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青春没有规则

第三章 青春没有规则

1.路过秋风

一路上,伴着徐徐的秋风,我想了很多,但心情始终无法开朗起来,本来应有的惬意也丝毫感觉不到。

还没有什么准备,这几天,却突然感受到了几丝凉意,让我最近浮躁的心情稍稍冷静了一下,才意识到,已到了秋季。

生活在这个南方的都市已差不多六年了,却始终不能适应这毫无道理的季节。盎然的春意还没享受够,炎热的盛夏就已到来,而那最能给人收获感觉的秋季却那么的短暂,竟又到了冬季,一切是那么地不遂人意。

傍晚,带着学校里的一些烦恼,我背起书包,踏上单车回家。迎面吹来一阵秋风,带来几许寒意,我下意识地打了个冷战,头脑清醒了许多。

回家的路经过的是这座城市最繁华的路段,八车道的水泥路面上车来车往,几十层的高楼鳞次栉比地矗在道路的两旁,而城市的标志性建筑——八十层的大厦在这楼的森林更显得引人注目。不知怎的,每次骑车的时候总是逆风的,今天也不例外。一阵阵秋风迎面吹来,让我感慨良深。

突然的电石火花一瞬间,脑海里竟冒出了曹操的《观沧海》:“秋风萧瑟,洪波涌起”,而毛主席的“萧瑟秋风今又是”也一并出现,慢慢的品味之中,竟发现,与现实的秋风是那么的不协调。

独自站在高山上,四周丛林密布,脚下是一碧万顷的沧海,迎面吹来的秋风才是“萧瑟”,让人产生苍凉悲壮的感觉,正式抒发豪情壮志的好时机。而如今,我逆风行进在归途,却始终找不到那种感觉。

周围的一切都是人类社会文明的结晶。高楼大厦,汽车电脑……路上的人都在匆匆地行进之中,车上的人也正忙着处理事情。不经意间,路过一个公共汽车站,这大概是众生百态的最佳地点。映入眼帘的是形形色色的人。他们衣着相貌各不相同,但不约而同的是,尽管秋风已夹杂着几丝寒意,他们却都是翘着脚等待汽车的到来。那种焦急的心情溢于言表,他们都是期盼着尽快到达自己的目的地。

我的心绪很郁闷,尽管两只脚仍机械地踩着车前进。就在这一路之上,我经过这城市最繁华的地区。我见到的有所谓的“白领”甚至“金领”,也有终日为衣食奔波的体力劳动者,我见到了几乎是人类最发达的文明。我的心却很沉重,很不快乐。因为,我感受到,这城市是如此的空洞,如此的空虚。

也许文明是最发达的,也许生活是最舒适的,也许人是最成功的,但我却感到了这城市的空洞,这城市的人的空虚,不是吗?人类的文明史中不是间插着血腥和杀戮吗?也许当人类为他们所创造的所谓文明自鸣得意时,大自然的惩罚正悄然降临。城市的人也许很成功,金钱,财富都很充裕,可是他们的终日都在为“钱”而奔波,精神的空虚又怎会被理解,所以,当人老的时候,才最容易地得出对人生最准确的评价:不是追逐名与利,而是服务大众,其次是享受生活。

一路上,伴着徐徐的秋风,我想了很多,但心情始终无法开朗起来,本来应有的惬意也丝毫感觉不到。

就在这心路的历程还未得到最终的答案时,我到家了。打开家门,桌上已摆满了热腾腾的饭菜,妈妈依旧在厨房忙碌。我感受到了暖意,融融的暖意,心情竟豁然开朗了,却不知为了什么。

在这暖洋洋的屋子里,大口大口地品尝着丰盛的饭菜,妈妈会心地笑了,我也笑了。屋外,秋风依旧,城市依然,人也依然……

2.永远有多远

母亲爱戏,如同许许多多的戏迷一样,将看戏、听戏视为人生之一大乐事。所不同的是,母亲爱戏还另有原因。

杀鸡儆猴

不知几时,女生们喜爱上了“吊带衫”,一时间风行整个校园。这让某学院的领导们感到“事态严重”,认为有必要刹一刹这股“市井歪风”,以确保本学院学子的良好形象。于是,贴告示于学院大厅内:坚决杜绝穿背心、拖鞋上课等丑陋行为!

一段时日后,不见“丑陋行为”有所收敛,反倒愈演愈烈,乃召开全院教工紧急会议,商讨对策。最终决定把监督工作“分配到户”,让每位教师严管各自的学生。

苏老向来与学生“秋毫无犯”,领导们的这项决定令他十分为难。第二天,苏老一脸苦恼走进教室。上课铃声响过许久,学生吴君才从远处赶来,跌跌撞撞进了教室。方欲落座,不想被讲台上的苏老一声喝住。吴君只好站着,脑子里正迅速搜索着最佳的迟到理由。苏老瞥了瞥吴君,沉默一阵之后,说:“走,回宿舍穿好衣服再来上课。”这句话令吴君始料未及,定了定神他还是不明白:我这不是已经穿了衣服吗?难道苏老有孙猴子般的“火眼”,把我的衣服权当透明纸?那我不就没了“个人隐私”……苏老见吴君毫无反应,乃进一步“点拨”:“学院已经下了规定,不许穿背心和拖鞋来上课,你为何明知故犯?”吴君似乎要辩解,苏老不给,并示意他离开。吴君无奈,只好悻悻而出。同学面面相觑,不解其义。

事后,吴君愤愤然曰:“我向来就是这副打扮,不见得有谁说不行的。不就是很普通的一件无袖衫嘛,比起女生的吊带衫来,算得了什么?!”有哥们劝解道:“兄弟,这事怨不得你。院里明明是针对女生,但苏老不好得罪咱们班那帮大姐大。偏偏你那天又迟到,正好让苏老逮着,他就顺便拿你开刀了。此乃‘杀鸡儆猴’也。”吴君哭笑不得。

读了铁凝的《永远有多远》,心里一直难以平静。

《永远有多远》,永远有多远?!

主人公白大省,一生虽没经历过什么大悲大喜,却遭遇了不少挫折。人生路上,她有太多的辛酸与无奈,无奈自己的性格使然。

她为人随和,宽容忍让,典型的一个“大好人”。原本这该是她的一个优点。但是她的忍让随和过了度,结果她周围的很多人,常常在不知不觉之中伤害了她。可悲的是,白大省并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她已习惯了迁就别人,也习惯了让人“欺负”,她认为这就是“合理”。如果哪一天她“斗胆”想按着自己的意愿去做,她就会觉得是“不合理”而良心大受谴责。她总觉得自己欠别人太多,她甚至认为,弟弟多病而自己健康,便是自己对不住弟弟,时时想着要给弟弟多一点的补偿。因此连她的弟弟也习惯了“欺负”她,习惯了从她那里占点便宜。于是,所有的人都习惯了“欺负”她——这注定了白大省的一生是不快乐的,她无法实现自己的愿望,也无法争取到自己的幸福。虽然后来白大省也试图改变,但太难了。一个曾经抛弃了她,后来又不得不求助于她的男人说:“你说什么笑话呀白大省,难道你以为你还能变成另外一种人吗?你不可能,你永远也不可能。”白大省叫喊起来:“永远有多远?!”

有时候觉得人真是太奇怪了。如果他(她)很谦让,那周围的人便会习惯他(她)的谦让,并不惜去伤害他(她),尽管他们觉得不应该去伤害这样一个“好人”;如果他(她)很刁悍,那周围的人便会习惯去迁就他(她),甚至不惜委屈了自己,尽管他们认为这样一个“坏人”不值得迁就。为什么我们就不能对“好人”好一点,对“坏人”坏一点呢?可能我们太容易“习惯”了,而“习惯”又容易变成“永远”。

“永远”有多远?或许该由“习惯”来决定吧。“习惯”有多久,“永远”就有多远。

作品的末尾写道:

就为了她的不可救药,我永远恨她。永远有多远?

就为了她的不可救药,我永远爱她。永远有多远?

……

爱恨交加,是文中的“我”,也就是白大省的表姐,对于白大省的情感,永远的情感。

3.戏迷

母亲爱戏,如同许许多多的戏迷一样,将看戏、听戏视为人生之一大乐事。所不同的是,母亲爱戏还另有原因。

童年之对于母亲,或许更多的是苦痛与辛酸。就在母亲7岁那年,外祖母患了一场重病,不久便撒手人寰,丢下母亲和外祖父。从此,父女俩相依为命。穷人的孩子早当家,母亲用她瘦弱的双肩担负起家中的一切杂务。

生活虽然过得清苦,却也有着许多的快乐时光。最令母亲高兴的事是跟着外祖父到戏班里去。外祖父是乡里戏班的一名扬琴手,经常走东村窜西村去演出,而每一次他都会带上他惟一的女儿。很多时候,母亲就坐在外祖父的身旁,愣愣地看着他弹扬琴。母亲说,最难忘的是外祖父弹扬琴时的神情——双眼微闭,脑袋稍倾并随着戏曲的节奏晃悠着——平日里的愁绪一扫而光,只一脸的陶醉。

正因为小时候受到的熏陶,母亲爱上戏剧。戏剧带给她的不仅仅是音乐的美,更教会她许多做人的道理。母亲说,戏即人生。

以前,只要逢年过节,乡下就会请来戏班子到村里唱戏。往往这村唱完那村唱,会轮上好些天。母亲必不会放过任何一场。虽然有时要赶上几里的山路,她还是乐此不疲。还记得就在6年前,我陪母亲到邻村看戏。正直大年初一的晚上,天气特别冷。我并不太喜欢看戏,于是心里一直盼望着戏能早些结束,然后可以回家。但见一旁的母亲看兴正浓,便不忍心打断。在回家路上,母亲反复赞叹戏如何好看,如何精彩。可以看得出,她正为自己有幸欣赏到如此好戏而窃喜不已。

我常想,外祖父弹扬琴时是怎样的一种情形?只可惜我永远都不可能看到了。外祖父在母亲19岁时去世,连女儿的喜酒都来不及喝上一口。事隔如今,也有三十几年了,母亲一直怀念着外祖父,常常向我讲起。在母亲叙述的一件件琐事中,我体味到了那个艰苦岁月里的浓浓父女情。只要熟悉的扬琴声一响起,这股温情依旧在母亲心头荡漾着。

前年,我们举家搬迁。有很多东西都不方便带走,于是送的送,扔的扔。母亲最关切的是伴她多年的十几套戏剧录音带。临行前,她将其小心包好,带上。或许,在别人看来,这些录音带是不值几个钱的过时货,但它们却是母亲的“宝贵财产”。每有空闲,她便会拿出来一遍又一遍的欣赏,细细体味。母亲说,听着这些老戏,仿佛自己又回到了从前。

一个周末的下午,我正兴冲冲地赶往家里。远远地,便可以听到熟悉的戏剧调子——母亲又在听戏了。

4.梦里春秋

渐渐地,我抛却了悲哀,抛却了彷徨;渐渐地,我坚实了活的信念,增添了活的勇气;渐渐地,我发现了生命的可贵,生命的美丽……

冥冥中命运伸出一双白皙的手,牵着手,走出校园,走进梦魇。

洁白的床铺,洁白的墙。走进几个穿白衣戴白帽的人,拉亮一盏白生生的灯。这是哪里?

我想走。我害怕这庄严肃穆的地方。我要回到欢歌笑语的校园。可髋关节和膝关节刀割般的疼,没站起来就跌倒了。我病了。“重病号,马上检查。”医生对护士说。

抽血化验,X光检查,B超检查。打针、服药、磁疗、电疗。我被折腾得晕头晕脑。而疼痛依然,病情继续恶化。

三个月后,疼痛减轻,病情始得控制。可这时我的下肢和上身成150度角,髋关节与坐骨间隙融合,连成一个僵硬的整体。而我的双腿更惨不忍睹:肌肉萎缩,瘦成了两根细细的芦柴棒……

柱着双拐跛出病房,医生说:“小伙子,你这条命算是捡回来了,可这辈子,你就有四条腿了。唉,好好走吧……”

四条腿……好好走……我喃喃。仿佛一场噩梦,梦中的我,此时十八岁零两个月。

十六岁,我考上大学,成了命运的骄子。

十八岁,我双腿瘫痪,成了命运的弃儿!

妈妈来学校看我。我一头扎进妈妈的怀里,娘儿俩相拥大哭。父亲在我十三岁那年撒手归去,弟、妹还小,在我们家,只有妈和我知道这场噩梦意味着什么……

我走进绝望的深渊。身在颤抖,心在抽搐。痛苦、凄凉、寂寞、忧伤。生灵的创痛远大于双腿的沉沦。生活不能自理,学业不能坚持,我看不到希望之光,我在悲哀里彷徨。

老师和同学们安慰我,要我身残志坚,以保尔、张海迪为榜样。我知道他们说得对,但我不能接受:心想,你们都是饱汉不知饿汉饥,保尔、张海迪那么容易学,全国数以万计的残废人,不都成了保尔、张海迪?“

倒是妈的话实在,深深震动了我悲哀的心。“孩子,你算是死过一次了,要打起精神,活下去。好死不如赖活着。孩子,跟妈回去吧,妈生了你,只要妈不死,今后妈就照料你……”望着妈那被风霜打皱的脸,我不由又滚下了酸楚的泪……

又回到我那破陋的小木屋。风物依然,一切都没有改变。

改变的是我病残的腿。

沉重的悲哀过后,我脑海里一片茫然。仿佛一个外星人来到地球,我对眼前的一切都陌生、不适应。仿佛走进空旷广漠的荒野,我手足无措。

茫然中有一点我是清醒的:我得活,我得找一条活的路。

梦在继续。说不清什么时候,我做起了当作家的梦。这美梦比那噩梦瑰丽得多,因此心情也就快乐开朗得多。渐渐地,我抛却了悲哀,抛却了彷徨;渐渐地,我坚实了活的信念,增添了活的勇气;渐渐地,我发现了生命的可贵,生命的美丽……

忧愁还是有的。尤其在写了几十篇小说、散文之后,看到那一封封铅印的退稿信,我真怀疑自己是否是当作家的料?前途如一个神秘莫测的黑洞,我不知是进还是退好。

失败。失败。失败中我记起福楼拜对莫泊桑说过的话:“天才无非是忍耐,努力吧。”我想我肯定不是天才,我或许这辈子也不能成功,当不成作家。但我还得努力,只要活得充实,努力奋斗过,将来死时,我才能无憾。

这样想着,我对失败也就心平气和了。于是继续遨游书山……

梦里花开,梦里花落。几多忧喜,几多甘苦。而时间如旅人,矫健的脚步匆匆迈过。蓦然回首,梦里春秋已六度。

1988年2月5日,我的处女作在贵州《健康之友》上发表。前不久,又在一家刊物上发表了一首小诗。这当然令我高兴,催我奋进。

诚然,我知道,成功离我遥远得很。那众多的沟壑,莽莽的荆棘,会累得我汗流气喘,腰酸背痛。但总算开了个头,总算,我找到了要走的路。

路正长,且坎坷。我得撑起我的双拐,一瘸一瘸地走……

5.交换地址

交换地址实则是付出自己的信任,并接受别人的信任。别以为这个动作微不足道,这是心与心之间的通行征,凭着它你就获得拜访、了解一片新大陆的机会。

或许发生在灯火辉煌的晚会上,当一曲终了,你和配合默契的舞伴已不再陌生,你不无留恋地松开她的手:“能把你的名字告诉我吗?”那极其恳切的探询,容易使人联想起一部叫做《请问芳名》的外国电影;也有可能是某次郊游,你因之而结识了几位朋友的朋友,归途中都有相见恨晚的感觉:“互相留一留地址吧,为了再见。”……无论火车或轮船上为打发时间的一番闲谈,抑或少男少女们名目繁多的聚会,无论什么原因什么理由,都可能使本来相距甚远的心很自然地碰撞在一起,从而产生邂逅的故事。人生之旅永远是美丽的,当获知又一个新颖的名字,当你们彼此交换了地址,就为相识提供了发展的线索,这样的时刻不能不珍惜。说不定,茫茫人海又要增添两扇相对敞开的窗户呢。

因而回想青春时代,你忘不掉那一个个写在小纸片上、书本边缘,甚至仓促间记于手心的姓名和地址,那友谊最初的契机,好多已长成青枝绿叶、让人庆幸终生的大树了。无论它们是趴在膝盖头、伏在自行车座上或者伫立在人来车往的站牌下写就的,都证明了一段心灵的流露和坦白:它们,以及它们所代表的一切,对于你将不再是秘密。

友谊也是一种缘份,你们从各自的房间里走出,终于结识到较之丰富千倍的世界,你所缺乏的,你所渴知的,你所需要帮助的,都可以从友善的心灵那儿得到补充——通过一句教诲、一段交往、一次如约而来的微笑。你留下了自己的地址,说不定哪天门铃真地被掀响,一位让你惊喜的客人出现在面前。而孤独,则躲得远远的了。

交换地址实则是付出自己的信任,并接受别人的信任。别以为这个动作微不足道,这是心与心之间的通行征,凭着它你就获得拜访、了解一片新大陆的机会,避免了与另一个也许充满诗意的心灵失之交臂、形同路人。和每一位朋友的交往都是一部书,而交换地址标志着相识——友谊正不易察觉地抵临,它是每部书共同的序言。

读钱钟书的《围城》,有一个小细节总忘不掉:唐晓芙和方鸿渐分手,索回了自己写给他的一叠信件,发现盒子底衬一张纸,上面是家里的住址跟电话号码,记起这是跟他第一次吃饭时自己写在书后空页上的,他剪下来当宝贝似的收藏着,于是唐小姐心里一阵难受……那最初由一张小纸片所联系的,是怎样美丽、易碎的两颗心,当懂得珍惜它时,它却已失去,仅仅象征着一份让人感伤的纪念。

在一位同学的生日晚会上,我结识过一位像唐晓芙那样可爱的女孩,交谈得很投机。直到在门口的电线杆下相互作别,那女孩说声再见,我才意识到“再见”有可能仅仅是礼貌用语——如果错过眼前的机会。我们生活的世界毕竟太大,好多机遇都是稍纵即逝的。于是我不再顾忌那么多:“给我留下地址吧,为了再见!”她埋下头给我写着,突然抬起眼睛:“本来我也想到这一点了,只是没好意思说。”有几分抱歉,更多的则是感谢。

我小心地把她写的字条装进衣袋,并且递了一张名片,她却活泼地递过纸笔:“重新给我写一遍好吗?因为名片可以给无数人,而亲手为我写的地址才属于我,否则我不敢肯定你真地想认识我。”我照办了。也许她只是开个玩笑,却教会我懂得了一点什么。

6.你的麦田会很大很美

我惊诧于她对爱情的敏锐感受与丰富想像,同时也隐约觉得这对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来说未免有些危险,想来想去,我决定找她谈谈。

大学毕业,我分到一个偏僻的小县城去做教书匠。学校安排我教高二年级两个班的语文。那一年,我二十二岁,还是个毛头小伙子,听见有人喊我老师,心里还慌慌的,左顾右盼四下无人,才敢大着胆子应一声。

有一次上作文课,我布置的作文题是《秋天里的一棵树》。有位同学却另起炉灶写了一篇散文,题目是《爱情是人生的惟一行李》。我记得其中有一段是这样写的:

“爱情是什么?是尖刀上的赤足舞蹈,是深藏在乌云里的霹雳,惨痛、美丽而又轰轰烈烈。真的,如果人生没有爱情,那活着还有多大的意义呢?”

写这篇作文的是一位名叫小菊的梳着长辫子的女孩。我惊诧于她对爱情的敏锐感受与丰富想像,同时也隐约觉得这对一个十几岁的女孩子来说未免有些危险,想来想去,我决定找她谈谈。我苦口婆心地分析文章在语言、内容以及结构上的若干问题,兜了半天圈子,最后才装作很不经意地问:“为什么要写这个?”小菊睁着大而黑的眼睛,说出了一句大大出乎我的意料、让我脸热心跳的话:“为了引起你的注意。写得不好吗?”望着她由于年轻而透明的脸,我无话可说。

小菊对写作发起烧来。几乎每天,她都要拿着一叠稿子,闯进我的单身宿舍。我说,今后把作业交到办公室去。她笑笑,一如既往。有一段时间,我一进宿舍,总会拾到从窗外扔进来的一束野花,或者从门缝里塞进来的自制明信片,落款都是一朵菊花。我隐隐觉得,这女孩的感情出了轨,她在一个错误的时间选择了一个错误的表达对象。

我别无选择,只有小心躲开。我故意不再抽她回答问题,不再念她的作文,虽然她的作文写得很好。不久,我在小菊的作文本里发现了一行字:“一滴雨,淹没了整个夏季,一滴泪,淹没了我整个爱情。”

事情朝着危险的方向发展。一天晚上,我躺在床上翻看杂志,忽然传来很轻柔的敲门声。“谁呀?”我喊了两声,声音停止了,我以为自己听错了,也没放在心上。第二天清晨,走到门边,却发现一封显然是从门缝里塞进来的信,严格说来,是小菊写的求爱信。那滚烫的字句,大胆的表示,让人很难相信是出自一名高二学生之手。我想,她还是个孩子,作为一名教师,我有责任保护好一颗水晶般的心,不能留下任何后遗症,同时又要干净利落,一刀斩断情丝。

想来想去,我绞尽脑汁给她回了一封长达十页的信,摆了我所了解的所有的事实,讲了我所明白的所有的道理,在信的末尾,我如是说:“麦田很大很美,不要急。你慢慢地走吧,当你真正长大了,就会找到你最满意的那株麦穗。”小菊是个有些早熟同时又十分聪明的女孩,我以为经过这十数页面面俱到的说辞,她应该能比较平静地接受这件事了。

可是不久,小菊悄悄地走了,没有跟任何人打招呼,转学到了另一所中学。我痛心疾首了很长一段时间,因为是我伤害了一个尚未成年的女孩最初的情感天空。

直到1997年的10月,我收到一封来自西南师大的信,拆开一看,是小菊写来的。让我放心的是,她还是那么纯真,明快。她在信中说:“我能考上大学,多亏了你的规劝。真的,麦田很大很美,麦粒很大很饱满,不应该急。况且,人生的行李很多,不只是爱情。谢谢你,在我拐错了方向的时候,扶我上路。”

7.秋天的寂寞

在我和他目光接触的霎那,我才发觉欣喜的含义不仅仅是喜悦,而且还含有对上苍的恩赐的那份感激。

虽然,我不曾了解他的过去,更无意走进他的生活,但,那无形的契机,却使我们在心旅上一度邂逅,瞬间成为永远的朋友。

就像大多数少男少女一样,在有段时间里,我狂恋上流行歌曲,并参加了歌迷会,而我和他就是在一次歌友联谊会上认识的。

那次联谊会的情况,我只有模糊印象,隐约记得那天去了很多人,整个演出大厅沸沸扬扬,喧闹异常。

由于朋友陈是大会主持人,我便滥竽充数地在后台帮忙,干些跑腿之类的活儿。在离开幕仅十分钟的当儿,陈突然跑来跟我讲,有一个乐手临时打电话来说有急事,缺一打架子鼓的,要我去找一位叫磊的男孩。

我摇头说不认识,陈一笑:“185米,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牛仔裤。”扔下这话,他掉头便跑,这下,可苦了我!

按这寻人启事般的标准,我找遍大厅每一个角落,累得大汗淋漓,人却还没找着,一气之下,我跑到阳台,准备放弃寻找。

推开阳台门,阳台上静静的。

我深吸一口气,空气里竟有淡淡的烟味?我四下张望,才发现,这里竟然还有一个人!

他,凭栏静立远眺,落日的余晖泻在他高大魁伟的身体上。哦,是他!没错,185米,洗得发白的牛仔裤。

“磊——”我轻声叫着。

他转过头来,凝望着我。

这是一双怎样的眸子啊!仿佛包容了人世所有的沧桑、淡漠、凄苦,那让人心悸的深邃,如雾般的涌起,让我迷失、沉浸。

我不知道,当时我是如何向他讲清那件事的,在恍惚中我回到了后台,又在恍惚中,看完了那场演出。

后来,我又参加了几次歌迷会的活动,却没再见到他,心底升起一种莫名的惆怅,倒是陈,偶尔在我面前提到他,我这才知道,原来是王杰的歌迷。

那天,是整个秋天中唯一一个没有下雨的日子。由于下午没课,照惯例,我带上单放机,骑车去了江边。没想到,我竟碰见了他!

在我和他目光接触的霎那,我才发觉欣喜的含义不仅仅是喜悦,而且还含有对上苍的恩赐的那份感激。

直到我和他并肩沿着江堤聊天时,我才惊讶地发现,他居然是个很健谈的人,他讲了他当水手的种种经历,在船上面对一望无际的大海那无数个孤独、寂寞、甚至绝望的日子。

他说话很幽默,时常惹得我大笑,但,尽管如此,他的眼底那种令人感到心寒的凄凉若隐若现。

不知不觉中,夕阳已西下,只有西边的天空还有淡淡的亮光,遥望远方,我们都沉默了。

突然,他问:“你知不知道,今天为何我在这里?”我摇摇头。

“因为今天——是我二十岁的生日!”他遥望着远方,淡淡说道。

生日?我诧异地望着他,这怎么可能?半天,我才想起一句话来:“你为什么不在家过生日呢?这儿这么冷清?……”

“家么?!我有家么?我父亲是个船员,一年四季大部分的时光在外漂泊,至于那个所谓的母亲,在我出生不久便改嫁……在我生命中,根本没有家这个词!”

他极力装出一副淡漠不屑的神情,说完,他弯身在地上捡了块石头向远处的江面狠狠投去。

我呆呆地望着他,一股悲凉直涌上心头。

“其实你今天可以到你的朋友那儿去,说不定——”话一出口,我就知道自己又错了。

“朋友,哼,多好听的名字,名是我的男朋友,利是我的女朋友,你看我这副德性,是有名还是有利,别人会把我当朋友?”

我沉默了,的确,我又能对他说些什么呢?安慰此刻又能起什么作用呢?

“不过,我还是非常感谢你的。”他继续说道,“我在这世上二十年春秋,有八个生日都是一个人在这里度过的……从来也没有人记得我的生日,更别说祝贺生日快乐。今天,幸而有你,不然……”

他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嘶哑,最后一句话如同耳语一般。

听到这里,我再也控制不住自己的情感。原来,伤感也是一种病,一种会传染的病!

我拼命告诉自己,不要流泪,我怕我的泪水会淹没他最后的一点自尊心。

我强忍泪水,微笑着为他轻轻哼起了那首《你的生日》:

“……祝你生日快乐,有生的日子天天快乐,别在意生日怎么过……”

他缓缓抬起头,用含着感激的眸子凝望着我,里面已噙满泪水。

那夜晚,我失眠了。

望着窗外点点繁星,我默默地流泪了,为他,一个处在人群中都会感到寂寞的人。

以后,在很长一段日子里,我都没见着他的面,一打听,才知道他随船走了,就在我们见面的次日凌晨。

每天黄昏的时候,我都会放下身边的一切事情,一人骑车到江边,等待他的再次出现。

漫长的守候中,我度过了整整一个秋季。突然有一天,陈告诉我,磊在航行中遇难了!

在与他第二次见面的地方,我独自坐了一下午,为他,为所有有生的日子里找不到欢乐的人悲哀!

自从那年后,每年的秋天都特别的凉!

8.仲夏的老歌

有一脉清澈的溪流穿过心底,凉爽怡人,叮当作响。积年的友情经过一遍遍风雨的洗礼,就不再是尘封的故事和昏黄的记忆。

分明是那个月朗星稀的夜晚,我们围坐在那波光浩渺的湖边,弹拨着红色的木吉它。“一个人在孤独的时候,走在人群拥挤的街头,是在抗议过分自由还是荒谬的地球……”悠扬的曲子淹没在如烟的旧事中,各奔东西的日子里,每每总是日出而作日落而息,校园的琐事渐渐占据了全部的生活。直到数页来鸿,惊醒了一些旧梦。

“快节奏的学习生活让人总在不可思议间辗转反侧。”雅博提笔写道。俨然我已陪他一同站在罗湖桥边眺望繁华的港岛,一同赢得两千元的期末奖从深圳到珠海再去了汕头。仿佛我们许多海阔天空的豪言都不再是遥遥无期。南来的风总让人心旌摇荡、踌躇不已。“暑假和我们去新疆吧。”玲子从那座遥远的城市邮来了两张美丽相片,(一张是青海湖,娴静如画;一张是日月山,壮美如诗。)“可以骑着枣红色的伊犁牧羊马儿上一半是春一半是秋的天山。”

“我们曾经一样地流浪,一样幻想美好时光,一样地感到流水年长。”当这首老歌在耳畔回荡的时候,幕幕难忘的画面就会重现于眼前。那帮还会玩捉迷藏游戏的小大人,那帮抢着看“变形金刚”的少年,那帮曾忙着高考强化又忙着写赠言的高中生,转瞬之间已分赴大江南北,天各一方。每次聚在拥挤的月台上,嘴上是谈笑风生,心里却是说不出的惆怅。

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滟滟随波千万里,何处春江无月明。曾几何时,我们也在现实的际遇面前慨叹万千,对着在梦寐里失落的幻景无所适从。曾几何时,我们也维护着心底那一点自傲,对种种失意讳莫如深。又曾几何时,我们学会了张开羽翼未丰的翅膀,在一方天地里左奔右突,兴味盎然。

然而,山遥路远,每个人的处境已是大相径庭。有人曾说:世间没有不散的宴席,我们只有等待重聚的惊喜。可是,茫茫人海中已各奔东西,一路跋涉的人们往往会失之交臂,那份纯真的情谊已不能固守在这种期望里。岁月流年,我们已是别无选择。

马房山下数年光景,教会人们“平平淡淡从从容容是最真”。在每一个平凡的日子里,播种一些,收获一些。憧憬和畅想不是流逝了,却是在苗圃里悄悄地成长。远处有一个熟悉的声音来叩响窗棂,顿然间脑际就会环绕千百段回响:那飞花碎玉的瀑布,那云海磅砣的名山,那碧波万顷的海港,恰如几簇跳动的火苗,点燃了黄褐色的高原……

有一脉清澈的溪流穿过心底,凉爽怡人,叮当作响。积年的友情经过一遍遍风雨的洗礼,就不再是尘封的故事和昏黄的记忆。恰如深埋多年的陈酒,变得清醇甘冽;恰如天空灿烂的星群,昭示着宇宙的流向;恰如梦里有个苍老的声音,呼唤着你的名字,然后告诉你珍惜和热爱。

“我们虽然不在同一个地方,没有相同的主张,但是你知道我的迷惘。”还是那首又是豪情又是忧伤的老歌,在那湖光滟滟的地方千人传唱的那首老歌。歌声中闪现着告别十九岁时那桔色的烛光,舞阳河畔那被笑声打碎的黎明、洞庭山庄那对坐无语的血色黄昏。也许是无法亲眼目睹那海风刮着椰树的热土,也许真没有机会骑着枣红的马儿上一半是春一半是秋的天山,但也许会始终无怨无悔地生活,永远记得这首仲夏里传唱的老歌。

9.青春的感动

在若干年后,当有一天我们偶然翻开厚厚的相册,或是当你我子夜梦回,久久不能再眠之时,是否还会再记起这一份真诚的感动——青春的感动?

站在高高的讲台上,胆怯地望一眼座位上的同学,天生有口疾的他慢慢地讲起来。他努力说准每一个字,每一句话,说到有趣的地方,有人与之同笑,说到悲凉之处,也有人陪着叹息,终于在一片掌声中结束了这次演讲。他笑了,掌声是对他最好的鼓励。一份感动悄然涌上心头,促使他连声说:“谢谢,谢谢!”

很多人不能成为竞技场上的虎将,永远坐着旁观者的位置。

这场篮球赛得真苦,三四次平分,我好不容易抢到了球,从后半场“披荆斩棘”地往前场冲,耳边呼地传来齐刷刷的声音:“一班,加油!”很多熟悉与陌生的声音混在一起。我心一震,他们为我们的拼搏感动,我们亦为他们的呐喊而感动。手猛一抬,球顺着极完美的弧线进了,我们胜利了!

空旷的大屋子里弥漫着苦涩的中药味,她孤独地坐在床上,心已飞到了学校。“嘿,好点儿了吗?”随着一阵轻快的呼唤,没锁的门被推开,十几张脸呼啦啦一下子占据了大大的空间。刹时,寂寞感被叽叽喳喳的嬉闹取代,一个人的孤单也被十几人的关怀驱赶得无影无踪。她的眼眶有点湿润。

阅览室被临时改成了会场,一下子挤满了人。这次观摹班会揪着全班40多人的心,胜败在此一举了。台上的人精神集中到了一种忘却时间的程度,心里只盘算着“必胜”。大家积极地配合着,时针慢慢爬完了三格,成功了!屋里沸腾了,老师与同学一起高呼着“万岁”,每个人都把手摆成了V形,摄影师飞快地把这一刻最热烈的感动化成了永恒。

一点也说不清,甚至无法感受,为什么会有齐秦这样“一匹来自北方的狼”,为他的“大约在冬季”流泪——真情的感动。

当在黑暗中凝视自己,才真正了解舞台上的小丑,生活中的强者凌峰那外表的另一番刻意追求,才开始为他那无发的秃头而动容——对生命无言的感动。

还有啊,为了师长的理解而感动,为了重新获得的一份友情而感动,甚至为了山河的壮美,天空的广阔而感动……

我不清楚这是否是中学时代的一种标志,但我深知这是中学生特有的情感。也许有人会称它为“幼稚”,然而只有经过幼稚,我们才可能走向风雨,走向成熟。当多少次的感动已成为记忆,我们也许才会悟出这才是人性最美的感动。

在若干年后,当有一天我们偶然翻开厚厚的相册,或是当你我子夜梦回,久久不能再眠之时,是否还会再记起这一份真诚的感动——青春的感动?

10.六朵金花

神情甚是悲切,看得我们一愣一愣的,还以为另外那两姐妹出了什么意外。

706室住着六朵金花,要是你认为“金花”乃个个貌美似鲜花,那你就错了,本人所指的金花非容貌,乃……

唉!今天先做一回叛徒,抖一抖“家丑”再说。我们寝室在三个女生寝室中有五个“最”。其一为最凶,我们自诩“老虎窝”;其二最胖,个个都曾破过一百大关;其三最和睦,虽曾吹头发(没有胡子,只好吹头发)瞪眼睛,事后别人每星期都捧回一套新衣服,我们也只好望衣兴叹;其五地理环境最差,不是衣服跟着风姑娘“私奔”,就是大雨光顾寒舍,害得一个个全都成了“难民”四处逃难……

有了这五个“最”,我们倒仍能其乐融融。可这次又添了一个“最”,填补了706“最”的一项空白——成绩最差。堂堂六人之家居然没一个拿到奖学金的,不是开红灯就是全都是“万岁分”。离奖学金还差一大截呢!这下我们全傻眼了。全班18名女生,我们好歹也占了三分之一,她人能行,为什么我们就不行?“初生牛犊不怕虎”的气慨在我们身上体现了出来,曾凌晨两点还在手上捧着的琼瑶被打入了“冷宫”,取而代之的是各类课程书。初三那种苦战的日子又重新回来了。每次相聚时的话题少了许多无聊的玩笑,更多的是在讨论学习上的问题,就连走路时脑子都还在飞速旋转中,以致于每次脱口而出的竟全是“专业术语”。

有一次寝室召开紧急会议,结果有两位姐妹还未到,寝室长娜出去觅她们踪影,回来的时候嘴里念着“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神情甚是悲切,看得我们一愣一愣的,还以为另外那两姐妹出了什么意外。“啊!我终于记牢了!”紧接着就是娜的一阵欢呼声。我们悬着的心在这阵欢呼声中也放了下来。原来那时自考迫在眉睫,她正在为大学语文而奋战,令我们虚惊一场。

还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要求列队,当体育委员的枚问了句“是串联还是并联?”惹得全班同学哄堂大笑。只有我们寝室的几个姐妹们清楚,枚由于电工电子学得不好,这几天在大家辅导下正拼命地死钻,上课前她还在解答一个电路问题。那一刻我们笑不出来,除了感动还是感动,为枚,也为我们自己。

临近期末,我们为了保证万无一失,更是紧张备战。为了不让老师发现我们开长明灯,甚至把毛毯钉到了窗户上,所有能透光出去的地方全被我们遮上了。睡觉也只是眯上一会儿,醒来接着干。第二天隔壁寝室的同学敲门,一进来就问:“你们怎么还没关灯?都已经七点多了!”接着她把灯一熄,整个寝室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让我们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是“伸手不见五指”。待取下毛毯,才发现外面早已阳光普照……那样的日子过了好几天,直至考试结束。后来全寝室的同学都取得了好成绩,并无一例外地拿到了奖学金,那时候我们都哭了,因为我们清楚地知道为此所付出的代价。

如今,寝室已调整过好几次,原来三个寝室也已并作两个,只是仍然怀念在706室的那段日子,怀念寝友们曾一起奋斗的时光。每忆及此,总有一种感动。那时我们明白了:青春只有在拼搏中闪光!

11.感悟夜晚

忧伤的时候,走入夜晚,听树叶,闻河水潺缓。把那曾经伟岸不屈的影子踩在脚下,任酸涩的眼泪在心底流淌。

告别白日的喧嚣,悠然走来的便是夜晚。

有时候,觉得夜晚就是一架筛子。在宁静的只有蝉声的夜幕下,它霍霍地不知疲惫地运作着,筛着童年,滤着少年,摇着青年,留下的依然是鲜血,漏去的永远是记忆。

忧伤的时候,走入夜晚,听树叶,闻河水潺缓。把那曾经伟岸不屈的影子踩在脚下,任酸涩的眼泪在心底流淌。

快乐的时候,也走入夜晚,听情侣私语,望星空闪烁,快乐之源像一只活蹦乱跳的兔子,在你极度兴奋的心头上撞击。

是的,你也的的确确曾经幻想着,为了纪念一次沉痛的失恋,用一根美丽无比的绳子,将自己像灯笼一样高高悬挂在一株结满果实的杏树上——把悲伤留给母亲,把躯体留给世界,把灵魂献给上帝。但在幻想着的同时,不知为什么,你却不知不觉地犹豫起来,因为你绝对不承认自己是一名弱者。

似乎是在一个飘雪的日子,你与一位女孩并肩同行,夜色宁静而安详。女孩幽婉的声音像一只充满生气的蝴蝶在夜色中扑闪:如果成功是“十”,属于我的能有几?

你知道她需要什么,但你却未加思索地说“零”。生活中不存在除零以外的任何数字,没有“一二三”,也没有“八九十”,只有“零”。因为生活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很久的沉默后,女孩幽幽咽咽地哭出声来……

在一个夏季,你到省城求学,栖身于一所满是陌生面孔的学校里。除了零星闪烁的陌生微笑,只有面对窗口欣赏学校旁边那座被墨绿覆盖的燕子山。残晖尚存的时候,燕子山的美丽是一种诱惑。于是你寻着诱惑走出寝室,一个人。

苍松翠柏里逶迤着一道石阶,是通山的路。你轻轻地走着,像蹭住记忆,于是你想了很多:怜悯是一条鞭子,只喜欢抽打怜悯的主人。不要哭,你从来就觉得自己是一种哲学,哲学永远站立,从不下脆。你想到你也是一块被开采出来的矿石,棱角分明,凶顽坚硬。一次生活会上你碰了主任的脚踝,一次奖金分配会上你伤了主编的眼皮,于是便有人将你訇然投入一口硕大无比的沙缸。沙缸旋转着,昼夜不停,周而复始,渐渐地,你便被改造成了一个比圆还圆的圆,比球更球的球。据说这就是生活,它的全部意义在于打磨每一位冲锋勇士的楞角,把人人都改造成一个谨小慎微老于世故的“O”。

摘一颗山枣放入口中,是青绿的涩涩的那种,味道苦不堪言;再摘一颗放入口中,是透红的甜甜的那种,味道妙不可语。孰优孰劣?青的虽涩,却满载着生机;红的虽甜,却近邻着死亡。人,没有永恒的得意与永恒的失意。

有了无数个夜晚的陪伴与同行,就有了无数次淘洗和纯净自己的幸运和光荣。感受夜晚,就是感受生命,走入夜晚就是走入心灵。

12.铃儿响叮当

友谊又这么奇迹般地恢复了,我们互相告诉对方一些校园纪事,一些思想历程,一些烦恼,一些快乐。

友喜欢叫我铃子,尽管我一再地解释:我是“零”不是“铃”,可友比我固执得多,并且狡猾地利用了我的虚荣心让我乖乖地接受了这个名字。他说:“一看到你,我便会想起一幅图景:一串玲珑的风铃在晚风中摇响,一个多愁善感的女孩在清亮的铃声中,在柔和的晚风中——拉出一串长长的脚印……”

不管怎样,他赢了,从此我死心塌地做铃子。和友在一起的时间很短,可我们却迅速建立了纯洁的友谊,更多的时候,我不把他当作一个朋友,而是一个老师,尤其当他叫我铃子的时候。

和友相识相知很富戏剧性。

遇到友的时候我正意气风发,频频参加作文赛、演讲赛和各种学科竞赛,被老师宠着,被同学拥着,我骄傲得像个公主。后来他转到我们班。一开始我对他不屑一顾。可是,有一天他对我说:“你在顺境中成长,难免养成敏感而脆弱的性格,别太苛求,也许将来会吃亏的。”我不记得当时自己的脸是一种怎样的难堪和恼怒,反正后来听友描述,那叫“猪肝色”。

自然我不服气,但从那时开始我记住了他,事实为他提供了证明,各种各样的榜单里我总是屈居他后,要命的是,他没表现出我想象的骄傲;更要命的是,他开始拯救我因此而来的消沉,让我不得不每天挂着一份自卑面对他的友好。

他很认真地对我说:“是铃铛,就要响得亮,哑铃可就重了一点儿。”

我终于承认:我太骄傲。

友谊就这么奇异地建立了,照样疯疯跑跑,照样读我们的书,只是在愚人节那天我悄悄在他身上贴一张纸条,写上“我很丑,可是我很温柔”,一回头却发现自己也背了一张,上写“我很丑,可是我一点也不温柔”。

我于是笑了,笑声像铃铛摇响。他说的。

那样的日子自然而真实,就像我是个男孩或者他是个女孩一样。

然而毕业就那么无声无息地来了,年少的我们似乎还不懂什么叫别离,只记得考试完,我们连“再见”都没说就回家了。

但我在路上买了一串紫色的风铃。

整个暑假,风铃都丁丁当当地响着。这时,我总会想起一个词叫“快乐”。

然而,我们却再也没见面。

很快我读中专了,我几乎已淡忘了“铃子”这个名字。

一天,宿舍的女孩给我一封信,信封上写着陌生的地址似曾相识的笔迹。信笺上写着:“快乐时似风铃摇响,忧伤时似哑铃沉重,认真时似电铃严谨的你,今天还好吗?”

友谊又这么奇迹般地恢复了,我们互相告诉对方一些校园纪事,一些思想历程,一些烦恼,一些快乐。

我们都在成长着。他告诉我他征文获一等奖了,他任学生会主席了,他要入党了……

我告诉他我依旧快乐而自信地活着。

然而,他多年以前那句话竟然再次应验了,我终于在成长的路上为自己的自大付出了代价。

那次考试,无往不利的我竟然望着试卷目瞪口呆。当不及格的事实摆在眼前时,我感觉到一阵锥心刺骨的痛楚,不是心痛“不及格”本身,而是心痛我一向高高在上的精神竟如此苍白和贫瘠。我被自己打垮了,不是吗?

于是,我拒绝阳光,逃避所有的温情。我怀疑每个朋友给我的只是一种近乎讽刺的怜悯抑或一种近乎嘲笑似的同情。

我把自己武装成一只刺猬,不停地刺伤别人和自己。

终于有一天,我感到孤立和绝望了。

恍然中我发出一封灰色的信。

8天以后,他的回信来到我的手中——

“铃子,轻轻的,把自己摇响,好吗?人生的考验从来就是不择时机的,当你不安的心为成长而苦恼、感伤,甚至开始怀疑自己时,你的伙伴也正以坚韧和十二分的苦痛在经历成长的风波。只是他的眼睛还望着前方,他的心里还存在梦想,他知道电闪雷鸣后地方也许有他一生的追求。警铃总是在最危险的时候响起,对不对?相信你不会被青春的一次失误击垮,如果你的内心在掀起波涛,那是成长在考验你了……”

我的眼睛湿润了,蓦然间我觉得那串久违的风铃又在风中摇曳。我不是一个好铃铛,而他的话却如同警铃在我心头响起。我就在这刹那间明白了自己该做什么。

现在,又是起风的季节了,风铃声正在窗口叮当作响。当我提起笔写下这些文字时,我的全身正披挂着阳光,而这仍归功于多日以前那响在心头的铃声,并因此而深存感激。

于是我告诉自己:每个人都会碰到灰暗的季节,那么,就一定要靠自己的力量拉响那道警铃。当南风拂过,风铃响叮当时,便是多彩人生的回响了。

13.女儿国中的男孩

久而久之,司空见惯了,我们的腰也直起来了,女孩不再惊奇地望着我们。每当我们走在走廊上,很想风度而潇洒地甩一下头,却发现女生的寝室门都是关着的。

谁也不曾想到,女生宿舍中居然住着我们六位男孩。

男生宿舍爆满,我们(一年级的)移民入了女儿国,暂住在一楼的最尽头。有人调侃:艳福不浅;现成身价百倍,可吃香呢!

可谁知道:我们是一群见了女生就脸红的小男孩。真是有苦难言啊!

一怕……

宿舍走廊长长的。尽管开着灯,光线仍是暗淡。

第一天早晨,我们去浴室洗漱,走廊上不论是漱口,还是洗脸的小姐们,都不约而同地停止了动作,用看怪物似的眼神盯着我们,望得我们的脊骨直发冷。

“吃一堑,长一智。”第二天早晨,我们很早地起了床,蹑手蹑脚地去浴洗室。正走着,突地听见一声唬人的尖叫,吓得我们肝胆欲裂。原来有位小姐穿着睡衣在漱口……

天啦,我们只得看好时机,从后门偷渡了。

二怕……

我们寝室挨着后门处,因此经常有女孩走动。每当有女孩走过来时,我们便会以世界上最快的速度把门关上,然后大家都在心里嘀咕:她们是否看见了那位捂在被窝里,满头蓬乱的仁兄?是否还看见了那肮脏的地板和那乱七八糟的被子?……几番担心后,我们都无可奈何地注意修边理幅了:学着把被子折得有棱有角,把地板拖了又拖。最富有戏剧性的是,我们之中的任何一位仁兄再也不睡懒觉了。“二怕”如是而已。

三怕……

由于一楼没地方晾晒衣服。隔壁的女孩就把衣服晒在自家门口。但偶尔也会侵占我们的“阵地”。

最让人害怕的是她们把自家的内衣、内裤、胸罩都依次挂在那里。害得我们连走路都红着脸,勾着头,不敢四处张望。此乃“三怕”也。

如此各种。同学们听到我们这样窝囊便又笑话我们:有福消受不起。最令人恼火的,有时她们还会跑到我们寝室门口大声地叫:“走出来,我的男孩……”

久而久之,司空见惯了,我们的腰也直起来了,女孩不再惊奇地望着我们。每当我们走在走廊上,很想风度而潇洒地甩一下头,却发现女生的寝室门都是关着的。于是,我们六位仁兄,引吭高歌:

“……走出来,我的女孩……”

14.青春没有规则

人性的虚荣提醒人们,对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就别再以为它是好的,姑且认作它是酸的又何妨?

洋是我大学里的同学。很难相信湖南小乡镇能飞出这样一只凤凰,洋的形象颇容易让人对湘土风情产生某种神秘的想象。

洋是寝室里最后一个抵校的,那天我们几个早到的正各自静静地吃着晚饭。虽来自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不同角落,却没进行什么信息交流互补,许是不愿,亦或不屑。别系有人评价说:“中文系的人大多且孤且傲,文人相轻一说似乎过早体现出来了。”对此我没有过多惊诧,几天来虽同处一寝室,却如一盘散沙,各自为战,我已经见怪不怪了。

洋正是在这种情形下闯进房门的。那天是报名的最后期限,我边吃饭边看着最后一张空床,琢磨这最后一名室友将是何等模样。洋便踹门冲了进来。

“嗨——你们好!”洋身着黑裙,拖几个大大小小的旅行包,大声嚷着,脸上热烈地绽放着红晕。恍然一团黑焰的火。

我当时张口结舌,无言以对,为她的奔放热烈。要是你正习惯于南极的冰寒,而突然出现一团火,仿佛要将你烤化,我相信你的表情也会和我一样。事实上,我已发现其他几名室友也呈现出类似的神情了。

洋毫不介意地仍大声笑,解开旅行包拎出一袋又一袋东西,全是家里做的小吃。大家便也都活跃起来,边吃边客套地寒暄,问长问短,倒也难得。洋仿佛携来了一股暖流,在屋内冷空气中来回穿梭搅动,尽管这股暖流何其势单力薄。其他人每张欢笑的脸背后能没有应酬与敷衍?

洋能歌善舞。当晚她冲凉后回寝室,就穿着简朴的睡衣跳起了家乡舞,轻柔的手臂起伏舒展,颇为优美。

广州女孩打断洋,问:“会跳现代舞吗?”

洋边舞边摇头。

广州女孩打了个呵欠,说:“不会现代舞怎么行?你这种舞太土,泥巴味重。”

洋红了红脸,笑笑也就上床去睡了。

洋仍然每天唱山歌,跳家乡舞,甚至热情地要教我们。这种盛情已超出了我们的承受能力,大家在难却之时便有些手足无措,背后颇有微辞。

洋向辅导员自荐说要当文艺委员。班干部在大学里的地位举足轻重,谁都知道这一点,谁都不是傻瓜。中文系的女孩历来人多数众,个个都挺瞧得起自己,文艺委员一职也炙手可热。辅导员宣布鹿死洋手的那天,班上一女孩站起来考洋:你知道卡拉扬是谁吗?

我知道底下一定还有女孩要问:你懂高雅音乐吗?懂艺术摄影吗?懂怎样跟上衣饰时尚吗?懂怎样鉴赏梵高和达·芬奇吗?

总之一句话,洋压根儿不是现代意义上的文化人。那次班上组织看《霸王别姬》,回来有人问洋感觉怎么样,洋脱口而出:很棒!那么惨,我都哭了。

大家默然。“哭便是评价一部作品好坏的标准吗?”一北京女孩冷冷地抛出一句。

洋从一个穷乡僻壤考上这所名牌大学所付出的功夫和努力可想而知。我不明白她为什么会进中文系,舞文弄墨绝不是洋的强项。洋曾对我说,很小的时候,有人给她算过命,说她日后会成为一小说大家。她说这话的时候,满脸是庄重、虔诚和自豪。我听了只是笑笑,不知道我这笑含有多少不经意的讽刺。

洋的文艺委员当得很辛苦。洋说中文系的学生应该活跃一些,浪漫一些。又说中文系的学生必须学会跳舞,既为娱乐,也为日后的工作。洋组织班上开了几次舞会,“吁请”女生手把手地教男生,权作“扫盲”。结果每次均不欢而散,女生对如此接触异性毫无兴致,甚至抱怨洋这种毫无意义的频频打扰。于是每次几乎就只剩洋在那儿一个一个教,孜孜不倦的模样,接着喉咙便哑了几天。而我们班的女生人数以极大优势超过男生,于她们而言,其他女孩的美丽对自己除了刺激,很难再有其他。洋想在中文系立足吗?且看你的笔杆子摇得如何,其余一切免谈。

洋身旁环绕的男孩之多令所有正常心态的女孩望洋兴叹。然而洋一直是座铜墙铁壁,任男孩火力再猛,也无法攻陷。洋说,她是为了心中从小对自己的承诺。我暗想,洋的承诺难道就来源于某个算命先生毫无根据的胡说八道吗?

我无法理喻洋的执着。我不否认我怀疑洋这份执着的盲目。

日子悄悄地滑过。许多男孩早放弃了追洋的这段梦想,纷纷放眼校园。他们对洋日益的成熟与美丽抱以静观默视,似乎不再起一丝波澜。人性的虚荣提醒人们,对自己得不到的东西就别再以为它是好的,姑且认作它是酸的又何妨?

一群男生和一群女生在这种情形下达成了对洋的共识:洋只是刘伯温笔下的柑橘。时值班干部改选,民主投票,洋只得到了个别男女生的支持。新文艺委员来自无锡某富得流油之地,时髦新潮,迪斯科跳得疯狂之极。

洋于是缄默起来。寝室里没有了昔日爽朗愉悦的欢笑,安静了许多;新任文艺委员也没有什么新举措,文艺活动骤然减少,大家反而觉得清静安定,于是又井然有序地生活下去。

班上同学已将洋渐渐忘却。个人在宇宙中何其渺小,个人没有永远,地球却一直转着。即便伟人也不可能时时被凡人惦记着,可况早已不是公众人物的洋。洋每日回到寝室便独占一隅,要么捧着英语字典,要么捧着美学、哲学专著,页码一天一天地往后翻。一副耳机隔开了她和寝室的一切。质量不太好的耳机里隐隐约约飘出了爱乐乐团演奏的交响乐。

后来,洋不常在寝室里呆了,拎个书包早出晚归,风雨无阻,典型的孤军作战风范,也不知去哪。

我们终于觉得洋日渐陌生起来。这种陌生却又来自于洋在渐渐地向我们靠近。

日子又不知不觉地溜走,洋不知不觉地再次成为大家注目的焦点。原因是一些报刊上出现了洋的文章,这不啻是颗炸弹。大家搜罗这些报刊,认真研读洋的每个字,然后有人认定斧凿之痕太重。消息灵通人士透露,洋手中握有一沓报刊掌权人的名片。但不管怎么说,洋的一举一动毕竟重新牵引了大家的视线,被视作孤高的缄默也成了洋脸上的一块黑纱,使洋的面目影影绰绰,平添几分神秘。

有几次我在自修教室看见了洋,仍独占一隅,桌上一大摞借来的书。惨白的灯光倾泻在洋身上,便感到洋越发显得陌生。

又是一个阳光明媚的早上,我在闹市区闲逛,蓦然发现了浓妆艳抹、肩披红绶缎带的洋,身处一大群妙龄少女之间,行进在大街上,散发着某种化妆品的广告宣传单,一脸的灿烂。洋显得很快活。

洋真的很快活吗?我以一种留恋的心情想到第一次打照面的洋。

“这些营销小姐好漂亮,还是大学生哦。”街上有人议论。

还有同学来说,在校外的舞厅里遇见了洋,说洋技压群芳,光芒四射地周旋于形形色色的人物之间。

说话者是一副惊奇艳羡之色,而我能想象洋身着一袭黑长裙,在舞池中旋转、旋转,飘舞的长裙将洋的心绪摇曳得纷纷扬扬。

15.擦鞋的朋友

我敢说那天中午我们是整个餐厅里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时髦的女孩与一个擦皮鞋的男孩坐在一起啃着鸡块,也许我自己见到也会吃惊。然而他的安详感染了我,在各种目光和窃窃私语里,我终于也安详起来。

他是个擦皮鞋的男孩子,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认识了他。在解放路繁华的大街上,常常有他流动的背影和快乐的歌声。

那天中午,我出去吃饭,又见到了他。他照例坐在人行道旁,埋着头,正在替人擦皮鞋。在初春的阳光下,他显得单薄而瘦小。

我在他身边停下来,他抬头见是我,立刻笑了,“你怎么会来呢?”他问。

“哦,我去‘肯德基’吃饭,路过这里……”我不假思索地说。他点点头,手脚麻利地收拾好他的小摊子,然后,拍拍身上的灰尘,说:“走吧,我们一起去——‘肯德基’。”

我很难堪,然而他向前走时的快乐阻止了我想拦住他的冲动。“肯德基”就在不远的地方,只走几步就到了。他推门进去,立刻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那明显发育不良的瘦小的躯干,裹在破旧且沾了油污的衣服里;一头乱发盖在他同样沾了油污的额上;他穿着一双落满了灰尘早已走了样的破皮鞋,就这样站在明亮干净的餐厅里,是如此的格格不入。然而他却笑着,仿佛无视这些目光的存在。他踌躇了一会儿,转头问我:“怎么点呢?我从没来过这儿。”

我醒悟过来,越过他走向柜台,却被他拦住了,“我请你,真的,我请得起。”他挺了挺他并不强壮的胸膛,脸上露出一种庄重的神情,然后走向柜台。他研究了那张价目表,向那个吃惊但仍然微笑着的小姐说:“请给我两份套餐。”他彬彬有礼,如同一位绅士。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看他从怀里掏出钱。那些皱皱的小票,被他细心地理过,整整齐齐的。他一张一张地数着,在众多诧异的目光里,郑重地把钱放在柜台上。

我知道他擦鞋的价钱,知道他平常的午餐是两个包子加一杯清水,也知道他在那家小旅馆里住一夜是两元钱,我还知道他过年时只给自己买了半只烧鸡……

他站在柜台前,带着些许好奇打量着面前的一切,脸上是宁静的笑。我忽然想起我们初识时他站在我面前,那不加掩饰的既好奇又渴望了解的表情……

我敢说那天中午我们是整个餐厅里最引人注目的。一个时髦的女孩与一个擦皮鞋的男孩坐在一起啃着鸡块,也许我自己见到也会吃惊。然而他的安详感染了我,在各种目光和窃窃私语里,我终于也安详起来。

在快吃完的时候,他忽然说:“以后,别跟人说你有一个擦皮鞋的朋友。”

我吃了一惊,问他为什么。他低着头,拨弄着色拉,良久才说:“人家会笑话你的。”我的泪一下子涌上来了。而他,慢慢地抬起头,看着窗外。泪眼朦胧中,我看见他眼角那一抹宁静的笑。

此后,在很多个日子里,我都会想起那个瘦小的身影,想起他站在那些目光交错而成的网里的宁静的微笑。每当这时,我都情不自禁地说起:“我有个好朋友,他是擦皮鞋的……”

16.选择坚强

真的,我们也只有选择坚强,我们才有资格和勇气去做自己命运的酋长。

记得在一本杂志上我曾经看到过这样一段文字,一个外国记者去采访一位胜绩显赫的拳王,记者问他道:你现在已经功成名就了,如果让你在金钱、权力、美女之间选择,你将如何办?拳王是这样回答的,他说你所说的这三个选择很具诱惑力,但若真让我选择的话,我将选择坚强……

记者问他为什么?拳王说金钱、权力和美女都只能削弱他的实力,使他的铁拳变得绵软无力,他惟有选择坚强才能使自己永远立于不败之地。他说尽管有一天,他将被某个挑战者打倒,但别人只能打倒他的身体却打不倒他的昂扬斗志。

我不由地想起了我的朋友旭。旭是一位对缪斯女神怀着炽热之心的农村青年,他生长在偏僻而又贫穷落后的乡间,且一条腿有残疾。但他却又是个很真诚的人,像所有青年人一样,对社会抱着一份强烈的责任感和参与感。旭中学毕业的那年考上了县城新闻进修班,在县诚读书的那段时间里他四处走访调查,他想弄清我们贫穷的根源在哪里。但在调查过程之中,他发现了许多令他震惊的弊端,尤其是教育部门的弊端。出于一个公民的良知和一名共青团员的责任感,旭熬了一个通宵写了一封见解深刻、词锋犀利的人民来信寄给《新华日报》,后来,该报果真在读者来信专版的显著位置刊出了他的信。

旭做梦也没有想到他的这封信会捅了马蜂窝。有关方面的“冒号”看到该期报纸之后深感大丢面子,就给旭所就读的学校多方施加压力,勒令旭退学并劝他在省报公开刊登道歉声明,说那封人民来信中所提到的某些事情全属虚构杜撰,与某某单位及某某人全然无关。但这些要求都被旭拒绝了。于是,压力就比原先更大了……

旭有些受不住了,他的情绪非常低沉,他实在弄不明白自己向党报如实反映情况为何会给自己带来那么多的麻烦?那一段时间旭几欲产生厌世的念头。但星期天回家一看到相依为命的老父亲还为他的不测而泪水纵横,旭的心又软了起来,他猛然觉得他不能轻生,有阴影就证明你处在阳光之中。

我记得是在一个细雨霏霏的周末,我们几个写诗的朋友在县城的一家小酒馆里聚会。酒过三巡,酒酣耳热之际,我们几个人都劝旭说:兄弟,你要好好地活下去。好兄弟,我们都是穷得只剩真诚的一群诗人,在这个世界上可供我们选择的东西太少了。由于上天的注定,我们都不能选择自己的父母,像不能选择出生年月一样,我们不能选择自己的身世。我们虽然贫穷,但我们却可以在青纱帐里选择美丽的风声;我们虽然屡遭挫折,但我们却可以选择不屈的性格。

从那个小酒馆出来,旭显得很激动。和我们话别的时候,旭用那条有残疾的腿支撑着自己瘦瘦的身躯,逆着风雨望去,他简直就是一座比萨斜塔。旭果真是个坚强的汉子,他并没有因为来自各方面的打击遭遇消沉,而是潜心读书,读博尔赫斯读马尔克斯读纪伯伦读泰戈尔,他的诗作也有了质的飞跃,最近,北京一家文学院也给他寄来了入院学习的邀请函。

如今,旭即将踏上驶往京城的快车。从他的经历我不难看出,当你身陷困境,遭遇坎坷的时候,你绝不能放松自己的意志,像那位拳王所说的那样,我们惟有选择坚强才能使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真的,我们也只有选择坚强,我们才有资格和勇气去做自己命运的酋长。

选择坚强又何尝不是选择一种动人的生活方式!

我们选择坚强,就像一朵花儿,在成长的过程中选择阳光。

上一章书籍页下一章

青春的感动

···
加入書架
上一章
首頁 韩流青春 青春的感动
上一章下一章

第三章 青春没有规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