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 星期三 阴转多云

5月9日 星期三 阴转多云

一连两天,末末那边没有异常动静,她不联系我,我也不联系她,虽然咱得承认,对末末尚有无限好感,但太殷勤不是我的作风,刚邂逅就开始不断骚扰纠缠,万一末末真没别的心思,那我不是自己抽自己臀部吗?

这两天过得也是太平盛世,反正还没去新东家那里报到,我算彻底轻松,看影碟看到脑袋疼,打游戏打到手指疼,喝啤酒喝到膀胱疼……

事态就在时隔两天后出现了转机,而这个转机,叫我措手不及继而无比兴奋继而百般疑惑继而叫苦不迭。

大概是这天晚上的十点多钟吧,我正在客厅沙发上看《鬼来电》呢,手机骤然响起,吓得我魂飞魄散。壮着胆子接听,颤抖着声音“喂”了一声,那边是一女子声音,听上去很美但辨识率不高。

“宝!你在哪儿呢?”

“我在家啊。”我狐疑,这声音很熟悉啊,却想不起来是谁,但能叫我“宝”的应该也不算外人,莫非是我大学女友也出现了?

“告诉我你家地址,然后到大门口等我,快点快点!”那边的声音很急。

我紧张了,这是出事了啊!于是马上边起身边回话:“好,我家住在南坪海棠花庭,我这就到小区门口……哎?等会儿,你谁啊?”

那边特无奈地长长叹气,接着声音尖锐而起:“我是你肖姑奶奶!肖小曦!”

“哦。”我恍然,我说声音听着这么熟呢,又问,“有事儿?”

那边沉默了一下,接着爆发了:“你给我马上下楼到小区门口!我和末末一会儿就到!”

电话挂断,不敢怠慢了,看小曦这架势,估计是出事了。

在小区大门口守株待兔,不停张望对面马路,但我怎么这么猪呢?女人的话也信!女人有守时观念吗?

和门口的小区保安聊了半天,抽了三支烟,半个多小时后,终于有一辆出租车打着转向灯开到小区门口停下,接着小曦和末末下了车,看到我后,小曦还热情洋溢地摆了摆手。

刚想发飙,忽然觉得不对,末末走路怎么还要小曦扶着啊?等到俩丫头走近了,我立马闻到了酒味,观察了一下,小曦眼神正常,无疑,是末末喝酒了。

询问之下,小曦告之末末跟人吵架,心情郁闷喝醉了酒,然后就嚷着宝啊宝的,又哭又闹,小曦没招,只好遂她心愿把她送我这儿来,视我为救命稻草人……

我心里美得跟什么似的!照小曦说的那样,充分说明了末末在邂逅我之后,旧情难忘,完全把我当成依赖了。这么说吧,能在喝醉状态下不断喊一个人的名字,不是因为你爱他,就是因为他欠你很多钱!

末末满身酒气,微睁着眼,被小曦推到我这边,看到是我也没抗拒,特踏实地往我身上一靠。

我得了便宜卖乖:“末末不是有男朋友吗?怎么送我这儿来了?”

小曦一撇嘴:“你以为她和谁吵架啊?”

得!我这心瞬间走过四季,刚看到春光马上开始结冰下雪……

“我把她交给你了,你可别欺负她!”小曦瞪我。

我笑:“她醉成这样,要是不欺负她,我对得起这情节发展吗?”

小曦抬手佯装要打,狠狠剜我一眼:“我可拿你当好人了!你敢怎么着末末,我阉了你!”说完伸手摸了一下末末脑袋,转身几步,上了那辆一直等在旁边的出租车。

我冲车上的小曦苦笑着摆手,小曦也笑,笑着还冲我这边眨眨眼。我警觉!照她刚才对我的态度,此刻是不可能这么友善暧昧的,那不是对我,难道是……马上低头看末末,靠在我身上的末末还迷醉着眼睛,一只手飞快垂下,那几根手指还保持着“OK”的手势。我心里是疑云四起,不可否认,刚才那个细节,很容易让我觉得有猫儿腻的存在!

带着末末进小区,末末一步三晃,我则是借着两边的路灯一眼一眼观察她。很快,我就看出末末绝对没有醉到此刻她表现出来的这种程度!这是经验,像我们这样以喝酒为消遣的人,太容易就能看出来一个人能不能喝,抑或真醉还是假醉。但末末也不至于装醉来找我啊,居心何在啊?

“这是你家呀?”进楼门上电梯的时候,末末仰头醉眼,声音慵懒地问。

“啊。”我装冷淡,也不看她,我倒要看看这小丫头能玩出什么花样来!

末末努力睁眼张望:“租的?真小。”

“买的!”说这话时我底气特足,“还没到呢,这是电梯!”

末末一脸意外的模样:“你住得这么好?娱乐记者薪水很高吗?”

我心里笑,呵呵,还装醉?问的问题怎么这么清醒啊,但嘴上还是照答不误:“哪儿啊,我是房奴,男人都是房奴,双重房奴。”

“双重房奴?什么意思呀?”

“白天是贷款买房的奴隶,晚上是大小乳房的奴隶。”我笑着,口无遮拦,反正末末这就要跟我回家了,没必要让我抡着大勺装西点厨师吧?

末末仰头看我,眯眼嘿嘿一笑:“流氓!”

这不是骂人,这是调情啊!国产电视剧里的女人一般和男人调情不都这样吗?羞红着脸骂“你真坏”。

我心里开始悸动了,末末居然自动送上门来,但装醉太没必要了,她直接要求的话我也肯定百分之一万二的同意她来啊!紧张是必然的,这房子我贷款买下之后,一直是自己住,最多来几个哥们儿看球喝酒,女人,我还真一个都没带回来过。这很简单,我还没有结婚的打算,所以不想纠缠谁,也不想被谁纠缠,一旦有哪个带回家,那就后患无穷,起码让人家知道你住哪儿了,可以随时随地守株待兔,坐享其成,趴在墙头等红杏了。

那位问了,照你这么说,你立场很坚定啊,可今晚你怎么把末末领回家来了?我告诉你,我是一个善良的人,遇到这么可怜无助的女孩,我肯定要拔刀相助、助人为乐、乐在其中的。别说末末这么可怜地哀求要来我家,就算在大街上,遇到那种沿街乞讨的孕妇,我也会扔几毛钱的!况且末末是我初恋!初恋,总是最美好的……

出了电梯,到我家门前时,末末忽然挣脱我,站直身子前后摇晃了一下,伸手点我鼻子,还是一脸醉意:“哎,宝,我告诉你,你把我拉你家来叙旧可以,但别动坏心眼啊。”

我牙都气歪了,谁拉你来的?你主动把自己送到我嘴边,还告诉我不能吃?你拿我当柳下惠了啊?

“你再这么装醉,我肯定有的是机会动坏心眼!”我干脆把话挑明。

“谁说我装醉?”末末有点儿生气,“我是在努……努力保持清醒,免得你有非分之想!”

我撇嘴,开门进家,末末跟进来。我严肃地说:“换拖鞋!”

末末笑了笑,吐了一下舌头,乖乖脱了鞋子,换了我给她拿过去的拖鞋。走进客厅,坐在沙发上,扭头看我:“哎,宝,有酒吗?”

末末这么一说,我激动了。是哪位伟大先辈发明的酒啊!一旦她真醉了,我备不住还真能有什么得逞的好事呢!二话不说,直奔饭厅,在酒柜拿了一瓶红酒。

末末端着一个高脚杯,边喝边晃边四处参观。转了一圈又回到我面前,站着嘿嘿笑,我知道她在装醉,但我不知道她装醉是为了掩饰什么,或者说,有什么目的?

“宝,我今晚是要住在你家的。”末末忽然说。

这不废话嘛!你要是参观完就走,我还不干呢!我点点头:“你直接说但是吧。”

“但是,”她果然这么说,“宝,我真不会和你怎么样,你的明白?”

我能感觉到,我的小弟弟哭了。而且心里也忐忑起来,末末这么三番五次地强调,莫非真没那个心思?那她来我这干吗啊?

看我不说话,末末一下笑出来,伸手摸我的脸:“宝,我知道你是好男人,要不我不会来的。”

少给我戴高帽子!我心里想着,嘴上没说出来:人是会随着时间改变的!我善良?唐三藏在女儿国还动过凡心呢!更何况我这个猪……咳咳!天篷元帅!

我和末末坐在地上,喝着酒,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而我还是贼心不死,以厘米为单位一点点向她挪动,嘴上闲聊着精心编造无数笑话和逸事,在末末大笑着没有防备时寸寸逼近,直到我可以清晰地看见她后颈上没扎拢的细碎毛发。

就在这时,末末忽然转过头来,直直地看着我,我们的距离近得几乎鼻尖都快顶上了!这么近的距离,我看她几乎都快成了重影,我想我一定是对眼了。

末末一下笑起来,证实了我的猜测:“你做鬼脸干什么?”

我往后撤了一点,有些窝火地看着她。毫无疑问,这丫头在耍我!

“你是不是想亲我?”末末的脸上没了羞红,完全坦然、完全坏笑。

我的兴致和欲望,在她这么白痴的问话下,迅速退潮。

“你是故意的吧?”我无趣地挪了一下身子,远离末末。

末末看着我,笑了一下,猛翻身从地毯上跳起来,光着脚噔噔噔跑向饭厅,边跑边喊:“憋不住了!洗手间的灯在哪儿啊!”

得……我是默默无语两眼泪啊!白忙活了。

只是上个洗手间,可半天不见末末回来,也听不见洗手间的动静。犹豫了一下,我轻手轻脚地起身,远远地张望洗手间。洗手间的门居然没有关死!我尽量不出声音,从缝隙向洗手间里窥视过去……不用鄙视我,我知道这很不道德,但大家可以这样理解:我是一个娱乐记者,偷窥隐私是职业习惯,也是工作需要!

末末就站在洗手台前,看着镜子。看了半天,腾出一只手放到嘴前哈了口气,又洗了脸,还拿清水洗了洗腋下,然后对着镜子,龇了龇牙,弄了弄头发,双手隔着衣服,托着乳房对镜子左看右看了一会儿,然后蹑手蹑脚地转了身。

我一惊,急忙转身向客厅奔去,好在地上是纯毛地毯,脚步快一点,也没多大动静。末末走回来,居高临下地打量我一番,我尽量一脸坦然,飞快寻找着话题掩饰尴尬和紧张。

末末坐下身,笑容意味深长:“别装了,我听见了。宝,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对我上厕所感兴趣啊?”

一句话,让我恍惚了半天,脑子里瞬间闪现无数定格的画面。

多年前,我和末末有了唇舌相亲的事故后,基本算是确立了恋爱关系,那时候的末末还十分胆小害羞,接下来的时间,我们偷偷约会见面,拥抱接吻,末末全都毫无保留地顺从我,她只向我提了一个要求,那就是——对外,对所有人,我和她的关系都要保密,表面上还是普通朋友。这是典型的官方说法。

现在我成为一名娱乐记者,见到过无数男女明星于深夜在某个酒店或者豪宅苟合之后,第二天记者招待会,依然脸不红、心不跳地声称他们只是普通朋友。而男明星身上的抓痕仍在,女明星脖颈的吻痕明显……每次遇到这种事情,我都会自然而然地联想到,在高中时期后半段,我和末末极力掩饰我们之间关系的那种感觉,然后偷笑。

之后,我们的话题开始涉及一些无关痛痒的往事,然后聊到了现状。我问她为什么来山城,还以为她会在沈京那边找工作。

末末摇摇头:“高中毕业时,你把我甩了,我是来山城念的大学,毕业后就在这边找了工作。”

末末说“你把我甩了”那句话时,表情和声调都很平静,但在我听来,却十分寒冷。

“你不能这么糟蹋人,如果说甩,那也是互甩!”我义正词严地争辩,“那时候不只咱俩,咱们身边多少对儿男女啊,谁坚持下来了?考不上同一所大学,不分手才怪呢!”

末末撇嘴,瞪我,不说话。

“本来嘛!最后一段时间,咱们都忙着备战复习,然后就没什么联系了,你忘了?我给你打过电话的!”我继续据理力争着,绝不能让自己背上这种陈世美的罪名!

“是,你是打了个电话,问我报什么志愿,然后跟我说加油,争取考上同一所大学!”末末低声说着,表情明显开始变化,越说越来气,“但你这个王八蛋!你报的志愿,是你跟我说的那几所大学吗?你你为什么骗我?”

我愣了一下,好几年了,差不多都淡忘这些事情了,其实当初完全是误会。我志愿填的哈佛,她也学我填哈佛,但她填的是“美国波士顿的哈佛大学”。我填的是“哈尔滨佛学院”……

不开玩笑,其实真正的原因是,当初我的确想和末末报同样志愿来着,但胳膊拧不过大腿,最后还是被父母逼着改了志愿。

父亲说:“儿子,我们始终觉得你就是万中无一的练武奇才。”

母亲说:“儿子,你以后不是当医生就是当律师。”

……

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父母就是初恋杀手!无数无数少男少女美好的初恋,就是毁在双方父母手中的!

言归正传。

末末这么说,其实挺让我伤心的,因为当初我和她分手,没有真正的直接责任人,都是距离惹的祸。上大学开始,真的就没有和末末联系过了。倒不是没有动过心思,但不知道怎么才能联系得上,又不能往她家里打电话问,其实有那么一段时间,还真的是很想末末。想她的原因很简单,也很龌龊,就是我一直在后悔和懊恼,没有真的和末末进行负数距离的接触,从而导致,我带着处男之躯,走进了大学校园。

其实爱情就是一所大学,每个人成长过程中都要在这里学会很多东西,但一般来说,学生一毕业,肯定回头骂母校不是东西!

说真的,我越来越后悔当初明明有机会,却没有把她拿下!毫无疑问,如果早在高中时期我已经和末末有过肌肤之亲,哪儿还会像现在?被末末这么牵着脖子走!

其实当初,有不止一次机会可以让我和末末彼此失身给对方,真懊悔当时怎么就这么慈善、这么神父心肠呢!

对了,忽然想起来,导致我当初如圣人一般,没有玷污末末纯洁的缘由,只有一个字——疼。

那是一个周末,一个天时地利人和的周末。

那晚我们散步,吃小摊,在我的极力劝说下,末末也喝了一点点酒。酒足饭饱,末末说找个地方歇歇,我说那去我们宿舍吧,周末没人。

末末有些抵触,有些犹豫,并且很严肃地和我说不许打坏主意,我满口答应,指天踩地地发誓,末末这才答应下来。

古人云:桃花绽放时,灯火阑珊处,男人靠得住,母猪能上树。

在我宿舍的一片黑暗中,很长时间的接吻,让我感叹自己从来没这么幸福过,实话说,以前自己没敢幻想过在这种环境下和这样漂亮的女孩在一起。我当时冲动地想,就单单冲这幸福的感觉,为这样的女孩上刀山下火海都……再考虑考虑。

我和末末慢慢松开了嘴,深情对望,我的眼神如火一般燃烧,末末的目光如水一样荡漾。这似乎预示了,接下来必将是一个火蒸发水,抑或水浇熄火的夜晚。

我看着末末,明显感到自己的呼吸越来越困难,但是我克制着,还在努力地营造更佳的气氛,早在我刚开始明白男女之事的时候,我就不止一次地想过,自己以后要非常努力地赚钱,然后娶一个最漂亮的女孩当老婆,然后在洞房花烛夜的当晚,给自己一个最完美、最浪漫、最有意义的初夜。只不过现在,洞房花烛夜是等不到了,但我依然相信,可以留给自己的失身之夜的回忆,没有最好,只有更好。

按理说,这本来应该是一个非常浪漫,非常值得当事人回味,甚至是非常有早期性教育意义的一晚,但是却因为男女双方都是第一次,没有任何经验而导致整个过程困难重重,举步维艰。

我记得我当时在黑暗之中,喘着粗气,还问了她一句:“怎么了?躲什么?害怕?”

末末蚊子一样的声音回我:“烫。”

这句话,让我记忆犹新。而且,在今后的日日夜夜中,在后来的几次与女性的亲密接触中,再也没有听过这个字眼。这种对男性之物精辟的总结和论断,从此绝迹于江湖。

接着就是两声惨叫。末末一声,我一声。

末末叫的还算合理,也比较含蓄,我叫的很失态,因为毫无精神准备。我哪知道,男人第一次也这么疼?那感觉……就好像手指头伸进铅笔刀里,突然被刀片剥了一层皮一样,疼出我一身冷汗!剧烈的疼痛和沉重的打击,让我和末末几乎同时分开,隔着半米左右的距离坐在床上,在黑暗中互相看着。

末末的眼角有晶莹的光亮,估计是哭了。我没哭,正在龇牙咧嘴……

让我们从回忆中拔出来,回到现实。

此刻,我和末末面对面坐在地毯上,有了一个短暂的沉默。

人真的是情绪化的动物。在我回忆起很多往事,很多曾经与末末在一起的时光后,我忽然感觉到,自己其实那么喜欢末末,以前是,现在也是!此时此刻,我在回忆的催化下,觉得末末就是我的爱人!我是挺爱她的呀!

当然,这种想法和念头,也是基于我大学时代几次相当失败的恋爱。孔子和耶稣都说过:初恋无限美。这话真对,因为在和末末的初恋之后,我的感情之路就一直崎岖坎坷、蹉跎沧桑——

大三那年,有一份真挚的爱情摆在我面前,我想珍惜,但这份真挚爱情的男女双方也都站在我面前;之后,大概是大四毕业前夕,最后一任女友给我发了一条短信:我们还是分手吧!我还没来得及伤心呢,女友又发来一条:对不起,发错了。

当然,如果我遇不到末末,这辈子都不会有这种感慨和想法,但末末此刻就在我眼前,这种心态毋庸置疑,这种情绪随之而来。

“哎,这几年,你是不是一直为这事恨我啊?”看着末末,我心软了。

“啊?”末末抬起头,还没从自己的遐想中解脱出来,一脸不解,“什么?”

“我是说,毕业后我和你一直没有联系,你是不是为此一直恨我?”我问得心惊胆战的,觉得自己这个问题有点儿火上浇油的意思。

没想到末末笑了,是装出来的嘲笑:“至于吗?恨你?还一恨这么多年?我还要不要活了?”

我听着,也笑了笑:“不恨就好,不恨就好。”

“谁说不恨!”末末突然变脸,大声叫着,随手扔过来一个空啤酒罐,一下砸在我脑袋上,“换了是你,你不恨我啊?”

我被砸蒙了,疼倒不疼,就是有些突然,而且那啤酒罐里,还有星星点点残余的啤酒,不偏不倚的,有那么几滴甩进了我的眼睛。眼睛瞬间有些刺痛,下意识地,我低了头,伸手去捂眼睛,表情有些扭曲。

一双手忽然扶住了我肩膀,接着一个声音紧张起来:“怎么了?打疼了你啊?没事吧?”

我揉着眼睛摆手说没事,心里还挺美!这说明什么?这说明末末心里还有我,还关心我……正美着,又一个硬物件砸中我脑袋,我睁不开眼,凭声音感觉末末已经站起来了,我后背又挨了一脚。

“活该!就当是为我的初恋报仇了!”

听着轻微的脚步声远去,我在眼前一片花红柳绿中恍然大悟,这丫头是来为初恋寻仇的!她是在报复我?

等我的眼睛终于恢复视觉后,客厅已经空了,我站起身找末末,最后在卧室床上发现了猎物,末末已经钻进被子里了,只露出一个小脑袋对我笑着,颇为得意。

我这火腾就上来了!阴着脸也走到床边,翻身上床,伸手扯被子。

末末嚷开了:“干吗呀你!抢劫啊!”

我气炸了:“这是我家!这是我的被!”

末末态度同样坚决,双手扯着被子,用半个身子压住另一端的被角,气势汹汹地吼我:“宝!你松手!你以为我不知道你怎么想的?你休想和我盖一个被子趁机非礼我!”

我简直……我枪呢?我枪呢?

狠狠一松手,我瞪着眼睛冲末末喊:“你差点儿把我弄瞎了你不知道啊?我还非礼你!我今晚要是碰你一下,我他妈就是王八蛋!”

末末也不扯被子了,无比得意地冲我摇头晃脑:“你自己说的哦!”

我一愣,看着末末嬉皮笑脸地跟我挤眼睛,瞬间恍然大悟……妈的!又中了这小丫头的奸计了!

赌气,上床,末末还是坚决不给我被子。

“你睡沙发!”

“我家啊!我凭什么睡沙发?”我瞪眼。

“就因为是你家啊,我是女孩啊!”末末笑着,一副胜券在握的样子。

我有些哑口,喘着粗气转身走向卧室外面,走了几步又转回来:“哎,末末,这么说的话,我去你家,你就睡沙发了对吧?”

“还是你睡沙发!”末末已经不再看我了,缩回了身子,伸出手,展开五指,欣赏着自己的指甲。这样的举动,完全是在挑衅!

“凭什么又是我睡?”我几乎是在喊。

“因为是我家,我说了算,我是女孩!”末末已经闭了眼,准备转身了,“帮我关灯。”

……谁说妇女是弱势群体?谁呼吁的男女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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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宝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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