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节
再八日一次
他从纽约回来的时候,带了这张CD给我。JoniMitchell。说,这是他很喜欢的一个女歌手。CD的封套就是那个女子给自己画的像。在酒吧里,手指里夹着香烟,对着一杯红色的酒,穿着绿色大衣,一头金发。
我看到CD的背面,被小心地撕去了价码。仿佛是郑重其事带来的一件小小礼物。于是也就认真地收下。我们在酒店的露天咖啡座里见面。他穿着一件似乎刚从洗衣机里掏出来的暗紫色T恤,皱巴巴的。黑色的做工考究的粗布裤,黑色袜子和球鞋。刚刚把光头剃干净。还没有把时差倒过来,因此脸色发暗,显得很疲倦。
在两年前,他看了我的小说,打听我的电话来寻找我。我们约在咖啡店里,他对我说他筹划中的一部电影。之后,在这两年里,我们大略只见过不到十次的面。
一次,他带我去仁酒吧看演出。我剪了很短的婴儿一样的短发。戴着长长的银耳环。看了一半,大家挤到门口来透气抽烟。直剌剌地往石头台阶上坐。被人泼了一点可乐在裙摆上面。他认识很多人,到处打招呼。跟在他身后,没有人认得我。
一次,他在下午打电话给我,让我一道去798看一个摄影展。他说他没有我的电话了,忘记其中一个数字,结果试了一整个晚上的电话,才拨通。他说,找不到女伴一起去看。这些话听起来都有些戏剧化。我刚好穿着一双高跟鞋在逛市场。走了一下午,觉得很累。
一次,北京的第一个大雪天,在咖啡店,他踩着大雪走过来。已经在拍他的电影,每天凌晨两点开工。看起来很疲倦,坐在一起一言不发。然后说想请我一起去看一个科幻片。但我决定回家。
一次,约在后海的酒吧,在黑暗的平台上与我聊天。我们照旧聊着聊着又静下来。然后我起身说,我该走了。他似乎并不想与我道再见。但我觉得他根本都已经不再想说什么了。我也不知道自己可以说什么。
一次,我们在一条破烂胡同里的餐馆吃泰国菜。他把大虾一只一只夹到我的盘里,说不吃这种虾。透出玻璃窗能够看到屋顶上的绿叶。我从来没有在一个男人面前抽过那么根烟。他总是能够让我不自在。却又觉得这沉默的压迫非常自然而然。
总之,见面都是回忆得清楚的次数。每次都是突如其来,临时打来的电话。每次我也总是邋邋遢遢地,就出现在他的面前。每次,他是想说话还是仅仅只是想找个人在他的身边。那种即使在彼此之间没有距离的时候,依旧不得交会的东西,也许就是寂寞。
寂寞使人保持与自身之外的世界的距离。所以,我们只是相似的寂寞的人。
我只是把那张CD收藏起来,从未打算拆开来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