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瑞丽》。你看不?”夏冰眼神里充满疑惑,好像男生就不能看《瑞丽》似的。
“看!看美女!”夏冰从包里面取了一本《瑞丽》递给了我。
下课铃声响了,我把书还给了夏冰,收拾书本准备闪人。反正已经点过名了,第二节课走了也应该没有什么关系。
“你要跷课?”夏冰看见我的举动问。
“真聪明!”我向她比了一个大拇指,“你这智商不学高数太可惜了!”
班长满面春风地向我过来,我直觉不是什么好事,“余言,通知你一件事,学院要开迎新晚会,你作为本班的音乐才子组织个节目怎么样?这周六上午十点钟各班的节目就要初选”。
我苦着脸,“不是吧”。
“为班级争光啊!”王宇翔拍着我的肩膀说。
推是推不掉了,只能硬着头皮上了,在节目还没想好之前,还是先跷课出去玩玩寻找下灵感吧。
我背着书包溜出了教室,夏冰也溜了出来。
“你跷课干么?”我问她。
“你又跷课干么?”她反问我。
“打街机哦。”在学校对面商场的二楼,新开了一家游戏机厅。打游戏比听枯燥无味的高数要有趣多了。
夏冰一扬脸,“我正愁没地玩,我和你一起去”。
我怀疑地看着她,“女生……会打游戏吗?”
“不信,那就比一比咯。”她拽拽地说。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玩街机的我,面对一个女生提出的挑战,觉得十分地可笑。
我选了男生最爱玩而女生很少玩的射击类游戏《化解危机》,和她进入游戏并肩战斗,看谁的杀敌数最多,能够坚持得最久。
举枪,瞄准,扣动扳机,枪声大作,子弹乱飞,敌人成群结队地涌现又源源不断地倒下,而我只坚持到第二关就挂了,夏冰居然坚持到了第三关。
我不服气,决定比试跳舞机。凭借着良好的乐感,玩跳舞机对我来说轻而易举。我一口气跳了二十分钟,创造了这台机器的最高得分纪录。我得意洋洋地看着她,哼哼,还敢比吗?
夏冰双手插在裤兜里,随意地站了上去,音乐响起之后,她的身体开始动了。
全身随着节奏舞动,每一个动作都非常连贯,我第一次看到有人玩跳舞机真的在像跳舞,渐渐地,夏冰的身边围了一圈人,时不时发出一声惊叹。那一刻,她光芒四射,是整个游戏机厅中最令人瞩目的焦点。
她一直跳了半个小时左右,过了一个又一个关卡。当夏冰通关后,围观的人情不自禁地鼓掌。还有一个男生在吹口哨,周围的男生也都跟着尖叫。机器上最高的纪录创造者FISH被BING取代了。
“怎么样?服了吧。”她微微仰起头,骄傲如公主。
我对她刮目相看,“服!不服不行啊”。
“废话,怎么说我也是学院艺术团的!跳舞还不是小菜一碟!”她得意洋洋地说。
接下来我和她各玩各的游戏,我在打拳皇呢,忽然听到节奏非常强劲的架子鼓声。我回头一看,嚯——好家伙,夏冰居然在玩《爵士鼓3》——一款模拟架子鼓的打击游戏。游戏机放着林肯公园OneStepCloser的音乐,屏幕跳动着音符,敲打相应的鼓点就可以得分。夏冰双手挥舞着两根鼓槌,流畅而娴熟地打着鼓,屏幕上跳动着一串串的数字,显示着完美的连击。架子鼓本来是很男性的乐器,由她一个女生来玩,实在是拉风极了。她不可避免地再一次引起了围观。
夏冰,真是谜一般的存在。
电光火石间,我想到了迎新晚会的参演节目,等到她打完鼓,我立刻冲上去问,“你会打架子鼓?”
她看着我一脸兴奋的神色,不明所以地答:“是啊。”
“太好啦!我们刚好可以组一个乐队参加演出,我是吉他手,你是鼓手!”
“组乐队啊……”夏冰沉吟了片刻,“也行,不过,还差贝司和键盘哎。”
既然天赐鼓手,那么接下来的好运也一定会让我找到合适的人选。我信心满满地拍着胸脯保证:“等着吧,一定都能找到。”
中午放学后,我把本班的同学个个都问了一遍。大家听说我准备组个乐队都挺感兴趣,关键是没有人会。
我失落地回到寝室里面,坐在凳子上发呆。冯萧从寝室外面回来了,身上穿着球衣,估计是打完篮球,随手拍了一下我的肩膀,“想什么呢?”
“我想组个乐队,还差键盘和贝司。对了,你会弹不?”我不抱期望地进行例行询问。
冯萧漫不经心地说:“不会。钢琴嘛,还会弹一点点。小时候被我妈逼着学的,后来上高中到外地读书就没再碰过了。”
饥饿的我如嗅到猎物一般,立刻双眼闪闪发光,“太好了,你可以当键盘手!”
冯萧胡乱地接水洗了一把脸,水珠挂在他的额头上,晶莹闪烁,“开什么玩笑,键盘和钢琴又不一样”。
我用我有限的乐理知识解答道:“键盘和钢琴是不一样,钢琴是击弦发声的乐器,而电子琴是电子合成;钢琴有八十八个琴键,而电子琴普遍是六十一键,但由于都采用的是黑白排列的琴键,演奏用的指法基本一样。所以,冯萧同学,你只要稍加练习和适应,就可以演奏键盘。”
他一屁股坐在对面李明耀的桌子上,挠着脑袋问:“你不会是认真的吧。”
“认真的。”我说。
他一副豁出去的表情,“好!我就答应你!”
现在就还剩下最后一个人选——贝司,离凑足乐队只有一步之差了。
贝司是低音乐器,主要用来整合和声和节奏,学习的人不像吉他那样多。毕竟学了吉他还可以单独演奏,可以用来耍帅泡MM,而贝司只能为他人伴奏做嫁衣裳。
一天下来,贝司手没找到,弹吉他的倒有不少。
我沮丧地从一片情侣云集的草地旁经过,不由自主滴加快了脚步,却忽然听见了吉他的声音。对于乐器的声音我一向比较敏感,循声望去,在一棵高大笔直的槐树下,男生倚树而坐,边弹边唱着《甘心情愿》,在他的对面坐着一个女生,微微侧着头倾听。男生弹得并不熟练,不过女生却听得津津有味。
我绕了一下,总算看清那个男生竟然是李明耀!他手中拿的琴,是我的芬达。刚来学校的时候,他看见我会弹吉他,就嚷嚷着让我教他弹吉他,他学吉他的目的非常明确——扮酷耍帅追女生。
我教了他一首《甘心情愿》,他不记乐谱,依样画葫芦地照着姿势比画练习,断断续续接近一个月下来,总算勉强可以弹下来。今晚迫不及待地用来追女生了。为了避免被李明耀看见产生尴尬,我快步离开,心中已经有了贝司的人选。
等到李明耀回寝室,我立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劝说他成为贝司手。他不假思索地答应了——玩乐队啊,太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