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2节 赖氏走私集团

第82节 赖氏走私集团

赖昌星利用庞大的关系网左右逢源,策划走私,坐收渔利。仅三四年时间,“远华”已成为闻名遐迩的大型企业,集团共有全资公司7个、控股公司5个、参股公司1个。公司经营范围涉及房地产、旅游服务、酒店娱乐、国际储运、高科技工业、金融和以码头为主的基础设施等领域。经营触角从厦门、香港延伸至上海、北京、新加坡等地。

远华集团总部设在香港的黄金地段铜锣湾,厦门远华则位于湖里区华光路。别看这家有着700多名员工的集团企业表面镀上层层令人眩目的金环,其实里头却包着不少稻草。一个高智商、有学识的大学生在远华公司任职,每月工资撑死了也就二三千元,可从上海锦江饭店请来几位专门负责陪吃陪喝陪说笑的女服务员,月薪至少5000元,有的高达1万元。这种脑体严重倒挂,管理一片混乱的经营理念除了与远华从事走私的肮脏交易有关外,还与其典型的家族式企业风格有关,集团里无不打上“赖氏家族”的烙印。

从这个意义上讲,远华走私集团其实也称之为“赖氏走私集团”。

赖氏四大金刚当然是指赖家四兄弟:大哥赖水强、二哥赖昌标、赖昌星本人及小弟赖昌图。四大金刚中,除大哥外,三人均为董事会核心人物。赖昌星没将赖水强纳入董事成员,一是他认为大哥年纪较大,思想可能保守些,有些事不想让他搀和太多。二是自己老婆曾明娜精明过人,他不得不平衡关系,尽可能使赖氏与曾氏之间的权力范围接近。远华集团董事长为赖昌星,董事会四大核心人物也均是赖氏家族成员,他们分别是:赖昌星其妻曾明娜、其兄赖昌标、其弟赖昌图、其妻弟曾明育。

赖昌星成了有着重权人物作后盾的走私集团组织的“总导演”。远华所上演的故事,惊涛骇浪也好,盘根错节也罢,无不映出这位“总导演”独具野心的风格。按赖昌星大哥赖水强的话说是:身为董事长、当家人的赖昌星,在贪官面前百依百顺,在小人面前又言听计从。他既没有文化又不听话,真是文盲加法盲。

据说有人曾问过赖昌星:“赖老板,翻开你的发迹史,除了走私,我发现再没有别的什么了,难道你就不能干点别的,做些实实在在的实业?”

赖昌星的回答倒也爽快:“我也想干点别的呀,可除了走私,其他的我也不会呀!”

多么真实又耐人寻味的注解!

曾明娜执掌集团的财政大权。她18岁那年嫁给赖昌星,因不到法定结婚年龄,故未办结婚登记手续。赖的父母只是按当时农村的旧俗为他俩举办婚礼。曾明娜婚后生育二男一女,在赖昌星移居香港时她携女带子去香港助丈夫经营业务和管理账目。曾明娜虽说没读多少书,倒也精明能干,可据说是多年前患有间歇性精神病,平时温文尔雅相安无事,可一旦发病却控制不住自己,不是神神叨叨,就是歇斯底里,完全变个人样。这给她自己带来痛苦,也给赖昌星的精神造成极大刺激。或许为此原因,曾明娜对赖昌星有一情妇的事实也就采取宽容的“认可”态度。那情妇姓蔡,晋江石狮人,长得漂亮、聪颖。80年代中期,这位蔡小姐在石狮办厂时就与赖昌星发生恋情,当时赖昌星还没有发迹,两人关系越来越铁,蔡还为赖昌星生下一儿子,她今年已34岁,现移居香港,其私生子则由赖、蔡两人共同抚养。

曾明娜只能与这位蔡姓“超编夫人”和平共处。赖昌星一妻一妾的生活方式得到赖氏家族的默许和公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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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远华大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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