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上)

第三章(上)

第三章

(1)

错了又错,一错再错。

这样的循环无聊得紧,而且戏码如出一辙,只要有对象就可以演,不需要导演编剧灯光制片,也不需要美工创意特效总监,只要记得演「错」事就好了。

难怪中国娃娃的唱片会卖嘛。「大错特错不要来,污辱我的美……」

如果说到这里你已经被我说服,那你就错了。因为那教授在即将结束演讲前说了一句让我印象深刻的话:「世上情爱万万千,不屑一顾枉为人。」

因为这句话,让他在散场之后被大批的听众包围,还有人请他当青少年家庭问题调解师。我数度想突围,都没办法接近他一步。

直到最后,我在停车场孤注一掷地等待他的出现,他吃力地提着一个手提包走来,那手提包沉沉的,我想大概是听众送的礼物吧。

「教授,不好意思,耽误你一分钟的时间,有个问题请教你。」我冲上前去,小心翼翼地说着。

「请说。」

「美国诗人麦克利许说:『诗本身并非有所意指,存在就是它的意义』,那么爱呢?爱的存在意义是什么?」

听完,教授看了我一眼,然后笑了一笑,回答了一个让我思考了很久的答案。

「孩子,这个手提包很重,帮我提一下。」

他把手提包递给我,我右手接过,但有些吃力,于是我用双手提着。

「教授,你还没有告诉我答案呢!」

随着教授走着走着,他似乎没打算告诉我,他不停地往某辆高级轿车走去。

接着,他打开后行李箱,要我把手提包放进去。他关上了行李箱,对我笑了一笑,然后进了车子,发动了引擎,将车子倒退到我旁边。

「孩子,我已经告诉你答案了。」

「教授,你在开玩笑吗?」

「不,我没有在开玩笑,」他推了推眼镜,「你的右手提不起手提包,左手会帮忙提。」

他说了再见,踩了油门,我看着车影渐渐离去。教授的答案我听得一头雾水,努力思考其中的意义,但许久我仍无法得到答案。

直到她的出现,我才开始有些明白,右手提不起的东西,左手会帮忙提。

※世上情爱万万千,不屑一顾枉为人。

周妤萍是我的第二个家教学生,之前我已经说过,她是个功课很好的小女生,只是她的父母亲不放心她一个人在家,所以请个家教来陪她。

「不是要请女孩子吗?」

当家教中心通知我到妤萍家上课时,我其实是一头雾水的。

「周先生自己打电话来,又说要男孩子了,而且指名要你。」

「指名要我?为什么?」

「天晓得。」

「天晓得?」

就这样,我被一个天晓得的指名安排到妤萍家担任她第七任家教老师。是的,你没看错,第七任,七,Seven。

妤萍的家教就换了七任,这不禁让我回想起我的第一个家教学生小蒯,他也是换了三个家教老师,第四个才是我。

「林同学,我跟你们系上的李教授是高中同学,他向我推荐,你是个很不错的家教人选,听说你还出面处理一个家教学生所遭到的暴力事件是吗?」

原来周先生指名我担任妤萍家教的原因,是因为我的少年事件处理法理论的指导老师推荐,我不知道老师到底跟周先生说了什么,我只知道我的钟点费比以前多了很多。

只是周先生真的很忙,他只是匆匆见我一面,向我介绍妤萍之后,又匆匆离开家。

第一次见到妤萍的时候,其实我是很紧张的。除了她是一个女孩子之外,大部分都是我自己的问题,因为我没有跟女孩子单独相处很长的时间过,我很担心自己的言行失当或表现很差。

「老师你好,请问贵姓?」

她问候的声音平顺,恰到好处,好象是见新家教的经验丰富所致。

「我姓林,叫林子学,妳不需要叫我老师,叫我子学也可以。」

「不好意思,我不习惯直接叫家教老师名字,我还是叫你林大哥吧。」

她有些勉为其难地说着,我看见她的苦笑。

「没关系,没关系。」我试着让她感觉自在些,同时也让自己自在些。

「林大哥,在你告诉我你的原则之前,我可以先说说我的原则吗?」

果然是有经验的家教学生,跟家教相处到已经有原则出现了。

「第一,我的功课不需要家教担心,也不需要父母担心,所以你不需要安排进度教我什么,我会自己念书。第二,我不需要任何期考礼物。第三,每天晚上八点半到九点是我练钢琴的时间,这段时间请不要吵我。第四,我不需要任何笑话或故事来消遣念书的无聊与寂寞。以上四点,林大哥清楚了吗?」

「清楚,而且叹为观止。这些原则是妳本来就坚持的吗?」

「不是,到第三个家教老师才有的。」

「每换一个家教,妳就重新告诉他一次?」

「是的。」

「我想妳大可以用妳的计算机和打印机,」我指着她的计算机桌说:「把这四点清清楚楚地打出来,并且选择十六或十八的字体大小,印出一张美丽的家教原则,另加护褙增加其精美的程度,每换一个家教,妳就可以省些口舌之述。」

听了我说的话,她有些讶异地看着我。

「这是良心建议,不是开玩笑的,如果妳总是一开始就把自己跟家教老师的距离拉远的话,那这张家教原则可以帮妳很大的忙,距离会更远。」

她没有说话,似乎有些不好意思地看着我。

(2)

「妤萍吧?」我在纸上写下她的名字,「这么写对吗?」

「嗯。」

「妳先不需要感到不好意思或是不自在,我没有挖苦妳的意思。我绝对同意妳的原则,我一一说给妳听。」我拉过椅子,也示意请她坐下来。「刚刚妳爸妈已经有拿妳的成绩单给我看过了,凭良心说,要我来教妳,不如请妳来教我要好一点,我高中时成绩都不一定比妳好。」

「……」

「我也不会买任何妳所谓的期考礼物给妳,说实话,我从不知道要买给女孩子的礼物该买些什么东西,所以妳的原则让我省了很多麻烦事。」

她抿嘴笑了一笑。

「我每个星期一、三、四、五的晚上六点半来到妳家,就算都没有教妳什么,光坐两个小时也够累了,妳愿意给我半个小时的时间活动活动,我还得谢谢妳。」

她笑得更开了,我发现她的眼睛很漂亮。

「最后,请妳一定要接受我的感谢,因为笑话跟故事都是我最最最不擅长的,妳要我说笑话给妳听,还不如叫我去爬树会比较容易一点。」

「林大哥,你没有原则要告诉我吗?」

「有,在告诉妳原则之前,能不能先问妳一个问题?」

「请说。」

「为什么一定要练钢琴?」

「因为我爱钢琴,」她像变了个人似的说着:「如果不是为了不让爸妈失望,我什么都不想学,只想学钢琴。」

「为什么不告诉爸妈妳的想法?」「我说了,但爸爸说弹钢琴不能当饭吃,就算世界上著名的钢琴家千万个,也不一定会出现在我们家,更何况钢琴家是万中选一的,菁英中的菁英,所以他要我认真念书,钢琴当成是消遣兴趣,会比苦学更好。」

「妳觉得弹钢琴苦吗?」

「不会,一点都不苦。」

「好,我告诉妳我的原则,那就是妳在弹钢琴的时候,我要坐在旁边欣赏,可以吗?」

第一次跟妤萍的相处,在一个融洽的气氛下落幕,当我要离开的同时,周先生也正好回来,他看见妤萍跟在我的后面要送我出门口,很惊讶地说道:「妤萍十三岁就请家教了,但我还是第一次看见她会送老师离开的。」

我不知道这是不是表示我跟妤萍的相处很成功,但我知道在妤萍眼中,我至少跟之前六位家教老师是不一样的。

带着有些骄傲的心情,我离开了妤萍家,慢慢进入秋天的晚风,浅浅的凉。

我骑着车子,一个人在回B栋11楼的路上,突然又想起教授所说的,「右手提不起手提包,左手会帮忙提」这句话,我又开始陷入思绪当中。

在上一集的最后我说了,我遇见一个她,让我开始慢慢体会这句话的涵意,但如果你们以为让我开始体会到这涵意的女孩是妤萍的话,那你们就大错特错了。妤萍只是个十五刚过,十六未满的小女孩,就算她的身高和身材都不像十五六岁的小女生,但她终究是小女生。

她家住在离妤萍家不远的地方,几乎每天晚上,我都会在那个路口看见她。那是个卖咸酥鸡的路边摊,每天生意都好得不得了。

记得我只是随意地买过一次,我就对这个路边摊印象深刻。除了东西好吃、老板待人和善、还有个漂亮的女儿,每天晚上都会帮他的忙之外,就是老板只有一只右手,他的左手只有一半。

「车祸意外撞断了我爸爸的左手,」一次我冒眛地问她,「所以我是我爸爸的左手,我可以减轻他右手的负担。」

记得上次我问教授「爱的存在意义是什么」,见到这么一个如此接近答案的实例,让我开始慢慢了解……

「因为我在你身边,所以我愿意为你分担辛苦,也因为你的存在,所以我的辛苦,也会有你为我分担。」

已故的印度诗人,第一位得到诺贝尔文学奖的东方人泰戈尔在千言诗《漂鸟集》里写过这样的一句话:

「爱啊,我得以见你,因为你来时手中燃烧着的痛苦之灯,并且知道你也是有如置身天堂的快乐。」

所以我想,即使这咸酥鸡摊的老板因为失去了左手而毕生带着痛苦,但因为爱,他的女儿也同时让他感受到有如置身天堂的快乐。

不过不管我想的是不是全然正确,那都不是重点了。突然我怀疑教授是不是天上的神仙,即使我对神鬼之说非常不屑,但他所说的真的让我有不知如何形容的贴切。

「世上情爱万万千,不屑一顾枉为人。」

(3)

※爱有时也会失败,是我们都无法将其当真理来接受的事实。

※《漂鸟集》亦如是说。

再一次碰到徐艺君,是在学校的餐厅里。距离上一次见到她,好象已经有几个月的时间了,我还记得她一个人靠在投币式洗衣机旁边,似乎在心烦着什么,从她的眼神中你几乎可以感觉到她的心事很多很多,多到像一颗化脓的青春痘,随便一挤就会爆开。

好,我知道我形容得很恶心,但很贴切不是?

我走到她的旁边,「嘿!七月天,热得要死的午后,一个人在洗衣店里洗衣服,不觉得热到发烫?」我说。

「是你啊,内裤。」青春痘被我这么一打招呼,她终于回过神了。

「我叫林子学,不叫内裤。」

「喔,我知道了,内裤。」

「妳好象在想事情,想得很入神,连我进来了都不知道,心情不好吗?」

她看了我一眼,「是不怎么好。」她咬着指甲说。

「也难怪,这么热的七月天,就算妳一动也不动,皮肤依然会像崩裂的水坝一样,汗水会迫不及待地流出来,心情会好得起来才怪。」

「我不是因为气温的关系影响心情的,」她撩了一下短衣袖,「是因为一件很低级的事。」她又咬着指甲说。

低级的事?我很直觉地想到可以被归类为低级事的地方去,但越想越不可能,她应该不是个会看A片的女孩,更何况看A片不会心情不好,更不会让自己心事多得跟化脓的青春痘一样。

一个不小心脱口而出:「是因为A片吗?青春痘……啊!」我赶紧摀住自己的嘴巴。

「什么青春痘?」她当然不得甚解。

「不,我是说,好热,好热喔。」随着我的干笑,有两滴汗水从我的颊边滑到下巴,然后像个勇敢的跳水选手一样,想都不想地就往地上砸去。

这时烘干机嘟嘟作响,想必是她的衣服烘干了。

「这么热的天气,衣服晒半天就干了,还有太阳的味道,自然的好,为什么还要烘干?」我很快地转移话题。

「太阳的味道?」她问。

「是啊,太阳的味道,我也知道这名词很奇怪,但那是我妈说的。」

「你妈说的?」

「嗯,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妈就告诉我了,我印象很深刻。」

「你好象很听你妈的话。」

「我……」突然间,我不知道该回答什么。

「我想,太阳的味道不适合在我的衣服上出现。」她说,并且伸手提起放在地上的衣篮。

她收好了衣服转身就要离开,我再一次从她的眼神当中看见她深深的愁思。

「喂。」我叫她,她回头。「妳好象有心事,需要找人说说吗?」

明知这是在挤那颗青春痘,明知或许会弄脏自己的手,但我还是问了她,没有理由。

她只是看看我,然后浅浅地笑了一笑,那勉强牵动的嘴角,像是千百斤重一般,只能稍稍扬起那一秒。

这是几个月前,我还住在那神奇的学生公寓时遇到的徐艺君。

几个月之后,我已经住在B栋11楼,不知道她是不是还住在神奇公寓。

学校餐厅里,她一个人坐在可以容纳十个人的位置上,很专注地盯着TVBS整点新闻,我没有仔细注意到新闻在播什么,只隐约记得我们的阿扁总统又被骂了,理由是九二一已经两年有余了,灾区重建的进度似不是尽如民意。

「嗨,青春痘。」我一时没记得改口,没想到几个月前一个临时的称呼到现在我居然还记得!「呃……我是说,嗨!徐同学。」

我有些尴尬地笑着,放下我手上的餐盘,餐盘上的鸡腿较重,我的手有些失去平衡。

「喔,是你啊,内裤,好久不见了。」

「既然妳坚持叫我内裤,那好吧,妳介意让一件内裤坐在妳旁边吗?」

「请坐啊,内裤。」

说完,她张嘴狂笑,而且持续了好一下子,附近的同学都投以「看到鬼」的眼光。

我可笑不出来,说实话。你眼看着一个人已经把内裤当作你的名字,而你却只能怪自己当初一个疏忽导致晚节不保,还笑得出来的话我佩服你。

「笑归笑,别噎着了。」

「不好意思,失态失态。」她的回答还带着笑声。

「没关系,从第一次见到妳到现在,妳一直都在失态,我已经以为这是妳的常态。」

「第一次不算,那次我喝多了。」

「没关系,我不会把妳的糗态说给别人听的。」

「糗态?」她似乎有些紧张,「什么糗态?快告诉我。」

「没事,没事。」

我有些后悔选择坐在她的旁边,我只是抱着一种好久不见的心态来找个伴一起吃饭的。

过了一会儿,我试着打破稍稍僵化的气氛。

「十一月天,微寒秋浓的午时,一个人在餐厅里吃饭,不觉得太浪费美好时光?」

「你有些笨,」她瞇着眼睛说:「管他是不是微寒,管他秋意浓或不浓,午时的餐厅里,你不吃饭还能干嘛?」

「呃……」我有些尴尬地结巴着。「妳都这么……嗯……诚实?」

「没关系,你可以说我直接还有尖锐,我不会介意的。」

「好吧,直尖小姐,很抱歉打扰妳吃饭了,我还是到别桌去吃好了。」

「直尖小姐?」

我站起身,端起我的餐盘,「直接与尖锐的简称。」我说。

起身后,我四处环顾着,在大电视机旁边找到一个位置,那是个两人座位,我回头向她微笑点头,并且快步离开。

其实,我不是不高兴,也没什么好不高兴的,只是我觉得话不投机半句多,平时还好,吃饭的时候很可能影响胃口。

(4)

换过位置果然不太一样,吃起饭来「双快」的感觉很好。

「双快」是阿居教我的,前一阵子,本来我还以为是筷子,后来他告诉我,「双快」是指「快乐」还有「快速」。

就在我要啃完那支鸡腿的时候,徐艺君走到我的旁边。

「林同学。」她第一次没叫我内裤,我竟然有些感动。

「嗯?」因为嘴里有鸡腿肉,我不方便开口。

「你知道什么是ZHR吗?」

ZHR?是一种重型机车的名字吗?我只是这么想,但我没回答,只是摇头。

「你想知道吗?」

我很快地吞掉最后一口鸡腿肉,「知道有什么好处吗?」我问。

「没什么好处,只是知道了。」

「那我这么问好了。」我灵机一动,想到了另一个问法。「我知道了这个ZHR,妳就不会那么直尖吗?」

我记得那一天是二○○一年的十一月十八日。

她说,这天是她的生日,她想找个不是很讨厌的人一起吃晚饭。我问她不讨厌我吗?她说还没到讨厌的地步。

不知道为什么,我答应了跟她一起吃晚饭的约定,而且是我请客。

我问她为什么不找同学朋友?她说她在台北没有朋友,同学们也都跟她有距离。听她这么一说,我有那么一点了解了;虽然不常见到她,但每一次见到她,她都是一个人。

「ZHR是一种平均数,叫作天顶平均数,它用在计算流星雨。」走出餐厅的时候,她认真地说着。秋末的台北正午,阳光有些吝于探出头来瞧瞧地球。「它是由云量修正系数、极限星等修正系数、辐射点的天顶距修正系数、还有时段观测流星数四项相乘,再除以观测时间,而这个观测时间,必须是有效的观测时间,也就是说,若观测时间一小时,你一共低头或离开观测点五次,那你就得减去那些时间。」

她说得很仔细,我却听得有些吃力,对于这些没有研究的东西,我一点都不了解。

「告诉我这些做什么?」

「不知道,只是直觉你会认真地听完,即使你没听懂,你也不会排斥去听。」

「我是真的没听懂。」

「没关系,听了就好。」她转头对我笑着说:「听了就好。」

那一瞬间,我以为是天使在对我微笑,直到校钟叮当响。

※我以为,是天使在对我微笑。

她要我留下手机号码给她以防万一,她说她常常跟别人约好,但却又被别人放鸽子,所以她坚持要我把电话给她。

我从书包里拿出笔,却找不到空白的纸,我问她有没有带纸,她说没有,我本来要把课本的扉页撕下一角来写,但她说撕法律书会倒霉,拿走被撕掉的部分会更倒霉,我问她从哪里听来的,她没告诉我。

「不然我写在桌上好了,妳要打电话给我就来这里看。」

「你有毛病吗?谁会为了打一通电话从理学院走到这里啊?」

「那,妳告诉我妳的号码,我打给妳,就会有显示号码了。」

「不要,我还不想给你电话。」

嗯?不想给我电话?不想给我电话为什么还要约我一起吃饭?

「不想给我电话的意思是?」我以为她的话中另有话意,所以我带着深深的疑惑,并且礼貌地问着。

「就是你不会有我的电话的意思。」

「妳用的是龟毛电信吗?」

「什么?什么信?」

「Nothing!Nothing!那,我写在妳的手上好了。」

「不要。」

男人跟女人在僵持一件事情的时候,往往理智的一方看起来总是弱势了些。因为我是理智的,而且我没有跟女人僵持的天份,所以我明显的弱势。

最后,我跑到柜台去向欧巴桑要了一张餐巾纸,把名字跟电话抄给她。

她很满意地带着笑离开,还不忘说拜拜。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坚持不给我电话,也不知道她为什么一定要我用纸写给她我的电话,但我回想了一下,从认识她到现在,虽然没聊过几次,但她给我的感觉一直是怪怪的,所以,这应该也是她怪的一部分吧。

看着她的背影消失在餐厅的角落,我回头看着已经被啃完的鸡腿,突然觉得好象没有吃饱。

我走出餐厅,些许冷风吹来,十一月天的台北有些微寒,因为三点才有课,我心想回到B栋去睡个觉,或是看点书。

我走过学校的文学院,在长廊间看见有人在排练歌舞,大概有十几个女孩。因为她们都穿著火辣,该低的胸都够低了,该叉的裙子都够叉了,所以围观的男性多过女性。

很快的,我在这一群围观的男士当中发现了亚勋和阿居,但他们没有发现我。这也难怪,要他们把眼睛拔离那一群辣妹身上绝对有技术上的困难。

这时我听见音乐声响起,一个清柔却明亮的声音从那群女孩当中传出。

「注意节拍!身体尽量伸展,别因为旁边有男生在看就放不开。」

她这话一说完,周围的男生引起了一阵小骚动。

「注意了!一、二、三、四,左边、右边,左边、右边,一、二、三、四,回到原点,再来一次!一、二、三、四、二、二、三……」

我看得入神,而且有一种不知怎么形容的感觉,但是我没办法欺骗自己,她的每一个动作、每一个转身都像是一件艺术品,我看着她眼神中的专注,竟然有点……

原来她是住在我们对面的三个女孩之一,就是那个每天骑伟士牌上课的王艾莉。

这时亚勋发现了我,拉着阿居走到我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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