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2章
[我从来没有对你说起过我自己]
这一天是个阳光明媚的好天。
她从窗户往外看,觉得远处有些深蓝色的轮廓应该就是突尼斯的地中海。
忽然钟声想起来,穆斯林们跪地祷告,空气里有低沉的起到的声音,她想,安拉听不听得到?
开开门的是萨利姆,他气哼哼地说,“走!跟我走!”
她跟着萨利姆下楼,七天来第一次离开这栋楼,坐上一辆吉普车,穿过狭窄的山石铺就的街道和小巷,去未知的地方,她在车上时歪着头向外看了看,看见光脚的小孩儿在街上题足球,小黑脸,白牙齿,嘎嘎笑,声音像是小动物的一样,她也看见小巷的上方架在两边老楼上的竿子晾晒着穆斯林们的袍子,带着烤肉香料味道的风把它们吹起来,挡住一线天空,她坐在这辆弥漫着汽油味的老旧的吉普车上,心里忽然有小小的快活,仿佛自己不是人质,仿佛十九岁的自己在上学的路上。
他们在一个清真寺的门口停下来,萨利姆推推搡搡地带她进去,沿着圆形穹顶的檐廊一直向里面走,在一个房间的门口,她停下了脚步,慢慢地整理了一下头发。
萨利姆上来看看她,“你怎么知道是这里?”
她说:“气味。”
萨利姆真的抽着鼻子嗅了嗅,然后说:“装神弄鬼,快进去。”
他在后面推了慧慧一把,她踉跄了一下,好悬没一个跟头跌进去,然后马上站好,直起身来,她第一眼就看见了丹尼海格。
他在一张长桌子的后面,席地坐着,身上是一件白色的衬衫,一条米色的长裤,光着脚,他的气色也很好,脸是金麦色,显得眼睛更蓝,他就像一个自在的观光客,从山地的夏令营来到海岸,换个地方继续休息,他果然一个人来了。
慧慧被萨利姆推了一个踉跄进来的同时,丹尼海格坐直了身体,他没有立即过来拥抱她,也没有采取什么措施控制局面,甚至没有跟她说一句话,只是稍稍坐直了身体,然后仔细地从上倒下打量慧慧,如同检验一个舶来的货物是否被妥善保存,是否完好如初。
房间里面还有别人,游击队首领阿桑和他的几个兄弟,还有几个穿着黑色袍子的突尼斯人,他们坐在长桌子的另一侧,桌上放着几页文件。
阿桑说:“海格先生您看见了?我是守信用的,您的女人不是好好地在这里吗?活的,完整的,干净的,那我这份合同您就要签了吧——放弃突尼斯自来水厂,您一个法国人,还是在自己家里好好忙活吧。”
丹尼海格拿起笔来,扫了扫桌上的合同,当的一声,他又把手里的笔仍在桌子上。
突尼斯人都吓了一跳,其中一个穿黑袍子的一拍桌子,阿桑仰头哈哈笑起来,“海格先生,您是弄错了吧?您不签这个合同还来突尼斯干什么呢?您是不是要看我们杀了这个女人,然后再自己找死啊?”
阿桑一摆头,萨利姆领命,上来就拽慧慧。
她挣扎了一下,萨利姆一把抓住她的头发就往外拉。
谁也没有看清五米之外的丹尼海格是怎么一下子就袭击过来的,看清的时候,他已经左手扼住萨利姆的脖子,右手狠狠一拳击在他腮上,就那么一下,慧慧好像听见了萨利姆那一侧脸颊上的骨头碎裂的声音。
丹尼海格一秒钟都没浪费,把右手抬起来,抡圆了又要打下去,阿桑把一只上了膛的枪狠狠顶在他的太阳穴上,咬牙切齿地看着这个上一秒钟还懒懒散散,下一秒就上去揍他弟弟的穷凶极恶的法国人,“你这个混蛋,你真实找死啊你,你这就不要命了,是吧?啊?!是吧?”
他那黑色的枪口紧紧地顶在丹尼海格头上。
蹲在地上,仿佛一心要打死萨利姆的丹尼海格忽然咧开嘴巴笑起来,慢慢回头,用自己的眉心对着阿桑的枪口。看定他的眼睛,“你们,还有他,”他指一指躺在地上直抽搐的萨利姆,“你们再碰她一下试试看。”
阿桑说:“你不签字试试看!”
丹尼海格慢慢站起身,看着阿桑,“我不能签,我跟你们说了好几遍了,你们以为是我不供水,其实水源早就没有水了,我拿什么来供应?”
“你们想要我放弃水厂?你们想要接手?你们想要一天二十四小时随时都能洗澡,对吗?可以啊,看一看能支撑多久,能不能撑到十月份的法军撤退纪念日。”
阿桑略沉吟,说道:“那更好了,那简单了,我们不要水厂了,我要是杀了丹尼海格,多少人难过我不知道,但是很多人高兴是一定的,其中就有她。”他用枪口指一指慧慧。
丹尼海格看看慧慧,还是跟阿桑说话,“别管她高不高兴了,放她走吧。”
阿桑说:“我放她走?然后你死在这里?不不不,海格先生,如果你不能把水厂还我们的话,那我宁愿你去死,女人留下。”
丹尼海格看着这些突尼斯人,“你们以为我来这里干什么?放她走,我能找到新的水源——这个条件不足以交换吗?”
“新的水源?”阿桑笑了一下,“我为什么信你?”
“你可以不信。”
后面那些穿黑袍子的家伙们开始付度掂量丹尼海格的提议几分虚几分实,几分真几分假,这个狡猾的法国商人究竟可不可靠。他真的是单枪匹马来的吗?他会留在这里帮他们找到新的水源,条件就是放这个女人走?
新的水源,新的水源。
在这个极度干旱缺水的国家,没有什么比这个东西更珍贵更让人渴望了。
丹尼海格吧阿桑娜支枪慢慢地接下去,看着这群人,他的条件开出来了,他等着他们的答复。
他一眼都没有看齐慧慧。
他就是这样,他把她当做一个东西一样安排她的命运,从来不问她是否同意,这个自以为是的狂妄的家伙,他可真恨他啊。一直都没说话的慧慧握起拳头来,朝着丹尼海格走过来,站在他后面,慢慢地一字一句请组地问他:“谁说我要走了?”
他回过头来看看她,“我说的”
“那我告诉你,我不走。”她看着他的毫无表情的脸,看着他的眼睛,坚决,执拗地说,“你听着,我不走,你留在这里我就不走。你不走,我就不走!”
他像是轻轻地笑了一下,抬头向外看了看,然后和颜悦色地对她说:“听话啊,你先行一步,我在这边帮他们找到水源就回法国,比你晚不了几天”
她气得眼泪一下子涌了上来,眼前被水汽模糊了。她一头朝丹尼海格撞过去,双手抓住了他衬衫的领子,把他的脸拉下来,让他好好地看着自己,“丹尼海格,你是没听清楚我跟你说什么呢,还是你老了,耳朵聋了或者脑筋坏掉了?我再说一遍,别让我重复,你不走,我就不走。我不走!我不走!你听见没有?你听见没有!”
他的手在外面扣住她的手,紧紧勒住,勒得她骨头都疼了,很久很久。他看着她的脸点点头,“好,慧慧,好,你留下来,你跟我在一起。”
突尼斯人很高兴,因为两个人质都留下了。丹尼海格信誓旦旦地说能找到水源,他们也打好了如意算盘,就算找不到新的水源仍有这个有钱人和他的情人在他们的手上,功夫总不会白费的。
寻找水源的队伍很快上路了,除了丹尼海格和慧慧,以及监视并押质他们的阿桑的团队,还有一个熟练的打井队伍,他们带了足够的粮食,饮用水和一台小型打井机,起着骆驼上路了,按照丹尼海格的说法,一路向西南,朝着沙漠走去。
是他把她扶到骆驼的背上去的。上去之前,他用突尼斯人拿来的袍子和头巾把她包了个严严实实,只留一双眼睛在外面,他捧着她的头,看着她笑了。
热乎乎的风吹过来。
那一刻她身上都是汗水,她以为他会隔着面纱吻她一下,但是他没有,丹尼海格只是问她:“见过沙漠吗?”
她摇摇头。
“时间不会太久的,你就当做是一次旅行吧。”
他把她扶上骆驼,她说:“捂得这么严实,我热。”
“非这样不可,”他说,“沙漠太热了,不包裹上,水分都蒸发出去,人就脱水了。”他说着帮她把脚裸也包裹好。
突尼斯人在骆驼的脖子上拴上铃铛,他们的脚步陷在沙海里,深深浅浅的,脖子上的铃铛发出参差由和谐的响声,细如粉末的沙子被炽热的风推动,堆砌,形成大大小小的沙丘,一队人在高达沙丘的影子里行走,天空中偶尔有鹰飞过,忽然俯冲下来,可能是看到了从旁边长着针叶植物的洞中探出脑袋的沙鼠。
可是其余的时间里,这里没有其他声响,也没有气味,只有广阔无垠的沙海和从沙子里的缝隙里蒸腾出来的热滚。
这里再也不是那个雨水充沛被大河贯穿的城市里昂,这里再也没有那些宝石一样蓝色的湖泊。
这里的水只存在于饥渴的人的幻想中。
在白金色的北非沙漠里再回忆起法国的水,像一个人无心虚度了自己年轻时的爱情一样,再回头看,无限稀疏。
他们在清晨出发,趁着天气没有时分炎热尽量赶路,到了中午,太阳当头的时候,搭一个简单的帐篷,一行人吃些东西,休息一下,日头斜了,沙丘又有影子的时候,他们再继续赶路。
丹尼海格一直没再跟她说话。
他的骆驼就在她的后面,她有时候回头看着他,看看他的眼睛。
她的心里很讶异,他们这是去找水源,为什么丹尼海格要带突尼斯人直奔沙漠的深处呢?她越想越觉得奇怪,再回头看看他,忽然就想通了。
到了晚上,他们在一个沙丘后的背风初宿营,太阳一下去,沙漠里面冷得很快,阿桑点上了篝火,有人扎帐篷,有人喂骆驼。
突尼斯人吃了东西喝了酒,陆陆续续地去自己的帐篷里睡觉了,阿桑临睡之前过来嘱咐丹尼海格和慧慧说:“我困了,得睡觉,不看着你们了,但是我告诉你们,一点儿动静我都能醒过来,别想跑,跑了的话,就死在沙漠里,都不用我浪费一颗子弹。”
丹尼海格对着他的枪口说:“英雄,你不用每次跟我说话都把枪上膛,我明白的,你去睡吧。”
之后篝火堆旁就剩下他们两个了,火烧得旺旺的,把人的脸照得发亮。
丹尼海格用棍子拨了一下火堆,他没有看她,却对她说:“太晚了,明天要早起来赶路,你去睡吧。”
慧慧忽然坐到他身边,压低了声音问他:“你的人埋伏在哪里啊?他们什么时候到?”
“什么我的人?”
她身子往后退了退,“你别告诉我你是死心塌地地真要给这些突尼斯人找到新的水源。”
丹尼海格喝了一口酒囊里的烧酒,擦了一下嘴巴,看着她:“为什么我不能?为什么我不能找到一个新的水源?”
篝火啪的一响,一颗黄色的星星从沙漠上方的夜空悠地滑落了,丹尼海格对齐慧慧说:“我从来没有对你说起过我自己……”
[三个海格]
向上追溯“海格”这个姓氏跟泉水扯上关系,大约是在四百年前。
那一代的海格名字叫做莫里斯,莫里斯海格,他是个世袭的男爵。画像上面的他,也是蓝眼睛,大胡子。
在当时的法兰西,你要找一个最富有的贵族很难,但是你要是想找一个最穷的贵族,很容易,那十有八九就是莫里斯。
在小猫牙山上一千米的地方,他有一块不大不小的领地,三个村庄和一座足够结实的石头房子——与领地上别的房子相比,那还是可以被称为城堡的。
谁也不知道他的领地是怎么划分的:从山上遥望着现在的贝尔热潮,可是到了湖边,那就是另一个贵族的地方了;山上的雪水在春天融化,会直下山峰,可是泉水汇成溪流,溪流再变成小河,却是从小猫牙山的的东北部流下去的。看看莫里斯有多倒霉,连雪水都要绕过他的地盘,占据小猫牙山东北侧的那位姓伯潘,伯潘子爵。
莫里斯的领地上没有泉水,只有两眼经常干涸的水井。
没有足够的水,农民的庄稼种不好,麦子长得像杂草。玉米粒都是凹陷的,奶牛和羊都是瘦小枯干。
莫里斯不是凶狠地压榨农民的贵族,当然他也压榨部出来东西,每年只收到少量的东西充当地赋:庄稼、蜂蜜、牛奶和一些苹果,这样自己勉强解决温饱。他不敢去参加贵族的聚会,因为没有体面的不打补丁的袍子。他没有女人,他一直是一个人,这也可以理解,贵族只能跟贵族通婚,有什么人会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一个穷得只有爵位的莫里斯海格呢?他连狗都得自己溜。
他有一条好狗,不是因为他漂亮,也不是因为它忠诚——狗还不都是那样?那因为它在一个好时候摔了好一跤。
那是个春天,农历三月份。莫里斯海格找了老大老大的一圈,终于在一个悬崖边上看到了他的狗。它一定是从悬崖上滑下去了,没有掉到山谷里,而被一块突出的一角的岩石接住了。它看到了莫里斯,呜呜叫,请求主人救自己上去。
莫里斯当然要救它,他没有别的伴儿。
他拽着树枝,慢慢地从悬崖上爬下去,去救他的狗,他一手抓着树柱,另一只手终于够得到他的狗了,结果在这个自己从来没有来过的悬崖,在这个自己的领地上的死角,发现了奇怪的事情——在那条狗待的地方稍稍碰下,一根水柱从岩石的缝隙中喷出来。
莫里斯把狗拽上来,自己坐在石头上想了半天,那根水柱喷得厉害得如同摩布的泉眼,那么岩石的后面一定有压力巨大的水源,没错,是山泉水的水源,那可不是山上融化的雪水能有的劲头。他想到这里振奋无比,当下开始寻找能接近这个水源的入口。在一大堆乱草和枯枝的后面,他发现了一个山洞,一个人可以半猫着腰进去。冷风从里面呼呼地袭来,打到脸上都是湿的,隐隐的立面还有流水声传来。这里是水源地,不会有错。
莫里斯回到村子里没有声张,第二天自己带了火把来查看。
果然在山洞的深处看到汩汩而流的泉水!他看到白花花的泡沫,就喝了一口,发现那水竟然有微微的甜味。
这就是海拔一千八百米的海格水的泉眼。
之所以从来没有被发现过,是因为山洞内部地势的缘故,入口的地方高,向里面越来越低,泉水喷涌出来,都向着悬崖的方向流去,最终从岩石的缝隙中流泻出去,而悬崖这一边都是石头峭壁,农民们从不过来,所以也就从来没有人发现过这道山泉。
莫里斯带着自己领地上的几个心腹农民来到这里,开始修建引水下山的水渠,把泉水引向农庄。他的领地上终于有水了。汩汩地浇田地里,麦子和玉米灌了满浆,连甜菜都长了出来,牛羊上了腰,从那啊一年开始农民的收成越来越好,自己留下了口粮还能去集市上卖些钱回来。他们的地赋终于开始以货币的形式缴纳了。
海格老爷也开始有了些积蓄,他翻修了城堡,购置了新衣和骏马,他四十岁了,觉得自己应该成了家生了娃了。
那女人称为男爵夫人时才十六岁。
她是没落贵族的后裔,血统高贵却家庭贫寒,否则不会嫁给已经四十岁的海格老爷,但是这女人是真的美丽,火红色的头发,蜂蜜一样的肤色和气味,腰肢纤细,声音婉转,海格老爷被她迷得颠三倒四。
他们生了两个女孩儿和一个男孩儿,一家人在小猫牙山上富饶的领地里丰衣足食,安居乐业。
他们本应该是安居乐业的。
直到男爵夫人参加了一个在山下香贝里城举行的贵族的假面舞会。那时候她虽然已经是三个孩子的母亲了,但是仍然健康且美丽,年纪也不大,二十多岁,刚刚从果汁变成了美酒。
她在舞会上结识了一个年轻人。他高大富贵,脸上戴着黑色的假面,可以看见他漂亮的眼睛,两个人跳了一支又一支舞,刚开始插科打诨,有说有笑,到了后面都很沉默,人就是这样,燕子手打,心里面动那些龌龊肮脏的念头的时候,嘴上就老实了。
她背着海格老爷跟这个年轻人幽会,一次两次过了瘾不算,还计划着怎么能做长久的夫妻。夜里她看着莫里斯的喉咙,想着自己的情人,手里握着剪子,心里想,要是一剪子下去,莫里斯死掉,她以后再也不用受相思之苦。不过要是她真用剪刀结果了莫里斯,自己肯定也跑不了,因此得想个别的办法才行。
年轻的情人劝她稍安勿躁,又问她:“你知不知道莫里斯有个好宝贝?”
女人说:“他有什么好宝贝?娶我的时候,戒指上的红宝石还没有米拉大。”
“莫里斯海格的宝贝就是他的山泉,你要先找到泉眼在哪里,然后我们再弄死他,神不知鬼不觉的才好。”
于是她开始跟莫里斯哭闹,做夫妻这么久居然都不带她去看看那口泉眼。
喜欢奶酪焗土豆的莫里斯觉得这妇人闹得没道理,一边吃一边说:“就在后山悬崖边的洞口里啊,平时有两三个人把守,你要是想去就自己取看看,我明天去里昂待上一个星期,你自己取看看吧。”
男爵夫人抓紧时间把这事儿通知了情人,趁着她丈夫在里昂的当口处。俩人在小猫牙山的后山见面了,在莫里斯海格说的地方找到了那个山洞。
男爵夫人对情人说:“你看看,只有你把这个当做宝贝,他轻易就告诉我泉眼在哪里了,还说有人把守,哪里有人啊?可能都回家午睡去了。”
男人说:“进去看看再说。”
老实巴交的莫里斯海格怎么会跟自己的夫人说谎呢?两个人果然在山洞里发现了泉眼,高兴极了,当时就开始计划下一步怎么除掉海格,情人授意男爵夫人怎样怎样做。
两人在山洞里待了一会儿,忽然听见了洞口有声音,这时候才觉得不对劲。世上哪有那么简单就到手的东西?两个人有点儿慌了。往洞口跑去。男的刚探出头就被山洞上方掉下来的石头砸中了脑袋。
女看着刚才还活蹦乱跳胸有成竹的情人脑袋上满是鲜血,躺在地上手脚抽搐,当时吓得瘫倒在地上,然后她看见了她的丈夫。
莫里斯海格没有去里昂,他在这里等着弄死这对鸳鸯。
他从上面下来,指着死掉的男人问男爵夫人:“你认识他吗?”
女人吓得哆哆嗦嗦地说:“他叫做让。”
“他还有一个名字呢,”莫里斯说,“他是山北面的伯潘子爵,他勾引你,无非是想要占有我的水源。”
女的痛哭流涕,抱着莫里斯的脚说:“我错了,我错了。”
他说,你不用认错,你骗了我,就是这样,事情结束了。然后他用石头照着女人的脑袋一下一下地砸下去。
这是海格的第一个故事。
时间过了一百多年,海格的泉水越喷涌越多,越来越汹涌,从一千八百米的小猫牙山奔流下来,与山间的雪水和溪水汇集,成了河流。
因为有了这个泉水和这条河,海格才真正的富裕起来。
这个海格叫做吉斯卡,吉斯卡海格,世袭男爵,在英国学习了机械回来的年轻人,他在河边开了锯木厂,利用喝水自高出留下的动能拉动锯子,切割了好的木头卖出去,他赚了很多钱。修建新城堡,扩大了领地,他骑着高头大马在自己的森林和原野间奔驰而过,是香贝里这个地方的领袖和传说。
那个女人跟着话剧团来到香贝里城演出。
她个子不高,圆圆壮壮的,手臂、腰和胸脯都很结实。第一次出场她扮成一个男人上来包着头巾,画着浓重的黑眼圈,还贴着胡子,穿一条半长不短的裤子,黑袜子遮住细脚踝。这家伙抡着大棒揍老婆,一边揍一边骂:“我让你偷男人,我让你偷男人,偷面包偷不来,男人偷得那么顺手,跟你说几回了?先拿到面包再脱裤子!”
观众们都乐起来,坐在后面板凳上的男爵也乐了。
不一会儿她又换了女装出来,发髻高耸,涂白了脸,脸颊上红红的两块,拿着扇子神气活现地在舞台上走来走去,又用食指点着舞台下面的男女老少,“还在这里看戏玩儿?还不去给海格老爷的锯木厂干活去……”
她当然不知道海格老爷也在那里看她的戏。
演出结束,他去后台找这个女人,戏子们嘻嘻哈哈的笑声和叫嚷声,汗水和脂粉味交织在一起。他们在他身边穿来穿去的,他半天也没看到那个女人在哪里。
忽然听见一个人在大声地唱歌,吉斯卡去寻找那声音的来源,身边一个女郎说:“别理她,那是他小疯子。”
他要找的就是那个小疯子。
她身上穿着男衬衫和男式裤子,袖子裤脚都挽起来,露出来半截手臂和小腿,结实而白皙,她一头的短发,卷卷的,棕色,跟个小男孩儿一样,一边唱歌一边忙忙活活地收拾着自己的戏装和行头,一回头,看见了这个陌生人。
她脸上的妆容卸掉了,不是打老婆的粗野汉字,也不是妖艳的妇人,就是个漂亮姑娘,男孩子气的姑娘。
吉斯卡说:“你们剧团还要在这里演几场?”
她说:“明天一场,后面就走了。”
“下一站去哪里啊?”
“不知道呢,”她跟他说话,手里还在忙活着,衣服器具抖一抖就往箱子里面塞,动作里叫一个麻利,“老板说了算,我们只管演出。”
“赚的多吗?”
“每天吃得上一顿肉。”
“你喜欢吃肉?”
她直起身来看着这个问了那么奇怪问题的人,“你不喜欢吃肉?”
吉斯卡找到剧团的老板,跟他交涉,“你们别四处游荡了,就留在这里吧,给我地方上的居民们演出,我给你开饷,我也管你们吃住,每顿都有肉。”
这个剧团留下来,一时不用奔波了,白天排练,晚上演出,一个星期两场,他们在香贝里从春天待到夏天。
工作的间隙,剧团里的女孩儿们说天气太热了,去游泳吧?
他是南海岸人,是游泳好手,跟着姑娘们欣然前往。
他们是傍晚去的,在水边玩了很久,天黑了,伙伴们下山了,回到剧团开始喝小牛肉汤的时候才发现,那个姑娘偶落在黑魃鲅的。
她给自己唱歌壮胆,脑袋里面出来不少野兽怪物,专门趁天黑的时候出来伤人,她就曾经演过一只。
身后忽然有马蹄声传来,她头都没回就往山下跑,跑到气都喘不上来了,一下子脸朝下摔在地上,后面的人已经骑着马追上来,用马鞭一下一下点她的肩膀,“什么人?偷木头的吧?”
她卯足了劲头想要装死,马上的老爷却也是个硬脾气,啪的一声,鞭子抽下来,身边的小树都折了。她马上站起来,老老实实地回答:“我在河里下早,伙伴们都走了,我自己下山,您看我这个体格,像能偷木头的吗?”
老爷笑了,慢慢从马上俯下身看她,“原来是你?”
啊,这张脸她是认识的,那个问她是不是爱吃肉的家伙,那个每有演出必到的家伙。
他把她拽到马背上,拢到怀抱里送她下山,回了剧团。
老板吓了一跳,问她:“怎么会是海格老爷送你回来的?”
她也被吓了一跳,那个漂亮的、味道好闻的年轻人,怎么会是海格老爷?
Giten总要上路,流浪的剧团也不能总待在一个地方,她终于要走了,在马车上往外看,看见海格的城堡和锯木厂,年轻的心里也想着自己跟一个贵族之间那荒诞不经的缘分。
车子忽然被拦住,那个男人挡着前面,然后过来敲她的车窗,她把窗子打开,吉斯卡在外面对她说:“留在这里吧,跟我在一起。”
她并不觉得意外。
男爵花了大价钱买来贵族衔,这姑娘摇身一变成了老贵族的后裔,继而是富有的男爵夫人。她再也不用穿简单肮脏的戏服,她只穿最轻巧而结实的裙撑和最漂亮的裙子,用从巴黎买来的假发和雨伞,蕾丝花边是熟练的工匠手工编织的。他带着她出席里昂和巴黎时尚而奢侈的沙龙,两个人是一样地受欢迎。
她并不觉得意外。
她让吉斯卡看自己的掌纹,对他说:“演出的时候,我们曾经遇到过一队吉普赛人。我给一个女人一只梨子,让她说说我的命运。”
他抓着她的那只手,仔细看,“她说什么了?”
“她说,我会遇到一个非凡的男人,他非常非常地爱你。我呢,因此也就有一个非凡的人生。”
他笑起来。
泉水仍然喷涌而出。
他的锯木厂的生意越来越好。
他们在那一年的秋天生了一个又壮又聪明的儿子。
但是这个女人非凡的命运并没有在这里结束。
在他们经常参加的那个沙龙里,一个本来不应该出现在那里的人出现了,他一出现,所有人都得跪下叩首。
她低头看见了太阳王路易十四的靴子。
国王让所有人平身,祝大家晚上愉快。那女人抬起头来,国王的目光在她的脸上不动声色地停留。
国王也是个爱玩乐的人,不愿意打扰了众人的雅兴,歌舞和游戏继续,只不过请她跳舞的是国王本人,夫妇两个都怔了一下,国王说:“我可以吗,男爵?”
“当然。”吉斯卡向国王颔首。
国王队女人更和颜悦色,边跳舞边说些笑话给她听,她也不敢不笑。
他们虽然富有,但是爵位不高,为什么国王会认识他们呢?
这个时候的法国君权神授,太阳王是天上的神,也是法兰西的王,想要什么都得到手,皇宫的总管之后剪刀了吉斯卡,传达了国王的意思,海格有东南部最好的泉眼和锯木厂,海格也有美丽的让国王一见倾心的夫人,国王不会把这两样都强取豪夺走,将哪一个献给国王,请男爵自己决定。
好日子忽然被雷电劈开。
吉斯卡在下着下雨的天气里来到藏有泉眼的山洞,他是要舍了这个家族的宝藏,还是要舍了自己的爱人?
断左腕,还是右臂?
他不是不爱她的,他不顾自己的身份娶流浪的伶人,一个贵族能做到的也无非如此。只是如今逼迫他选择的是国王。
他在夜里把她摇醒,想要再爱她一遍。
她在黑暗中迎接他的身体,自己一点儿声息都没有,只有目光是明亮的。
这女子到了太阳王的手里,仍然保留着男爵夫人的名衔,却成了备受宠爱的国王的情人。凡尔赛宫修葺一新之时,她死在阿波罗雕像的喷泉里。
有人说男爵夫人是自杀的。有人说是喝了酒失足,也有人说是被国王害死的。
原因无从考察,她的尸首被运回香贝里。
从那一天开始,海格的泉水变成红色。
这是海格的第二个故事。
时间又过了两百年了。曾经一度衰落的海格家在战后又富裕起来,泉水再不用来灌溉或者推荐木锯,它被谨慎地保护、豪华地包装,行销全欧乃至世界——因为经过燕子手打化验和研究,这里被证明是世界上最好的木源只以,长期饮用,延年益寿。
小猫牙山的山顶上多了一间教堂,规模不大,却被很好的资助和维护。
为小姐和少爷请的女钢琴教师被用劳斯莱斯接到海格家的时候问司机:“这个教堂是海格家私人资助的吗?”
司机说:“是啊,很多很多年以前,海格水是红色的,流到贝尔热潮里,把湖水都给染红好大一片,后来来了一个云游的教士,在主人的允许下去查看水源,结果发现,原来是大量的红沙淤积在泉眼上面,把红沙清除过滤掉,泉水又变清了,就是现在的海格水了。当时的主人为了感谢这个教士,就修建了教堂和修道院,留他在这里做神父,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主人过了好几代了。神父也换了好多位了。”
女教师觉得像听了一个神话一样,微微笑起来,法国人最擅炒作,什么东西的来历都被编成传说,她是个芬兰人,她觉得不那么认同。
女教师个子高挑而纤细,有一双如她家乡的湖人般的蓝眼睛,性格温柔可人,微笑起来的时候十分美丽。
霜把满山的树叶打红的时候,她来到这个家,男主人在里昂做生意,只有女主人和两个孩子在家,女主人吸烟而且酗酒,两个孩子——女孩儿十三岁,男孩儿十二岁,没有一个是好相处的。他们为每一件东西的归属争吵,尽管他们可能根本就不想要,而他们的母亲又在电话里为能否得到一份心的财产而争吵。
女教师能够忍受而不为所扰,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可能就是为了赚一份薪水,或者就是因为她的灵魂是高于他们的。
有一天她在上钢琴课,孩子们在她的旁边心不在焉,但是她仍然详细地讲解演绎着指法,后面传来轻轻的一声咳嗽。
她站起来,看见了从不曾谋面的男主人。这一位是飞利浦海格,他早就已经没有爵位了。但是他是法国最成功的商人之一,将瓶装从零开始做成了巨大的产业。他三十多岁,俊美非常,是个网球好手,也是总统的座上宾。
钢琴教师说:“在芬兰,水没有这样金贵,到处都是湖泊,井水打上来就能喝,我们用不着喝瓶装的矿泉水。”
菲利普说:“那不一样,这是我们家族的宝藏和徽章。”
她对他不卑不亢,态度里有些许的不以为然,她也无视他的地位和财富。这样的忽略让他着迷。他没有明目张胆地勾引和掠夺,他只是深藏不露地关心和照顾。送鲜花就送芬兰雏菊,那是长在寒冷地方的小花,颜色很淡却灰常美丽:打电话,什么也不说,只道晚安;她生病了,被送到医院里去,无论他离得多远,每天都要去看一看,问候一句。
钢琴教师再骄傲也是一个年轻的单身女人,谁能抵挡住这样的一个男人呢?
她在电话里面跟他说,请他不要再来了,请他不要再找她了。她也打算离开这里,去巴黎另谋出路。
菲利普说:“好的,不过至少,我送你一程。”
他的车子送她下山,然后去里昂的火车站。他们一路都不说话,直到外面下起雨来,他握住她的手。
钢琴教师的眼泪流下来,被他拥抱入怀,心里面带着为了爱情而大无畏的精神作了菲利普暗地里的情人。她也为他生了一个小孩儿,男孩儿。
一直对这件事情装作不知道的女主人在小孩子生下来时幡然醒悟:这个女人怎么可以再给菲利普生个孩子?
她怎么办?她的孩子们怎么办?只有一个泉眼,谁来继承?
女主人心里发狠,策划半天,找了职业人士,给他看钢琴教师母子俩的照片,然后说:“我要他们死。”
那天芬兰女人把她的孩子放在一个小篮子里,想要带他去儿童医院打疫苗。孩子被放在副驾驶的位子上,她刚打这了车子的火,一辆卡车额正面直撞过来。
……
菲利普终于见了自己久违的妻子一面,对她说:“我认识你的时候,不知道你会变成这个样子,你害人性命。”
女人说:“你要是知道自己的行为品性,你要是知道你自己不忠实,就不应该对我做的事情觉得意外。”
“我的钱和泉水,你别想染指。”
女人说:“请好好待我的孩子。”
她没有自杀,她仍然是个贵妇,也仍然吸烟酗酒,可是几年后,年纪轻轻便郁郁而终。
菲利普过得倒是还不错非凡首发,除了从小争到大的两个不省心的孩子,他的生活里没有什么大的问题。
直到他五十四岁时的冬天上山滑雪,头撞在松树上,昏迷不醒了。
他醒来的时候,已经过了很久很久。
他的脑部受创,失去了意识,等他清醒了就大发雷霆,因为它的孩子居然没有一个来医院看他!
雇员为难了很久,才小心翼翼地说:“您的儿子和女儿,他们都来不了了。”
“为什么?”
“您昏迷的时候,您昏迷的时候,他们两个先后除了不同的事故,都……”
“死了?”
“是的,先生。”
“什么原因查出来了吗?”
“……还在调查中。”
刚刚恢复神智的菲利普想了一会儿,慢慢地说:“如果你们是瞒着我,如果你们真的煤油调查出来原因,那就试试看,看有没有可能这两个人互相设下了陷阱,害死对方。”
两个孩子被对方害死了,亲友和董事会的人委婉地劝菲利普修改遗嘱,以防止再出现什么意外的情况,影响集团的运作。
菲利普说:“我为什么要改遗嘱?我的钱和泉水从来就没有这两个人的份儿。”
“难道要另选继承人吗?”
“我有继承人。”
那个男孩儿十四岁时被从山顶上的修道院带出来,成了海格水的继承人,他叫做丹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