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 Chapter two (1)

第7章 Chapter two (1)

第7章Chaptertwo(1)

05姐姐,你告诉我,于远方真的在监狱吗?

我几乎是飞出咖啡厅的,根本不管胡为乐在后面多么用力地呼唤我“纯洁”。可是,来到莫帆班上时,只见到值日生在打扫卫生,根本没见到莫帆这个小破孩。

胡为乐在身后喊我,“纯洁”,“纯洁”,莫帆在卫生室,你跑错地方啦!

我又跟着胡为乐折回头,一路小跑,跑到学校边上的卫生室。进门后,只见莫帆包扎得跟个阿拉伯新贵一样。他抬眼看了看我,低下了脑袋。

我看他伤势不是很重,心就放了下来,但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火,就冲他吼,于莫帆,你是不是活够了?你三舅姥爷的,你还真是于远方的儿子!这“烧杀抢掠”的基因还真在你的小血管里流得欢畅啊!

话刚出口,我就后悔得要命。很多年来,我一直跟莫帆说,于远方死了。每当看到奶奶想对莫帆谈于远方的事,我就冲她凶,眼睛跟火灾现场一样,火舌四处乱冒。

很久之前,于远方是个好男人,蹬着三轮车风里来雨里去地载客,养家糊口;很久之前,于远方也是个好父亲,经常将莫帆扛在脖子上,然后拉着我的手,告诉我们,不久他就可以将人力三轮车换成机动三轮车了,然后听我和莫帆的欢呼声;很久之前,于远方还是个好丈夫,他最大的理想就是,他每天蹬车回来,开一瓶青岛啤酒,给妻子倒一茶杯,然后用筷子点一口酒给莫帆,再点一口酒给莫春。

当然,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现在,于远方已经成了我的心病。这场病仿佛是八岁那年我生的那场大病的蔓延。蔓延着,蔓延着,我就忘记了于远方的脸。

八岁那年,大病初愈后,我在奶奶的迷信说法下,在梧桐树下埋下于远方的名字,我希望他能回来,继续扛着莫帆,牵着我。直到在学校里被同学诟骂后,我才知道,于远方永远回不来了。因为他在一次载客时,奸杀了一名花季少女,还有人说,是奸杀了一个幼女。总之,当时,我小小的肩膀上,背负着周遭那么多的白眼。这个在我生命里亲切得不成样子的男人,顷刻间变得狰狞无比。

这个罪名真让我难堪,我一直在想,哪怕到现在我也是这么想,就算他拦路抢劫也好啊,偷盗也好啊,怎么可以犯这么龌龊的罪呢?让我每次洗澡时都狠命地搓,想要把身体中属于他给我的那部分血肉给剔除掉!

我一直告诉莫帆,于远方死了。从他六岁那年,我就这么跟他说。我不愿意他像我一样,总揣着卑微的心,装作很倔强地活着。

于远方的名字真够冤孽。他给我带来了那么多白眼和嘲笑,还有那些恶心兮兮的唾沫,它们曾挂在我的衣服上、我的脸上、我的头发上。所以,胡为乐将卡布奇诺形容成一大杯唾沫时,我的反应才会那么大。

病愈后,回到学校的那段日子,是我最委屈的日子。麦乐说过,其实在我八岁之前,我身上流淌的绝对是淑女的血,小脸蛋、小眉毛长得要多秀气有多秀气,要多温婉有多温婉。这也是她为什么从一年级初次见面时就想跟我做朋友的原因。

那段我被同学们欺负的日子里,同样也淑女过的小麦乐,给了我最大的友情支持——和我一起偎在墙角哭。当时的黄小诗还是一个泡在蜜罐子里的小孩,所以她在边上为我出头,结果被那些小孩给吐了满身口水,她也只好跑到墙角抱着我和麦乐哭。

因为你们,我是多么幸福。因为从那么小开始,你们就这样地同我患难与共!

后来,我去向老师告发过,可对于身为大人的老师来说,小孩子之间的不团结根本不足为怪。所以,老师用她们温柔的笑来面对这些对小孩来说不啻是灾难的事情。

后来,八岁的我一看,“政府”给我解决不了问题,就这样把我给“和谐”了。尤其再一想,如果我不推翻这个“万恶的旧社会”,可怜的小莫帆也将重蹈我的覆辙,忍受那些恶心死人的唾沫。

所以,我决定自救!

在一个清晨,我从厨房偷出了两把菜刀、一把炒勺,早自习铃声一响,我就将两把菜刀劈在了课桌上,因为书包带系得太紧,炒勺怎么抽都抽不出来。我本打算手晃着炒勺冲他们吼,现在只能指着菜刀冲他们吼。我说,谁以后再欺负我,我就用菜刀剁了谁!为了起到更大的震慑效果,我又说,谁再冲我吐唾沫,我就将谁先奸后杀!为了强调“奸杀”的威慑力,我还补充了一句新发明的名词:“再奸再杀”!

可能因为“于远方案”的发生,“先奸后杀”、“再奸再杀”对这帮小孩来说,杀伤力足够大,尽管他们当时不一定知道那具体是什么含义。

后来,我一直背着那两把菜刀去上学,黄小诗和麦乐在我身后晃荡着,像左右护法。再后来,我的那两把菜刀被老师没收了,她说,小孩子要相互团结友爱,我却硬生生地听成了小孩子“团结有害”。

虽然没有了菜刀,但是那帮小孩已经初步了解了我从父亲于远方身上继承的“残暴”本性,都对我退避三舍。

这次“革命”,成就了我在小学“黑帮一姐”的地位。相应地,莫帆也就在我的保护范围内。唯一的遗憾就是因为家庭条件不好,莫帆八岁才上小学一年级。

偶尔,他还是会被欺负。他跑到我面前,满脸委屈,问我,姐,咱爸是不是杀人犯啊?他在监狱是不是?他没有死对不对?

每次他这么问,我就会毫不留情地抽他的小脑袋,我说,去你三舅姥爷的!你这么个十岁的大块头,被那些八岁的小混蛋欺负,你还有脸给我哭!

莫帆就耸着肩膀,抽泣得更厉害了。可能是被我庇护惯了,莫帆的性格一直有些小女生的温婉。

我胡乱地将他扯到身后,说,于莫帆,你记好了,于远方死了!谁说他是杀人犯,你给我去指认!说完,我从教室扛起板凳横出门。

莫帆在我身后抽泣得更厉害了。他说,姐,他们全都这么说!

他说完这话,我又回去扛了一条板凳。要抽死那帮混蛋,单用一条板凳是有难度的。但是,我却被麦乐给扯住了。

她拉着莫帆,给他擦眼泪,说,莫帆,莫春疼不疼你啊?

莫帆边哭边点头。

她就笑,说,那么你得知道,莫春不会骗你。你爸是好人,他是生病去世了。别再为这件事浪费莫春的精力了,她要升初中了。

莫帆在后来再也没问过我这个问题。那么长时间,我都不知道他有没有再为此受委屈。还是,受了委屈,只会自己偷偷躲着哭。

而今天,在他读高一时,他竟又为此和三五个男孩推搡起来。

为了缓解我刚才提及于远方时的刻薄和漏洞,我就转头责备胡为乐,你干吗不帮莫帆一把啊?

胡为乐揉揉鼻子,指着脑袋上肿起来的大包,很委屈地说,我帮了!否则,莫帆早被那群人给砸扁了!

莫帆抬头,眼神那样清凉,长长的睫毛在他眼底投下了暗暗的影子。他问我,姐,你告诉我实话好吗?爸……呃,于方远,他真的在监狱是不是?他并不是病死了,是不是?

06你以为生活是言情剧吗?

那天,在卫生室里,我长久地沉默了。

一直以来,我都不愿意让莫帆知道,那个男人曾给予我们家庭的伤疤。我害怕莫帆小小的心灵遭受创伤。所以,哪怕母亲改嫁离开,我都跟莫帆撒谎,说,妈妈要去赚钱养我们姐弟俩。母亲离开时,六岁的莫帆一直扯着她的衣角哭。

我想,她当时大概让父亲给伤得太深了。一个女人,一旦彻底死心,会是一种怎样的决绝呢?

她就这样,一声不吭地将我和莫帆遗弃给了奶奶。

其实,长大之后,直到现在,我都再也没见过她的面,也早已经忘记了她的模样。我并不恨她。因为,如果我能撇清和于远方的关系,我也会如她一样远走天涯。可是,改变不了的,我和莫帆身上都流着那个男人的血,哪怕这血是罪恶的,冤孽的。

莫帆见我一直沉默不语,就悄悄抬手拉了拉我,很勉强地冲着我笑了笑,说,姐,我不问了,你别生气了。说完,故作很快乐地起身,默默地跟着我回家。胡为乐在我们身边,像一个街舞少年一样乱蹿耍帅。

我轻轻碰了一下莫帆的脑袋,问他,疼不?

莫帆说,哪能不疼?你捏捏猪的屁股,它还会疼得咴咴地叫来着,何况我这么一个大活人呢。

我叹了口气,沉吟了很久,声调缓慢地对他说,莫帆,其实,这件事情,没什么好去计较的。这么多年了,咱们别总跟这件事情过不去好不好?

莫帆张张嘴,刚要说什么时,我的手机就响起来。我一看是白楚,就忙不颠儿地接起来。

电话里,白楚有些焦灼,他说,莫春,我今天不能陪你去看画展了,溪蓝的情况又不稳定了,我得在医院里陪她……

挂上电话,我一脸落寞。本来,我就是千挑万选,去医院探查了无数次小道消息,得知溪蓝的病情稳定下来后,才这么信心十足地约白楚去看画展的。白楚还说,溪蓝听说我们要去看画展还很开心,说要是自己身体健康的话,也想去看看的。

可是,溪蓝,竟偏偏撞这个时间病情不稳定。

我撇了撇嘴巴,让莫帆先回家,单独一人去找麦乐。见见麦乐,然后和她一起用最恶毒的语言诅咒溪蓝,能让我开心一些。

我走的时候,胡为乐在我身后吆喝,“纯洁”,莫帆让我问问你,我们写完作业,可不可以去旱冰场玩儿啊?

我胡乱地点点头。白楚的电话,让我忘记了我本来是要去超市帮莫帆买两个猪蹄煮汤补一下的,也忘记了莫帆脑袋上的伤,肯本不可以做太剧烈的运动。

唉,这个叫白楚的男子,任凭我的思维是多么绵密的墙,他总可以凭一句话抽丝剥茧,瓦解掉我喜怒哀乐的壁垒。

麦乐说,听听,莫春,你这话说得多恶心人!你以为生活是言情剧吗?还绵密,还壁垒,你还风儿沙儿到天涯呢!

我见到麦乐时,她正忙着换衣服去赶场子,所以说话也满是火药味。

我见麦乐也没时间顾我,再想到上次给杂志画的封面被枪毙了,顿时觉得爱情和金钱全都抛弃了我,生活真没意思。离期末考试还有一段时间,我不必费神,所以我就对麦乐说,要不,我跟着你去酒吧里玩儿吧!

麦乐说,好啊,不过,你最好先去医院把溪蓝的氧气管给拔下来,再到酒吧里听听歌,看看帅哥,数着时间等她死掉,这样的生活才叫美好!你现在跟我去,一副怨妇模样,也只能在酒吧买醉,还得我给你付钱!

07又或者,那才是真正的我,自私、残忍。

其实,麦乐不知道,这样的手脚我曾经做过。

那是溪蓝第一次住院。

从我将白楚的名字埋在梧桐树下那天起,我就以为,总有那么一天,白楚他会看到有那么一双眼睛,总是在面对他时,变得无比愉悦而妩媚。可是,在这个叫溪蓝的小女孩出现时,我却在白楚眼里看到了这种别样的愉悦。

我一直不懂溪蓝有什么好的,除了生了一身好病,我实在找不出她有什么特别的地方,值得白楚这样漠视我。

白楚说,溪蓝身上有种很透明的气质,就好比阳光下的琉璃。他说,他一直以为这样的女子只能在画中出现。

当时,我特别想问白楚,难道你没发现我也挺琉璃的?

但是,我不得不承认,我没有溪蓝琉璃,因为溪蓝生得一身的好病,像琉璃一样易碎。我只会因为白楚去学我根本没有天赋的绘画,且乐此不疲地折磨自己,装作很享受的模样。

溪蓝第一次住院时,我从白楚眼中读到了一种叫做心痛的光芒。他在医院的走廊中来回地走,尽管我早已知道他喜欢溪蓝,可要我这样在近处看到他对溪蓝的心,还是觉得刺目。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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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桐那么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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