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 有些缘分剪不断理还乱
南歌没有想到,再见到沈言,居然已经是三年之后。他们之间,似乎永远都有很多个三年。而三年,几乎已经成为他们的一个标尺,似乎每三年都要分开一次呢。
当初跟沈言说了再见之后,南歌没有见任何人,甚至连自己的母亲都拒绝了,然后独自一人整理行装离开了A市。那是个让南歌感到痛苦的城市,所以她要忘了所有,就必须离开那个有太多有关于他们之间回忆的城市。
可是南歌没想到她还是错了,其实生活在哪里又有什么不一样,心里装着的东西,永远都不会因为一个城市而改变,所以她也变得不再那么刻意地去遗忘。
到了一定的时候,也许那些过去,就会自动被自己摒弃在脑海了。
这三年来苏玲跟苏苏都不间断地跟她保持着联系。
苏玲一直对她说抱歉,在那么艰难的时候她却没有陪在她身边。可是只有南歌知道,如果那个时候的苏玲陪在自己身边,会让她连去想清楚她与沈言之间关系的勇气和空间都没有。
还有苏苏,那时候为情所伤的女子,现在变得更加坚强起来。
苏苏说,她跟苏玲和好了,苏玲还是会时常跟她一起去老地方喝咖啡,只是三个人的位置少了一个,总是不那么习惯。
她说,她有男朋友了,年底就要结婚了。南歌笑着恭喜她,可是她怎么都没有告诉苏苏她究竟在哪里。
事实上这三年,从前认识的那些人,没有一个人知道南歌的下落,南歌也从来不说。一个陌生的城市,她要开始自己全新的人生,所以她不说,即使她们怎么央求,她都闭口不谈。
可是南歌从来也没有想到,在这个离A市那么远的城市,居然也会遇见沈言。
南歌记得那个时候是下班时候的高峰期,她照往常那样去车站等公车。身边的同事一个个上了自己的私家车,唯有她一个人,永远不变的公车。
就是在等车的时候,那一抹熟悉的身影,忽然出现在南歌的视线里。
马路对面的黑色轿车上,那张完美的侧脸忽然出现,让南歌的呼吸猛地一窒。她怎么都没想到,会在这个时候,以这样的方式,再见到心里的沈言。
就在南歌发呆的空档,沈言忽然转过头来。隔着一条并不宽敞的马路,她知道只要沈言一往这里看来就一定会看到她。
不知道为什么,她就是不愿意被人知道,自己在哪里。
南歌条件反射性地侧了个身,躲到了公车的站牌后面。她看到沈言只是淡淡地无意地瞥了一眼,然后就安然地转过头去。
他没有看到自己呢。南歌自嘲地笑了笑,低下头去。
可是为什么,明明她是不想让他看到自己的,却在看到沈言毫不在意地转过头去的时候,心里又那么难受呢。她真的是一个矛盾的个体。三年的时间,却不够她忘掉那个男人。
昔日的少年,如今已经真的成长为一个有责任有担当的英俊男子了。
第二天南歌一到公司,办公室的小姑娘们不知道在议论着什么,声音都放得很低,个个都是一脸兴奋的样子。南歌觉得奇怪,凑近她们打趣道:“天上掉帅哥了?惹得你们个个都红鸾心动?”
一个刚来的小妹妹小林忽然羞涩地一笑,“南歌姐你不知道,今天早上我们公司来了个大帅哥哦,一大早的就被我们的BOSS李盛情邀请到了办公室,到现在都还在谈呢。”
南歌皱了皱眉,一大早?要知道她们的老板可不是一个勤奋的老板,从来不到早上十点是不会踏进公司一步的。今天倒好,怎么就忽然起了个大早,还跟人谈起工作的事儿来了?莫非她们老板也喜欢帅哥不成?
南歌怔怔地想着,衣角被人猛地一拉,她立刻绿了脸。“南歌姐快看,这就是那个大帅哥。看,有不有型?听说他今年才24岁呢,年轻多金又帅气,最重要的是能干。我太喜欢他了。”
小林一脸的花痴样,惹得南歌不断摇头。现在的女孩儿怎么个个都跟她们上大学那会儿似的,见到个好看的男的就喜欢得不得了。年轻多金又帅气怎么了,南歌从来不觉得这些能当饭吃,更何况她向来厌恶富二代,认为他们基本就是靠家里才能发达起来,所以在听到小林那花痴般的呓语之后,她连看一眼的兴趣都没有了。
就在南歌准备转身回去工作的时候,不知道是什么东西忽然绊了她一下。她一个不小心,剧烈地摔倒在地上,办公桌上的电话机笔记本电脑一股脑地噼里啪啦掉了一地。南歌惨白了脸,这下完蛋了,光一台笔记本就得赔掉她一个月的薪水了。
“南歌姐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小心把电话线拉出来了,你没事吧。”小林一见南歌摔倒,再也顾不得那个帅哥是不是要回去,立刻跑去扶南歌。
而在办公室外刚要走的沈言,在听到南歌两个字之后,条件反射地停了下来。这三年,只要一听到这两个字,他都会兴奋地转过头去看看是不是南歌。可是随着失望的次数越来越多,他心里的希望也渐渐变空。
南歌是在存心躲着他们,否则就算是苏玲,怎么也会不知道她在哪里呢。他走遍了几乎A市周围所有的城市,却从来没有见到过哪怕一个类似南歌的身影。
所以当沈言转过头去看到的却是小林的背影之后,失望之色再度蒙上眼眸。心里的那一瞬间的兴奋在瞬间就消失不见。
“沈先生?”身边的人有些奇怪地叫了他一声。
沈言对他笑了笑,拍了拍他的肩膀,“今天就这样吧,明天我的律师会把合同拿过来,到时候找个时间签一下,我还有其他事,先走了。”
沈言在进电梯前,又看了一眼那个办公室的方向,可是那个熟悉的身影却始终都没有出现。怎么还能奢望,那个南歌就是他在找的那个南歌呢。他黯然地笑了笑,一脚踏进电梯。
南歌扶着自己的老腰跌跌撞撞地起来,小林的小脸早就已经被憋得通红。南歌看到站在办公室门口冷着脸的BOSS李,她咽了咽口水。都说这个老板心情捉摸不定,好的时候能把你捧上天,坏的时候能把你踩死在地上。
南歌来这个公司两年,还从来没有跟老板正面打过交道。今天走了狗屎运,幸运地给了她这个机会。可是天知道,她一点儿都不喜欢这个看上去有些倒霉的机会。
BOSS李慢慢地朝南歌走去,南歌紧张地握住自己的手。周边倒抽气的声音不绝于耳,显然大家都已经知道这个老板的脾气了。
可是就在南歌紧张地想要找个地洞钻下去的时候,BOSS李忽然拍了拍南歌的肩膀,笑了起来,“小肖啊,最近上班表现不错,加把劲啊。”
南歌受宠若惊,她惊讶地看向BOSS李,她的老板居然没有骂她,而是夸她最近表现不错?这到底是她听错了,还是她老板口误呢?
她看着BOSS李消失在办公室里。办公室里有一秒的安静,然后砰的一声,像是炸开了锅一样兴奋起来。
小林上前抓住南歌的手兴奋地直摇晃,“南歌姐我太崇拜你了,我们老板那么难搞你都能搞定,我太佩服你了。”
南歌不知所措,她挠了挠自己的后脑勺。她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明明她不是闯了祸了吗,把办公室的电话跟电脑摔得一团乱,怎么她老板就一点儿都没说她呢?
她摸了摸自己的脑袋,没烧啊。
南歌是在吃午饭的时候才听到隔壁部门的员工说的,说是BOSS李今天跟沁尔房产谈成了一笔大买卖,所以心情很好。南歌这才了解,原来是因为人民币源源不断地输送进来了,怪不得她逃过一劫。
只是沁尔房产?南歌皱了皱眉。原来沈言来这里,就是为了谈这个生意的啊?
可是为什么,G市离这个S市明明那么远,他怎么会刻意跑来这里呢。更何况如果她没有记错的话,谈判这样的事情一向都是由他的助理代劳的,怎么也用不到他亲自来吧。
“南歌姐,今晚在会展中心有个画展,我弄来两张票,我们一起去看怎么样?”俏皮的小林不知什么时候忽然凑近南歌身边嬉笑着说道。
画展?她当然是听说过的。S市的大街上,从一个月前就已经开始打起了广告,新晋画家非衣的全球巡回画展。这个非衣很神秘,似乎从来不在公共场合露面。
南歌想了想,她不懂艺术,不过因为沈言喜欢,所以她从前也时常会陪着沈言去看那些大师的画展。只是这些记忆都已经离她很遥远了呢。
所以她也真的很久很久没有去看过画展了。因为除了沈言,她身边的人没有一个会有这么高雅的品味。
南歌敲了敲小林的脑袋,“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说吧,又要我帮你什么了?”
小林大眼睛贼兮兮地转了转,挽住南歌的胳膊,“南歌姐,那个财务的报表,那些小数字我实在看不懂,要不你帮我做一下?”
果然,这小妮子才不会这么好心把这么难得的画展门票送给她。不过就是做一做报表而已,她也乐得接受。
她朝小林做了个OK的手势,小林夸张地一把抱住南歌,在南歌脸上一阵猛亲。
南歌忽然发现,她跟这些小朋友之间还真是有些距离了呢。
夜色渐渐暗了下来,南歌手里揣着两张画展的门票发呆。那个死小林,明明说好了一起去的,可她居然过河拆桥,下班的时候说是男朋友有约要急着赶过去,于是匆匆忙忙地把两张门票塞到她手里就逃跑了。
两张票,一个人。南歌盯着手里设计得十分精致的贵宾票,这个感觉就好像是,两个人的电影票,后来男的不守信用离开了,就只留下女的在电影院里坐在情侣座上黯然神伤。
当然这个比喻十分不恰当。
南歌笑了笑,既然注定孤独,又何必要去在意那些温暖。
南歌到达会展中心的时候刚好是七点半,不多一秒也不差一秒。会展中心的门口是大大的广告图纸。很奇怪的是,所有的广告里,独独没有这个画家主人,非衣的影子。南歌问过小林这个问题,小林一脸崇拜地说,人家那是视名利为粪土。
然后南歌很鄙视地回了她一句,视名利为粪土的话,他连门票都完全可以不用销售。
可小林又来了一句,那可不行,人家虽然是画家,可好歹是要吃饭的。
南歌记得最后她还是被小林鄙视了个底朝天,小林走之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南歌姐你也太老土了,你以为还是文艺复兴那时候,画家都得被饿死才叫画家啊?
南歌挫败地摇了摇头,其实对于墙面上挂着的那些画,南歌大多是看不大懂的。虽然跟沈言相处近二十年,但南歌一点儿都没有被沈言的艺术细胞所感染。从前去看画展的时候,都是她看,身边的沈言替她解说。可如今,相同的场景,身边的位置却空荡荡的。
南歌沿着水蓝色的小道慢慢往前走去。来的人并不多,但大多数都是高端人士,南歌看得出这个非衣的画似乎极受他们的喜爱。看这些人的穿衣打扮就知道,都是有修养有品位的人。
可是南歌怎么也没有想到,在水蓝色小道的尽头,挂在最中央的那幅被装饰得极为精致的画,却是从前她真真切切看到过的。
画中的女子漆黑的长发随意地散落在肩上,白皙的脸上泛着淡淡的红晕,笑容中有着少女时候的羞涩和腼腆。那个笑容,把南歌的心一点点撕成碎片。依旧如三年前看到的那幅画一样,画中的女子没有眼睛,姣好的容貌上因为没有了最重要的眼睛,而变得不那么完美。
那是南歌。画中的女子,是很久以前的南歌。那个会纯粹地笑着,会抓着沈言不放的少女南歌。可是没有眼睛。
南歌握着皮包的手心渐渐冒出冷汗来。她是在这一刻才知道,神秘的新晋画家沈言就是非衣,非衣就是沈言。
她转过身,落荒而逃。如果,她早几个小时,或者早几分钟知道这个事实,她绝对不会踏进这里一步,徒增伤感而已,又何必把自己好不容易隐藏起来的伤口再暴露出来呢。
原来,沈言来S市,并不真的只是为了跟她们公司合作的合约,更为了这个画展,以非衣的名字举办的巡回画展。
画展后台宽敞的办公室内。沈言懒懒地倚在皮质沙发上,手里的红酒越渐香浓,他放在鼻尖闻了闻,一股香浓味不自觉溢满鼻尖。
三年,又一个三年。可他改变了很多呢。现在的他看上去更像是一个老总,而不是画家。在很多人的眼里,现在的沈言,年轻能干,多金,并且长着一张足以迷倒万千女子的脸。可是他只想知道,在她的眼里,自己已经变成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从三年前接管他父亲的公司以来,沈言已经极少再穿着随便了。这两年,西装笔挺,已经成为他的习惯。他习惯在聚光灯下的生活,他习惯每天被人无休止地奉承迎合,他习惯用冷漠来伪装自己心里筑起的防线。却惟独无法习惯,身边没有了那个她。
沈言一直想问南歌,三年前,若是他没有说出那句再见,她是不是就不会那样义无反顾地消失在自己的生命里了呢,是不是自己的那句再见给了她足以逃开的机会,所以一夜之间,他们曾经的公寓人去楼空,除了那只曾经送给过她的戒指,什么都没有留下。他在那间公寓里,甚至找不到任何有关于南歌的东西,她走得这样决绝,不给他任何抓住她的机会。
沈言记得那个时候,灵魂像是被抽去了一般,心里空落落的像是遗失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一般。
他把南歌弄丢了,他把自己放在心里二十年的那个女子弄丢了。他让她在情感上背上了沉重的包袱,让她变得身不由己,陪着他玩了这一场注定输的爱情游戏。
可是如果让他再选一次,他一定还会那么做。因为他放不下,从抓住她的手的那一刻起,他就从来没有想过要放开。
三年了,他几乎走遍了所有的城市,可记忆里的那个身影,却像是忽然人间蒸发了一般,再也找不到。他问苏玲,苏玲只摇头,哭得狼狈不堪。他问苏苏,苏苏同样沉默以对。然后,他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了林采风身上。
可是沈言没有想到,就连南歌的母亲都不知道自己的女儿究竟走向了哪里。
他将红酒一仰而尽,烦躁地解开领带。今夜夜空很漂亮。他起身走到窗前,晚风吹过他略微泛红的脸庞,吹去一脸的倦意。
其实那么久了,他真的有些倦了。那些你追我赶的游戏,已经开始渐渐不适合他了。
然而,沈言的眼眸,在漆黑的夜晚看到那个白色身影的时候忽然眯了起来。那个白色身影,太过眼熟,甚至是记忆中一模一样的瘦削。
沈言发疯似的冲出后台。这一次他绝不会看错,那个住在自己心里那么多年的身影,怎么会那么真切地出现在自己面前。沈言几乎可以肯定,那就是南歌。
那么早上的时候在BOSS李的公司听到的那声南歌姐,也确定是在叫她无疑。
沈言的心被欣喜充斥得仿佛要满满溢出来了。
他跑到会展中心外的马路上,看到那个白色身影上了出租车。他想也不想地冲上去,在那辆车前进的路上站定。
脸上,是幸福的笑容。这一次,他不会再让她那么容易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