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九十岁,或者九十三岁,不是九十就是九十三。
当你五岁的时候,自己几岁零几个月都了然于心。即使年过二十,你也把岁数记得一清二楚。你会说我二十三岁,二十七岁。可是到了三十来岁,怪事便发生了。一开始不过是一时的语塞,片刻的迟疑。“你几岁?”“噢,我――”你信心满满脱口而出,又蓦然噤声。你本来要说三十三岁,但你不是三十三,而是三十五。你心烦起来,纳闷后半生是否已然开始。答案当然是肯定的,但你要几十年后才会承认。
你开始忘掉字词,一个词儿明明就在舌尖上,却赖着不下来,怎么也说不出口。你上楼拿东西,等你走到楼上了,却不记得上楼干吗。你对着眼前的儿女把其他孩子的名字点过一遍,连家里那条狗的名字也试过了,才总算叫对了人。有时候你忘了今天星期几,最后连年份也忘了。
倒不是说我健忘成那样,而应该说我不再理会时光流转。千禧年过了,这个我晓得,人仰马翻一场空,那些年轻人愁得不得了,搜刮罐头,一切不过是因为某个家伙偷懒,没腾出空位放四位数字,只留了两位数的空间。不过千禧年可能是上个月,也可能是三年前。话说回来,那有什么要紧?豌豆泥、木薯、成人纸尿裤的日子过上三周、三年、甚至三十年有差别吗?
我九十岁,或者九十三岁,不是九十就是九十三。
外头要么出了车祸,要么道路施工,老太太们才会赖在交谊室另一头的窗前,像孩子或囚犯似的不忍离去。她们纤瘦羸弱,发丝如雾,年纪大半小我足足十岁以上。年龄的差距令我悚然心惊,即使身体背叛了你,你的心却不认账。
看护把我安置在走廊,助行器就在我轮椅旁边。髋骨骨折以来,我已经恢复得大有进展,真是谢天谢地呀。曾经有一段时间,我的腿似乎永远废了,我才会听劝住进养老院。可是我每两个钟头就起来走个几步,每天都能多走几步才感觉需要回去。这把老骨头可能还有得撑呢。
这会儿窗口有五个人了,银发婆婆们凑在一起,弯起手指在玻璃上指指点点。我等了半晌,看她们会不会散去。她们没散。
我垂眼确认刹车已经固定,小心翼翼地起身,一边抓着轮椅扶手稳住身子,一边抖抖颤颤挪向助行器。一就定位,便抓住把手的灰色橡胶垫,向前推到手肘伸展开,也就是恰恰一块地砖的长度,然后将左腿向前拖,确认助行器放稳了,再把右腿拖到左腿旁边。推,拖,等,拖。推,拖,等,拖。
走廊很长,而我的脚不像以前听使唤。我的瘸法和老骆不一样,真是感谢老天,但走路终归快不起来。可怜的老骆,好多年没想到他了。他的脚丫子垂在小腿下头,不受控制,走路得举高膝盖把脚甩到前面。我是用拖的,仿佛腿上系着重物似的,加上驼背,走路的时候,眼前只看得到拖鞋在助行器框架内挪移。
想到走廊尽头得费一点时间,但我确实走到了,而且是凭自己的两条腿过去的,帅呀。只是人到了那里,才想起还得一路走回轮椅。
老太太们腾出位子给我。她们是生气勃勃的一群,有些能自个儿走动,有些是靠朋友推轮椅。这些老女孩神智依旧清醒,待我很好。我在养老院算是稀罕人种,一个老男人面对一海票仍在为丧偶心痛的寡妇。
“嘿,来这边。”荷柔关照地说。“咱们让雅各看一下。”
她把桃丽的轮椅向后拉开几尺,匆匆移到我旁边,十指交握,浑浊的眼睛炯炯放光。“噢,好兴奋哦!他们忙了整个早上了!”
我凑到玻璃前,仰起脸,阳光照得我眼睛眯起来。外头好亮,瞧了一会儿才看出点眉目,然后色块聚焦成形体。
街尾的公园有一个巨大的帆布帐篷,红白粗纹篷面,篷顶一眼就看得出是尖的――
我的心脏突然紧缩,一只手不禁往胸口抓。
“雅各!噢,雅各!天哪!天哪!”荷柔大叫,慌得两手乱抖,然后回头朝走廊喊:“看护!看护!快来呀!扬科夫斯基先生出事了!”
“我没事。”我咳起来,捶着胸口。老太太们就是这点讨厌,总是怕你两腿一伸挂掉。“荷柔!我没事啦!”
可是来不及了,我听到橡胶鞋底叽叽叽的脚步声,不一刻看护们便把我团团围住。想来,用不着担心怎么走回轮椅啦。
“今天晚上吃什么?”我任凭看护推我到食堂,一边咕哝,“麦片粥?豌豆泥?婴儿食品?嘿,让我来猜,是木薯吧?是木薯吗?还是我们要吃米布丁?”
“哎,扬科夫斯基先生,你真爱说笑。”看护平板板地说,心知肚明没必要回答我。今天是星期五,我们的菜色照例是营养而乏味的肉卷、奶油h玉米、重新加水的脱水马铃薯泥,搭配可能曾经和一片牛肉打过一次照面的肉汁。他们还纳闷我体重怎么会往下掉。
我知道有些人没牙齿,但我有啊。我要炖肉,我太太做的那一种,要加皮革似的月桂叶一起炖的味道才够道地。我要胡萝卜。我要水煮的带皮马铃薯。我还要浓郁香醇的解百纳葡萄酒佐餐,不要罐头苹果汁。可是,我最想要的是一整穗的玉米。
有时候我会想,如果得在一穗玉米和做爱之间二选一,我会选玉米。倒不是说我不喜欢跟女人翻云覆雨最后一次,我还是个男人,有些事情永远不会变的,但一想到甜美的玉米粒在齿颊间迸裂,我就口水流满地。遐想终归是遐想,这个我知道,啃整穗的玉米和做爱都不会发生。我只是喜欢选择题,仿佛我就站在所罗门王的面前,考虑是要最后一次春宵还是一穗玉米。多么美妙的难题。有时候,我会把玉米换成苹果。
每一桌的每一个人都在聊马戏团的事,我是指还会说话的人。那些静默无语的人或是面无表情四肢萎缩,或是头、手抖得无法使用餐具,都坐在食堂边缘,由旁人拿着汤匙一点一点把食物送进嘴巴,哄他们咀嚼。他们让我想起雏鸟,只差他们浑身上下找不到一丝热劲。除了下巴轻微的咬合动作,他们的脸皮动也不动,空虚得骇人。骇人是因为我深知自己正步着他们的后尘前进,我还没走他们那么远,但也是迟早的事。不想落到那个境地,只有一条出路可走,而我委实不能说我喜欢那条出路。
看护把我安置在晚餐前面。淋在肉卷上的肉汁已经凝成一层膜。我拿叉子戳戳看,那膜抖了抖,揶揄我。恶心。我抬眼,直勾勾望着乔瑟夫?麦昆迪。
他坐在我对面,是新来的,一个半路杀出来的退休律师,方下巴,塌鼻子,大大的招风耳。那耳朵让我想起萝西,耳朵是他们惟一相像的地方。萝西是一头心思细腻的大象,而他嘛,唔,他是退休的律师。我实在摸不透看护脑袋想什么,他一个律师和我一个兽医能有啥共通点?但他来的第一天,看护便把他的轮椅安置在我对面,从此不曾换过位子。
他怒目瞪我,下颚前后移动,像一头牛在反刍。不可思议,他居然真的在吃那玩意儿。
老太太们像女学生似的叽叽喳喳,欢天喜地,丝毫没察觉我们的对峙。
“他们要待到星期天。”桃乐丝说,“比利问过了。”
“是啊,星期六演两场,星期天一场。蓝道跟他几个女儿明天要带我去。”诺玛说着转向我,“雅各,你会去看吗?”
我张嘴要答,但不容我吭声,桃乐丝便脱口而出:“你们看到那些马了吗?乖乖,好俊哪。我小时候家里养马,噢,我爱死骑马了。”她望向远方,有那么电光火石的一刻,我看出她做小姑娘的时候非常可爱。
荷柔说:“记得马戏团坐火车巡回表演的年代吗?海报会提早几天贴出来,镇上所有能贴的地方都贴了!两张海报中间连一块砖头都不露出来!”
诺玛接腔:“就是啊,我记得可清楚了。有一回,他们把海报贴在我们谷仓外面。他们跟爸爸说,海报是用一种特别调制的胶糊上去的,表演结束两天就会自己掉,可是过了好几个月,那些海报还粘在我们谷仓上面,骗你我就不是人!”她咯咯笑起来,摇头说,“爸爸气炸了!”
“然后过几天火车就来了,总是在天刚破晓的时候来。”
“以前我爸会带我们去铁道看他们卸东西。哗,真有看头。还有游行!还有烤花生的味道――”
“爆玉米花!”
“糖苹果、冰淇淋、柠檬水!”
“还有锯木屑!会钻到你鼻子里!”
“我以前弄水给大象喝。”麦昆迪说。
我扔下叉子抬头看他。他显然拽到皮痒,等着老女孩们奉承。
“你没干过那种差事。”我说。
大家沉默片刻。
“你说什么?”他说。
“你没弄水给大象喝过。”
“我有,千真万确。”
“你才没有。”
“你是说我在骗人吗?”他缓缓说。
“如果你说你弄水给大象喝,你就是骗子。”
老女孩们目瞪口呆望着我。我的心狂跳,明明知道不该讲这种话,偏偏不由自主。
“你好大胆子!”麦昆迪手撑着桌缘,指节都凸出来了,前臂筋肉暴起。
“朋友,你听好了,几十年来我见过很多你这种老傻子了,说什么弄水给大象喝,我就坦白一句话,根本没有这种事。”
“老傻子?什么老傻子?”麦昆迪扶着桌子霍地站直,他的轮椅向后飞滚了开。他一根变形的指头指着我,然后仿佛被炸弹炸到似的倒地,身子隐没到桌下,目光迷茫,嘴巴仍未合上。
“看护!喂,看护!”老太太们嚷起来。
橡胶鞋底急奔而来的熟悉脚步声再度响起。不一刻两个看护搀着麦昆迪的手臂拉他起来,他嘟囔着,软弱无力地想甩开她们。
第三个看护是一个丰满的粉衣黑人女孩。她立在桌尾,双手叉腰。“到底怎么回事?”
“那个老杂种说我是骗子,就是这么一回事。”麦昆迪先生说,安全地坐在他的椅子上。他整整衬衫,抬起灰白的下颌,叉着手臂。“他还说我是老傻子。”
“哎,我敢说扬科夫斯基先生没有那个意思。”粉衣女孩说。
“我就是那个意思,他是不折不扣的老傻子。弄水给大象喝,是喔。你们晓得一头大象一天要喝多少水吗?”
“唔,根本没概念。”诺玛努着嘴摇头,“我只知道我看不出你中什么邪了,扬科夫斯基先生。”
喔,我懂了,我懂了,原来是这么一回事。
“太过分了!天晓得我何必忍受别人叫我骗子!”麦昆迪先生说,身子稍稍倚向诺玛,他知道大家都站在他那一边。
“还有老傻子。”我提醒他。
“扬科夫斯基先生!”黑人女孩拉开嗓门。她来到我身后,解除我轮椅的刹车。“也许你该待在房间,直到冷静下来。”
“喂,等等!我用不着冷静,我晚餐还没吃呢!”我嚷着。她把我从桌边推开,朝门口走。
“我会帮你送过去。”她在我后面说。
“我不要在房间吃!推我回去!你不可以这样对待我!”
显然她就是可以这样对我。她迅雷不及掩耳地推我穿过走廊,急转弯进了我房间。她固定刹车的力道那么大,整架轮椅都晃了一下。
“我自己回去。”她竖起踏脚板的时候我开口。
“你回不去的。”她说,把我的脚放到地面。
“不公平!”我的音调拉高成哀鸣,“我在那一桌坐了八百年。他来了两个礼拜。怎么每个人都站在他那一边?”
“没有人选边站。”她倾身向前,肩膀靠到我的胳肢窝,撑起我的身子,我的头倚着她。她的头发烫得直直的,飘散着花香。她让我在床缘坐下,我眼睛正好直视她的粉衣胸脯,还有名牌。
“萝丝玛莉。”我说。
“嗯?”
“他真的在说谎,你知道的。”
“我才不知道,你也不知道。”
“我是真的知道。我在秀场待过。”
她眨眨眼,恼了。“什么意思?”
我迟疑起来,改变心意。“算了。”
“你在马戏团待过?”
“我说算了。”
尴尬的静默持续片刻。
“麦昆迪先生可能会受重伤,你又不是不知道。”她说,一边把我的腿放好。她手脚利落,有效率,只差不是蜻蜓点水。
“不会啦,律师都是铁打的。”
她瞪我瞪了大半天,真的把我当成一个人看待。有一刻,我好像从她身上感觉到一抹虚空。然后她突然恢复常态。“你家人这个周末会带你去看马戏吗?”
“嗯,会呀。”我有些得意,“每个星期天都会有一个小孩来,跟时钟一样。”
她抖开一条毯子,盖在我腿上。“要不要我去帮你拿晚餐?”
“不用。”
难堪的沉默。我意识到该补一声“谢谢”,但为时已晚。
“那好吧。”她说,“我晚点再来看你有没有缺什么。”
是喔。会来才怪。他们一向都是嘴里说说。
可是乖乖隆个咚,她来了。
“别说出去。”她匆匆进门,把我的梳妆台兼餐桌拉到我大腿上方。她摆好纸巾、塑料叉子、一碗看来当真秀色可餐的水果,有草莓、甜瓜和苹果。“我带来当点心的。我在节食。扬科夫斯基先生,你喜欢水果吗?”
我有心回答,但我手捂着口,正在颤抖。苹果啊,老天哟。
她拍拍我另一只手,离开我房间,不露痕迹地假装没看到我的泪水。
我把一块苹果塞进口中,品尝齿颊间迸流的苹果汁液。头顶上嗡嗡响的日光灯射下刺眼的光线,照着我伸到碗里取食的弯曲手指。那手指看起来很陌生,怎么可能是我的。
年龄是可怕的小偷,一等你开始懂得怎么生活,便从下面搞垮你的腿,压驼你的背,让你这里酸那里痛,脑筋转不动,还悄悄让你的另一半癌细胞扩散到全身。
医生说癌症转移了,也许剩下几个礼拜或几个月。但我的心肝儿柔弱如小鸟,九天后便一命呜呼。在和我共度六十一年的岁月之后,她只是紧紧握住我的手,呼出最后一口气。
尽管有时候我愿意不计代价让她回到我身边,但我庆幸先走的人是她。失去她,我仿佛一个人被劈成两半,刹那间天崩地灭,我不要她吃那种苦。独留人世实在糟透了。
以前我觉得情愿变老也不要死,现在我可不敢说。我的生活就是宾果[宾果(Bingo):一种连数字的游戏,先完成的人叫“宾果”,取得游戏胜利。]游戏、歌唱活动外加排在走廊上的灰败轮椅老人。有时候我闷得渴盼死亡,尤其当我记起自己也是一个灰败老人,像不值一文钱的纪念品一样跟人排排坐,就更想死了。
但我无能为力,只能花时间等待那势无可免的一刻,一边看着往事的幽灵在我空虚的生活中作祟。那些幽灵又是敲又是打,丝毫不客气,大半是因为没有人对付它们。我已经不再抵抗了。
这会儿它们正在又敲又打呢。
好家伙,别拘束,待久一点。噢,不好意思――看得出来,你们已经不跟我客套了。
天杀的幽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