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人生就像一辆循环列车

第七章 人生就像一辆循环列车

人之所以被动,是因为无意识地畏惧,因为底气不足,因为内心虚弱,不够肯定。

因为自己剩下的仅有自尊,惟有自尊,除此之外,再无其他。

其实,这是一个大家都在表面逞强,而内心脆弱的时代。

——by郝仁日记

写死男主,看来非同小可。

忙碌如婉婉,竟也在这关口召见了我,还就约在我一直想去又嫌价格太贵的高档粤菜馆。

我挣扎许久,思来想去,终是没能抗拒美食的诱惑。只好狠心一把,选择牺牲我的耳朵——反正不管婉婉怎么说,我都不会去修改已经完成的稿子。

一直以来,我都是宁死不改文的Type。对于写文很辛苦很爱自我折磨的的我来说,完稿简直是天堂一样的感觉,怎么可能再自己跳回到地狱去!

为此,婉婉常说我是个没出息的,但我想我都没出息那么多年了,和没出息也有了一定感情,怎么可能简单地抛弃它呢?

我只能破罐子破摔。

出发前,我做了数个小时的心理建设,这才鼓起勇气钻进出租车,准备直面婉婉早修炼到九层功力的轰炸神功。

可我怎么也没想到,坐在饭桌上迎接我的居然还有易笙,这个在一夜激情后又消失了整整三天的家伙。他正挨婉婉而坐,笑容是童年常见的顽皮,大大的凤眼儿总带着点近似讨好的点点光彩,很是卖乖:“郝郝,你来了!”

我挑了挑眉,目光瞄上显然一脸心虚的婉婉。她端坐在位置上,闷着头,视线瞥来瞥去就是不敢看我。我想现在的她大概只差没在脸上写上“能在这儿埋单的就是咱的大爷”这几个血淋淋的大字了。

回头想想,编辑的收入确实不算高,婉婉的家庭背景也不优渥,于此地消费简直如同自杀,我多少能理解一些。

其实,早在那天晚上,易笙在我耳边搁下狠话的时候,我就猜到这厮一定会在近期内出狠招。他一向没什么耐性,往往才想着什么手已经动了起来,还自以为了不起地把速战速决作为他的常胜之道,所以我想只要防过这一阵,赢家就未必是他。

可惜我千算万算,偏生就是算漏了婉婉。

我一直以为她是最坚挺的,但事实上,这年头谈的上坚挺的只有挺立在汇率面前的人民币。

易笙比之于我,总是棋高一着,我是不佩服都不行。

我怎么也想不到,他居然能把化敌为友这种形同传说的招数,结结实实地实践到现实生活中:“行啊,易笙,能耐啊!”

闻言,这厮居然故作羞涩地抓了抓微卷的额发,微低下头,一脸小媳妇模样:“还好啦……”

对这种脸皮厚过城墙的家伙,我还能怎么办?

我只能甩给老天两白眼,然后无语地低下头——化悲愤为食欲,猛吃!

我吃啊吃啊吃,竭尽全力地想把人均一千五吃成人均两千块。服务员对我的食量相当惊恐,惊恐中似乎又带着一丝快意,不停推荐各种昂贵菜式,燕窝蛋挞,奶油龙虾,等等等等。总而言之,就是钱钱钱钱钱!

我觉得自己根本就不是在吃饭,而是啃了一嘴的RMB。

偏生易笙一反平日的冷淡,相当殷勤地给我布菜,还非常有取向地尽挑贵的好的精致的,相当有将人均两千的目标由我的嘴飞升至人均两千五的趋势……

虽然满心意外,但我并没有抗拒,相反,还相当自得地享受着他大爷百年难得一见的服务。

不管易笙这番作为基于何为,我都欣然身受。

毕竟,这么多年来,一直都是我跟着他跑,我伺候,我送礼,我退让,我迁就他所有的所有,虽然也不是那么的讨厌,但现在终于有机会换一换角色,我也绝不能吃这眼前亏,不是么?

一餐饭吃下来,我们啥事儿也没谈,都顾着吃了。我甚至有种诡异的感觉,仿佛我今天来,就是为了展现自己非人的胃部潜力。

等我过满足地放下筷子,易笙才停下布菜的动作,端起碗吃起来,多半还都是吃我剩下的。这样的他似乎真的很体贴,看得一边端茶倒水的服务生那一脸的羡慕啊,让我止不住地想笑。

我想或许真的只有我们自己才明白,我剩给他的,原本就是他爱吃的。易笙胃口虽然不大,还很爱挑剔这挑剔那的,从小就有大爷病,非常的难伺候。就算要对他好,也不能动作太大,不然指不定就好心给雷亲着了。

易笙闷头吃饭的时候很安静,和小时候叽里咕噜满脸花的样子完全不同,虽然手上的动作依然很快,但姿势相当优雅,咀嚼时近乎无声,修养非常好。

对这样的他,我多少有点儿意外,然仅仅只是余光的一计轻瞥,我便顾自惬意地喝着饭后茶,如何也不肯主动开口说上一句。既然请客的主人、埋单的老大都不开口,我又何必喧兵夺主?反正他们一个两个都是远比我没有耐性的人。

果不其然,易笙刚刚起身去厕所洗手,婉婉就起身一屁股挪坐到我身边:“怎么,什么都不问么?”

“有什么值得问的?”

“他……不应该在这里的不是吗?”

“你需要一个把我拖出来的理由,而建立这个理由则需要找一个可以埋单的人,不是么?”我似笑非笑地看着婉婉渐渐变得僵硬的表情,那神情何止歉疚,根本就是指着我能骂她打她捶她恨她最好还能恨上一辈子!

早就听说现代人由于压力过大会患上各种强迫症,导致收菜、种地这样应该毫无意义的游戏,都变得轰轰烈烈,持续走红。但我以为可以无视易笙各种魅力的婉婉是强大的,没想到她的情况似乎更加严重——这,算是被虐癖么?

“婉婉,我一直都很相信你。”我叹了口气,诚实地面对自己的心,“不过,我的确很好奇他为什么会去找你?他从来不是自找麻烦的主儿。”

我身边最难搞的人,无疑就是婉婉。宋依初既然和他有劳什子的相亲之约,应该更容易摆平才对。这样舍易就难的行事,实在有悖于易笙的风格。

“好啊,郝郝,你可真是好样的!不过就跟那家伙滚了几次床单,居然敢说我是麻烦了?嗯?”

“……不会吧!他居然跟你说这个?”我愕然了,我震惊了,我淡定不能了:我靠,这个世界还有没有隐私了?

“跟我说这个?那种闷骚?怎么可能啊!”

“那……”

“那什么那!你当我有眼睛不会看啊!”

“……神啊,你这是长得什么眼!”超人么?这年头怎么内裤不外穿的孩子也能成超人啊,这让整天努力丢脸的孩子情何以堪!我当真无语了,“如果易笙都算闷骚,那我这样的怎么办?”

“骚中骚,行了吧!”婉婉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见易笙正往这边走来,便压低声问我:“你很久没看邮件了吧?”

“骚中骚,行了吧!”婉婉没好气地白了我一眼,见易笙正往这边走来,便压低声问我:“你很久没看邮件了吧?”

呃,这话题转得……我有些反应不及,老半天才不很确定地应了句:“嗯,有半个月了吧……怎么,有事?”

在通讯极度发达的现代社会,别说写信,写封邮件我都嫌懒。能用打电话解决的,我就绝不发短信。因此熟悉我的朋友也从不用Mail跟我联系,不然等我发现它们,都不知道熬到何年何月了。

我想必然有什么重要的邮件,正躺在我的邮箱里呻吟咆哮,而且还不止一两天。可惜我尚没能得到答案,易笙已走到了我身边自若地坐下。

婉婉正要出口的话,就这么硬生生地卡在了喉咙里,憋得她一脸不自然。而我本就不知道说些什么,便一直保持着尴尬的沉默。

气氛有些凝滞的尴尬,一旁殷勤服务的侍应看着我们的目光,也渐渐变得诡异。我着实不愿成为婚外情这样恶俗话题的主角,忍不住在心里念叨期待着散伙。但易笙到底是跑销售的,眉一挑,嘴一动,不知怎的,竟带起了话题!

他和婉婉开始有一句没一句地聊了起来,从股票到基金,从债券到金融,再从某某名人最近的动向又是分析这个又是剖析那个的,竟是越聊越投机,越聊越火热。

他们的话题之广博,内容之高深,作为一名只能推动一丁点娱乐消费的OUT星永久居民,我只能叹为观止,根本不指望自己能插不上话。

尽管如此,我也没办法将自己完全置身事外,因为放在腿上的手一直被易笙的指纠缠不休,暧昧的摩挲着每一处关节。

这个该死的、无耻的变态老色狼!我在心里狠狠唾弃,面容却还保持着淡然微笑,努力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不动声色。

易笙的眼角扬着笑,瞅准一个时机,便在我耳畔留下了一句,只得我二人听见的话:“郝郝,知道么?你强作镇定的时候有种禁欲的性感,让人忍不住想剥光你!”

轰!

在婉婉诧异的目光中,我彻底失了形象的烧红了脸。

易笙却捶着桌子,笑得像个胡闹的大孩子,天真得让人……忍不住想要掐死他!

我恨!

当天晚上,易笙便借送我回家之便,堂而皇之地攻入头顶三把锁的我家大门,无耻地实行了占地为王的政策……

他像块掺了502强力胶的狗皮膏药,结结实实地粘在了我的水床上,任我拳打脚踢拖拉拽踢,用尽方法、费尽气力都无法将他移出水床。

最后我累得气喘嘘嘘,无力地瘫倒在地,只能不服气地瞪着他,努力揣摩以眼杀人的奥义。易笙却惬意地靠在我最心爱的抱枕上,一脸无辜:“郝郝,我真弄不懂你们女生。明明瘦得很,却还老想减肥!就算今天晚上吃得多点儿又有什么关系,你长胖点儿只会更好看~”

我靠,这丫真是史上第一欠揍!我狠狠甩出两白眼,没想到,他却回我两魅惑众生的秋波。灿如星子的眸像施了魔法,幽深的,慑人心魂。

我一时没防备,恍惚中竟被他趁势一把拖上了床。

昏昏沉沉的脑袋重重砸在了水床上,身体顺着一阵颠簸,甩得我一阵眼花,模糊的视线里是他渐渐放大的脸,以及他那怎么看怎么流氓的笑容:“郝郝,我们明明有更好的运动方法,不是么?”

夹着调侃的轻哄落在耳畔的同时,我的唇被重重吮住,有些尖的牙齿反反复复地啃噬蹂躏着我微干的唇,麻麻的,还带着点刺痛。我被易笙牢牢压在身下,他看着纤瘦却着实很重。

他的吻很深、很长,很不舒服,我被吻得大脑有些缺氧,却无力将他推开。

恍惚中,出现在脑海里的尽是些支离破碎的画面,各种各样。多是我们的小时候,曾天真无邪的岁月:笑着的他,生气的他,愤怒的他,委屈的他……那么可爱,那么丑……

想想过去,再看看现在,我突然又有点儿想流泪。

我咬着唇,闷着声,直到易笙渐渐变得温柔的吻,细细落在我的眼角,我才知道——原来,自己真的流了泪。

我想要抹掉,却被他拉住了手腕。取而代之的,是他的拇指,有点粗糙,却让人莫名安心。他耐心的,轻轻拭去我垂下的泪水:“郝郝,你还是一样爱哭。”

“我就是爱哭,不行啊……”

“不是不行,只是你每次在这个时候哭,让我觉得……觉得自己像个强奸犯……”

“……”我抬起眼睑,意外地看到他变得有些不知所措又强作镇定的模样,突然忍不住有些想笑。可不管怎么用力,却始终拉不起嘴角,“对不起……”

“唉……你明明知道,我不是这个意思……”他挫败地叹了口气,额抵着我的,肌肤的热度很是烫人。

“那……你就当是你的那个功夫‘太、强’好了~”我低低地笑,主动伸臂勾住他的脖子,将他拽了下来,用力咬上他的耳。

只是在牙齿碰上肌肤的那一刻,我不由缓下了气力。我含着未褪的泪意,轻声地、含糊地喃喃着,也不管他是否听得清:“易笙,你到现在还在这里……这样……真好……”

听说,历史总是无限重复。

而人生,就像一辆循环列车,开着、开着,竟又回到了最初。

易笙,不知不觉,我们似乎又回到了那些年。

你握着我的手,我看着你的背影。

你带着我,我跟着你……

我以为这一夜后,易笙会和过去一样,不留下一句话的,又无声无息地消失一段可长可短的时间。事实上,刚睁开双眼就发现自己的身边边空空如也的时候,也容不得我不这么想。

瞥了眼微乱的床单和早已凉透了的空位,我读不懂自己的情绪,或许,也不想懂。我只是放空了心情,懒懒得赖在床上,叠着双腿,赤裸地盖着薄杯,无聊地盯着天花板和那盏有了好些年岁的顶灯,什么也不想的就那样赖着。昨夜的一切仿佛只是一个春梦,一个没有任何意义的,不算甜美也并不糟糕的梦。

心里有点儿堵,闷闷得很是压抑。我不由自嘲:何必如此?关于这些,早就已经猜到了,不是么?关于这些,早就已经习惯了,不是么?

那么,事到如今,我又为什么要如此矫情的在意?

没必要,实在没必要。

不耐寂寞的闹钟,滴滴答答的敲进耳膜,心绪开始无限浮躁,如何也找不到平静。

终是烦了这状态,我在一声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有的叹气中,缓缓起了身。

套上精致的丝绸睡袍,端起有些凉意的咖啡,我不愿去想这些都是谁放的,只是信步走到落地窗边,拉开染着晨曦的窗帘。

自以为优雅地啜着冷掉的咖啡,我看着拨开云雾的红日,冉冉的,绽放在空中。

忽的,腰上缠上了一双臂,紧紧地搂住了我。瞬间僵硬的后背,贴上了一具单薄的胸膛,没有小说中常常写到的火热,微微的凉意让我忍不住发颤。

“起来了?很早嘛。”不浅不重的呼吸掠过太阳穴,麻麻酥酥,不似电流的滚过,却也带着激起热泪的刺激。

我没有说话,只是死死盯着那轮渐渐渲上金光的红日。然后,缓缓的,缓缓的,腾出一只手,覆在他冰冷的手背上。

下一刻,我用力的、紧紧地扣住了他的指,像抓着无论如何也不愿放开的珍宝,牢牢地扣在自己的腰腹。

易笙没有抗拒,任我抓痛他的手,亦是一言不发的,环抱着我,无声久站。

我遥遥望着窗外十年如一日不变的风景,视线渐渐变得模糊。

抿着唇,咬痛了自己。

我想,或许,那不过是一种不甘,很纯粹的不甘心——说了那么多,想了那么多,可终究,还是输给了自己……

易笙,我一生的毒。

易笙顺理成章搬了进来,尽管,我们原本就只有一墙之隔。

在他不耐其烦地一遍遍委屈重申下,我逃避不能只能被迫地知道:原来那天早上,他之所以愿意顶着两轮黑眼圈消失在我舒服的水床上,就是怕我“用完”他的身体之后,无情地踢他出门。

为了世界的和平,为了美好的未来,为了大大小小各种听得我头晕目眩也听不明白的理由,他便趁我还在睡觉的时候,翻箱倒柜,偷渡了我的钥匙,强行搬进了我家。

这席怎么听都让人觉得应该要报警的话,易笙却说得得意无比,那骄傲的表情无限欠扁。他却毫无自觉,还大方地将自己的计划之详尽,考虑之周到,反反复复说得我想弄不明白都不行,幼稚的让我连句反驳的话都找不到。

我只能无奈朝天翻了一阵白眼:“我说……大爷,易大爷,你们公司倒闭了么?你怎么都不用上班啊?”

他居然能这样寸步不离地赖在我家。我是自由职业,本来就可以自己安排时间。稿债不压身的时候,自然可以在家放松。但为什么这个朝九晚五应该还要常常加班没好日子过的家伙,也会这么闲?

闻言,易笙只是笑眯眯地看着我,然后落落大方甩出两个字——“年假~”

……

不过短短十天,在易笙的强攻猛进下,我的世界迅速沦陷,之前的坚持都不知道去了哪里。

我只能任由他一反往日的慵懒,用飞一般地速度强势突进,异常勤奋地表演着传说中的所谓鸠占鹊巢。各种他的私人物品,被一点点地搬进我的房间,我的浴室,甚至是连我妈都不被允许踏入的书房——在堆砌着各种小说、漫画、美容和八卦杂志的书柜旁,放着一张深茶色小几,搭着一个颜色鲜艳造型可爱的坐垫,便成了易笙的工作场所,也是他在我家驻足最久的地盘。

易笙最爱窝在这方不算舒服却能让我一抬眼就瞧到的角落,一边哼着诡异的歌,一边敲击键盘,时不时地送上一个实在萌不起来的猥琐媚眼。

即便是一直努力无视他存在的我,此时此刻也不得不承认:易笙,真的已不是那个连书都读不好的超级差生了。偶尔提及他的工作时,他总是显得那样自信,闪闪发亮的,让人移不开眼。

我想易笙一定是非常喜欢他的工作,喜欢得愿意没日没夜地去付出,所以即便是赖在我身边的日子里,也常常抱着他的电脑,关注那些我永远看不明白的数据,看那些我如何也提不起兴趣的新闻。

其实,关于那些,易笙看得并不兴奋,但是非常认真。他认真时的样子帅气逼人,害一直努力无视他的我,总管不住自己心的,动不动就走了神。

打开半天却还是白板一片的屏幕上,常常倒影着我不自觉的微笑,亦是那样愉悦。我自欺欺人地偷望他如飞的手指、炯炯有神的眸子及俊帅非凡的侧脸,心里有些酸酸的,想着看过这样的他的女同事,有多少人还能好好地守住自己的心。

他不是我的,迟早要离开。我一遍遍地这样告诉自己,又一遍遍地默默反驳——至少现在,他是我的,我一个人的。

放眼望去,我不算太小的房子里,我不算宽广的生活空间,到处都留有易笙的气息和痕迹。他就像块揭不去的膏药,走到哪儿粘到哪儿,抬头低头转头,怎么都能看到他,贴身得我快找不到喘息的空间和时间。

每天二十四小时,除了洗澡上厕所,我们几乎没有分开过:

早上,我们一起起床,一起赖床,抢着同一条被子,最后总是易笙被我踢下去做早饭;

中午,我们一起偷懒不做午饭,简简单单用营养又方便的三明治打发,往往还各自抱着各自的电脑,很没出息地挖着地雷,还被轰得稀里哗啦,惨不忍睹;

晚上,我们一起用很多便宜又好吃的食材做丰盛无比的晚餐,吃得肚子往外凸,才一脸满足的手牵着手出门散步,时不时还来一下追狗的乐趣,看着狗狗们冲我们愤怒狂哮又无可奈何的模样,一起笑到不行;

我们还会一起逛超市,比较货架上的各种美味,彼此鄙视对方的眼光和品味,再不停鼓吹自己喜欢的产品,认真的程度几乎让守在一边的推销员开始担心自己会不会下岗……

不过短短数日,我们已做尽了所有傻瓜情侣做过的傻事儿,和所有的热恋中的情侣一样,开心胡闹地度过每一天。

我们甚至幼稚到用剪刀石头布来决定家务的归属,虽然运气差人一等的我,总是输给上帝偏爱的他,但我也有秘诀和强项——耍赖。

每当轮到我最不想的家务,我便又是横眉又是竖眼的,努嘴努到整张脸都扭曲,硬要他慢出输给我。

每当那个时候,对我不要脸不要形象的无耻行径完全看不下去的易笙,便只能在我可媲美樱木花道的杀人目光中,苦着脸配合着假装输给我,然后认命地去拨弄他也不那么擅长的洗衣机。

每天晚上十点,易笙会非常有大男人气势地强行将我架离电脑,连拖带拽,绝不准我赖在书房里浪费时间,让我改头换面从此当个早睡早起的好宝宝。

可最后的最后,却常常会自己管不住自己的,跟我一起抱着手提窝在被窝里,看让人不敢自己上厕所的恐怖片,一起被吓得脸色发青。

我们相互依偎,手脚交缠,度过每一个夜晚,在彼此的温度中,渐渐找到了幸福的味道。

尽管我常常会在半夜莫名惊醒,然后当我惊慌的扭头后看到了他平和的睡颜时,竟又觉得无比安心。

我总是紧紧抱着他,即便手被压麻了还能笑得一脸傻气,一脸满足。

我从来不知道,自己竟可以蠢得这样无药可救。

只要一想起这些不符合年龄的幼稚行为,我就忍不住地想要捂脸呻吟。然而,最让我觉得丢脸和难以启齿的是——我居然会在心里暗自为自己能这样的蠢而欢天喜地……

啊,啊,我怎么会变成这样?!

易笙陪在身边时度过的日子,我就像只一无事处的猪,整日懒洋洋的,吃了睡,睡了吃。除了上网查查就职信息,没事儿投投简历,偶尔出门面个试,什么都没做。

真正的一无所成。

易笙陪在身边时度过的日子,我就像只一无事处的猪,整日懒洋洋的,吃了睡,睡了吃,除了上网查查就职信息,没事投投简历,偶尔出门面个试,什么都没做。

真正的一无所成。

尽管,我是真的想要一份工作,未必需要能让欣慰一笑的高工资,但至少能让人看到一个可以期待的未来。

毕竟,作为一枚迈进剩女阶段的大龄女青年,我已经没有资本再这样的随心所欲下去了。可即便如此,也不是那么容易。我投出的简历大多虽然都有给还明确的回复,我也参加了许许多多的面试和考核,丹往往排上很久的队伍,等上很长的时间,结果却是大海沉石,有去无回。

易笙一直默默陪我同行,不管要等多久,都一定在附近的咖啡厅。然,面对我越来越沉的脸色,他却一直带着淡淡的笑,仿佛根本早就算到了这样的结果,完全不会意外。

我满腹不顺心的委屈,被他这样看,自然有些恼。相信若不是大庭广众,众目睽睽,我怕早就失了形象地提脚,在他银灰色的西装裤上狠狠印下几个漂亮的鞋印了。

不知道为什么,我自喻不错的脾气和耐性,在这家伙面前总是消失得很彻底。可易笙一点儿也不在意我的愤怒,还一把搂过我的肩,自然地忽略我掐他腰肉的指,温柔将落到脸颊旁的发放回到我的耳后。

他附在我耳边,低声轻语:“别急,你的话,一定不会有问题。我们去超市买点儿好吃的提提精神,晚上我帮你好好参谋参谋,当初我也失败了好多回,让我这个兜揽了无数成功妈妈的人帮你看看,保证下一次一定是你挑工作,不是人挑你。”

坠落的声音虽然很轻,却是铿锵有力,充满了安抚的力量。

我不自觉地一抬眼睑,正好对上了他潇洒飞扬的笑容,莫名的,竟真的安了心。

我想,易笙是明白我的。比起得不到工作而言,真正受了伤的其实是我的自尊。过去几天,我固执地不肯让他插手,甚至连简历都不许他看,以为有这样的资历,找个千把块钱的工作,绝不会有什么问题。

自信过了头,却落得如此结果,在面子上过不去。我一直希望在易笙面前的自己,能是出色而优秀的,为此我一直非常、非常的努力,甚至为此竭尽全力地去做一些自己并不擅长的事。但一次一次,我展现给他的,却总是自己最为落魄的一面。

我真的丢脸,不想面对,想要逃跑。

易笙明明知道,知道所有的这些,却没有点破。

他乖乖地闭上了一向无比毒辣犀利的嘴,体贴地牵着我的手,惬意地踱步在夕阳中。

有种难以言喻的温暖,缓缓地流向四肢百骸,挥不去的甜了心。

低下头,我看着彼此交融的影子,偷偷藏去了如何也无法忍住的勾唇动作。

刚刚才蔓延了全身的失落、沮丧和丢脸,竟在这短暂的瞬间,便褪得找不到痕迹。

原来,他已是这样安心的存在。

晚饭一如既往,简单而丰盛。

在秋老虎还舍不得离去的日子里,我们打开了空调,吃着热辣辣红艳艳的火锅和韩国炒年糕。

进餐过程中,我们虽然灌下了一罐又一罐冰啤酒,却还是辣得眼泪直流。偏生有种说不出的爽快,怎么也挺不住口。

我辣得舌头都麻了,吃着、吃着,频率高了反而没感觉了,可以心平气和地吞下平日里根本无法往嘴里塞的辣椒。

易笙明显比我还要怕辣,一顿饭吃得他眼睛都快要睁不开了。虽然没有狼狈地流下眼泪,但汗水倒是湿了一大片,灌下的开水更是足够他狂奔上一整晚的厕所。

看着实在受不了辣,狂奔去厨房添饭的易笙,我笑得坏心,复又自得其乐地咀嚼起所剩不多的残余菜渣。

不知道是不是因为长个子的高中时期饿多了,留下了什么后遗症,导致养成了我绝对不会浪费食物的好习惯。不管吃得多撑,我也一定要收光桌上的剩菜残渣。

若余量较大,就算再懒的动,我也会把它们好好的包起来存放。因此,我在国外的日子过得并不奢侈,也有了些闲钱去购置奢侈品。

瞄了眼久未打开的贮藏室,那里有我不自觉逛进名牌店时,不自觉为易笙买的各种礼物,盖在层层冬装下面,始终没有机会送出去。

在离开易笙的那999天里,我常常在旅行时买绘有各地风情的明信片邮寄给他。尽管总只有寥寥数语,不着重点,甚至没有署名。但那些贵重的东西,由于我对自己的人品毫无自信,所以总是打包带着到处跑。

那几件礼物价值不菲,远超过我一柜子衣服和包包的价格。如果不能送出去,真的非常浪费。然而今时今日,在这样不清不白又没有未来的境况下,要送出这些东西,又谈何容易呢?

这些日子,因为没有可以期待的未来,我才能如此惬意并且毫不愧疚地享受着他给予的温柔,任性恣意,耍泼耍幼稚。

我从未想过,当一个人无所谓失去的时候,竟可以变得这样的无耻!然而,也因为这样,我想待到结束的时候,即便早有了十足的心理准备,我还是会忍不住惆怅。

不求天长地久,只要曾经拥有,说到底,不过是升华了的阿Q精神。不是不想拥有,不是真的舍得,只是没有办法。

不想让他在自己手里生生被抢走,所以干脆的自己先放开手,多么的自私!可惟有那样,我才能保存仅有的尊严,以及不会回头的前进之路——因为,选择了放开的我,没有资格后悔。

我都已经想得那么好了,但当我不经意的望着他纤细优雅的身影时,心里还是会无法抑制地酸楚,酸楚得恨不得能忘记所有得到过的甜蜜。

当易笙再次消失的时候,看着他留下的这些痕迹,我又会如何?

答案其实很简单,只是我不想面对。

终究,我还是懦弱。

秦云来电的时候,我正看着易笙穿梭在厨房的身影发呆,至于究竟在想什么,我根本记不住。或许,也不重要。

我移不开视线,只因他不经意间侧首时露出的暖暖的微笑,那样英俊那样美好,一下就烧烫了我的心。

心里莫名产生一种恐慌,我几乎是抢一样地接起了手机:“喂!”

“……郝郝,你接了。”电话那头的秦云似乎愣了一下,随即是放松的长叹,及近乎自嘲的低笑,磁性成熟的嗓音透过话筒,拉回了我恍惚的神志,“你还以为你会拒接我的电话。”

“拒接?为什么?我怎么可能拒接你的电话!”我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居然忍不住地刻意加大了嗓门。

“因为你一直没回邮件,我以为上一次……惹你生气了。”秦云说到这儿时,显得有些小心翼翼,轻声轻气,还带着一丝丝浅浅的讨好。

我不是听不出来,却无法全心关注,只因咫尺距离外,是易笙面无表情的脸,及渐渐暗下的眸光:“不是……我没看邮箱的习惯,所以不知道你写了邮件给我。抱歉……”

渐渐的,我不知道自己在说些什么,只觉得嘴巴上上下下开合着,声音木然地传进耳朵里,却没有激起任何凡响。

我只是那样呆呆地看着那头的易笙。而他,也就那样一声不吭地,笔挺挺地站在三米开外,冰冷的表情明明那样无情,却又好像已写尽了鲜血淋漓的受伤。

心中瞬息爆裂出的疼痛,迅速蔓延在四肢百骸间。

那一刹那,我的鼻子酸得发了痛,无限用力才没有甩出渐渐松开的手机。

我知道,自己不可以。

此时此刻,在这样的心情下,我必须要逃。

而手机的那一段,或许,会是我的出口。

我知道自己太自私,但我没有办法。

我必须要静一静,冷却下被他烫热的脑。不然,我怕自己会一败涂地。

可或许,我早就输得没了自己。

因为当我挂掉电话时,手竟有止不住的颤意。

尽管如此,即便如此,我还是听到了自己倔强的声音,回荡在寂静的空间里:“我要出去。”

易笙什么也没有说,好久以后,才在我的注视下,决绝地转身离开。

我一个人呆在那儿很久,最后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样回的房间,又是如何换上的衣服又换了什么样的衣服,只记得离开卧室的时候,客厅黑漆漆的,毫无人气。

心里一片冰冷,这就是我要的结果么?说实话,我自己也弄不清楚。或许,这是对的吧。

轻轻叹了口气,我凭着习惯走到了门口,弯下腰去摸高跟鞋。

突然,黑暗中伸出一只手,紧紧抓住了我的肘!

我吓得整个人弹了起来。可欲出口的尖叫却戛然中止在了空气中微微沙哑的两个字里:“别去。”

“易……笙?”我愕然,随即因为手肘传来的疼痛倒抽了一口冷气。

“郝郝,求你,别去!”这短短几个字,像是被吐出来般,满满都是酸涩,甚至还带着一丝我不愿去听却无法抗拒的悲哀。

他很用力地抓着我,五根手指仿佛烙在了皮肤上,强硬无比。

我疼得几乎落泪,牙齿咬的咯咯作响,可心里却仿佛被什么烧着了一般,恐慌得不得了!

不行!逃!我的脑海仿佛只剩下这些,迫使着我突然发力,不顾一切地挣脱了去,然后头也不回地飞快跑了出去。

夜风迎面而来,呼呼得刮着耳朵而去。

后面没有传来易笙的呼唤,只有被我撞到的门砰然关闭的巨响。

尽管如此,我依然无法停下脚步。

眼里干涩得挤不出眼泪。

可是鼻子,却酸得迷糊了视线。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直到喘不过气才停下了脚步。跌跌撞撞走了两步,这才发现自己竟不知不觉跑到了大街上。

天气还热,时间还早,林立的店铺尚未关门,灯火照亮了夜空。饭后散步、约会进行中的人满街都是,他们多用怪异的眼神看着我,仿佛看着一个偷偷逃院的精神病患。

我囧囧地抹了一把脸,不自然地低下头,却是一愣,再忍不住自嘲地低笑起来:我真是疯了,居然穿着拖鞋就跑了出来……

摸出手机,按下通话键,声音里尽是挡不住的疲惫:“对不起,秦云,能不能麻烦你来接我……”

秦云并没有来接我,因为他一早就等在了我家院子门边的小巷。从后门胡乱跑出去的我,正好错过了守在那里的他。

我挂下电话,犹豫了许久,还是没有勇气回去面对那样的易笙,便只能拖着和身上的装扮全然不搭的拖鞋,敲着青石地板踢踢踏踏地走了回来。

夜幕下的小道,路灯昏黄,人影稀疏。

空气如此寂静。

然而,我还是很轻易地找到了他,秦云。

他正独自倚在自己的座驾边,盯着缭绕在路灯的飞虫发呆。不难看出秦云刚从外地赶回来,风尘仆仆,一脸疲惫,惟有那双上仰的黑瞳,灿亮如星。

不知道为什么,我莫名想起了他打电话来时的不安言语,带着点儿孩子气的惶恐,仿佛在计较着一些我其实心知肚明却始终不愿去想,甚至努力忘记的东西。

然而在发现他的那一刻,我的心里突然明亮一片,自然而然地萌发了退却之意。我不应该,这样不对。

可是,我还来不及顿足,他已转过头来。在对上我视线的那一刻,他英俊老成的脸上露出了久违的温暖笑容,像初升的朝阳,光晕淡淡,如沐春风。

我傻了眼,那是……

“郝郝!”他温文的笑着,腼腆的,羞涩的,坦然的,青涩年华。

时间在这一刻,似乎突然一溜烟回到了十年前。

那时的秦云便总是载着这样的笑容朗朗,少年老成,成熟又笨拙,叫着我名字的声音清脆响亮,满是喜悦:“郝郝!郝郝!郝郝!”

恍了神,乱了心。

我晕晕乎乎的,不知道自己此刻究竟身在何方,直到一双厚实的掌在我眼前晃动。

我傻傻地抬头,看到秦云明亮的黑瞳中痴傻不已的自己,尴尬万分。

秦云见状,抿着唇直笑,却礼貌得没有笑出声来让我难堪:“呵,在想什么呢?那么出神。”

“呃,没什么。”我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却还是老实地交代了,“刚才一不小心就想起了从前,你叫我的样子和高中时一点儿没变。”

“是吗?”秦云微微一顿,然后把手盖在了我的脑袋上,用力揉了揉我的发,做了高中时他绝不会做的事,“那么,这样呢?”

“哈哈,这样就像我们上大一那会儿,你也老弄乱我的头发!我还记得那时候,我们有事没事就老出去喝酒,我喝,你看。我酒品不好,一喝多了就爱说胡话,还像机关枪一样唠叨个没完,然后你就会像这样子揉我的脑袋,结果——揉得我更晕了!”

想起那段青葱纯真的岁月,想起那时做尽傻事的自己和他,我忍不住低笑,人也一下子放松下来,“时间过得真快,可是又好像根本没有离开。”

曾经,我以为自己的世界只有易笙,我为他哭,为他笑,为他牺牲,为他神伤,为他一个人寂寞一个人走。

可现在,我却蓦然发现,原来我和这个人也有过那么多的回忆,各种各样的,多得说不完、数不尽。只是比起和易笙的,显然要单纯许多,没有那么多伤害,也没有那么多的念念不忘。

我单纯的喜欢他这个安全而温馨的存在,也单纯地被他全心全意地喜欢着;

我总是在心里祝福他的幸福,假装不知道他对我的感情,默默地利用,默默地践踏,默默做着残忍的事;最后,无声无息地悄然退出他的世界。

对于秦云,我不曾给予他任何希望,却还是感到亏欠。毕竟,在我被易笙和自己伤得体无完肤的时候,陪在我身边的一直都是他。

秦云就好像我的救命稻草,是我最孤寂最黑暗的旅程中惟一的明灯,也是我不愿拖下水的大树。

只有他,我不想,不愿,更不应该。

曾经回荡在脑海中的想法,在这个瞬间,被仅存的良心,最后的良知,彻底否决。

我想着秦云纯然的笑容,那暖暖的手掌心,轻不可闻的叹息,深邃的眼眸,满满都是对我的关怀。

心,微微一颤,完全的羞愧。

这一刻,我终于下定决心,再不犹豫。我认真地抬起眼睑看着他,可话还没说出口,就被秦云突然用手掌盖住了嘴:“秦……”

“我都知道了,你什么也不用说了。”秦云的眸子很黑,仿佛一潭泥沼,无声无息间便可以湮没思绪,“他回来了,而你,选择了回到他身边。”

他……居然猜到了!所有的话一下堵在了我的喉咙里,我无言以对,只能怔忡地看着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刚硬、俊逸、坦诚,和易笙全然不同:为什么?

“果然……我还是晚了吗?”秦云低下头看着我的拖鞋,勾出一抹自嘲的笑,并不讥诮,既没有易笙那样的阴冷,也不像我那般讽刺,只是无奈,“能让你这样冷静的人变成这样的,除了他,还有谁呢?”

其实,我从来都不是冷静的人。我冲动、偏执、顽固不化、不依不饶、自私自利,只是这些,他都不知道罢了。

然而,我并没有反驳他。

我不忍心反驳他。

他脸上的无奈,我看着实在太过眼熟,就像我平日看着自以为是不肯低头的易笙,满心的无力却又无法言说,或许,也舍不得说。因为内心深处终究是喜欢着的,不得了的喜欢着。

最后的最后,我只能呐呐地吐出这个世界上最没有价值和意义的三个字:“对不起……”

“拜托,别说对不起,这是意料中的结果,不是么?”秦云笑笑,有些洒脱,仿佛对于我的离开,并不眷恋,“你早就说过了让我别等你的,现在只是把这些付诸现实。所以不必内疚,别让我错误的觉得自己很悲惨。”

“我……”差点出口的,是又一句无力的对不起。我反射性地捂着自己的嘴,然后在他的讪笑中,无措地低下头,对自己的笨拙又气又急,却又毫无办法。

许久之后,空气中传来他低低的声音,融在凉凉的夜风中,仿佛来自远方,距离感十足:“那么,这一次……你们是真的么?”

谎言堵在喉咙,无论如何都出不了口。

最后,我只能艰难地点了点头,不让他看见我已渗入血脉的苦涩:如果还有什么是我能为他做的,那么就是不能让他再为这样的我担心。

抱歉,秦云,不管我和易笙是不是会在一起,我都不会也不能和你在一起。

用一颗残缺不全的心,换你的全心全意,我真的做不到。

我到底自私,不想怀抱羞愧,一辈子委曲求全。

这样的人生太累,我做不到,也不想要。

抱歉,秦云,请允许我就这样放你走。

假如在你心中,我是快乐的,那么我想,善良如你,应该也能温柔的笑着,然后去追寻自己的幸福吧。

时光跳着自由的舞蹈,划过岁月的琴弦,滴滴答答地流逝。

我和秦云,一步的距离,彼此不能相望。又或者,仅仅只是我无法看着他。

无声的等待、无声的僵持,在我们之间久久延续,仿佛已凝固了时光和空间,没完没了,也不知尽头。

虽然夏季还未走得太远,日夜里的温差却已经带来了冬的气息。夜色渐深,远处卷起冰冷的风,拂过我单薄的衣服,密密麻麻地刺入僵硬的肌肤里,着实冷得可以。

我忍不住打了个颤,可那句“对不起,我想我该走了”却怎么也说不出口。

因为,那个可以开口说要离开的人,并不是我。

我只能直着僵硬的脖子,牢牢地盯着自己异常不和谐的拖鞋发呆,直到秦云的掌背盖住那个傻头傻脑的憨笑猪脸,硬生生地将它们拔了出来,我才在自己的一声惊呼中,回过神来:“秦……云?”

他他他……他这是干嘛啊?

我全身僵硬,无比尴尬,猛一抬头,却正好对上了秦云放大的脸,又是一惊。

然后,我不得不在他的黑瞳中那样清楚地发现自己又惊又羞的干干模样——如此这般硬生生地被人用公主抱抱了个满怀,纵然对象是曾经最亲密的好友,我也无法不惊愕。

“放我下来!”我捶他,用了点儿力,生怕他也会狗血的犯上男人的通病——以为女人说不要就是要!

“我背你回去。”秦云闷哼了一声,顺从地将我放下——放在了他的车边,然后将拖鞋递给我,“拿好。”

他转过身,宽阔的肩,挺拔的背,正正地对着我:“上来。”

“我……”

“别拒绝我。”他的声音一向低沉,不响亮,但却如同一章神秘的乐曲,磁性温柔,缭绕在心间,幽幽而响,直入脑海深处,“就这次,只有今天,请你别拒绝我,拜托……”

“……好。”

我乖乖趴在秦云并不很温暖的背上,一声不吭,气氛沉闷却不尴尬。

他静静地托着我的腿,并没有任何“过”的动作,迈着稳健的步子,往我家走去。

鼻息间,尽是清清淡淡的男士香水味,顺着秦云微开的衬衫的领子飘了出来,很是好闻。

我犹豫了一下,终究还是拒绝了诱惑,没有把脸颊贴上他那仿佛正在守候的宽阔的肩膀。

那样舒服美好的姿态应该是专属于恋人的,而我们并不是。

从这里回去我家的路并不长,无需加速,也不过五、六分钟,可这一步步地走过,竟好像踩过了我们一起度过的那些年:我的失落,他的笨拙;我的痴恋,他的温柔。

在那些应该青春快乐,理当朝气蓬勃的岁月里,我总是阴郁的表情,沉默少语,孤僻又孤独,恰恰反衬了他阳光般耀眼单纯的笑容。

那样迥然的我们,竟如此诡异地并肩一起匆匆地走过破碎灿烂的年华。

很荣幸得到了命运的宠幸,让我在最阴暗的日子里遇见了灿烂的他,得到了那么多的照顾那么多的温柔那么多的关怀。

能给我幸福的那个人的手,明明已经放到了我的面前,我却没有办法伸手握住。

于是,就这样和幸福擦肩而过。

所以以后即便不幸福、不快乐,我也没有了抱怨命运的理由。

我微微地裂开嘴,真心地笑了出来:谢谢你,秦云,真的谢谢你……

最后的最后,那么多没能出口的谢谢,在十多年后的今天,终变成了一句无发出声的“祝你幸福”,顺着我的唇逢,烙在他的肩膀。

楼道的灯坏得很彻底,黑乎乎的一片,秦云显得有些艰难,可是抱着我的臂却那样的坚定,丝毫没有放松,直到我家门口。

在他松开手臂的那一刹那,我跳下了他的背,没有回头,没有说再见。

我静静地翻着包,从里面找出钥匙,还未□去,就被牢牢扣住了手腕。

低下头,我看着自己今天过于多灾多难的左手,心里一片荒凉。

传入我耳间的秦云的声音,很压抑,很低沉,带着一些让人想流泪的疼:“郝郝,再见。”

他说:“郝郝,放心吧,我不会等你。如果有个绝世美女落在我面前,我一定会将她抢回家。”

他说:“郝郝,我们还是朋友,一辈子都会是朋友。”

他说:“郝郝,既然选择了,就珍惜吧。”

他说:“郝郝,对不起,我不知道要多长时间,但在我联系你之前,请不要找我。”

他说:“郝郝,这一次是真的再见了。”

他真的是一个很好、很好的人。

我想这一生,甚至是上一辈子,下一辈子,也不会再有像他那样好的人出现在我身边了。

对于这样温柔深情的告别,我应该泪流满面。

可是直到最后,我都能撑着笑容,非常努力地用最灿烂的笑容,对他渐行渐远的背影重重承诺——

“秦云,我答应你,我会好好的。无论未来如何,我都会好好的生活,好好的过每一天。”

不管我未来的人生中,有没有易笙这个人存在,我都会好好的,一直好好的。

因为,我已经答应他。

我站在原地,目送秦云离开时的背影:

对不起,秦云,我必须放手。

因为,你真的太好,好得我不敢占有。

很可惜,我最初遇见的那一个人,不是你。

再见了,秦云。

我想我大概永远没有办法成为一个真正聪明的女人,写了那么多罗曼蒂克的小说,描绘了那么多美好的女性:坚强、勇敢、倔强、聪慧、敢爱敢恨。

然而,我自己呢?

看着消失在楼道里的那道悲伤而□的身影,我忍不住的轻笑出声,带着没喉的苦涩——

原来,不管岁月走过几何,不管经过多少风雨,我依然无药可救地笨着,为了那个只要一想起就觉得胸口闷痛的男人,一而再、再而三地愚蠢着。

虽然听上去很不可思议,但我想我的幸福,就目前而言,却是只有易笙一人能给。

他是我的劫,而我,早已放弃了逃避。

长长叹了口气,我将所有的心思藏进内心深处,面无表情地打开家门。

迎接我的是一室黑暗。

他不在。

我莫名松了口气。

粗鲁地踢掉鞋子,我才刚刚踏前一步,就被不远处那一大团黑乎乎的东西狠狠地吓了一跳:“哇啊!”

我吓得魂飞魄散,几乎跌倒在地,这才发现那竟是易笙。他还在那儿,维持着我出门前的样子,一动不动地紧紧抱着自己的膝盖,整个人就像只被抛弃的小狗蜷成一团,无比丧气地蹲在原地。

“易笙?”我轻唤。

他没有理我,只是一径低着头,身体更紧地缩了缩,像个任性的孩子,为了想要而得不到的玩具,耍着低劣的脾气。

看着这样的他,我满心无奈。

蓦然想起秦云孤独的背影,再看到这样任性的他,我的心里更加沉闷,一贯的纵容仿佛随着秦云的离开,湮没在了那一刻的伤感中。

第一次,我对易笙变相示弱的无赖表现,有了一些不耐烦。

为什么?为什么他总是那样,舍不得舍弃任何东西,爱情也好,面子也好,什么都是如此,永远那么贪婪。

虽然我心里也很明白:易笙想要的东西,从来就不多。可偏偏之余于我和他而言,那小小的幸福却或许是永远的最奢侈。

关于这些,为什么直到今天,他依然不明白?

或许,他一直都很明白,只是不愿去想,宁愿逃避。

我瞬时沉下脸色,再不发一语。纵然,心里有很多话,其实想了很久,却一直无法说出口:

“哥,你知道么?这个世界很残酷很冷漠也很不公平,失去的往往会比得到的多,然而正因为如此,我们才会为自己小小的得到,欣喜若狂。

“你既然舍不得为我放弃,无法为我舍弃,那又要如何赢得我的信赖?

“耍赖、任性,帮不了任何人。特别是你和我。

“你给我快乐,给我幸福,但从来没有给我安全感,没有给我可以看到未来的希望。

“或许,我和你,终究只能是露水姻缘。

“一次,又一次。”

如今,我们明明已近在咫尺,相拥而眠,却依然像隔着天涯海角般,毫无希望地踩过一日,又一日。

我很累。

可是,我想,他真的不懂。

从来都不懂。

哽在喉咙里的话,反反复复地吞咽,终于沉入心肺。

我深吸了口气,转过身去不再理他。只是脚步才刚刚迈开,甚至未能和易笙错身,手腕就再次被用力的抓住。

空气中是他熟悉而低哑的声音,轻轻回荡在寂静的房间中,格外寂寥:“郝郝,你好残忍。”

我笑了:是的,我好残忍,真的残忍。

不过,却从来都不是对他。

易笙,我纵然曾经对你放手,纵然曾经伤了你的心,说到底,也是为了你。

我并不介意你能不能考上好的大学,我从来不在意你是优秀或者糟糕,我喜欢你的时候,你还只是一只不讨喜的笨拙的丑小鸭。可是,我已经爱你,爱得痴傻,爱得铭心刻骨。

我当初只是不想你痛苦,不想你夹在我和你的母亲之间,日日夜夜因两难的境地而伤心难受。

我想,你若是没有想明白这一点,以你的性格,根本就不会回头找我。

若两个人在一起,非要有一个人吃亏,我并不介意那个人,是我。

可是,并不是无止尽的。

我爱你,不等于没有自己。

因为没有了自己的郝郝,不值得任何人爱。

而我,想要你的爱,想得发了狂,不惜一切。

多么傻!

我仰头看着天花板,压抑着喉头的酸涩,眼前一片昏黑,混着窗外淡淡的光,眩晕了视线。

易笙一直没有放手,执着地拉着我,一如当年那个桀骜不驯的小小的他。

可是,我们已经长大。

我咬了咬牙,试图甩开手,却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胳膊有点儿发麻,怎么也使不上力。

最后的最后,认输的人还是我。

看上去那么强势的我,看上去那么任性的我,在和易笙的拔河赛中,却一直、一直都是输家。

一败涂地。

易笙,你凭什么?

说白了,不过就是我爱你,爱得比你深,爱得比你多。

我低下僵硬的脖颈,却撇开脸不愿看他,余光不经意地扫过他分明的肩线,单薄却笔直。

许久之后,空气中终于敲响的,是我妥协的声音,不沙哑,不清脆,只是无比疲惫:“易笙,我和他告别了。”

闻言,易笙倏然一僵。

下一刻,他的手指已牢牢地掐进我的肉里,很痛,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竟不想挣脱开去。

突然的,易笙一个用力,把我狠狠拽拉下来。

膝盖狠狠撞到地上,发出“咚”得一声巨响,在寂静的空间中,格外骇人。

我低低呻吟了一声,疼得险些咬破了唇。他的手掌扣住了我的后脑勺,虽然用力,却意外的温柔。

我的眼睛顿时有些干涩的痛,痛得想要伤害,想要撕裂一些什么。

于是,我缓缓地抬起下巴,对上那张爱到骨子里的脸,那双褐眸里流动着的,是我永远读不懂的情绪:“易笙,为什么那个人……不是你呢?”

我明明可以得到幸福的,那个转角有等着我的港口,是无声陪伴了我很多年的坚强依靠。

没想到,最后的最后,我还是伤了秦云,一个我亏欠许久的、最不想伤害的人。

这么多年,我对他的感情一直视若无睹,以为不给予他希望,就可以理直气壮。

说到底,我就是自私,自私地不想放开他给予的那份无私的温柔。

我什么都给不了他,而现在,占据了他最想要留住的位置的,却是一个将我伤得快要认不清自己认不清世界的人。

我真蠢,不是么?

我笑着,无声的,讥讽着自己。

易笙的视线停留在我的嘴角,那讥诮的笑容,愤世嫉俗。

许久,他终于出了声,沙哑却残忍:“那是因为你爱我,郝郝,你一直都喜欢我,只喜欢我一个。”

话音还未落地,我的眼泪已“唰”得一下流了出来。

像开了闸的阀门,泪水如泉涌一般,瞬间迷糊了整片视线。

面对秦云时未曾流下的泪,现在却怎么也止不住,稀里哗啦的,愣是将眼前的一切变成灰蒙。

再看不见那张爱恋多年、痴心不改的脸。

再看不见这间盛满我所有回忆、爱恨嗔痴的房间。

原来,这句隐藏在心底的话,这句几乎所有人都知道,几乎所有人都说过的话,从易笙的嘴里吐出来,竟是宛如刀割一般的血肉淋漓。

我好痛。

手指僵硬,竟无法抓着衣襟。

易笙缓缓地伸出手,轻轻地抱住我,温柔的,僵硬的,一点点地抱住我,将我的头慢慢按到他单薄的、冰冷的怀里。

他抱着我的头,任我无声地哭倒在他的怀里。

寂静的房间里,我的耳边只有自己低低的啜泣,以及许久、许久以后,他无比低哑的一句:“对不起……”

那声音很飘,似真又假,却像切到了什么开关一般,我再忍不住地嚎啕起来,像失去了一切的孩子,掏心挖腹地大声嚎啕着,仿佛要哭尽这漫长的十多年,那么多、那么多的心酸、委屈、等待、惶恐,以及疼痛和悲伤……

我用力地捶打着他,我想要嘶喊,想要呐喊,然能涌出喉咙的,永远都只有喘不过气来的哭泣,撕心裂肺,绝望而嘶哑。

易笙没有反抗,只是抱着我,任我疯狂地垂着他,一遍遍低声重复着那句我恨到极点的:“对不起,对不起……”

那一声声的对不起,仿佛都是我没有办法对秦云说的。

那一声声的对不起,仿佛都是他在替我还的。

可是,又凭什么呢?

现在,又还有什么意义呢?

易笙,你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爱你。

易笙,你也永远不会知道,我有多恨你。

在被你抛下的那999天里,我是多么绝望,你可知道?

在被你抛下的那999天里,我又因为你,做了多少自己都不敢回想的傻事,你可又知道?

那些事,那些年,直到今天,直到今时今刻,我依然无法面对。

我不想记忆,却也无法忘记。

易笙,我爱你,所以尽管如此,我依然陪伴你,即便受尽委屈,仍对你不离不弃,直到你不得不转身离去那一天。

易笙,我是真的恨过你,或许至今仍带着怨,所以即便陪伴着你,也充满了不信任。

易笙,我太了解自己,也太了解你,所以我相信将来总有一天,我会重复当年走过的路,用爱伤你,给你剜心割肉的痛。

到那一天,我们或许就真的互不亏欠了。

到那一天,互不相欠的我和你又究竟会变成怎样呢?

陌路相逢时,是微微颔首,还是视而不见?

我想着哭着骂着捶打着,鼻涕眼泪,狼狈不堪。

易笙的啄吻不停落下,额头,鼻尖,太阳穴,温柔的,呵护的,却只换来我更加滂沱的哭泣。

早已记不得在哪里看过,却还牢牢地记住了一句话:“你就是太聪明,最后都把聪明用在了刀刃上,伤人伤己也伤了我,却尤不罢手。”

我想,易笙,我和你都是这样的人。

最后,两败俱伤。

你看,我们的结局,早已明了。

床头打架床尾和,多么烂俗的剧情。

我一直以为这样狗血的剧情必然是无聊而烂俗的,是梦想爱情的作者们YY失败后不得不沿用的情节。然当自己也生生体验了一次又一次后,纵然不甘愿,我也不得不承认:

原来,现实的人生就是那样的狗血,那样的百无聊赖。

我睁着眼望着岁月留在原本雪白的天花板上的痕迹,却怎么也想不起自己是怎么被易笙诱拐上床的,只记得他激烈的拥抱,有些粗暴的、强悍的,占据了一切。

身体还残留着那时的记忆,有些痛,有些酸,□好像还流了些血。但全身上下最痛的,还是昨日备受折磨的手腕,青紫青紫的,还留有清晰的指痕。

看着残留在皮肤上的触目惊心的淤青,我想若被不知情的人看到,铁定会怀疑我被家暴。

虽然我个人觉得,事实也相去不远。

余光瞥向身边褶皱未平的空位,上面还留有淡淡的余温。我想都没想的,抱着被子滚了过去,闭上眼深深吸了口气,一种难以形容的祥和宁静充斥心头。

无法言语的舒坦!我趴在软软的枕头上,懒懒地摸向床头柜的第一个抽屉——那里常年只放着我几个月都抽不完的一包烟。

没想到摸了老半天,烟是没找着,反而只摸到一包约莫大概在穿越路上迷了路的戒烟糖。

我皱眉打量着来路不明的糖,门口忽的传来一声轻轻的嗤笑:“郝郝,郝大爷,现在才想起事后烟,是不是晚了点儿?”

右眼猛得一抽,我还不及应声,就见易笙顶着一张满载坏笑的俊脸,大喇喇地坐到床沿。伴随渐他渐低沉的声音的,是那只逐渐开始不安分的手,沿着薄薄的被子,轻轻地爱抚着我的腿,“还是说……亲爱的,你又想要了?”

想要?我不屑地冷哼了一声,直接从鼻孔里出气,压根儿懒得搭理这毫无技术可言偏生还喜好钻研并且自恋过头的家伙。

在某人抗议之前,我将戒烟糖精准地扔回抽屉,彻底地无视得意忘形的某色狼,自顾自看起前些日子打印出来的招聘广告。小巧方正的铅字跳入眼帘,轻易取代了那张祸国殃民的罪孽的脸。

不出所料,不多时,厚厚纸张的对面便响起了易笙挫败的轻叹,以及我控制不住悄悄上挑了几分的嘴角。只是,依然没有理他。

好耐性从来不是易笙的优点,很快他便任性地拨开资料,沮丧地看着我似笑非笑的表情,半晌才很不甘心地闷声道:“先吃早饭,我煮了你最喜欢的白粥。”

“好。”我爽快地答应,半点不犹豫,大大方方地掀开被子,在他□裸的目光中展示——在他进来之前就已经穿好的吊带丝绸睡衣,便宜又挡光,非常好用。

砰然关起的木门,隔离了易笙彻底被打败的郁闷“咆哮”。

而在浴室里的我,竟那样轻易又无措地发现:盥洗台的镜子中映有一张久违的灿烂明媚的笑容,带着一丝丝慵懒的眸子里,此时此刻,满满的尽是幸福。

在经过太多次的失败后,我不得不承认自己已是脱离社会的一族,对于职场的规则完全外行,非常无能。

我总算还是一个能接受现实状况的人,在认清了这一点后,纵然不甘心,还是颇有诚意地拉下脸面向易笙请教。

没想到,他只随意地扫了一眼,立刻不厚道地笑了。

我相信我现在的表情一定非常糟糕,毕竟恼羞成怒一向是我的特长,所以易笙马上收起了好生欠扁的嘲讽,只是吐出口的依然是相当的言语。

不过,倒也确实一针见血——

他说:我的简历千篇一律,没有针对性,内容太广言语啰嗦毫无特色,一看就是个刚出茅庐广撒网的生手,纵然资历不俗,学历够高,但光看这样的简历,就绝不会被重视:“简历应该侧重搭配你要应聘的职务,就算真的想偷懒,最少也要把相关经历和获奖情况放在最前面,这样才会给面试你的人一种你是真的想要这份工作,有针对这份工作进行思考,而不是盲目的,什么都不懂就随随便便地扔出简历。”

他说:当代大学生多半由于家庭条件不错,觉得若不是好工作,就算先在家赖着也没什么问题。自视甚高,高不成低不就,在家里幻想被伯乐相中,从此大发。殊不知,现在最不值钱的就是毫无半点工作经验的大学生,自尊心强、个性傲气,偏偏该有的能力却是一点儿也没有,上手慢,工作态度差,最基本的勤奋和谦逊都不知道遗矢在了哪个角落。

易笙还说:他刚毕业的时候,也患过这些毛病,这就好像强迫症和盲从一样,已经成了现代人的通病,多多少少都会有一点儿。

远大的理想,残酷的现实,对比起来不过如此。

当然,并不需要为此觉得可耻,因为丢脸和挫败,其实都是一种珍贵助益,帮助自己了解自己底线的助益。

真正可怕的是没有自知之明,总觉得一切错都不是因为自己。纵然犯了错,还不肯承认,总觉得是因为环境逼迫,永远认识不到自己的无能。

……

言辞凿凿,犀利而尖锐,却又是那样的条理分明。

我不由有些发傻,怔怔地看着此刻正说得眉飞色舞的易笙,他在说这些话的时候,神采飞扬,专注自信,一挑眉一投足间都散发着独特的魅力和光彩,让他原本就出众的外貌更是闪闪发亮。

我看得太过痴迷,以至于之后他说了些什么,我根本就没有听进去。

脑海里来来去去的,都是他灿烂的容颜,占据了所有。

原来,在我不知道的那片天空,他一直展现着这样的帅气……

当天晚上,我有些失眠。

怕吵着熟睡的易笙,连辗转反侧都不敢。

我微微侧首,看着易笙熟睡的脸——他正抱着被子一角,满足的像个孩子的容颜。

莫名的,我心里多出了一些自己都不懂的心情。

之后的几天里,我依然尽情享受有他在身边的日子,依然一起吃饭、散步、逛街,一起赖床,为谁做家务而闹腾不休。

可是,心情却有一些微妙的不同。

我发现自己总是在笑,任何时候。

易笙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现,依然耍赖纠缠不休。

我们比之前过得更加惬意。

在职场达人易笙的指点下,我重新整理并投递了三份简历,在面试后终于有了些还算不错的消息。

我个人最为中意的是一家律师行的行政秘书,离家近,工作也不很难,主要是文字方面的工作,外带一些翻译,都是我相对擅长的。

最重要的是那里的工作氛围不错,还有认识的师姐在那里做高层。

她说行政秘书的工作挺好,不太忙,几乎不用加班,工作稳定,人际关系也相对简单,只是理所当然的,薪水也略有些惨淡,升迁的机会也不大。

显而易见,这是一份看上去没什么前途的工作,不过,恰好非常适合还想窝在电脑前继续写小说画插画的我。

于是,我很快下了决定,只是还不及告诉易笙,他便接到了公司的急电。

我沉默地望着书桌对面正说着一口流利德文的易笙。他并没有刻意的避讳我,和以往一样慵懒地靠在花花绿绿的抱枕上,用右边的肩膀夹着手机,飞速地打着字,偶尔说到激动处,还忍不住微微颦眉。

他的态度轻松自然,落落大方,仿佛话筒对面正心急如焚咆哮如雷的不是他的同事,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友人。

我自然是听不明白的,多年来的应试教育让我成长为一个除了考试科目,全然没时间也没兴趣关注其它的考试疯子。除了术业有专攻的英语之外,不管日语韩语德语法语意大利语还是西班牙语,所有的外语在我耳朵边上都和蚊子飞过同样效果——完全不理解。

不过,我想假如连严谨沉稳的德国兄弟都能发出如此震撼的音量,估计他们商量的绝对不会是什么简单的玩意儿。

当然,我更不会懂。

我抬头看了下钟,发现快到晚饭时间,便默默走进厨房。

我没有回头,专注地搭理着手中的食物,只是脑海里不断浮现的,尽是易笙老练的模样。

那并非不好,当然也很帅气,只是莫名让我想起了一个月前,也就是易笙强行闯入我家并鸠占鹊巢的那一天——

那天晚上,我本和秦云在一起吃饭,而他也恰恰因为这样一个电话而不得不匆匆离开。

那一别之后,再相见,竟是我们谁也没有想到的,某种意义上的永远再见……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为爱离开的999天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当代现代 为爱离开的999天
上一章下一章

第七章 人生就像一辆循环列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