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Chapter one (1)

第3章 Chapter one (1)

第3章Chapterone(1)

01麦乐、莫春以及“那些小时候的迷信”。

麦乐说,莫春,你还记不记得我们小时候曾迷信过那么多东西啊?比如,一只猫会有九条命;比如,如果把泡泡糖咽下肚子,肠子会被黏结起来;再比如,小孩子撒谎会被大灰狼拖去吃掉;更离谱的是,我们还相信大人所说的,我们是他们从山沟里、马路上捡回来的,或者是用玉米饼子、馒头换回家的。

麦乐说这话时,脑袋埋在针织毛衫大大的衣领里,白皙的脖子缩得很短。她手里拿着银色调羹,不停地调着眼前的咖啡,香气袅袅,来来回回,反反复复。她并不看我,只是自顾自地说,莫春,你看,我们多傻!为此,我还特意将表姐家那只老猫从三楼扔下去,结果猫没摔死,我差点被表姐给掐死。还有泡泡糖,你说,我们小时候物质多贫乏,怎么会舍得将泡泡糖吐掉啊,不都吞下肚子了吗?可也不见谁的肠子被黏结。大灰狼的故事吓得我说了那么多年实话,现在才发现,其实说实话,才会被大灰狼拖去吃掉。比如那天,在畅乐园KTV,我喝了酒,舌头大,对着那个马脸的邱总说,你长得真像骆驼啊。结果,我的脸立刻就被那帮人打得肿成了驼峰……

麦乐的意思我懂,她是说,我们年少时有很多真理都被长大后的实践给颠覆了。

比方说,高中时,我和麦乐挤破脑袋拼命学习,三更灯火五更鸡,终于在千军万马中奔过独木桥,奔进象牙塔,可“天之骄子”的称号没戴多久,象牙塔扩招,“天之骄子”就成了“普通劳动者”。想到坚挺的人民币堆出的这四年大学之后,姚麦乐同学将继续光荣地在酒吧里做驻唱,而我也将无尚荣耀地处于失业状态中,偶尔给那个叫白楚的漂亮男子打打零工,心里就抽搐。虽然,这个美好的男子令我不胜向往之,花痴之,癫狂之,最后不胜抓狂之——他竟然无视我的千般美好,与那个叫溪蓝的整日病歪歪的小美人双宿双飞了。

麦乐说,莫春,早知道是这样,我小时候就多摔几次猫,早日破除“迷信”思想对我的戕害,我现在该是盖茨第二了!

麦乐总这么大舌头,喝酒会大舌头,喝咖啡也会大舌头,就连课堂上睡觉,也会睡成大舌头。有一次马哲课堂,她睡得天昏地暗后,猛然爬起,问教马哲的女老师:老师,咱们这个邓论什么时候考?

那堂课,马哲女老师很生气,因为她太年轻,所以只能一直对下面的麦乐翻白眼,无知者无畏的麦乐就同她对着翻。麦乐私语,不就问错名字了吗?我难得来听课,她还较真。那节课,麦乐越想越气,最后就扯起我的胳膊,在众目睽睽之下,大摇大摆地走出了教室。

走出门后,姚麦乐呲着她那两颗晶莹如玉的小虎牙对我笑,莫春,我刚才是不是很帅?唉,其实我心也挺虚的。不过,这肆无忌惮的感觉,就一个字,爽啊!

确实很爽!自此之后,我这个无辜少女便与麦乐为伍,加入了全国高等学府那支硕大的逃课队伍,时不时同姚麦乐坐在某个咖啡屋的雅座上,谈谈“小时候那些迷信”对我们的戕害。

麦乐最后停止了调弄咖啡,将小小的脑袋从大大的针织衫里挣脱出来,很是激情澎湃地和我讨论黄小诗那个彪悍的后妈。

关于黄小诗的后妈,自打她嫁给黄小诗他爸这两年来,我和麦乐一直没有见过她的庐山真面目。

一方面,黄小诗不敢再将我和麦乐带回家;另一方面,我和麦乐确实不愿意看到黄小诗在我们面前,对着她后妈唯唯诺诺的模样。

当然了,像我和麦乐这么具有正义感的人,是不可能没有想过替黄小诗惩治一下她这位彪悍的后母的。只是,诡异得很,命运注定我们三个人无法在地球上相遇。

第一次打算惩治黄小诗的后妈,是在两年前,黄小诗身上第一次出现了青紫伤痕的时候。当时,我和麦乐趁着自习课偷偷地躲在校园的小超市里面吃冰棒。现在想想,自习课躲在小超市里吃零食,应该算是我们艰苦而乏味的高中生活里面的一种乐趣吧。

当这种乐趣的对面成了黄小诗身上的那些伤痕时,麦乐像只将要爆裂的气球一样,从小凳子上跳起来,她说,莫春,你看咱们黄小诗都被那只母猴子欺负成这样了,咱俩不能再在这里装孙子了,一定要让那母猴子知道咱们黄小诗是有后台的!

麦乐的话,对于我来说,一般都是真理,就好比我的话对于麦乐来说,就是天条一样。所以,当时我也无比激昂,不顾黄小诗的反对,就加入了麦乐的“惩治母猴敢死队”。

当天下午,我们逃了晚自习的课,潜伏在黄小诗家的楼道里,打算在她后妈下班开门的时候,用塑料袋套住她的脑袋,狠狠揍她一顿。

结果,当有人出现在黄小诗家门口时,我和麦乐就像两只大狒狒一样冲了上去,不由分说地用红塑料袋将来者的脑袋套住,就开始狂虐不已。一边擂拳头一边吼,你再动黄小诗一指头,我们就将你送回老家!

直到黄小诗家的门开了,一中年妇女脸上涂着厚厚的海底泥,人鬼不分地出现,喊道,你们这是干什么?

我和麦乐才发现,自己可能祸害错了人。所以,就像两只兔子一样疯跑下楼道。当时,正好有人在上楼梯,也被我和麦乐给撞倒,滚了几层阶梯,麦乐还顺势踩了两脚,只听那人鬼哭狼嚎一样大叫。我本来是想停下拉这个无辜的人起来的,但是被麦乐扯着胳膊就给拎走了。她说,莫春,这个时候,不是你学雷锋的时候!

隔天,黄小诗告诉我们,昨天晚上,她们小区居委会负责发放计生用品的一老太太,被两个歹徒捶击在地,好一顿祸害。老太太被送回家,清醒后,大哭不已。说到这里,黄小诗的脸微微一红。

我和麦乐故作镇静地问,她哭什么啊?

黄小诗很小声地在我们耳边说,那老太太素来耳朵不好用,但是心比谁的都亮。老太太大哭,说自己活了大半辈子了,都不知道这世道这么恶劣,居然还有人打劫她,只为了打劫避孕套!

我和麦乐的脖子都僵直了。麦乐很不屑地低声说,我们俩要那玩意儿有什么用啊?

我捏了麦乐一把,示意她不要乱讲话,别让黄小诗听出什么来。

好在黄小诗并没有在意麦乐的话,只是继续说道,喏,这是老太太说的。她身上也就这计生用品啊。

我突然很想问问,那个被麦乐踩了的人,是什么情况。但是黄小诗一直没有提这个消息,我也只好将这个疑问给生生地憋回嘴巴里了。

中午,我和麦乐借口外出洗澡,去班主任那里请假。其实,我们是偷着去上网。

那个时候,麦乐神奇地网恋了。

正当她在键盘上翻飞着五指,乐不可支地进行着她那如花似玉的早恋的时候,QQ里弹出了一条新闻,说是XX省XX市XX小区一对小情侣,一时欲火焚身,在楼道里打劫了一位正在往各家各户发送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走了一只避孕套。

当然,XX小区就是黄小诗家所在的小区啦,那俩被说做“欲火焚身”的情侣,应该就是指我和麦乐了。

我看看麦乐那俏丽的小短发,心想,莫不是昨天夜太黑,麦乐被当成了男生?

坐在我旁边的麦乐也被这条“劫走一只避孕套”的QQ新闻给震撼了。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胸部,又扭头看了看自己的屁股,然后又看看我那一头女性特征鲜明的长发,极其不满地说,好歹姐姐我也是发育良好的一少女啊,不像莫春你这么空“前”绝“后”,怎么能被看成是男人呢?

我没有接她的话头,只是指了指电脑屏幕,对麦乐说,呀,你看,这消息还说,这对“年轻男女”劫走一只避孕套后还将一少年给撞出了粉碎性骨折。

麦乐看到这里,小脸蛋变得有些黑,闷着声息,隔了一小会儿,她才轻轻地问我,莫春,你看我是不是把那个小孩给害惨了,万一他留下什么后遗症,是不是这一辈子就残疾了呀?

我很诚实地点点头,我说,黄小诗怎么就没有报告给咱这个事情呢?不过,麦乐,要是你良心过意不去的话,我建议你去黄小诗家那栋楼看看,给那个少年付上昂贵的医疗费,如果他残疾了的话,你就卖身给他做童养媳。然后,办完这一切,咱俩再到警察局自首,交代咱俩是如何的欲火焚身,打劫了那个老太太,劫走了那只避孕套。再然后,咱俩上报纸头条,上电视新闻,上少年犯心理访谈……

我这一番无心的话,居然把麦乐刚刚好不容易萌生的良心给掐灭了。麦乐说,算了吧,我估计我也没有那么大的重量吧,那小子养几天,估计也就好起来了。

从这次“教育”黄小诗的后妈不成之后,麦乐和我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那个小区。估计麦乐是惧怕被那个让自己踩成粉碎性骨折的少年给认出来,而我,却害怕遇见那个发放计生用品的老太太。劫走一只避孕套这么彪悍的罪名,我担当一次就可以了,担当多了,我这个花季少女会心理变态的。

由于再也没有去过黄小诗家所在的那个小区,所以,黄小诗的后妈,在我和麦乐的眼里,一直就是个谜样诡异的人物。我们对于她最清晰的记忆,也不过是她那天晚上满脸涂着海底泥时的样子,我们都辨认不出她的五官具体是什么型号的。后来,我们也不愿意在黄小诗面前提及这个女人,因为一提她的后妈,黄小诗的眼泪就流得特别顺畅。

或者,有些人会觉得我和麦乐是那种“雷声大雨点小的主儿”,没有能坚持将黄小诗那个恶毒的后妈给惩治了。但是,有一点我们都需要想到的是,如果我和麦乐真的对黄小诗的后妈下了毒拳,那么她那种心无善念的女人,必然会将自己的不快再次迁怒到黄小诗身上。除非我和麦乐目无法纪地将此女人给打死了,才能终止这循环的报应轮到黄小诗身上。

而我和麦乐这样的花季少女,虽然具有些微的暴力倾向,但是绝对不会暴戾到这种程度的。

正当我沉浸在自己与麦乐为了保护黄小诗而造就的暴力高中时代时,刚刚还在热火朝天同我探讨黄小诗那彪悍后母的麦乐同学玉手一伸,将咖啡杯“哐当”一声放在桌子上,两眼放光,像是想起了什么似的。

她说,莫春啊,我终于想起来了,小时候,确实有过一个“迷信”说法很对,没有戕害过我们的思想。

我好奇地看着她。她正在兴奋地手舞足蹈,跟抢银行大获成功一样开心。

麦乐说,小时候,他们说后妈都不是好人,会虐待小孩。现在从黄小诗身上看来,这个小时候的“迷信”说法绝对是一等一的对!

说到这里,她又忍不住开始胡言乱语道,哎呀,莫春,你说,这要是将来,白楚娶了溪蓝,然后生了个娃儿,多病多灾的溪蓝要是死掉了,白楚再娶了你的话,你可就是一等一的做后妈的料啊!

麦乐的话让我一时气短。好歹我也是刚入大学一年级的水果类女生,水灵灵的,还没开始花前月下恋爱一把,就成了别人的后妈了?真不知道麦乐的思维跳跃性怎么就这么大呢?

02“白”或者“楚”,都是我喜欢的字,而它们成了你的名字。

后来,我将自己与麦乐在咖啡店里关于“儿时迷信”这个话题的讨论,告诉了白楚。当然,我没有告诉他,在不久的将来,据麦乐说,我极有可能成为你三五年后将要降落人间的儿子或者女儿的后妈。

白楚只是象征性地应了一声哦,就埋在他的画稿中,不抬头。他的眉头微微地皱着,似乎在思虑着画稿的调色。他额角浓黑细密的发线,如同春日绵绵常青藤一般,缠缠绕绕,绕绕缠缠,纠结进我的视线,生着绒细的根,长着柔绿的叶。我喜欢看男生工作时的样子,更喜欢看白楚工作时的样子。

他拿画笔的手纤长漂亮,指甲修剪得圆润而干净,令我这样的女孩子都会心存嫉妒。

麦乐说我心态不成熟,孩子气,她说,莫春,一男人的手还能怎么漂亮?再漂亮,再纤长,也抵不过一个猪蹄膀!猪蹄能充饥,那男人的手能充饥吗?

麦乐说过很多富有哲理的话,唯独这次不够有哲理。白楚是这个城市的新贵才子,那双纤长的手画出的画,可以为他身边的女孩换得无数猪蹄膀。有了这次想象之后,我更加热爱白楚那双漂亮的手了。他总让我看到无数的猪蹄膀,消弭了我的“饥饿感”。

沉浸在画中的白楚没留意,我两只绿油油的眼睛正满是饥饿地看着他漂亮纤长的手指出神。半天后,他才记起眼前有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在晃荡,遂抬头,看了看我,说,莫春,你和那个麦乐,小时候受的是什么教育啊?我怎么就没觉得自己被那些所谓的迷信缠住过呢?

白楚说完,将新画搁在桌子上,伸伸懒腰,没等我回答,兀自看看表,皱眉,问我,莫春,你怎么这个时间到我的画室来呢?我好像没让你来吧?你今天没课吗?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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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那么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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