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见招拆招
几乎在同一时间,宋家一干长辈们,也极其敏锐地发现,自打十一月份以来,尤其是放寒假以来,宋聿同学的表现,一直都和以往不太一样。
首先,宋聿同学懂礼貌了很多,有一次下楼梯没注意,收不住脚步,撞到了张阿姨,换到以往,了不起敷衍地说一句“对不起”,还得看宋同学的心情好坏。但是,这次,他是当即就拉住了张阿姨,认真诚恳地道了声歉,然后,又上上下下打量了她老半天,确认没事后,才放心离去。
倒叫坐在沙发上帮他补缝休闲服扣子的,来到宋家时间虽然不算长,但是对宋同学脾性一直颇为了解的孝庄,用藏在老花镜后的眼睛,很是盯了他一眼。
其次,宋聿同学勤快了很多,以往家里日常用品,基本都是在每个周末,由张阿姨根据各人提出的要求,列出购物清单,再由老王司机载着她去购买,若有不足,再另行补充,有时孝庄也会跟过去做做参谋,陪同购物,但最近,周末或是假期里的宋聿同学,居然也会十分难得地,时不时开着他最近不怎么开的丰田车,单独行动,买上一大堆东西回来,有些是破天荒十分有孝心地,买给宋家一干长辈的,放在客厅让大家共享,有些则直接提回房内。
宋先生和从女士向来不注意此类小节,张阿姨和王司机对宋同学的行为也不多注意,唯有孝庄,以其一贯的精细,且以最近对宋同学尤其关注的态度,不动声色地,借为宋同学清洗衣物之际,趁他不注意,悄悄地,将他衣袋里随随便便塞着的超市和商场购物小票逐一地收集起来,再拿回房内细细研究。
这一研究,吓了一小跳。
那些购物小票上清一色的,有共通的一部分,尽管价格都不算太贵,但都是潇潇喜欢吃,喜欢用,喜欢玩的东西。
从龟苓膏,薯片,到巧克力,从KITTY猫手机挂饰,到俄罗斯套娃之类的小手工艺品,甚至,当中还有一只玩具熊。
她心里微微一惊,因为那个玩具熊,应该就是现在潇潇床头的众多玩具里多出来的那只。
对潇潇的日常生活,她一向了如指掌。
但是,她思忖了一下,又悄悄把小票放了回去,什么都没有说。
当作从来没见到过。
就连粗心大意,对儿子一贯了解不够的宋致山先生,随着寒假到来,儿子经常在家,再加上如今有妻万事足,逐渐回归家庭,待在家里时间稍微这么一多,也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家里以往买起来一买就是一箱的依云矿泉水已经似乎有很长时间断档了,据张阿姨说是宋聿交代以后不用再买。偶尔在外假酒店办一次家宴,宋同学也十分随和地,基本上大家点牛奶他也喝牛奶,大家点橙汁他也喝橙汁,一反常态地,从不挑剔。
同时,他以一贯的敏锐眼光,很快就发现,儿子对潇潇似乎关心得有些过份了,刚放寒假那会儿,有一次,潇潇偶感风寒,略微有些感冒鼻塞,一向跟她最亲近的从女士和孝庄都还没察觉出什么,宋聿同学就飞快出门,买了一大堆治感冒的药回来,交给了孝庄,还郑重其事地,让她务必监督潇潇按时服下,倒让坐在一旁从未见过此等奇景的宋先生看得一愣一愣的,从视若仇敌到姐弟情深固然好,只是未免――转折得也太快了些。
而且,假期里有一次,潇潇偶然和孝庄上街,在JEANSWEST买了一件枣红色的套头休闲毛衣,在家里穿了才两天,他就看到宋聿同学不声不响地,也穿了一件一模一样的,同款男式毛衣,出现在家里。
他极其诧异,因为JEANSWEST所走的大众路线,从来让非名牌不穿的儿子嗤之以鼻,看不上眼,而且,他以一个外贸服装品牌代理商的特有职业敏锐感发现,似乎,很长时间以来,儿子都没有穿过什么质地昂贵的衣服了,尽管宋同学仍然极其爱整洁,所有的衣物,还是必须要熨得笔挺,洗得干净,但是,一反常态地,改走平民路线。
他仿佛悟到了些什么,但是,仔细想了想,终究,他也什么都没说。
最终,一颗心从原来的三瓣剖成现在的四瓣,一瓣给宋致山先生,一瓣给孝庄,一瓣给专栏文章,另外一瓣给潇潇的生性有些迷糊的从珊女士,终于也发现情况有些不对了。
以一个多年来广受异性欢迎的知识女性特有的敏感,她发现,这个宋聿,看自己宝贝女儿的眼光很不对,非常不对,极其不对。
以往的剑拔弩张早就荡然无存,现在,几乎就是女儿走到哪儿,他的眼光就跟到哪儿,平日里,特别是放假以来,只要潇潇在家,宋聿必定也在,且两人经常在一起谈古论今,说说笑笑的。而一旦潇潇出门不到五分钟,宋聿同学也必定会有要事缠身不得不出门,且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匆匆离家。
女儿对宋聿的态度转变得也有些让人起疑。以往莫名的敌意早已不见,见了面两人总是有说有笑的,难得地,在她下定决心克服对逛街的厌烦情绪,又刚巧和潇潇都有时间,也有心情去逛个一次半次街的时候,有一次,似是不经意地,潇潇说是宋聿耳机坏了,路过一家卖电子产品的品牌店,还特地进去给他挑了一对森海塞尔耳机,因为写文章的关系而对流行时尚颇多涉猎的从女士嘴上不说,心中暗想,连宋致山先生可能也未必知道他那一向挑剔异常的儿子非此品牌不用,而宋聿,也看上去开开心心欢欢喜喜地收下了。
自然,和宋致山先生一样,她也注意到了潇潇和宋聿的那件情侣毛衣。
晚上,偶尔,当她从书房出来小休片刻,下到半楼梯的时候,都能看到两个年轻的头颅,离得很近地,十分亲昵地,坐在沙发上,边说边笑,边看电视。
从女士微微皱了皱眉,但是,她同样地,悄悄转身,上楼回书房,也当作什么都没看到。
大家就这么心照不宣地,打算先平平静静过完这个春节再说。
潇潇和宋聿毕竟都还只是二十出头的小孩子,经验有限,他们还掩耳盗铃般地尚且心中窃喜,以为自己瞒得天衣无缝,毫无破绽。
这会儿,大年三十,为了感受春节前那种倒计时式的极其热闹的气氛,他们各自找了个理由溜出来,再找了个地方会合,现在,一路闲逛着,来到了D市最大的君临广场。
但是,他们不知道,后面跟了两个盯梢的。
是开车过来,一路跟得很辛苦的宋致山先生和从珊女士。
他们实在是对这对小儿女近期的变化有点心惊胆战,于是,连孝庄也暂且瞒过,两人一合计,便百忙中抽空,偷偷跟在这两个又一次故伎重演,一先一后溜出家门的小男生小女生后面,来验证一下让他们最近夜不能寐的假设和猜想。
基本上,从一跟出门开始,他们心里就完全明白了。
因为,从两人会合那一刻开始,宋聿和潇潇的手就一直牵着,从来没松过,两人还时不时地,相视而笑。宋先生和从女士都是过来人,自然明白那种眼神意味着什么,并且,两人不无惊骇地发现,在家里一贯惜言如金,表情冷淡,又酷又跩的宋聿,竟然时不时凑到潇潇耳边,一路上都在很开心地说着笑着什么,眼里满是温柔的笑意,而宋致山眼中一向文雅内敛的潇潇,因宋聿大概是说了几句玩笑话,居然也时不时发发娇娇小女生的嗲,嘟着嘴,在宋聿肩头捶上几下,惹得宋聿在不时地假意闪躲之余,更加眉开眼笑。
越是一路看下去,两人就越是心惊肉跳。
到了君临广场之后,等到宋聿开开心心跑去似是买了两杯热饮,再跑回来递给潇潇,与此同时,出其不意地,略带顽皮地笑着在她脸上偷吻了一下的时候,宋先生和从女士两人不约而同地,低下头去,各自表情略带沮丧地,揉了揉眉心。
他们面面相觑了一会儿,然后,无精打采地,开车回去。
不管怎样,年还是要过的,而且,还要开开心心地过,于是,尽管心里各自都有疙瘩,或是自己的想法,但是,孝庄,宋先生,从女士,还有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的张阿姨,还是带领着一直快快乐乐也似乎什么都不知道的潇潇和宋聿,尽心尽力地,打好过年这一艰苦战役。
忙忙乱乱热热闹闹的,这个新年总算过去了。
终于,大年初八,该应酬的也应酬得差不多了,琐事也暂且告了一个段落的宋先生和从女士,心有灵犀地,在一次晚饭过后,早早回到了卧室,打算深谈一次。
坐在卧室里,两人一时沉默,都不知说什么好。
显然,两人千算万算,都没有算到这种情况出现,而且,两人心里都有些后悔,悔不该当初,为了缓和这两个小冤家的关系,不遗余力地给他们创造各种机会让他们相处,没想到,过犹不及,结果缓和来缓和去,这两个小冤家居然――谈上恋爱了!
从心底来说,宋先生也好,从女士也好,从心底,对这件事,都并不乐见其成。
宋先生从一个家长兼一个生意人的双重角度来看,不赞成这件事。
潇潇这个小丫头做他的女儿固然文雅谦逊,且才貌双全,称得上无可挑剔,但是,要做他宋致山的儿媳妇,可能还并不合适。宋氏公司将来百分之百千分之千地,肯定是要交给宋聿的,那么,在他心目中,宋氏公司未来的女主人应该是能辅佐宋聿在生意场上纵横驰骋的,能时不时从旁提点他的,深谙交际和变通之道的,性格开朗大方的贤内助,因为他一早就发现,儿子的精细,果敢和魄力尽得他的真传,且颇有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之势,但是,也许来自于他的亡妻的遗传,宋聿的性格里还有两个特点:极其固执,且太重感情。这两项特点对单纯做人这个角度来讲,或许是好事,但是,对在生意场上摸爬打滚的生意人来说,绝对是缺点,要知道,在谈生意的时候,必要时,要铁面无私六亲不认,而且,更重要的是,不但要学会、还要精通圆滑变通。
而潇潇,仿佛远远算不得圆滑,而且,骨子里,书生气太重,兼过于清高。他明白,潇潇虽然对他颇为尊重,但骨子里一直不卑不亢,且保持距离。他犹记得上次潇潇和宋聿两人过生日,他送出两张信用卡,当时这个小丫头不动声色地收下了,过后他无意中从从女士口中得知,她悄悄地,把这张卡又还给了从女士。他嘴上没说什么,但是,以他在商场上多年来呼风唤雨和在公司从来无人敢违抗的一贯做派,毕竟有一种失了面子的感觉,心里颇有些不悦,他明白,是这个丫头骨子里的傲气和自尊在作祟。对一个女孩子来说,清高一点固然好,但是,过于清高,未免有拒人于千里之外之嫌,是生意场上的大忌。
并且,更为重要的是,潇潇是沈寒培先生一眼相中的,而沈先生,尽管年纪轻轻,但在D市的深厚社会背景和高超的社交手腕很是出名,是个不容小觑的人物,难得他对潇潇一片痴情,心意诚恳,于公于私,宋先生都没有道理不全力玉成。想到这儿,他不禁蹙了蹙眉,他一直觉得潇潇这个丫头对于这件事的态度有点含含糊糊的,站在他的立场,又不太方便问得太仔细,前一阵子碰到沈寒培先生的时候,还问起此事,犹记得当时沈先生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还在努力”,现在想起来,内里恐怕大有文章。
但是,以他的这么多年的阅历来看,少男少女的感情,年少不经事的,来得快去得也快,一阵风似的,说不定,说过去也就过去了,况且,宋聿和潇潇大抵就属于日久生情那一类型,同在一个屋檐下待得时间太长了,又是一对金童玉女,条件相当,难免会产生感情,如果不再给他们机会多接触,而让他们各自向外发展发展,多结识一些异性,见的人多了,可选择余地大了,时间长了,说不定很快也就淡了,而且,再怎么说,从年龄上看,潇潇都要比宋聿大上两岁呢。因此,他倒并不是太担心。
此刻,他最担心最在意的,倒是从女士内心的真实想法,毕竟,不管怎样,从女士才是将要和他共度一生的,唯一的那个人,如果从女士想法跟他相左,倒是要让他大费一番踌躇。而过年以来一直就忙个不停,直到现在,他都还没来得及跟她好好沟通一下,因此,想到这儿,他不禁看了看低着头,一言不发的从女士。
此刻从女士心中所想的,倒也和宋先生异曲同工,尽管理由不尽相同,但以她的立场,同样不认为潇潇和宋聿会是合适的一对。
以宋聿的精细和少年老成,做儿子她倒也没什么意见,要做她陆家的女婿,恐怕还缺了点什么。以他一贯娇纵的说一不二的大少爷脾气,就算现在对潇潇百依百顺,看上去也的确是为人处事都比以往随和了很多,毕竟是小男生心态,现在是兴头上,说不定过一阵子也就故态复萌了,况且,要知道,他比潇潇还要小上两岁呢,再怎么说,都不够成熟,也不太会照顾人,真正到以后一起过日子的时候,吃苦的还是潇潇。
她在内心里还是一直看好沈寒培的,沈先生从家庭背景,相貌,到人品,学历都无可挑剔,再加上为人稳重儒雅,成熟体贴,对潇潇也一直钟情不移,更重要的是,他一看上去就是可以包容潇潇的那种男人。要知道,潇潇尽管从小到大被她和孝庄培养得也算知书达理,善解人意,但毕竟是独养女儿,从小顺风顺水惯了,从没经受过什么挫折,又一直在校园中生活,单纯不经世事,还多少有些娇气,以后走上社会难免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棘手问题,以沈寒培的经验和阅历,自然能提点和帮助她良多。
只是,她也曾私下盘问过潇潇几次,这个小丫头都不露痕迹地推挡了过去,说是正在慢慢了解,平日里,好像也不见沈先生怎么来找她,偶尔打个电话过来,两人也是三言两语谈家常似的就挂了,当时她还颇有几分疑惑,现在她总算明白了,原来自己的宝贝女儿,在眼皮子底下,跟她玩了一招偷梁换柱。
和宋先生一样,她倒也不是很担心,自己的女儿自己了解,一个青春美少女,长这么大了,从没谈过恋爱,对爱情自然充满了玫瑰色的稍显不切实际的憧憬和幻想,再说,以宋聿的出众外表和鲜明个性,想必也是对潇潇穷追不舍了很久,再加上他身上天生具备的那种女孩子很难抵挡的霸气和深情,女儿迷上他自然也可以理解。说不定等过一阵子,潇潇结识的人多了,考虑得更周全了,觉得不合适,也就散了。
并且,她嫁给宋致山,所承受的冷言冷语已经够多的了,如果女儿再跟宋聿好上,在世俗眼光中,陆家母女跟“拜金”二字铁定要划上等号,以女儿年少不经事的傲气,是承受不起的。
因此,经过这一阵子以来的反覆思考,爱女心切的她终于下定了决心,要想办法不露声色地疏远潇潇和宋聿二人,而尽力撮合她和沈寒培先生。
她抬起头来,看向宋致山,后者的眼神尽管很复杂,但是,以她目前的了解程度,和这些天来彼此之间的心照不宣,她知道,此刻的他和自己是站在同一条战线上的,于是,她沉吟片刻,轻声开口:“过一段时间,你跟沈先生说一声,约个合适的日子,我带上潇潇,跟他一起吃顿饭。”
宋致山先生看着从女士,愕了片刻,然后缓缓地,点了点头。
没过多久,这一年的二月十四号就到了,恰逢假期,兼又是潇潇和宋聿谈恋爱以来一起度过的第一个情人节,因此,两人满心雀跃地,筹划着要好好过一过。
他们在闹市里逛了一圈后,心有灵犀不点通地,一致想到了要故地重游,于是,又到了去年那家KFC。
和去年一样,KFC里依旧是人头攒动,气球飘扬,灯光温暖,热闹非凡。
并且,两人又坐到了宋姚二人去年坐的那个老位置上。
潇潇想起去年这个时候,某人一阵强风似的从她身边刮进刮出,还当作压根就没看见她,不免有几分好笑。
宋聿自然知道她在笑什么,脸一红,有些恼羞成怒:“陆潇潇――”
潇潇吐吐舌,然后,不顾对面某人的脸色,情不自禁地,继续微笑。
两人坐了一会儿,又聊了一会儿,吃了点东西,然后决定打道回府,毕竟,是各自找了理由溜出来的,还要分头回去,得早一点。
出门的时候,无巧不巧地,和两个人迎头撞上,而且,其中一个,还是宋聿极其极其不愿看到的人。
他的噩梦,刘霏霏同学。
只不过,刘霏霏同学的手,已经很是亲密地挎在了一个同样浑身上下叮叮当当挂满了重金属摇滚乐歌手般饰物的一个头发染得五颜六色的年轻男子的臂弯里。
是一条很般配的菜花蛇。依照他一直以来的习惯和敏锐眼光,宋聿暗下评语。
刘霏霏同学看到他们,显然有些意外,而且,脸色很是红一阵白一阵了一会儿。要知道,虽然她对宋聿钟情甚深,但是,男未婚女未嫁,并不代表她要在一棵树上吊死,再加上宋聿同学从小到大一贯对她爱理不理的,十次约他出来倒有九次半不肯,唯一的一次半次还是在宋致山先生软硬兼施之下才十分不情不愿地出现在她面前,脸上的敷衍之色溢于言表,闪得也极其迅捷。再怎么说,她毕竟也是个二十出头豆蔻年华且一向娇生惯养的女孩子,在这个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的信息社会,让她面子往哪儿搁?因此,留几个候补的,有备无患。但是,在如此尴尬的场合硬生生一头撞见,倒是她始料未及的。
但无论怎样,刘霏霏同学毕竟骨子里还是遗传了她那位超级高杆老爸的些许基因,因此,很快便平静了下来,神色自若地打了个招呼:“宋聿,潇潇姐――好。”
那个“姐”字,一如既往地,仍然拖得很长。
宋聿无意攀谈,只是简单点了点头,潇潇倒是微笑着颔首且回应:“你们好”。
她对刘霏霏同学印象颇深,一直以来,都很是记忆犹新,而且,说到底,她和宋聿其实还应该感谢面前的这位表情略显怪异的刘霏霏同学。
然后,就只见宋聿礼貌而平淡地开口:“对不起,我们还有事,先走了。”
再然后,推开门,轻揽住潇潇的腰,护着她,和她一同走了出去。
看着宋聿对潇潇一脸呵护的神情和两人的亲密态度,饶是再怎么笨,刘霏霏这会儿也反应过来了,她有几分恨恨地,带着些许妒意地,看着那两个靠得很近,还不时微笑对视的身影,和宋聿揽着潇潇腰的那只手。怪不得宋聿一直以来,特别是最近,对她尤其阴阳怪气的,原来,一向眼高于顶的他不声不响地,看上了他那个长得虽然还挺过得去的,但明显看上去自高自大,不怎么爱搭理人的从天上掉下来的姐姐,有什么了不起啊,不就是一个研究生吗,这个年头,没看报纸上天天登的吗,临到找工作的时候,就数女研究生最不吃香了!!
回去后,一定要告诉爸爸!
她恨恨地,又盯着那渐渐远去的两条背影看了看,气冲冲地,昂首走进了那家KFC。
她想破脑袋都想不到,当初正是她,误打误撞地,无心插柳柳成荫地,做了潇潇和宋聿的大媒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