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普罗米修斯之火

2普罗米修斯之火

激战过后,停车场里出现了一种极不正常的死寂。

司空摘星装腔作势地咳嗽了一声:“回去?回去就回去,肚子饿了,正好去吃早餐。”他在蔡小佛瘦削的肩膀上重重一拍,“走吧走吧,听鹰的话,总不会错的。”

两人刚刚要旋身回来,一个高高瘦瘦的白衣年轻人踉跄着从一辆别克房车后走出来,左手里拎着一支乌油油的步枪,一边走,一边警觉地四处张望着。

“田七,哈哈,田七——”司空摘星的笑声瞬间即被惊呼取代,因为白衣人的两个肩窝位置都在汩汩地向外流血,从肩头一直染红到裤脚。

白衣人有一双又黑又亮的眼睛,眉形修长,唇红齿白,齐肩的卷发松散披拂着,如果把手里的长枪换成电视台艺员的麦克风的话,立刻便丝毫不逊色于那些风头正劲的影视明星。他就是田七,一个冷眼看世界、单枪闯江湖的天蝎座美男子。

“鹰?”田七的眼睛亮了起来,眸子如同冰水里浸过的黑宝石,带着不怒自威的凛凛寒光。目光是冷的,但我能感受他心里的热情,每一次见面时,他都用这种外表冷漠、内心火热的眼光看着我,很多令人热血沸腾的豪言壮语,都在无言的对视中默默闪过。

“司空、佛爷——”田七笑了,但看着他们两个时,宝石般的光芒就悄悄熄灭了。

“怎么弄成这样?”我有些不解。

“是王老五,他借着手下开枪射击时的动静遮掩偷袭你,被我中途拦截,我们在五米之内相对开火——”他张开右手五指,两粒闪着寒光的钢芯穿甲弹叮当跌落,“王老五的枪弹号称‘杀人不沾血’,果不其然,而且弹头上也涂着烈性毒药。鹰,我需要离开一段时间,你自己多保重,特别是进入沙漠时,一定要……谨慎行动……”

我明白了,王老五果断撤离,并不是真的要给我面子,而是在与田七的亡命对决中受了伤,没把握再次出手,才抛下场面话离开。

“那么,王老五也中枪了?伤势如何?”蔡小佛满脸狐疑地插嘴,脸上交替浮现着狡黠的冷笑与压抑不住的喜色。

田七向蔡小佛点点头,又向我点点头,缓缓地后退,上了那辆别克车。他不是好大喜功的人,所以根本懒得向别人描述这一战的功过得失,但我知道,既然他受伤极重,王老五也一定好不到哪里去。

蔡小佛目送田七的车子冲出停车场,陡然拍掌大笑:“司空,王老五重伤,咱们就没什么可怕的了,一会儿打电话找个旅行社导游来,带我们去金字塔走走,顺便看看能不能找到点黄金之海的线索。”

司空摘星替我按了电梯的关门电钮,挤眉弄眼地笑着:“鹰,我们不上去了,好好享受你的二人世界吧。放心,我的嘴很严,什么都没看到,更没听到,呵呵呵呵……”

我没有心情说笑,彻夜不眠并且连遭惊变已经透支了全部精力,现在只想坐下来好好休息一阵,喝杯浓茶振作一下精神。至于希薇,更是勉力支撑,几乎到了油尽灯枯的地步,如果不能尽早得到救治,“朝阳一点红”的毒素进一步扩张,深入心肝脾肾的话,后果就糟糕透顶了。

“对不起。”电梯门关上以后,希薇挣脱了我的扶持,微微倾身低语了一句。

“为什么这样说?昨晚是我带你出去的,应该好好地带你回来,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我们之间似乎隔着一道微妙的鸿沟,身体越是靠近,那种难言的隔阂就越明显,始终横亘在两人中间。

“唉——”希薇长叹,闭目不语。

员工电梯的噪声很大,上升过程中不断发出轻微的摇晃,但希薇努力支撑着身子,再也没有靠过来。

电梯停在七楼,霍的一声,略显污浊的门左右分开,一个身着灰色制服的女服务生低着头匆匆跨进来,一眼看见血迹斑斑的电梯面板,啊的大叫一声,险些跳起来撞到希薇。

门重新关上,服务生的嘴唇无法控制地急速颤抖着:“先……先生,要帮忙……吗?”

她有一张白皙清秀的脸,还有阿拉伯女孩子固有的漆黑睫毛和乌油油的发辫,身上的制服熨烫得平平整整,一丝不苟。

“别怕,请扶住这位小姐,我们去一八零八号房间。”短时间内无法解释电梯里发生过什么,我索性提都不提,一切交给警察处理好了。

“是是,是是。”服务生托住希薇的右臂,惊魂稍定,眼珠打着转,目光不断地投射在我身上。

我取出电话,思索着拨了一个号码,听筒里传出电脑接线员木讷迟缓的声音:“请输密码。”

现代社会的人类应该感谢移动电话这种产品,可以随时接通高山大海彼端,通向地球的任何一个角落。这个电话号码的主人此刻应该身在亚洲大陆的金三角地区,守着大片大片的罂粟地花天酒地地快乐活着。

我输入了一行十二位的数字密码,一阵电磁波交流声过后,电脑接线员继续回应:“请输入五级防火墙密码——”对方的通讯防护网出自欧洲顶级电信厂商的手笔,具备五级防火墙、无缝隙监控、永防暴力破解等等先进功能,就算是美国中情局的高手们出马,也不一定能突破防护直接与号码的主人对话。

密码层层输完,终于听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声:“谁?找哪个?”

“我找毒王。”我微笑着回答。

对面的希薇与服务生脸上毫无表情,想必对我给谁打电话毫不关心,也根本无心考虑。

“鹰?是你?怎么这么好心情给我来电话?”对方的国语说得并不流畅。

我开门见山:“丧波,我需要蜀中唐门的人马最近过境时的详细资料,十万火急。”

对方大笑:“鹰,你真是性急,出了什么事?”

我调整了一下呼吸,压制住略带焦躁的情绪,对方是继老一代“金三角毒王”昆沙退出江湖后的边界毒品大王,富可敌国,手下兵强马壮,数次公开反击泰缅联合剿毒行动。就连联合国的官方资料都说过,丧波的能力深不可测,几乎能够左右全球的毒品市场格局。

“鹰,开罗的美女多不多?据说有一位已经徐娘半老的富孀夏洛蒂美艳惊人,你有没有特地去看一看?”丧波哈哈大笑,听筒里同时传来一阵妩媚妖冶的靡靡之音。外人看来貌似不毛之地的金三角,其实已经在一代又一代毒王的精心打造下,成了男人们醉生梦死的销金窟。

“丧波,我没心情开玩笑,只要资料——而且是唐门的人从你地盘上过境时的全部资料。知道吗?号称“江湖第一女赏金猎人”的唐美此刻就在开罗城,身边还带着不少人马。还拿我当朋友的话,就赶紧把资料传过来。”

我随即报上了房间的传真机号码,就在此时,电梯停在了十八楼。

希薇轻咳了一声,在服务生的帮助下缓缓跨出电梯,转了个弯,踏上通向一八零八房间的米色地毯。

“我没把你当朋友——”丧波笑声不绝,蓦的一声感慨之极的长叹,“鹰,我一直把你当自己的再生父母,你从哥伦比亚毒巢里单枪匹马救我出来的那件事,一辈子都不敢稍有忘怀。还记得吗?当时我就说过,这一生,我所拥有的任何东西都可以分你一半,无论是钱、毒品、女人还是目前麾下的金三角三万门徒,也包括我丧波这条命——”

他说的,只不过是我退出江湖前的一件小事,对我而言,数百次孤胆刺杀、绝地伏击、杀人救人都只是上级交付的任务。既是任务,当然也就是程式化的东西,如同一局棋里的落子,非我自己能够掌控的。

“那件事,我早忘了,希望你也尽早从记忆里抹掉。”我不想跑题,一个人停在走廊的拐角处。多亏了有这个女服务生出现,才让我得空清理思路,及时打电话给丧波求援。

“怎么可能忘了呢——鹰,说到蜀中唐门,我这边还出了一件非常窝囊的事,有一位泰国来的好朋友被唐美杀了,尸体丢在荒水滩边,被秃鹫啄得稀烂。这一次送唐门的二十五个人出关,总共收了一百万美元的佣金,还不够赔偿人家,有机会见到唐美的话,记得替我讨个公道。”

丧波的情绪立刻低沉下来,大概死掉的那位也是泰国黑道上的大人物,赔钱能了结的话也就罢了,最怕的是单凭金钱无法摆平,双方再起火拼。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像丧波这样风风光光的大毒王,其实也免不了有自己的一摊烦心事。

“二十五个人?除了唐美和十妖,还有谁?”我振作精神,脑子里闪出无数唐门高手的影子。

“我只见过唐大娘、唐傲、唐三彩和风、花、雪、月四才子,其余七个脸上都带着精致的人皮面具,看不出是谁。鹰,唐大娘退出江湖二十年了,这一次自称是去开罗观光旅游,不问尘事,但这个理由似乎很难令人信服。我一直觉得,唐门马上就会有一次大行动,但思来想去,埃及那片大沙漠里除了木乃伊干尸之外,还有什么值得大家觊觎的?”

丧波一边说,一边不断地倒吸凉气。

他是见多识广的老江湖,当然明白“任是多情也杀人”唐大娘、“血手”唐傲、“万杀不悔”唐三彩一起出现的严重性。因为他们向来不屑于结伴同行,在这三位绝顶高手看来,江湖上没有什么大事值得三人同时出手。

至于唐风、唐花、唐雪、唐月四人,成名于意大利的威尼斯黑道,据说是由黑手党魁亲自培养出的得意门生,他们的真正可怕之处,是将杀人越货当作一种高深的艺术行为来进行,自称“生命不止,杀人不息,每杀一个人,自身的休养便高上一分”。

“还有什么?”不知不觉之间,我的额上渗出了一层细密的冷汗。

“蛇王说——”丧波意识到了自己的失态,忽然提高了声音,“当然,那些话是在他被唐美所杀之前。他说,新马泰黑道上都在传说‘普罗米修斯之火’重现江湖了,全球范围内的大小五百多家黑白势力都有所行动,意大利黑手党、日本山口组等等老牌组织自不必说,就连美国、俄罗斯两家的特种情报部门都闻风而动。鹰,幸好你早些时候就退出了江湖,否则这一次难免又被牵扯进来,到时候说不得大家又要站在对里面上了。”

靡靡之音停了,丧波的声音里多了一层兔死狐悲的凄凉。

“哪个蛇王?该不是泰籍华人白伤一?”我意识到了形势的严峻性。

“除了他,谁还有面子成为我金三角的座上宾?他一死,断了我的东南亚海洛因输送通道不说,连带新、马、泰、台、港、澳六地的毒品经销网络起了巨大震荡,只怕又要相互倾轧数年之久,还得死伤数千人……”

黑道火拼,真正受连累的将会是六地的警界人马和无辜市民,这才我最担心的。

“鹰,关于‘普罗米修斯之火’,你知道的资料比我更多,就不必解释了。我会将唐门人物的护照资料、最后出现时的清晰肖像照片传给你,遇到他们的话,最好能暂且趋避。其实,他们也不想惹上你这种高手,大家出来闯荡江湖,求财不求气,假如唐门的目标指向‘普罗米修斯之火’,你就更无需担心了。”

看得出,丧波真的是在替我打算,黑道人马鱼龙混杂,像他这样心肠还没完全变黑的已经不多了。

“谢谢,我会小心。”虽然隔着电话线无法看到彼此脸上的表情,但声音里传达出的拳拳感动却是无法掩饰的。

“鹰,昔日你是兵,我是贼,不敢高攀。现在,你的身份变了,任何时候需要我援手,只需一个电话过来,金三角这边的人马就算为你叠成死尸山也在所不辞——呵呵,话虽如此,但我相信以你的能力,什么事都难不倒。老实说,刚才我听到有年轻女孩子低声咳嗽,是不是刚刚钓到的开罗美女?”

丧波曾在大陆峨眉山苦心修炼过道家武功,轻功、视力、听觉、枪法堪称一流,希薇走出电梯时的动静当然瞒不过他。

“只是一个普通朋友——”

我刚回答了半句,对方的听筒里骤然传出一个女孩子的声音:“鹰?”

“啪啪”两声拳掌交击的轻响过后,丧波愠怒的声音冲天而起:“白小姐,我是看在蛇王的面子上让着你,别得寸进尺好不好?”

“鹰,我是白离,白伤一的女儿。你见到唐美了?给我个地址,我二十四小时内飞开罗。”对方的英语流畅而甜美,听声音大概不超过二十岁。

我怔了怔:“白小姐,我与唐美只是偶然遇到,开罗这么大,谁也无法一定能找到她。”

白离冷笑起来:“陈鹰先生,父亲从小就教过我‘在商言商’这句话,放心,我虽然姓白,却不会白白上门打扰的。现在,我手里有一套全球最详尽的‘普罗米修斯之火’资料,黑市报价五千万美金,以它来交换唐美的下落,你不会感到吃亏吧?”

“蛇王”白伤一做为泰国黑道上的一方霸主,身边曾拥有很多漂亮女人,但却只生了这一个女儿,据说她的母亲是一个拥有泰国、美国双重血统的混血美人。我在娱乐杂志的封面上见过白离,那是一个标准的美人胚子,白伤一也审时度势地早早将她进军亚洲娱乐圈的未来光明之路铺就。

“白小姐,我跟令尊曾有交往,对于他的离世,我也感到很难过——”丧波与白伤一也算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两个人都是肯为朋友两肋插刀的黑道豪侠,或许这就是华裔男人骨血里的天性。

“鹰,好听的话不必说了,江湖本来就是个弱肉强食的地方,自古至今从来没有改变过。我父亲杀过很多人,这样的结局他早就料到了。我能做的,就是为他报仇,提唐美的人头回泰国去,给他的所有属下一个交代。‘普罗米修斯之火’是人人眼红的神秘宝物,希望我的资料能给你带来好运。”

她根本不听我解释什么,或许父仇已然把她胸膛里的热血熊熊点燃了。

听筒重新回到丧波手中,他在连声叹气,一个字都说不出来。

“你确信是唐美杀了蛇王?”我希望这件事有转圜的余地,毕竟有那么多蜀中唐门的高手同时出现,双方火拼起来,白离不见得能轻易取走唐美的性命。她是白伤一唯一的后代,一旦失手,死者在九泉之下也不会安心的。

“是的,百分之百确信。”丧波相当肯定,“鹰,蛇王看上了唐美,可能是某些言语行动亵渎了她,才招致双方动手的。我不得不承认,蜀中唐门不是那么好惹的,蛇王身上随时携带着三条铁线蛇,却连出手的机会都没有——”

这一点,非但丧波承认,天下英雄谁都得承认,蜀中唐门的力量犹如荒原上的野草,只要有一撮草根留下来,时机一到,立刻便能连天青碧。

“丧波,看起来只能听天由命了,对吗?”我的太阳穴一阵剧烈的刺痛,困倦瞌睡如白浪滔天般汹涌而来,恨不得马上就找张沙发躺下来,好好地补一大觉。

“鹰,你先看看资料再说,其实白离并不是你想像中的娇娇女。哦对了,她答应你的事一定能做到,拿到‘普罗米修斯之火’的资料后,千万提高警惕才是。在我看来,那不是价值连城的宝物,而是引火烧身的柴禾。”

丧波的声音越来越冷峻,可见他所预见到的情况并不乐观。

他道了再见之后,长叹一声,轻轻挂断电话,听筒里只剩下一片忙音。我一直没说出自己的地址,但相信白离很快便能通过关系查清这一点。

走廊侧面装着一架巴洛克风格的黄铜雕花整容镜,里面映出了我憔悴的面容,下巴上多了一层密密麻麻的胡茬,眼神也变得十分黯淡。

“当务之急,是回房间去好好睡一觉——”我扶着墙壁向前走,头疼的感觉越来越强烈,呼吸也变得急促起来。

一八零八房间两侧,正襟危坐着一对便装警察,双手警惕地插在裤袋里。

我真是感到奇怪,他们老老实实地坐在这里,怎么会任司空摘星跟蔡小佛从容逃走?两个年轻人是天生的乐观派,一听到王老五撤退的消息便放松了大部分警惕,这并不是什么好事。

“陈先生,米兹警官派我们来的,一切听从您的安排。”两人同时起身,脸上挂着讨好的笑容,只差没有举手敬礼了。

我取出钱包,抽了两张钞票分给他们:“米兹警官呢?

地下停车场里连死带伤了好几个人,正是米兹警官大显身手、清理残局的机会。

“不知道。”两个人的笑容越发卑躬屈膝,连正视我都不敢了,其中一个殷勤地替我打开房门。

服务生正在向外走,一见到我,立刻双手交叉在腰间,恭敬地弯腰行礼:“先生,我去准备早餐,十分钟之后便送过来,请稍等。”她的身材相当标准,虽然只是一身普通质地的酒店工装,穿在她身上却是曲线凹凸,玲珑毕现。

我太累了,只是点头笑了笑,连“谢谢”这样的客气话都省略了。

传真机正在工作,我在机器旁的沙发上坐下,舒舒服服地伸直双腿,仰面吐出一大口郁郁的浊气。

一直以来,我就不太喜欢“赏金猎人”这个人群,因为只要进入这一行的江湖人物,满心里就只有“美金”两个字,并且把自己的人生变成了不断追逐猎物的游戏。好听一些,他们被称作“猎人”;说得难听一点的话,他们其实只是悬赏者撒出去的一条猎犬,真正掌控捕杀节奏的是那些坐拥轻裘的悬赏者。

所以,我对唐美的身份有天生的排斥感,即使她绝对算是一个充满野性的美女。

丧波传过来的资料不少,直到服务生推着一架镀银餐车回来,它还在不停地工作着。

“唐门的大规模行动会是为了‘普罗米修斯之火’吗?假如丧波获得的情报完全属实的话,卷入这场夺宝行动的每一支势力,大概都要同时分心抵抗几百股虎视眈眈的黑道人马,这样才能解释唐大娘、唐傲、唐三彩这三大高手联袂而来的异动——”

虽然闭着双眼,我脑子里的人影却像走马灯一般飞速旋转,把刚涌上来的睡意一股脑儿赶跑了。

“普罗米修斯之火”有一个很传神的中国名字,叫做“天神之玺”。

众所周知,中国历代皇帝最为看重的传国玉玺是一块黄金镶玉的古物,两汉与三国的动荡时代,谁若拥有玉玺,便自动具备了号令天下诸侯的皇帝身份。五千年中华史上遗传下来的金玉古董虽多,却没有一件能像玉玺一样具有价值连城与权倾天下的双重身份。

“普罗米修斯之火”在某种意义上,同样是金玉互嵌,同样被考古学家和考据癖专家们引经据典地推崇着。我看过它的照片,那是一块一尺高、半尺直径的黄金圆柱体,柱体的腰部位置均匀镶嵌着八块直径一厘米的彩色玉石。

专家们得出了这样的一致结论,它曾出现在古埃及的象形文字中,有时候被长蛇盘绕,有时候又衔在猛兽嘴里,很多平民向着它跪拜行礼。他们认为,“普罗米修斯之火”是一件令平民感到敬畏的信物,像统治者手里的权杖,具有与它的主人同样的震慑力。

它之所以有“普罗米修斯之火”这个名字,是来自于拿破仑时代发现的一张巨幅壁画,黄金圆柱被一团铺天盖地的大火紧密包围着,并且发出太阳一般的光芒。最早看到壁画的法国考古学家兰帕多教授想到了这个名字,很快就得到了业界的认同。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法老王之咒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修真仙侠 法老王之咒
上一章下一章

2普罗米修斯之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