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第三十四章

市里又一次声势浩大的机构改革开始了。

这是我调玻管局七年来经历的第二次大规模的机构改革。

市里召开了全市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市委书记、市长在大会上作了动员讲话。市级各部门副处以上领导参加了会议。十六个县的县委书记、县长也出席了这次动员大会。按照市里安排,市里的机构改革工作在本年度上半年结束,县里在年底结束。这就像扔保龄球,先将市里这个保龄球扔出去,再将县里这个保龄球跟着扔出去——但听“咣咣”两声响,市县两级的机构改革就结束了。

其实仔细想一想,机构改革就是跟玩保龄球一样。自八十年代以来,我们紫雪市已经进行了六次机构改革。这六次机构改革的“精神”都一样:撤并机构、减少人员。然而六次机构改革下来,我们紫雪市委、市政府的人员却由第一次机构改革时的三百多人增加到现在的一千六百多人。县乡机关如出一辄,我们紫雪十六县,最小的一个县只有十万人,可这个县“财政供养人员”却有一万人,十个老百姓“养活”着一个干部。八十年代的时候,乡一级机关不设“人大”。进入九十年代,乡级机关普遍增加了一个“人大主席”,与乡党委书记、乡长一个级别。我们紫东县有一个乡,竟有十四位乡级领导干部:一位乡书记,四位副书记;一个乡长,四个副乡长;一个人大主席,一个副主席,还有一位人武部长。这是十三位。最后一位是乡计生专干——为了重视计划生育工作,将乡计生专干破格升作副科级干部,与副乡长一个级别。

以“撤并机构、减少人员”为目的的六次机构改革,其结果是:“机构增加一倍,人员翻了五番”。

第一次机构改革时,市县的机关干部还“吃了一惊”——万一被“分流”了怎么办?可也只“吃了一惊”——从第二次机构改革时就不吃惊了。因为每次机构改革,都能新调一些同志进来,新提拔一些同志上去。第一次机构改革时,我们玻管局只有十五个同志,一正两副三个处级干部。现在是八个处级干部,五十一个同志(含老乔)。十五个编制时期,十五人中含一正两副三个局领导,全局只有三个科室——只设三位科长,不设副科长。下来有九个科员。那时还没有“主任科员”和“副主任科员”这样的说法。可现在呢?朱锋、姬飞、牛望月这样的人,都是搭乘着机构改革这趟车走上处级领导岗位的。因此,同志们现在都拥护机构改革,因为这使每个同志有了新的机遇。

因此,机构改革就成为“打保龄球”——但听“咣咣”两声响——机构改革已经结束了。

老板上任后,将我任作政秘科长,让我一花独放。此后近两年时间,再没有动人事。

市里的机构改革动员大会结束的第二天,老板便召开了全体人员大会,传达了市机构改革会议精神,对我局的机构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成立了“紫雪市玻璃制品管理局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老板亲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我任办公室主任。

我才顿然明白了老板两年来“按兵不动”的原因——原来他是像诸葛亮那样,在等着“借东风”呢!

我又明白了一个道理,任何事情,得师出有名。同样是挥兵攻打某处城池,师出有名,便是讨伐逆贼,替天行道;师出无名,就是大逆不道,犯上作乱。

市里这次机构改革,就是老板等待来的“东风”。老板借得东风,在局里干净利落来了一个大动作——对局里的机构和人事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调整。

这次调整的特点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机构设置呈现新的亮色,人员任用出现新的面孔。过去历次机构改革,没有突破八个科室。阎水拍局长曾尝试冲破这道“篱笆墙”,但冲了几次,没有冲过去。这次马方向局长终于“杀开血路”,“突出重围”,增为十个科室。

八个科室时期,称谓随着政秘科的变化而变化。政秘科叫办公室时,八个科室简称为“六科一室一会”。一室即指办公室,一会指局工会。办公室改为政秘科后,八个科室简称“七科一会”。

这次机构改革八个科室增设为十个科室。新增一科一室:一科为“督察科”,一室为“纪检监察室”。

督察科为新设机构,纪检监察室为半新设机构。过去局里有一个纪检副书记,但却没有一个专门的科室。若副处级的纪检组长是丈夫,正科级的纪检副书记是妻子。两个人结了婚,虽然也在一起吃饭、做爱并生孩子,却没有一所房子住。这次增设纪检监察室,等于给这一对已生出孩子的夫妇造了一所房子,并顺手雇了一个保姆——科里还设一个监察室副主任,为副科级。

李小南任了局工会主席。那个老板几次表扬过“不错”的“张不错”,被任命为监察室副主任。

冯富强不甘居李小南之下,经过竭力争取,由局工会副主席调整为督察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这个科目前只有冯富强一个人,若不出什么差错,哪一天也许会将督察科长这个位子给他,但暂时不行。“视其表现而定!”老板这样对我说时,明显流露出对冯富强的厌恶。

我在老板家里几次碰到的“王某某”,接李小南任政秘科副科长。

在姬飞和我的联手运作下,出纳员康凤莲接冯富强任局工会副主席。

下海挂彩归来的老宋被任作政秘科副主任科员。老宋给老板反复认错后,老板已消了气,征求我的意见,对老宋如何安排。我是这样对老板讲的,我说,不给他一个副科级,完全能说得过去。老宋认错时也反复表态,对他的工作安排,他个人没有任何要求,组织让干啥就干啥!但安排一下,也能说得过去。毕竟是个老同志,在局里任副科长多年,现在又落魄到如此程度,给个副科级安慰一下,更能体现组织的温暖和老板的大气量。大人不计小人过,何况老宋现在已经服服帖帖。相比较而言,给个副科级安排一下为上策,不安排为中策。我说到这里时,老板笑着问我:“那下策呢?”我说:“下策就是将这家伙像一条狗一样一脚踢出去——原本就不接收他回局里工作,有明文规定在那儿摆着嘛!”接着我又恨恨地说,“这家伙那天还跟你吵,真是昏了头!看他那天像一条疯狗一样又扑又咬的样儿,我当时想,人急了真是能看得出来!如果不是老板您关照他,他现在连个落脚的地方也没有,猢狲儿隔墙凉簸箕——还不知在哪儿仰着合着呢!那天我将他拽到我办公室好一顿训斥。起初他还像茅厕里的砖儿——又臭又硬,在那儿胡搅蛮缠,可很快软得像一堆鼻涕一样,承认他跟您嚷吵不对。后来那家伙痛哭失声,说他这一辈子算完了!人无后眼,当初哪根筋抽着了,放着好好的副科长不当,跟上鬼似的扑着下海。他还怨恨人家老顾,说他当时下定决心下海就是受了老顾的影响,跟上瞎子跳枯井哩!我说你不要怨张三,怨李四,人家老顾现在挣了几千万,牙缝里剔点出来就够你饱餐一顿。况且船多不碍港,车多不碍路,人家老顾下海赚钱又没有妨碍你老宋赚钱!他被我说得无话可说,像个白痴一样沉默了一会儿,又央及我向老板你求情,担心老板你会记恨他。我说老板肚里能撑船,人家多大的肚量,能记恨你小小的老宋!以老板平日的为人,人家不但不会记恨你老宋,你老宋的事该上紧时老板还会上紧!但你自己得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以后切不可头脑一发热就犯浑!退一步说,犯浑也得看对象!那李逵,仗着有两把板斧,动不动就冲人犯浑,可他一见宋江就磕头。还有孙悟空,把猪八戒当孙子耍,可他何曾冲撞过唐僧和观世音菩萨。咱们局里小牛和小马,动不动就互相尥蹶子,你刚一吹胡子我急忙就瞪眼,可他们啥时见了阎水拍老局长不是毕恭毕敬。以马方向局长现在在局里的威信和威望,完全可和阎水拍老局长比肩,连阎水拍老局长都说,玻管局现在是青出于蓝而青于蓝呢!你冲马方向局长犯浑不是背着鼓寻槌——找打吗?玻管局的同志哪一个不会因此而对你产生反感心理?!”

那天我就这样在马方向局长面前如此这般将老宋贬斥一番,最后说,如果说他是个人,现在也是个“可怜人”;如果说他是一条狗,已成一条“落水狗”!此时给点恩惠,他会永远记着的。所以对他的安排,应弃下策,舍中策,取上策。

“那就给个副主任科员吧!也真是个可怜人,他调进局里工作比我早两年。他做副科长时,我才是个副主任科员呢!不要将人一棒子打死,治病救人嘛。”老板表了态,老宋做了副主任科员。

老宋之外,政秘科又新增了一个副主任科员岗位。这个副主任科员是否应给打字员小胡?老板征求我的意见。我知道在这个问题上老板没有拿定主意。老板心中还有一个人,他在这两个人之间犹豫。这两个人老板都不讨厌,而且两人都向老板伸出了手。老板不想给一个得罪另一个。他想借我的口将这个意见讲出来,这样得罪那个人的就不是老板而是我了。而我正想去得罪“那个人”,让他明确地知道是我不同意他做这个副主任科员的。因此在这个问题上的决定权已悄然置换——由老板手中置换到了我手中。我对这两个人使用谁做副主任科员有了生杀予夺的大权。

老板需要这样一种“说法”:本来他准备让某某做政秘科副主任科员,可鱼在河坚决不同意。鱼在河毕竟是政秘科长,又是给政秘科配副主任科员,他的意见老板有时也得听一听。

而我也同样需要这种说法,这证明我的话是举足轻重的。我更需要另外一种说法:鱼在河那家伙看上去温文尔雅,还敢动刀子杀人呢!

是的,我需要这种说法!在玻管局这么多年,我何曾亲自“杀”过一个人!无论是对阎水拍,还是对马方向,我只有点头哈腰的份儿。在他们面前,我的脊梁骨早断裂了,我甚至能听到我的脊梁骨断裂的“咔嚓”声。

别人以为我是一个温文尔雅的人,一个文质彬彬的人,一个心慈手软的人——难道老宋不会这样认为吗?老宋不这样认为才怪呢!而惟独没有人知道,我还是一个心狠手辣的人!

冯富强被我击溃了,我在对付冯富强的时候,只是躲在背后,(谁能看得见呢!)玩了个借刀杀人。我多想从幕后跳出来,亲自尝试一下“咔嚓”一下的那种快感呢!今天马方向局长给了我这个机会!

我将我准备“杀”掉谁的意见讲给老板听后,老板保准会这样对我说:“那你在党组会上将这个意见讲出来!”

事实与我“设想”的完全一样,包括老板讲的话与我“设想”的他将要讲的话一字不差!那天,我在明确表示反对小胡做副主任科员的同时,将老板心中藏着的另一个人一把“拎”了出来。我对老板说:“小胡暂时放一放,这个副主任科员给小虎!”

老板马上对我说:“那你在党组会上将这个意见讲出来。”

果然一字不差!

我对老板说:“任用小虎一个人,能调动一批人的积极性。小苏、小马、小牛、小唐都会看到希望,工作劲头会更大,这里有个用人导向问题。”

老板对我的观点赞赏地点头。

小虎被任命为副主任科员兼老板专职驾驶员。小胡则被我像一个老和尚的鸡巴一样吊在了那里。宣布任命决定那天,这小子拉着小高几个去喝了个烂醉如泥。酒醉后一边哭着一边对小高说:“鱼在河狠毒啊!”

小高当天晚上就将小胡说的话一字不差告诉了我。我嘴角掠过一丝冷笑——谢谢你,小胡!我现在正需要“狠毒”这两个字。这就叫“杀一儆百”。我得让玻管局的同志们都知道,我鱼在河一旦举起刀子,毫不手软!

这次机构改革的第二个特点是:机构名称进行重新调整。政秘科再次改为办公室。全局十个科室简称“两室八科三系统”,或者“八科两室三系统”。

两室指办公室和纪检监察室,八科是指八个业务科。

“三系统”的第一系统为办公室系统。老板称为“中枢神经系统”。既是“中枢神经”,就有指挥其他“神经”的功能。其他九个科室的工作全部围绕办公室的工作转动。这个系统共由十二个同志组成:办公室主任鱼在河,副主任王某某,副主任科员老宋、小虎,打字员小胡,通信员小高,汽车驾驶员小苏、小唐、小马、小牛,另有一位新调整过来的出纳员和门房老乔。

仍然和赵有才主任时期一样:一个班的建制。

第二系统是纪检监察系统。老板称为“工作纠正系统”。这个系统由三人组成,真像一个“三口之家”。即纪检组长姬飞,纪检副书记罗一强,监察室副主任张不错。

第三系统是工会系统。老板称为“民主权利、福利保障、文体活动系统”。这个系统也由三人组成:行业工会主席牛望月,局工会主席李小南,局工会副主席康凤莲。

老板形象地将我们玻管局的“两室八科三系统”比作是一辆三轮车:办公室是前面的轮子,纪检和工会是后面的两个轮子,八个业务科则为轮子上的轴承。老板骑上自己亲手“打造”的这辆三轮车,拉着我们全局五十一名同志劲头十足地向玻管事业美好的明天驶去。

局里出了意外的事,纪检组长姬飞被人打了。打得不轻,住了医院。

姬飞这事出得没有一点新意,甚至有点俗不可耐。他是和老情人康凤莲“爱情”时,被康凤莲的丈夫当场抓获,于是姬飞就被打伤住进了医院。

这次摆平姬飞与康凤莲老公这档子事,马方向已使不上劲儿了,因为马局长不认识康凤莲老公。

这就奇了!莫非康凤莲老公做了那种变性手术?马方向局长突然不认识他了?康凤莲老公并没有做变性手术,马方向之所以不认识康凤莲老公,是因为康凤莲老公不是以前那个人了。

康凤莲目前的老公是她的第二任老公。对康凤莲目前的老公来讲,康凤莲也是他的第二任妻子。

康凤莲目前的老公和我比较熟悉,他是我在袁家沟中学教书时的老同事,名叫邓世清。

邓世清是和我在同一年度、同一学期分配到袁家沟中学教书的。并且我俩住同一间宿舍。那年“袁中”(袁家沟中学之简称)就分来我们两个年轻人。

邓世清比我小两岁,他的出生年份“写”在他的名字上——他原叫邓四清——出生于“四清”运动那一年。直到上紫雪师范学校时,他才将“四清”改作“世清”。他告诉我,之所以改名为“世清”,取“世事洞明皆学问”、“清清白白过一生”之意。那时他对未来的婚姻生活充满美好的憧憬。某一天晚上睡下后,他对我说,他将来结了婚,有了孩子,若是男孩,就取名邓通。“通”取“四通八达”、“通江达海”之意。道路越走越宽广,条条道路“通”北京:从政,定能做大官;经商,定能赚大钱;从文——说不准就是个沈从文。总之干什么都是最出色的。邓世清对我这样说时,我心想,若叫邓通,成为“沈从文”倒不一定,但做大官和赚大钱却是一定的——这个孤陋寡闻的家伙大概不知道汉文帝时有个幸臣邓通,年轻时十分有钱。而且邓通是个奸佞小人,勾结周勃、灌婴诬陷贾谊,逼使汉文帝将贾谊放逐长沙。除过这个有钱的“邓通”外,我好像在某部古典小说里还看到过,有一个勇猛的武将也叫邓通——想到邓世清的儿子将来是像张飞那样一个手拿丈八长矛“倒竖虎须,圆睁环眼”的家伙,我在被窝里扑哧笑了——我俩进行此类谈话一般都在晚上睡到被窝里以后。刚睡下,睡意还没有“袭来”,便天南海北胡嚼一通。

邓世清听我在被窝里笑,问我笑什么,我说不笑什么。接着我又假惺惺地恭维他说:“我觉得你给你儿子起的这个名字很有寓意——总之是一个好名字!费孝通的名字也有一个‘通’字,那是因为费孝通的父亲在江苏南通教过书——费孝通的这个‘通’字显然没有你儿子这个‘通’字寓意广泛和深刻!”

听我这么说,邓世清显得很得意,又对我说:“在河,人的名字其实是挺重要的。比如毛——泽东,蒋——介石,朱——元璋,名字叫得多响!我的名字叫得不好:邓——世清,像放了一串潮湿的鞭炮,屁屁屁的,叫不响。所以我儿子的名字一定得叫响。邓——通!你看这个名字叫得多响!”他这样说时,我却突然又想起了“通”的谐音是“桶”——饭桶!这样一想,觉得这名字更无趣了。

我对他这一番表述真是不以为然。人的名字叫得响叫得不响无关紧要。也有一个姓邓的人,名字倒叫得不响,这个人的名字甚至很普通,但这个人却是一个真正的伟人,被全中国人民尊崇。而且时间越久远,他的伟大越将显现出来。

我这样想着时,邓世清又说到了他的女儿。他说,若他将来生一个女儿,就取名邓云,或者邓雁、邓鸽、邓鹤——总之要飞到天上。他说他在某本书上看到过一个观点,男为有足兽,女为无翅禽。男人身上兽性的比例大一点儿,女人身上禽性的比例大一点儿。况且女孩子飞在天上,隐含着“远走高飞,蓝天白云,冰清玉洁”之意。邓世清对我这样说时,我不知怎么又想歪了。我想,飞到天上也不一定是好名字!与“邓雁、邓鸽、邓鹤”相比,还有一个“以一抵三”的名字,将这三个名字全都囊括进去了,可这个名字却并不好——邓鸟。我又一次扑哧笑出声来,而此时邓世清已打起了轻微的鼾声。这家伙常常是这样,正和我说着话,突然就睡着了。就像那些严重的心肌梗塞患者,“炸弹”吞得慢一点,就咽气了。

刚分配到袁家沟中学时,我和邓世清的关系并不像以后这么亲密。我是大学本科毕业,他是中师毕业,我就有点瞧不起他。从他后来给他想像中的儿子取名字时,不知道古代已有过“邓通”这么个有钱人,足以说明中师毕业与大学本科毕业在知识面上还是有一定差距的。加之这家伙长相又土头土脑。如果我像一条毛皮光滑的小狗,他就像一只老鼠或者刺猬。母老鼠怀疑老公有外遇,跟踪老公到一堆草丛旁。一只刺猬钻出来,母老鼠一把抓住刺猬,喊:死鬼,还说没外遇,擦这么多摩丝勾引谁呀?——邓世清即使擦再多的摩丝,也总显一副獐头鼠目的猥琐相。刚分配来最初的三天,我俩睡在一间宿舍里却不说一句话。那间宿舍的火炕中间,放两个笨拙的木箱。我的箱子用红漆刷过,他的箱子却是白木板,且上面有很多辨不清颜色的污渍。我当时想,邓世清这家伙该不会手淫时将脏东西顺手抹箱子上吧?这个箱子从读中学时就忠实地陪伴着他。箱子上有几处用小刀刻上的“邓四清”字样。后来我和邓世清相熟后,曾看着箱子上刻下的名字打趣过他。我说:“邓世清,你将来若成了大人物,这个箱子就能进纪念馆供后人瞻仰了!”我当时发现有两处刻的是“邓四清”,一处是“邓世清”。说明前两处是中学时代所刻,后一处是在紫雪师范学校读书时所刻。

总之我当时一看邓世清的全部财产只有这个白木茬箱子,就知道他的家境比我家还要差得远。他的箱子里,有几个手淫弄脏的旧裤衩。这家伙那时连裤衩都懒得洗,手淫时弄脏了,就扔箱子里,将上次弄脏的那个拿在手中揉一揉、搓一搓,将黄色的精斑搓掉,然后再穿上。因此在学校教师灶上吃饭时,他用手动过的馒头我从来不吃。除旧裤衩之外,他的箱子里还放一本托翁的《安娜·卡列尼娜》。一个中师学生能有几本世界名著呢?就这本《安娜·卡列尼娜》也有可能是从紫雪师范学校的图书馆偷来的呢!而当时我的红木箱里边,除过干干净净的衬衣和裤头,还有十几本文学名著。比如《约翰·克利斯朵夫》、《静静的顿河》等。

当时在袁家沟中学,这一红一白两个木箱,将我俩在火炕上隔开,我俩就像两根玉米棒子,一边搁着一个。

我记得我俩是在第四天晚上开始说话的。我们那个破烂不堪的宿舍有老鼠,一到晚上就出来猖獗地活动。前三天晚上我俩都忍着,连着三天没睡好。老鼠见我们没有任何反击行为,第四天晚上越发肆无忌惮,公然跳到木箱上,并快速地从邓世清脸上掠过。于是邓世清恶狠狠地骂了一句粗话,大意是说他准备跟这个老鼠的母亲发生肉体关系。与此同时他已拉亮电灯,穿一个皱皱巴巴的裤衩敏捷地跳下地,开始打老鼠。我当时也像一个勇敢的战士冲出掩体一般,从被窝里跃身而出,穿着裤衩配合他打老鼠。我俩打了十几分钟老鼠,拿木棍这儿捅捅,那儿捅捅,虽没打死一只老鼠,却将老鼠吓了回去,当晚再没敢出来。我俩不约而同折回身准备上炕时,邓世清突然哧哧笑着瞟了一眼我的裤头中间说:“鱼在河你的家伙大得很嘛!”——这就是我俩说的第一句话。接着他又说:“那只大老鼠莫不是钻你裤头里去了?”我当时完全出于自卫,也瞥瞥他的裤头,说:“你的也不小嘛!大老鼠在你那儿呢!”

后来我发现,人与人说话一旦说到生殖器这一带,关系就会遽然拉近,变得亲热起来。钻起被窝后,我还在继续反击他,说他“形而下”,思想里不干净。嘴上这么说,心里却觉得他不那么讨厌了。

那天我俩打破持续几天的僵局,谈到很晚。谈话的开篇和由头仍是生殖器。上床拉熄灯,隔着那两个木箱钻进被窝躺下后,邓世清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让我讲一个故事,必须围绕鸡巴来讲。我俩那时正处在青春期,那所农村中学又十分寂寞,就是从那天晚上开始,我俩找到一个排遣寂寞的好办法,就是讲脏故事,说脏话。一开始我俩都不愿先讲,你让我讲,我让你讲,互相尽让。我当时其实并不是尽让,而是肚子里确实没有脏故事。邓世清见我讲不出,就不再逼我讲,他给我讲了两个。父亲带儿子去洗澡,地很滑,儿子将要滑倒时一把抓住父亲的鸡巴才没倒下。父亲生气道:幸亏你是和我来的,若和你妈来还不摔死你!见我在被窝里笑得喘不过气来,邓世清十分得意,又问我听没听说过“人体四奇”?我一边笑一边说没有听过。邓世清便说:鸡巴没骨,硬得出奇;阴毛没烫,卷得出奇;包皮没晒,黑得出奇;阴道没油,滑得出奇。

接下来他问我在大学弄过女生没有?我说没有。他认为我不老实,并威胁我说,如果我不据实告诉他,他也不会把“他的事”告诉我。为了引蛇出动,我装作老实地向他承认,弄过一次。我信口有鼻子有眼儿编了一个故事,说和我好过的那个大学女同学后来得白血病死了,我不想再提我们之间那些往事,因为一提我心里特别难过。他见我这么说,就不再追问。说起和他恋爱过的两个女孩。第一个,人家爱上了他,第二个,他爱上了人家;第一个,两人弄了一次,第二个,只到亲嘴为止;第一个,他抛弃了人家,第二个,人家抛弃了他;第一个,他早就忘到九宵云外去了,第二个,他却怎么也忘不了,一想起那个女孩心里就像猫抓似的。

第一个女孩是他高中同学。邓世清那天刚说了这样一句,又停住口问我,是想听他从头讲起呢,还是先听一下结尾?结尾就是他和那个女孩弄的那一次。我思忖了一下说,还是先听结尾,然后再从头听一遍,这样就给人一种听了两遍的感觉——过瘾!邓世清于是兴致很高地讲起来。他说他俩“那一次”发生的时间是他考上师范那个暑假的一天傍晚,地点是在清水河畔一片僻静的小树林里——他和那个女孩第一次到紫雪城玩。两人先是坐在那里拥抱、接吻,夜幕完全降临时,他就动手解她的裤带。她起初不肯,以手护着,后来就有点半推半就。他急忙趁热打铁,一把将她的裤子扯到了膝弯处。邓世清给我讲到此处时,用的就是“趁热打铁”这个词,仿佛那个女孩的两条腿是两块硬邦邦的生铁。这样蛮干,人家女孩生气了没有?我问邓世清。没有没有!她当时只是假装生气,在我手背上掐了一把,邓世清说。这么容易就将一个女孩的裤子扯到腿弯处,让我嫉妒,我恨恨地说,这个女孩肯定是个烂货,早和别人弄过了——所以驾轻就熟!邓世清见我这么说,生气了。说那女孩是个真正的处女。然后又攻击我,认为我是吃不到葡萄就说葡萄酸——你那个得白血病死的女朋友才是个烂货呢!他这样恨恨地说时,仍显得气鼓鼓的。我见他因为生气有中断讲述的危险,急忙表示和解,认同他的说法,认为他的女朋友一定是个处女——比处女还处女——至少有两层处女膜!我夸张地讨好他,然后便设身处地地为他着想,问他当时给那女孩屁股底下垫什么东西了没有?——总不能让人家裸着身躺在冰凉的河畔吧?要么就是提前准备好了一块毛毯?邓世清见我这么说,复又开颜。他扑哧笑了,说我真无知。提前抱一块毛毯往河畔走,人家女孩会跟你去?就像你若拎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哄骗一个人跟你到僻静处,人家会跟你去?邓世清这个比喻其实并不妥当,仿佛他和那个女孩做爱就是给人家往里捅刀子似的。更令人无法容忍的是,此时他又不失时机地攻击我一句,说我和白血病患者弄时才抱着毛毯呢!这下轮到我生气了,警告他再不要提那个已逝的女孩。我说,你这个人也太残忍了,怎么能将你的快乐建立在我的痛苦之上呢!他见我这么说,急忙向我道歉,然后讨好地告诉我,他当时将自己的上衣铺在了女孩的屁股底下。我的语气这才和缓下来,说,那一定将衣服弄脏了吧?没有没有,邓世清连连摇头,说他当时笨手笨脚伏上去,刚挨过去,还没进门,就泄了。那还不射衣服上去?我关心地责备他。没有没有,邓世清复摇头。那莫非你给女孩射里面去了?又不是打气枪,“噗”一下就能打里边去;或者是那种高压水龙头,一下就将十个八个小邓通冲进去了。邓世清说,在那紧要关头,说时迟那时快,他猛地提了一下身子,一下就射女孩肚脐眼儿里去了……

邓世清是在从头讲起这个女孩对他萌生爱意的琐屑过程时,我才知道这个女孩名叫王小梅的。他从刚上高一时说起,某一次上体育课时她替他捡了一次篮球,某一次两人共同办黑板报时她触了一下他的手……这些平淡无奇的过程在我听来十分乏味,便催促他快点讲到结尾,又将那个还算刺激的结尾有滋有味听了一遍。

邓世清在紫雪师范学校上学后,就像高加林抛弃刘巧珍那样,抛弃了没考上学校回到农村的王小梅。他向我感叹:人就是这样,容易到手的,从来不会珍惜;得不到的,却又朝思暮想,欲罢不能!邓世清所说“得不到”的,就是他的第二段恋情。这个“得不到”的女孩名叫周华芳,是他的师范同学。我虽没见过周华芳,但从邓世清的讲述中,获知这个女孩有“倾国倾城貌”。邓世清告诉我,周华芳是城里女孩,比王小梅漂亮得多、洋气得多!简直就是一个美丽的精灵!他说,自从爱上周华芳,他才知道爱情是怎么回事。你爱一个人,就是觉得她放屁都是香的!邓世清说话有时能夸张到令人恶心的程度。我听邓世清讲述时常喜欢冷不丁插一杠子,不按他的思路和叙述过程“跟进”。那天他说完周华芳的“香屁”,正在用充满深情的语言形容周华芳的容貌,我却突然问他,周华芳的身体怎么样?他当时不得不停下对这个女同学容貌的细致描述,回答我:“身体好着呀,没病!”我在心里想:哦,原来不是“多愁多病身”!那天关于周华芳的容貌他描述了很多,我只记着一句:“眼睛,还有手,还有洁白的小牙齿!”原来除了“香屁”,邓世清最初就是被周华芳的眼睛、手和洁白的小牙齿迷住的。

我俩那时都爱好文学。八十年代中前期,你若说爱好文学,人们就会敬你三分;若你是个“搞文学的”,人们就会再敬你三分;若你还在报刊上发表过几首小诗或小散文、小小说之类,人们就会又敬你三分,并且有很多姑娘会给你写信。不像九十年代直至新世纪初年,你若说你是写诗的,人们就会认为你是个疯子。甚至有人说,诗人最危险,是离饥饿最近的动物。而你若说你是一个作家,人们又会说,作家就像退休的元帅一样,以前的光环没有了,但还可以穿着不佩肩章的元帅服坐在那里。总之九十年代以后,就连作家都羞于说自己是搞文学的,因为你若说你是搞文学的,别人就会认为你是一个没用的人——“啥也搞不了的人才去搞文学!”社会的价值观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八十年代,人们还羞于谈钱;可到九十年代以后,已在公开逐利。黄河、长江可以改道,但却没有人能阻止这种价值观念的嬗变。

待我从姬飞那儿获知是邓世清打了他之后,我已和邓世清多年没有往来,他和康凤莲结婚我都不知道。康凤莲也没有请我们单位的同事参加她的婚礼。他们双方都是“二婚”,“一对新夫妻,两套旧家具”,大概也不想张扬。但邓世清还是应该请我的,我们毕竟有过那么一段亲密无间的关系。不请我,反过来说明我们已经疏远到何等程度,甚至完全形同陌路——自从我调离袁家沟中学后,我就再没有见过他。他的第一位妻子是否给他生下了“邓通”或者“邓雁”,我竟也一无所知。

邓世清成为我们紫雪市比较有名气的一家夜总会——康巴夜总会的老板,我还是这次姬飞被打后从姬飞口里获知的。确切一点,邓世清只是康巴夜总会的“二老板”,大老板是康凤莲的哥哥康二。在我们玻管局,有一个人一听到康二这两个字就哆嗦,这个人就是我手下的副主任科员老宋。

生活真是一个大染缸啊!和我在袁家沟中学一个炕头“同居”十年的老同事兼老友邓世清染指黑道,是我当初万万没有料到的事情。

当然,邓世清与他经营的康巴夜总会只是给人感觉带有那么点黑道的味道。截至他打伤姬飞之前,尚未听说他做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至于他打姬飞,下手是重了一点,可毕竟有那样一个明摆着的客观原因,黑道之外的正常人群中亦时有这样的事情发生。

不过邓世清生活走向的大幅度改变(我不想用“堕落”这个词),还是令我这个他旧日的老友吃了一惊。

在我的印象中,邓世清这个人虽然有点喋喋不休,话太多,但心术并不坏,心也不“硬”,所以对他毅然举起器械将姬飞打得爬不起来(或者就是打得“鸡”飞狗跳),我当时听说后还是有点不能相信,直到从医院探望姬飞出来,才确信真是这家伙所为。

一个原本还算纯洁的年轻人,为何七八年时间,变得如此不堪?我找不到答案。我不禁回想起我们一块儿相处的那些美好的岁月。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觉得邓世清就像粘在我身上的一块嚼过的口香糖,甩都甩不掉。我这里所说很长一段时间,就是指我在袁家沟中学的十年。在这十年中,我俩关系最“铁”的一个阶段,就是我与柳如眉恋爱以至于初婚的那些日子。

就像当初邓世清狠心地抛弃了王小梅一样,中师毕业后,周华芳也狠心地弃邓世清而去,鹊飞别枝。邓世清说他当时简直有一种痛不欲生的感觉。此后,邓世清恋爱一直不很顺利。他的前提条件是要找一个像周华芳那样的城市女孩。可城市女孩的眼睛都像二郎神杨戬的眼睛那样长在额头上,怎么会看上一个中师毕业的农村中学教师呢!何况他身高只有一米六五,被女孩子视作“残疾人”。邓世清惟一的特长是爱好文学,舞也跳得不错,后来和他交往的那些女孩大都是跳舞时认识的。每到寒暑假,他回到紫雪城大都泡在舞场。那时跳舞十分流行。可那些女孩和他相处一段就不愿意了。那些女孩乖巧得很,分明是她们自己不愿意了,却对邓世清说是她们的妈妈或者爸爸不愿意了。每次失恋后,邓世清就拉着我喝烧酒,酒喝高后涕泪滂沱给我背诵几首拜伦雪莱或者普希金叶赛宁的诗。诵毕便用叶赛宁说过的一句话反复安慰自己:别难受,别折磨自己。一切都将过去,犹如轻烟飘过白色的苹果林。一次喝醉酒后,他竟拍着我的肩膀说出一句振聋发聩的话。他说:“在河,你说七十年代末期、八十年代初期咱们搞文学还可以理解;可八十年代末期人们都开始搞钱了,咱们还在搞文学;人们搞完钱又开始搞女人了,咱们还在搞文学;你说咱哥们儿是不是很傻是不是很傻!”这个醉鬼当时竟猛地扯了一把我的衣领,然后手一软,脑袋一偏,便醉得不省人事,只是眼角慢慢渗出两滴泪珠。

我俩的文学梦就在这次喝酒后结束得干净利索,从此再不谈文学。

我和邓世清情感的沸点是在我和柳如眉结婚的婚礼上。那是1988年冬天,至今我都记得十分清楚。我结婚邓世清跑堂端盘子时,当着那么多宾客的面在食堂摔倒,当场将眼镜甩出去。这家伙总是在关键时候让人“大跌眼镜”,给人们平添一些笑料。

我结婚的1988年前后,紫雪城年轻人结婚在饭店包酒席的还不多。那时工资低,挣的钱少,结婚时大都是请一个有点名气的厨子,再请一些帮手,自己做酒席。这样做主要是为了省钱。可见那时人们的生活水平距现在还是有很大差距。我当然也不例外,早在结婚前十天,便叫来一帮同学朋友帮忙,将婚宴定在市技工学校的一个学生食堂来做。当时恰好是寒假期间。那时年轻人结婚,大都在暑假或者寒假,学校放假,去学校包学生食堂容易。

我请来的七八个帮忙的同学朋友中,邓世清是最卖力的一个。他显得特别兴奋,好像不是我结婚,而是他结婚。举行婚礼的前两天晚上,我骑自行车来到技工学校。那几天,我主要负责布置新房,做酒席这一摊全部交给邓世清打理。我来到技校,见灯火通明的食堂里,只剩下邓世清一个人。他当时正十分专注地用烧红的火柱烫一颗硕大的猪头,散发出一种极其难闻的味道。走到身边他才发现我,扭回头对我说:“买来的猪头毛没褪尽,得重烫一遍。”我这才发现地下摆着十颗猪头,其中有八颗已烫干净,他正烫着的是第九颗,第十颗还没有烫。我俯身将烫过的和没烫过的作了比较。烫过的确实干干净净,耳根旁、嘴唇边、包括鼻孔里都收拾利索了,白白净净像女人的屁股蛋子。而没烫过的那一颗角角落落里全是毛,有些地方甚至有很多毛。“还有二十只鸡,我也重新拾掇了一遍。”邓世清向前边一指,我才发现案板上还放着二十只褪得干干净净的鸡。我当时心里有点感动,站在那儿和他说了半个钟头话。他和我说几句话,将烧红的火柱从炉膛里抽出,“咝”一下就在猪头上烫起一股白烟,那股难闻的气味直冲我鼻孔。我屏住呼吸以手扇烟退后几步,待烟雾散尽后再趋前和他说话。到我十一点多钟准备离开时,他已将第九颗猪头拾掇利索。我看他累了几天,让他和我一起离开。“剩下这一颗明天再烫吧!”我指着地下那颗没烫的猪头征求他的意见。他却摇摇头对我说:“明天还有明天的活,今天必须将这颗猪头烫完!”说着他已弯腰将这颗猪头从耳根上一把拎起来,扔在炉台上,将烧红的火柱“咝”一下戳了上去。眼里露出恶狠狠的光芒,简直有点像当年国民党反动派用类似的酷刑折磨被叛徒出卖的我地下党员一样。

他坚持要将最后一颗猪头烫完,我也就不好意思一个人先走了。我结婚,让人家半夜三更留下给我烫猪头,我看遇到这种事谁也不好意思先走。他见我哈欠连连站在旁边,停下手中的活儿推我,一边推一边说:“你快走快走,后天就入洞房了,要干多重的活?这两天早点睡觉养精蓄锐!”说到这儿,他突然又诡谲地悄声问我:“看在兄弟给你烫了这么多猪头份儿上,你给兄弟说句实话,你把嫂子睡了没有?总不会留在后天才睡吧?”我笑着回答他:“你说睡了就睡了,你说没睡就没睡。”“这么说还是睡了!”他有点惋惜地叹了口气,接着说:“要是我,我就不睡,非等到新婚之夜才睡!”他说着竟没来由地有点生气,用烫猪头的火柱指了指我的脸,我忙向后退了两步,以免将脸烫伤。此时他又说:“咱们小时候过年穿新衣服,为什么硬挨到年三十的后半夜或者大年初一黎明时分才穿?就是因为年三十的前半夜穿上感觉没有后半夜或者初一的黎明时分穿上好。”他停了一下,有点焦躁地对我说:“如果你腊月二十八九甚至刚入腊月就将过年的新衣服穿在身上,那就更没意思了!”说到这里,他将火柱重新放进通红的炉火里,气呼呼地对我说:“鱼在河你信不信,我如果娶到周华芳,我肯定会等到进洞房才睡掉她!”

那天我俩就这样扯淡扯到十一点半。他因为一边说话一边烫,那颗猪头到十一点半还没烫完。他当时是硬逼着我离开的,让我赶快回去睡觉。他笑嘻嘻地说:“虽然柳如眉已被你睡了,但后天还是不能偷懒,我认为至少得做三次!”他一边送我到门口一边向我揸了三个指头。又说:“新婚之夜活干不好,两口子一辈子磕磕绊绊、别别扭扭;活干得好,夫妻俩一辈子和和美美、甜甜蜜蜜。”我俩在暗夜中分手时邓世清又显得十分高兴。因为在这之前他逼问我,他如果娶到周华芳,相不相信他会等到新婚之夜才睡她?他当时望着我的眼神十分热切,实际我根本不相信他能等到新婚之夜。但我知道这家伙是个较真的人,若我当时表示根本不相信,他热切的眼神立马会黯淡下来。轻则他会甩下最后那颗猪头不给我烫,重则可能将我的脑袋当做猪头来烫。这样一思忖,我立马十分诚恳地表示他是能做到的。我对他说:“你是个十分有意志力的人!你即使跟周华芳抱着睡在一起,哪怕睡一个通宵,你也不会干她的。因为你俩的线裤都没脱,我相信你的意志力!”听我这样说,他果然十分高兴,热切并有点紧张地望着我的眼神,一下变得灿然,拍拍我的肩说:“还是你最理解我!”他这样说着便放下火柱推我出门。直到我出了技工学校大门,他还站在食堂门口冲我喊:“你小子后天快活,却让我老邓给你烫猪头!”他喊着,“嘎嘎嘎”笑起来,那笑声在静夜里显得格外刺耳。

从我结婚前十天直到举行婚礼那天端盘子跑堂时摔倒在地,我相信邓世清是最累的一个人。每天晚上干活干到深夜回去,他一定还睡不着觉。我俩曾经同是天涯沦落人,现在我像柳永写的那样“鸳鸯绣被翻红浪”,他顾影自怜,一定会想起周华芳,想一会儿还得手淫一场。人在青少年时期有过一个短暂的手淫阶段,也不算啥。可邓世清从紫雪师范学校直到袁家沟中学,却是十年如一日,坚持天天自慰,后来发展到一天不自慰便睡不着觉。所以那天端盘子摔倒与他身子虚也不能说没有一点关系。

邓世清在第N次恋爱不成后,已变得有点潦倒和玩世不恭,一副看破红尘的样子。但他下坠(我还是不想用“堕落”这个词)速度如此之快,我还是没有料到。

我和柳如眉结婚后,千方百计联系往紫雪城里调,以解决“两地分居”问题。柳如眉那时已在那个局里工作。因此严格地说,一票认识柳如眉比我还要早。从柳如眉的角度讲,是“他比你先到”。只是一票认识柳如眉时,一票已经结婚——否则柳如眉就不是我的妻子了,因此他俩发生“婚外恋”,还是有情感基础的。

在我联系调动期间,邓世清也一直在联系调回紫雪城。可一个中师毕业生比一个大学本科生联系接收单位难度要大出许多。但我前脚离开袁家沟中学,他后脚接着也离开了——他干脆辞职下海,跟别人去办公司,从此杳无音信。就像一只飞入林间的鸟儿,或者钻入灌木丛的兔子,一闪便不见了。我俩友谊的乐章,到此戛然而止。

坦率地讲,回忆起多年前和邓世清这些感情色彩颇浓的往事,我心里真有点不是滋味。可是在医院看到姬飞那种羞愧的神色,在姬飞家里看到姬飞老婆那副要死要活的模样,我心里更不是滋味。邓世清要姬飞拿出十万元了断此事。姬飞已背着家人悄悄给了邓世清两万元,可邓世清哪肯罢休!姬飞拿不出钱来,邓世清却不断捎话来,若在规定时间拿不出钱,他就去找姬飞妻子讨要。邓世清真要去找姬飞妻子,姬飞妻子还不上吊?姬飞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给我说这事时,难过得数次掉下眼泪。他握着我的手,将脑袋羞愧地别向一边,打着石膏的腿抖动着,说:“兄弟,这事就拜托你了!若能将此事化解,我姬飞就是你的姬飞,从此愿效犬马之劳!”

此事我当然愿为姬飞去摆平,也只有我能摆平此事。在玻管局的班子里,姬飞过去一直对我不冷不热,若即若离。而这个人却是一条隐藏得很深的毒蛇,说不准哪一天就会探出头来咬你一口。拿下了姬飞,等于搬掉了我前进道路上的最后一块石头,在玻管局再不会有人与我抗衡!余宏进马上要退二线,即将成为那种放进陈列馆的笨拙的老炮,已没有任何战斗力;陈奋远一直待我不错;朱锋是个胸无城府的炮筒子;牛望月像个长舌妇,只会在自己腿上拍几下,根本无足挂齿!我即使将他的亲侄子小牛的脑袋踩来踩去,只要报差费时不揭穿他那点儿鬼把戏,他就会心满意足拿着条据喜滋滋地去出纳那儿领钱。下一次再来报差费时,恰好我正在踩小牛的脑袋,他也会佯装没看见,见我提笔在他的一沓条据上签了字,他长舒一口气后,会站在一旁看着我踩小牛。甚至为了讨好我,还会提起一只脚和我一起踩,一边踩一边还说:“这小子太不争气,代我好好教训教训他!”

对我来讲,拿下姬飞,是我继拿下马方向之后又一次决定性的胜利!一个姬飞给我带来的绝不仅仅是一票!就像战争年代一名挥着驳壳枪的连长,冲上敌人阵地时,身后至少跟着一个尖刀班!

如果拿下阎水拍是辽沈战役,拿下马方向是淮海战役,拿下姬飞就是平津战役。至此,我在玻管局进行的“三大战役”干净利落地打完,下来就是占领南京和解放全中国的问题了。

鱼在河同志啊,你又比邓世清高尚多少呢?他是明火执仗公开勒索,你却口蜜腹剑、不择一切手段向上爬!在这一点上,你和他又有多少区别呢?只是表现形式有所不同罢了。一个杀人犯,一刀过去结果了对方,或者下毒药悄悄药死对方,在量刑上有区别吗?鱼在河啊,你就是那个悄悄下毒药药死别人的可怕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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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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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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