成片的枫树,金黄和火红的枫叶,还有叫不出名字的野花。我们看见了豹子,一只白色的豹子,离我们不到二十米远。它抖着雍容华贵的皮毛,站在一块黑色突兀的岩石上。我不知道它是否看见了我们,但我觉得冰凉的手握住了另一只更加冰凉的手。我们三个人牵着手站在灌木丛后,浑身打着哆嗦。它只朝我们这个方向看了一眼就掉头走了。我一直觉得这是个预言。所有不可言喻的话就在这一眼当中。有时候,一眼就够了。我从不敢直视她的目光。从来没有。低着头看着脚面,或者把视线放到周围其他东西上面去,要么干脆闭上眼睛。这样无礼的事都做了,还有什么不能做呢?脚下越来越崎岖,越来越滑,泥泞的,踩不碎的冰块从山上滚下,很快就不见了。牵着的手,一脚深一脚浅的走着,那峰顶象那蓝天一样遥不可及。忽然,诗人摔了一交,我们都摔了一交,幸好一块岩石阻住下滑的趋势。我们笑了,我们放弃了,我们从未攀上山顶,但我们撒了谎,我们对他们说我们攀上山顶了。三个人孩子一样的笑着,好象赶上了傣家的泼水节,未曾握紧的雪球就砸向对方。

文字校对,一个闲差,使我有更多的时间耽于幻想。一张办公桌与另一张桌子的距离是一米,到隔壁的办公室需要十九步。我的两个同事,一个戴了厚厚镜片的女孩,另一个是头发卷曲的中年男人。他们对我的到来表示欢迎。但他们是客气的,好象我只是一个来访的客人,也许坐一会儿就走。我的办公桌靠近窗户,窗台上有一盆前任同事遗留的雏菊,外面便是繁华的时代广场。

那些女孩我见过,从广场上摇曳多姿的走过。但我根本分不清她们之间的差别。在一些交际场合,她们呈现各种娇媚姿态,各色精心修饰的服饰,但她们终究像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好象出自同一条流水线,具有相同的品味和质地。

有这么一个女孩,我以为她和她们是不同的。我流浪到西安时在一个朋友家认识的,说话时声音有点哑。她请我到她的家里作客。我觉得她是喜欢我的。这种感觉未免有些一相情愿。但我愿意这么想。我觉得我们的想法在很多方面很接近。她经常能猜出我的想法,有时我还没说她就已经知道了。她聪明,这又让我害怕。从某些方面来说,我是虚伪的。我渐渐疏远了她。有一天晚上,我正在喝酒。我遇见了她。她说她一直在找我,她说她知道我在这里喝酒,所以一直等我。她哭了。当着很多人的面哭的不成体统,哭的一塌糊涂。泪水把她脸上的脂粉冲得七零八落,她喝了很多酒。我只好劝她,说一些不着边际摸棱两可的话。后来,我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好,就一直沉默下去。再后来,我在朋友家又遇见她一次,她对我笑了笑。就这么简单。

一个旁观者,只需要听和观察就够了,剩下了只有写。而这写的动机是什么呢?身处黑暗里倾听别人的笑声?倾诉给谁呢?写的意义无法到达真实。一张白纸,空格,直到填满。通向什么呢?抵达到哪里呢?如果抽象到一张白纸,抽象到相片上的斑点,抽象到一个演员的独白。

帷幕缓缓拉开了。舞台上:67个理想主义者来到一个山谷,自耕自足。有的人忍耐不了艰苦走了,有的人运气不好死了,但仍然有人加入。他们并不渴望别人的认同和了解,起码在开始时是这样的。后来,一个叫昆的人取代了J博士的领袖地位。他扩大了他们的影响力,并被世人效仿。再后来,他们遭到当地政府的搜查,一些枪支和大麻决定了他们的命运。有的人被审查,有的人被判刑和流放,还有一些人不知所终。也许因为一句话:理想主义者的血总是白流的。

我说过,我们生命的历史被切割成碎片打包了。像其他精美的礼品一样,包扎的整整齐齐,用红或绿色丝带扎好,外面粘了漂亮的纸花。不可言喻。在那个山谷里,67个狂热的理想主义者。所有的一切都是不可言喻。每当说出一个字,我就离他们更遥远。好象隔着一扇门,却永远进不去。

我喜欢酒。辣的,苦的,甜的,粘而发涩的,经过味蕾,咽喉,食道,抵达胃。它们在掠过味蕾时的巨大差别最后都化坐腾腾火焰,燃烧着,吐着兰色的舌头,轻巧的舔着,让人迷醉。诗人也是喜欢的。他不知从哪里弄来些酒糟,还有一些纸袋装的酒酿。他把蒸过的米放进一个坛子,又加了这些东西。他说:酿酒并不困难。封好盖子后等了一个星期。她去地里挖了几个白萝卜煮,并不好吃,白水加盐。而那酒也不怎么样。但我们是开心的。挖出来一点,兑了水,有酒的味道,放进碗里,在那里是极大的美味。这些都是不允许的,这些都是被禁止的。我们很有冒险的意味,躲进树林里,离他们远远的。但他们还是知道了。那次我们三个都醉了,被人发现抬了回来。

我有过欢乐吗?显然,这些欢乐是短暂的,以至我忽略了它们的存在。它们一点一滴的累加着,然后又象水融进泥土里一样无声无息的消失了。我想:它们是存在的,只是一些幻觉把它们打散了,成为只可观看不可触摸的东西。

有一间酒吧,坐落在城市的西北角。它的名字叫“麦田”,我莫名其妙的喜欢这个名字。里面不仅出售各种鸡尾酒,啤酒,叫不上名字的洋酒,还有小瓶的北京二锅头出售。有一次,唯一的一次,我和诗人走了进去,坐在柔和昏暗的光线里,一人要了一小瓶北京二锅头慢慢的啜着。人很少,一个女孩漫不经心吐着烟圈,一个背影很熟悉的男人背对我们,还有几个长发青年一言不发坐在角落里。过了一会儿,女孩从吧台边走向我们,她问我们是否愿意请她喝一杯。我们摇了摇头。从她的脸上看不出失望,也许兰色眼圈遮蔽了眼神。我知道在她眼里我们很可能是两个乡吧佬。她甩了甩头发转身走了。当我们准备离开时,那个背对我们的男人招手叫来服务生,他说送给我们两杯啤酒。看不出具体年龄,大概在30到40岁之间,他对我们笑了笑,端着酒杯走向我们的台子坐下来。他做了一番自我介绍,他说认识我们。但我却无论如何想不起他的名字,只觉得他的背影和笑容里有似曾相识的味道。我们表达了感激之情,诗人用疑惑的口气问他怎么会认识我们的。他说他是我们的仰慕者,他还具体描绘了山谷坡地上的映山红,碧溪清澈的泉水,山峰顶千年不化的冰雪。他说:我早已预料到你们的结局。但无论如何,你们仍然是值得我敬佩的。他说着举起酒杯。诗人十分冷漠的告诉他:我们不认识你,你说的山谷也不存在,我们根本不知道你说的是什么,也许你只是认错了人。那人鄂在那里,手僵硬的停在半空中,喉结上下抖动着不知说什么好。我们丢下那男人走出酒吧,沿着马路走了一会,随后诗人停在路灯下失声痛哭起来。他蹲在地上,双手抱头,肩膀一颤一颤的,从喉咙发出呜咽的声音,有如一只受伤的小狗。

一张枣木书桌,一把藤椅,一张单人床,一只关不上门的书柜,一切似乎原封未动,和我离家出走时一模一样。躺在床上,眼前有一块水渍。如果真有什么东西改变的话,一定是它了。我记得它从前象一只狐狸,现在倒胖的像只狗熊。母亲在门外轻轻的咳嗽,蹑手蹑脚的关上门。我感觉棉被的温暖,好象小时侯在外面玩泥巴,玩着玩着就睡着了,被大人悄悄抱在怀里。身体轻飘飘的没有着落,是在飞翔吧?却感不到空气的阻力。一些人,一些树,一些笑容,落进褐色建筑物的阴影中去。该有云朵的柔软,有雨丝的清凉。仿佛倒退着走路。我又看见了那只白色的豹子,正站在那块黑色岩石上悠闲的甩着尾巴。它的眼睛,金黄的,闪着宝石般的光芒,仿佛充满了疑问。

动物园来了只巡展的雪豹,为此我特意去看过。有很多人,好象过节一样热闹。隔着铁笼子,人们仔细端详这只曾经矫健凶猛的野兽。有的人向笼子投掷吃剩的苹果,有的人大声吆喝着,似乎想让这只懒洋洋的家伙爬起来,或是围着笼子打转从喉咙里发出人们渴望听到的吼叫。但那只猛兽对这些已经习以为常了,它趴在地上悠闲的摇着尾巴。虽然人们很扫兴,但还是向所有认识的人宣传着。我只远远的看了一眼就走了,我只感到失望。

一个旁观者,一个置身事外的人。越来越像一个幽灵。我感到轻的重量。有一次,在我的同事打盹的工夫,我几乎足尖毫不沾地就跑了出去。他们当然不会发现我开小差,因为其中一个正打着呼噜,另一个头伏在桌子上流着口水。带着快意,我溜进所有未上锁的办公室。我们的主编大人——头发花白的家伙正在打一个肉麻电话,电话另一端显然不是他的妻子。一个年轻人,悄悄拉开同事的抽屉,从里面拿出钞票放进另一个同事的抽屉里。还有两个男女正趁大家午休的时间偷情,地点在走廊尽头的厕所。所有这些让人乏味的东西促使我溜回自己的座位。该说什么呢?除了那些阴影笼罩的地方,阳光之下并没什么新鲜的事。

有一片光穿过窗帘的缝隙落在脚面上,小小的菱形,好象一个精灵般跳动不休。我以为还是坐在那个院落的槐树下,听风唰唰的穿过树梢。有一阵子静默,仿佛时间停止了,仿佛我就是为了等待这片静默的。一片树叶旋转着掉进茶杯,他轻轻咳嗽着,从躺椅上起身拈去树叶喝了口茶。他说:我想起一个女孩。他端着杯子的手停在半空里,眼睛眯成一条缝眺向门外的田野。你知道,这种时刻让人想起许多事。他停顿了一会。我的城市里有一座教堂,漆黑高大,顶是尖尖的圆弧顶,上面铺着黑色的琉璃瓦。教堂旁边有一家咖啡馆,非常小的店面,但安静雅致,许多信教的人喜欢到那里喝咖啡。我认识一个女孩,她是个基督徒,每周日作完弥撒,她都会约我到那里喝一杯咖啡。你别误会,我们仅是十分要好的朋友。有一次,有一次,她约我时带了一个男人,她说是她的未婚夫。那个男人面相有点老,不喜欢说话,他始终安分的坐在她旁边听我们说话。我们聊的话题比较杂,不知怎么就聊到了神秘主义。对此,她是持肯定态度的,而我持反对意见。那时我有点孩子气.他嘴角向上翘起,微笑着继续说。很快,我们争论起来,但谁也无法辩倒对方。那个男人——他的未婚夫一直带着微笑听我们辩论,好象在看两只好斗的小鸡。后来,他插进话来,他表示了肯定意见。我顿时生气了,我说既然你们相信那就证明给我看。她愣了一下,赌气似的闭上嘴巴。我得意的说,看吧,你们谁都无法证明不可能证明的事。那个男人摇了摇头,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不知道该怎样形容他的眼神。是讥讽?怜悯?还是善意的责怪。他对我说:我会证明给你的。他合上眼皮,十指交叉拳起支在下巴上,好象教徒祈祷时的姿势。我冷笑着,她则好奇的看着他。有一分钟,他就保持这种姿势不变。忽然,我面前的咖啡杯晃动起来,银勺疟疾病人那样抖动着,随后跳出杯子啪嗒一声落在桌面上,慢慢扭成弓形,好象被一个无形的巨人暗中操纵。

他僵硬的放下茶杯,把头掉向我:你相信吗?

这么多年,我的朋友,你一定改变了很多,不只是皱纹爬上了眼角那么简单。你问我相信吗?我记得当初的回答是不知道。两个孩子嬉闹追打着从门前跑过,其中一个孩子拿着一根绑了红布的树枝装做红缨枪。我就象那个孩子一样对这一切充满迷茫。我依然不知所谓,不知所终。我只知道出走和返回就象穷人的宿命一般不可改变。这个城市里隐藏了无数来自村庄的流浪者,作为符号他们是不存在的,那么,走出者也不会存在,仿佛有一些阴影掠过大地。

我想起来了,通往山谷的那条路旁开满了映山红。我睬着碎石子路慢慢走着,脚底的血泡隐隐作痛。他们分别乘坐几辆马车出现在映山红隐没的地方。马打着响鼻,喷着白气,后腿上的毛快掉光了。赶车的人笨拙的挥舞着鞭子,那是我第一次见到诗人。他坐在车夫的位置上,浓浓的眉毛拧成一个疙瘩,车把势正在一边教他怎么挥舞鞭子。由于他的错误指挥马车意外停在我身边。他松开缰绳,抹了一把汗,喘着粗气,甩着胳膊。我走上前问他大禹沟怎么走?他奇怪的问我去那里干什么?我说没什么,只是想去看看。他跳下车,活动着身体,眨巴着眼睛,好象盯着一个怪物那样看我。车里有个女声喊他的名字,他应了一声,转身跑向马车,但中途掉转回来,拍了拍我的肩膀说,上车吧,送你一程。

我想起来了,在山脚下一家农户的草地上,蓝天纯净透彻,六颗弓形的星星连成一线,耳边秋日的蟋蟀弹奏着陈腔老调。我仰躺着。有这么一刻,几乎一切烦恼都消失了,我连同自己的躯体也一同消失在这片静谧里。

诗人的死一直是个迷。他们对此的解释是:死于酒精中毒。我不相信,我难以相信他会醉死,但我又想象不出比醉死更加体面的死法了。好象睡着了一样,没有鲜血,没有痛苦,再也不会有悲伤。悲伤不是悲剧,好比不朽也不代表永恒。我们无法抵达的所在埋在地下,埋在亲人和朋友的记忆里。有时候只要一把铁锨和一把镐头就够了,有时候即便挖掘机也无济于事。人人都渴望不朽,但我说的并不是精神上的,我说的是世俗上的不朽,是关于鲜明的形象和生动的肉体。有一张照片,夹在一本诗集里。诗集是一个朋友送我的,上面有他的签名。现在他功成名就,远在大洋彼岸,和一生无名的诗人恰成对比。照片上的人清晰可辨,她站在我和诗人中间,背景是静默的雪山。我的头发被风吹的蓬乱,缩着脖子,穿着一件绿色军大衣。她一边一个搂着我和诗人,头发里插了一朵不知名的野花。诗人则咧着嘴笑着。其实我们都在笑,只不过诗人的嘴巴更大一些。那个摄影家不停的摆弄着他的照相机,她一会儿站在诗人身边,一会儿又站在我身边,好象一只活泼的兔子。摄影家说:你,个子矮,站中间最合适。一共洗了一张,摄影家说冲洗时暴光了,只有一张。诗人拿来看过后递给她,她看完后又交给我,你保存最合适,她指了指我,又指了指诗人,他是个马大哈。这张照片就这么保存下来了。起先夹在一本相册里,后来转到一本通俗小说里,再后来被放进这本诗集里。我们唯一的一张合影。因为她不喜欢照相,这在别的女孩看来是不可思议的。但她说有一张就够了,才显得珍贵。

有一次,在山谷里的一次闲谈中,一个自称研究过周易和星相学的人对我说:你会离开这里。我们都会离开的。但你的离开仅是一次返回,你和大多数人的命运不同,你属于幸运儿。他讳莫如深的摇了摇头,用树枝在地上画出了黄道十二宫,又在旁边画出了八卦图。你走的是生门,而我们走投无路。他把树枝扔到地上,然后叹了口气。

我是幸运的吗?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总有太多弄不清的事情。我们好象被一只手操纵着,好象只是计算机运行程序里的一个符号,好象身在游戏中而浑然不知这一切都是事先编排好的。我的女同事,就是那个戴眼镜的女孩,我们仅有过几次简短的交谈。那次是因为一本《圣经》。我从她的办公桌上拿起,好奇的翻了几页。我问她信教吗?她摇了摇头,红着脸小声说:一个朋友忘在我这里的。我问她这里有教堂吗?她说怎么没有,城市里有你想要的任何东西。我又问在哪儿?她从本子上取下一张活页纸,用圆珠笔画了张草图。算不上远,靠近郊区,坐车十几分钟的路。

那座教堂就挺立在那里。高而尖的歌特式房顶,外表漆黑陈旧。已是黄昏,远处的田野升起炊烟,大地笼罩在一片荒芜和静默之中。我停了下来。门敞开着,一个老人坐在门口的青石板上打着盹,我不能确定他是守门人,也许是附近人家的老人在这里小憩呵,也许再过一会儿他的儿女就会来喊他吃饭。我站在门前的碎石子路上,两边整齐的草坪好象刚刚被人修剪过,草坪中央开着一簇粉红的花,小小的,有如一粒粒闪烁光芒的宝石。我摘下嘴角衔着的香烟,丢在地上用脚拧灭,然后沿着石子路走了进去。先是一股生石灰味扑面而来,过了一会儿我才适应了教堂内部的黑暗。两边墙壁立着脚手架,没有人,似乎进行粉刷的工人们都下班了。对面圣坛前点着蜡烛,基督受难像悬挂在正上方,两边分别画着圣母玛利亚和摩西出埃及的壁画。在西北角,有一处供信徒忏悔的地方。一个女孩正跪在那里低声祷告,她的影子被烛光拉的变形了,长长的拖在地板上。

有一些地方,是阳光照不到的。并不是光不曾选择它们,而是它们刻意的拒绝。我不相信阳光里的仁慈,不相信一切冠冕堂皇的说法,对虚假的仁慈除了忍耐,逃避,还有抗挣。我选择了逃避,象战场上怯懦的逃兵。我们都喜欢她,我和诗人。诗人是热烈的,直白的,而我是冷静的,含蓄的。她呢,我不知道,在诗人和我之间,怕是难以取舍的。他们认识的更早,怀着单纯而热切的信念来到这里。我呢。是在那辆马车上吧。热烘烘的气味。有人让开一小块地方让我坐下来。有八个人,身体挨着身体挤成一团,我刚好坐在她身边,诗人坐在我对面。我感到极不自在。是因为太挤的缘故吧。大家互相呼吸别人呼出的气体,闻着别人身上散发出来的体味,感受别人身体的温度。她戴了一顶孩子气的帽子,绣了花边和卡通人物,软软的趴在头上,好象一团毫无生气的杂草。但她的眼睛又极有灵气,象天上的星星。有一瞬间,我以为睡着了,随着车夫的吆喝声,马铃的叮当声和她均匀的呼吸声。但我很快被推醒了,她有点无礼的推搡我,让我看外面。快看。我发现其他人都已经下车了。有的人拿着相机拍个不停,有的人张开双臂,大口大口呼吸着。我们身处一块盆地当中,三面群山环抱,山看起来很高,几座山峰直直的插进蓝天,它们的根在天上而不是地下。地上的草软绵绵的,一直连绵到山谷出口的地方。蜜蜂在一从从一簇簇野花之间忙碌不停。我们来了。她手在嘴边仿做喇叭状,大声呼喊着。其他人也跟随她大声叫喊。我们来了。回声在山谷里荡漾,好象几千个人同时呼喊,好象一万只金色喇叭同时发出声响。

博士是个四十岁左右的男人,大概是脑力劳动过多的缘故,有点歇顶。他是他们的领袖,看的出,他们对他的感情不只是钦佩。他热情的邀请我留下来和他们一起工作生活。我拒绝了,我说我要到大禹沟去。诗人忽然哈哈笑出声来,等他笑够了,他才告诉我,这里就是大禹沟。我有些难以置信。我问赶车的车把势,他说这里就是。我问他那个传说是不是真的?他像只老狐狸那样笑了笑,传说怎么可能是真的?如果不是传说那就说不定了。

“很多人喜欢她。”他说,“你也该看出来。作为仅有的几名女性,而且她又是最出色和最漂亮的。”他喝了口茶继续说,“但她又是不容易接近的。印象里,你,诗人和她最要好。为此我们十分嫉妒。如果不是你的朋友,我恐怕要把你拉出来痛打一顿了。”他笑了笑,把头转向我,“我也是她的仰慕者之一。”

安是我的朋友,高中时随父母调动去了西安。他说一切是命中注定,我的名字里不是有个安字吗,所以注定生活在西安。他现在的家在西安郊区的河南村,阻来的房子,有一间宽敞的庭院。他对我到来表示欢迎,说随便我住多久都没关系。他有一帮搞音乐的朋友,还有一些搞文学的朋友,但他本身的工作与艺术毫不搭边,他是一家旅游公司的会计。他把我介绍给那些朋友认识。我的朋友,也写小说。于是我们认识了,于是我们出去喝酒,有时买来卤菜在他的院子里喝酒。有的人喝醉了走不动了就睡在他家。我的事就是陪他们喝酒,陪他们骂娘。有几个女孩常来玩,也喝酒。安的妻子对此非常不满。若是男的,她是欢迎的,可偏偏有几个女孩,跟安的关系又极其暧昧。有一个女孩,我认为跟安关系最密切的。长相一般,但有一头漂亮的长发,头发垂下时好像瀑布从高处倾泻下来,别有一番韵味。我问过安,他说你眼光可真差劲儿,他像打哑谜似的说越是显得亲密的越不是。我恍然大悟,我说是不是那个平常来了沉默寡言的女孩,喜欢一个人坐在沙发里。他笑着点点头算是默认。那个长发女孩仍是一如既往的跟他打闹。有一天晚上,我们在安家里喝酒,一个唱歌的家伙硬要我拼酒,我说我酒量不行。他瞪着血红的眼睛喝了满满一杯白酒,说如果不喝就是看不起他。我为难了,若是喝下去我恐怕马上要被送进医院。安和另外几个人劝说他,但他忽然生气了。推开那几个人,把酒瓶在桌子上砸碎了。这个长发女孩对他说:我替他喝总可以吧。他有点不相信的看着她,说你替他喝也行,但你跟他又没什么关系,凭什么?她说他是我的新男朋友。就这么,她一口气喝完那杯酒。还把酒杯朝下,示意并无留存。唱歌的家伙吃惊极了,包括我们在内都很吃惊,因为没人见她喝过这么多酒,而且是白酒。那个家伙拍着我的肩膀说:兄弟,你相好的厉害,我服了。就这样,我和长发女孩有了一种默契。

这种默契维持了一段时间,我们出入一些朋友间的聚会,出入一些地下演出和一些公共场合。在外人眼里,我们像一对情侣。安问我,你是不是和她好了?我说没有,绝对没有。有一天晚上,我们坐在古城墙上,只有我们两个人。宽阔的城墙一侧有一家露天舞场,用一根粗粗的棕绳隔开。简单的几张长条板凳,音响设备极差,还有一个挎篮子的小贩不停的向我们兜售一种花生和芝麻炒制的小吃。我们不断的拒绝他。可是没过一会儿,他就又走到我们面前。她偷偷告诉我,那个小贩吸白粉。为了不被打扰,她只好掏钱买了一包。她问我:你什么时候离开?我有点吃惊,虽然我打算告诉她的,但没想到她已经猜到了。我说过几天,最多后天走。她停顿了一会,好象吃力的控制情绪。她低低的问:你能不能为我留下来?我想了想说,有的地方还没有去过,有的东西还没找到。

回忆在这时候以骗子的面目出现了。你只保留了愿意接受的,一些事被刻意忽略了,被刻意忘掉了,被夸张的修饰过了,最后变成了一种自己和别人看起来都舒服的东西。洪水从山谷奔涌下来,淹没了田地,村庄,摧毁了树木,在土地上留下一道道伤疤。你说,它们本来就是那个样子。是吧。那些谜底我从不关心答案。一个傍晚,当我正在山坡上摘花时,看见一个衣衫褴褛的男人走进山谷。我打算编一个漂亮的花环,回去挂在帐篷里,但他的出现打断了我的工作。他摘下头上那顶可笑的鸭舌帽,抖动着喉结说他走了很远的路才找到这里,已经两天没吃饭了,他说他想见博士。末了,他请我给他一点水喝。老实说,他的模样不讨人喜欢,脸瘦而长,象驴的脸,鼻子又高又大,身上散发难闻的气味,但我还是把他领到溪水边。我说:喝吧,这是最纯净的水。他立刻象一只饥饿的豺狗,四肢抓紧地面,半张脸埋进水中咕嘟咕嘟的喝起来。等他喝完水,好象才记起我似的。他伸出手,对我说谢谢,我叫坤。

从一开始,我就只相信虚构。碧溪的水依然荡漾着粼粼波光,她的倒影在水中被幻化成一个面目模糊的形象。一手拿画板,一手拿着铅笔。这个形象我时时想起。这个形象我从没忘记。从她推搡我那一刻开始,从她对着山谷喊叫开始,她的形象就已经深入肌骨,好象在一棵树上刻下一个名字。只有树倒下,被砍成柴烧,伴着熊熊火焰化做尘埃才会消失。

那只豹子,我常想它一定是孤独的,象人一样孤独。我们经常发现它出没的足迹和粪便。在半山腰,在长满芨芨草的山坡,还有碧溪的水边,但很少有人看见过它。我们都知道有这么一个危险的家伙。它大概也知道有这么一群危险的家伙吧。它好象在跟我们捉迷藏,好象对我们有一点恐惧。有一天,我们当中有个外号叫“猎人”的家伙说要除掉它,因为它是危险的。这个理由不算充分,但有效。很多人赞成他的意见,只有诗人,她和我是反对的。他跑到山谷外,带回了猎枪和弹药。准备工作相当细致,反复擦拭猎枪,在草地上树了个靶子,教我们其中一些感兴趣的人练习枪法,甚至研究了豹子的出没路线。他肯定的说:豹子半夜会来喝水。他们埋伏在溪水边一处茂密的树丛里,打着冷战,相互鼓励和提醒。可惜当豹子出现时,猎枪射出的子弹全部变成了臭弹。那只豹子跳进对面的树林里,只跳了几下,再也不见了。诗人,她还有我捂着嘴巴,拉着手,强忍着笑悄悄溜回帐篷,他们一定不知道弹药被我们泡了水。看他们垂头丧气的样子,我们不禁在被子里笑出了声。我们跑出了帐篷,在旷野里笑了起来,好象几个恶作剧成功后的孩子。

该说什么好呢?那些事情过去了,消失了,被吞没了,好象水融进了水,好象成了别人的故事。确实没有值得讲述的话题,就连故事本身也变的毫无意义。妹妹好奇的问我这几年的经历,她缠着我,她一定觉得这个哥哥难以理喻。我的同事们,他们显然对我的沉默寡言不满意。他们问过我的家庭,提到一些人的名字,谈一些时髦的话题,似乎想从我这里得到共鸣。但我发现交谈在这里成了一种回报。他们其实并不关心别人,他们关心的不过是话题本身和以此延伸的想象。

光透过云层覆盖大地,除了秋虫的哀鸣,田野一片寂静。我跟随那个女孩走出教堂,我们间隔了大约十几步。我说不出为什么要跟着她。在教堂内,当她起身经过我身边时,我看见了她苍白而黯淡的脸。她放慢脚步,用冰冷的眼神紧紧盯着我,好象看着的不是人而是一块石头。我们走了很久,穿过一坐立交桥和一片田地,经过一辆停在路旁正在修理的货车。田间土路上的泥土淹没了我的皮鞋,我踉踉跄跄好象一个喝多的醉汉。一只脚陷进土里,我拔了半天只好把鞋留在原地。一只脚光着,一只脚穿着鞋,奋力向前,仿佛一个滑稽的小丑。即使这样,她的影子也越来越远了。就在我快要失望时,我发觉前面的影子停了下来,一只鹰动也不动悬在半空中。我走进一个并不熟悉的村庄,坑坑洼洼的路中有一摊摊肮脏的积水,一座座漆着石灰粉的二层楼,几乎每家每户都没有门。这么说不对,因为我看见每家二楼窗户顺下一架钢管做的梯子,不论男女老幼都从梯子上上下下。他们看见我时似乎有点惊讶,有的孩子冲我作着鬼脸,有的人干脆在梯子上坐下来盯着我看。我开始有点恼火,但很快我就发现他们看我时的表情并无恶意。我意识到自己还光着一只脚呢?于是我干脆把另一只脚上的皮鞋也脱了下来,随手扔进旁边的一个猪圈里。那个女孩仍然在前边不紧不慢的走着,并且不时回过头看我的狼狈样子,嘴角带着笑。天黑了下来,几乎是一瞬间,家家户户亮了灯,我闻到饭菜的香味,肚子也不争气的呱呱叫着。我开始为自己的好奇心后悔。我摸着裤兜里的钢蹦和钞票,也许只够租一辆送我回家的农用三轮车。可是,也未必有人愿意在这个时候送我回去。

她加快脚步了,我们走进了一个打麦场,一垛垛的麦秸秆,扬麦子用的叉子,石头碾子,在石碾子前面,燃烧着一堆篝火。很多人隐藏在黑暗深处,三三两两散坐在麦场周围,偶尔有人发出压抑的咳嗽声,但他们是沉默着的。她从篝火上踏了过去,消失在对面人群的阴影里。他们一定在等什么人,他们一定知道了我的到来。我停下来,停在篝火前,喘着气,打着哆嗦,忍受脚底板的疼痛。人群一阵骚动,好象风吹过树林发出哗哗的响声,但旋即是死一般的沉默。一个男人,打着赤膊,给我端来一把椅子,示意我坐在那里。从他的眼睛里看不出什么,他就像一块石头雕成的人。他在我的对面摆了另一把椅子,明显是为另一个人准备的。有一个人从那些人当中走了出来,他走的很慢,好象每走一步都要耗尽他的全部力气。他站在那里,从头上取下一顶帽子在手里来回捏弄着。恍惚间,我觉得自己认识他,而且认识了很久。他颤抖着用极其缓慢的语速开口说话,他问我认识他吗。我摇了摇头说不认识。他又走近了一点,让火光照亮了脸。那是怎样一张脸呀,仿佛是从地狱来的使者。一道长长的疤痕自下而上贯穿了他的整个面庞,经过左眼时把眼皮残忍的割裂了,以至他的左眼好象一枚核桃似的突出。他的右眼,哦,根本没有右眼,那里只有一个空空的眼眶。他笑了起来,那道伤疤象蛇一样丑陋的扭动。“是呀,你不会认识我!你当然不会认识我!可我却认的你,即使你化成灰我也不会忘记!”

这个梦已经醒了,但它的脚步声仍然长久的回响在屋顶,仿佛一个失意的人那般不愿离开。它的目光无处不在。从屋顶的缝隙里,从那块水痕里,从一开始我注视它的玻璃窗里,慢慢渗透进房间。人和家具在潮水样的目光里漂浮着,荡漾着,好象一团无法驱散的迷雾。

她说,她想去拉萨。许多有梦想的人都有这样类似的说法。从雪山顶上飘落的白云降在头上,金色而稀薄的天空布满圣光,转过古老的街道,一个苍老的妇人撑开藏袍蹲在路旁便溺。她睁大眼睛,努力辨认那些依稀可见的景象。她喃喃自语道,羊群是草地上的另一些白云,翻滚着缓缓移动,天空聆响转经筒单调的叮当声,人仿佛走在天上,走在一片虚无缥缈之中,随后化做虚空的苍鹰随风远去。但我的朋友,怎么可能呢?一切虚幻的想象在梦里就被残忍的巨人敲碎了,碎片在它的脚下呻吟着,无力的屈服了。连同我们的梦想。在这天下午,我这么想。关于这个世界,我们沉默着看到希望被踩在脚下,好象一只濒临死亡拼命挥动翅膀的苍蝇。

关于诗人的死,关于她的离开,通通湮没进现实的迷团里了。其实在她走之前已经有人选择了离开。一个叫O的人不辞而别,一个叫S的人也走了。我不了解他们,因此对他们的离去并不关心。但这些宿命般的先兆已经象一条清晰的道路出现在面前。她说要到山坡上写生,有一只麂子总是在那里吃草。我以为她是和诗人同去的,我没能听懂她话里的邀请意味。但晚饭时她没能出现。这种情况倒是时有发生,有的人因为贪恋山区的夜景就留宿在外。第二天,诗人问我她到哪儿去了。我有点奇怪,我说你们不是在一起吗?他说没有,他昨天一整天都没看见她。我们觉得事情有些糟糕。常去的山坡,树林,碧溪都找遍了,甚至爬上半山腰。那个猎人愿意帮我们,他抽动着红红的酒糟鼻,说能像猎狗那样嗅出所有人的味道。诗人找来她常穿的花格子衬衫,他接在手里闻了闻,领我们出发了。他真的像猎狗那样趴在地上嗅着,没多久,在山坡的草丛里找到一屡头发,他断言就是她的。我们虽然不太相信,但也只能这样了。然后,在半山腰的红树林里发现了她的画夹,已经被扯烂了。猎人兴奋起来,他说很近了,肯定就在附近。我们大声呼喊她的名字。然而,直到半夜也没有更新的发现。一定有什么危险。第三天,就在我们快要绝望时,猎人找到了一个被芨芨草掩埋的很隐蔽的山洞。他打开火镰,洞口一下就被照亮了,有一滩干了的血迹。洞不深,从前大概是某个猛兽的藏身之地,后来不知什么原因被丢弃了。她就趴在尽头的石头上,头插进石头缝里,满身是血,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她的衣服则被撕成碎片丢的满地都是。我们把她从该死的石缝里拔了出来,流着泪,脱下衣服裹着她。她还有一口气,但极其微弱。我们把她抬下山,拿出所有能够用的上的药敷在伤口上。整整两个星期,她一直昏迷不醒。我和诗人轮流守护着她,除了医生和博士,任何人的好意都被我们拒绝了。我们真怕她就此长睡不醒。那个医生对此也无能为力,他说只能看吉人天相了。又过了一个星期,她睁开了眼睛。我们以为这下好了。但她不会说话,似乎也不打算认出任何人,眼睛就这么愣愣的看着,没有一丝表情,就连给她换药时,好像也不知道疼痛。我们还是希望着,希望她能完全康复,希望她能说出话来,希望她能恢复记忆,希望她指出伤害了她的暴徒。我们会毫不犹豫的冲上去,好像发狂的巨人般把他撕成碎片。

她终于能下地走路了,这已经是一个月之后的事。期间我和诗人的种种努力都失效了,她变成了一个傻子,根本认不出我和诗人来。医生断言她只能这样了,脑袋受了重创,一切都忘了。诗人在一天晚上作出一个重要决定,他要娶这个女孩为妻,他要用毕生精力照顾好这个可怜的女孩。我为他高兴,但又遗憾的想为什么说出这些话的人不是我。又过了几天,我们为他们举行了婚礼,篝火燃烧,木柴噼噼啪啪奏响了婚礼进行曲。博士特意从山外买来酒,为他们。她仍然是美丽的,特别是受了沉重打击后,火光里的面庞格外醒目,仿佛仙女一样笼罩了一层光晕。我醉了。第二天醒来,一张纸遮盖着我的脸,“记忆为我珍藏了一切,却在疯狂的岁月里遗失”,是她的字,一点没错,用她写生时用的铅笔写的。我从床铺上跳起来冲向外面,却和诗人撞了个满怀。他焦急的问我看见她了吗?我说没有。我把那张纸悄悄藏在身后。

帷幕将会缓缓拉上。剧院里将会空无一人。对此我早已预料到。观众看到了他们想看的,听到了想听到的话,然后回家。拥上公交车,出租车,象他们来时那样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回到家里,心满意足的睡在暖和柔软的床铺上。第二天醒来,他们会忘记这件事。

父亲是在除夕夜走的。之前的病痛什么也看不到了,应该说他死的还算体面,病魔折磨了他三十三天。我抱起他,帮他擦拭身体穿好寿衣。很轻,大概不到六十斤,只剩下一把骨头。他说想吃橘子。母亲剥了一瓣放进他嘴里,他慢慢咀嚼着,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他说:真甜呀。随后,他闭起眼睛,再也没有了呼吸。母亲趴在他身上恸哭着。值班医生和护士进来例行公事的做了最后努力,他们摇了摇头转身走了。母亲还在恸哭,摇晃着父亲,好象要把他从噩梦里叫醒。我不知道该做什么,该说什么?像母亲那样恸哭吗?还是告诉所有的亲朋好友我亲爱的父亲去世了?推开窗户,外面的鞭炮声好象一个个炸雷在耳边响起,礼花在天空中绽开美丽的花朵,照亮了这个欢腾的不眠之夜。

我想起来了,我将会在一周后出门远行,那时父亲的丧事已经办完,而我已满十八周岁。我将在我的背包里装满忧伤和希望,我将如一片浮萍般顺着流水奔向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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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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