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我是镍都人

后记:我是镍都人

本书照片由甘肃省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提供。

特别感谢龙首公安分局杨惠国局长、姚芸女士,和摄影师姜锋先生!

因为你们的大力支持和帮助,才使这本粗糙的文字有了生命力,才使反映我们镍都金昌的这本《1号罪案》,走出了甘肃,发行到了全国。

我热爱警察,更热爱警察这个职业,所以我这个“编外警察”有好多警察朋友。像杨惠国局长,像姚芸女士,像潘映海先生……

我首先把这本写警察的书献给你们,也通过你们献给辛勤工作、战斗在公安战线上的全体镍都卫士们!因了你们的无私奉献,才有了今天日新月异、大步向前“腾飞的镍都”!

我为你们骄傲的同时,也为我的第二故乡感到自豪!无论我走到哪里,我都会告诉我的朋友:我是镍都人!

我曾经是镍都人,现在依然是金昌人。所以,宣传金昌、宣传镍都,是我义不容辞的一种责任。

把这本不像样的东西,献给我曾工作于斯、奋斗于斯的这块神奇的土地,是这块土地让我拥有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丰富矿藏;也献给支持过我、帮助过我的领导和朋友们,是你们给了我文学创作的源泉和灵感;同时还给了我坚定的信念和写作的快感。

谢谢!谢谢了!

最后,介绍一下本书摄影姜峰先生,金昌市公安局龙首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姜峰,1984年毕业于甘肃省人民警察学校。20年来,他一直从事刑事侦查工作,参与过许多大案要案的侦破。无数次亲临案发现场,用照像机拍摄了许许多多犯罪嫌疑人的作案现场,为快速破案创造了有力的条件。在他从警的20年里,不论是做普通的侦查员,还是刑侦大队长,他总是以一个优秀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尽职尽责,用自己的青春和汗水谱写了无悔于时代的新篇章。

陈玉福

2004年4月6日于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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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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