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流血的噩梦

第三章 流血的噩梦

杨瑞的家,就位于市中心的一个老式住宅小区内。这个小区地段虽好,房子却是破旧了些,除了临街的那排房子之前为了迎接某位领导到来而重新刷了一遍颜色,其他的房子墙面的颜色已经褪得有些斑驳。据说再过不久政府规划处就要拆除这里,把这块风水宝地建造为一个人气大旺的商业中心。

“杨小姐,今晚又加班了?”走进小区的时候,门口的保安张叔笑眯眯地朝她打了一个招呼。这位来自于北部某农村的张叔大约四十多岁,为人亲切,而且有着都市人少有的热情,所以每年都当选由居委会大妈们权威评选出的曙光区优秀外来打工者代表。

“嗯。”换作平时,杨瑞总是会和他聊上几句,但今晚在太多,让她的脑袋到现在还有点懵懵的,所以只是应了一声了事。

“对了,杨小姐,您送给我的那个电扇……实在是谢谢您了。您看我这一个月才五六百块,要让我自己买个电扇还真舍不得……”张叔似乎并没有察觉到她的异样,还在那里滔滔不绝地说着。

“能用就好。”杨瑞露出了一个笑容,“大家都不容易,您还是多存些钱寄给您的家里人吧。”

“好姑娘,好姑娘……谁娶了你就有福了。”张叔憨憨地笑着。

杨瑞没再说什么,说了声再见就径直往自己的家里走去。小区的路灯似乎是因为电量不足而显得有些暗淡,楼道里的灯也若明若暗地闪烁着,隐隐透着几分阴森。

打开门,她轻手轻脚地走了进去,生怕吵醒睡梦中的妈妈。还没等她走到卫生间,就听到妈妈的声音从房里传了出来,“小瑞,你回来了?今天怎么这么晚?”

她轻轻推开了卧室的门,笑了笑,“妈妈,我早上不是打电话和你说了吗?今晚要加班。”

晚上加班,这是她惯用的借口,今晚也不例外。

杨妈妈的脸上掠过了几分心疼又无奈的神色,“小瑞,妈知道这份工作很辛苦,要不是妈的病,你也就不用高中毕业就出来工作,其他和你同年龄的女孩子……”

“妈妈,我本来就不是念书的料,早点工作不是更好。再说我就快满二十了,也不小了。有我养着你,你什么心也不用操。我们母女俩,不需要靠别人。”杨瑞一边说着,一边细心地替她换了一盘蚊香。

杨妈妈的神色一黯,“过几天就是你的生日了,可惜妈也不能给你买什么,要是你爸爸还在的话——”

“对了,妈妈,你今天的药都吃了吗?”杨瑞将一旁的薄毯子放到了妈妈的身旁,不着痕迹地转移了话题。

“吃了。”杨妈妈低低应了一声,翻了个身。

“那就快些睡觉吧,明天我还是把早餐做好放在微波炉里,你起来的时候热一下就行了。”杨瑞用哄孩子的语气低柔地说道,顺手替她关上了房门。

又累又困的她,洗漱完之后倒头就睡着了。

在半梦半醒之间,杨瑞模模糊糊地感觉自己仿佛被什么牵引着来到了一个地方,她睁开眼,隐约看到了黄昏中逆光的一圈剪影,恍惚中竟然觉得有些美不胜收。

爸爸坐在简陋的小凳上,笑眯眯瞄向门口的方向,却不敢转头,每个微小的动作都带了些小心翼翼的意味。妈妈站在他身后,微微倾身,半拢的睫毛在夕阳下浸染成金色,温柔的,含笑的。

“你看你,要不是今天我给你剪,你就准备留一辈子了是不是。”

“哎呀这不是你剪的比较好嘛……”

妈妈那双能够描绘出美丽图案的修长而灵巧的手,轻握住银色细剪时快时慢地微微开合,起落间有细碎的黑发从指间掉在地上。白黄相间的小土狗,还不时地在两人的脚下绕来绕去撒娇。

远处的夕阳,是如烟的堇色。

这样的画面,从里到外都透着暖洋洋。杨瑞弯了弯唇,正想要跑过去——就在这时,天边的夕阳渐忽然变成了血一样的深红色,像是冥界的蔓珠莎华,大片大片地弥漫开来,所有的一切都被染上了一种可怖的血色,鲜血般的红色继续蔓延,天空也下起了红色的血雨——房子,爸爸,夕阳,小狗都渐渐消失,只剩下了双手掩面哭泣的妈妈——

杨瑞猝然从梦中惊醒,发现自己的背后出了一身冷汗。

这已经第几次做这个梦了?

自从爸爸在她两岁的时候失踪后,她就经常被这个流血的噩梦所困扰。而奇怪的是,所有和爸爸有关的记忆,都好像也随着消失了,甚至连他的容貌都已经想不起来了。唯一的记忆碎片就是梦开始的那一幕。

她拿起床头柜上的水杯连灌了好几口水,让自己的心情稍稍平复,习惯性地去拿那个美杜莎面具。

这是爸爸失踪前送给她的——生日礼物。

伸手一摸了个空,她这才想起面具已经不见了,心里更是焦急起来。于是将自己今天所有去的场所回忆了一遍,最后将遗失地点锁定在了那家古怪的便利店。

明天,就再去一趟那家便利店吧。

与此同时,同在市中心内的前世今生茶馆也到了打烊的时间。因为茶馆老板飞鸟陪同妻子回她的老家探亲,所以只能由叶晚大小姐充当起临时老板的角色了。将客人送走后,看着一大堆现金和刷卡记录,她拉开抽屉取出了一只黑色的小蛾子放在了桌子上。在拿出小蛾子时,她看到了面前还有一样东西,不由无奈地摇了摇头。小蛾子飞快地动了起来,在现金上转了一圈,又在电脑上飞了一圈,迅速地将当天的营业额以及一切相关数字正确无误地显示了出来。

小晚满意地将小虫放了回去,心里赞了一下弟弟的这个计数虫。听老妈说送弟弟这个计数虫的流迦师父是七十二柱魔王最最变态的一个,可是这个发明看上去还不错哦。都不知道老妈为什么每次说起那个流迦魔王都咬牙切齿的。

“小晚……”一个温柔的声音忽然从她的背后传来。听到这个声音,她眨了眨眼睛,笑咪咪地转过身去。

只见在离她不远的地方,投身于海洋业的阿希礼陛下正倚在窗前,月光斜斜地照下来,紫银色的发丝微微闪亮。宛如管风琴演奏的赋格,安魂的弥撒,仿佛用梦幻般庄严美好的旋律引诱着人们堕落。

“阿希礼,这么晚你怎么来了?”见多了古今帅哥的小晚对美色带有抗原体,所以即使有这样的极品出现,她还是一副泰山崩于前面不改色的表情。

阿希礼忽然做出了一个夸张的表情,居然还很欠扁的嘟起了嘴,“当然是因为想你了,我的小晚晚——来,先给我亲一下!么么么么!”

明明是炎夏,茶馆里却瞬间降温——好冷。

“我的小晚晚——我来了!”就在阿希礼作势要去搂她的时候,只见小晚露出了一个诡异的表情,似笑非笑地看着阿希礼,“很好玩吧?”

“什么好玩?”阿希礼睁大了无辜的眼睛,还撒娇似的扭了扭身子,“我要亲亲嘛……”

“好啊。”小晚笑得更加诡异,忽然出其不意地伸手对准他的耳朵就是狠狠一揪——

“哇!小晚你快放手!谋杀亲夫啦!!”阿希礼不顾仪态地大叫起来。

“哼哼,死叶幕,你学的这招变形术根本骗不了我!”小晚手上更加使劲,“快叫姐姐饶命,姐姐万岁,我就放了你!”

“小晚晚,我是你最心爱的小礼礼啊……”某个耳朵已经被揪红的家伙还在强辨。

“你再用那么恶心肉麻的称呼,我让你的耳朵变成猪耳朵信不信?”小晚狠狠一拉,“还不赶快恢复原形!”

匪夷所思的事情发生了—在一团紫色的光芒下,阿希礼竟然渐渐幻化为了一个银发的男子,他那长长的睫毛顽皮地挡住一线冰蓝和一抹深黑,轻颤着投下雾状的阴影,微红的唇微微翘起,将面部清冷的线条调得柔和而美丽。

“开个玩笑嘛,小晚……”恢复了真身的叶幕嘻嘻一笑,示意姐姐赶紧放开他的耳朵。

“你还叫我小晚?我可是你老姐!”小晚不依不饶地说道。谁叫自己的弟弟就好像那田里的庄稼一样长势喜人,五年就长到了二十五岁,算起来自己居然还比他小了一岁,这个姐姐的地位看来是岌岌可危。

“你可比我小一岁。”他坏坏地笑。

“我比你早生!”

“好了好了,姐姐,快放开你的魔手吧。”

小晚这才满意地揪开了手,叶幕揉着耳朵,在心里暗暗祝愿未来的姐夫将来也可以尝到姐姐的这个揪耳魔功。

“要是让阿希礼知道你这么毁他的形象,说不定会号令所有的鱼虾蟹们来追杀你……”小晚一边说着,一边在脑海里浮现出这么一幕情景,顿时又扑哧一声笑了起来。

“不会连菜市场里的鱼虾蟹都要发动起来吧,”叶幕笑了笑,懒懒地坐了下来,“对了,老爸老妈他们现在在哪里了?这个亲王职位无聊的很,我想早点还给老爸。”

“好像是在京都吧。老妈昨天用式神和我联系过。”小晚说着转身向冰箱走去。这次老妈心血来潮,要把曾经穿越过的地方都再走一遍。老爸当然不放心要一起陪同,所以干脆就向王请示将亲王的位置暂时扔给了弟弟。幸亏现任的王一直很看重弟弟,才破格同意了这件事。

“过些天,我还要去布拉格参加密党七氏族的会议,真是头疼。”叶幕将下巴扣在了椅背上,露出了一脸不乐意的神色。在家人面前,他完全表现出了毫不掩饰的一面,卸去了一切伪装。

“那么说来密党七族的亲王都会到场了?”叶晚从冰箱里取出了一个黑色的瓶子,走到了他的面前,“是不是发生什么事了?”

叶幕无所谓地耸肩,“你知道魔党也能改变外形,不知为什么他们近段时间经常攻击我们密党,甚至还雇用了中立派杀手……”

小晚脸上微微变色,“assamite族?那不是以血族的血液为食物的氏族吗?”

“是啊,不过姐姐你不用担心,我们和魔党一直都有矛盾,不过现在稍微激化了些,总有解决的方法的。”叶幕倒没把这当一回事。

小晚点了点头,指了指桌子上那个黑色瓶子,“你今天一天都没吃过食物吧,这里面装的是从医院里拿来的新鲜血液。”

“好姐姐,你怎么知道我还没吃?”叶幕一见瓶子,顿时眼睛一亮。

小晚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副深黑色的墨镜,“你看看,这么重要的东西居然也忘了戴。你还怎么吃?再说你又不会伤害人类。对了,今天你的晕血症犯过没?”

弟弟的晕血症实在是让大家头疼,平常人也就算了,可身为吸血鬼晕血,简直就好像猫见了老鼠就晕,狼见了兔子就晕,老妈见了糖醋排骨就晕那么可笑!不过——也不能怪弟弟,如果不是当时老妈边喂食边睡着,那弟弟也不会因为差点胀破肚子而患上了见血就晕的怪毛病。幸好老妈将功赎罪,向冥王要来了冥界的黑色瘴气,用它做成了墨镜,只要戴上这副墨镜,就见不到血的颜色,才能控制晕血症的发作。

在家里大家都要处处小心,就连老爸盛放血液的水晶杯,也在发生了弟弟在冰箱里拿东西时晕倒的悲惨事情后,被无情地换成了不锈钢杯子。

想想自己那风华绝代的老爹,捧着一个不锈钢杯子,唉——形象啊形象。

“没,今天我一直和瓦利弗师父在一起。”叶幕神定气闲地摇摇头,他才不会把弗朗西斯和维刚才送他回来的糗事招供出来。

“没有就最好,下次千万记得戴着,不然万一弗朗西斯和维没有及时赶到,你可怎么办。”小晚又想起了什么似地说道,“对了,阿希礼的养女阿尼萨明天生日,我答应了去巴格达替她庆祝,这些天就要拜托你来管茶馆了。”

“诶?”叶幕苦恼的托住了下巴——身为男人的压力还真是大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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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季的天空,蓝得像意大利油画上交错的颜料,只是缺乏那质感的变化。对于那些被迫在这种热得连知了都懒得开口的日子外出的人,街上少得可怜的树荫成了唯一能缓解这酷热的地方,偶尔迎面吹来的微风里夹杂着这个季节特有的烧灼感。

此时的杨瑞,就是这些可怜人的其中一员。因为工作时间短,资历又浅,所以出门联系客户的苦力活总是责无旁贷地落在她的身上。这些她都还能忍,最郁闷就是遇上那些有色狼潜质的大叔们,今天的那个马经理就是……要不是她闪得快,那色狼的手就快摸到她的腿了……还居然厚颜无耻的暗示她有潜质做他的情人……

为了这份得来不易的工作,她忍下来了。离开了了黑夜的掩饰,在现实中她也不过是个普通人,同样要为了生存而挣扎。

不过……也不能便宜了那个贱男,她早就打好了邪恶的小算盘——到了晚上,她一定会去好好招呼他的。

拿出纸巾擦了擦脸上的汗水,她抬眼无意中发现自己正好走到了昨天的小巷子那里。想起自己的面具,她犹豫了一下,就朝着那个便利店的位置走去。

拐到了巷子里,她一眼就看到那个便利店果然还在。

今天她才看清楚,原来这个便利店还有个很好很和谐的名字——金太阳便利店。她也没有多想,就推开门走了进去。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店里那些高高的货架上已经井井有条地放置了很多商品,花色品种还十分丰富。有两个学生模样的女孩正在一边选购零食,一边大声地讨论着时下最流行的歌手。

眼前的这一幕,让她有种昨夜是在做梦的错觉。

当她看到那个秃顶暴牙的店主时,这种诡异的感觉就更加强烈了。抱着最后一丝希望,她还是上前开了口,“请问,你们这里有个灰色眼睛的店员吗?”如果面具真的掉在这里,那个黑发灰眼的男人应该会知道些什么吧。

店主见她没有买东西的意思,所以只是爱理不理地回了一句,“没有。”

“那值通宵的店员呢?”

“通宵?我这店向来是到晚上八点就打烊了。”

杨瑞蓦的感到背后冒起了一股阴森森的寒意,只觉得好像有什么奇异的感觉犹如腐旧的蔓藤一样悄然延伸开来,就好象自己已经进入了另一个陌生的世界一样,是一种有点凉有点恐怖的感觉。

如果这个店主没有撒谎的话,那么昨晚她看到的那个男人又是谁?

难道这一切只是自己的幻觉,还是说——真的活见鬼了?

她没再说什么,径直走出了便利店。既然这样的话,她干脆就在今晚的十二点以后再来这里好了,她就不信这个便利店会凭空消失。

不知为什么,她有一种强烈的直觉,她的面具遗失一定和这家古怪的便利店有关。

当天晚上,杨瑞在妈妈睡着之后偷偷就溜了出来。这出来的第一件事,当然是要好好招呼一下那位马经理。其实她也没做什么,只不过趁马经理在停车场取车的时候袭击了他,将他脱得只剩内衣后绑在了他的办公室门口,然后挂上了一个硕大的牌子,上面写着八个大字:珍惜生命,远离色狼。

等明天一早职员们来上班时就能见到这精彩的一幕了。

可惜没了美杜莎的面具,害她只好临时找了个猪八戒的面具代替,唉——形象啊形象。

看来非要把那个面具找到才行,不仅仅因为这是爸爸留给她的礼物,更重要的是——她可不想被冠上一个猪头侠的外号……

搞定了马经理,她就摘了猪八戒面具,直奔那家便利店。

但正如那位店主所说的那样,便利店真的是铁将军把门,根本没有一个人。她一直在附近等到了将近两点,却也不见有丝毫可疑的动静。

就这样,接连过了快一个星期,杨瑞还是一无所获,唯一的收获就是多了一对大熊猫眼。

这天早上,她刚一到单位,就看到同事小淇兴高采烈地走到了她的面前说道,“今晚林姐请我们去喝茶,你也一起去吧。”不等她回答,小淇又压低了声音,用神秘兮兮的口吻道,“对了,你有没有发现最近林姐的心情好像好多了,会不会是交了新男朋友?”

杨瑞点了点头,“她最近的确是开朗多了,不过——我看她的脸色好像差了很多。”

小淇想了想,也点了点头,“你不说我还没发现,你一说我也发现了,林姐的脸色好像没什么血色……不过有爱情的滋润,林姐很快就会恢复吧。好了,不说了,我也要去忙了,总之你晚上也一起来。”

“去哪家茶馆?”

“就是靠着湖的那家叫做前世今生的茶馆,”小淇的眼睛忽然变得炯炯有神,连分贝也高了几点,“听说那里换了个超帅的老板,就冲这也一定要去!”

超帅的老板?听到这个形容词,杨瑞的脑海不知为什么却忽然出现了那个在暗夜中出现的绝美男子——见血就晕的血族亲王。

太阳隐去之后,城市迎来了又一个平静的夜晚。在邻近湖边的前世今声茶馆内,仿佛新的一天才刚开始。自从换了新老板之后,每天来茶馆的客人比以前多了好几倍,如果不提前预约的话,那根本就没有空位置。茶馆里天天客满不说,就连茶馆外也挤了不少等着空位的客人。这些客人里,百分之九十九都是女性。

一初次见到这种架势的杨瑞也被吓了一跳,乖乖,这个城市的餐饮业什么时候这么发达了?

“幸好林姐提前预约了,我看那些客人八成都是冲着那个帅哥老板来的。”小淇的眼睛里也开始闪闪发光,三步并作两步走了进去。

“有那么帅吗?”她对此表示怀疑。

小淇一把将她拉了进去,“你不知道吧,之前的那个老板也是个大帅哥,可这次这个简直就是帅中之帅,而且,他还有一头银色的头发……”

银色的头发?杨瑞心里微微一动,忽然又听到小淇又兴奋地喊了一声,“看,那个男人不就是在yesterday’srose酒吧弹唱的歌手吗?”

杨瑞顺着她指的方向望去,只见那个正在发呆的年轻人看起来不到二十岁的样子,一头层次剪得碎碎的披散腰际的火红色长发和周围素雅的环境形成了鲜明的对比。纷乱的长刘海遮住了他的额头,隐隐的可以看出来两道弧度完美的眉毛,还有在暗影里闪烁有神的眼瞳。

年轻人抬起头来的一瞬间,有光亮照进他的眼底,杨瑞这才发现,原来他看似深棕色的瞳仁里闪出的是如鸽泣血一般的殷红,瑰异又深沉的红色的瞳仁。

离他不远的地方,一位栗发男子正微笑着和女客人聊着天,那优雅的举止简直就像是从十八世纪的油画上走下来的中世纪贵族。那双深蓝色的眼眸,仿佛千年静止的太空,深邃遥远,仿佛包含着神秘而另人遐想的宇宙。

就在这时,从里屋里传来了一个略带不爽的声音,“维,弗朗西斯,这里都已经忙得不可开交了,你们两个家伙到底在做什么……”

杨瑞一愣,咦?这个声音怎么有点耳熟,好像在哪里听过。

等等,刚才他说了什么,弗朗西斯,维……奇怪,这两个名字好像也在哪里听到过?

一段似曾相识的对话忽然回响在她的耳边——

“他果然又晕了,弗朗西斯,幸好有你的晕倒感应虫。”

“都不知道这个家伙是第几百次晕倒了,每次都要我们来收拾残局……维,你拉住他。”

诶?她的心里一个激灵,难道,难道——

“弗朗西斯,你到底听到了没有……”声音的主人终于按捺不住,从里屋走了出来。

“哇,真的很帅呢!你看你看他的银色头发,天,怎么染得和真的一样啊,哇,现在还戴着墨镜,真酷啊……”身旁的小淇说了什么,她根本没听清。尽管面前的这个男人被一副奇怪的墨镜遮住了大半边脸,但这并不影响她的辨认度——

她那2。0的视力可不是盖的。

在看清楚那张脸时,她扶了一下旁边的墙,深深吸了一口气,用最快的速度消化了一遍自己目前的认知。

前世今生茶馆的新老板,居然就是——tremere族亲王叶幕!

那么说来,那另外的两只多半也是吸血鬼了?

oh神啊,难道这家茶馆是吸血鬼的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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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新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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