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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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不来点刑讯逼供是不行了。

我慢条斯理的把袖子卷起来,握起拳头,在他面前晃了晃:“说!你把户口本放哪儿了?不然我揍你了!哼!平常我打不过你,现在我还打不过你?”

欺负病人乃快乐之本,哦也!

他终于睁开眼睛,又看了看我,大约因为发烧时间太长,他的双颊有一种不正常的绯红,看起来粉嘟嘟好可爱。没想到陆与江还能跟可爱这个词沾边儿,他的声音有点发哑,嘀咕:“好吵……”

“户口本在哪儿……”没等我这句话问完,他忽然用力把我拉过去了,这下好了,我被他牢牢抱在怀里,背后就像贴了个大火炉,隔着衣服都觉得滚烫滚烫。正待要挣扎,他却把我抱得更紧了,热呼呼的呼吸就喷在我耳朵边上:“今天不上班,陪我再睡一会儿……”

果真烧糊涂了,还知道今天不上班……我忽然有点伤感,大约是想起刚结婚那会儿,那大约是我们唯一的好日子,尤其是双休的时候,有时候早晨半梦半醒要去上洗手间,他总是拖着我不让我起床,甚至会跟我起腻:“今天不上班,陪我再睡一会儿。”

再难堪的婚姻,都曾有过幸福的刹那。

或者说,我对生活的奢望不高,有一点点甜,就觉得可以回忆很久很久。

真令人伤感啊,等我心里充满了回忆的柔情,慢慢回过头看他的时候,他却已经把下巴搁在我肩膀上,睡着了。

过了十分钟我就受不了了,因为他实在是烧得太厉害了,贴在我身上就像一块通红的砖,我都觉得受不了了,他怎么扛得住?

我爬起来找药箱,十分愤怒的发现他一颗药都没吃,起码没吃家里的药。

开水也没有,陆与江是享受的祖宗,从来不喝乱七八糟的水,都是专门的饮用泉水然后烧开。

家里的工人是每天中午来,因为他基本不在家吃饭,所以工人只是负责收拾清洁。看来从昨天晚上他就开始发烧了,他是打算病死在床上吗?我给他量了量体温,乖乖,差一点就40度了,怪不得烧成了纸老虎。

“喂!”我想把他摇醒:“起来!陆与江,起来去医院!”

他哼哼唧唧,最后才听懂他哼哼的是“我不去。”

我大怒。

不管你是病猫还是纸老虎,反正现在我可以收拾你。

我一把就把被子给掀了,然后扯他的睡衣,他还知道问我:“脱我衣服干嘛?”

“干嘛?”我冲他一笑,用小言特有的形容词,那就是笑得——邪!肆!魅!惑!

然后就冲他嚷嚷:“我都看过多少次了,我还能干嘛?”

虽然有机会看过很多次了,我还是要说,纸老虎的身材真是挺不错的,是我见过脱光光后身材最好的男人。

不过脱光光的男人我也只见过这一个,所以也做不得准。

我一边满脑子桃花邪念,一边给他换衣服。然后给他穿袜子穿鞋,还去拧了个热毛巾来给他擦了脸。

幸好他还会自己走路,不过要我搀着点。

把他弄上车,我折腾出一身大汗,系好安全带,开车去医院。

当我驾驶着他那部俗得掉渣的黑色大奔,飞驰在北四环的时候,我在心里琢磨,我干嘛要多管闲事,送他去医院呢?

当然不是因为余情未了,而是因为我以前干过的坏事太多,死后怕要下地狱,所以才日行一善。

再说如果不送他去医院,万一他真烧出什么三长两短来,小区监控录像还有我爬阳台的镜头呢。

法院会不会判我谋杀亲夫?

呸呸!

明明是前夫!

我一边胡思乱想,一边到了医院,挂了急诊,医生稍做检查,立马忙活开了:“并发肺炎,怎么才送来啊?你这当老婆的,怎么跟没事人儿似的,老公都烧成这样了,还不知道往医院送?”

训得我跟孙子似的,只能唯唯喏喏,不敢辩白。

最后他从急诊转到住院部,我才松了口气,然后开始打电话。

我多聪明的人啊,临走都没忘捎上他钱包,不然哪有钱付押金。不过他还在病床上打着点滴,钱包要随便塞回他兜里,医院里出入人杂,他又还烧得昏昏沉沉的,回头这钱包被人掏了,我岂不跳进黄河也洗不清?再说大好的周末,我干嘛要在医院里陪着病人,他又不是我什么人。

所以我打给他的私人秘书,让她来医院安排护理啊陪护啊这些乱七八糟的事。

等她到了,我就可以走了。

没想到美女秘书来了,老太太竟然也来了。

原来美女秘书一听说这事,撂下我的电话就立马打电话向老太太汇报,老太太一听儿子肺炎,急得直奔医院来了。

老太太素来不喜欢我,当年我死乞白赖的要嫁她儿子,她当然不喜欢我。不过我跟陆与江结婚后,老太太也没说过我半句坏话,就冲这点我也得尊重她老人家。

所以我恭恭敬敬站起来,叫了声“伯母”。

没想到这两个字把老太太气得直哆嗦,那眼神,嗖嗖的跟刀子似的,只差没在我身上剜一个透明窟窿:“你叫我什么?”

完了!

坏事了!

我忘了陆与江特意嘱咐过,我们离婚这事得先瞒着他妈,因为老太太思想传统,而且有高血压心脏病,怕她气出什么三长两短来。那是今年过春节,陆与江要我陪他回家吃饭去,在老太太面前继续扮演恩爱夫妻,陆与江说:“我得缓缓儿告诉我妈。”

我怎么知道他缓了大半年,还没告诉老太太呢?

我还愣在那儿有点不知所措,病床上的陆与江倒醒了,声音虚弱,叫了声“妈”。

老太太立马丢下我,奔过去拉起儿子的手:“你瞧瞧你,叫你平常注意身体,怎么搞成这样。”

陆与江抬起眼皮,瞥了我一眼:“你怎么把妈都惊动了?”

跟老太太说话的时候还有气无力,一冲我发脾气就中气十足,我是招谁惹谁了,还是前辈子欠他的?

我张了张嘴就要跟他卯上,结果看到他正拼命朝我使眼色,目光里竟然是——哀求?我还没见过陆与江有求人的时候呢,顿时心中一乐,脸上却做出十分委屈的样子,嘀咕:“我这不是慌了手脚吗……”

“你们年轻人,就是没一点儿主心骨。”老太太又狠狠瞪了我一眼:“发烧怎么不早点送到医院来?”

我振振有词的跟老太太告刁状:“我早就让他来了,他就是不肯来。要不是我把他从床上硬拖起来,这会儿还不知道怎么样了呢?”

病床上的陆与江一定很想掐死我,因为我看他正狠狠瞪着我,我仰起脸当没看到,反正我又没说假话。

“这孩子,跟他爸爸一德性,总觉得自己身体好,抗得住。”提到前年因癌症去世的公公,老太太就真伤心了:“你就不替我们娘俩儿想想,一点也不爱惜自己,那钱是挣得完的吗?”

太好了,虽然站得我脚板心都疼了,可是听着老太太在病房里数落陆与江,而他连句嘴都不敢回,还是值回票价啊!

最后我送老太太出去,老太太还表扬我了:“好孩子,别看与江他平常在外头有模有样,其实他是着三不着四的,你要多看着他点儿,不要让他由着性子胡来。”

我胡乱点头敷衍着老太太,唉,让我看着陆与江,给把尚方宝剑也没用。

我回病房里陆与江精神已经好多了,他问我:“老太太说什么了?”

我冲他扮鬼脸:“就不告诉你。”

反正他现在躺在病床上,又不能爬起来把我怎么样,所以我小人得志,胆儿也大了,心也宽了,连呼吸都觉得空气新鲜了。

他沉默了一会儿,问我:“那你要户口本干吗?”

哦!

这么一折腾,差点忘了正事,亏得他烧成那样,还记得我找他要户口本。但我也不想告诉他实话:“你管我干吗?”

他似乎想到了什么,嘴角上弯,无声的冷笑。我看到他这种皮笑肉不笑的样子就觉得讨厌,每次他自以为是,或者抓到我什么把柄的时候,他就会这样阴阳怪气的冷笑。我真不该把他送医院来,哪怕他在家烧傻了,关我屁事。我就是那农夫,把冻僵的毒蛇捂暖了,然后它立马就会回过头来,咬我一口。

“你要跟人结婚吧?”他漫不经心的样子更令我觉得讨厌:“动作挺快的啊,是不是迟非凡?”

我都被他这句话说懵了,过了几秒钟才反应过来他是什么意思,我都没想到户口本还有另一个用途,那就是结婚登记。不过我气急败坏,使劲挤出一脸甜蜜的笑容:“是啊,我跟谁结婚你就不用管了,反正你把户口本给我就行了。”

他冷冷的看着我,就像我是一条蛇,或者是什么别的动物,既丑陋又恶心的那种,一脸的嫌恶。

我还没嫌弃他呢!

烧得跟块热乎乎的铁板似的,还要我给他换衣服。

“你就急成这样啊?”他非常幸灾乐祸的说:“户口本丢了,你要着急的话,自己上公安局补办去。”

打死我也不信户口本丢了,况且真要是补办,那根本不是十天半月的事了,房子就租不成了。我一急就气着了:“你这人怎么回事你?你存心不想见我好过是不是?”

我一生气,他反而就高兴:“我就是存心不让你好过。”

妈的!

我又要骂人了:“你丫不看刚才我替你在老太太面前圆场,也得看我辛辛苦苦把你弄到医院来,你怎么一点良心都没有?”

“良心?”他咄咄逼人:“你有良心吗?”

我突然就颓了。

我没有,姐姐对我那么好,她一死,我就挖空心思勾引陆与江。

而陆与江明明不喜欢我,我还逼着他娶我。

我低着头推开病房的门,默默的走了。

我在医院门口拦了个的士,上车后才给房东打电话:“师傅,那房子我不租了,不好意思啊。”

我宁可租间地下室住去,也不要再回去面对陆与江的那张脸。

搬家的时候陈默去给我帮忙,东西不多,很快就收拾好了,陈默心细,悄悄问我:“这得上公共厕所去,你习惯吗?”

“这不是暂时凑和一下吗?等我找着好的房子再搬。”我指着窗子外的葫芦架给他看:“你瞧,二环以内,推窗见绿,上哪儿找这样的房子去?”

倒把陈默给逗得噗一声笑了。

在外边吃过晚饭,我一个人遛达回胡同去,老远看到胡同口停着部好车,银色的Q7,真是好车。

某个人靠在车旁,还真是一表人才。

让我想起来老早以前有个后妈写的小言,里面男主就是靠在迈巴赫上,站得那个叫玉树临风。

有机会应该搞部迈巴赫来让迟非凡靠靠,不过那车太贵了,估计迟非凡舍不得买,除非像陆与江那种剥削阶级资本家还差不多。

迟非凡的微笑还是那么温文尔雅:“怎么搬家也不说一声,我来给你帮忙。”

我知道是陈默出卖了我,陈默素来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就是和我一样,对帅哥没多少免疫力。

迟非凡陪我在胡同里走着,夏天的尾声,已经快到这城市最美的一个季节,凉风习习,空气里已经有了秋天的气息。

我听到槐树上依稀还有蝉声。

这只蝉一定很孤单,它的同伴都早已经死去,它才从泥土里爬出来,躲过天敌躲过鸟儿,爬到树上唱歌三天。

遛弯儿的人很多,不乏老夫老妻,也不乏年轻的情侣。

胡同里都像是老邻居,见了谁都亲热的打招呼,有得寒喧,从大爷大妈一直问侯到刚上学的小孙子。

我觉得很感叹,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不过是饭后两个人,信步在胡同里遛弯儿吧。

迟非凡问我:“为什么你总是唉声叹气的?”

我苦愁眉脸说:“因为最近追我的人太多了,我挑花了眼。”

迟非凡笑起来有个小酒窝,我以前最讨厌男人有酒窝,觉得太娘了,但迟非凡朗眉星目,配上酒窝一点也不娘,反而很好看。

我血管里的花痴因子又在蠢蠢欲动,我说:“姐夫,要是我明年还没嫁人,咱们就凑和一下吧?”

迟非凡上上下下把我打量了一下,说:“行!”

我问他:“你怎么这么自信啊?你就觉得我明年之前嫁不出去?”

他说:“嫁也只会嫁给我。”

差点忘了,这个男人处处都比陆与江好,就是跟陆与江一样臭屁。

应该说,只要生活中没了陆与江,我的小日子过得还是挺滋润的。

比如陈默刚拿到一个业内大奖,我就可以喜滋滋敲诈他请我吃饭。

我们姐妹情深,口味出奇一致,陈默喜欢Q7,我也喜欢Q7,陈默喜欢喝冰冻可乐,我也喜欢喝冰冻可乐,陈默喜欢吃烤鱼,我也喜欢吃烤鱼。

我经常对陈默说的一句话就是:“我怎么就这么爱你呢?”

陈默就会白我一眼:“就是,你要不是这么爱我,怎么会奋不顾身把陆与江抢了?你这都是为了我啊!”

那会儿我跟他正坐在店里,滋滋作响的烤鱼刚被服务员端上来,香喷喷油润润,一股孜然与辣椒的香气扑鼻,我怕我跟陈默那个腻歪劲儿吓着服务员,连忙举起筷子:“吃鱼!”

最近迟非凡对我采取的是温情脉脉的攻势,成天带着我去那些装腔作势的餐厅,每天在幽幽的烛光下拿着刀叉,不是法国鹅肝就是意大利松露,吃得我简直可以改行去写奢侈餐厅指南。好容易迟总监出差去了国外,我才可以揪着陈默让他请我吃烤鱼。

咱老百姓享受一下生活容易么?

刚夹着一筷子鱼到嘴边,忽然就觉得腻得慌,嗓子眼往外直冒酸水。我连忙把筷子搁下了,端起可乐来喝了一大口,愣没缓过来。最后捂着嘴跑到洗手间去,搜肠刮肚的干呕了半晌,也没吐出什么来,倒把洗手间递毛巾的大妈给吓得,连连问我:“姑娘,没事吧?要不咱上医院吧,这鱼刺卡着,可不是闹着玩儿的。”

我还没吃呢,怎么会被鱼刺卡着?

肯定是昨天晚上给迟非凡饯行,吃北极贝吃多了,这才上吐,没准等会儿还有下泻。

可这鱼,我是真吃不进去了,最后一闻那味道就觉得反胃,只好戳着味碟里的泡菜下饭,忍到陈默吃得差不多,赶紧拉着他买单走人。

陈默一边倒车一边问我:“你没事吧,怎么搞得跟怀孕了似的?”

我没好气:“你丫才怀孕呢!我又不是蟑螂,可以单性繁殖。连个某生活都没有,你倒怀一个给我看看!”

刚说完这句话,我就石化了。

倒不是觉得自己说话太狠,伤着陈默的自尊心,我跟他说话向来都是这样字字见血,他也没这么小气。

我知道自己太阳穴在突突跳,我知道问题大条了。

这个月我那亲戚没来,我还以为是搬家累的,要不就是跟着迟非凡成天胡吃海喝,吃成了内分泌失调。反正我原来日子也不准,迟个十天半月也不是没迟过。可是今天我恐慌了,我越恐慌越算不清楚日子,到底是迟了十五天?还是二十天?

迟了不是问题,问题是还真有某生活,就是我搬出来之前那天晚上,我估计陆与江是气昏头了,才会染指我这个前妻。因为陆与江不爱TT,所以原来防患未然的事全是我在做。我再大胆也怕玩出人命,每个月都有老老实实按时吃药,不过离婚后自然就停了。

半路上见着药店,我就告诉陈默停车:“我去买点胃药。”

当看到试纸上清晰的浮出两条线的时候,可以毫不夸张的说,我当时就身子一软,只差没有晕过去。

我仔细翻看试纸说明书,上面说可靠率99%,也就是说我还有1%的希望。

为了这1%的希望,我专门请了半天假,去医院排队。

大夫听了我的意图后,就问我:“那你是想查血呢,还是想做个B超?”

我问她:“哪个更可靠?”

大夫刷刷的写检查单:“那就两个都查吧。”

先排队抽血,然后排队B超。

验血的结果还没出来,不过因为是上班时间,医院人不多,做B超的那个慈眉善目的女大夫,大约看我躺在那儿太紧张了,所以指着屏幕安慰我:“没事,发育挺正常的,你自己看。”

我骨碌一下爬起来,女大夫正指着个黄豆大的黑点冲我笑:“你瞧!”

一个黄豆大的黑点!

当我沮丧的拿着验血结果和B超报告走出医院的时候,满脑子都是那个黄豆大的小黑点。

好吧,我得想想怎么办。

扼杀在萌芽状态?

算了吧,陆与江他们家是五代单传,刚结婚那会儿老太太就蹿掇我们移民,说是可以多生几个孩子。每次回家老太太第一句话一定是:“怎么还没动静啊?”问得我都心虚。老太太盼孙子都快盼得眼睛出血了,虽然我现在跟陆与江离婚了,但我要是敢私自谋杀陆家第六代,老太太非砍死我不可。我连陆与江都惹不起,我还去惹他妈?打死我也没那胆量。

如果是小言,我当然应该不辞而别远走天涯,独自把这孩子生下来,然后等着男主角来找着我们娘俩儿,先冲我们大吼大叫然后拖着我进教堂从此后过着幸福的生活,不过如果男主角是陆与江,还是算了吧。

如果是TVB,我当然也应该不辞而别远走天涯,独自把这孩子抚养长大,然后训练他成为商界精英,去搞垮陆与江的公司,逼得他快跳楼,最后才亮出底牌:“我娘让我来报复你的!”然后终极大BOSS陆与江众叛亲离,连他儿子也不认他,想想就大快人心。

如果是台湾苦情戏,我当然还是应该不辞而别远走天涯,然后嫁给别人,给孩子找一便宜爸爸。最后孩子长大了,爱上陆与江的女儿,谁知是同父异母的亲兄妹,那个苦啊……比黄连还苦……泪眼汪汪的女主角一哭就是四十集……

我把所有的可能性都很爽的YY了一遍,最后幡然悔悟:凭什么啊?

凭什么我就该带球跑,然后一把屎一把尿独自把这孩子拉扯大,悲悲戚戚当悲情女主,我呸!

应该去找陆与江谈判摊牌,气歪他的嘴脸。叫他丫给我生活费、赡养费、营养费!孩子一生下来,再给孩子的抚养费,我叫他给多少他就得给多少,我挟天子以令诸侯!电视剧里的反派女主怎么干的,我就怎么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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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年知几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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