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乐章

第十三乐章

包里的秘密是他给我的一封信。信封依然是牛皮纸的,只不过这次的没有以往那么大,而是标准信件大小的。信封很特别,正面有一个邮票大小的石膏头像,长头发,大胡子,满脸皱纹(类似于马克思或者爱因斯坦那种脸),收信人和发信人处写着我和他的名字,中间用英文写着:Let’sbeLove!后面是一壶清茶,还冒着热气,下边印着一行字:ToBeInLoveWithEachOther;信封里没有照片,也没有画,那是两张同样牛皮纸的信纸,背面是放大的石膏头像,右上角印着四行小字:

多而乱的皱纹是岁月曾曾叠叠的刻度

大小深浅的斑点是过去的记忆

这就是平稳平淡的现实生活

创造出丰富的艺术生命

最下面是四个大字:

留驻记忆

那封信是这样写的:

亲爱的X:

在一起时会兴风作浪。一旦分开,自己又时常忍受一种孤寂中的凄凉,在这落叶纷纷的秋季,这种感觉就更让自己惆怅。也许,这便是“天秤座”的我所必须承受的无奈吧!

自知很多地方做的不尽人意。让你——一个深爱自己的人一次次的失望和痛苦,自己也在责骂,怪罪着自己的良心,不该如此自私。可真的感到人活一世,有些东西就是命中注定的,人为的想去改变它,控制左右它是何等的难啊!“做梦”!

说起我,自己最近在工作上很不如意,太不顺心了,情绪也一直很低落。我想你也会猜到,发生那件可怕的事情,对我的触动和影响会很大。出来之后,下定决心,重新开始自己的生活,所以,解散了乐队。虽然乐队成员和许多人都持反对意见,可我还是坚持自己的决定,因为,从我们出来以后,我看到的,感受到的,与原来并无两样,还是。所以,从新开始吧!我知道,以后会有更大的困难和压力,可同时,相对来讲,我也会稍微轻松些,用不着在乐队的事物和人际关系上分散太多精力,至少可以专心创作。况且,这也是我的愿望和目的。

你怎么看?会理解和支持我吗?我现在真的渴望得到这些,因为,最近时常会感到以前很少有的一种可怕的孤独。

我很想念你(不会怀疑吧?),幸好梦里见过。回想我们的过去,前面说了,感受中有太多的无奈和失意。给你写这封信,就是想让你知道,你总会在我心里,那将是忘记你的任性,我的不好,我们的冲突,岁月的情感将包容这一切!你呢?至少,不管你在哪儿,和谁在一起,总有我在心中默默祝福你,为你的幸福和快乐而祈祷!

在我眼里,你一直都不是个很能在外闯荡的女孩子,所以出门在外,各方面一定要倍加谨慎小心才是,这是我所希望的!保重你自己!记住,好吗?答应我!

好吧,会再见到你的!

Miss,Kiss—Love

窦唯

93.10.30

我们在长春没能待到续约之日终止,离开是突然的,而且颇有些“惊心动魄”。当然,事情一旦过去,那个后来被我们一致的形容为“月黑风高”的午夜里一群“死里逃生”的北京孩子惊魂未定的“逃窜”上随便哪辆最短时间内发车的南下列车的“狼狈”经历转眼就被这帮当事人“歪曲”成也曾“刀光棒影”过的“英雄业绩”,可是凭心而论,如果那天晚上生活中真的存在“如果。”,那恐怕我们就真不是今天的我们了。

事情也可以说是由我引起的:那天晚上,我接到一首点歌,名字记不太清了,反正是一首关于老北京的歌,歌词我倒还知道一句:我爷爷小的时候曾在这里玩耍。那首歌我在出租车的电台广播中依稀听到过一两次,倒不是一丁点儿印象都没有,也没觉得它不好,只是我根本不会唱,何况那也要求演唱者具有一定的评弹基础,并不适合于我。于是我就对台下说:对不起这首歌我唱不了,可不可以换一首?常去歌厅的人都知道,这种情况是时常有的,哪个歌手也不可能会唱所有的歌,一般都是换一首就了事了。可那天的那桌客人似乎有点儿成心较劲,死活要听那首歌,怎么解释都不行。既然换歌不行,那就只好换人了!乐队的贝司(就是回北京帮大家取衣服的那个)好心的放下琴过来帮我解围,说这首歌我会,要是你们实在想听,那我来行吗?没想到话音刚落,几个肉包子就飞上台来(他们那儿都是一边吃饭一边听歌的,演出从晚餐开始,听高兴了再接着吃消夜。而一种类似于“狗不理”的小肉包子则是那儿巨受欢迎的“招牌”,每晚每张桌上都会摞着几大盘儿),还夹带着:“下去!谁看你呀?!”,“我们要看的是她,有你啥事儿?!”(看来是“锁定”我了)。

外边儿那帮人一直在摔东西(自己桌的扔完了就抄旁边儿桌的),叫骂着,幸亏被几个保安暂时挡住了才没冲进后台来,值班经理跑前跑后的实在处理不了了,只好派人把在外谈事儿的老板“请”了回来。那倒的确是个很讲哥们儿义气的人,冲着我是朋友的朋友(没想到Jeremy的话那么管用),不但没怪我影响了生意,还夸了句“有性格!”(本来我也没错儿)。由他“亲自”出面“调停”(当然他也说了其实用不着这么费劲儿的,打个电话叫辆警车来就全解决了。可是做生意是在名面儿上,所以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后最终达成了“圆满”的“协议”:可以不道歉,但是得出来唱两首歌,曲目可以商量,而且按照歌厅的规矩付点歌费。我觉得这是个骗局(怎么会这么轻易的“饶”了我?),可老板说了:“他们怎么说也得给我点儿面子!”,“也不打听打听这是谁开的?”,“冲着我哥们儿我也不能让你在我这儿出啥事儿呀!甭怕!”。再次站到台上的时候,诺大的歌厅只剩下了闹事儿的那一桌(谁也不想盘子飞到自己头上),他们不但挪到了舞台前正中央的位置,人数也显然的增加了(打电话又叫了些人来)。我看着他们,心里充满了厌恶与憎恨,可是老板说了:“你也给大哥点儿面子。”,也只好暂且忍住,只希望赶快糊弄完那两首歌,就此了事从此永远不再见到他们。

事情没有就此了事,我和乐队(自然也是被老板劝上来的)忍耐着完成了“任务”(两段儿并一段儿,胡乱打发了),刚要收拾东西回后台,那帮人当中的一个(估计是“大哥”)忽然嚷嚷了一嗓子:“打发谁呐!大爷我还没听够呢!今儿什么时候听够了什么时候算!”(也不给老板面子了)。老板走了过来,说刚才不是说好了吗?怎么变卦了?“怎么着?怕不给钱呀?!”那个人从怀里掏出一捆钱,“啪”的一声拍在桌子上:“给我继续唱,来五十遍‘我不是个坏小孩儿’!”,“你这可就是不给我面子了!”老板当然不会示弱,一字一句“掷地有声”的说出这句话,一挥手,一帮保安站在了身后。台下双方剑拔弩张,台上也不含糊,乐队的小伙子本来就正是血气方刚的时候,又加上有了老板撑腰,冲我说了声“甭尿他们丫的!”,拎着乐器就奔后台了(打倒不怕,但琴可得先保住了——演高兴了动不动就摔琴的事儿咱可玩儿不起)。

台下看见台上要撤,说了声:“看你们谁敢动?!”,台上自然没人吃这套,这下那帮人急了,一掀桌子,双方就动起手来,混战中听到有人喊:“别让北京来的那帮跑了!”。我们撤回了楼上的宿舍,几个男孩儿放下琴就冲下去助阵了,没一会儿又急匆匆的跑了回来:“我操,事儿大了!他们丫抄刀了!”。事情到了这一步所有人都有点儿后怕了,也想不出什么更“高”的了,大家乱哄哄的把屋里能挪动的东西(包括床)都挪过去堵在了门口,然后关掉灯,心里“咚咚”跳着(不知道别人是不是这样,反正我是紧张得够呛),大气儿不敢出一声的留心着外边儿的动静。外边“噼哩哐啷”的,杂乱的脚步声,门被脚踹或刀劈开的声音,夹杂着“给我挨个屋搜!”,“看他们往哪儿躲!”。保安也都不知跑哪儿去了——大概“好汉不吃眼前亏”的道理谁都明白。眼看着声音越来越近了,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也许不止。反正当时的那种紧张程度是隔多年后很难准确体会的),男孩儿们开始卸床腿儿桌子腿儿了(准备拼了),忽然传来了警笛声,那些脚步声消失了。外边儿安静了,大家面面相觑不知如何是好(虽然没开灯但也早适应了),一个胆儿大的说:“要不出去看看吧!”,另几个说:“先慎慎,别中了‘埋伏’!”。正说着,又传来了脚步声,大家立马又警觉起来,抄家伙的抄家伙,哆嗦的哆嗦。这一回脚步声准确的停在了门口,有人重重的捶门:“快出来!老板说怕出事儿,让你们今天晚上就回北京!”,急忙搬开东西打开门,一个保安气喘吁吁的接着说:“那帮人跑了。没抓住!临走还说饶不了你们!赶紧收拾东西吧,车在下边儿等着呐!”。就这样,连夜收拾了东西,最后半个月的工资也不敢要了,我们被一辆警车送到了火车站。

之所以说“也可以说是由我引起的”是因为表面上看来事情的确是从我说出那句话之后开始“急转直下”的。可是难道我不该说吗?难道我不说他们就会“良心发现”吗?——如果是这样那大概事情就根本不会发生了。谁都明白那是他们的问题,而不是我们。可是我还是不明白,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对待我和我们——几个挺不容易大老远跑到外地去挣钱的孩子,不明白我怎么碍着他们的面子了,不明白他们所说的面子是个什么东西,不明白有些人为什么会是那样的。当然这件事情其实是根本无须探讨的,我也不是不明白这世界上的许多事情根本就不存在什么“为什么?”

无论如何,我们算是逃过了那一劫,南下的火车上和同伴儿们挤坐在两节车厢中间通道的地板上的我,脸上的表情象极了现在我面前的那只玩具猫:一脸的惊恐,一肚子的委屈,两只眼睛里分别写着三个字:“为什么?!”而我们就这样在越来越多弄不明白是“为什么?”的事情里渐渐成长起来,直到有一天,眼睛里不再存在那个问号。

早就听说去东北“走穴”得多“忍”着点儿,那一回我们算是真正领教了。回到北京没多久,又听说另一家歌厅出了一件更大的事儿:两桌人因为一丁点儿的小事儿(点歌顺序,也就是谁点的歌先唱谁的后唱)叫起板来,一桌是当地著名的土流氓,一桌是有钱的高干子弟(据说是开着奔驰去的),两边为了面子互不相让动起手来,当场砍死一个砍伤两个(听着悬吧?可这是真的)。听说了那件事的我们也只有后脊梁骨发凉的再次庆幸:幸亏那天我们住的那层楼房间多了点儿,幸亏警察来得及时了点儿,幸亏,那以后很久,都不肯再去东北“走穴”了(当然人哪儿都有好有坏,希望偶然看到这段文字的东北朋友们不会介意)。

回到北京,就开始了我一直延续至今天的“租住时期”,回头想想,这些年来搬来搬去的,好象已经快把北京市内的这几个“区”全住遍了。很长一段儿时间,最大的希望就是能挣到足够的一笔钱,买一个自己能够绝对做主的家,可以完全按照自己的心思布置,也不用再看房东说话时那种总是不由自主流露出来的优越神情。开始自己开车后,忽然发现这倒也未尝不是件好事儿——走到哪儿路都挺熟,而且,经过好多地方,都可以想起一些住在那一带的故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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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发飞扬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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