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缘
意大利的米兰,时装之都。
一场意大利1997年男装新款的时装发布会正在市区旁边的一个古老城堡的露天阳台忙碌地举行。
在市中心暖气融融的酒店房间里茫茫地收拾打扮的她,心里一直嘀咕着,这个意大利民
族,11月份的寒冷天气,把发布会放在露天举行,虽然旁边会安排电暖气,但很怕冷的她,一想到自己是被放在冷冷的露天外面,心里总会有一种寒气往外冒的感觉。
一个心里觉得冷的人,身边的暖气再足也是不会管用的。
中午去逛街买晚上用来配晚装的手套,被寒气刺骨的风,吹得手脚都僵痛的她,冲进一家看来好暖和的餐厅里,想极了立刻有一杯热气腾腾的热巧克力握在手里,让自己的身体从僵硬中软和过来。
刚刚落座,一个意大利高高帅帅的男侍者,走过来就在她面前放了一杯冰水,然后,问她要点什么?她根本不敢把眼睛往冰水那边看,点了一杯热牛奶,一杯热巧克力,一杯热咖啡,然后,把酒水单往脸上一遮,拜托侍者赶快把冰水从她面前拿开。
她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这么怕冷,她又想了一下,会不会是身体力缺了什么元素,才会这么怕冷。
终于收拾打扮好了,时间是7点整,30分钟车程赶到发布会正好不迟到。
下了电梯才发现,手套只拿了一只,返回房间,正好有电话进房间,她一直有一个习惯,只要一个人在酒店里住,她便会一边接电话,一边开电视……
电视里一个镜头闪过她的眼里,就把她的心拎了起来,拎紧了——中国,云南丽江古城地震……
她跳起来,回中国!
11月的天气,已经很寒冷了,探完了家人,她又该上路了,地震已经把公路都震断了,5天的时间里,她带着弟弟、妹妹三人,搭一段顺风车,走一段路。再搭一段顺风车,又走一段路,终于在经过了两天两夜长途旅行大巴士的颠簸后,到达了四川的成都,入住了锦江宾馆。
行李都来不及放好,她先下楼到咖啡厅灌了三杯咖啡下肚,把身体深深地往沙发上一仰,狠狠地抽完了一包红塔山,才算把身体里面的疲劳缓了一点回来。
这些年来,她的生活一直是这样大起大伏的,一会儿香艳,一会儿艰辛,一会儿豪华,一会嬉皮,一会儿浪漫无比,一会儿深山里步行找前途。
她的命里注定一直要在生活的底层和高层之间来回穿梭。
想想,两周前,她还在意大利米兰!穿晚装,喝香槟。坐在时装发布会的前排,装摸做样地用眼睛敬佩着设计师们的精彩。
她喜欢意大利这个国家,意大利人和家乡的人一样热情,好客、好吃、好色。
意大利五星级酒店的烫得平平整整的大枕头、大床单、床头的鲜花,干干净净的卫生间、香香软软的香精泡浴,都是她最享受的。
再看了看这一分钟的自己,这陷在沙发里的身体,脚上这么一双已经脏得不可以再脏的鞋,手里的指甲因为太脏,已经快剪到肉里去了。两天两夜和一堆外地民工躺在一辆大巴士车里,便宜香烟的烟味,汗臭味,夹杂的烤鸭味……
她一直用手把半张脸遮住,熬过了这两天两夜。
她心里并没有怨言,或自怜。自己的路,沿途的风景别人不会懂,这么大反差的生活也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有机会经历的。
上楼彻底地将自己冲洗了两个钟点,坐到房间里的沙发上,穿上酒店的软软的大白拖鞋。这家酒店当然没办法和意大利的酒店相比,她想着,在欧洲的日子,只要一入住酒店,她总是喜欢冲完凉,便将自己穿得白白的,头发用大毛巾包着,叫客房服务生送来一壶咖啡,一杯酸奶,临窗而坐,很有一点儿20世纪30年代老电影里的调调。
她一直很喜欢欧洲30年代和60年代的东西,很合她的口味。30年代人生活的调调,她怎么看怎么都觉得合她的胃口,她总在想如果有来世,她要尝尝30年代人生活的调调。
她忽然想到在意大利的他,这个一直深深爱着她的男人,她想到了他高大的身材,被地中海太阳晒得香喷喷的橄榄色皮肤……
他很喜欢吃,也很懂得吃,他吃东西的样子,总是慢慢的、悠悠的,嘴巴翘翘的。他总是要吃最贵的东西,总是要她吃最精细的食品。
他很少说话。
他总是穿得笔挺。
总是穿欧洲传统式的三件套西装,他是幸运的,他一生下来就继承了祖业传给他的成衣工厂。
在意大利的日子和他在一起,坐在他的身边,车子开在欧洲的路上,玻璃窗里有任何新款的女装,他看上眼了,就会把车停下来,悠悠的一句:那三件,一起买回来。
最多的一次,他和她一口气买了40件范思哲的衣服,他知道她迷恋范思哲,他不是想要用物质来炫耀,他知道她对物质的东西喜新厌旧的程度,他也知道,不是她大小姐自己花钱买的东西,她不珍惜的那股气势,他心里都很清楚。
最后一次,给她买过的一只“肖邦”表,她戴了一周,就不知道给忘在哪里了,也就那一次,惟一的一次,他的脸都气僵了,她那一天,一个人去看“罗密欧与朱丽叶”的家乡,搭错了火车,他捧着“肖邦”在火车站等过她二个钟点。
四川锦江宾馆的房间里她抽完了烟盒里最后一根烟,叫弟弟去给她买一包烟。听见弟弟妹妹还在争执,住一个晚上就要800块人民币,姐姐真是发疯了。
她又想了,和意大利的他在一起的日子,她总是有烟抽。她记得,她买烟是一盒一盒子的买,而他买烟,总是一口气买10条。然后,把它们分配在客厅里、睡房里、厨房里、车架上、浴盆边。
节日的时候,他总是送她香水,名牌东西,而她总是送给他各种精致的烟灰缸。
四年的日子,她和他总是各忙各的,在一起,就缓缓慢慢地吃,缓缓慢慢地走路,缓缓慢慢地相依相偎。不跟他在一起的日子,她惦记他,但不会思念他。因为她记得从开始就是这样,后来也就这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