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第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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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八六三年,五月十六日

有好几天没有写日记,发生的事情大多,竟使我不知如何下笔。

印第安人因不同理由,三次来我这里,我预料以后还会有更频繁的接触,来的人主要是两个,不过他们总有六、七人护伴,我相信来的每一个人都是印第安勇士,直到目前为止,还未见过不打仗的印第安男人。

虽然言语不通,但是我们相处十分融洽,我对印第安人一无所知,不知道他们究竟属于何部落,不过,在他们谈话中,我似乎听到“苏”这个字,所以只好认为他们是苏族了。

我已经知道客人的名字,但是无法拼出字来,这两个客人的个性截然不同,有如日与月。其中较为勇猛者,无疑是所有勇士的领导者,他的体型和刚猛,必然令敌人闻风丧胆,但愿我永远不必和他交锋,否则会有一场苦战,他长得十分英俊对我的马爱慕不已,因此从不在我面前提起西斯可。

我们只能用手势或动作交谈,这两个印第安人对于比手划脚一窍不通,所以,我们彼此不了解对方的意

这名勇猛者在喝咖啡时,放了过多的糖,幸好,我喝咖啡不加糖,所以就任由他糟蹋。他沉默寡言,一如勇者之王,在这方面,我相当钦佩他。

至于另外一个,真挚诚恳,我更喜欢。

他的力量来自坚毅。

他有耐性,并有观察力。

对于言语不通,我们有同样的困扰,所以他教我许多他们的语言,例如:头、手,马、人、咖啡、房子,和其他等等。至于我,我也乐意教他们说几句简单的英语,他会说再见和哈罗。我们现在都没有办法说完整的句子,连发音都无法拿捏准确。

他叫我“中伟”,不知道为什么总是不冠上我的姓,我提醒过他许多次,他就是不说,或许有什么我所不明白的理由吧?!他们的发音十分奇异,中尉变成中伟,而且钦饼有力,声若洪钟。

他让我想起学者,有高度智慧的学者,对外每一件事,他总是仔细聆听注意观察,无论风向改变或鸟声明嗽,必然会立刻引起他的注意力,虽然我努力在学习他们的语言,但他的一举一动,却吸引了我的大部份注意力。

提到安静者,我必须加一笔地谈谈双袜。那一天,喝过咖啡,我拿熏肉出来招待客人时,双袜如往常般地出现在河的对岸。安静者很快就发现双袜,他对勇猛者说了几句话,这两个男人一起转头过去看双袜。为了告诉他们,我和双袜是好朋友,所以,我拿了一块熏肉,朝山崖边走去。

勇猛者没动,他仍坐着吃熏肉,但是安静者站起来跟我走。

要是在平常,我总是和双袜迄相对视,不然就是把熏肉留下,让它在安静无人的情况下衔走肉。但是现在,我认为这样不足以表现我和双袜间的情谊,我要它在我面前衔走向。

我把熏肉丢过河,这是一次漂亮投掷,熏肉正好落在双袜面前几公尺处,双袜上前嗅了嗅,有人注视,使它犹豫,但最后,它还是堂而皇之地衔走了。

这真令我高兴。

安静者似乎也为我和野兽间的交情而感动,我转过头时,看见他的脸色更祥和,他不停地对我点头,然后走过来,用手搭在我肩上,表示赞许。

当我们再回到遮阳篷下,他们立刻就提出邀请,要我到他们部落去做客,这是求之不得的事,我立刻答应,他们就告辞离去。

有关苏族部落拜访经过,我可以大费笔墨地详细描写,但是现在,我只将所看到的,做重点描述,以便将来,大家和他们交往时,有所遵循。

安静者带着一行数人,在一里外迎接我,然后我们便并驾齐驱地进入他们的部落,很多人穿上他们最好的衣服,站出来欢迎我,他们衣服的式样和颜色,颇为可观,兼具有简朴与原始之美,有一些小孩跑出欢迎队伍,靠过来拍我的腿,以示欢迎。

安静者带我到一间帐篷前面停下来,这时候曾经来偷我马的小男孩来了,他想把马带走,我有些犹豫,但是安静者用手搭在我肩上,告诉我不必担心,有他的保证,所以我让小男孩牵走马。

这间帐篷便是安静者的家,里面很黑,我闻到烟和肉的味道,当我踏入帐篷内,里面原有的两个女人和几个孩子,立刻退了出去,把帐篷让给我们。

安静者招待我用晚餐,我原本想询问那个被我救的女人的事情,我不知她是生是死,但是这个问题太难了,远在我所能表达的能力范围内,所以,我只能谈论食物,他请我吃一种甜肉,我觉得味道相当不错。

吃过饭以后,我弄了一支烟来抽,然而安静者却一直注视着门口的动静,我猜想,他可能是在等待某人,我的猜想没错,有两个印第安人,掀开帐篷上的门进来,他们对安静者说了几句话,安静者立刻站起来,并且示意要我出去。

当我们出去时,我才发现帐篷外挤满了好奇围观的人,我在推挤中前进,最后到达一间较大,装饰着一只彩色熊的帐篷外,安静者轻轻将我推进去。

帐蓬里生着一炉火,旁边有五个人围坐,但我的注意力,立刻被其中最年长的所吸引,他大约有六十岁,然而身体强壮,似乎看不出老者的年迈。他穿着一件非常奇特的外衣,根据外衣上的毛皮和爪子,我敢断言,这件外衣是从一只熊身上剥下来的,在他袖口上,垂吊着饰物。起初我不知道这些有毛的淡棕色东西究竟为何,但不久之后,我便知道,它们是从敌人头上取下的纪念品——头皮。

虽然他的衣饰个人咋舌,但是容貌也不容忽视,我从未见过如此威严的脸,他双眼明亮,永远不知道害怕为何物,颧骨高而圆,鼻子略微鹰钩,下巴四方,线条粗旷有力,前额上有一条刀疤,大概是多年前的一场战役,所留下来的。

虽然他看起来威严堂皇,但在这一次短暂停留中,我并未感到害怕。

我知道我是这次会议主角,他们安排我来让他认识。

他们轮流抽一支烟斗,烟斗很长,烟味呛鼻而辛辣,他们并没有让我也加入轮流抽烟的行列。

为了表示好感,我拿出自己的烟递给老者,安静者在一边对老者说了几句话,他就接过我的烟丝和烟纸。经过一番仔细审视,他一言不发地将烟丝和烟纸递还给我,由于不明白他的意思为何,我动手卷了一支烟。

我把卷好的烟递出去,老者接住,安静者做手势要我点燃,所以,老者把香烟交还给我,我依言点燃。

每一个人都仔细观察我的动作,我点燃烟,并且喷了几口,在还没有喷第二次时,老者伸出手,我立即将香烟送给他,他把烟拿到面前,我以为他要抽,结果没有。

他双指夹住烟头将火弄熄,又将烟丝剔掉,烟纸揉成一个球,扔进火炉里,大家都笑了。

或许我被侮辱了,但是他的幽默感赢得大家哈哈大笑,我也只有跟着笑了。

最后,他们把西斯可还给我,并且送我走了一段路,安静者对我做了一个再见的手势。

这就是有关我第一次进入印第安部落的纪录,我不知道他们对我观感如何。

回到席格威治营地的感觉真好,这里是我的家,不过,我更期望有机会能再去拜访“邻居。”

向东遥望,我不知道是否有援兵会来到.此时此刻,我只能期望与大草原野人间的“协议”会有好结果出来。

美国,约翰·邓巴中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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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狼共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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