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鬼现
他只有一套衣物一双鞋吗?
盯着坐得四平八稳的男人,常微凉除了好奇,便是皱眉。衣上没有灰尘,基本上男人的衣着未变过,容貌看上去很老实,只有披散的长发让人感到他的恣意狂放。
“昨夜……是你在土堆上与我说话?”
暂时抚平了弟弟的怒气,无奈店小柜台多,排成长龙的喜盒只得全数堆放在药铺外,无形间成了常氏生药铺的招牌,买洗头洗面药的人顺便看个热闹,生意倒也不错。
“是我。”憨厚的表情掩去眼中的深邃。
“那……你昨夜可有送东西给我,例如……玉佩链子之类的?”
“没有。”摄缇淡笑,以为她要定情信物,摸遍全身后,笑容有些不自然。他好像什么都没带呀。
“不是你的。”喃喃自念一句,常微凉将落入床下的玉佩彻底抛向脑后,定眼看他,“摄公子,你为何会来常家提亲?”
“我想提亲。”
“姐姐不会嫁你的。”沉闷半天的常独摇忍不住开口。
“为什么?”摄缇奇怪。
“想娶常家人,除非你是一品高官,家财万贯,学富五车才高八斗,对我姐要相敬如宾,举案齐眉,还有,这一辈子只能娶我姐姐一个,你做得到吗?”
想娶他的姐姐,也得看他常独摇愿不愿。父母过世得早,只有姐姐与他最亲。常氏生药铺能有今天,也是姐弟二人共同经营的结果。姐姐是他的,说什么也不能让这个来历不明的笨蛋娶走。成堆的喜盒了不起啊,财大气粗了不起啊,他就是不买账。
他的低吼引来摄缇一瞥,极快的一瞥,眼神随即又放到皱眉的女子身上。
好歹他也算“尊”字辈的人,常独摇的条件绝对达得到,只是……
“什么叫举案齐眉?”
“你……”吐血,常独摇要吐血。狠狠瞪着面露茫然的脸,他真想一脚踩上去。
“摄公子,别在意小弟的话,他胡闹呢。无论如何,摄公子今日的提亲,常家恕难答应,还是请回。”
“为什么?”他纹丝不动。
“敢问摄公子……”
“摄缇。你答应过唤我摄缇。”
“……好吧,摄缇,敢问你提亲,提的是哪门子的亲?”
“你。”
被人当众表明爱慕,女子是否应该红脸羞怯?可惜,常微凉没有,睁着明眸大眼,扬起商气十足的市侩笑,“你喜欢我?非我不娶?”
“……”喜欢她?
喜欢?他微不可察地凝起浓眉。
应该……是的吧。能在第一眼就让他念念不忘的人,少之又少,她的模样不算绝美,但清秀可人,如果她仅是寻常女子的白牙和微笑,就算当时在脑中印下了她的笑,也必定不会逗留太久。但——清秀容貌,加她一口黑牙,造成了极大的反差。
想必,正是这种反差令他印象深刻,过目不忘,而她昨夜的大胆更是令他欣赏……还有一点生气,她胆大得根本没分寸。如果说这种欣赏是喜欢,他不否认。
他做事一向有原则,丁就是丁,卯就是卯,就算被那些家伙说不知变通,他也不介意。今日来提亲,除了欣赏,他倒想看看她会如何?
敢当面对他提出要求,就要有准备承担后果。这个常微凉……他欣赏,却不止于欣赏。她让他,很……期待呢。
嗯嗯,没错。摄缇点头。
他的点头令她心头升起小小诧异,随即道:“咱们儿时见过面?”
摇头。
“咱们花前月下山盟海誓过?”
摇头。
“你是不是要找黑齿人?”这句问得突兀。
摇……赶紧点头。
丢开心头小之又小的诧异,她的笑容越来越大,眼神也越来越犀利,“对不住,这儿恐怕没你要的东西,请回。”言罢,起身欲往后厅,却连手带袖被人拉住,常微凉回头。
“我想提亲。”他缓缓站起,心知她又误会了什么,高大的黑影在她头顶蔓延。曾想过她会拒绝,只是没料到,她的拒绝让他……有些许的不快。
没人会惹他心头不快。换言之,没人“敢”惹他心头不快,但凡惹到他的人,多数没什么太……如意的下场。
“嗯,慢慢想。”他想是他家的事,关她屁事,对吧?
用力抽手,无奈气力不如人,她向虎视眈眈的小弟求救。常家小弟心神领会,抓过秃宝手中的扫把,气势如虹,准备来个横扫千军……
“啪!”粗臂轻轻一搁,竹扫断成两截。
在众人混合着惊讶和看戏的目光中,他的黑发缓缓拂上微白的小脸,大掌毫不避嫌地绕过她的腰,拉住发辫迫使她抬头。缓缓的、缓缓的,微厚的唇轻轻拭过嘴角……随后,在人来人往的药铺内,在常独摇的目瞪口呆中,吻住她。
沉静……发呆……再沉静……
“啪!”清脆的巴掌声,是她的回礼。
然后,众人还是发呆——
看着他狂放的大胆,众人发呆。
看到生气的女子……不不,应该算是羞红脸的女子,颊是红的,唇是红的,就连眼睛也红红的。众人除了发呆,眼中却多了佩服。
虽说她红着眼打了男人一巴掌,男人尚未反应,正怔忡间,那只一直趴在地上的狗却凶起来,龇牙咆哮,似要冲上前。
它凶,人比它更凶。红了脸的女子不但不害怕,反倒英气十足地狠狠踩住狗尾巴,喝了句“叫什么叫,信不信我腌了你做腊肉”。叫喝完,跑到后厅不再出现。
脸上浮现五指掌印的摄缇,脸色算不得阴沉,只是,不笑的脸多了分肃然和……令人发寒的戾气。
常家最近闹鬼了。
最初的传闻是陈妈亲眼见到,常家姐弟起初并不在意,可传了五天,害得他们每到夜里就不由自主望向窗外,似乎黑暗中会蹿出陈妈口中的鬼来。
这一天。
“唉,唉!”重重的叹息在常家院子响起,双双回家的常家二位年轻主子就听陈妈对着一干下人道,“自从小姐一巴掌轰走了那位提亲的摄公子,那一夜就开始闹鬼了。我可怜的小姐,若不是我在窗外看到,拿着棒子赶跑那只飞鬼,恐怕小姐就要被它给害了。你们说,啊,你们说吧,我在常家几十年,从没听说过,也根本没看到什么神神鬼鬼的事,怎么就偏偏在那天晚上被我撞到?定是家里有了不干净的东西!唉——唉——”
陈妈在常家算是老辈,姐弟二人对她多有尊重。咳了声,常独摇道:“胡说,常家哪来的鬼。”
“哎呀,少爷小姐回来了。晚饭早就做好了,就等你们回来呢。”
“家里真的有鬼?”看了眼小弟,常微凉迟疑。老实说,这些天夜时,她还真能听到窗外有什么东西飞来飞去。
“怕什么,常家从来不做亏心事。定是有人胡闹,若真有鬼,请个法师驱驱。”常独摇不以为意,他比较烦的是——“姐,那家伙天天蹲在铺子外,看样子不打算死心。”
“理他啊。”想起蹲在铺对面的男人,俏丽的小脸红了红,转头道,“陈妈,若是家中真有不干净的东西,你明天上街请个法师驱驱。求个安心。”
“是是,陈妈一定不会让少爷小姐受惊。”她老早就想了,既然常家二位主子开口,她当然是赶紧上街请法师,为常家驱魔赶鬼。快快快——
“娘,小姐说的是明天,现在天都黑了,您急什么啊!”兔兔拉住一心往外冲的娘。
“啊?明天?”
天一亮,陈妈便出门了。没半刻工夫,法师到了。
“法师来了?”刚梳洗完毕的常二少坐在厅上,啜了口清茶。姐弟俩虽说长得不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似的,毕竟是双胞胎,常独摇也算个俊俏的年轻公子,白皙的脸上有着与其姐相似的大眼,扬了扬眉,目光盯向缓缓走进屋的法师。
“怎么是你?”他一口茶狂喷出来,“秃宝,扫帚。”
“少爷,准备好了。”机灵的秃宝见到来人后,早已握起粗大的——打狗棒?咦,好像拿错了,明明摸的是扫帚啊。
“少爷少爷,当心身子。”陈妈赶紧上前顺气,口里不闲着,“摄公子很厉害的,他行走江湖见过不少世面,又懂奇门遁甲之术,有他在,今天晚上不用怕了。”
这男人干吗的?一会儿是富家公子,一会儿又行走江湖,现在倒成了驱鬼法师?常独摇眼中写着明明白白的怀疑。
“鬼?说不定鬼就是他装的!”
不能怪常二少疑心重,自从微凉打了他一巴掌,五天来他只是默默站在铺外看着,要不就蹲在地上和那只狗说话,表情木讷,不知他打什么主意。
“你家闹鬼,微凉……她还好吧?”无视鼻尖一尺处颤抖的指尖,摄缇环顾四周,没见到绕在心上的女子。
她打了他,说不介意那是骗自己,可,却也没想象中的那么介意。
要他提亲的是她,拒绝提亲的也是她。这个常微凉,真是矛盾呢。自从吻了她,只要他一靠近,她就跳开三尺,弄得他有点……烦。
从没哄过女人,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
一早起来,本想着如前日一样看着姐弟二人出门开铺,刚到门边,里面冲出来的大娘迎头撞上,细问才知常家这些天在闹鬼。微凉家闹鬼,他当然不能袖手旁观。所以,他成了陈妈口中的“法师”。
“我姐很好,你……”
“独摇,我一点也不好。”沙哑的声音由廊外传来,不复清脆。
常独摇上前一步挡住她的视线,让她瞧不到大大咧咧坐在堂上的高大人影,“怎么啦?哪儿不舒服?”
“我昨儿半夜醒过一次,真的看到窗外有黑乎乎的东西飞来飞去,吓死我了。”偏偏昨夜起了风,窗棂咯吱咯吱的,不知是那些黑影撞出的声音,还是风吹打的声音,“法师呢,快叫陈妈请法师,我……”
“小姐,法师来了。”
闻言,从独摇身边侧出一颗脑袋,眼下一圈青灰,看得出昨夜没睡安稳,“在哪儿……你、你……怎么是你?”
果然是双胞胎,就连反应也是一模一样。
“你会捉鬼?”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会点皮毛。”
“真的?”绕过弟弟,她走到他身边,看到一身灰衣后皱起眉,“你没衣服换吗?”
“……”
“驱鬼要多少时间?”
“……”她的问题不太好回答。至少,他没见到他们口中的“鬼”究竟是什么东西,会不会与他找寻的东西有关?
“姐,别跟他瞎扯,我让秃宝再去请……”
“不必了。”打断弟弟的建议,常微凉小手一拍,“你帮我驱鬼,我告诉你在哪儿见过真正的黑齿人,两相互换,如何?”
看他的样子,神情虽然总是憨厚,漆黑晶亮的眼神却不是任人欺负的角色,当时又羞又气打了他,还以为他会死缠不放……嗯,他也的确是死缠不放,天天在铺外当门神。
这种看似无害的男人,绝对是那种说一不二,一板一眼,看准了认定了就死不松口……啊啊,是死不放手的类型。
他最初找上她,就是因为新推的黑玉固齿膏和她一口做招牌的黑牙,既然他想知道何处有真正的黑齿人,她也不是小气的人,只要驱了鬼,让常家恢复平静,告诉他又何妨。如此,他也不会再向她提亲了吧。
唉,想到这儿,胸口有些闷,定是昨夜未睡好的下场。撇开心头突来的闷气,她等他点头。
“你真的见过黑齿人?天生的,不是用那个……膏染出来的?”听她提到黑齿,关注的眼神分散了些,似乎关心她多于别人。
“黑玉固齿膏。”她咬字清楚。
“你……不生我的气了?”漆黑的眸子锁着微笑的脸,忆起那晚醉酒的她,也忆起脖间软软的触感。
她的唇,很软,很香。让他忍不住想……
“呜——”穷奇低鸣,唤回他又开始发呆的心神。
“我打你一巴掌,你气不气?”她反问,颊上染起微微桃色,却不移开对视的眼。
真是个胆大的姑娘啊。盯着她的笑,他不自觉地摇头起来,“……不气。”
没人敢打他,她却毫不犹豫。一想到臂间细滑的腰身,看到她气红了眼睛,似乎,那一巴掌也算不得什么了。
朋友常说他一板一眼认死理,不知变通。他哪里不知变通啦,这叫原则!
“真的不气?”
“不气。”他笑。
“就这么定了。”微微一顿,市侩的笑浮上红唇,炫得他眼前一花。
八月末的太阳,又是清晨时分,没那么刺眼吧。
摄缇忖着:她说“定了”。定了什么?
“你从哪儿来?”
“……很远的地方。”
“海外吗?什么国家?”
“古骨家族。”
“没听过,想必是很远的地方了。你来广州城干什么?”
“找东西。”
“找黑牙齿?”
“不是,应该是……全黑的人骨。”
正在买澄沙糕的女子全身一震,惊诧回头,“人骨?你的意思是……”抖抖的手指拈不住糕点,眼看就要落地。
伸手一捞,新鲜的澄沙糕落入他手中,“嗯,我找的东西是黑色异人骨。”
“那……那是什么东西?”她卖黑玉固齿膏,可从未听过药材中有一味叫“黑色异人骨”的。若要人骨全黑,只有一种可能——“不按君臣”。
“什么是不按君臣?”拉着颤抖的小手走到街边,摄缇不明白她喃喃念的是什么意思。
“不按君臣?”倒喝一口气,她神色更显吃惊,“你……你想对谁不按君臣?”“噔噔噔”,倒退三大步,她犹如受惊的白兔。
他们姐弟虽说没按照爹的期望成为医家大夫,至少铺里卖的还算是药;加上家中医书甚多,号脉悬丝虽不擅长,基本的药方子还是懂的。这“不按君臣”四字,在医家来说,可谓大忌。他他他……他怀的什么歹毒心思?
“歹毒?”
“喝!”赶紧捂着嘴,常微凉再退三步。
“怎么了,微凉?”他趋前四步,低头贴近。
“你是真不知还是假不知?”四下顾望,确定正午的街上没什么行人,她靠近他小声道,“主病之为君,佐君之为臣,应臣之为使。医方子向来是以君臣相配,君是主药,臣是辅药。不按君臣,就是颠倒用药和分量,这种违反药理的胡乱用药,根本是在下毒。咱们说人不按君臣,是指暗地里下毒害人。”
下毒关他什么事?摄缇虽不明所以,可望着她紧张的小脸,不由点点头,表示明白。
“你口里的黑色……异人骨,不会是指被人毒死后的人骨吧?倘若配错药给人喝下,死后骨头的确有变黑的可能……你若真要找这样的人骨,最好药要下得重,才能看到全黑的……”
呀,呸呸呸,她出什么馊主意呢?常微凉赶紧捂嘴。
“……”这就是歹毒的心思?他眨了眨眼,莞尔,“不。我起初也以为那副骨骼是遭人投毒才显现黑色,其实不是。他们天生的……”
他正想仔细解释,远远的街头突然出现一队华服人群,为首的男子长发飘飘,身后一干人身着整齐青色绸衣,气势汹汹地冲过来。
“就是他,就是他。看准了。”
一队人还没冲过街,就听为首的褐衣男子大叫着加快脚步,俊美的脸上全是……气急败坏。
拉着摄缇退到商铺的檐下,常微凉好奇观望,不知又是哪家的公子当街寻仇。就见那位气急败坏的褐衣男子一阵风冲到……她的面前?
咦?找错仇家了吧。
“木尊,我的爷,总算找到你了。天啊,你有多长时间没换衣服了?有多长时间没换靴子了?有多长时间没给穷奇洗刷了?”
啥?不是找她啊。
瞅着褐衣俊公子一把抱住神色木然的摄缇,他脸色微变,她竟升起“宁愿看他憨厚的笑”的念头。他一直牵着她的手,又要空出一手为她拎着澄沙糕,似乎万般无奈地被那男子抱住,素来光滑的额上似乎闪了数闪,极像青筋暴起。
“放手。”低沉的声音夹了些情绪,不比对她说话时温柔。
“木尊,我放手,你不会走着走着就不见了吧?”褐衣公子似乎不知死活。
“凯、风。”他缓缓叫出褐衣公子的名字,扫了眼青衣随从。
“木尊,属下远远就看你挺高兴的,不会找到了吧?哈哈,太好了,这样一来,其他四尊就没法和你比了。这次的升官发财非你莫属。”念了一堆才放开他,凯风看到他手中牵着的女子,神色一闪,愣了片刻后立即恢复,“木尊,这位姑娘……”
“微凉,你要唤她常姑娘。”五指紧了紧,见微凉盯着凯风眼也不眨,他心中竟腾起恼意。
“常姑娘,在下凯风。木尊的……”
“你找了我几天?”摄缇突然插话,眸子射向多嘴的侍卫。
主子开口,凯风顾不得这位骨碌眨眼的俏皮姑娘,赶紧道:“二十六天。属下找了二十六天。”
“我天天洗澡,袜子也有换,只是外衣没换。”他瞪了凯风一眼,刚毅的脸上仍是老实模样,“还有,你让我到哪儿买靴子换?这儿买得到吗?”
“……”木尊在生气吗?他不过殷勤地询问了几句,没必要瞪他吧?凯风觑了觑,不敢确定那张面无表情的脸上有没有火气。
“找我干吗?”
呜……有火气啊!
感到日头渐炎,凯风顾不得许多,招手让青衣随从抬出大轿,拉着摄缇就往轿里塞,口里问道:“木尊在哪家客栈歇脚?”
“喜客栈。”他听人说这是广州城最舒适的客栈。
“好,去喜客栈。啊,常姑娘,你也一起去吧。”见到摄缇牵着她的手不放,凯风的神色又是一怔,因闪得极快,倒也没人看见。众随从只见他二话不说地将那姑娘推进轿,似乎听到隐约的呼痛声,极像两人相撞。
“起轿。喜客栈。”凯风的声音在轿外呼喝。
“你……没撞伤吧?凯风那个笨蛋。”后一句是低咒。
轿子虽大,两人挤在一起却没多少空隙。凯风根本是存心将她推到摄缇怀里,害她现在扑在硬实的胸上,脸上一片燥热。
常微凉心中咒了句,缓缓从他怀中抬头,“你……可不可以放开搁在我腰上的手?”
他依言放开。
“那……也请你放开我的手,好不好?被你拉着,我没办法坐直。”
轿子行得很稳,他笑了笑,放开她的手,改将她扶坐在怀中。
“我们这样,算不算被人当街掳掠?”红着脸,窄小的空间让她不敢乱动,见他神色平静如常,心中竟慌乱起来。
从未与男人同坐一轿,就算独摇,也只是揽过她的肩。特别是,这个男人非常粗鲁地吻过她,又被她非常粗鲁地甩回一巴掌,他的唇……有点厚。
叹口气,眼光在他脸上梭巡起来。
他长得不算俊俏,却十分刚毅,没有时下贵公子的白皙和阴柔之气。披散的头发随着他的动作时常垂于额边,掩住他飞扬的眉和一双深邃的眼睛。皮肤有点古铜色,他的头发……唔,齐腰长,发丝细密,表层微有黄色,手指滑入其间,能感到微微的阻力,不太顺滑。
若是他能用常氏的仙方洗头药,洗过三次后,头发定能又黑又滑又光亮。
“真的?”他的头低了低。
“什么?呀!”她恍然回神,惊觉自己的手正插在他的发间,赶紧收回,脸上红云一层赛过一层,一直染到耳垂上。
“微凉。”感到轿子停下,他突叫。
“嗯?”尴尬看他一眼,她低头玩手指,无心顾及两人亲密的坐姿。
羞不羞,她羞不羞呀!居然光天化日下调戏一个男人,还心满意足地摸他……摸他的头发。她、她、她在干什么?见鬼了见鬼了,真是见……对对对,就是因为昨夜闹了一夜的鬼,害她一整天心神不宁,魂不守舍。
“微凉。”他又叫了声。
“什么?”没见姑娘她正在害羞吗,他鬼叫什么?
“到了,木尊。”轿帘掀开,探头的是凯风。
“呀!”突来的强光又引她一震,顾不得许多,赶紧从轿中跳出,常微凉指着凯风的鼻子斥责道,“你好大胆子,广州城里也敢当街掳人,信不信我让你吃牢饭。”
掳人?凯风看向弯腰走出轿的主子。
摄缇露齿一笑,盯着粉红色的耳垂,笑意更大——这个胆大的姑娘,此刻,应是害羞吧!
呵呵!仙方洗头药,他找机会试试。
“驱鬼?”
大叫后的凯风,赶紧探头瞧了瞧,见梳洗的人没什么动静,才小声道:“你让我家木尊做法师,为你驱驱驱……”
“驱鬼!你没听错。”女子抚了抚发辫,俏皮一笑。
左边的房中,摄缇正在沐浴更衣。因为这个叫凯风的家伙说,他已经二十六天没换外套了。右边,青衣随从正在为那只凶狠的狗洗澡,偶尔还能听到它满足的呜吠声。
“常姑娘。”正色叫一句,凯风头痛,“你知道木尊是什么人吗?居然让他做这种小小小事。他很忙的。”
“是吗?”成天看他蹲在药铺外,很闲嘛,“啊,对了,你为什么掳他回来,就为帮他……嗯,换衣服?”
“这是我的分内事。”
“分内事?”她默默念了句,眼一转,“哦,你是他的小厮。”还是个很漂亮的小厮。
“小——厮?”俊眼瞪向她。
“不然是书童?跟班?家仆?”她继续猜。
“我是木尊的近、身、侍、卫。”很咬牙。
侍卫不是保护主子的安危吗?什么时候要他们打点主子的一切,关心主子有没有按时按天换衣换鞋?“为什么你总是念叨摄缇已经几天没换衣服?”
“……”他没必要告诉她吧。
“其实,你就是小厮,别不好意思。”俊美的男人做小厮是有点浪费。她径自点头。
“常姑娘。”盯着澄沙糕,凯风硬声道,“木尊每天都有一堆事忙碌,哪有心思照顾自己,身为侍卫的我,当然要照顾周到。”
换句话,摄缇根本就不会照顾自己,也不会考虑自己今天有没有换衣服这种小事。用凯风的话,这叫忙碌。可——
“他真的很忙?”看不出来呀。
“……若不忙,也不会到这儿来。常姑娘,你知道木尊来此何事吗?”族里成堆的事等着木尊,这姑娘居然怀疑。
“我知道,他要找黑色异人骨嘛。”对她的黑牙十分有兴趣呢。
“木尊告诉你的?”好怀疑的眼神。
“说了一半,被你打断了。”若非他气汹汹地当街掳人,他们早就在铺里喝茶吃点心了。
“什么说到一半?”沉沉的声音在身边响起,一身清爽的男人换上紫绸衣,黑发刚洗过,散在肩上,偶有水滴滑落。
盯着湿漉漉的发丝,她无意识地拈起一缕,在指间绕了绕,随后又拉过凯风的长发,用力揉了揉。
“你想……想做什么?”木尊的眼神好吓人。
“你的头发长,滑是够滑,却不够力气,太细了很容易断掉。不如试试常氏的宫制蔷薇油,保管你发丝坚固。”
“……”木尊的眼神更吓人了。虽然不明白这姑娘口中的“宫制蔷薇油”是什么,但为了保命,凯风决定转移话题:“啊,木尊,常姑娘想知道你为什么会找黑色异人骨。”
“听说过古骨家族吗?”微微倾头,示意凯风移开。摄缇坐到她身边。
“你方才提过。”见到他,她的脸又臊起了,正巧穷奇漫步挪了出来,她转开眼神,打量着看上去狼狈万分的……落水狗。
“我来自很远的地方,用我们的话,那儿是灵界,用你们的话,好像是天宫。”
“你是神仙?”她瞪眼,明眸直视他。
“不。你可以想象,灵界与人界没什么区别,古骨家族可以说是巨富,也可以说是大地主或皇帝之类。古骨族以收集和贩卖骨骼为主,所有生物的骨骼均在收集之例。我族旗下有金木水火土五大星骨宫,许是人类书籍中记载的天文五行。”
“你……他们叫你木尊?”有听没有懂,常微凉只知道这些人很惧怕他。
“我是木星骨宫的尊长。”
“你要找的骨头……”
“是远古时期的黑骨人。因为时间太长,他们与寻常人类共同生存繁衍,除非死亡或是突然衰老,否则只能从牙齿看出来。如今,他们的牙齿也渐渐与寻常人无异,很难找到。”
“我明白你为什么会对我的黑牙感兴趣了。”她低头喃道,心一时又闷了起来,“那只狗没用吗?拿根骨头让它闻闻,不就可以找到啦。”
“……穷奇不是狗。”凯风忍不住插上一句。
“我管它是不是狗。”哼了哼,她仍是气闷,“找到黑色异人骨,你就会回家了?”若是如此,她宁愿不告诉他在哪儿见过黑齿人,让他慢慢找,最好找不到,留在广州……
停停停,她又胡思乱想什么?他走他留关她什么事,她气什么,闷什么呀?
心思乱飞,赶紧让自己集中在甩水的狗身上,她轻问:“你……很厉害?”
“木尊当然厉害。”主子不好意思承认,就让他凯风承认好了。
“摄缇?”常微凉睨了眼凯风,瞪向他。
“你觉得我厉害,我就厉害。”又是憨厚无害的笑。
“那,你还会帮我驱鬼吗?今晚。”
他点头,“会。”
噗!有人脚下打滑。
让木尊捉鬼,这不是屈尊降贵吗?他可是“木星骨宫”的“木尊”呀,与金水火土并驾齐驱的“五星尊长”之一。这些人,平常不是称木星为岁星吗?岁星者,太岁也。
木尊名为摄缇,也就是太岁的别称,他们居然听了没警觉。
是人类变笨了,还是他们不再看重?摄缇者,摄提也,他可是他们的太岁爷啊,谁敢在太岁头上动土?只有这个常姑娘,居然让木尊驱驱驱……驱那算不得东西的东西?
蔑视,极大的蔑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