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
查理士·比蒙特正如所有的查理士、约翰、詹姆士、威廉一样,不喜欢跟人亲密无间,表露个人内心感受。可是别人询问的时候,他会简单扼要地讲述讲述自己的经历。他说他的家庭原籍是加拿大。的确,加拿大居民中大概有一半是法国移民的后代。他这一家就是法裔,因此他的姓氏是法式的,他的面貌与其说像英国人或美国人,不如说像法国人。但是,他接着说,他的祖父从魁北克附近迁到了纽约。这种事并不罕见。这一家移居的时候,他父亲还是个小孩,后来自然长大成人。这时我国农界一位有钱的进步人士突发奇想,竟要在克里米亚南岸经营棉田,而不种葡萄园。他托人给他从北美找一个管理人,结果找到了这个加拿大出生的纽约居民詹姆士·比蒙特,就是说,此人对棉田十分陌生,他没有见过棉田正像我和读者您在彼得堡或库尔斯克见不到阿拉拉特山①一样。这在诸如此类的进步人士中都是常有的事。固然,事情给弄糟完全不是由于美国管理人不懂植棉技术,而是因为在克里米亚种棉是跟在彼得堡种葡萄一样异想天开。这一点弄清后,美国管理人被解除植棉管理工作,到坦波夫省一家酒厂做了酿酒师,他差不多在那几度过了他的余生,还跟人姘居生下查理士,儿子出世不久,他的情妇就去世了。将近六十五岁时,他已经攒下一笔钱养老,却忽然想回美国,于是就回去了。那时查理士二十来岁。父亲死后,查理士想回俄国,因为他生在坦波夫省乡下,又在那里住了近二十年,他感觉自己是俄国人。跟父亲住在纽约时,他在一个商人的经理处当职员。父亲死后,他转到伦敦霍奇逊——洛特公司的纽约经理处,他知道这公司和彼得堡有业务往来,于是大显身手,连忙推销自己,表现出了他是希望在俄国谋到一个职位的,他说他对俄国的了解犹如自己的祖国。有这样一名职员常驻俄国,自然对公司有利,他被调往伦敦经理部接受考核,考核通过,就来到彼得堡,给这家专做脂油和硬脂生意的公司担任代理人,年薪五百镑——那是在他上波洛佐夫家吃饭的前半年左右。情况与这段经历完全相符,比蒙特,由于他出生在坦波夫省,又在那儿住过近二十年,当时他在方圆二十、五十甚至一百俄里以内只能碰见一个美国人或英国人,那就是他的父亲,而父亲却整天都待在工厂里——情况也符合于这段经历,查理士·比蒙特说俄语正跟土生土长的俄国人一样,英语虽然也说得流利、漂亮,但还是不够地道,一个人到了成年才在英语国家待上那么几年,本来也就只能如此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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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阿拉拉特山,一译阿勒山,在土耳其东部,靠近俄罗斯和伊朗边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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