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如果有下一辈子
我跟着陌生人上了出租车,已经后半夜的北京有清凉的感觉了,街上的霓虹灯还在亮着,他递给我一支烟,然后在我手心上写下他的名字,除了顾卫北,我是第一次离一个男人这样近。
我是为了爱情来到了上海,而戴晓蕾是为了陈子放留在了北京。
他们的爱情是一朵小小的蓓蕾,用陈子放的话来说,得到戴晓蕾,好像得到一朵冰山上的雪莲。她给人的感觉永远是拒人以千里之外的冷漠。我劝过陈子放,多理解吧,你不就是因为她出污泥而不染的感觉才喜欢她的吗?毕业的时候,戴晓蕾动过来上海的心思,她说,想和我们在一起,虽然姚小遥伤害过她,但是,她还是愿意和少年时的朋友在一起,我们两个都在上海,她也想来上海。
但陈子放说,你去哪里,我就去哪里。几年了,陈子放一直在戴晓蕾的身边,像他这么狂放的搞艺术的人这样对待一个女人,用顾卫北的话来说,真他妈是个奇迹,他大概是把戴晓蕾看成了他的女神了吧。
很有可能。
后来我看过陈子放的很多幅画,里面的女子都有清冷的眼神,那眼神分外飘渺,眼波浩如烟海,让人读不懂。那只能是戴晓蕾的眼神。我已经知道,陈子放中了戴晓蕾的毒,他已经无力自拔。
但自始至终,他们只是一对精神恋人,陈子放用自己的痴情痴心一寸寸地侵略了戴晓蕾的心,她却不允许他对她有身体上的接触,即使是拉手。陈子放很茫然,他不是柳下惠,也不是登徒子,他是一个狂野浪漫的男人,从十七岁就有性经历,他的梦想是能看到戴晓蕾的裸体,那一定完美得如同雕塑,一想起戴晓蕾那小马驹一样的长腿,一想起那花蕾似的胸和水蛇腰,还有她凝视男人时的那种眼神,陈子放就觉得再也控制不住自己。
之前,他并不是一个对待爱情忠贞不渝的男人。至少,他和五个以上的女人上过床,有的是他的模特,有的是他的同学,还有一个比他大八岁的女人,是他的一个客户,收购他的画,他上她的床。
就这么简单。
所有的改变是因为戴晓蕾的出现,他第一次看到她,如但丁初见贝德丽采,惊艳之下,是心心念念的不忘。他以为他很快会得手,然后如丢掉一块抹布一样再开始另一段艳遇。
但这次他遇到了一个难题,戴晓蕾如同一个久攻不下的堡垒,让他头疼万分。
男人是有侵略性的动物,是兽,越是得不到的便越是喜欢。他发了狠一定要得到这个面若桃花冷若冰霜的女子,打听到她爱吃什么爱穿什么,骑几十里为她送来,这些小伎俩日子长了就让人觉得贴心贴肺的温暖,虽然她依旧看起来那么冷漠,可她没有别的男人,只有他。
后来出现姚小遥事件,戴晓蕾利用了陈子放,但被利用也是好的,他便乘胜追击,天天缠着她。有时候爱情就是个经不起死缠烂打的东西,她在快毕业的时候投降了,决定留在北京,她去了北京的一家杂志社,下了班和他一起吃饭看电影,他们和我们不一样,他们各住各的,付两份房租。
陈子放打电话给我,林小白,你劝劝戴晓蕾行吗?我们可以省下一份房租让她买化妆品,现在北京的房租比黄世仁的妈还黑呢。
我打电话给戴晓蕾,问她感觉如何。她一直沉默,我知道她的心思。我说,既然留在了北京,那么,好好过吧。
那是个雨夜,我站在外面等公共汽车,我听到里面有哽咽的声音,不知是雨声还是她哭了,戴晓蕾说,小白,我想你。
我也想你,我说。
我们回忆着十七岁分别时的镯子和小镜子,我们至今都带着,如果有下一辈子,我宁可做一个男人,然后去爱她,因为,我明白她的心思。
她说陈子放向她求婚了,可她总感觉恐惧,莫名其妙的恐惧,她不敢答应他。
没事的,我安慰她说,陈子放是个搞艺术的人,不可能在乎那件事。
那件事,是她心头的一块痼疾。她被人强奸过,不是处女,这一切,如果不告诉陈子放,他怎么可能知道?现在的女孩子,还有多少是处女呢?我说戴晓蕾你活得太小心翼翼了,生活其实很简单,根本没有那么复杂,有一个男人这么疼你爱你,甚至连你的卫生棉都是他来买,你真的可以嫁给他了。
也许是我说的话起了作用吧,不久以后,陈子放发了一条短信给我,林小白,今天我吻了戴晓蕾。
按说我应该替戴晓蕾高兴,但接到那条短信后我却非常惆怅,说不清是什么感觉。那天我特别主动,要求顾卫北抱着我,要求他吻我,我们吻得很缠绵,我脑海中忽然闪现出戴晓蕾的样子,这让我非常有罪恶感,如果我和戴晓蕾接吻,会是什么样子?
那天晚上我一直纠缠着顾卫北,没完没了,最后他实在没力气了。他说,老婆,饶了我吧。
他沉沉睡去,我瞪着眼睛,直到天亮。
戴晓蕾,圣洁如修女的戴晓蕾,终于失去她的初吻。
这一年,我们应该是最幸福的三个小女人,各自找到爱情,周芬娜怀了姚小遥的孩子,戴晓蕾终于不再做修女,她打算好好的和陈子放爱下去,她说,既然没有热情去爱,那么,被爱也是不错的。
而我和顾卫北更是爱得没完没了,在柴米油盐中体味着人间真情,虽然有时觉得有些麻木,可我们会折腾出那些旧事来回忆,从初相遇说到重庆到北京,再到上海,所有的爱情,都是一个缘分。不过周芬娜告诉我,这缘分,有的是良缘,有的是孽缘。
这年春天,周芬娜又出了事。
她一直为自己的爱情担心受怕,姚小遥离婚了,但还是不肯娶她,他继续在欢场上声色犬马,他拿定了芬娜不会离开他。
姚小遥又打了她。
那天,她陪着他去打牌,他的牌点很背,她站在一边指点着他。姚小遥骂她,*****,用不着你。
他总是这样轻视她,他有学历,人长得好看。况且,是周芬娜哭着喊着要去爱他,这和陈子放要去爱戴晓蕾是一个道理,他们都是一个欠了一个还,而唯一两情相悦的就是我和顾卫北。顾卫北说,上一辈子你一回头我就看到了你,有两颗虎牙的女孩子,一定是我的老婆。
这是周芬娜为姚小遥第二次怀孕,连姚小遥自己都想要这个孩子,那时,他们的孩子五个月大。
那天晚上姚小遥输得很大,后来周芬娜就不吭气了,不吭气了也不行,姚小遥阴着脸,当时还有两个女郎,有一个分外妖娆,姚小遥说,来,马子,让哥摸摸,换换手气。
那个女郎很媚地走到姚小遥身边说,姚哥,摸一下要一千块的。
姚小遥说,一千块,一万块也行。
他们当着周芬娜的面打情骂俏,周芬娜在角落里挺着大肚子冲过来,都以为她会和姚小遥打起来,但她冲上去打了那个女人两个耳光,你个狐狸精!
两个女人打了起来,互相抓着头发,骂着最脏的话,姚小遥站起来就走了,周芬娜追出去,姚小遥回身就给了周芬娜一个耳光,*****!你他妈不懂逢场作戏吗?我不过是想给自己的手气开开光!他再打,这次,打了周芬娜的肚子,他不是故意的,他肯定不是故意的,他要自己的儿子,他只是生气了。这是事后周芬娜在医院里替姚小遥做的解释,她始终没有哭,孩子死了,她还是怕姚小遥生气,怕他嫌她没有给他生下儿子来。
女人要是犯起贱来会怎么样?我不知道,我只知道,我一个人从医院出来,看到春天的阳光很好,而我在阳光下,泪如雨下。
前世,周芬娜一定欠了姚小遥的,然后老天爷罚她今生来还。
出院后的她更瘦了,人成了一小瘦条,她甚至开始只穿黑衣服,常常叼着一支薄荷烟,眼神清凉,越来越像戴晓蕾的眼神。
而我春天的时候去北京出差,却发现戴晓蕾变了。
她爱笑了,而且穿起了艳丽的衣服,带我去百盛和燕莎买春装,她付钱,陈子放卖画能得到不少钱,她的脸上,闪现出动人的女人光彩。
爱情的力量啊。我说,真没想到,爱情可以使一个人变得这样神采奕奕,如今的戴晓蕾和周芬娜,都好像换了一个人,一个变得忧郁伤感,甚至和我讨要几本小说看,一个变得小女人味十足,中午吃饭时,她掏出电话说,我得问问我们家子放,他知道哪里吃得好。
看,都成她们家子放了。
哎,真是风水轮流转啊,我替戴晓蕾高兴,当年的冷美人不见了,换成了在爱情蜜中泡着的小蜜蜂。
我悄悄问,你们那个没有?
哪个?她红了脸。
做爱啊。我大声说。
她看了看四周的人,流氓啊你,你以为都和你和顾卫北似的,没有,真没有,别不信,看你那样子,好像离了男人就活不了似的。
没有想到没有上过床就甜蜜成这个样子,他们仍旧各住各的,陈子放跑来的第一句话是,林小白,我比窦娥还冤,比刘备还背啊。
我哈哈笑着,说他手段还是不够,这一点,要向顾卫北取经。
那是我们很甜蜜的一次聚会,在香格里拉狠狠宰了陈子放一票后,他们又把我拉到后海酒吧,在那里,我第一次见到了沈钧。
那天他是酒吧的主唱,不像别的摇滚歌手那样奇装异服长发披肩,他有很干净的眼神,散淡而沙哑的嗓音,常常让我想起窦唯来,想当初,王菲爱他,也是爱上他干净的眼神吧?
起初我没有注意到,只是和戴晓蕾陈子放狂侃,我说太想念北京那些小吃了,明天早晨咱得去吃卤煮火烧,中午去东四吃麻小……戴晓蕾打断我说,林小白,这酒吧里有一个大花痴看你呢。
我回过头去,看到了沈钧。
他真在看着我,很专情,就如同我看顾卫北一样。戴晓蕾说,他至少看了你半个小时以上了,一边唱一边看你,他翻唱着羽泉的《冷酷到底》——我宁愿你冷酷到底,好让我彻底的放弃……又是一个大情种。我扭过头来说,我可不想有什么艳遇,有一个顾卫北就足够了,他可是个大醋坛子,告诉我,和男人不能单独在一起,除了六十岁以上的;和他们说话不能超过三分钟,除了谈业务;如果遇到对你抛媚眼的男人,要一闷棍打死,让他永世不得翻身……我还要说下去,陈子放和戴晓蕾已经笑得出不来气。那天晚上我们又一直喝,直喝到我快晕了,然后被他们拉着,他们尽够了地主之谊,上船顺水漂流之后,酒吧里的男人站在岸边等我。
我想认识你,他说。
这让我很惊讶,因为来得太突然所以觉得无所适从。
为什么?
喜欢,他说,我喜欢你。
这是我见到沈钧他告诉我的第一句话,他拉起我的手就走,我想挣扎却无能为力,他几乎是卷着我上的车,我们上了一辆出租车,我不明白为什么要跟着他走,因为简直不可理喻,此时已经后半夜了,我的朋友戴晓蕾和陈子放刚上了船,在我的身后说,真是行为艺术,简直让人目瞪口呆。
我跟着陌生人上了出租车,已经后半夜的北京有清凉的感觉了,街上的霓虹灯还在亮着,他递给我一支烟,然后在我手心上写下他的名字,除了顾卫北,我是第一次离一个男人这样近。
我接过了烟,如果没有记错,这是我这一辈子第一次吸烟。
你吸烟的样子真好看。
可这样的艳遇我很不适应,我说我有男朋友,你这算劫持。
我不管,沈钧说,我喜欢做与众不同的事,你一进来我就觉得认识你,我喜欢你坐在窗边那坏坏的笑。
第一次见面,我们就好像认识了多少年。沈钧告诉司机,车一直开,绕着北京转,一直到没油了我们就下车。
我想是不是我在潜意识里就是一个胆大包天的女子?为什么他拉我上车时我居然有淡淡的喜悦?是不是前世我是吉普赛女郎,喜欢妖娆风情,喜欢一些狂放的事情?后来我发现自己对于男人的取向也大抵如此,我喜欢那些看起来人很干净,却内心狂野的男人,他们风趣幽默,他们会哄女人,他们把爱情看得很重,虽然不至于当饭吃,可是也绝对拿它当回事。
直到天亮我们才分手,后来我置疑过自己很多次,我是不是一个好女孩?我怎么可能办出这种事来,和一个陌生男人跳上车,然后一直吸烟,吸到天亮听他说着梦话。他说话的声音真是好听,我得承认,他是很有吸引力的一个男人。
快到天亮的时候他为我唱歌,全是他自己写的歌词,他问我他红得了吗?我说肯定能红,我看人比较准。
那看男人准吗?
当然,我说,我一看你就是一个花痴。
我能拥抱你一下吗?沈钧问。
我犹豫了一下,我刚一犹豫,他就过来了,轻轻地拥了我一下,真的是轻轻的,让人感觉到云淡风清。
我们拥抱了一下,这是除顾卫北之外,我对第二个男人的拥抱,他留下我的手机号,他说,林小白,什么时候你的男友甩了你,我收留你。
我哈哈笑着说,那你要等到下一辈子了。
那我也等,他说,只要你肯来。
我不明白他为什么会对我这样一见钟情,甚至没完没了地纠缠。当然,后来我知道,我不过是像一个人而已,沈钧说,我一出现,他以为死去的女友又回来了。
十九岁那年,他是一个青青子衿的少年,他的女友,是一个白衣飘飘的少女,在那个偏远的小城,一朵爱情小花悄悄盛开了。
他们都是高三学生,他喜欢音乐,最大的理想是报考中央音乐学院,而她亦是好学生,想到大城市继续自己的梦。
爱情就那样生根发芽结果了,但他们没有管住自己,他们偷食了禁果。她怀孕了。被同学老师发现,然后世界在瞬间崩溃,她服了毒,一个人踏上黄泉路,他被学校开除,那时,离高考还有三个月。
从此他背着吉他来到北京,做流浪歌手;从此,心如死灰,宁可是一段枯木,慢慢变腐朽。
直到遇到我,我太形似那个女孩,一出现,就注定是他的劫,他拐我上出租车,一路上讨好我,为我唱歌,唱到流泪。这些,亦是我后来知道的。
分手时我只挥了挥手说,如果我被人抛弃,一定会来找你。
我从来没有想过会和顾卫北分手,我们之间,爱得骨肉难离,谁可以将我们分开?不不,他是我生生世世的爱人,我喜欢与他缠绵,到老到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