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漏3

沙漏3

《沙漏3》

作者:饶雪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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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蓝

我的家,是北京西四环那些如灰尘颗粒般分布的众多破小屋中的一个,十八平方米大小,推开那扇门,走进去,左拐,就是一个24小时都充满着漏水声的破卫生间。但是,只要用拖把使劲敲一下水箱,就会一切安好。只是我和我的同屋都不太喜欢敲它。敲水箱太费力,更何况我总是太累,回到家里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往床上一躺,啥也不想。

但是我今天不爽。

我捡起地上不知干了多少天的拖把狠狠地敲了一下水箱,它停顿了一会,又继续叫起来。我从鞋柜里拿出一个断了跟的凉鞋,对着它啪啪地不停敲。我靠,它终于停了——在我把整个凉鞋鞋帮都敲散架了之后。我又捡起地上的干抹布,飞快的在墙上那面摇摇晃晃的镜子上擦了擦,镜子露出一小块明亮的地方,我从里面正好看到自己的左脸颊。

多好看的脸蛋,多粉嫩的皮肤。这样的脸蛋皮肤要是还当不了明星,不是老天爷有眼无珠是什么?

好像着了什么魔,我伸出一个手掌,迅速刮了自己一下。就像一个小鞭炮在我耳边炸开了,我立刻耳鸣了。这种感觉真他妈好极了。我伸出两个巴掌,对着自己的脸左右开弓地扇起来,每扇一下就铿锵有力地骂自己一声:“傻逼!”

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傻逼!

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扇了多久,骂了多久。耳光的响声依然像鞭炮,我放了一个过年才会放的长鞭,直到两眼冒金星,耳鸣声响亮得仿佛汽笛声才收了手。

我仍旧站在刚才的地方,我的左脸颊在镜子的照射下,就像注了水的猪肉一样,散发着薄薄的一层油光,好像一捅就会破,流出一大滩油。我尝试笑了一声,嘴角火辣辣,但我极爱这种滋味,像刚喝完一大锅热气腾腾的麻辣火锅底料,爽的要死。所以我咧着嘴大笑起来,生活太他妈的好笑了,让我他妈的笑死了算了。我一边这么英勇地想着,一边从卫生间里三步向前两步退后地走出来,跌跌撞撞地爬上属于我的那张小床,摸出我包里的最后一罐啤酒,想安慰一下因为骂自己而骂得就要发炎的喉咙。

我珍惜地把拉环拉开,一口气灌进了半罐。

就在这时候,响起了敲门的声音。

我端着那罐青鸟,光着脚跳下床,一把拉开门。门口站着的人是阿布,他把我手里的啤酒一夺,盯着我的脸问:“被谁揍成橡皮泥了?”

他把头发剪短了,整个脑壳每隔十公分就有一块被剃得光光亮,像一条条跑道。我指着他的怪样,说不出话,只是又忍不住大笑,一笑脸上就像撒了一把花椒,泪水都掉了下来。

“谁把你脑子打坏了?”他还在问。

我看他脑子才是坏的,他也不想想,除了老娘自己,谁敢动我?我懒得跟他罗嗦,手直接摸到他头上去,想感受一下质感如何。他打我的手,我趁机把酒抢回来,一干而尽,然后哑着嗓子问他:“钱带来没有?”

“你还是回去吧。”他劝我说,“你窝在这鬼地方,真打算有出路?”

“不借拉倒,少教训我。”我用空酒罐去砸他,他躲开了,砸中他脑后的门。门上方立刻哗啦啦掉下来一大片早已经浮起的墙纸。我盘腿坐到床上,冷冷地对他说:“没带钱来你就走吧。”

说完,我就直挺挺的倒在床上。我从枕头低下摸出我的烟盒,掏出一根烟点上,没抽几口,觉得没味道,又面朝墙,将那支烟狠狠地在墙上按出了一个黑点。

阿布却没走,他在床边坐了下来。我不由自主转过身去看着他,他伸出一根手指在我脸上划了一下,轻声说:“不要太倔强,会吃苦头的。”

我抓住了他那根在我脸上动过的手指,忽然很希望他会吻我。我们认识那么久,他从来都没有吻过我。但这个念头只是在我的心里一闪而过,像那个被我按在墙上的烟头,刹那火光,最后只变作一个现实的黑点。

有些人之间永远都不会发生爱情,我和他就是这样的。

蒋蓝

“阿布。”我却忽然有心情逆天而行,把头仰起来,闭上眼睛对他说:“你娶我吧?”

“扯你妈的淡!”他伸出手,在我的枕头低下粗鲁的乱摸一气,好不容易摸出一根烟点上。

我咯咯地笑了,问他:“吓到了?”

他还是不说话。

“你还真打算为姓莫那妞守一辈子空房?”

我知道我的话触犯了他,他像个被点着尾巴的牛一样从床边“腾”的站起来,用那种喷火的眼神看着我,从口袋里掏出二百块钱扔到我面前,拉开门,出去了。

完成这一系列行云流水的动作,他只花了一秒种。

这个孬种,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了,只要提到那个姓莫的,他就没法平静。

得,滚吧!

我捏着他留下的那两张纸币,坐在床边,开始折纸。我把其中一张折成了一颗心的形状,另一颗折成一只丹顶鹤。喝了酒又得了钱的我,无论如何心情还是好的。我捏着两件艺术品,开心的浮想联翩:是先付房租?还是大吃一顿?还是去买件起码能穿得出门的衣服?说来好笑,这两百块钱在现在的我看来无疑是笔巨款,如果被姓莫和姓米的那些丫头们知道,我真担心她们的大牙还能不能保得住?

我忍不住尖着嗓子摇着头鬼叫般唱歌:“还有一只丹顶鹤~轻轻地~轻轻地~飞过。”我正唱着,门开了,我还以为是阿布折了回来,却没想到现身的是好几日不见的我的同屋孟梦小姐。她头上戴着一个傻兮兮的格子布帽,身后拖着一个大蛇皮袋,穿得跟拾荒的没区别。她看了我一眼,把蛇皮袋往桌子下面一推说道:“房东叫下周末搬家。”

蒋蓝

这个房子本来是孟梦一个人租的,我来了,她救了我,我也救了她。因为那时候她的钱已经不够付房租了,而我刚来北京那一阵,住的地方换了一个又一个还不如意,遇上的不是变态老男人就是搞摇滚的情侣,要么就是骗子、瘪三,好不容易在搜房广告上看到角落里的她。我摸到她家一看,就对这里爱上了。又小又干净又便宜,正和我意。至于孟梦为什么同意和我合租我却没问过她,听说在我之前她拒绝了三个女学生,偏偏看中了我。这让人缘一直不怎么地的我有些小成就感。就这样,两个本该怎么也走不到一起的人,居然在一起住了半年多!

其实,我挺同情孟梦的。她喜欢画画,考中央美院三年都没考上,今年在准备第四年。她说话很少,跟活死人没区别。我和孟梦虽然人生观不同,同屋异梦,但我们都懂得尊重彼此,学得会视对方为空气,有什么不好呢?

但现在,她忽然说要我搬家,虽说我欠了她一个月房租,但也不至于这般绝情吧。

我懒得理她,把钱踹进兜里,摸了摸自己肿得怪有性格的脸。再摸了摸一整天没吃饭的肚子,准备还是先出去吃点东西。我没有化妆,丑成这样还化什么妆,再说偌大的北京也没人认得我。我摇着两天没洗的花裙子在镜子前转来转去时,孟梦又进了卫生间,透过房里那面窄窄的镜子,我看到她正在把整袋去污粉倒进浴缸里,像在浴缸里做炒河粉。

“我再说一次,房东说,房子要收回,下周五前我们要搬家。”我正准备出门的时候,孟梦像一个女鬼一样在我的身后发出幽幽的声音。

我不可思议地看着她,扬着声音问:“你要我搬走?”

“不是我,是房东。”她像说绕口令一样的对我说,“我不是房东。”

“屁!”我狠狠地把搓着自己的手指,一边搓一边骂:“你脑子不清楚是吧?要老娘搬老娘就搬?把老娘当难民了?!”其实我知道不是孟梦,我只是想拿她出出气。真不知道今天我究竟犯了哪路神仙,不停的倒霉,接二连三,我继续骂骂咧咧,顺手把刚才用剩下的化妆棉扔进了旁边的浴缸里。

“你是不是有病?”孟梦把还戴着手套的手伸进浴缸捡起那些沾着泡沫的化妆棉,她把它们狠狠捏在手里像跟我示威一样。我本来预备向她道歉,可“对不起”的“对”字还没出口,她就直接把那些脏兮兮的化妆棉扔到了我刚刚洗干净的脸上。

我靠!我伸出自己的手,狠狠甩了她一巴掌,大骂了她一句:“你想死!”

“我忍你很久了。”孟梦说。

“算你命不好,你他妈继续给我忍着!”我一边骂一边快步走出了卫生间,一直走出去,用力关上了小屋的大门。我一直走到街口才松了一口气。与其说走,不如说跑,我离开时,孟梦正转身去提她身后那满满一桶污水,我怕孟梦追出来把那桶水都洒在我身上,我可不想跟她在大街上打架。况且,我身上穿的正是我最后的一件能穿出门的衣服。

这是我第二次打孟梦。第一次,是我到这里来的第二天,我们因为一块凉拌番茄吵架,把我们俩所有的碗都摔了。就因为我搡了她一把,我们在小床上互相撕扯打架,打到都累了才罢手。她的手被我抓破了,我的胳膊被她咬出了血印。最后我们一起哭了,她哭的时间比我长一些,由此可见,她性格也比我倔一些。

孟梦这个小妞跟我在老家遇到的女人都很不一样,或者说,在北京漂着的这帮女人们,每个人都很强悍,风吹雨打都不怕,不是轻易能被撂倒的,跟我老家那帮读书白痴似的小妮子根本不一样。

我也渐渐地被锻炼成这样一个悍妇。要是再拼哭,她未必是我的对手。

我继续往前走了几步,一拐弯,忽然发现阿布竟然没走,叼着烟低着头站在灯箱旁边。好像早就猜到我会出门一般。

我干脆没理他,径直从他身边走过。

他一把拉住我说:“我有个朋友开了个酒吧,你要是愿意,就去试试?”

蒋蓝

“去干嘛?”我问他。

“你高中都没毕业,还能干嘛?”他反问我。

“好吧。”我说,“给多少钱?”

“看你干得如何。”阿布打量着我说,“不过就你这骚样,万儿八千的应该没问题。”

“好吧。”我说,“等我脸好了就去上班。”

“喂,你的脸到底怎么回事?”

“被人扁了。”

“谁扁的?”

“傻逼。”

他想了半天后答我说:“那傻逼还挺牛逼的。”

蒋蓝

虽然我不是一个大脑很复杂的人,但有时候我也会思考一下下生命的真谛。

在我十五岁之前我一直不知道自己的人生该何去何从,前途就像一片荒地,寸草不生。我们班有很多巨有理想的人,特别是很多外表花里胡哨内心花花肠子的女生,和她们一比,我简直就像是少年儿童般清纯可爱。可是我美丽的外表欺骗了大家,很多人都说:“蒋蓝这丫头有心计!”

天地良心,我要有心计,我妈还会那么担心我吗?我妈对我的担心真是难以用言语来形容,她除了炒股之外的另外一大爱好就是算命。从我十四岁起,她就不断念叨,说我十五岁会遇到贵人。

“见他妈的鬼的贵人!”我爸这样骂她。我们家人都爱说脏话,我爸和我妈都是小职员,小日子过得不好也不差,这跟我大伯家截然不同。我大伯的产业做得很大。我们家还住六十平米的筒子楼时,她家已经盖别墅了。

第一次去她家做客时,我的脚被我妈用鞋跟狠狠地踩了一下。她对我低声喊:“进门是要脱鞋的!”

我的堂姐蒋姣穿着一双水晶拖鞋站在门口,她微笑着,伸手把我拖进屋子。

她说:“没事,进来吧。”

我怔怔地看着她的脸,发现那上面有一种让我羡慕的容光。

那时我还没想到,传说中的贵人就是她。

后来,她去了北京读大学,再后来,她不读书了据说是要去当歌星。再再后来,她一夜成名,改了名字,变成了香港人。一切都像是在做梦。

至今,我都记得那天在她家,她把她的第一张专辑《十八岁的那颗流星》递到我手里来时的情景。她只穿了一条简单的白裙子,将那个小小的CD递到我手上之后,就背对着我,在她家那架三角钢琴前弹了一首曲子。那首曲子动听无比,我的小腿居然为这美丽的音符莫名打颤。那个夜晚回家后,我躲在我的小房间里反反复复地听她唱歌,经过录音棚处理的歌声已经变得面目全非。或者说,被包装过的我昔日的堂姐蒋姣今日的大歌星蒋雅希已经变得面目全非。好像我们曾经一起玩耍并且抢一瓶可口可乐喝的那些日子根本就没有存在过。她的歌确实好听极了,我着魔般地学着哼唱那些歌里的弦律,一边哼一边神经质地在房间里跳来跳去。

我站在镜子前,学着她拖我进屋时的表情,伸开手,一颔首。

简直完美至极。

其实我长得真的美丽。很多人都夸我是天生的美人胚子。她都行,我有什么不行的呢?因为她的成功,一种莫名的憧憬从此在我心底扎根,蓬勃生长起来。

当一次家宴后,姨妈当着我妈的面信誓旦旦地说也要帮助我进入娱乐圈的那一天起,我就再也无心上学了。妈妈也喜不自胜。她更加肯定“贵人之说”是真实的。而我,则开始觉得我和班里那些人都格格不入,我是要上天的,而他们只能平庸地呆在地上。想到这一点,我连跟他们说话的兴趣都没有。讲多错多,等我成名了,万一他们拿出其中的某一句来取笑我,我可是连悔死了的心都有。

然而,就在我乘风破浪之际,却发生了一件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她死了。

我的堂姐著名歌星蒋雅希死了。

她的死很离奇。仿佛只是发生在一刹那。当我知道那个消息的时候我感到天已经塌了。世界变得灰暗一片,我的前程,我的梦想,我的一切的一切,都在妈妈接到那个电话的时候统统完蛋了。那一阵子我在学校里变得很低调,不想多说一句话,连走路都低着头。

我妈气得肠子发青。她的单位破产,她是第一批下岗的。下岗之后,她积极活跃在牌桌上,同时抓牢她的股票事业,对我几乎撒手不管。我爸恶狠狠地指着我说:“你跟你妈一样,整天除了做梦啥也不知道!”兴许他是对的,但他不明白的是:我已经不再是十五岁时那个我了。

成名不得的事情让我觉得一切只是运气的问题。我一直在等待。我不服输,我不止一次的跟自己打赌:我会成功的。

蒋蓝

谁说不是呢?让我柳暗花明的人是一个叫吴明明的女人,她是蒋雅希曾经的经纪人,我跟她见过几次面,我生平唯一一次上镜演过一回小破角色也拜她所赐。她在我完全没想到的情况下来到我家,决定要带我去北京,用她的话来讲——“完成她和雅希未完成的梦想”。

我妈挺高兴,我爸也挺高兴。妈妈高兴是因为她的梦没有白做——踏破铁鞋不费力——这话是不是这么说的?总之她几乎没废本钱就把我赌成了大明星。我爸高兴,是因为他知道我考不上大学,何况这么多年,他也知道我就是喜欢表演,能上北京闯闯也不错。当然我自己更高兴。我成绩那么差,能有一条路走总好过将来养不活我自己。最关键的,是梦想。

梦想催人奋进!靠!多富有哲理的话!

就这样,我休了学,义无返顾地跟着吴明明来到了北京。吴明明给我安排了一个住的地方,还算不错,每天有人管我的吃喝。她把我打扮得花枝招展,带着我见了许多的人,跟他们撒谎说我是蒋雅希的亲妹妹,说什么就冲着蒋雅希那些伤心欲绝的粉丝们,把我捧红易如反掌。酒桌上所有的人都信誓旦旦,但第二天酒醒后记得我的人实在不多。娱乐圈是一个忘性最大的地方,慢慢的,已经不再有人记得蒋雅希,而我,也一直都没有像想像中那样红起来。很快,吴明明遇到了一个特有钱的主儿,那主儿有个小老婆,唱歌的时候像蚊子在哼哼,为了那个母蚊子,吴明明当机立断地抛弃了我,她坐在她家沙发上懒洋洋地对我说:“我看,你还是先回去读书吧,考个中戏电影学院什么的,有点基础,我再带你混也不迟。”

我把她面前的茶泼到了她的身上。

鬼都知道,老娘考不上大学。她当我三岁小孩呢?!

蒋蓝

于是乎,我离开了吴明明。不过我家里的人对这一切都不知晓,他们依然认为我在北京进行着“魔鬼训练”,尤其是我妈,不停地问我何时出第一张专辑何时开拍第一部以我为主角的电影。更让我受挫的是我的大伯。那一次他来北京出差,我去他北京的家里看他,他正打算把那个房子卖了。我问他能不能不卖借给我住,他很干脆地回答我说:“不行。”

“我在北京没地方住了,我跟吴明明闹翻了。”我说。

“那就回家。”他塞给我几百块钱说,“别想着当什么腕了,尽整这些不靠谱的,你看看你姐,就应该早点清醒。”

我捏着那几百块钱转身就走了。

后来我妈来北京找我,想求我回去,我就干脆换了电话号码,让她找不到我。我下定决心,如果不拼出个人样来,我死也不会回到那个生我养我的鬼地方的。

“大明星变坐台妹。”阿布咬着牙签,在小餐馆里看着我说,“看看你的背时样,让你回去不回去,北京有那么好吗?有多少人死在北京你知不知道?”

“我有办法。”我说。

“拉倒吧,有办法你早想了。”阿布说,“会给人整这么惨?差点去拍三级片。要不是你昨天跑得快,我看今天你的玉体就飞满各大网站了!”

他说得一点没错。

但我大脑犯迷糊的原因很简单,我没有钱了,几乎山穷水尽。那天在娱乐新闻的版面看了朱茵的专访之后,我异想天开大脑秀逗地认为我也许可以走她的路试一试。

谁不是这么过来的呢?

哪里可以找到那种相关剧组的消息,我心里有谱。以前跟吴明明混的时候,认识几个女孩子,她们都接过这种活。我打了其中一个的电话,她在网上给我发了一个地址,上面有剧组招人的广告,我按上面说的MAIL去了我的简介和照片,很快收到了回复,让我去复试并签约。这事儿简直顺利得离谱,等我按着广告上的地址终于来到应约见面的地点时,我却有点犹豫了。电梯不断往上升,我的脑子里不断变幻着去年夏天的那一幕。

那应该是有一年暑假,那天我喝多了,不知道怎么回事就被人拉到学校里。那个晚上,我被两个刚刚一起玩还几乎不认识的男人按在地上,那两个禽兽居然扒我的衣服。我快死的心都有了。很稀奇的是,那天居然是莫醒醒救了我——后来那个比谁都虚伪的女同性恋妹妹把这件事给我传了出去。所以我对她谈不上感激。

谁都有不堪回首的往事。但如果可以彻底忘掉它,是不是就会当做从来都没有发生过呢?

我正在想的时候,电梯停住。我走出来,才发现这里的走廊都灰蒙蒙的。好像从来都没人来过一样。

我试探性的问:“有人吗?”

居然会传来回音。

我有些害怕,转身又要走进电梯时,却忽然听到身后传来一阵响声。

“是来应征的?”某间房子的门忽然被打开了,背着光,我看到一个拿着文件夹的女人,样子很斯文。

我的心又蠢蠢欲动。

奶奶的,豁出去了。即来之,则安之。

我走进传说中的剧组办公室。里面除了一张办公桌,办公桌上什么也没有之外,还有一张沙发。沙发上半躺着一个女人,坐着一个女人,都浓妆艳抹得看不出年龄。

我在心里靠了一千遍,千万不要把我的脸化成那样。

坐在办公桌前的一个秃顶老头对我伸出手:“我是摄影师。导演还没来。你好。”

他的鼻子踏的像块面疙瘩,满脸都是皱纹,丑的我快作呕了。我不想伸手,只好找别的话题:“要拍什么,先让我看看剧本吧。”

“剧本?”他把头往前一探说,“得让我先看看你。”

“吴明明介绍来的。”我把腰挺起来说。我才不怕他看,看就看,看得到摸不到!

“不是于佳同介绍那个?你把名字写下来。””他在我的气势下败下阵来,从抽屉里拿出一张薄薄的纸,又抽出一支笔,押在那张纸上。

蒋蓝

我想了半天,正在考虑要不要写真名的时候,躺那里的女孩忽然坐起来说话了:“你是蒋雅希的妹妹吧?我听吴明明说起过。”

我面露喜色。看不出来我还是有一定的名气的撒。

“是。”我赶紧说。

“你姐死得很惨啊。”那女的说:“你倒是说说看,到底咋回事?”

“不知道!”我说,“人都死了还说这些干什么。”

“你看看合约。”那个男的又打开抽屉,拿出另外的两张纸说,“要是满意,就签了它,我看嘛,你还是有一定的市场号召力的。”

我本还想用笔点着那些字看,但一看那合同上字那么多,又那么小,实在提不起看的兴趣,于是对她说:“你就说多少钱,什么时候能拿钱?”

刚才那个被我冲的女人一听这话立刻笑了起来:“蒋家的女人原来都这么贱!”

“你说谁呢?”我把笔拍到桌上,人冲到她面前。说实话,算她命好,如果摆在高中,不管她是姓莫还是姓米,我已经毫不客气地甩了她两个嘴巴。但这是在北京——花花北京,拽人的舞台,只是还没到我蒋蓝唱戏的时候。所以我得忍着,再忍着,把恶气都咽到肚子里等它烂掉。

所以我没动手,我只是和她对视,等待她在我目光中偃旗息鼓。

可惜又可惜的是,她并没有,相反,她跳起来,飞快地刮了我一耳光。然后厉声对我说:“滚,不然有你好看!”好象动作片,随着她的尖叫声,里屋里冲出来一帮飙汉,个个横眉怒眼地对着我。

于是,我滚了。

于是,我把自己揍了一顿。

于是,我成了一名酒吧女。

蒋蓝

第一次见到古木奇,我以为我认错了人。他长得真的很像他,一个我以前曾经“怦然心动”过的人。但很快我就明白过来,他不是他,他们只是长得像。但就冲这一点,我决定把我的酒卖一点儿给他。

我晃到他面前,用娇媚的声音问:“先生,不喝点什么吗?”

他很干脆地回绝了我:“不。”

“看你长得帅,八折。”

他没有理我。

我并不放弃:“七点五折。”

他终于肯正眼看我。我也毫不示弱地微笑着看着他。我有经验,如果男生敢和我这样对视一分钟以上,那么他的一辈子基本上就完蛋了。但可惜的是,看到五十九秒的时候,古木奇转开了他的目光,转而看着桌面对我说:“等我朋友来了再说吧。”

算他识相。

“先生贵姓啊?”我替他打开一瓶酒,“以后常见面,认识一下哦。”

“我姓古。”他说,“叫我古木奇好了。”

世界上有这么难听的名字吗?算算算算,看在他肯买我的酒,我忍了。

那晚古木奇好像请了很多朋友,他们先后而来,一共买了我五十七瓶啤酒。不过他自己一瓶都没有喝,他也不抽烟,只是坐在那里沉思,听任自己的一帮朋友在那里兴高采烈地胡闹。又是一个“心事男”,看来不是老婆跟人跑了就是股票被套牢了,值得可怜。这期间我们的眼神交流无数次,直觉告诉我,这是个有钱的主儿。只是不知道,他是不是也有个唱歌像蚊子哼的女朋友。

我做了个手脚,买单的时候,五十七瓶弄成了七十七瓶。他眼皮都不眨地签了单。我喜出望外分外热情地把他们一行都送到大门口,“再见欢迎再来”说得我嘴皮都发麻,他的朋友们很快散掉,他却折回身来对我说:“晚上干嘛?”

我反问他:“干嘛?”

他问:“你几点下班?”

我答:“随时。”

他朝我摆摆头说:“那我们走吧。”

什么什么什么?我疑心我听错了,虽然我蒋蓝是开放型的,但如此这般快进入状态对我而言还是第一次。他挑衅地看着我,脸上的表情分明在说:“是不是怕了?”

我怕过什么?

我对他说了一个字:“等。”然后我飞快地跑到酒吧里,飞快地换掉了我那身恶心的鲜黄色的工作服,飞快地拿上我的包,飞快地白了酒吧老板一眼,飞快地跑回到门边。

上帝保佑,他还在。

这回他抽烟了。靠在他的越野车旁,把一根烟抽得风声水起。原来他是会抽烟的,这一晚上真是难为他了!

真是天下第一装!在下不服都不行!

我拎着我的仿版香奈儿包,迈着猫步走到他面前,把声带调整到最迷人的区域,对他说:“先生贵姓?”

“嘘。”他发出这个简单的音节后,就转身替我拉开了车门。我一屁股坐到那个宽大的真皮座位上,当时脑子里忽然冒出一个极为妖艳的词:“一夜情。”

这个词让我多少有些坐立难安。我这个人有个毛病,用阿布的话来说,那就是“爱惹事,惹了事却又怕事”。是的,是的,我承认他总结得非常对,这是我一个致命的弱点,所以,当这位陌生男士的越野车深夜时分在北京的道路上飞驰起来的时候,我内心的恐惧已经不能抑制地开始冒头了。

我开始寻找话题来抚慰自己躁动的心。于是我说了,开场白巨丢人:“我们这是去哪里?”

他转头看了我一眼:“你很在意要去哪里吗?”

“好吧。”我故作镇定大声喊道,“看你长这么帅,其实你卖掉我我也无所谓的。只要分点利润给我,我可以替你数钱。”

他没理会我的幽默,而是把车加速,开得飞快。

他的速度真的是太快了,我从来没有坐过开得这么快的车。我下意识地喊道:“慢点!”并下意识地把安全带上好,下意识地尖叫,我做着这一切的时候他一直都不理我,嘴巴像是被谁不小心上了锁。车子很[下.载`T.X`T.小说网整理提供]快驶上了高架,在高架上它更加肆无忌惮,快到我几乎看不清窗外的风景。我心里猛地一拎!不好,搞不好今晚我遇到神经病了,大北京这么大,什么样的主儿没有呢?想到这里,我身上开始一层一层地冒冷汗,而他却没有丝毫要减速的意思,就在我横下一条心准备要跳车的时候,他忽然挑衅地看了我一眼,他不看我则已,一看我,把我骨子里最反叛的东西给忽啦啦激发出来了,谁怕谁啊,大不了同归于尽。于是我按下跳车的念头,把眼睛闭起来,开始唱歌,我唱的是我最喜欢的苏打绿:“就算大雨让这座城市颠倒,我会给你怀抱,受不了,看见你背影来到,写下我,度秒如年难捱的离骚!”

蒋蓝

靠,我敢发誓,就算是在最豪华的卡拉Ok包房,本小姐也没有发挥过如此高的演唱水准,如果此时的歌声被吴明明听到,我估计她一定会为放弃我后悔得满脸都长包!

在我无与伦比的歌声的感召下,我陌生的疯子先生终于把他的车停在了路边,我闭了嘴,对着他妩媚的一笑。然后他看着我说:“胆的确够大,替我做件事,给你一万块。”

“多少?”我装作没听清。

“你要多少?”他反问我。

“那要看做什么事。”我把左手的五根手指竖起来,放在眼前游移,“是陪你唱歌呢,跳舞呢,夜宵呢,还是……那个那个呢。”

他从我座位前面的车抽屉里拿出一个黄色的信封,对我说:“我要你办的事情很简单,替我把这个东西送到我要求的地方就可以了。”

这个信封的重量实在太轻,轻到好像什么也没有。这正打消了我怀疑那是个微型炸弹的疑虑,我想起《新警察故事》里的吴彦祖,他该不会是爱玩警察的那种心理变态吧?

我凑近他的脸问:“这个快递费有点贵了吧,你脑子是不是烧坏了?”

“算是吧。”他笑了笑说,“你就说行还是不行。”

“不行!”我拒绝他后又飞快地继续说道,“不过呢,我要是跟一万块过不去,我的脑子一定就是烧坏了,你说是不是?”

他又发动了车子,不过这一次,他没有飙快车。如果他刚才那么做只是为了探试我的胆量的话我觉得他的智商真的有问题,谁会跟自己的生命过不去呢?

至少有我这种智商的人都不会。

而且,遗憾的是,我智商一贯平平。我曾经进行过无数次关于智商的测试,分数都只能勉强到达及格的水准。这是我老妈一直最为心痛的一件事。不过她总是自我安慰地认为上天是公平的,给了你美貌,就不会给你什么什么什么的。噢,一声叹息。如果她知道此时此刻她美貌如花的女儿在北京背时地要替别人“贩毒”的时候,我不知道她会不会打开我家四楼的窗户直接一头栽下去。

哦,我亲爱的妈妈,我看你还是什么都不知道比较好。

蒋蓝

就这么一直胡思乱想着,我们到了目的地,他把车停在小区外面,对我说:“进去后找十七栋2301,找一个姓黄的女的,把这个信封交给她就走。记住,不许拆开看,不然你一分钱都拿不到。我把车开到前面那里去等你。你出来后往前走五分钟,应该就会看到我。”

“等等,可是我送到了,你也溜了,我找谁去?”

“你可以选择不干。”他说,“不过你说得很对,谁会跟钱过不去呢,更何况是一个像你这么喜欢钱的女人。”

“你什么意思?”我问他。

他笑了笑说:“今晚的单子,我是不是应该让你老板先看一眼再签单呢?”

靠!原来他什么都知道。

“这里面的东西值多少钱?”我扬起信封问他,“我是拿着东西走人,会不会更划算一点点?”

“你不敢。我总能找到你。”他说,“再说了,这里面的东西对你而言一钱不值。”

Ok。

OkOkOk,人穷气短行不行?我下了车,看着他的车缓缓向前驶去后,我拿着那个信封走进了小区,我很容易地找到了他所说的17栋,我在楼下按了2301的通话键,很快有个声音传出来,是个男人,在问:“谁?”

“快递公司。”我说,“黄小姐请收件。”

“她不在家。”男人说,“打她电话。”

“代收好吗?”我话还没问完,对方一定是挂了对讲机,再也没有任何消息。

为了剩下的五千块,我继续按门铃,一下一下接一下。对方一直没再接,过一会儿来的是小区的保安,很凶地问我说:“你是谁?业主告你骚扰。”

我把手里的信封举起来挡住半边脸说:“送快递。”

“他让你留在门卫。”保安说,“请跟我来。”

“不。”我说,“重要的东西,我要亲自交给黄小姐。”

保安让我在门卫那里等,估计去打电话了,过了半天才过来,交给我一个纸条,上面写着一个手机号码,对我说:“让你打这个电话,黄小姐不住这里了。”

我接过那张电话条,蹲在小区外的花台上反复拨打,听到的都是:“您所拔打的电话已停机!”

我靠!

看来这一万块一封的信的确不容易送出手。

我郁闷地拿着信往外走,可是走了差不多有十分钟那么远的路程,都没有看到那家伙的越野车。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当我的脚走到酸得不能再酸时,我停下了脚步。我轻呼一口气,当机立断地打开了那个信封。当我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并看清它是什么的时候,我差点没在一秒种内背过气去。

奶奶的,世界上有这么搞的事情吗?

当我把那个信封坐在屁股下面,在马兰拉面吃着一碗香喷喷的牛肉面的时候,终于慢慢理清楚了我的现况,那就是:我是被人利用了。哦不对,准确地讲,是有人想要利用我了。虽然他长得还行,虽然我还不知道他姓啥,名啥,但直觉告诉我,他已经对我了如指掌。

他窥视我已久。

我在暗处,他在明处。这是一场蓄谋已久的棋局,我沦为一枚棋子不知不觉深陷其中。不过我并不惊慌,我也不着急。我用我算不上天资聪慧的大脑简单思考了一下,就做出了一个英名的决定。既然已经这样,还是按兵不动为上上策。我就不信那小子永远不出现,作为棋手的他,迟早会有再来拿捏我的那一天。

我有足够的耐心等着好戏上场。

所以,吃饱喝足后,我并没有回酒吧再去找那小子。而是选择了回家。不管发生了什么事,先好好地睡一觉再说!

孟梦不在。家里很乱,像被谁打劫过一样,简直就不是孟姑娘的风格嘛。不过我管不了那么多了,我实在是太困了,把信封塞到枕头下面倒头就睡着了。那天晚上我梦到了吴明明,她拎着一把菜刀在我后面追,一面追一面声嘶力竭地喊着:“还我钱,还我钱,还我钱!”我大汗淋漓地醒来,第一个反应是伸手去摸枕头下的信封,还好,还在。然后我转头就看到了孟梦。她一只手拎着一个沉重的箱子,用背书一样没有感情的语气对我说:“房子还有三天到期,我先走了,你自己想办法吧。”

蒋蓝

我看了看手表,清晨五点。又捏了捏自己的手臂,知道不是做梦。凌晨五点的孟梦小姐一脸菜色,她说完那句话,眼睛在我脸上停留了一秒,然后就拖着箱子走到了门口。

“喂,”我喊她,“你这是要住到哪里去?”

“我,回老家。”她停在门口,迟疑了一下才答我。

“喂,”我说,“不是吧?”我很有些不信,在北京打拼这么久,说放弃就放弃,这应该不是她的性格呢。

“我妈病了。”她说,“需要人照顾。”

我从床上爬起来,走到她身边。我以为自己从来就没有喜欢孟梦,但不知道为什么,那一刻的她,却让我有些莫名的留恋。我甚至觉得,她的皮肤很好,还有一双很迷人的眼睛。于是我身不由己地问出了一句话:“会换号码吗?不换的话保持联系啊。”

她笑了一下:“换了我会短信你。”

“哦。”我靠在墙边,点起一根烟对她说,“一路顺风,不送你了。”

“说不定以后我还可以在电视上看到你。”她说,“你不是要当明星的吗?”

“呵呵呵。”我干笑着,一定比哭还要难看。

就在我难看的笑容里,孟梦跟我扬了扬下巴,就拖着她的两口箱子走了。我知道她这一走,我就再也见不到她了,心里就难免有些酸楚。奇怪,以前的我并不是这样一个三八兮兮的人,离开家的时候,我都没有半分留恋。一个人在外飘荡,也极少打电话回家。我妈总骂我是个冷血动物。

但现在,为什么会变成这样,我不知道。

我转过头才发现,昨夜还很乱的家被收拾得干干净净。一定是孟梦趁我睡着的时候干的。地也拖过了,上面还有淡淡的水渍。空气中有微香,她应该还喷了清新剂。如果是我先走,一定不具备她这样的素质,想到这里,我破天荒地把手里的烟头,扔进了垃圾桶。

三天.

三天后,我得自己租这个房子。

蒋蓝

不过没什么,我有强烈的预感,我蒋蓝的霉运走到头了,好运就要来了。话又说回来了,一个人不可能这样一直倒霉下去的。想到这里,我奔到床边,从枕头下拿出那个信封,把里面的东西拿出来再细细端详了一番,又重新把它们放回去,再塞回枕头下面。然后,我倒下去,重新进入了甜美的梦乡。

也许是白天睡得好的原因,那天晚上,我心情不错。我很细心地打扮了自己,然后去了酒吧。我想那小子一定会在酒吧等我,不管他希望我做什么,我都要先回他两个字:“没门。”然后我会再加上一句:“除非给我钱,足够的钱”。这么一想,在上班的公车上,我就差点笑出声来。

然而,现实总是和理想有一定差距。当我走进酒吧大门,不仅四下没看到那小子的踪影,反而被告之,我被辞退了。

“凭啥?”我盯着老板的麻子脸问。

“你是没出来混过还是装傻充嫩?”老板说,“上班时间溜号,投诉你的客人一个接一个,要不是看在阿布的面子上,我早请你洗洗睡了。”

我咬着牙,面朝着他摊开出我的手掌,他想了一下,走到柜台里,拿出三四张轻飘飘的一百元,放了上去。

我还没来得及骂粗话的时候他说:“对了,其它的钱我都替你赔给客人了,你要不要看看单子?”

看个头,算你狠!

我把那三四百元用力反拍到吧台上,大声说:“上酒!”

老板压根不理会老娘的酷,反而比我更酷地说:“喝吧,今晚喝多少,都我请!”

既然这样,不喝白不喝。我把钱揣进自己的口袋,一杯一杯地喝着,开始了我守株待兔的生涯。

凌晨一点的时候,我已经醉得不轻,然而,我等的人还是没有出现。我摇摇晃晃地站起身来,走出酒吧的大门。北京秋天清凉的微风吹着我的脸,我忽然想起孟梦,想起她对我说:“我妈病了,需要人照顾。”

我忽然很想我妈。我不知道她好不好?我已经很久没有联系她,在我混出来之前,我觉得我没有脸联系她。我还不知道要到哪一天才能见到她,我也不知道当我再见她的时候,她会不会扑上来撕扯我骂我是个不孝女。想到这里,我悲从中来,趴在街边的一个栏杆上嚎啕大哭起来。

我已经很久没这样哭过了,哭让我舒服,让我从头到脚地畅快。我就这样一个人走在北京的街头,边走边哭,边哭边走,不知道走了多久,终于走到了阿布的家门口。

阿布也是租的房子,在六楼,一个小开间。好几次我无家可归的时候,都是呆在他这里过夜的。我躺在他的小床上,他躺在茶几前的地板上,一男一女清白如水,说出去都不会有人相信。其实阿布家条件不错,他爸是军官,只是他不走正道,所以被他爸从家里赶了出来。性子比我还要倔的阿布最背时的时候替人洗过车,在街边卖过盗版CD,替快餐公司送过外卖,但他从没有回到家里跟老爷子要过一分钱。从这点来说,我很佩服他,他很有点儿男人的硬气。不过话又说回来,他也有最丢人的一面,比如,在面对莫醒醒那个妞的时候,我看他就丁点儿也硬气不起来。

不过别误会,我今天来找他,不是要跟他借钱。而是因为,在北京,他是我唯一的朋友。在这个寂寞失落的夜晚,我想找他陪我继续喝。

我手软脚软地爬上六楼,用力地擂门。可是,半天也没有人来开门。我掏出手机打阿布的电话,竟然已经停机。我没力气了,坐在楼梯上喘气的时候对门的姑娘回来了,她侧身走过我的时候问我:“你是找对门的吗?”

“嗯。”我说。

“进医院了。”她说。

“为啥?”我腾地站起身来。

那女的指着楼下说,“就在这楼下飙车,摩托车,说是他自己改装的,时速可以多少多少,正跟人赌呢,结果撞墙了,头部重伤,流了好多血,我亲眼见到的!”

“什么时候的事?”我声音都抖了。

蒋蓝

“好几天了。”她说,“你是他朋友吧?我好像见过你。”

“嗯!”我拼命点头。

“快去医院看看吧。就离这里不远,出门往西走几百米那家,”她说,“还不知道是什么情况呢。”

听她这么一说,我的酒彻底醒了,撒腿就往楼下奔去!

蒋蓝

有件事我一直都不想承认。那就是——阿布,其实,是我的初恋。

这应该只是属于我个人的秘密。

记忆中,西落桥边心灵手巧的阿布和现在的他判若两人。那时候的他干干净净,剪一个小平头,有很多的变形金刚,会编苇叶口哨,做坦克模型,叠可以飞得高高的纸飞机。我对他的崇拜虽然谈不上犹如滔滔江水,却也是心里的一股暗流,日日涌动着新鲜和快乐。如果我没有记错的话,当时我还有一个情敌,就是后来和我成为死敌的莫醒醒。为了让她离阿布远一些,我不惜把我自己最喜欢的洋娃娃送给了她。从那时候起,我就知道我是一个为了爱情可以牺牲一切的贱女人。只是后来我们都长大了,他去了北京,我们再也见不着面。而我也遇到其他让我心动的男孩,这份感情才慢慢地被我自己藏了起来,藏到自己都不愿意触及的灵魂深处。

年少时的清纯本来就是个奢侈的梦。我愿我已经忘记了那些,再也不用想起。可是,当我看到满头包着纱布,静静躺在那里的阿布的时候,往事还是一幕幕地闪回,不容阻挡。我想起他把那个巨大的燕子风筝放到我手里,在我耳边轻声说:“来,我们试试,让它飞到天上去。”我想起他异想天开跑去种假刘海,滑稽到可以去死的衰样。我想起他在莫醒醒家的楼下打坐,扯着嗓子大喊“莫醒醒我爱你,再见你一面让我死也愿意”时的英雄气短……

过了很久,我问了护士一句废话:“他还活着吗?”

护士像看怪物地看着我,良久才答:“是。”然后说,“你是他什么人?”

“朋友。”我说。

“送他来的人都不见了。”护士说,“你最好通知一下他的家人,让他们赶紧来医院交钱,否则……”

接下来的话她没往下说,当然我也不想听。

我轻轻地握住阿布垂在床边的手。想象他忽然从床上坐起来,精神矍铄地对我说:“饿了,走,去整点烤串吃吃!”但他没有,他只是乖乖地躺在那里,一动不动。像一只被打过镇定剂的猴子。

“你能找到他家人吗?”护士低声问我。

“还是他醒来你问他吧。”我说。

我没有撒谎,除了知道他爸是个军官之外,我对他家的情况一无所知。

护士白了我一眼,扭着屁股走了。我却追了上去,抓住她问:“他现在到底怎么样了?找不到他家里人,该如何处理?”

“他脑部重创,命是保住了,醒来是什么样还不晓得,就算醒了,会不会再度昏迷,也不知道。如果找不到他家人,可能会随时放弃治疗。”

放弃治疗?

我当时第一反应就是想抡起拳头打护士那张粉脸!但我忍住了,心平气和地对她说:“好吧,等我去想办法。”

“要快!”她吩咐我。

我从阿布身上掏出了他家门的钥匙,打开了他的出租屋。我在那狗窝一样的地方寻找了一个多小时,没找到关于他家和他亲人的任何讯息。我打开他已经停机的手机,买了充值卡替它充好值,翻着上面的通讯录打了无数个电话,不是问他要钱的,就是问他死哪里去了的,要不就是要约他一起去喝酒飙车的。他没有亲人,甚至没有一个真正的朋友。我真替他感到悲哀。可是我又转念一想,如果此时此刻,是我蒋蓝躺在那里,难道不也是同样的状况吗?

也许也只有阿布,不会置我于不管不顾。

所以,我不能丢下他

忙完这一切,已经又是清晨了。一夜没睡的我从阿布家出来,打了一辆车,回到家里,从枕头下抽出了那个信封。不管有用还是没用,不管会不会被别人利用,我现在都管不着了。

我需要钱,我要救阿布。这是我脑子里唯一的想法。

我要去找的人,是吴明明。

蒋蓝

清晨八点,我吃了简单的早饭,一碗豆浆,一根油条。然后,我穿上了我最高跟的高跟鞋,背着我最心爱的包,来到了吴明明公司的楼下。这个喜欢过夜生活的女人,不会起那么早,但是我愿意等,因为我需要一些时间,来整理我的说辞。我坐在她公司接待处的沙发上把信封里的东西再次抽出来看,里面有一张欠条,欠条金额是二十万,债主是蒋皎,我的堂姐。而欠钱的人,就是吴明明。我不知道她是何时欠下这笔债务,更无从知晓这张欠条怎么会落到别人的手里,也无从猜想当我把它递到吴明明手里时,她会是什么样的反应。更何况信封里还有一些吴明明的照片,那些照片,怎么说呢,按我有限的文化水平,我只能用“不堪入目”四个字来形容。

那是吴明明和一些女人的照片。

天,想不到她竟有这样的嗜好。或许,她应该去找找天中那两个丫头,和她们交流交流体会倒是不错。

一夜没睡,我这么想着,就靠在那张软软的沙发上睡着了。

等我醒来的时候,很巧,我一眼就看到了吴明明。

她还是那样,干练的短发,戴一副GUCCI的墨镜,低头行色匆匆地从我面前经过。

我适时地从座位上站起来,挡住了她的路。

她先是停住,从下到上将我看个清楚,然后笑着说:“蓝蓝?多日不见。”

她连墨镜也不舍得摘,霸道得可以去死,而且表情口气仿佛早对我的降临了如指掌似的。我用尽量高高在上的语气跟她说:“有事找你谈。”

“我很忙。”她说,“今晚手下有两个艺人有通告。”

“不是晚上吗?”我说,“就占你五分钟,别忘了,我也曾经是你手下的艺人。”

我把“曾经”二字说得很重。她笑了一下,然后说:“OK。我给你半小时。”

我真想说一声“谢主隆恩”。但我忍住了,现在不是和她调侃的时候,把气氛搞得神秘和凝重一些,我的胜算更大。

二分钟后,我已经和她坐在她办公室里。

她终于摘了墨镜,在我对面坐下。

我很快地从包里拿出一张照片,摆在桌子上,向她的方向推过去。

那张照片只要稍有经验的人一看便知。在某个夜店派对上,吴明明涂了黑色的唇膏,而她怀里拥抱着的女人,低胸晚礼服前胸部位,印满了黑色的唇印。

我声调不高也不低地说道:“王牌经纪人同性恋情曝光,夜店对性感女郎大献热吻”。天知道,这个有文化的标题我可是在等吴明明的时候参考了当天的三份报纸苦思冥想后的结果。

怎么样,还行吧?

吴明明先是低着头,然后她把照片拿起来仔细看了又看,用一种我没想到的轻松的语气说道:“蓝蓝,这是你拍的?水平欠佳啊。”

“谁拍的你别管。”我说,“你给个说法吧。”

她把照片捏在手里对我扬扬:“你觉得这一套对我管用吗?”

“不知道。”我说,“试试吧。如果不管用,还有别的。”

她脸色微变:“什么?”

我朝她扬扬下巴:“先说你手里的,给个价码!”

她把照片往桌上一扔,不要脸地说:“这是人人皆知的秘密,我看你还是算了吧。要多少钱你直说,我借给你就是。”

“我要的不止是钱。”她的无耻激怒了我,于是我决定要比她更无耻。

“什么?”她略显吃惊。

“蒋雅希拥有的一切。”我的语气稍显激动,但我仍然坐的笔直,双腿交叉。今天我把一头又烫又染的头发盘在头顶,只画淡妆,又穿着最衬托我气质的蓝色高跟鞋,我自信这是我此生最优雅的姿势之一。目的就是要把吴明明彻底折服。我就是能够做到有时优雅得让人窒息,有时又颓唐得让人心服口服。我真是天生的明星料子,吴明明,你放弃我你就是猪。

吴明明笑了。

起先我听得出她的笑充满嘲讽意味,然后她简直就是大笑不已。我的自尊被她击溃,我从她手里夺过照片,说:“你笑个屁!信不信我把它拿去曝光。总有网络和小报感兴趣,你也别想再在这圈子里混!”

蒋蓝

吴明明收住笑容,对我说:“蒋蓝你听好,不要异想天开。曝光你顶多得五百块而已。我肯给你钱,也是看你现在景况落魄,虽然你没什么当明星的潜质,但好歹我们也合作过一段日子,大家买卖不成仁义在,算是我接济你。你如果真这样天真,以为一张照片就要挟得了我,你还是回家洗洗睡吧。”

我冷冷地看着她足足一分钟,她也毫不畏惧地回看我。

“你滚吧。想干嘛就干嘛去!”她把茶杯重重地砸到桌上。

行行行!看来不拿出杀手锏不行了!我不露声色地把那张欠条从信封里掏出来,用手提得高高的,提到她眼睛前面展示给她看。

她起初很不屑,但等她渐渐看清那上面的字,我知道,她吓了不止一小跳。

“哪里来的?”她苍白着脸问我,同时伸手要来抢。

我灵巧地收回:“给我钱我就告诉你。”

“你要多少?”

“和这张条子上一样。”

二十万,对吴明明来讲,一点儿也不多。

“你休想。”她咬牙切齿地看着我。

“好吧。”我把欠条收回,然后说,“今日之事,你以后千万不要后悔。你这样聪明,应该知道我手里拥有的东西不止这一些些。不然,我也不会这么理直气壮地来找你。你做过的那些坏事,没有一桩能逃得过我的手心。你最好自己掂量轻重。”

我说完,站起身就要走。

吴明明终于拉住我。她说:“我们好好聊一聊,如何?”

我坐下了。此时此刻,只要给我钱,别说聊一聊,聊十聊我也愿意。

蒋蓝

我肩上背的FENDI包是真货,这是蒋雅希的遗物。还记得我决定放弃学业,跟着吴明明来北京闯荡影视圈的时候,大妈把这个包送给了我。她说:“这是雅希在香港买的,还没用过,你要是不觉得有什么不吉利的,就拿去用吧。”

那包确实是新的,里面还有发票,23000港币。

在那之前,我不相信一个破包能卖这么多钱。简直太奢华了。面对哭得像个泪人儿的大妈,还是奢华占了上风,我背走了那个包,梦想堂姐曾有的风光会被我同时继承,星路从此一片坦荡,无数双手会为我蒋蓝挥舞,大声呼喊:“蒋蓝蒋蓝我爱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不得不承认,在正式步入社会以前,我常常幼稚得令人发指。

现在,这个价值两万多块的包里放着整整的两万块,是吴明明刚刚给我的。就在十分钟以前,吴明明打开她上锁的办公室抽屉,取出了这两万块。

她把这板砖似的两万拍在桌上,问我:“是谁?”

我心虚地望着那些钱,已经不能如刚才般清醒,只好口齿不清地交代:“一个你想不到的人。”

我想他应该是吴明明想不到的吧。如果吴明明能想到是他,那又何必问我呢?我真是太他妈聪明了。简直就是美丽和智慧的最佳结合体。

“把你手里的东西给我。”她命令道。

我不作声,盯牢那叠红钞。她看穿我的心思,终于肯松开一直按在上面的手,并且豪爽地向前一推,差点将那笔烫手的钱推到地上去。我像抓泥鳅一样冷静而死死地抓起了它们,迅速塞进包里。“补足我另外的十八万,我会把知道的一切都告诉你。”我一边说一边退后,刚说完,我便大踏步走出了吴明明的办公室。

她没有追上来。但她粗重的喘息声仿佛一直跟随着我。

刚刚迈出大厦的我,在街上飞奔起来。不知道是因为high过头了还是害怕那喘息声的追赶,总之我的心扑扑直跳,感觉就要飞起来。直到下个路口拐弯,我才叫出租,直接奔向医院。路上我的手机一直在响,是吴明明,看来那张欠条对她的刺激不轻。不过我没有接电话,在我没能了解更多的内幕之前,我还是小心为妙。

有了两万,至少可以先解决一些问题。

待我到达医院才得知,阿布已经转到普通病房。

据说,他很快就会醒。

我的第六感果然没有错,我果然转运,而且这才刚刚开始,好事就一桩接着一桩。

当我站在他的病房门口的时候,他已经奇迹般的醒了。似乎为了庆祝我胜利归来而争气地醒来了。此刻,他正竖着他满头纱布的脑袋,举着一面好像是护士的小镜子在照他自己那张脸,照得分外仔细,像预备登台的京剧演员。

我咳嗽一声,他随即抬起头。

我心情阳光,特意扭着猫步前行,一直走到他病床旁边,搂着他的脖子说:“你姐姐我救你来啦!”

没想到的是,他一下子丢掉了手中的镜子,慌张地伸手把我绕在他脖子上的手扯下来,一骨碌钻进被子里去。

我像一个刚刚调戏过良家妇女的臭流氓,按着生疼的胳膊,接受旁边一床抱着一个跌破头小孩的夫妇诡异目光的检阅。

我靠!哪路对哪路?我一把掀开阿布的被子,正想发作。门口却响起护士小姐的一声大喝:“别动他!”

那个满脸是痘的护士小姐走进来,一把捡起地上的镜子,对着阿布摇了摇,认真地问他:“你叫什么名字?”

我看着阿布,他的纱布不知道为什么缠得特别厚,整个额头都看不见,连眼睛都被挤压成原来一半大了,但我仍然能发现他困惑的表情。

就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他才缓缓的说:“不知道。”

好吧,不知道就不知道,不知道总好过死翘翘。

接下来,我在医院跟那些医生大吵了一架。因为他们告诉了我一个天底下最大的笑话:“阿布失忆了。”

蒋蓝

这种只有在最庸俗的韩剧里才会出现的莫名其妙无聊之极的理由,我怎么可能会信?他们要我把阿布留在医院里做恢复性治疗,我差点因此掀了整张桌子。

现在的医院,真是欺人太甚!阿布才住院几天,就花掉了一万五千多——或许这才是我不肯把他留在医院治疗的真正原因。事实上,我不仅愿意相信他是真的失忆了,更愿意相信他患了智障,因为他一直都不肯说话。直到我把他带回他的小屋,替他收拾房间的时候,他才开口。

“你是我老婆吗?”他恬不知耻地问。

“不是。”我把饮水机的开关打开,把地上的脏衣服收进洗衣机,洗衣机工作起来轰隆隆隆,像是工地上正在造房子。

“那你是谁?”他问我。

“蒋蓝。”我说。

“那我是谁?”他问我。

靠,看着他的一脸呆样,我真恨不得把他再送回医院去。不过算算算算,一万五千多已经花得我心痛无比外加元气大伤,再送他回去,我不如死了算了。

要治疗,姑奶奶给他治疗就是了!

蒋蓝

这种只有在最庸俗的韩剧里才会出现的莫名其妙无聊之极的理由,我怎么可能会信?他们要我把阿布留在医院里做恢复性治疗,我差点因此掀了整张桌子。

现在的医院,真是欺人太甚!阿布才住院几天,就花掉了一万五千多——或许这才是我不肯把他留在医院治疗的真正原因。事实上,我不仅愿意相信他是真的失忆了,更愿意相信他患了智障,因为他一直都不肯说话。直到我把他带回他的小屋,替他收拾房间的时候,他才开口。

“你是我老婆吗?”他恬不知耻地问。

“不是。”我把饮水机的开关打开,把地上的脏衣服收进洗衣机,洗衣机工作起来轰隆隆隆,像是工地上正在造房子。

“那你是谁?”他问我。

“蒋蓝。”我说。

“那我是谁?”他问我。

靠,看着他的一脸呆样,我真恨不得把他再送回医院去。不过算算算算,一万五千多已经花得我心痛无比外加元气大伤,再送他回去,我不如死了算了。

要治疗,姑奶奶给他治疗就是了!

蒋蓝

就在洗衣机巨大的轰鸣声里,我和他面对面坐在他家那张唯一用来打八十分的桌子旁。他倒是没有对这间屋子表示出多么大的陌生感,他所有的时间全部用来看自己脚上那双漆黑的运动鞋,不知道是不是在找细菌。

我陪他枯坐,面前放着一杯水,一包三五。

我一直在用我的大脑思考一个严重的问题:晚上吃什么?

我把最后一根烟拿出来,递给他,用试探性的口吻说:“还记得你会抽烟不?”

他终于抬起头,但是仍旧没有看我。他把我面前的水杯举起来一饮而尽,然后走到自己的床上,把枕头死死按在脑袋上,就像一条垂死的鱼。

我把烟点着,爬到他床上,把他脑袋上的垫子扔飞,对着他的脸狠狠地喷了一口烟。

“喂。”我说,“你爸爸叫什么名字,住在哪里?”

他不回答我,挣扎着站起来,用力把我推在床上。我吓得一惊,他却已经站起身来,拉开门,跑了出去!

我踢翻了桌子,拉开了门,跟着他一起走了出去。

他头上的纱布还没能完全拆去。他顶着它们走在夜晚的大街上,像一只受伤的没头苍蝇,也像马戏团里的小丑。我上前拉住他,大声喊:“你给我回去!”

他用力甩开我,像什么也没听见,继续往前走。

我朝他大吼:“喂,你再这样老娘也不管你了!”

他根本就没回一下头,我又跟着他走了一条街,他往前一拐,不见了。我忽然觉得一种没有来由的轻松,不见就不见了吧,随他去哪里,我才不要管他,让他死了算了,早死早轻松。我蒋蓝没有当雷锋的命。

于是我没再跟上去,我到永和豆浆吃了一碗牛肉面,打车回了自己的小屋。奇怪的是,门没锁,我推门进去,发现屋里坐着一个人,是不可一世的吴明明。这次她戴了个巨大无比的墨镜,但纵是她戴个蜘蛛侠那样的面罩,我想我也能一眼认得出她来。不过也真的不得不服她,居然能找到我住的地方。瞧,这就是本事,不是吗?

“刚才房东来过了,我替你交了三个月房租。”她说,“你有困难,应该早一点来找我,你也应该知道,我不是那种不讲情份的人。”

“谢了。”我在床边坐下,“下次一定。”

“你应该知道我找你是为什么。”她说,“我不希望你被坏人耍得团团转。”

我飞快地接嘴:“我又不是没被耍过。”

“别耍小孩子脾气了。”她哄我,“我想知道,是谁给了你那些东西,还有些什么,你都告诉我,我不会亏待你。”

“十八万拿来我自然会说。”

“你要真配合,别说十八万,八十万也可以考虑。”她墨镜后的眼睛显得很深遂,“你也知道,我跟你姐,情同母女,她走后,我好一阵子都缓不过来。现在我看到你,就像看到她。我[下.载`T.X`T.小说网整理提供]怎么忍心……”

“得,没钱就请走吧,”我打断她,“我困了,没时间听你废话。”

“告诉我那人的名字。”她说,“只要你把他交出来,我马上给你钱。”

“十八万?”我问。

“好。”她说。

靠!可是,叫我到哪里去找那个值十八万的昙花一现的叫什么古木奇的臭小子!

“三天后告诉你。”不得不承认钱是巨大的诱惑,于是我只能用缓兵之计。

“好,我等你。不过我警告你,别骗我。不然,你也不会好过。”说完这句话,墨镜天后吴明明女士从我的破凳子上站起身来,一歪一扭地走出了我的破屋子。

我在床上躺了十分钟,进行了冷静的思考。然后我跳了起来,收拾好我自己,去了酒吧。我发誓,为了那十八万,也为了看吴明明跪在那里求我的一幕,就算掘地三尺,我也要把那小子给揪出来!

然而,三天过去了,我在酒吧喝了三天,等了三天,问了能问的所有的人,都没有得到一点儿有用的信息。

蒋蓝

那晚发生的事,渐渐变得像一个梦境。难道那小子真是从天而降?见我蒋蓝混不下去了,前来拔刀相救的好汉么?

我才不信。

第三天晚上守株待兔失败之后,我忽然想起了阿布。不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了?能不能找到他的家人,会不会认得回家的路?这些天都吃了些什么?尽管我知道,再去关心他会给自己惹一个很大的麻烦,但我劝了自己很久,也没能劝住自己不去看一看他。也就是说,像我蒋蓝这样的人,是坏不到底的。

我推开阿布家的门,一眼就看到了他。哦,谢天谢地,他居然记得回家的路。

他盘腿坐在床中央,光着上身,在叠纸飞机。

我无法描述我看到他的那一刻的惊讶。

充满讽刺意义的是,我想起来我小学时唯一背诵过的一篇课文。讲的是一个想家的红军,半夜一个人坐在油灯下拿着妈妈给他缝的毛衣默哀。

阿布此刻的神情,实在是和小学课本插图上的那位大叔太像了。

那张简陋的单人床周围都铺满了鲜花般的纸飞机,五颜六色,用了各种各样的纸张:有时尚杂志,有百服宁说明书,还有A片封套……

真是应有尽有。

我惊讶地问他:“你要去卖纸飞机?”

他不理睬我,继续叠纸飞机。我有点害怕地凑上前去,伸出手拍了拍他的脸颊。这一拍不要紧,我以为我拍到了开水壶,他满脸发烫,好像已经发烧了!

我把他脱在地上的衣服捡起来,替他套上,他却不买账,力大无穷地一把撕开,纽扣全部撕落了。

然后,他用血红的眼睛看着我说:“莫莫,饿。”

说完这三个字,他栽在了纸飞机丛中。

奶奶的,老子只剩下四千块,不知道治不治得了一个精神病?怀着这样沉重的想法,我又一次把阿布送进了医院。

他居然三天没有吃饭,叠了三天三夜的纸飞机。如果我没有猜错的话,他一定也是三天三夜都没有穿衣服,否则,他怎么会烧到四十度五?

医生已经告诉我:他脑子有很大的问题,如果再不给他治疗,他有可能会得精神病。

难道他不已经是精神病了?

我看着发烧发的红光满面的阿布,他在睡觉,却因为输了葡萄糖而在梦中精神矍铄。他一会儿全身颤抖,双手乱舞,一会儿又低声呜咽,像只受到攻击的老鹰。

阿布啊阿布,这还是那个出起老千来风声水起,打起架来天不怕地不怕的我的偶像吗?我怀着无比阴郁的心情陪伴他,除了花钱,无能为力。

蒋蓝

不知道何时,我也睡着了。是阿布的喊声把我惊醒。他抱着头,不停地在呼痛,又拿头往床头拼命地撞。我控制不住他,只好按了铃,护士很快进来,要给他打镇定剂,他却无论如何也不肯,干脆从床上跳了下去。

“让我走!”他一把抢过护士手里的针头,直接扔到了地上。我惊讶地看着他,他也看着我,用一种无比陌生的眼神。然后他说:“好心人,谢谢你救我。我不用治了,我没事了。”说罢,他力大无比地推开护士,自己把输液的针头一拔,摇摇晃晃地走出病房。

我追了出去。

没想到他却跑得比谁都快。他用流着血的手护着自己的脑袋,一边摇头晃脑,一边灵活地钻过人群,直向电梯奔去。

我还是没追上他!

我赶到电梯门口时,电梯门刚好关上。我看着鲜红的数字往上窜的样子,心里绝望了——他去的是楼顶!

一瞬间,我心里滑过一个邪恶的想法:如果他从楼顶掉下去,是不是我们大家就都解放了呢?

我仅仅有过两秒的犹豫,但是很快,随着电梯的楼层窜到30的字样,我立刻清醒过来,慌神地转向安全出口,往楼顶奔去。

我几乎是爬到楼顶。虽然阿布的病房离楼顶只有六层的距离,但我几乎已经费劲了我全身的力气。我爬上去的第一眼,就看到阿布坐在高高的栏杆上,抱着头大声冲楼下呼喊着什么。

我的天,他真的疯了。

我大喊他:“周游!”

他听不懂。

他连他的真名叫“周游”都不记得了。

他仍旧抱着头,过了许久才转过来看我,号啕着喊:“莫莫!莫莫!”

他居然哭了。

他一边哭一边像服用了摇头丸的流氓少年般不可抑止地晃着脑袋,仿佛要把头摇裂开似的。

我站在原地看傻了。

跟着我的脚步上来的医生和护士们也看傻了,站在我身后一言不发。

还是我最先反应过来,对他大喊:“阿布!我带你去找莫莫,好不好?”阿布一直看着我,看着我,像要把我看穿一般——然后他用怀疑的声音问我:“你带我找谁?”

“莫莫。”我说,“莫醒醒。”

“你不骗我?”

“不。”我说。

他忽然笑了。那笑容让我很想冲上去狠狠地扁他,直到把他扁醒为止。

不过我们都没有想到的是,他仰天大笑笑完后,他自己从露台上爬下来,走到我面前,伸出一根手指指着我:“好心人,你不要骗我。”

说完,他一头栽到了地上。没人及时扶住他,我就听到他的头和楼顶的水泥地面相触,发出“砰”的一声沉闷的巨响。

我当时就觉得,完了。

护工们把担架抬过来,他躺在担架上,并没有像我想象中那样昏迷。他侧著脑袋,用含着眼泪的亮晶晶的眼神依依不舍地看着我。这眼神不知道为什么,仿佛给了我一种力量,让我觉得我有责任帮他,如果不帮他,我就该被天打雷劈,不得好死。

很久很久以前,我一直是冷面美女,看不起为朋友两肋插刀的傻瓜。但是今天,我却忽然在阿布噙满泪花的眼睛里感到一种不能自已的羞愧,仿佛还依稀有些看不起那个自私的自己……

不管如何,这一次我不能见死不救。不能。

钱,又是钱。

北京城初秋第一场雨水落下的时候,我正站在阿布住的破旧小区门口的房檐下给吴明明打电话。我的手里拎着一碗三块钱的皮蛋瘦肉粥,是给阿布买的。

我直截了当地对她说:“再借我点钱。”

“蓝蓝,你当我傻X呢?”她依旧慢条斯理。

“再给我三天时间,如果我不把你要的人交出来,我断手断脚都行。”我说得斩钉截铁。

“你叫我该如何相信你?”

“信不信都只能这样。谁也不想事情变得越来糟,你说是不是?我在安如小区门口等你,借我两万块,不见不散。”

蒋蓝

说完,我掐了电话。

我走进雨里,仰头迎接雨水的冲刷。

北京的雨水混合着砂土的味道,呛人而冰凉。远远不如老家江南的雨温柔清新。

我有把握吴明明会来。

不过当然,我骗了她,三天时间里,我是找不到古木奇的,除非他肯主动出现在我面前。我只是需要钱把阿布继续留在医院里,然后,我会去一个地方,想点别的法子救阿布。

阿门。

我回了老家。

当我从塞满了人和行李的可怕卧铺车里挤出来的时候,整个城市已经暮色四合,只有火车站依旧像个24小时菜市场一样灯火通明。

我看着眼前熟悉的景物,这是一个在我功成名就之前,我以为我永远都不会回来的地方。所以,我的心里有种做贼一样的空虚和痛苦。

如果你不是我,你一定不明白我的感受。

不说也罢!

我拖着行李跟随人流往车站外走去。我从车站的玻璃橱窗里看到我自己,我穿着一件淡蓝色的长袖连衣裙,仍然是去年的款式,不过不要紧——只要蓝色高跟鞋依然被我踩在脚底,那就是我恒久不变的尊贵。我看到自己在那些低着头匆匆赶路的民工中间,仍旧挡不住一脸“星”气的样子,简直跟他们不该在一个世界!

我又开始深深地自恋起来。这自恋的感觉让我怅然若失。我一直走到车站大门外,直到看到身边排队的出租车。其实,如果我愿意,此刻我完全可以搭讪那个一直在我身后用不怀好意的目光看着我的猥琐男让他替我付打的费。

但是,我不愿意。

我打车去了西落桥。我要去找阿布的奶奶,我就不相信,他家里的人如果知道他的现状,会忍心不管他。然而,当我在桥下下车的时候,我傻了眼。除了夜晚的西落桥一成不变之外,桥下的一切早已面目全非。原来拥挤的人家全消失了,那里变成了一个干净宽敞的市民广场!

怎么会这样?

蒋蓝

难道我离开,真的很久了吗?

我站在西落桥的青石板上,慢慢地,想起一个人。

尽管我们已经有很长时间未见,但谁能保证,在这分开的日日夜夜里,那个叫米砾的小子不在思念我?若不是我换了手机号码,他一定每日一个“晚安”的短信不会少。

幸运的是,我还记得他的电话号码,于是我打通了他的电话。可是,电话里传来的信息是:“您拨打的电话已关机。”

我依稀记得,高三的天中,是有晚自修的。

行,你不来会我,我去会你。再说,我也必须要去趟天中,如果找不到阿布的奶奶,找到莫醒醒给阿布打个电话,或者是直接把莫醒醒带到北京去一趟,兴许都会在阿布去往精神病院的路上起到很大的阻碍作用呢。

想不到我蒋蓝,居然也有求她的这一天。

我搭上了顺路公交,往天中的方向驶去。

我承认,当我看到那幢灯火辉煌的教学楼时,我的心里,是有那么一点儿酸楚和后悔的。我想念在这里享受注目和嚣张无比的日子,至少,我有米砾那样愚蠢的崇拜者,米砂那样可爱的小敌人,至少,那段日子我还算是半个大姐大——如果不是最后被莫醒醒把行李扔出宿舍的话,我在天中的日子会更为完美无敌。

但是,如今我已经不属于这里。我选择了去向远方,我的失败和伟大便都与这里无关了。

刚走近天中,我就嗅到了熟悉的空气,自来水笔和涂改液混合的味道,于是思维有些混乱,点根烟,狠狠地吸起来。

我不想去教室,决定在校门口等。我才吸掉半根烟,天中高三的教室里就传来哄闹声。看来周末放学早些,很快,校门打开。学生们都涌了出来。

我仍然是吸引众人目光的,虽然我只不过悠闲地靠在校门口那棵树上,懒洋洋地看向车水马龙人声鼎沸的校园。

我甚至能听到路过者在小声谈论我的名字。

也有胆大的,向我挥手,喊我名字。我都一笑而过。

哦真好,原来他们都还记得我。

我忽然又从这些窃窃私语中获得了一股诡异的力量,挺直了身体,像个骄傲的公主在等待仆人的马车一样,远远地寻找我要找的人的踪影。

噢,我蒋蓝真是能屈能伸,是块干大事的料!

他总算是出现了。远远的,我就认出了他。

一年多不见的米砾,仍旧和那时候没什么两样,只是好像稍微瘦了一些些。他背着个大书包,低着头推着自行车走路,像个捡金子专业户。我逆人群而上,径直走到他面前,狠狠地踩了他一脚。

这曾经是我们最通常的见面方式。而每当那时,他都会做呲牙裂嘴状,对我大喊:“哎哟老婆,再来一脚?”

然而这一次与众不同。他只是蹙着眉头抬起头,嘴巴张成了一个“O”对着我。

“是你?”

他诧异,我大笑。

“你回来了?”他打断了我的笑,抬手看了看他黑乎乎的电子表。我估计他啥也没看到,只为掩饰他的心慌。

在北京历练多时,再遇到米砾这种级别的男生,我简直有百分之百的把握搞定他。

今晚夜风很凉,高三放学的学生这个时候已经几乎散尽。我四下张望,没有看到那个姓莫的妞。她一身病,没准此时又在家里休息。看来我来得真不巧。不过当然,来看看我当年的粉丝,也是一件重要的事嘛。

他看看我身后,问我说:“你找人吗?”

我点点头。

“我想你要找的人已经毕业了。”他说,“我们现在都高三了。”

我当然知道他说的是谁,我很高兴过了这么久,他依然愿意为我吃醋。于是我得意地笑起来,对他说:“米砾啊,你还是这么可爱。你想不想我呢?”

他回出一句让我差点没晕倒的话:“你是回来参加高考的吗?”

“当然,不是。”我说,“我是回来看你的。”

蒋蓝

他显然不信。

私下讲,我觉得他应该对我的归来表示出更大的激动,但是他没有,这让我多多少少有些些无法控制的失望。我自我解嘲地认为,兴许是别离的时间太长,他对我的突然出现有些不适应,兴许等适应了,他就会放开了。

于是我对他说:“好久不见,怎么样,去‘算了’喝两杯?”

“不了。”他说,“明天还有考试。再说那地方,我很久不去了。”

“考你个头!”我一脚踹翻了他的自行车,他连忙扶起来,我又踹翻。他忽然大吼一声:“有病啊你。”我吓了一跳,没想到他居然敢这样对我说话!

我立刻站起身,用最无敌的撅着嘴的表情看着他,一双水汪汪的眼睛仿佛在说话。

果然,我的“老情人”米砾同学被我震住了。他眨巴着眼睛嗫嚅:“我要回家了。”

在我面前提“家”这个字,他简直就是找死。

我把我的行李拎起来,放在米砾的后车座上,下命令说:“要么带我去‘算了’,要么带我去你家。”

米砾看了我足足五分钟,说了一句让我寒心无比的话:“你去‘算了’吧。”

就连米砾这样的男人都会变心,阿布却还是对他的莫莫死心塌地。

这个世界,有什么道理?

我的心在刹那间寸寸成灰,拎着包,义无反顾地撇下米砾,往我家的方向走去。

偌大的北京城容不下我,就连老家,也没有属于我的地方。我异常伤感,旅途的劳顿忽然在这一刻袭击我身。我回来到底是干什么的?我还真把自己当雷锋了么?我疲惫非常,一步拖着三步走,脑子也开始不听使唤——我想回家。

米砾过来追我,他像头牛一样的闷声说:“你的包很重吧,放上来,我送你回家。”

还算他有丁点儿良心!

“莫醒醒在哪?”我放弃勾引他的决心,坐上了他的车后座,冷漠地问。

“你找她作什么?”他吃惊。

“我要跟她谈恋爱。”我偏偏不让他好过,摇头晃脑地说。

“胡扯!”他骂我。

“怎么,米砂可以,我就不可以么?你别忘了,我们都是女人~~~~~~~~~”

“你还是那么能闹。”他叹息一声。这声叹息把我的心都搞软了,你还是那么能闹,这句话里深含的暧昧意味,我想只有我能懂得的吧。

“不闹了。”我从他车上跳下来,“莫醒醒是不是没上学,你能陪我去她家找她吗,我找她真的有急事。”

他看着我,过了半天才吐出一句话:“你是真不知道还是假不知道,莫醒醒早就不在了。”

什么?

天,什么叫不在了???

蒋蓝

莫醒醒不在了。这是个事实。

我站在她家门口,敲了五分钟的门,里面一点反应都没有。等我下楼,发现刚刚送我过来的米砾还在,推着那辆笨自行车,一脸不屑地对我说:“我都说不在了,你非不信。”

关于这个“不在了”的传说,有N多种。其一最离奇,据说她好几天没吃东西,有一天忽然去买了十斤包子,三下五除二地给吃下去,给活活撑死了;其二是说她父母双亡,被一个华侨领养,带到阿拉伯去当酋长女儿了。其三,听说有人在一所小镇的街上遇到过她,说她穿着一身天蓝色制服,坐在天鹅电影院门口检票……

“有没有人说她去了火星?”我站在莫醒醒家的楼下,盯着她家漆黑的窗户,把半杯可乐捏在手心里,死咬着吸管问米砾。

“有。”他说。

“谁?”

“你。”

顿了顿见我没有反应,他又说:“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关于你的传说也很多,我们天中是专出传奇人物的地方。”

“怎么个说法?”老实说,对于这个话题,我还是有半点兴趣的。

“说你……混得很惨。”

“怎么个惨法?”我故做镇静,心却跳得越来越快,天下看来真的没有不透风的墙。

米砾压低了嗓子:“他们说你拍A片去了。”

我把眼睛眯起来,踮了脚尖,靠近他的脸问:“你信吗?”

他把身子往后挪一些些,用很弱的声音答:“我不……”

“很好。”我说,说完,我从他的自行车后拿起我的大包,挥挥手,跟他大声说:“撒优啦啦撒优啦啦。”

他骑着车跟上来:“喂,能告诉我你找莫醒醒干嘛吗?难道你专程回来,就是为了找莫醒醒的吗?”

看来好奇心真是人人都有。我朝他诡秘地一笑:“有个A片适合她,我介绍她去!想赚点中介费。”

“你不说真话,我不替你想办法。”他说完,腿一蹬,车子已经骑出去老远,我大喊一声:“站住!”

他居然敢不理我,骑得飞快。

我把包用力扔到地上,“哎哟”一声,佯装摔倒。他果然中计,很快折回,跳下车问我:“怎么样,你有事没事?”

不知道是不是很久都没听过有人这么关心地跟我说话了,总之在他关切的声音里,我的眼泪忽然就下来了。于是我的脚真的忽然变得很疼,好像真的摔着了一样,疼得我站也站不起身来.

“你还是那么容易出状况。”他叹息,弯下腰,递过来一张纸巾,对我说:“来,擦擦!”

我没去接,而是泪眼朦胧地看着他问:“你是不是完全忘了我了?”

“怎么会?”他说,“我常常想起。”

“想什么?”我不依不挠。

“起来吧!”他大声说,一边说一边伸手用力将我从地上拉起来,明目张胆地回避我的问题。我不依,装痛顺势靠在他的身上,他却轻轻地推开我。我又靠过去,他又推,稍用了一些力。我扭过脸,用力把眼泪往他衣袖上蹭,他躲避不及,终于苦着脸说:“蒋蓝,你到底要干嘛?”

“替我想办法。”我说,“找到莫醒醒。”

“你找她干嘛?”

我朝他板脸:“你不问要死人吗?”

“好吧。”他说,“我帮你打个电话。”说完,他掏出手机,站到路边去。过了好半天,他走回来,朝我摇摇头说:“米二可能在考试,关机了。要不你先回家,我晚些打电话给你。”

“我没家了。”我说。

他吃惊地看着我。

“我不想回家。”我说,“我不想我妈知道我回来了。”

“你到底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他问我。

“没什么。”我说,“你走吧,别管我了。”

他还是追上来:“这么晚了,那你去哪儿?”

“不知道。”我说。

他咬了咬牙:“要不你去我家住一宿。我爸出差了,米二在学校,她说这个月要到月底才能回家。”

蒋蓝

“你不怕吗?”我问他。

“怕啊。”他说,“怎么不怕?”

“怕什么?”

“去不去?!”他朝着我大吼,记忆中的米砾就这样,只有把他逼急了他才能有这么点芝麻大的勇气。而我已经灵活地跳上他自行车的后座。这里秋天的夜虽然没有北京寒[下.载`T.X`T.小说网整理提供]泠,却也透着丝丝的凉意,我一只手挽着我的大包,一只手毫不客气又若无其事地环抱着米砾的腰,把头不客气地放在他的后背上。这个傻孩子,他好像挺直了背,有点紧张。高三的苦读好像让他变得更瘦弱和迟钝,我忽然想起很久很久以前,他给我的那一个吻,在校园的假山后,他傻头傻脑脸红脖子粗的愣样子。这个孩子,他是爱过我的。只可惜那个时候的我,压根就不懂得什么是爱情。当然现在的我,也完全不懂。不过其实我并不相信爱情,即使爱情真的存在,它有那么实在吗?有名车实在吗?有别墅实在吗?有自己爱自己这么实在吗?如果它不实在,那那些傻X们追求到底,到底又追求个啥呢?所以,所谓的路理王子也好,什么阿布米砾也好,都不过是一场场我路过的戏,导演它的是虚荣。

我是一个虚荣的人,这是我致命的弱点。我非常明白,但我改不了。

蒋蓝

米砾的家依然那么豪华宽敞,米砂的白色三角钢琴在客厅的角落发出奢华的光茫。我好像已经很久没碰过钢琴了,不知不觉中我的手指跟香烟和酒杯变得更加亲密。也是在不知不觉中,我从天堂堕落到尘世间,为了把那些不真实的梦想变做现实苦苦挣扎营役。你瞧,我的同龄人都是有家可居有人会宠的孩子,而我早已不是。

不过,难能可贵的是,我深谙这是我自己的选择,怨不得任何人。所以,心态还算平和。

“坐吧。”米砾招呼我,“你饿不饿,我给你弄点吃的?”

“你?”我不相信。

他摸摸后脑勺:“我的意思是说在冰箱里找一点吃的,有什么吃什么。”说完,他折进了厨房。我饿倒不是饿,渴是真的渴了。于是我自己到饮水机旁倒了一杯水喝,那饮水机很怪,我琢磨了半天才弄出水来。一杯水刚下肚,米砾从厨房出来了,他一只手端着两个盘子,像饭店里跑堂的,每个盘子里放着一些炒饭和小菜,大声对我说:“我热过了,来一点?”

我摇摇头。

“你还在减肥吗?”他在沙发上坐下说,“老减对身体不好,你又瘦了。”

我坐到他身边,看着他狼吞虎咽,一盘炒饭在瞬间被他消灭得精光。然后他敲着盘子边闷声闷气地问我说:“你真的不吃吗?”

“我想喝粥。”我说。

真的忽然很怀念我老妈做的小米粥,每次周末晚上回到家里,美美地喝上一大碗,然后倒头就睡。那种滋味已经过去很久不曾有过了,想起来,恍若前世。我只不过十八九岁,居然就像个老太一样有旧可怀,让我不服自己也不行。

“可是,李姨只留了蛋炒饭。”他说。

“谁是李姨,你的继母?”

“胡扯!”他说,“我家钟点工。”

哦,他家还有钟点工。有三角钢琴,有我搞半天才弄出水来喝的饮水机……我早知道米砾是个公子哥,一双球鞋也值好几千,要是我不去什么劳什子首都,呆在天中,他未必不一直都是我爱的俘虏,然后我嫁给他,然后我掠夺他的万贯家产,然后我把米砂也赶出家门……

“你在想什么呢?”他打断我的想入非非,打个大大的哈欠说,“我困了,我要洗洗睡了,你今晚就睡一楼,我家客房。要是不困,看会儿电视也行,一切自便。不过明天中午前你得离开,我老爹会回来。”

“我跟你一起不好吗?”我指指楼上,故意逗他。

他瞪大眼睛看着我,慢悠悠地吐出一句话:“我早不玩那一套了。”

“哪一套?”我问他。

“早恋。”他说。

我差点没把喝下去的一杯水给全吐出来。

本来在我的想像中,我以为,这会是一个稍许有些浪漫的夜晚。我,一个浪迹天涯的女侠士,和我的某个依旧小朋友一般智商的旧粉丝,相逢在这样一个孤单的秋夜。如果他家的二楼有足够大的露台的话,兴许我们可以肩并肩坐在一起,看着满天繁星,在这种奢华的寂寞中,呷几口红酒,品一品人生。待到微醉之后,他便开始用羡慕的眼神看着我,问我:“这几年,你在外过得如何?”然后,我就可以微微一笑,优雅地踱到露台前,两手抱臂,作独孤求败状,给他吹嘘一下我孤身行天涯的种种精彩故事。当然,这些故事可以是真,也可以是假的。再然后,他一定会睁大了他那双充满纯洁的钦佩和复杂的崇拜的眼睛看着我,深情地对我说:“蒋蓝,你真牛逼。”

然而遗憾的是,事实与想像总是要了命的背道而驰。就在端起我的杯子,想要指使米砾再去给我倒杯水喝的时候,外面隐约传来了汽车马达的轰鸣声,只见米砾就倏忽站了起来,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跑到门口,手搭凉棚,外加身子还扭了两扭——仿佛在监测敌情,接着他果断地拎起我放在门边的蓝色高跟鞋,转身严肃地对我喊:“跑!”

我还没明白过来,他已经一边把高跟鞋藏在他的巨大T恤里,一边小跑过来,拉着我的胳膊就往他家书房里冲。

蒋蓝

我靠!发生了什么事?

米砾表现得太专业了,一看就是经常进行紧急演练:只见他一只手捂住我的嘴,一只手捂住自己装进一双高跟鞋的腹部,不过短短几秒,我们已经冲进客房,他迅速带上门,在我耳边轻喘着气说:“我爸回来了!”

啊?

看得出来,他是相当的紧张。不过他尽量地克制着,不想在我面前显得太丢人。只见他把我的高跟鞋拿出来,得意地在我面前晃了一晃。我当然明白他的意思,是要我夸他的聪明伶俐。可是我并没有让他如愿,我只是指了指外面,然后比用他的声音更小的声音说道:“我的包……”

是的,我的包还在外面的沙发上。

那是一个明显的女包,如果被打开,里面会有很多女性的专用品,甚至有一张独一无二的身份证。上面的照片好看不好看先不提,比起一双高跟鞋来,它更像一颗可怕的无法拆除的定时炸弹。

米砾想推门出去,然而,已经来不及了。——因为就在这时,我听到了米砾家的电动门缓缓升起的声音。米砾的喉咙里发出一声低低的吼声,好像一匹刚刚放出栅栏的斗牛,就等着那匹致命的红布出现!空气中传递着肃杀的气氛,我被他严重感染到了,紧张得全身汗毛都竖了起来。然后,他一把捂住了我的嘴!

我不得不为他的智商默哀三分钟。我靠!捂我的嘴干嘛?我又没打算叫,我只是因为惊讶而张大了嘴而已,可米砾不理会我的挣扎,反而捂的更加卖力,几乎要把拳头塞进我的嘴巴里去。

我只能被动放弃。

最让我不能忍受的是,一切都没有结束。客房里有张小小的床,他二话不说,按住我的肩膀把我往下拽,要让我钻床底!在北京再苦再累,我也没睡过床底!可我知道现在到了这份上,米砾浑身抖得像筛糠,如果我要是誓死不从,我真怕他全身的骨骼都会抖散架。从人道主义出发,我屈从了他的鬼主意。

不知道是觉得把我一个人扔在床底不够安全也不够情意,还是他自己本来就没有呆在外面的勇气,不一会,米砾也跟着爬了进来,当然,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直被他抱在怀里的我的那双蓝色高跟鞋。

然而就在这时,鬼使神差的事情发生了,不知道是不是风的缘故,客房本来被米砾关好的门却吱吱呀呀地自己开了!

蒋蓝

我望了望身边的米砾,因为没有开灯的房间里太黑,我看不清楚他的表情,只能依稀看到两只发亮的眼珠,感受到他粗重而小心的鼻息。这情形,真是想让人觉得不刺激都难。

虽然早就耳闻过米砾的父亲米老爷的粗暴脾气,但不是亲身经历,我还真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上有儿子怕父亲怕得这么厉害的,就在我心里对米砾表示着深深的同情的时候,客厅里传来了争吵声:

“我只跟你说一次,以后不许你再跟他在一起,听到没有?”

“你居然跟踪我,我对你很失望。”我听得出,这是米砂的声音。

“我对你更失望,就要高考了,连米砾都知道拼命了,你却成天整这些乌七八糟的东西,米砂,你到底想怎么样?”

“我没想怎么样!”米砂回了这句嘴就沉默了。过了好一会儿,才又传出她委屈的声音,“我都跟你解释过了,他不过是帮我补习……”

“补习?补习还是偷袭?路走得好好的,没事干嘛还拍一下你的头?”

“你说什么呀!”米砂喊起来,“有你想像的那么肮脏吗?”

我明白了!这是米砂和米砂的爸爸在吵架,凭着我丰富的想象力,我完全可以料定这件事情的始末——一定是米砂和某个男生正约会得投入,忽然一束强烈的灯光照在了他们彼此含情脉脉的脸上,一阵急促的喇叭鸣声将米砂和她的小男朋友从美丽的爱情世界里唤回了现实。那个保命要紧的臭小子见状不妙,撇下米砂就跑!这样想着,我对米砂的一股敬佩之情油然而生:这小妮子就是有胆力,明明自己理亏,还敢如此顶撞他爸!和胆小鬼米砾比起来,她简直就是女中豪杰!如此想来,我当年一直败给她也没什么丢人的!

或许脸皮仍然不够厚才是我一直不能走红的原因。

说在此时,在我身边的米砾好像浑然忘却了自己的危险,而是忽然干笑一声,用气息自言自语道:“米二这个情种……”语气说不上是叹息还是羡慕。

米老爷又说话了:“行,你不肮脏,你纯洁。可是有一点我就是想不明白,你为什么不喜欢正常人,偏偏喜欢一个瘸子!”

“瘸子怎么了?瘸子跟纯洁有什么关系!”

“我绝对不允许你跟一个残疾人有什么瓜葛!”

“你——变态!”

“米砂!”米砂的爸爸急了,“你注意你的素质,我是你父亲。”

“我没素质!”米砂哭了,“因为我爸没教过我!”

父女俩激战正酣,那边米砾又忘我了,忽然嘿嘿地傻笑起来,手还顺便捶了一下地板,好像在为米砂的精彩演说而叫好鼓励。我一只手摸索了很久才勉强找到他的嘴并捂住,他好像只脱了缰的小驴子,正欲撒欢,又被拉住了缰绳,喉咙里挣扎了几下才勉强刹住笑。

“你要再不跟他分手,就在家好好反省几天,反省好了再去上学,不然我看你也不用参加什么高考了。”

“就不分!”米砂很坚决地说。

客厅里变得死一样的沉寂。又过了好一会儿,米砂的声音忽然坚定地传来:“你听好了,不仅不分,我还要——嫁给他——”

米砂的话音刚落,一声巨响传来。不知道米老爷把什么东西给砸了。

此时,米砾的全身忽然玩命的抖动起来,我是根据周围空气的震动判断的。再接下去,我估计他就是爆发性地笑出来了。害怕暴露目标,我一急,也顾不上许多,两只手一起出动,可是周围太黑,找不到他的脸,更别提捂住他的嘴,只能在他脸上乱抓一气,可是一切已经晚了——他以一种快要岔气的干涩的笑声打破了这种沉默,伴随着他的笑声,还有尖叫:“干什么,疼死了,啊!——”

脚步声迅速向我们所在的房间挪来。我绝望地放开米砾的脸,收起了我引以为豪的鬼魅派长指甲,开始拼命往床外挣扎。

米砾也不例外,他仍旧像抱着一个炸药包一样死死地抱着我的高跟鞋,匍匐着半个身子探到了床外。

蒋蓝

此时,忽然,灯光,豁亮。

刚才在我脑海中被幻想了无数次的捉奸场景真的成为了现实,只不过主角换成了米砾和我。

米砾仍然一只手怀抱着我的高跟鞋,另一只手撑着地板,像一条发情的响尾蛇一样昂起半个身子,同时抬起他满是抓痕的脸,对着瞠目结舌的他爸和米砂,用一种狼嚎般无比凄惨而追悔的嗓音嘶喊道:

“一场——误会啊!”

莫醒醒

全部都是灰色的,深深的灰色。

深深的灰色的天空,深深的灰色的学校建筑,深深的灰色的教室连廊,深深的灰色的铅笔素描,深深的灰色的我的毛衣。

可当我沉浸在那幅素描作业里的时候,老师忽然走到窗前,一把拉开了美术教室里唯一一层帷幕似的咖啡色大窗帘。阳光匆匆倾泻在苍白纸张上。于是画里鬈发老人的皮肤和毛发,便迅速被镀上了一层釉质般的金。

我这才悚然惊觉,这是个晴天。

古怪的是,他的眼睛,仍然是深深的灰色,灰得叫人一看,便要沉进去。

我在画的右下角轻轻签上我的名字:Sandglass,然后走出了教室。

这是北京的秋天,我的大一,我一直想要剪掉的长发,我在沉睡中渴望变得安稳的呼吸,我发誓不碰的回忆,还有爱情。

对不起,请不要再来参观我,因为我早已经不是原来的那个我。选自莫醒醒的博客——《我一直在睡》

仿佛是中了某种咒,每天清晨七点,我会准时醒来。

有时候我想强迫自己多睡一会儿,但闭上眼睛,头就会痛。幻觉和我的胃口一样奇怪,你想它来的时候它偏偏不来,你欲赶走它时它却无处不在。我常常想,人的一生是可以被切成很多很多块的,像小说某个重新开始的章节,虽然还是一样的主人公,但瞬间就换了新的天地,不必再提从前一句。这样的人生,充满玄机,有让人跃跃欲试的渴望。只可惜这种玄机和渴望都不是我的兴趣所在,我更希望自己像很多正常的孩子一样安稳长大,没有风吹,没有草动,平凡如一,才是幸运。

是的,我从不怀疑也不躲避这一点,我不正常。当然,我也就完全谈不上幸运。

从白然离开我的那一天,我就深谙:命运的小船随时可能会倾覆,及时抓住一颗稻草,是我不得不掌握的本事。

江辛就是我的稻草之一。

很多时候,我都不知道该如何来形容这一个人,就像这一天,他突然出现在校园的操场上,早晨八点半的阳光让他显得更加地挺拔威严。他走近我的时候我心里最大的感觉竟是恐惧,我以为我已经可以离他远一些,谁知道他还是可以随时出现在我的视线里。

“醒醒。”他说,“我正要去找你。”

“你怎么来北京了?”我问他。

“来办点事。”他说,“走,我带你去吃早饭。”

我想跟他说我不饿。可是奇怪的是我不敢。以前对我爸我不是这样的,我会跟他吵跟他闹哪怕逼到最后两败俱伤也在所不惜。所以,我不知道到底是我变了,还是他就是比我爸更有威慑力,还是虽然他领养了我,可我们根本就不是父女,所以默默顺从是我对他唯一的选择呢?

至少是表面世上的顺从。

我低着头跟着他往校门口走去。他微笑着问我:“想吃啥?”

我说:“随便。”

他穿得真是考究,连皮鞋都是范思哲的。其实我很怕和他走在一起,这种感觉,很怪,犹如芒刺在背。如果现在外面停了他的宝马,那我就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的坐台妹。我好不容易才按住心头这些奇怪的想法,跟着他来到离学校不远处的永和豆浆。

他给我点了牛肉面,还有一碗热豆浆。北京的深秋,我已经穿高领毛衣和很厚的大衣,他吩咐我说:“大衣脱掉,快吃!”

他跟我说话总是这样,没有问句,永远像感叹号在结尾。我承认我有不良的心态,常常揣测白然和他在一起的样子,她一定被他欺负哭过。他是如此强势,和他生活过的这一年多里,我无时无刻不深有感触。

记忆最深刻的是那一次我犯病,从医院出来后,我赖在街旁最后一个路灯下,紧紧的抱着灯柱不肯回家。我哭着对他说我有病让我去死,那晚凌晨十二点,南京的天空飘着多年罕见的大雪,路灯把积雪照得透亮,他抓住我的双手,把我拎起来,重重地扔到他的车上。我要往车下爬,他用安全带绑住我,脚狠命一踩油门,一路发飙,一直把我带到随家仓门口。

莫醒醒

南京人知道随家仓,那是治疗精神病人的地方。

他把车灯打开,指着大门对我说:“下去还是回家?我给你五秒钟做决定。”

我的手已经握到车的门把。

“他们不会给你吃,你饿了,就啃墙壁上的灰。”他一定是在吓我,但当时我却觉得他没有开玩笑,他的眼睛好像有一股慑人的光,吓得我紧紧闭上双眼,在座位上动也不敢动。

最后,我乖乖地跟他回了家。

后来他不再相信医院,请了心理医生来家里给我治疗,那是个很温和的女医生,简直就不像医生,她不穿白大褂,每次到我家穿得都像是在进行时装表演,除了一些维C片,她也不让我吃药,只是陪我聊天,听歌,甚至帮我做很难的数学试卷。我一直觉得那医生迷恋他,因为他坐在屋角的沙发不说话的时候,医生就会偷偷拿眼睛瞄他。后来医生不再来了,他就用他自创的,闻所未闻的花香疗法替我治病。他买来一屋子的花,把我关在里面,要我闭上眼睛想像一个崭新的世界。再再后来,他又请了老师来教我画画,要我把我脑子里的新世界画出来。不过这点他倒从不逼我,他只要求我画到畅快为止,可我却像着了迷,越来越迷上了画画,并且越画越好,连老师都啧啧称奇,说我天赋惊人。其实我知道,老师是拍他马屁,哪有18岁仍有艺术天赋的学生?我只是很用功而已。

画画让我忘掉一些东西,那简直是一定的。

有时候他逼我喝一种味道特别苦的中药,喝了就想吐,吐得全身虚脱,但吐完之后胃口却奇怪地好起来。他很满意地看着我吃下一大碗饭,还有他做的红烧鱼。吃完后我收拾碗筷到厨房里洗,他开了IPOD的白色音箱听蔡琴的歌:“忘不了,忘不了,忘不了你的笑,忘不了你的好……”我不知道他是不是在怀念白然,关于白然的事,我从没提过也从不敢在他面前提起。我只知道我一次一次在他面前屈服,却也一次一次不得不承认,他的方法,比那些从医院里拿回来的冰冷液体片剂要有用得多。

若没有他,我更没有可能考得上美院的服装设计系。

莫醒醒

人生的前十八年里,我从未想过我的人生会跟“服装设计”这个词联系在一起。那些小阁楼里羞涩的布片和线头,不过是晦涩青春的一种宣泄和逃避。

可是我考上了,他找来全南京辅导高考最厉害的老师替我补习,每堂课花掉他几百块钱。我没有跟他说过谢谢,他反而谢谢我聪明,说我没有让他的钱白花。

很奇怪,不是吗?

“学的专业有用么,什么时候能替我设计一套衣服?”他打断我的沉思。

“什么时候也不能。”我说,“因为你不会看得上。”

“什么话!”他笑,忽然又说:“中午我去接机,你可愿意陪我?”

“接谁?”我问。

“儿子。”他说,“跟他妈在国外五年了,不知道为何,我有点怕一个人跟他见面。”

我很吃惊,早知道他跟他夫人离婚,也知道他有个儿子在国外,却是第一次从他口中听到一个“怕”字。简直就不是他的风格。

“好的。”我说。

居然这么爽快就答应他,简直也不是我的风格。

他有些高兴地从我碗里夹了一块牛肉过去,然后说:“你少吃点肉,女生都以减肥为春秋大业。”

我倒是想吃胖,可惜从来没有成功过。我私下认为,这只是他努力想要表达我的他之间亲近的一种方式。不过我真的很难去亲近他,纵使在高三苦读的那些日子,他坚持不让我住校,每天用车接我放学,然后亲自下厨,替我做各种各样好吃的菜。同班的学生都当我是公主,只有我自己知道自己是美丽世界里的孤儿,一无所有,伤痕累累却还要强颜欢笑。

不是我不想亲近他,而是他对我来说,其实是仇人加陌生人。

我无法忘掉那张照片上的“天涯海角”,无法忘掉是他让白然魂不守舍地死去,无法忘掉他要她离婚,无法忘掉我的命运都是因为他而变成这样坎坷。我恨他,更恨自己常常忘掉恨他,所以,离开他到北京读大学的时候,我更多的是轻松。

白然写给他的那些些信,一封一封,都如刺青般刻在我的脑子里,虽属于上一代却依然和我息息相关的用刀刮也刮不掉的顽固的爱恨情仇。

是白然安排我到他身边的吧,折磨他,让他愧疚不安,让他一辈子也无法忘掉自己犯下的罪行,白然,是吗,是的吗?

北京机场人来人往,由加拿大飞来的航班晚点,我和他站在那里等。他不说话,表情看上去一如既往的不可捉摸。我当然也不会说话,我们枯站了一刻钟,他看看手表,招呼我说:“走,去喝点茶。”

机场的普洱价格贵得离谱,味道倒还尚可。他点了雪茄抽,被人制止,于是听话地掐掉。我能感觉他内心的起伏。不知道父子相见,会不会抱头痛哭?他一定要带上我,估计是有个外人,好懂得控制自己的感情。如果我还能见到我的父亲……想到这里,我眼眶忽然有些泛红,于是低下头装做品茶。

“我不是个称职的父亲。”他说。

我很怕他再继续说下去,怕他会提到白然,因为白然,所以伤害某某某,于是我把IPOD拿出来听,他跟我做个手势,告诉我他将到外面去抽烟。我忽然烟瘾也有些上来了,其实我很少抽,但确实学会了抽。我通常抽女烟,因为它甜丝丝的薄荷味道。每当我食欲特别旺盛时,我对薄荷味道的迷恋甚至让我想吞食下整根香烟,好在我已经学会能控制自己。有多久没犯病了呢,久得让我自己都不敢相信了。我把手伸进包里,没摸到烟,倒是摸到了爸爸的一只手表,离开家时我什么都没有带走,除了它,它是我连接过去唯一的通道和证明。这块表爸爸带了很多年,上面有他的特殊的气息的味道。我将它取出来,带在手腕上,为防止大大的表带滑出来,我把毛衣往下拉了拉,这样,便没有人看得见。

除却它,我几乎丢失了所有曾经的记忆。

或者我用词不当,应该不是丢失,而是胆小的我不敢再面对的一切。所以我选择跟江辛走,那是我唯一生还的希望,否则,走到哪里都是死路一条。

莫醒醒

他给了我新生,可我还是恨他,他容忍我的恨兴许是想还欠白然的债。不知道为什么,我总是在给自己投靠江辛这件事找寻种种“借口”,可越是这样做我越心慌。因为其实连我自己都不清楚,我跟他走究竟是因为我已经无助到走投无路,还是因为内心涌动的复仇血液的暗示。

复仇这两个字是我心里时暗时明的火星,从那个冬天的11月29号,爸爸的生日,我发现那个秘密之后,它就一直跃跃欲试地燃烧,随时准备以燎原之势毁灭一切。

人生就是这么怪,反反复复,忙忙碌碌,谁也不知道究竟最后是为了谁。

一小时后我终于见到他儿子。老实说,我没想到他儿子个子那么高,而且,身形面孔都跟他极为相似,我只看了他一眼,便没有再多看。他拖着一个很大的行李箱出来,长途的旅行让他的脸色显得有些暗沉。他走近,很轻地叫了他一声爸爸。

并没有我想像中热烈的拥抱和眼泪。

他把我推上前,开始他的介绍:“这是醒醒,在中央美术学院学服装设计。这是我儿子江爱笛生,他学摄影,在加拿大一家杂志社工作。”

江爱笛生,有这么奇怪的名字么?

但很快我发现江爱笛生先生本人比他的名字还要奇怪得多,他只是看了我一眼,嘴角牵动算是勉强微笑了一下,就拖着他大箱子大踏步往前走了。

“我来替你拿吧。”江辛跟上去说。

“我自己就可以了。”江爱笛生用责备的语气对他说,“爸,我都说了,公司会有车来接,你还专程从南京来,累不累啊?”

“你忘了我告诉过你我北京也有家了,”他说,“晚上一起吃饭?”

“我也想,可是我约了朋友,还有些事要急着处理。”江爱笛生看看表说,“这样吧,你们先在家等我,时间允许的话我一定去。”

我很多余地跟在后面,自觉地放慢了脚步。机场人来人往,他们父子再说什么我已经听不见,江爱笛生很快被一个很时尚的女人接走,她和他不仅有拥抱,我还看到他轻轻地吻了她的面颊。

他真正笑起来,简直就是江辛的翻版。

江辛帮着他把行李放着后备箱,一直看着车开走,他失落的样子让我心里拥起一种说不出的快活感,我觉得我等这种感觉已经有很长时间了,我更觉得,他是故意带我来,要给我这种感觉的。他是要告诉我,他也和白然一样,为那份放纵的爱一直在买单。

这么一想,我差不多就要为他的处心积虑而出离愤怒了。

莫醒醒

这是离我们学校不算远的一处公寓,顶层,十九楼。整个房子不大,两室一厅,约摸也就七八十平米,但显得很精致。

这应该是江辛为江爱笛生安排的住所。以前我并不知道他在北京有这个家。他如此用力地补偿别人却未必领情,不知道他心里到底是做何感想。但是我发现我在心里还是有些小小地嫉妒那个冷傲的江爱笛生,嫉妒他在国外受良好的教育,有一份体面的工作,还有一个替他安排好一切的老爸,比起我来,他幸运很多。

“醒醒,你过来。”江辛站在阳台上招呼我。我走过去,惊讶地发现那里竟有一个小小的楼梯。像上看去,好像别有洞天的样子。

虽然不似记忆里那个泛着枫叶色光芒的楼梯一样老旧,但我的眼睛还是好似被针尖轻轻刺痛了一下恍惚。

我数了数台阶,居然也是9级。

“我们上去看看。”江辛说完,径自弯腰上了楼,我跟着他上去,待他扭开门把,我们走了进去,才发现这里竟果然是一个小小的阁楼,如记忆里那个纱笼般庇护我的小小处所一模一样,但空间更大,并且,窗子是开在屋顶的流行式样。我第一眼看到,便深深的喜欢上了。而那张床,分明就是我的,只是换了新的床单,还有那书橱,那鞋架,甚至——我的缝纫机。

它们怎么会统统跑到这里来了!

更叫人惊讶的是,当我坐在那张熟悉的床上时,我忽然看到了摆在枕头旁的沙漏!

一年未见,它仍然通体洋溢着柔和的光泽,像曾经停留在我身上的某个眼神。那个我最亲密无间的友人,她其实一直就住在我心里,从来没有离开过。

我如被雷击,摔开那个沙漏,惊讶地退后。

“你怎么了,醒醒?”他说,“不喜欢是吗?”

“你从哪里弄来这些东西?”我恍惚地问。

“当然是你家。”他笑着说:“我请许老师帮忙,从老家运过来的,当初买这个房子,就是看中这个阁楼,我想你会喜欢的吧。”

我失声尖叫:“你告诉她我在北京?你答应过我什么?”

“别激动,醒醒。”他走近我,“要相信,我什么都没有透露,我怎么可能忘掉对你的承诺?”

我的心仿佛一下子撞在一块被晒的滚烫的石头上,倏忽烫得失去知觉,想哭哭不出,只觉得忽然生出一个又一个虚弱的水疱,让我无法控制我自己。

“你讨厌!”我冲着他一面大吼一面往楼下冲,“你知不知道你这样做很讨厌,很讨厌!”

“醒醒。”他拦住我,“你要是不喜欢我可以把它们都弄走,我以为你会想家,所以才这样。”

我跌坐在地板上,捂住脸哭泣。

我承认我失态,我也必须承认,我不能看到那个沙漏,它让我崩溃。

“你在这里休息休息。”他说,“醒醒,我还是希望你勇敢地面对过去,因为有过去的人,总比没过去好。”说完,他退后一步,转身下楼去了。

不知道过了多久,我从地上慢慢地爬起来,走到床边,重新握着那个常在我梦里出现却被我强迫着忘掉的沙漏。曾经有多少个夜晚,我用它抵住我发烧的胃,不许自己下楼去吃东西。曾经有多少次,我希望能再把它握到手里,重温过去的一切。可是当它真正出现在我面前时,我却无力承担这份重逢带给我的猝不及防的悲伤。

冷静些些后,我还是有些后悔跟他发火,他刚忍受完儿子的冷淡,又要承受我这个养女的不知好歹。谁给过他体谅呢?从买房,到装修,再到把那些家具一一运来,不知道他完成这一切,花了多少时间?或许在我刚拿到录取通知书的时候,或许在我告诉他我决定报考中央美院的那时候,甚至更早以前,他已经在偷偷筹备着,筹备着在这里给我一个一模一样的家,就像宫崎峻的漫画里那个会自己飞翔的城堡一样?他知道我想家吗?他知道我想念我的小阁楼吗?他知道我所有说不出口的秘密吗?他怎么连我无数次梦中的沙漏都知道?哦,他一定什么都知道,不是吗?

莫醒醒

我的仇人,他这么宠我,我该怎么办才好?

我拿起我水晶般的沙漏对着最后一缕从天窗下泻下的阳光,不知道在那里呆坐了多久,直到我听到相机的咯嚓声。

我本能地用沙漏挡住了自己的脸,没想到他还在拍。

莫醒醒

我更没想到,拍照的人竟是江爱笛生,他是什么时候来的?

“别动!”他走上前,把我的拿着沙漏的手再次举高,并飞快地退到门边,“对,就这样,让我替你拍几张。”

言语间,已经听他咯嚓咯嚓又按下了无数次快门。

我把沙漏放在地上,从地板上跳起来,要去抢他的相机。

“别抢!”他的语气和他父亲一样地霸道,“让我给你看,你再决定删不删!”

他端着他的相机,送到我眼前。的确,阁楼天窗里倾泻而出的黄昏日光在他的镜头下美得不可思议,我手里的沙漏更是变成了仿佛钻石般剔透光明,而我脸的轮廓也在这种奇异光线下变得格外的清晰分明,好像都不再是我。

摄影真是个奇怪的玩艺!

“挺好。”他津津有味地看着屏幕说,“我爸的眼光一向不错,你是他亲女儿吗?还是某个女人带来的继女?”

看来他对他父亲的状况一无所知。但他这种口无遮拦的说话还是伤害了我,于是我反唇相讥说:“那你是他亲儿子吗?还是某个女人带给他的养子呢?”

“哈哈。”他笑,“牙尖嘴利的,这点倒是跟他像。”

我不想再理他,把沙漏捡起来,放到我随身带的小包,站起身来下了楼,他很快也跟着我一起下来,不过他也没理我,只是捣鼓他的相机。捣鼓完了,他就自顾自泡了一杯茶,坐在我对面的沙发上,像模像样的喝起来。其实我也渴了,但他似乎没打算关心同在一个屋檐下的我。是他没在国外学会怎么做一个绅士,还是所谓的摄影师都是这么拽?我对他的印象坏上加坏,所以更加坐立不安。江辛也不知道去了哪里。

见我四下张望,江爱笛生说:“你是找老爹么,他去楼下超市买点小葱,他要露一手,烧鱼给我们吃。”

“我要回学校了。”我抓起我的包,冷冷地说:“麻烦你告诉他,我晚上有课,先走了。”

“那他会失望的。”他走到厨房,拉开冰箱的门给我看说:“你看看他做足了准备,儿女同堂,我想他等这一天一定等了很久了。”

有这么恶毒的儿子吗?

“你闭嘴!”我大声喝断他。

“我知道我是个不讨人喜欢的人,可是我也没想过要被谁喜欢。”江爱笛生坐回沙发,悠闲地品了一口茶说,“我早听说过我老爹有个私生女,他把你如此张扬地带到我面前,我想你也应该明白是什么意思,他老了,需要安全感,需要他的一切都被承认。我回国的时间也不长,也不想那么残忍,就依了他吧。不过我把话先说好,我这人演技一般,请你多担待,要让老人家欣慰,恐怕还是得靠你们女孩子家,你说对不对?”

我真服了他,在国外呆这么多年,居然还能顺畅地讲出这么多一语双关明嘲暗讽的中文句子。

我背起我的包,正要大步走出去,却看到门口正站着的是手里拎着一小袋葱的江辛。隔着一个防盗门的距离,他面无表情,好像对刚才发生的一切什么也不知晓,我好不容易控制住就要滚滚而下的眼泪,预备不顾一切往外冲,却被打开门的他拦进屋里。

“吃完晚饭我送你回去。”还是那样不容拒绝的语气,门在他身后合上了,我竟然没有勇气去把它拉开。

从前,拉开门,逃到另外一个地方去,留下一声“砰”作为最严重的警告和叛逆,是我最擅长的本领。可我现在没有施展的余地。

他回过头对我说:“醒醒你跟我来,来厨房里帮帮忙。”

他一定看到了一切,可是他以无招胜有招,仿若什么都没有发生。要修炼多久的人,方能达到这样的万事不惊呢?

“我还是第一次在这里做饭吃。”他说,“会煮饭么,你先把米淘上。”

尽管心里很不舒服,可是看着江爱笛生那一张比我还要不知好歹的黑脸,我又觉得我不应该在这时候离开,吃饭就吃饭呗,最好能把他喝的汤下点泻药,不给他点色彩瞧瞧,他还以为我会任他捏扁搓圆败在一个所谓的“海龟”手上!

莫醒醒

那天的晚饭很丰盛。他的手艺还是那么好,吃了数天学校饭菜的我胃口大开。他不停地替我们挟菜,满意地看我们吃。

江爱笛生说,“我妈一直念着你做的红烧肉。”

江辛笑:“等她回国,我做给她吃。”

“这要看缘份了,”江爱笛生说,“您忘了?您伤她太深,她发誓永远不回。”

“呵呵。”江辛转了话题,“你妈昨天跟我通电话,说你跟一个洋妞好上了?”

“差不多吧。”江爱笛生说。

“洋妞我就是看不惯,要娶就娶个正正经经的中国老婆。”他叹息,想不到他竟然这么传统。

“我妈就比你开通。”江爱笛生说,“她还催我结婚呢。”

江辛不高兴地说:“你妈自己都变洋妞了,当然。”

父子俩短兵相接,话里有话,整场饭局最沉默的是我,一句话也没说。江爱笛生先生偏偏爱惹事,转头问我说:“你母亲大人呢?难道也被逼得远走他国了?”

“笛生!”江辛喝斥他,“住嘴!”

我把碗放下,站起身来,努力微笑着问江爱笛生:“我想知道,如果远走他国和命丧黄泉给你选的话,你会选哪一个?”

江辛看着我,脸色突变。

江爱笛生有些疑惑地盯着我,我知道他在反应我话里的意思。

“江先生。”我说,“如果你认为今天羞辱我可以替你母亲找回点公道的话,我想告诉你,你实在是找错了对象!”

说完,我把面前的碗轻轻一推,冷静地说:“二位慢用,我先走一步!”

没有人追上来。

我却记得他最后的表情。

那是他心碎的表情,也是他自找的心碎。

所以对不起,我不会对任何人说对不起。我只想保全我自己,保全我的自尊,白然的自尊,我父亲的自尊。

我希望七月十七,成为一个永远的历史。任何人敢要翻起它,就别怪我对他不客气!

莫醒醒

十二月的第一个周末,我第二次见到江爱笛生。

那天我正好出了一些小状况,一是得了重感冒,咳嗽流鼻涕难受地要命。二是收到某男生的鲜花。那个男生是设计学院的,除却少有的几次大课我们一个教室之外,平时我跟他见面的机会都很少。他不仅送我花,还给我老土的情书,上面写:莫醒醒同学,你超凡脱俗,让我心之神往,晚上请你吃饭,赏脸请回电XXXX。

我当然不会回电。下午的时候,我把手机关了,把头蒙起来在宿舍里睡大觉,期望能捂出一身汗,让病快些好起来。那天我一反常态做美梦,我走入很大的花园,繁花盛开,一朵又一朵,花香迷人极了。天蓝得不可思议,白云一朵一朵地从天上掉下来,掉到我身上,让我全身都觉得痒酥酥的,如此好梦没料到居然被人扰醒,宿舍的门被人敲得震天响,我睡眼惺松地爬起来,发现是隔壁的一个女生,大声对我说:“莫醒醒,楼下有人找!”

我走出宿舍门,趴到阳台上看下去,居然看到了江爱笛生,他穿着牛仔配衬衣短夹克,还围一条围巾,背一个黑色的大包。像刚刚钓完鱼回来。

他怎么来了?讨债还是找骂?

他朝我招手,那姿势和感觉和江辛简直如出一辙。

我回到宿舍,强撑着换了衣服,到楼下的时候他已经候在大门边,对我说:“有空吗?想跟你聊聊。”

我正烧得发晕,绯红着一张脸答他:“继续寻仇?”

“那天的事,很抱歉。”他说,“是我不好,闹了个不欢而散。”

真不知道是撞了什么邪,难道是被江辛逼来的?那天后我跟江辛只通过一个电话,他告诉我往我卡上存了些钱,并说会在北京住一阵子,希望我有空能回家。

我当然没回去过,那是他跟他儿子江爱笛生的家,跟我没什么关系。

“我是诚心的。”他说,“父亲都跟我谈过了,我了解了一切。”

“好吧,”我说,“你的道歉我接受,没事我就上去了。”

“等等。”他拉住我,“你怎么了,是不是在生病?”

他伸出手自然地握住我的,摊开我的手心,放在他的额头上不到一秒,就惊呼:“发这么高的烧!”

我把没有知觉的手指从他额头上撤回,可没等我调头走开,他又上前一步把手背放到我额头上,摇摇头说:“起码四十度,必须去医院。”必须?!真是好笑,我自己的身体难道要他负责吗?他未免太操心了,和他爸爸一样。我挣脱他往转身往楼上走,他拉住我不放。我们正在拉扯,有人忽然从旁边闯出来,侠士一般大喝一声:“放开她!”

是那个送花的男生!

江爱笛生仍旧拉着我不放,那个男生干脆卷着袖子捏着拳头怒气冲冲的走了过来。

“哈哈。“江爱迪生一点跟他搏斗的意思都没有,终于在拳头落在他脸上之前放开了我,拍拍那个男生的肩膀说:“勇士,打架之前请先把病人送去医院。”

“什么?”男生瞪大眼睛看着他很久才如梦初醒地走到我身边说,“莫醒醒,你生病了?!那我们赶紧去医院!”说完,他背对着我,半蹲下去,手还对着我一招一招的,做出一幅要背我的样子。

我气得倒退一步,无话可说。在周围经过的女生眼里,一个穿着臃肿的红脸女生,一个半蹲着的男生和另一个抱臂站在一旁的男生,一定是发生了非常值得推敲的故事。

冷风把我本来就沉重的头吹得更加沉重,我实在受不了,转身又要走,没想到他也往前一步,于是我一下子撞在他身上,眼冒金星,脚下不由自主一滑。他趁机拉开我说:“看来你不喜欢他,那就由我带你走。”

说着,他出乎我意料地把我一把夹住,搂到他腋下,几乎是押解出了校门。

不得不承认,他的怀抱,在我身体不适的时候,还是有些温暖和妥帖的,而且,还让我有一些不想推开的可耻念头。不过,我最终还是推开了他。他不计较,取下他的围巾对我说:“要不我拉着这头,你拉着那头?我怕你摔倒。”刚刚心情有些平复的我又忽然生气了,甩掉他的围巾一个人大步走在前面。

莫醒醒

我一直走到校门外,他追上来,用那条围巾紧紧勒住我,一直把我勒到他面前,恶狠狠地说:“你还往哪里走?还不乖乖跟我去医院?”

刚才的嘻皮风格转瞬即逝,又恢复恶人形象。

我凭什么要乖乖?他以为他解释了我就一定要原谅,他以为他在饭桌上自以为是的刻薄用一句“抱歉”就可以让没有亲人没有朋友,除却认“贼”作父别无他选的莫醒醒乖乖?

岂有此理!

仇人的儿子,要你来扮什么古道热肠?

我用我在冷风中几乎睁不开的血红的眼睛死死盯了他一眼,然后猛的推开他。他史料未及,往后倒退了好几步,手上的围巾也掉在了地上。

我踩着他一定无比昂贵的围巾,义无反顾地往前方跑去。

我不知道自己跑了多久,只觉得头脑无法再驱使双腿,手脚冰凉得没有知觉。我终于停在路边,喘了几口气后,我又不得不继续我的脚步。因为我分明看到,他就在几十米开外,和我隔着一个不远不近的距离。而且他看上去丝毫没有任何累的样子,见我停下,还用手里的围巾对我挥了挥。这个发现让我犹如坠入深海般绝望。记忆中的某个酷夏时节,阳光蒸发了天地间所有水分,除了疲软的树叶和倔强的我,只剩下身后那个一直坚定跟随的脚步。西落桥边,他终于走到我跟前,用冰红茶触碰我灼热的胳膊。他满头满身的汗,仍然笑着对我说:“1小时47分,原来你是运动健将。”我其实一直没法忘记,没法忘记他的微笑和眉眼,像没法忘记他喂我稀饭时轻轻嘱咐着说:“小心烫。”

小心烫,小心烫……

我眼前又恍然浮现起那年南京的冬夜,仿佛周遭又飘起幻觉般的鹅毛般大雪,他冲过来,将失去理智的我推出车海,他好像跟我说了句:“醒醒,我把一切都还给你了。”

还给你了,还给你了。

幻觉又来了,无法抵挡。耳畔依稀传来呼呼风声里江辛一声比一声严厉的怒吼:“给我回到车上去!回到车上去!”我摇晃着脑袋,好想把一切与爱恨有关的话语和面容都抹尽,挥散,让我忘了我是谁,让我忘了我来时纷乱的脚步。脑袋终于仿佛岩浆侵入般灼热,视线也晕晕糊糊地发胀,我好想就一头栽在路边的那棵树下面,死死睡过去……

莫醒醒

我醒来时,发现自己在输液。

我的左手臂,被黑色的围巾紧紧缠着,几乎感觉不到冰凉液体的侵入。

头痛已经好了很多,我看了看身边,他不在。输液瓶中的液体已经滴尽。

我自然抬头寻找他的身影,才发觉他正带着护士来。

“醒得很是时候。”在护士帮我拔针时,他微笑着对我说。这是我第一次看到他的微笑——真正的。输液室里温度高,他自然地把衬衫的纽扣解开几个扣子,我渐渐复苏的嗅觉闻到了他身上淡淡的薄荷味香水的味道。

他也喜欢薄荷?我有些惊讶和不敢相信,可又忍不住努力嗅了嗅。这一嗅不要紧,我的鼻涕不知道怎么回事流了出来,我非常尴尬,手还被护士握着,一时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他立刻发现了,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深灰色的手帕,轻声对我说:“不要动。”他用自己的手帕替我擦掉了和我的心情一样尴尬的我的鼻涕。

他用深灰色的手帕,是深灰色。

而且,那上面无可救药地有一股比空气中更加浓烈的薄荷味道。

他把手帕一卷,随意的放进自己的口袋里。

“跟我回家。”我仍然沉浸在那股恍惚的薄荷香里,他已经用不容置疑的口气这样说道,“过完这个周末,我再送你回去。”

在薄荷香气的指引下,我终于跟着江爱迪生回了家。

华灯初上的北京城里,除了喧闹的交通和永远有话说的电台节目主持人,一切都是最静默的。

包括出租车里的我。其实我仍然在回想刚才的暴走,为什么他不追上来直接把我打昏再扛走呢?这样他或许赢得更彻底些。

爱迪生倒是心情不错,与一样聒噪的司机谈论胡同的历史。

多多少少,我对这样的独处感到有些别扭。所以在他掏出钥匙打开房门的时候,我差一点就夺路而逃了。然而,就在他打开门亮起灯的那一刹那,我看到窗内一根细长仿佛晾衣绳的线上,用夹子夹起的照片。

那是我。

我情不自禁的走上前去,扬起头,凝视那些照片。

他配合地把日光灯灭了,亮起了暖黄色灯。

他在我的身后抱着臂,笑着用赞叹的口吻说:“这是我回国后第一批力作,哈哈。”

他看上去很自恋,我是从窗户的反光里看到他的表情的。但我没有回答他,也没有回头。

他没有多做停留,而是一边走向厨房一边大声说,“意大利面如何?我会煮得烂烂的,加多多的咖喱,融化你的牙齿。”

我伸出手,毫不犹豫地把那些照片统统摘下来,收好,紧紧地握在手里,然后飞奔到我的阁楼上去。

我仿佛盗窃胜利一般的喘着气,将照片藏在枕头下面,又忍不住把它们拿出来,就着天窗的月光,一张张仔仔细细看过去。照片有的被他做旧处理,有的是黑白,无论哪种光线特效下的我,都有一种说不清的,奇异的美。老实说,虽然他的着装风格古里古怪不成体统,但我却不得不承认他的摄影技术。可技术再好,他也是个不礼貌的艺术家,不值得尊敬。这样想着,我又心安理得地把照片塞进床头的小柜子里,整了整衣服,仿佛什么也没有发生过似的,往楼下走去。

楼梯只走了一半,他就探头出来,说:“你偷了我的照片?”

我不置可否地转过头去,紧抿着嘴唇。他反而快活的笑了,真是一个十足的缺心眼。

我仍然站在台阶上,他已经端出了两盘色泽诱人的面条,已经几步走到我身边,大方地对我说:“请坐。”

我在台阶上坐下。

江爱迪生在我左后方坐下,把其中一盘面递给我,又分给我一根银叉,然后又神不知鬼不觉地在我背后披上一件他的大衣。

“满天繁星,不欣赏实在太可惜。”他抬起头,赞叹地说。

那件衣服上满满的薄荷味道,像一个隐形的圈套,把我牢牢锁在这片和露台相连接的台阶上。

莫醒醒

我看向天空,果然,平日鲜见的密密匝匝的星星,大小不一,却都赶在今天,在这个北方工业城市的天空聚集。颗颗明亮,洁白的光芒仿佛来自切割优良的钻石。

很小时就听过传说,一颗星星陨落,一个人便死去。如果传说是现实,不知在这广袤天空里,代表我的那一颗星,在哪个方向?又能闪烁微弱光泽到何时呢?

唯一可确定的是,它的身边一定没有别的星星看护,它正孤独地看着我,正如我在苦苦寻找它。

莫醒醒

我又陷入痴想,他不客气地把他的叉子伸进我的盘子里,叉起一块洋葱放进嘴里,闭上眼享受了片刻才睁开眼,用一种无与伦比赞叹的口吻说道:“不愧是江爱迪生做的,实在是太棒了,快尝尝。”

我叉起一块意大利面放进嘴里,味道差强人意,不知道是不是我失去知觉的味蕾在作祟,我远没有他吃得香甜。

倒是他身上,仍然挥之不去的薄荷香水味,让我略有些失神。不知道为什么,他看上去没有第一次那么嚣张和讨厌,除了一些痕迹太重的假幽默之外,没有特别叫人厌恶的地方,不过,谁知道这是不是另一场有预谋的暗算?无亲无故无人帮的我还是小心为妙。

“你要多做运动。”他说,“这样才会健康。”

“哦。”我说。

“明天我就去川西采风。”他说,“听说那里的冬天别有风韵。”

“哦。”我继续含糊的回答。

“以前看过一个记录片,弄得我对川西很向往。”他忽然把头凑近说,“要不你陪我去?”

这是一个和坏天气一样让我措手不及的邀约。不过,我当然知道这是一个玩笑,哪有第一天邀请别人,第二天就出发的道理?所以,我下意识地缩了一下脖子,回避了他饶有兴趣得眼神,只顾舔着手中的叉子,就当没听见。

“你的沙漏呢?”他并不介意我的不礼貌,而是忽然笑着问我。

我下意识地回头张望,又看到那扇通向阁楼的门,心里涌起一股安宁的感觉。

“是你的宝贝吧,能不能告诉我它代表着什么?”他问。

“遗忘。”我下意识地吐出这两个字,忽然反应过来在他面前这么说话显得太过娇情,于是又画蛇添足地加上一句:“我瞎说的。”

真要命,还是闭嘴地好。

不知道是不是很少主动去和别人沟通的缘故,我发现自己已经越来越不擅言辞。

我还在发愣,他却毫不客气地用他的叉子敲敲我手里的盘子说:“吃掉!”

好不相似的父子,我简直被那一模一样的语气吓住了。可这偏偏让我想到和我患着一样绝症的白然,那个竭尽全力把番茄塞进嘴巴里的妇人,那时候如果是江辛陪在她身边,她会不会好起来呢?

爱迪生看着我茫然的表情,无奈地摇了摇头说:“又神游了?你的面冷了,不过,你可以要求我替你再热一下。”

我觉得我就要分不清楚他和他。但不管是谁,他们对我的好都一样地让我痛苦,让我窒息,我没有再吭声,而是飞快地把一盘面吃了个精光。

“喀嚓!”我又听到了熟悉而讨厌的照相机声音。再抬头,他已经跪在最低一节楼梯旁,后背靠着扶手,再次按动了快门。

这次绝对不能原谅他。我丢掉了手中的勺子,冲下楼梯去夺他的相机。让我意外的是,他并没有逃开,而是笑呵呵的看着攥紧拳头的我。

他大方的把相机递给我,鼓励地说:“砸碎它,来。”

“你以为我不敢?”我大喊。

“喀嚓”这致命的快门,又在我脸上的表情还来不及收回时响起,一片白光闪烁之后,我的双眼几乎盲掉。我震惊加绝望,气馁地跪倒在地板上。

“对不起,”他俯下身子,将照片调到刚才我狼吞虎咽的那一张上面,在我耳边轻轻说:“谁叫我是摄魂师呢。”

我不得不承认,他拍出了我的魂。枣红色灯光下,我皱起的眉头和仿佛在被我虐待的食物,都以鲜明的状态呈现在底片上,被永远定格。

他伸出手轻轻抹掉我嘴边的番茄酱,说:“我去洗碗,你去休息。”

那晚我没有回学校,而是睡在小阁楼里。

这个夜晚没有想象中难挨,江爱迪生收拾完厨房之后,把药和开水送到我房门口,敲门。我起身把门打开一道缝,他征询地说:“要不要我喂你?”

我吓得赶紧接过来,关上了门,就像关上了我又要迫不及待泛滥的记忆。

莫醒醒

喂我吃药的男生,是留在我十七岁章节里最后的省略号,从他为我冲进车海那一刻起,故事就永远不会再有续写。

我要惩罚我自己,惩罚,永远不停息地惩罚我自己。

听着江爱笛生下楼的脚步,我才发现我忘记把大衣还给他,于是我把它挂在我房里的门把手上,淡淡的薄荷味充满了阁楼。

他没再问我要那些照片,仿佛知道我回来就是要拿走这些照片似的。又或者,他根本就是为了把这些照片送给我,也许他那里已经有无数备份了。这让我一下子泄了气,没有丝毫获胜的感觉,而是非常沮丧,甚至为自己的行为感到些羞愧。但我终究没有把这些照片再还给他。

天窗果然透出清冷月光,在干净的被子上照出一块小小的光斑,但并不可怕,反而出奇的让我感到安全。如果这直射而下的月光,是通往回忆之门的神秘地带,只要站在原地不动,就能置身过去种种,想要回到何时就能回到何时。那我一定要它带我到八岁之前——西落桥上的蒋蓝把仇恨的口水吐在我身上之前,如果不能回到那时,那绝不踏足时光机器半步。绝不。

我在充斥着薄荷气味的空气里睡了过去。

莫醒醒

一夜无梦。

醒来的时候看表,赫然是九点一刻。

我疑心是我爸的旧表出了问题,再拿出手机看,居然还是九点一刻。

我的心滚过一阵小小的热流。一定是这种感冒药有助眠作用,否则,我怎么可能拥有如此舒服和安定的睡眠呢。小阁楼里没有梳洗的地方,我只简单地梳了头,穿好衣服下楼,才发现江爱笛生已经走了。

桌上留着一张纸条和一把亮晶晶的钥匙。纸条上的话是:“有空替我来照看一下这里,记得按时吃药。YOURSEDISION。”

他的中文英文,写得都很漂亮。

我握着那枚钥匙,将其小心地放进了我包的内袋。

我并没有打算常来。

从前连家都不愿意回的我,在这个根本就没有“家”可言的偌大北京城,更不可能妄想去拥有什么家的感觉。

那不过是谁谁谁的一厢情愿罢了,虽然,他费劲心机要宠我若亲人。

所以,事实上是,自从江爱笛生走后的一个多月,我都没有去过那个房子。我很忙,我开始仿照许多读服装设计的同学那样,跟网上的一些私人服装作坊联系,问她们是否需要人手,同时接一些家教的活,教小学生画画,还有写作文。做家教不是我的兴趣所在,收入也不算高,但是至少可以让我少去碰卡上的那些钱。

并且,这段时间里,学校里开始传出关于我的谣言。那个送花的男生一直在网上查我的消息,撅地三尺,居然查到了天中的论坛上,在旧贴子上翻出了一些我的照片。于是,关于我是“拉拉”的消息就这样不胫而走。这样一来,他追不到我并不是他的失败,而是我本人的某种取向有问题。

奇怪的是,我没有愤怒,只是有些许的失望。或许是因为从在天中开始,我对各种奇怪的眼光早已习惯。对没有朋友的生活也早已习惯,所以,才会如此安于天命吧。稍许的失望,只在于原本以为在艺术院校里,女生们视野会开阔得多,风言风语没有市场,结果发现并不是这样。流言无论在哪里,都是伤害人最厉害的武器。

稍有空闲的时候,我喜欢到画室里画画,画画不是我的专业,但那间画室让我安宁。厚厚的窗帘一旦拉上,我心里深灰色的秘密就会如同袅袅雾气般释放出来,让我可以得到暂时安静。偶尔,我也会去校门口那间叫“最初”的画廊看看,那里长年挂着一幅画,叫《一只不会飞的鸟》,我真的很喜欢那幅画,不美的少女,长了鸟的身子,红唇似血,黑发如瀑,用固执的眼神望着夜空。可是店主说这不是真品,所以不卖。不过她告诉我画这幅画的人叫夏吉吉,她在我们学校读过书,而且已经成了一名著名的画家。

我在网上搜索夏吉吉这个名字,果然找到她的很多画。但是关于她个人的介绍几乎为零,真是低调得可以。可我却发疯般地爱上了她的画,到处寻找。我总觉得她的每一幅画都能说到我的心里去,她最擅长水粉淡彩,偶尔画油画。用色时而冷艳奇崛灼人心魄,时而浅淡勾勒近乎虚无。她一定比谁都深黯孤独的力量,所以,才能画出如此脱俗落寞的景物和人。每一帧饱含孤独和坚韧的画,都像剑一样刺穿我的心脏,痛,却也同时让我得到如释重负般的快乐。遗憾的是她只举办过寥寥几次画展,更不参与访谈,连她的画册都找不到,听说它们只在香港出版过,我只能在网上搜到少许资料,可画册的扉页上的句子让我差点泪如雨下。

这个天才的女子说:失去一切都不可怕,怕只怕我们抵抗不过回忆。

冬天是真真正正的来了,我从来都没遭遇过如此冷的冬天,老天恨不得冰冻一切,就连闭着嘴巴在室外走久了,嘴唇随时都会有粘上的危险。每周有两堂家教的课需要穿越半个北京城。每天下午四点放学后我穿上厚厚的大衣从学校出发,等我再回到学校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点多钟。我不习惯在学生家里吃饭,于是都是路上随便买点吃的,或者饿到宿舍里给自己泡碗面。

莫醒醒

我带着一种近乎于自虐的心情整天忙碌,不许自己觉得自己苦。

寒假快要来临的时候江辛给我打电话,问我何时放假,并说替我安排好机票。我支吾着说学校有一些活动,我可能就不回南京了。谁知道他答我:“也好,那我们就干脆在北京过年算了。”

他总是这样一厢情愿,把我当成他的家人。可我却一直幻想着,可以有展翅高飞的那一天,离他远远的,从此再不相见。听上去绝情绝意,却也是我对他对自己的一种偿还。在这些无望的日子里,我还是维持着我的微薄的理想,不想轻言放弃。

“我又往你卡上打了钱。”他说,“冬天的衣物,你自己添置一些,我有点忙,估计快过年了才能去北京。”

“不用费心。”我说,“我很好的。”

“醒醒。”他叹息说,“其实你念大学后我其实我一直不习惯。”

“噢,我要上课了。”我说完这句,有些慌乱地把电话给掐了,我就是听不得他在电话里那样跟我说话,像是我的父亲,我如假包换的亲人。我恨自己会心软,忘掉那些仇恨。不,绝不能让他如此遂心,绝不。

失去一切并不可怕,怕只怕我们抵抗不过回忆。

其实那天是周四,我一周里最清闲的一天,既没有课也没有家教。我穿好一个冬天都没有换过的蓝色大衣,收拾好东西,准备去画室打发一个下午,我刚走到画室门口就看到那个男生,他站在那里,死死地低着头,像是在等我,又好像不是。

我绕过他想走进去。他却忽然抬起头大声喊住我:“醒醒,莫醒醒!”

我停下来,看着他。

他脸色很灰,用绝望的声音对我说:“你不要怪我,不是我的初衷,我只是希望能了解你的一切,所以才那么做,却没想到有那么多八卦的人,把事情传得完全走样,你要相信我!”

“我不需要你的解释。”说完,我往画室里走去。

“真的不是我的初衷。”他拖着哭腔对着我的背影喊道,“我发誓,请你一定要原谅我!莫醒醒,你一定要原谅我!”

我没回头,也没有吱声。

他站在教室门口,一直望着我,也不走。

莫醒醒

深深的灰色的天空,深深的灰色的学校建筑,深深的灰色的教室连廊,深深的灰色的铅笔素描,深深的灰色的我的毛衣。我低头画画,却管不住自己的心,这个美术教室平时很少有人来,在这么冷的天气,又背光,所以静得出奇。不过我相当喜欢它的静,可以让我专心临摹夏吉吉的画。当我在一张白纸上用力地涂抹色彩的时候,我忽然冒出一个奇怪的念头,觉得我的胸前应该有一块彩色的围巾,如果它在一片深灰中像一团五彩的火焰一样跳跃起来,这个冬天可能就不会那么寒冷了。

我是那么的惧怕冬天,却偏偏选了这么一个北方的城市来读大学,真是蠢到家了。

或者,我可以替自己设计一条围巾?小阁楼上的缝纫机,我好久没用过了,不知道还好不好使呢?

停下这些想像后,我完全沉浸在画里直至日头西沉我才关灯走出画室,天上有细细的雪飘落。我红色的短靴有些漏,雪水冰冷地渗进我的鞋底,绵延不绝的凉意让我禁不住颤抖。我不由自主地加快了脚步,就要拐进女生楼的时候,黑暗里忽然冒出一个身影,我一眼就认出还是那个阴魂不散的男生。他显然喝过酒了,嘴里喷出浓烈的酒味,语无伦次地对我说:“莫醒醒,我喜欢你,就是还是喜欢你,我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你告诉我,我怎么办呢?”

他的手搭到我肩上来,我尖叫一声推开他。忽然他跪在我面前,全身痉挛似的抖动了一下,居然吐了起来。伴随着一阵古怪的恶臭,他吐出的秽物顿时溅满我的红色短靴。这一下,他仿佛醒了酒,意识到自己的失态,慌乱伸出手要替我抹去脚上的污秽。我拼命摇头,往后退让,他却挪动膝盖步步逼近我,嘴里还在含糊不清地说着:“对不起。”双手却又一次不由自主地紧紧抱住了我的腿。深深的绝望和恐惧占据了我的心,我忽然想起家乡的那个小巷,少女时代那个无比惊悚的夜晚。污浊而温热的空气和不堪回首的回忆仿佛变做一只强有力的手,将我狠狠一推,我顿时生出力量,奋力抬脚,向他的脸踢去。他痛苦地捂住自己的脸,一声惨叫,跌倒在肮脏的雪水里。他并不爬起来,只是笑,放声大笑。开始有经过的同学涌上来围观,我从地上捡起我的包,冷静地脱掉我的脏靴子,连往垃圾筒里扔的勇气都没有,就光脚踩着冰凉的雪水,转身,飞快跑进了女生楼的门洞里。

那个晚上,我双脚冰冷,再也未暖过。即使用厚厚的棉被把它们包起来,即使灌了热水袋在上面用力揉搓,即使用一瓶瓶热水去泡,那种冰凉至彻骨的感觉都一直伴随我,只要一想起,全身就打一个寒战。宿舍里空无一人,她们都有自己的狂欢。我从包里摸出一根烟来点上,慰藉自己的情绪。当我点燃那支香烟时,打火机的光芒却无形中照亮了那个沙漏。在没有开灯的宿舍,它被红色的火星渲染,闪着颤抖的橘黄色光芒,仿佛一只等待被爱人吹灭的幸福蜡烛,给我奇异的力量。

我掐断了烟,捏着它,重新躺进了被窝里。

我没有一个夜晚,比这个夜晚更加想她。那个眼睛大大的,笑起来像个天使一样的女孩。那个用刷子洗刷自己身体的夜晚,她是如此珍视她的纯洁,珍视到连渺小如我的人都恨不得可以保护她。所以,她是幸福的吧,她一定是的吧。只要她的王子可以珍视她的纯洁,守护她的幸福,我丢掉生命都在所不惜,我发誓。

我以为事情会这样过去了,却没想到没过几天,校园里传出新闻,某男生喝多了,提着把刀在校园里要追杀同宿舍的男生,差点把人家的头都砍下来。事情闹得很大,因为见了血,那男生被劝退学。我也被学校找去问话,那次问话持续了一个多小时。

“招惹上这种鲁莽而肤浅的男生,对一个女生来讲并不是一件骄傲的事,所以你的沉默不能说明你的高贵。”

训导主任极尽刻薄之能事,可惜不能撼动我泪流满面。后来那男生来了,酒醒后的他看得出对此事非常后悔,他只是看了看我,说了句,跟她没任何关系,就再也没说话了。他的父亲站在他身后,一个看上去老实巴交的农民,不停地跟老师和领导们弯腰求情,说着好听的话。

莫醒醒

我的心忽然就疼起来。如果我可以帮他该多好,可惜我自身难保无能为力。

男生最后还是被开除了,从那以后,我就再也没有见过他。只收到他叫人转给我的一条短信:我不会放过那些八卦猪!

我可惜他的命运,但这不是我的错,我不会认这个错。

“那个莫醒醒,闷骚型,不能惹。”那天我回宿舍的时候,听到她们这么评价我。

“再说一次!”我把我的包扔到床上,大声对那个东北胖女人说。

她冷冷地看着我,重复:“闷骚型,咋了?”

我端起桌上一杯不知谁喝的水,直接泼到了她的脸上。她抹了一把脸之后要我道歉,一边嚷嚷着一边来撕扯我的衣服。我个子比她小又比她瘦很多,肉博当然不是她的对手,很快就被她一下子压到了床上。

我这才见识到学艺术的女生到底哪点厉害。

“听说你喜欢女人。”她恶狠狠地压着我,恶毒地说,“这种感觉你是不是很爽啊?”说罢,她还在我脸上摸了一把。

我挣扎着,从我的口袋里摸到一支圆珠笔,对着她的脖子就戳了下去。她干呕一声放开我,捂着脖子起身,往后退了好几步。

算她好运,那是只有盖的笔,不然,鲜血一定会从她脖子里喷溅出来,让她死得相当的难看。

我们打架的时候,宿舍里还有另两个女生,但她们都没有上来劝阻。喜欢看戏也好,至少我想她们会看懂我的确不能惹,至少不会再有人胆敢来扰乱我的生活。从前的温吞性格,只在人不犯我的前提下,而正是寄人篱下,教会我如何自保求生。

特立独行是我注定的命运,好像夏吉吉画里的那些女子们,看上去低进尘埃里去,眉间却有别人无法企及的骄傲。

有什么不好呢?

没什么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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