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我不知道风从哪个方向吹来
贝小嘉
那一年的初夏来得特别的早。
四月还没有过去,阳光就大面积地罩下来。我所居住的这座充满了垃圾和鲜花的城市,长满了茁壮的刺梧桐,偶尔会看见几只野狗四处窜动。那一年城市流行疯狗病,我谨慎地走在大街上,非常担心后面有狗来破坏我的屁股。
我一直很同情我的屁股。从七岁到念大学,我的屁股平均每星期要接受一次考验,所以它的负荷比较沉重。我的父亲在一家钢厂工作,在我的印象中,他一天的工作就是:白天在工厂挥铁锤,晚上就在我的屁股上空挥动皮带或者木棒。他的力量显而易见,手臂有我的小腿粗,拳头捏起来有碗口般大。以前学校组织我们唱歌,动不动就要唱“咱们工人有力量”,我听了就气不打一处来,为了我屁股的尊严,我就想把教歌的女教师揍一顿。但那时我胆小,不敢。后来有一次我鼓起勇气,去问父亲,我说歌里面唱咱们工人有力量,你的力量就只表现在我的屁股上呀。结果我的屁股便立刻遭到了破坏。
其实我这人长得还不算太差劲,这是我揽镜自照得出的结论。最让我高兴的是十六岁那年,夏天刚过,走到街上,便有许多长得丰满的女人直往我瞄。那会儿我虽然还没有**的经验,但已经能够真切感受到那目光的含意。但要命的是那些和我上过床的女人都说我没有屁股,也就是说再合身的裤子穿起来臀部都是空荡荡的,从后面看观感很差。我起初不信,后来专门叫人照了几张关于我背影的全貌,便恨起父亲的手来,是那双打铁的手摧残了我美丽的臀部。
那一年的春天,野花开得很灿烂。
也不知什么原因,一夜之间,大街小巷便有许多野狗在乱窜。城市的人们都在奇怪哪儿跑出这么群活宝来。这些杂种四处游荡,它们哪儿是狗,活脱脱一匹匹全他妈是狼。有一天,我就读的校园来了两只狗,这两条杂种居然在光天化日之下交配,并且选择的位置是在操场中间。当时我们正在上体育课,阳光灿烂,万里无云。一个调皮的学生就指给我们看:嘿嘿……那两条狗……嘿嘿……在乱搞男女关系哩……,这家伙很有些流氓。不远处,一公一母两条肥硕健壮的狗正在青草地上兴奋着,公狗趴在母狗的后腰上,狗身还一动一动的。花裙子的女生们立刻就开始了尖叫,男生则一脸坏笑地捡起石块向狗扔去。它们怪叫着,尤其那母狗,一点提防都没有,忽然遭到袭击,便发出一连串的惨叫。立刻,整个校园便回响着它凄厉的声音。
公狗一步步地倒退,那母狗却目露凶光……我不知道风从哪个方向吹来,给我们上体育课的教师是一个刚从院校毕业的大女孩,纯得像一滴水,这方面的经验不见得比我们丰富多少。她长得挺高,面目文静而秀气。我们最喜欢她跑步,她一跑,胸口便一颤一颤的,像藏了两只活泼的小白兔。面对乱成一团的学生,美貌的女体育教师红了脸,却又不知该如何是好。那只母狗仿佛因为我们坏了它的好事而恼羞成怒,转过头向我们冲了过来……
现在我还记得那条狗的表情,它的眼睛里有刀子的光,奔跑的姿式健壮有力,最可怕的是它的嘴,牙齿锋利如锯,舌头猩红。我们都没有料到这杂种会向我们扑来,全愣了,谁也没动。
就在此时,女体育教师一声尖叫:“妈呀”。她转身就跑,动作象一只兔子。
可惜在她身后的根本就不是一条狗,那完全是匹狼。兔子怎么会跑得过狼呢?
母狗飞快地追上了女体育教师,猛地一窜,一口咬在了她微微翘起的浑圆的臀部上。一个受伤的女高音立刻响了起来,然后,鲜艳的血染红了体育教师的运动裤。
我呆呆地看着那杂种破坏了体育教师的屁股,并且眼睁睁地让凶手逃离现场。
许多年后,当我在另一座城市东边的一间小木屋里抚摸着体育教师美丽硕大的屁股和她作爱时,心里便产生了一种负罪感。因为当时我面对那凶恶的母狗,双腿居然不停地筛糠。我为我的懦弱感到寒心。我真想把自己提起来,从五楼上扔出去。我之所以这样痛恨自己,还有一个必须要指出的方面。女体育教师的身体的确很美丽,她的皮肤像碎银一样白皙,绸缎一样光滑。除了臀部上那两条月牙状的疤痕,她的身体可以说是完美无缺。我认为完全是我的错误造成了对她的伤害,如果当时我能够冲上去,上演一出英雄救美,大不了把我的屁股送到那条该死的狗嘴里,她的身体就不会受到伤害。要命的是:谁都知道我程西鸿以前自命不凡,以勇士自居,居然在这种场合里成了虾爬。
女教师当时只有二十岁,比我大三岁,她的名字是一首诗的名字,叫做丁香。
丁香是一种美丽芬芳的花。但女教师丁香却远远要比那种叫做丁香的花来得更为美丽,更为动人。后来每当我走进丁香在另一座城市的小木屋,我就要在心里恶狠狠地骂上一句:***母狗。
现在,十七岁的高三学生程西鸿走在大街上。阳光斜斜地照下来,空气里充满了甘草的味道。是早晨八、九点钟,我看见女人们的裙袂飘起来,在风中像一群五彩缤纷的气球,闪着令人慌乱的光。
抬起头,我还看见这座充满疯狗气味的城市上空升起了一轮太阳。穿过大街和那些服饰耀眼的人群,沿着一条青石板路向前,我要去附近的一所师范大学。九点钟,在这所大学开满白色花的校门,有一个少女在等我。尽管我从十三岁开始写作以来养成了星期天必须睡到十一点钟的习惯,但少女是重要的,更何况那还是一个活泼的少女。她还有一个更加活泼而且带点洋味的名字:贝小嘉。贝小嘉是我的同桌,是我们班的学习委员。
我们班那位说不上太讨厌我的班主任老头那天在晚报上看到了我的文章后就觉得我还有救。
那天上课他就抚了抚眼镜,说:“程西鸿,你坐到前面来……”他指了指第一排。当时我正和一个叫芳儿的女同桌打得火热。就不太识抬举,很不情愿地瞥了班主任老头一眼,从最后一排走到了第一排。发育得很丰满的芳儿耸了耸肩,也无可奈何。
芳儿属于那种才气十足的少女,随笔写得挺棒。那时我和她都纯得可怜。有一次我和她悄悄约会,在一个公园里。那天阳光灿烂,我和她趴在公园草坪上乱侃,说的都是些瓜子茶水之类的无聊话。后来我们累了,我就把头枕在了芳儿的大腿上,半闭着眼睛晒太阳。我感到芳儿的大腿结实而富有弹性,柔软度超过了床上的枕头。我感到一缕少女的幽香突然覆盖了我,我就伸出手,我把手盖在了芳儿的肚子上,她的衣裙质地光滑,一丝若有若无的微热透到了我的掌心。就这么一个平常的动作,就让芳儿叫了起来:
“糟了糟了,我怀孕了……”她这样叫。
当时我也被吓坏了,嘴里只是念叨:不会吧不会吧。
当时芳儿认为只要哪个男人把手放在她的肚子上就会怀孕。后来我们冷静下来,想到每天挤公共汽车,女人的肚子难免不会碰到男人的手,那不是每天有成千上万个女人怀孕,这样想着我们才放心了。但从此芳儿再不许我碰她,包括和她牵手。
学习委员贝小嘉最突出的特征是:眼睛大,笑的时候鼻子会先皱起来。我在老师的强迫下和她成了同桌。我刚一坐下,她就把身体挪了挪。这个动作很让我生气。
“臭美!”我在心里骂。一般来说,我上课都不会专心听讲,我的书包里全是《荷马史诗》、《泰戈尔散文诗选》,坐在后边的时候,老师在上面讲,我就偷偷地看,然后就在纸上又涂又画。现在坐了第一排,就没这么随便了,离老师太近,胆儿再大也是不敢看书的,万一被发现,写检查倒是小意思,麻烦的是书要被没收。那时我特穷,又爱看书,为着这原因,把我调到第一排的班主任老头每天都要被我在心里恨恨地骂。并且骂得咬牙切齿。
于是我就听课,或者看黑板。后来眼睛就落在了贝小嘉身上。贝小嘉听课挺专心,她有一头瀑布一样的黑发,我看着她秀气的圆脸发神。然后就想到了一个小学生的造句:小妹妹的脸像苹果一样红。有时贝小嘉发现了,脸儿微微一亮,说:看啥看。声音很低。我就立刻把目光移到她的衣服上,看着她衣服上几朵淡雅的小花,说:“花儿真好看。”“你不烦我烦。”贝小嘉有些牙痒痒的说。“花儿真好看。”我继续说。
贝小嘉气得要命。有一回她就用粉拳打了我的腿。
可惜我从小就不懂什么叫怜香惜玉。我立刻抓住了她的手。当时是冬天,我的手很冰。我一抓住她的手就发现很温暖,就舍不得放,就想用我的手去冰她(我发誓我那时的确这么想)。
然后我就说:“哎呀,你的手好暖和。”不过声音很小,我怕被后排的肖红听见,肖红嘴很烂,我怕她乱给芳儿说。贝小嘉的脸立刻就红得透亮,我眼睛的余光里她显得很慌乱。她用力挣,但我的手关键时刻决不会散劲。我说:“有本事你就挣开……”我一副洋洋得意的样子,像一匹狼面对一只软弱无助的被风雪裹住的羔羊。我想我那时的表情肯定很流氓。
贝小嘉挣了几下没挣开,脸涨得更红。
“程西鸿,快放开,不然我要叫了……”她无助的样子挺可爱。
我的心里不知怎么的就痒了痒,我说我不放,你有本事你就叫吧。她果然不敢叫。我就这样捏着贝小嘉的手,后者的手的确像一个学习委员的手,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嫩。或者:软。老师仍然在上面讲课。我一脸的春风,仿佛听得很专心。贝小嘉更像祖国的花朵。她的红晕已退去,她一边听居然还一边不停地点头,像秋风里的高粱。
后来贝小嘉告诉我,她说她这一辈子,除了她老爸和她哥哥外,我是第一个握她手的男人。
不过她的原话不是说的“握”,而是说的“抚摸”。但天地良心,我当时的确是握而不是抚摸。至于后来真的抚摸了她,或者干得比抚摸还要出格一百倍,便是后话了。
快要下课的时候,大眼睛的学习委员忍不住了,她说:“求求你,快把我放了,别人看见……多不好……她的脸又红了,看来女人的脸红得的确很快,而且红得精彩又动人。我这才意识到此刻我仍然握着贝小嘉伤心而又忧郁的手。
“放当然可以放,但……”我的大脑里立刻闪现了诸如“帮我做作业”“考试时让我痛痛快快地抄?”之类的设想,但说出来的却是:“但……你要叫我一声程哥。”
其实贝小嘉要比我大十五天。我可能应该叫她“贝姐”才对。
贝小嘉实在是个能屈能伸的天才,她居然真的叫了个一嘴香,她脆声声地喊:程哥……
就是这一声“程哥”,把我的一生都叫到了一个玫瑰色的粉红温暖的陷阱里。
后来我就放开了她的手。但贝小嘉却不再理我。这让我感到很无聊,觉得这四十五分钟一节的课实在没有意思。我就发愣般地盯住贝小嘉,后者目光平视前方,压根儿就当没有我这个人。课堂上正在讲ABC,我一点也听不进去,我想和贝小嘉说话。
我看着贝小嘉的脸,窗外正好有阳光射进来,冬天的阳光很柔弱,它淡淡地贴在贝小嘉的脸上,看上去健康极了。我突然赞叹了一句,说:“贝小嘉,你好漂亮,我好想亲你一下。”事实上我只是极偶然地说出了这句话,话刚出口,我便立即被自己吓了一跳。贝小嘉立即有了反应,她红着脸,对我说了一句:“程西鸿,你是个流氓。”这句话让我惭愧了好几天。但第二天她就开始和我说话了,我就更加惭愧,我想她肯定是害怕我亲她才和我说话的,我就觉得自己很卑鄙。可我仍然继续干着更卑鄙的事。那个冬天贝小嘉真的对我很好。有一天,天气冷得厉害,我早上忘了吃早饭,饿得快要发疯。窗外在飘小雪,这个城市一飘雪就冻得人想把自己当做干柴引燃。
我的同桌贝小嘉那天穿着红风衣,但饥饿使我没有理由再去关注美丽。那时我的口袋里不会超过两毛钱。
第二节课后,我趴在课桌上望着外面的雪花,幻想它们是一块块馅饼。
窗外,一个穿红风衣的少女清清纯纯地跑动着,整个操场早已被雪铺满,枯草上仿佛摇动着十万张白纸。大地变得透明,平时喧闹的操场空无一人,学生们仿佛也失去了堆雪人的情趣。那个穿红风衣的少女从校门外跑过来,穿过操场和教学楼旁边那些旺盛的腊梅丛。她一路小跑,她的头上,雪像一朵朵的小花,或者像一大颗一大颗的棉花糖。红色的姿式很有力。
我觉得她非常青春。她像一团火滚过雪地,或者像一只红狐滑过。
风在吹,雪片更密,我仿佛闻到了一丝腊梅的香味。我看着窗外。我不知道风向哪个方向吹。
后来那只红风衣跑进了教室,她抖了抖雪花。
我实在没有想到贝小嘉的身影会这么好看。我说学习委员一个人在雪天跑步,是早上的包子吃多了不消化吧?贝小嘉恨了我一眼,说:“你是个宝器……”然后扔给我一个纸包,说:
“给,真想撑死你……”
我打开纸包,一个烤得黄灿灿、泛着奶油清香的面包立刻露了出来。我差点就感动得掉了泪。但泪水并没有流出来,那是因为我的口水已经流出来了,我狼吞虎咽,五秒钟之内就解决了战斗。当时我觉得这个女人很可怕,她怎么会知道我饿得差点啃课桌呢。
从那以后,我就和贝小嘉很要好。芳儿就气得直哭。但我发誓我和她的的确确没有什么,尽管后来我们有了什么,但那也就是后来的事。谁会知道自己后来会怎么样呢?
贝小嘉之所以将正式成为这本书的女主角之一,我想八成是因为这个面包。那个面包实在太具诱惑力。后来有一天,贝小嘉要求我帮她找一个人补习英语。她知道我和师范大学的一群搞文学的哥们关系很铁。“向天的英语不是很好吗?”贝小嘉说。
向天是我那几个哥们中最有学问的一位,在师大英语系当讲师。那会儿我还不敢喊他天哥,我喊向老师。我说那当然,向天是英语诗歌的研究生……我一边吹嘘向天,一边给自己的脸上贴金。贝小嘉说她的英语不太好,想让向天帮忙给补补。我不知道风从哪个方向吹来那会儿正是诗歌发烧得厉害的年代,向天是诗坛上叫得响的人物。我和师大那群写诗的哥们,成天提几瓶酒泡在向天那九平方米的狗窝。酒杯一端,就是“精神高度问题”,挺吓人的。我很快就把这事儿给办妥了。约的时间是星期天上午,九点钟我和贝小嘉在师大校门碰头,然后去向天那里。
颤栗接触
昨天晚上我又梦遗了。我梦见丰满的女体育教师丁香对我微笑,我不知道梦里的时间是白天还是夜晚,但是我清楚地记得她的胸脯很闪亮,折射的光线有些像太阳,但又有些像星光。我就对着她傻笑,就想伸手去抱她,但却怎么也抱不着……后来就梦遗了。那时我实在纯得可爱,压根就不懂得怎样干那件事。所以我的梦遗总是在一张熟悉或者陌生的面孔和背影里进行,不知不觉战斗就结束了。
我和贝小嘉约的时间是九点。但我并没因为昨晚的事而起得很迟。
我走在大街上,一不留神就碰到了丁香。天知道她这么早跑到街上干什么来了。
她现在走路很正常,依旧袅袅婷婷,丝毫不像被狗咬了的样子。
我们几个男生曾在私下里说真想看看她的臀部,究竟被咬到什么程度,因为她曾经一个月在家休养。休养后的丁香老师要比先前更有水色了。
“程西鸿,去玩吗?”丁香说。她的声音很好听,还有几分醉人。我的脸一红,想到了昨天夜里美好的回忆。“去师大,借书……”我一边说一边往师大的方向走,语音有些慌乱,但我那讨厌的目光仍然挂了一下丁香的胸脯,后者高耸着骄傲地挺立,把丁香的衣衫托起两个半圆。我的心跳加速,脚步加快。
贝小嘉在师大校门站立。
她穿了白色的连衣裙,风和裙摆一块儿飞动。她的眼睛很闪亮,像两颗黑宝石,眨着星星一样的纯情。手里卷了几本书。程西鸿从阳光下走过来。
“嘿嘿,等久了吧?”我理了理自己的分头,一脸的小地痞味。其实我那天穿得很帅,白T恤,牛仔裤,像个王子。我说第一次约会就迟到,不好意思不好意思。
“程西鸿你别开玩笑……”贝小嘉有些急。她一急脸就红:“你其实并不坏,你怎么嘴这么油!”“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我丢下一句话,说:“走吧,别让向天等急了。”
我们沿着校园铺满青石板的林荫道向前走。周围开了许多我们叫不出名字来的花朵,开得很白,很旺盛,很大朵。贝小嘉离我有一米远,隔得很开。我想她是把我当做坏人了。我们就像不认识一般往前走,一左一右,形同陌路。风吹过来,青石板路旁的花随着风轻轻地飘下,有几瓣便打在我们身上。阳光灿烂,夏天已经来了。向天从床上爬起来,念叨了一句话。二十八岁的向天很清瘦,很诗人味。
昨天晚上皮珊真热情,向天想:“她怎么这么主动,……但她干嘛打我。”
成都女孩皮珊正在上大三,她有着一张小巧明媚的脸。作为外语系最年轻而又是刚离了婚的讲师,向天无疑是许多学生崇拜的偶像。
向天的前妻是个优秀的女人,同时也是一个会使向天掉泪的善良的女人。
他们离婚的原因很简单:夫妻两地分居。
向天考研究生之前和他的前妻是大学同学。后来他们毕业,双双分在川南小镇的一所中学教书。婚后,不甘寂寞的诗人向天便考了研究生。然后就留在了大城市教书。
分居一年半,向天很忧郁。他不愿回小城,但又没有能力把老婆调到身边来。
协议离婚那天,他俩的感觉一半是欢乐,另一半则是忧伤。从民政局出来,双方都松了口气。
“我请你吃饭,”向天说。“不,AA制,”女人说。
那晚,他们喝了很多酒。夜里有月亮,回到向天那间九平方米的小屋,已是夜半。
“我送你去住招待所,我想能找到……”向天说。女人摇了摇头,然后开始一件一件地脱衣服,她脱得很慢,但是又很坚决。她像一条大白鱼一样呈现了出来。房间没有开灯,只有月光轻轻地照进来。她洁白的身体像瓷,又像一支亭亭玉立的水仙。她的双手交叉在自己的肩膀上,然后轻轻地来回在那光泽丰满的**……
向天泪流满面,他用全力把前妻安放在床上,然后他们拼命地**。在他们**的身体上,已分不出哪是汗水,那是泪水。
“天,我会爱你,永远。”女人哽咽着,一边说一边把嘴唇贴在向天的肩上,她狠狠地咬着、咬着。向天感到一种痛和一种快乐迅速地传遍了全身。后来向天在一首诗中写道:那一夜,泪水比雨水还多。第二天上午,女人要去赶火车。向天把她送出门。刚走出小屋没几步,“哇……”女人哭着又跑了回来。
她紧紧地拥抱着向天,就像拥抱着一根救命的稻草。
他们又回到床上,疯狂地**,疯狂地流泪。
“干脆,我们——去——复——婚!”向天一字一顿。
“不——”女人坚决地摇头,说:“你会更痛苦。”
女人的声音已经嘶哑,一夜之间,她就显得苍老了。
然后,女人提着行李,冲到了外面的阳光里……她的身影,像一只受伤的蚂蚁,慢慢远去。接下来的一段时间,向天更加沉默,他每天都拼命地喝酒、写作。直到师大里几个文学青年和中学生诗人程西鸿在一个下午闯进他的小屋,并且成为极好的哥们,他才在和这些青年人谈到文学的时候感觉到一丝快乐。这间九平方米的小屋,从程西鸿他们踏进来的那个下午开始,便充满了剑影梅香和少年豪情。
向天对这群年青人很好,他从他们身上看到了一些久违的令人心跳的气息。
他们有时喊他“向老师”,更多的时候是喊“天哥”或者“大诗兄”。向天不在乎这些,向天只希望他们能过得比自己好。上星期那个正在念高中的小兄弟一颠一颠地跑来,“向老师,麻烦您抽个时间帮我的同桌补补英语,我看就星期天吧。”
“西鸿,你都定下时间了我还能说什么……”向天问:“是个女孩吧?”
“是啊,她叫贝小嘉。”程西鸿一脸灿烂,丢下句“天哥,我还有事,改天喝酒”就跑了。“混小子……”向天快乐地骂。
早上皮珊从向天那间九平方米的小屋跑出来的时候一脸潮红。皮珊拍了拍自己发烫的脸颊。皮珊的心里一阵狂跳。皮珊有时候发觉自己实在是个容易害羞的女人。“他欺负了我,”皮珊快乐地想,她感觉自己的身体还有些微微发烫,“他实在不是很斯文,”皮珊又想。
那个夏天开始的时候,皮珊就听说教他们外语的讲师向天离了婚。其实皮珊一直在默默关注着向天。瘦削的诗人向天实在太容易让女生们倾慕。皮珊对向天的感觉是:他很男人味。还有就是:很害羞。
于是,很害羞的向天很容易就把很害羞的皮珊领进了自己的屋子。
事实上,皮珊对向天那间屋子有一种莫名的恐惧感。她每次都害怕走进去,但她每次又都不由自主地走了进去。向天的房门外种了许多花。皮珊总是站在花朵旁,站了很久之后,她才会想到去敲门。在那个月亮很亮的夜晚之前,皮珊只是到向天的房间里坐坐。向天给皮珊泡茶,那种很香的茉莉。每次闻到茉莉花茶的味儿,皮珊总会感到一阵眩晕,一阵尖锐的兴奋和快乐。有时向天会给皮珊念诗。向天的诗人气质很浓,他诵诗的时候总是显得异常激动。有时皮珊就会把讲台上的向天和诵诗的向天做比较,后来皮珊得出了结论:都很男人味。向天和皮珊呆在一起,更多的时候向天总是不说话。他们听音乐,听那种很抒情的曲子……。
在皮珊和向天的交往中,他们相互感觉到有一层纸将要被捅破,或者说他们认为他们之间总会发生点什么。但他们一直没这么做,直到那个月亮很亮的夜晚。
有一次他们谈到了琼瑶,和琼瑶那本以师生恋情为主的小说《窗外》。话题是皮珊挑起的。
“呵,琼瑶……”向天说:“她曾骗了我不少眼泪。”向天的轻描淡写多少让皮珊感觉到一丝隐隐约约的失望。“他怎么我不知道可以这样说呢?”皮珊忧郁地想。
那个月亮很亮的夜晚,向天房里的灯光有些消瘦。向天最讨厌这样的夜晚。这样的夜晚总会让他想起前妻。他至今还记得那女人最后的疯狂、那充满着绝望的**和她无以复加的泪水。月亮很亮的夜晚,向天的情绪总是很糟糕。
皮珊在敲开向天家门之前已经在门前站了好一阵子。这是夏天,皮珊穿了短裙和一件随意的杏黄色衬衫,加上她那一头秀发,皮珊看上去非常青春。说明她青春的一个重要标志还表现在她的身体。她的臀部微微上翘,**像兔子一样充满活力,整个身体像线条一样流畅。向天拉开门。向天眼神里有一丝慌乱。
皮珊发现向天的脸色比较沮丧,像一个无助的孩子。皮珊说:向老师……
向天的心情仍然不太好。向天关上门,坐在床边。皮珊走过去,用手轻轻抚摸向天的头,她感到向天内心深处有什么东西正在通过向天的头传向自己的内心。
“向老师,你怎么了……”皮珊的脸开始发红。
向天突然一把伸手抓住了皮珊的手。皮珊有些慌张。
“皮珊,”向天有些迫切地喊。他抱住了皮珊,后者的身体像风中的叶片一样抖起来。向天捉住皮珊的嘴唇,疯狂地咬着。
皮珊突然感到一种惧意。向天的手已经拉开了她的短裙,他的手在她光洁的皮肤上滑行。皮珊感到自己的衬衫和裙子褪下去的时候,大脑突然出现了眩晕。
向天隐约听到了皮珊的呢喃:“我怕你的手。”“我怕你的手……”皮珊在尖锐的阵痛中一阵一阵地眩晕。
屋里没有灯,只有月光和身体。只有身体上的月光。后来,向天注意到床单上的血迹,向天有些吃惊。向天说:我……我……他有些口吃起来。皮珊穿好衣衫,心里有一丝隐隐约约的阵痛,她突然打了向天一耳光,然后从门口冲了出去。向天被这突如其来的耳光给打晕了。他觉得他看见了星星。
我认识皮珊。并且对她很感兴趣。我和我的学习委员同桌在师大长满白色花的小径上走过的时候,我好像看见了皮珊,她的头发很乱,但跑得很快。
我注意到学习委员贝小嘉的脸上有一丝紧张和不安。我暗暗地觉得高兴。
那个女孩我认识。我指着皮珊的背影说。
贝小嘉白了我一眼。她这个样子很好看。贝小嘉的脸属于银盘脸,可爱而又略带些顽皮,这是我的看法。但是我最喜欢的还是她的大眼睛,纯得像两盏水里的灯笼。那时我正准备着喜欢上她,要命的是她觉得我特别小流氓。
“你别把我当坏人,我在你面前会有犯罪感。”我说。贝小嘉的脸仍然胀得通红。她总是离我有一米远,这让我的自尊心很受不了。这不明摆着把我给当成了阶级敌人吗?我一直这样想。走进向天那间小屋,我好像闻到了一种香水味。贝小嘉像一只猫咪躲在我的背后。
我就把这只“猫咪”一脚踢进屋。我给他们相互做了介绍,贝小嘉的脸居然没有红,不过声音像蚊子,她喊:向老师……。
于是我又重新介绍:贝小嘉,我的女朋友。
这下贝小嘉的脸红了,用一个词语形容:苹果。贝小嘉叫:别听他乱说。她脸红的样子真好看,我在心里对自己说。九平米的房间的确很窄。向天的小家除了书架,便只有一张床和一张写字台。加上它的零乱,这间屋子便窄得几乎连空气也装不下了。
开始补课了。向天坐在写字台边的椅子上,我和贝小嘉坐在床上。向天不知从哪儿弄来一叠卷子,满口不说中国话。贝小嘉把手放在写字台上,听得蛮像那么回事。
我就很无聊,坐在床边听不懂。我心里牙痒痒的,心想这不是陪公主攻书吗?
屋里很静,一派好好学习、天天向上的学习气氛。
我觉得我实在是有些多余。于是我就准备捉弄一下贝小嘉。
我把我的手伸到贝小嘉身后,由于我和贝小嘉坐得很近,这个动作向天绝不会发现,我用我的手在贝小嘉身后轻轻拍,像哄孩子睡觉一般,然后用指头去弹贝小嘉的耳垂。我玩得很开心。不过令我气愤的是贝小嘉居然一点反应也没有。
于是我就更气愤。于是我就想逗贝小嘉发怒。但终于没有成功。
我后来干脆掀开贝小嘉的上衣,把手伸到了贝小嘉的背上,我清楚地感觉到她的皮肤很滑很嫩很有质感。我轻轻地抚摸着,然后开始在心里默默数她的骨节。贝小嘉仍在听课,但我明显感觉到她有些紧张。我想对她唱一首歌,叫做《羞答答的玫瑰静悄悄的开》。我在抚摸着贝小嘉的时候心里居然没有一丝羞愧。后来我发现我的手触到了她的一条带子。当时我并不知道这就是女人的乳罩。我当时只是觉得很奇怪,心想贝小嘉好好的捆根带子干嘛。我抓住那条带子弹了一下,我差点笑起来,它居然橡皮筋般有弹性。优秀的诗人向天仍然没说中国话。说中国话的学习委员贝小嘉表面上仍然听得很专心。
我的好奇心和我的无知使我想进一步研究一下贝小嘉为什么要捆这么一根带子。
我的脏手于是便顺着那条带子向前摸。于是我摸到了一团软绵绵的东西。我立刻颤了一下,这一下我知道那是什么了。我觉得我的确有点流氓。但是我突然又想说一句什么话。我这人向来想说就说,很少分什么场合。“棉花糖,”我叫起来。然后立即把自己吓坏了。
向天笑起来:想吃棉花糖?他摇了摇头。贝小嘉仍在听外国话,她好像没听到我说的三个字?但我后来猜测她肯定是听到了。
我坐了一会儿,开始有点不老实起来。我居然产生了想把那条“绷带”解开的念头。可是我刚要伸手,贝小嘉却站了起来。向天也站了起来。这家伙说了句:就补到这儿吧,我还有点事情要到系上去。然后就出了门。这里需要说明的是向天的确和我很哥们,他房间的钥匙我和许多师大写诗的哥们都配有一把。想什么时候去就什么时候去。要吃就吃,要喝就喝,要睡就睡。曾经有这样一个笑话,说的是向天的一个哥们,有一天邀了一个女孩在向天房间里“干坏事”,到了晚上以为向天不回来了,就苟合在一块住,谁知向天深夜又回来了。没办法,向天只好对那哥们说:你们睡,你们睡,我去办点事。然后向天自己掏钱去开了旅馆住。
向天出门时顺手关上门。我估计他八成把我当他那哥们了。
后来向天告诉我,他真以为贝小嘉是我女朋友,补课是假的,目的是想找个地方闹恋爱。所以他没怎么专心补课,胡弄一阵就走了。但天地良心,贝小嘉在这之前绝不是我的女朋友。严格地说她是我正在喜爱的女孩子之一。
向天走出门后,我和贝小嘉坐在床沿上不知该干什么。我心里突然涌起一丝紧张,这是我第一次和一个女孩子独处一室。
我看了一下贝小嘉,她侧着头,不知在想什么。她的头发斜斜地垂下来,遮住了半边脸。白皙的脸上仍有一丝红晕。我突然想拧一下她的脸,于是我就这么做了。
贝小嘉摇摇头,但是没有说话。这时我注意到她那要命的嘴唇,它小巧而丰满,很有光泽,像两枚沾在一起的小月亮,又像两片红玫瑰的花瓣。它轻轻地动了动,仿佛要说什么。于是我就产生了想用我的嘴唇去碰她的嘴唇的想法。我抱住贝小嘉的头,奇怪的是她并没有反抗。我感觉到四片嘴唇接触到了一起。当时我几乎是什么感觉也没有,只是觉得她早上肯定吃了大蒜。于是我放开她,说:“你吃了大蒜。”这时我看见贝小嘉在流泪。我这人最怕别人掉眼泪,立刻吓住了。我说:“贝小嘉,你怎么了你怎么了,你别哭啊……”
后来贝小嘉告诉我,这是她的初吻。她说她当时舒服得快晕过去了,她说她万万没想到接吻会带来这么大的快乐。她还说她当时又快乐又激动,不知怎么就流了眼泪。贝小嘉还说她就是从那天开始喜欢上我的。
但贝小嘉当时并没这样说。她流了泪后说的第一句话便是:“我要向我妈妈告你。”
我吓坏了。我立刻想到了父亲在空中挥舞的皮带和我备受折磨的屁股。我想我今天可是犯的流氓罪,如果让老爸知道,后果简直不堪设想。
我连忙对贝小嘉求饶,说了一些“下次决不敢了”之类的话。谁知贝小嘉更不高兴。后来贝小嘉对我说,当时我蠢得像条哈巴狗,如果当时我说点甜言蜜语诸如“我真的好喜欢你”之类的话就万事大吉了。谁知我居然说“下次决不敢了”,她气坏了,她说这样的事她永远都乐意,但需要我的主动,我居然“下次不敢了,”你说气人不。
所以那天直到我送她到车站,她都余怒未消。临上车时我又小心翼翼地问她:“还给你妈告吗?”“要,我一定要告诉我妈。”贝小嘉回答得斩钉截铁。我差点在车站晕死过去。
那天晚上,贝小嘉在家一个人偷着乐,几次都笑出声来,在大脑里许多次出现和程西鸿接吻的场面。“嘉嘉,什么事这么开心?”她妈问她。“不告诉你,反正是好事。”贝小嘉这样回答。
那个周末我却吓坏了。晚上做梦都梦见自己犯了流氓罪被抓起来要执行枪决。想到我的一生要给毁了,我就气得咬牙切齿。女人是祸水,我想起了这句话。
但——贝小嘉的胸脯是怎么样的呢?我又死皮赖脸地想。
疯狗味道
晚上的时候,程岑在楼下大声叫我。程岑是我的初中同学,但我妈挺讨厌他,原因是我没考上重点高中。我和程岑是读初三时成为的哥们,那时大街小巷都在流行跳霹雳舞。那时程岑是我们初中班上最差劲的男孩子,所有的女孩子见了他都要吐口水。加上那时他特矮,所以班上的男生总是欺负他。但后来他成天在街上晃荡,不知怎么的就学会了一身优雅的霹雳舞技。我羡慕得要命,就求他教我。他便天天往我家跑,教我跳霹雳舞。于是我们便成了哥们,于是我便荒废了学业,于是程岑和他的霹雳舞技使我远离了重点高中。我妈评价程岑,说他是坏孩子,把我们家西鸿给带坏了。
程岑在楼下叫我,声音又高又尖。
“西鸿不在家。”我听见我妈在嚷,但我已经从我家三楼的阳台上冲了下去。
我最先还认为只有程岑一个人,谁知文青水也在。文青水是师大中文系的,人清瘦而文弱,一架黑边眼镜使他看上去很知识分子。“我们去舞厅跳舞。”程岑神秘而快活地说。我有些激动。舞厅对一个高中学生而言实在有些神秘。“舞厅?”我又有些迟疑。
“走吧,走吧,”文青水叫起来:“我还要去接个人。”
我有些害怕。我听说舞厅是一个会让人动刀子的地方。但我还是决定去。
文青水在街道的拐弯处接到了一个短发的女子。“我的同学,唐儿。”文青水这样给我们介绍。我发现唐儿实在应该算得上是个漂亮、圆润的女人。她的丰满使她看上去不太像一个大学生,严格地说有点像一个充满张力的少妇。
文青水的目光有些异样。我发现他看唐儿的眼神里好像有一团火在滚动。而唐儿则低着头,但我仍然可以看见她开得很低的胸露出来的羊脂白。唐儿似乎有些忧伤。她洁白的颈项低低垂落,像一支娇羞的荷。当时我就隐隐约约地感觉到他们之间有一种伤害和脆弱存在。事实证明,文青水的青春期爱情的确是错误多于正确,尤其是他和唐儿的爱情,后来他们果然闹出一件满城风雨的事件,这都是后话了。事实上,文青水的大学生活就像他被我写进这本书的情况一样,他的出场会平添许多忧郁和坏心情。但文青水总是那么忧郁,他实在有点像一个哀乐声中的男人。现在,忧伤的文青水和忧伤的唐儿走进了我的小说。
他们走在通向舞厅的大街。我奇怪的是他们没有挽手。但我又奇怪于他们的默契。他们的皮鞋一尘不染。他们的背影被街灯拉得很整齐。舞厅给我的第一个感觉是:大,人多,像开大会。不知为什么,我跨进舞厅的时候心里突然冒出一种恐惧。心里乱跳,但又充满了一些兴奋。音乐蛇一样响起来,满舞厅的红男绿女如痴如醉的样子让我有些颤栗和激动。可是我不会跳舞。程岑说:“不会跳就乱跳,跳久了就自然会跳了。”我说:“你以为我是宝器?”程岑就神秘地笑了笑,然后屁颠屁颠地走开了。
我一不留神就看不见文青水和唐儿了。舞厅是个容易迷失朋友的地方。太多的疯狂的人流使我茫然如同一只被风雪裹住的羔羊。于是我就觉得自己挺无助。过了好久我才在舞池中发现了文青水和唐儿,他们的舞技谈不上太好,但跳得像音乐一样流畅。他们相互对视着,文青水的镜片有些反光。我在猜测着和一个陌生女人跳舞的乐趣。“那一定很舒服。”我这么想。程岑又跑过来。“西鸿,我给你找了个舞伴,”程岑拉过来一个女人,说:“这是王姐”。透过舞厅半明半暗的灯,我看见那个叫王姐的女人大约三十来岁,她穿得很暴露,一头的卷发。人相当丰满,尤其她的胸脯,高得让我心惊肉跳。因为灯光的缘故,我不能太清楚地感觉到她的尊容,我只看见她穿着短衣裙,裤袜是神秘的黑色。
程岑附耳对王姐说了一句什么话,王姐便吃吃地笑起来,很妖娆的样子。然后程岑转身就走了,临走时丢下一句话:“玩得高兴点。”
“不,不,我不会。”我有些紧张,声音一颤一颤的,我差点开口把那女人喊阿姨了。
王姐说:“没关系,小兄弟,来呀……”她把我拖进了舞池。由于紧张,我浑身都在颤抖。王姐抱住我,一边笑一边教我跳舞。我紧张得厉害,连续几次都踩了王姐的脚。王姐突然说:“你知道刚才程岑说你什么吗?”
“什么?”我问。“他说你是个童子鸡。”那女人快乐地叫着,有些肆无忌惮。
“妈的,发春。”我在心里骂她。
我终于逐渐适应了跳舞。王姐身上有一种香味,很醉人,很浓郁。我偶尔会触及到她的身体,丰满而又富于弹性。我的手紧紧地贴在她的腰上,她穿得很薄,是一种网眼的料子。我感觉到她的**在我的手掌间随着舞步在来回荡漾。她的身体软绵绵的,丰满而多肉,我感觉她的**就要通过我的手指流出来了。
曲子缓慢而沉郁,有一种晕眩感在飘动。王姐的手微微一用力,我就不由自主地贴了上去,整个身体便和她紧紧粘在一起,一种触电的感觉涌遍了全身。我的胸口所紧贴住的那一对高耸的**,和她那一双浑圆的大腿与我的磨擦,都使我脸红心跳,呼吸急促。要命的是,我感觉到我身上的某一个部位起了戏剧性的变化。这个变化王姐当然也感觉到了。“你也不老实……”她说。我的脸更红了。
突然我看见不远处搂着一个女人跳舞的程岑,他的脸紧贴在那女人的脸上,手还在那女人的背上乱摸,身子像一条软软的蛇。但我没有找到文青水和唐儿。
一曲终于完了,我被王姐拉到一个黑暗的角落。程岑也和他的舞伴走了过来。
“你瞧你那模样……”程岑搂着他的舞伴——一个风骚的少妇对我说。他是指我一脸的汗水。我想这是刚才跳舞被吓着了。“王姐,怎么样?嫩吧。”程岑说。
王姐笑骂:“滚,坏种,糠萝卜。”
我心里对王姐突然涌出一种好感。因为她能骂程岑。程岑不是个东西。后来王姐居然把我的脸亲了一下,说:“瞧这小子,多纯。”我慌得差点掉头就跑。在回家的路上,程岑说了一句非常下流的话,他说:折树要折树丫丫,搞人要搞少妈妈。
我说:“你小子坏透了,高中毕业了绝念不上大学。”他说:“呸,老子读社会大学。”
我当时就想揍他一顿。但考虑到他帮我打过不少架,就打消了这念头。
“等几天找个‘塔塔-,把王姐她们邀来耍。”程岑说。
“什么叫‘塔塔-?”我问。“就是房子。”他这样解释。
那天夜里我做了许多怪异的梦,我梦见王姐的身子,还有她棉花糖一样巨大的**。第二天早晨我便只好一大早爬起来洗裤衩了。
文青水走到郑纤家的时候,天色已近黄昏。文青水朝天边的彩霞望了几眼,眼里有火苗在燃着。郑纤是个离了婚的女人,带着九岁的小儿子住在江边一套有些破旧的房子里。文青水是郑纤为儿子请的家教。
其实文青水根本没想到要做家教。那天郑纤到师大来联系家教的时候,文青水极偶然地遇到了她。文青水对郑纤的第一印象是:郑纤像极了紫儿。尽管郑纤年龄上要比紫儿大。紫儿——一个文青水刻骨铭心的女孩子的名字。
原因就这么简单。师大著名的大学生才子文青水就这样成了八十元月薪的家教。
郑纤刚洗了头,换上一条宽松的裙子。她的头发微卷,湿漉漉地披散着。
屋里刻意地洒了一遍香水,淡淡的香,雅雅的醉。
这几天郑纤心里颇不平静。她感觉心里有一团火在热烈地烧。她知道自己实在太渴望一个男人了。离婚五年,郑纤一直是守身如玉,她的身子从来没有被除丈夫而外的第二个男人碰过。五年了,郑纤就这么过来了。
但是最近这几天,郑纤感到自己实在不行了,她越来越害怕看那些言情电视剧,她害怕自己会疯掉。
夜晚的时候,郑纤常常把自己关在屋子里,她一件件地脱掉所有的衣服,站在那面大镜子前,郑纤看着自己依然娇好的身体,眼泪打湿了一个又一个夜晚。
而夜晚依然漫长,并且像一个永远不能醒来的恶梦。
文青水敲门的时候郑纤正在卧室换裙子。儿子凯凯开的门。
卧室里的郑纤脸上有一丝彩霞,她微微拂了拂头发才走出来。
“小文,你来了。”郑纤微笑着。
文青水在心里暗暗地说了一句“紫儿……”心里有一种痛升起来。“郑姐。”文青水答应着。他总感觉郑纤的目光里隐藏着什么。每次他们的眼神一接触,总弄得双方都很慌乱。
窗外,有风吹进来。
文青水开始给凯凯补习功课的时候,郑纤便斜躺在沙发上胡乱地翻着杂志。翻了一阵,她的目光便落在了文青水身上,后者正在辅导孩子的功课,表情专注而投入。郑纤的心一颤,忙忙地把目光收到杂志上,但心里却有一万只蚂蚁在爬动。
对于一个师大的高材生来说,小学课本实在简单得有些无聊和可笑。文青水的眼睛里出现了郑纤,郑纤斜斜地躺着,裙边微微掀起,从文青水那个角度看过去,不仅能看见那两条洁白圆润的大腿,文青水甚至还看见了夹在大腿中间的白色的内裤和内裤上一片黑黑的阴影……
文青水的脸有些烫,小腹一阵冲动。他尽力克制住自己,把心思放在孩子身上。
“不行,下次得叫上程西鸿一块来,否则要有麻烦了……”文青水想。
给孩子补完课后,文青水想离开这里回学校。
“再坐会儿吧,小文。”郑纤的一双眼睛里闪现出真切的渴望。在那双眼睛下文青水的身体像钉子一样给铆上了劲:“行,反正也没什么事儿。”他说。
九点钟的时候,孩子要上床睡觉。文青水目睹郑纤为儿子洗脸、洗脚、收拾床铺,内心被一种热爱击中。“如果我不上大学,我和紫儿……紫儿也不会……”文青水的眼里有些润了。我曾在文青水寝室里翻到过一张照片,照片上一个明眸皓齿的少女笑得很甜。我最先以为是唐儿,可后来才发现不是,我对文青水说:看,她好像唐儿。文青水有些生气地一把抢过照片,说:错了,不是她像唐儿,是——唐儿像她。
后来我才知道,那张照片上的少女就是紫儿。
郑纤的住房实在是有些窄。两间,一间自己住,一间儿子住并兼做客厅。
“到我房里坐吧,凯凯明天要上课。”郑纤说。
郑纤的卧室很雅致,两盏粉红色的灯光亮开来,映出墙上的绿色。那墙翠极了的绿,在淡蓝色的百叶窗掩映下,屋子里充满了浪漫的色彩。窗上还挂了一串风铃,风一吹,铃儿脆响,和着远处嘉陵江的水流淙淙,整间房子便有了一种梦的感觉。虽说文青水给凯凯补了很长一段时间的功课,但他还从未进过女主人的居处,在文青水眼里,郑纤的卧室完全是一个秘而不宣的精致的单位,它充满或者说涵盖了诸如温暖、柔情、甜美等等词汇。郑纤给文青水端来加冰块的雀巢。
但文青水并没有闻到雀巢的香味,那是因为这间屋子里早已充满了另一种芬芳。郑纤坐在床边,郑纤突然有一种想要哭出声来的感觉。“五年了,整整五年了,这间房子里没有出现任何男士的拜访,”郑纤说,“小文,你是第一个。”她的语气有些沉重。
文青水没有说话。文青水想起了家乡邛州那里的紫儿的小屋。紫儿的小屋更多的是温馨、简洁。紫儿也喜欢风铃,文青水仿佛感觉到他和紫儿坐在那座倚山傍水的中学校园。校园里有绿色的草,还有紫儿的白裙子……
“郑姐,我觉得你心里一定挺苦吧。”文青水的眼镜有些闪光。
郑纤没有预料到文青水会说出这样的话。她叹息了一声:“年轻真好。”然后他们就没有再说什么。窗外可能有风,因为那风铃的声音在轻轻地响,像一支断断续续的曲子,忧郁并且沉缓。文青水抬起头来的时候,他看见了郑纤眼里的火焰,他觉得那火焰完全可以毁掉一百座冰山。文青水说:我真的该走了。这时候他看见了郑纤的眼泪。郑纤的眼泪像一串忧郁的紫葡萄。她那绝望的样子有些像文青水熟悉的一个人。“我的紫儿——”文青水在心里喊。他一把搂住了郑纤。
郑纤在文青水怀里像一条舞蹈的蛇。她疯狂地吻着文青水的面颊,她感到海水没顶的时刻到了。文青水抱起郑纤放在床上,他抚摸着郑纤的**,他感到一阵口渴。当郑纤洁白的身子一丝不挂地呈现出来的时候,文青水下意识里隐约有一丝犯罪感,但**控制了他,他觉得自己像一只船,而郑纤就是水。
就在文青水进入自己身体的一刹那,郑纤突然有了一种久别重逢的感觉,就像一个走失多年的孩子突然在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找到了家。而文青水大脑里却出现了紫儿的影子,还有唐儿。而风铃仍然在响。
当他们干完那件事之后,郑纤光着身子站到了镜子前。镜子里的那个女人,丰满的**,光洁的小腹和那年轻的闪着白皙微光的**,让郑纤不敢相信这一切。她用自己修长的手指抚摸着自己,红红的指尖从胸脯上划过……直到她感觉有几滴冰凉的液体滴在了**上,她才发现自己的泪水已经滴了下来。
这时候,文青水从后面轻轻地抱住了她的腰。郑纤闭上眼睛,她感觉文青水不算宽阔的胸膛充满了力量和博大。而文青水看着镜子里的女人瓷一样的身体,心里在猜测着这样年轻的**实在不应该会是一个将近四十岁女人所能够拥有的。郑纤感觉幸福来得太突然了,但它是否也会去得很突然呢?
古惑之血
我在校园里又碰见了女体育教师丁香。我在心里邪恶地把她和王姐做着比较。令我气愤的是,丁香在我心里的地位仍然大大超过了王姐。这个结果我当然很不满意,因为这个结果说明了我的失败,真是太失败了。我在心里把丁香当做女王,但我居然连她的手都没碰到过一下。
丁香在夏天的阳光下很挺拔。我看着她的身影,暗暗地吞了一下口水。“丁香是酸的,”我想。不过这几天让我烦恼的是学习委员贝小嘉一直不理我,这让我觉得上课真无聊,简直是无聊透顶。自从在向天家里发生嘴唇咬嘴唇的事情后,前几天我一见贝小嘉就心虚。我曾经递给她一个纸条,上面写着:尊敬的贝小嘉同学,我错了,请原谅。谁知她把纸条一扔,说了一句:宝器。我气坏了,但目前的情况是投鼠忌器,我拿她老人家一点办法也没有。
那几天上课,我害怕走廊有脚步声。假如是贝小嘉的母亲怎么得了?
有一天我急了,我对贝小嘉说,你如果还生我的气的话,你惩罚我喊你贝姐行了吧。她不理我。我又说,那喊你“妈”你该满意了吧。她的嘴唇动了动,我清楚地听到她说了三个字:神经病。我彻底没招了。
我进教室的时候班里闹哄哄的。我刚到座位上坐下,正准备想办法撬开贝小嘉的嘴巴的时候,和我玩得很好的两个男生朱朱和大勇就把我给拉了出来。“刀柄,”他们喊我的绰号,“芳儿的哥哥说是今天下午要来修理你,你干脆下午就不上课了,快回去吧。”“芳儿的哥哥,为啥?”我吓了一跳。
“是芳儿放的风,芳儿说你玩弄了她又把她给甩了,”朱朱说:“要不,你去给芳儿认个错,哄哄她算了。”“对对对,”大勇说,“狗熊可不是好惹的。”
狗熊就是芳儿的哥哥,也是我们这个学校毕业的。我刚进学校就知道了他。他比我高两届,很能打架,听说这家伙现在进了钢厂,连车间主任都被他揍过。其实我和狗熊见过,还一块打过架。“放屁,”我大骂大勇,“我刀柄又不是粑角。”
高中时代我其实是个两头冒尖的人物。我在身兼学生会副主席、文学社社长、校刊主编三种职务的同时,又爱打架。常常是上午老师夸我、下午老师骂我。之所以我当了三年学生会副主席而又一直没扶正,就是因为我抽烟、喝酒、打架常被老师给逮着。
大勇叫起来:“好汉不吃眼前亏,更何况狗熊出面,谁敢帮你。”
我咬了咬牙,问:“你们呢?”他们把胸口一拍:“你说怎么办吧。”
我想了想,说:“这样,大勇下午就不上课了,你到职中去找程岑,喊他带人来,我和朱朱在学校等。”大勇说:“行,要弄就弄。”程岑读的是职高,初中毕业没考上普高线。职高离我们学校有好几站路。我从口袋里摸出拾元钱丢给大勇,说:“买几包烟去。”和朱朱回到教室上课的时候,我心里仍然有点发慌。其实任何一所中学,只要不是重点,都会发生类似情况。打架是常事。
我最先开始打架的时候是初中,当时我们班上有几个问题学生,其中一个叫暴牙,经常找班里的同学要钱,谁不给就要挨揍,有一天这种事就发生在我的头上。那天放学的时候,我被暴牙一伙堵在了校门口,暴牙一边玩弄着刀子,一边用眼睛斜斜地瞄我。
“程西鸿,站到,”暴牙喊,“拿点钱来用。”
我身上揣了两元钱,但是我说:“没有。”接着我的左脸就挨了一记耳光,暴牙用刀子抵着我:“你龟儿是不是不想活了?”
我的脚有点发抖,我可怜巴巴地掏出伤心的两元钱递给他。
但这事还不算完,过了几天,暴牙他们一伙又堵着我,强行搜走了身上的钱,连我捡来的半斤过期粮票也没有放过。后来这种事一再发生。那一段时间我心里恐惧极了,又常做恶梦,非常怕去上学。我又不敢把这事告诉老师和家长,我害怕被报复。夜里的梦境经常出现被暴牙他们提着刀追杀的场面。
当时电视里正在播放香港电视剧《上海滩》,剧中的男主角许文强很厉害,一个人提刀能砍七、八个人。我看了心里就佩服得不行,我想我应该向许文强学习,我想我不应该怕暴牙。很多年后的今天,当我在怀念我的青春期的时候,我首先就想到了血。事实上,花季在男孩子的眼里早早就沾上了暴力,比如每一个孩子都挨过父母的打骂,再比如一个弱小的男生对强壮的男生所充满的惧意。我决定对暴牙的行为进行反抗。
那个下午,第一节课刚下,我就故意对暴牙进行挑衅。我干的方法很不巧妙,我直接走过去对暴牙说:“把我的钱还我。”“皮子痒,”他冷冷地说,丝毫没把我放在心上。
“你还不还?”我声音很大,但心里发虚。
暴牙跳起来就是一耳光,说:“老子不还!”遭受皮肉之苦的时候我心中的惧意已经被怒火代替。我抓起一根凳子就砸在暴牙的头上。暴牙当场就被我砸得冒了烟,头上流了血,他抱住头,奇怪地看着我。我居然出奇地冷静,我说:你还不还钱。
这时暴牙的几个烂兄弟扑过来,准备对我动手。我提着板凳,目光吓人,说:那个敢上我就把他打冒烟。暴牙一伙全吓坏了。后来程岑对我说:西鸿,你那天下午好提劲,特别是眼睛,像刀子一样。这件事情的后果是,暴牙一伙再不敢惹我,他们说“程西鸿是条疯狗。”还有一个结果是:我被我那有力量的工人父亲给吊起来打得一星期没能上学。班主任也挺讨厌暴牙一伙,只让我写了份检查完事。从那以后,我就学会了打架,而且从来没输过。很多老实的同学见了我就怕。其实这都是受到电视剧《上海滩》的影响。剧中的许文强头戴礼帽,身穿雪花呢大衣,梳着大包头。一夜之间,校园里的男学生便跟着效仿。我自然也不例外,现在想起来觉得可笑又荒唐。尽管我当时打架挺厉害,但内心仍然惧怕狗熊。
狗熊高我两届,狗熊很强壮。“这事贝小嘉也有份,”我气愤愤地想:“如果不是她,我就不会疏远芳儿。”下午的课最末两节是自习。虽然临近高考,但班里仍然闹哄哄的。
我所就读的这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中学,每年的升学率几乎为零,到了高二的时候,班里的学生大规模流失,很多都已经开始在工厂上班。但我老爸仍然对我寄予厚望。可惜我实在不是很争气,除了能写一手还说得过去的文章,几乎是一无所长。贝小嘉仍然不和我说话。她穿着淡蓝色的衣裙,眼睛依然亮亮的。我的情绪并不太好,趴在桌上打瞌睡。快放学的时候,教室门口出现一个穿黑夹克的男孩,我认识他,是狗熊的哥们,绰号叫鸭子,早就没念书了,成天在社会上晃荡。据说他打架挺厉害,下手很重。
“刀柄,你出来一会儿,”他说,“狗熊有事找你。”
我站起来的时候,贝小嘉突然拉住我的手:“别去,会出事。”她红着脸,小声说。声音像蚊子,但我仍然听见了,不过我并没有理她。我走出教室。朱朱跟在我身后,他有些紧张。
我捏了捏揣在衣袋里的猎刀,刀子冰凉。
校门外站了大约四、五个人,全是十七、八岁的学生。在大街对面,还蹲着七八个。
我一眼就认出了他们。那时候打架全是这样,一般都把人分作两组,一组负责等人,另一组则散开在街对面或其它地方,一旦动手,便扑上来。
狗熊叨着烟站在校门右边。他身后的几个哥们都把手放在西服的内兜里,那里面藏着短棍或者是刀子。短棍是用青冈木做的,钉了钉子,打人一打一个血洞。刀子一般是“血龙”,即藏刀,这座城市有许多做生意的藏人,在他们手里可以弄到钢火很好的刀子,因它的血槽深,刀锋利,便被我们称为“血龙”。不过最厉害的还是要数一种三棱刮刀,这种刮刀的刀尖有些像圆锥,捅进人体后一转动,便会出现六七条口子。受伤的人到医院缝针都不好缝。我装着很冷静的样子走过去。狗熊名如其人,长得又壮又骠。
我递过去一根烟,说:“狗熊哥,难得你有空来找我。”
狗熊挥手打落我的烟:“你龟儿不要装蒜。”他边说边向我的身后瞄,看我带了多少人来。我的身后只有朱朱一个人,大勇和程岑他们还没到。朱朱的眼睛死死地盯着狗熊,他的左手揣在裤兜里,那里面有一把钢尺。“你龟儿也太不得了了,居然把我的妹子给甩了。”狗熊恶狠狠地说。
我有些生气:“我和芳儿什么也没干,你凭什么在这儿指手划脚。”“我晓得你什么也没干,”狗熊扔掉烟头说:“但老子今天就是要弄你。”狗熊跳起来就是一耳光打在我脸上。我立刻感到右脸火辣辣的,牙齿钻心地痛。我想我的牙齿肯定流血了。
我立刻把刀子弹出来:“狗熊,你龟儿不要提劲。”我正准备扑上去,朱朱早已从我身后跳起来,他飞起就是一脚,正好踢在狗熊的胸口上。由于朱朱长得很矮,又貌不惊人,狗熊丝毫也没料到他会动手。紧接着,朱朱的钢尺已经劈了过去。我的刀子闪闪发亮,我想要狗熊流血,这家伙太嚣张了。狗熊的兄弟伙也扑了过来。街对面的人也纷纷向这边冲。
混战中,我那冰凉的刀子刺在了狗熊的右肩上。同时,我也感到背上被重物狠狠一击。我咬咬牙,差点摔倒。“刀柄,快跑,”朱朱叫起来,慌乱中我看见他的脸上有血。
我和朱朱像兔子一样飞快地跑。周围的人见是打群架,纷纷向两边闪开。
跑了一阵,进入一条偏僻的小巷,迎面走过来八、九个人,领头的是程岑和大勇。
程岑大声喊:“西鸿,别慌。”他和大勇领着那几个人挡在我们前面。“是哪几个宝器动的手?”程岑见我嘴角流血,一脸狼狈,气坏了。
这时狗熊带着人追了上来。我看见他的衣衫被鲜血染红,眼里露出刀子一样的光。我咬了咬牙,舞着刀子又想冲过去,程岑一把拉住我:“西鸿,别慌。”
“程岑,不关你的事,”狗熊认识程岑,他大声说。他没有预料到程岑会带人来。“放屁,你龟儿也太不讲道理,西鸿是我哥们,他怎么会动你妹子。”程岑说。这时狗熊带来的人纷纷和程岑带来的人打招呼,他们许多人相互间都认识。狗熊仍然有些嚣张,他说:“程岑,你说怎么处理,你不给面子,别怪老子翻脸不认人。”
“老子怕你是马虾,”程岑一边说一边抽出一把钢尺。
狗熊身边的哥们都开始劝他。因为双方都有人相互认识,动起手来很不好看。“那有本事我们单挑,一个一把刀对砍。”碍于面子,狗熊开始说狠话。
我还没开口,朱朱就跳起来:“狗熊,有性格就把刀柄弄死,只要是兄弟几个有一个活着,就放你妹妹的血。”朱朱的眼睛已经肿了,脸上飘着杜鹃一样的血。
狗熊愣了一下。他没料到朱朱比他更狠。
比狗熊更狠的朱朱后来在一次斗殴中被判了三年劳教。很久以后,当我去监狱看他时发现他变了很多。他拉着我的手说:西鸿,少年时我们太不懂事了……说着说着泪水就下来了。狗熊有些吃惊,而朱朱像钉子一样钉在那儿。朱朱的半边脸沾着血迹,模样又酷又傲。
事实上,朱朱正是凭着刚才打架时的狠劲和他对狗熊说的那番话,使他逐渐在一大群问题青年中脱颖而出,成为一个打架机器。进而使他在以后的一次流血事件中扮演了主角,三个人的鲜血使他走进了劳教所……
程岑大概也担心事态继续发展不好收场,就开始做和事佬:“狗熊,西鸿,”程岑说:“大家哥们一场,今天就暂时把这事搁下,等几天我请大家喝酒,你们相互给个面子,大家不打不相识嘛。”当时在我们中间,只要有人摆酒叙话,什么事都能搁平。当时虽然很年轻,但很讲哥们义气。第一天下午两个人还在打架,晚上只要有人出面摆酒,双方便能成为哥们,第二天便可以一块去揍别人,其实这都是受了电视剧《上海滩》的影响,现在想起来实在是挺喜剧的。狗熊到了这一步,知道再蛮干下去也讨不了好:“程岑,这是你说的,我就放刀柄一马,大家是哥们……”他一边说一边招呼他带来的人离开。
“狗熊你放心,我什么时候说话不算数?”程岑乱拍胸脯。
狗熊走了几步又转过头对我嚷:“刀柄,男人的事自己摆平,别难为我妹妹。”
“我就是要难为你妹妹,我日你妈。”狗熊走远之后我说。
朱朱站在我旁边,整个人像一枚钉子。
天空堆满阴霾,窗外的雨水连绵不断。
向天在给学生们上课。他穿得整齐又干净,胡子刻意刮过,人依然消瘦如同从宋词里走出的文士。向天开的科目是英语诗歌,加上他的博学,再加上他的诗人气质,向天的课自然成了学生中间的热门话题。
向天一边讲课一边用眼睛观察,他又发现了几个陌生的面孔,他知道这几个面孔也决不是外语系的学生,而是其它系的,他们都是慕名来听他讲课的。向天心里不由自主地涌起一种成就感。向天今天讲的是白朗宁夫人的十四行诗。皮珊坐在靠窗的椅子上,心神郁郁的,她在听雨。皮珊把目光投向窗外,雨水像天空的眼泪,湿了窗外的校园。她看见一片青草地上,开着几朵白色的小花,朴素而又淡雅。向天的声音流畅而且极男人味地在教室回荡。
向天所讲述的白朗宁夫人,皮珊早已从向天那儿熟悉。
经过那一个月亮很圆的夜晚之后,皮珊心里一直不太宁静,皮珊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做出这样的事。她觉得自己很糊涂,不明不白地就把少女的花期结束在向天那儿。
但是皮珊仍然认为自己有些喜欢向天。毕竟他是一个很有男人味的男人。
皮珊心里又隐隐约约地感觉到,向天可能不应该是她最好的归宿……
教室里响起一阵热烈的掌声。向天开始朗诵自己的诗歌了,这就意味着又一节课即将结束。学生们都知道向天是一个诗人,所以都要求他下课前用十分钟的时间朗诵自己的诗作。你要善于等待你不能像火焰一样把我离……向天在朗诵他最近的诗歌。
皮珊知道这首诗是献给自己的。“皮”,向天一直这样称呼她。
这几天,向天一直在疯狂地寻找皮珊。皮珊已经不再到向天的家里来,向天的心隐隐地暗痛,他宁肯在他和皮珊之间没有发生过那方面的事。向天认为自己犯下了一个错误。
在教室里,向天总不能和皮珊说太多的话。有时候一下课,向天便被学生们潮水一样地包围,但人群里总不会有皮珊的身影。当向天在茫然中回答完学生们的问题,皮珊早已从教室里消失。每当这个时候,向天的心里便如同被凿子凿了一般难受。皮珊听着向天的诗句。皮珊的眼神仍然郁郁地看着窗外。
事实上,皮珊对“性”的认识一直处于恐惧状态。大一的时候,有一个男生拼命地追她。
皮珊迫于对方的痴情,决定尝试着接触一下。有一次,那男生问皮珊敢不敢玩一个游戏。他把皮珊带到一间小房子,然后开始脱衣服……“妈呀”,皮珊一声尖叫,转身飞跑而出。她的脑海里立即一遍遍地出现很多年前的一个场面。
那时候皮珊刚上初中。有一次她在江边玩耍,偶然看到了一对男女在造爱。他们躺在江边的竹林深处,脱得赤条条的,像一大堆白花花的猪肉绞缠在一起。皮珊清楚地看到那男人压在女人身上,浑身如同上满发条一般拚命抽动,那男人一边大口地喘气,一边紧抓着那女人的胸部,脸上的表情复杂、单纯而且丑恶。更让皮珊受不了的是那女人的叫声,皮珊听来如同魔鬼。“怎么会这样?”皮珊发疯般地跑回家后想。
很多年以后,江边竹林里那个女人怪异的叫声便成了皮珊青春期的恶梦。
后来,皮珊便非常讨厌男孩子,她的整个中学时代,除了父亲,她几乎不和其他的男性说话。直到大三的时候,她遇到了大成和向天。大成是皮珊在一次老乡会上遇到的。大成很踏实,人长得很帅,在离师大不远的建大读书,学工业管理。他们认识之后,大成总是爱来找皮珊。他对皮珊从不动手动脚,两人散步也散得非常单纯。皮珊对他充满了好感。“他挺像我哥哥。”皮珊在心里这样评价大成。
但对于向天,皮珊总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感觉。向天就像阳光,温暖而又灿烂,但阳光总有被浮云遮住的时候。在和向天有过性史之后,皮珊隐隐感觉到“性”这个东西也并不是很丑恶。
“他欺负了我,”皮珊有些快乐地想。“可是他怎么能对我这样。”皮珊又想,脸有些红。皮珊坐在教室里,风轻轻掀起她的黑发。窗外的雨下得更细更密。那几朵白色花开得依然美丽又动人,它们轻轻地盛开在雨中,又柔顺又可爱。
教室里的学生都已散尽,只留下皮珊。收拾好教案的向天一直在观察皮珊。他不敢贸然地说话,他注意到皮珊穿了碎花的衣裙,她临窗的模样沉郁而动人。
“她肯定是在等我,”向天有些快乐地想。“皮,”向天走过去轻声喊,“皮……”。
皮珊转过头来的时候,向天发现皮珊的脸上有一种茫然的美。
皮珊面对向天的时候才惊异地发现教室里的同学们都已走完,她抬头看着向天,后者的表情有些忧郁。
“皮,”向天又喊。他伸出手想放在皮珊的肩上。皮珊轻轻地躲开:“我得走了,向老师。”皮珊边说边向教室门口走去。向天有些吃惊:“皮,”他又喊。皮珊已经走出了教室。向天迟疑了一下,抱着教案也跟了出去。外面的雨水越来越密。走出教学楼,皮珊撑开伞,她的伞是绿色的,很漂亮,皮珊轻轻地甩甩头,走在雨中。向天没有带伞,他开口想喊皮珊,但终于没有这样做。
皮珊走到女生楼的时候发现了跟在后面的向天,后者在雨中显得单薄而无助,尤其他的眼睛,在镜片下充满了羞涩和点点慌乱。皮珊心里一紧,有什么东西突然湿润了她的眼睛。皮珊跑过去,把伞递给向天:“给,回去吧。”说完,她转身向女生楼跑去。在她转身的那一刻,向天明显地感觉到皮珊的眼里暗藏了一丝飘忽不定的伤害。
向天目视着皮珊青春健康的身体在女生楼消失。低下头,他伸手慢慢摘掉那把绿伞上沾着的几片落叶。
“我怎么了?”向天想。
晚上的时候,雨慢慢地有些住了。
向天换了一身衣服,头发仍然有些湿漉漉的。他趴在桌上,正在翻一本艺术哲学。房间里有音乐在流淌,很沉郁,很哀婉的一曲《梁祝》。
向天甩甩头,思维实在不能集中起来。他的眼里满是一个女孩的影子。
向天实在希望那个月亮很圆的夜晚没有发生过那件事,他猜测着那次**带给皮珊的伤害。“她实在是个好女孩,”向天想。事实上向天只希望皮珊能够经常来坐坐,向天自己那天也不知道自己怎么会干出那件事。
屋外,花开得很灿烂,皮珊站在这里好一会了。她总是感到这间小屋仿佛充满了巫气,仿佛有一种很邪门的力量在召唤她。皮珊不知道是否该敲门走进去。不过此时她又有了一种尖锐的眩晕感。她好像又闻到了茉莉花茶的味儿,那种清纯的,可以透进人全身的花茶香。
后来皮珊终于转身离开了这里,那时雨已完全停下来,并且天空有了月亮。皮珊终于在月亮下的花影里走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