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芳邻黎明
住在这个小区的人都是省会级的领导。这里的房舍不像一般的小区,有七八层的多层建筑或二十层之多的高层建筑。它也不是那类新贵云集的独体别墅区。这里的建筑最高三层,低者两层。栗致炟的房子在一座三层楼中的二层,每层住有两户,他的对门或叫邻居,住的是汴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黎明。
说起黎明,与栗致炟的确有缘分。他俩不仅是中学同窗,又是到过同一方广阔天地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的知识青年,如今,又都升到省城的领导职位上,又住进一座楼房的一个单元的同一层。你能说这不是缘分?
黎明和栗致炟的故里都在钟南省东邻的河东省的一个小县城,早先,这个名字叫贺兰的小县也属钟南省的地盘,后来,由于区划的变更,贺兰县划归了河东省,那是一九六六年的冬秋之交,十六岁的黎明和十四岁的栗致炟一道踏上了赴革命圣地井冈山的旅途。原来,他们都在贺兰县中学就读,这是一所完中,也是全县最好的最高学府。黎明已读高中一年级了,栗致炟还在初三。因为大家都在搞“文化大革命”,学校已经停课三四个月了,学生们戴上红卫兵袖章,卷入了轰轰烈烈的革命造反活动,不计其数的红卫兵拥进首都北京,去接受伟大领导人的接见、检阅。奔赴井冈山去朝拜革命圣地,也是响应伟大领袖的红卫兵大串联的重要指示。也是在那个时候,两个在井冈山相遇的毛孩子方才相识。先前他们虽在一个学校读书,但不在一个班级,拥有数千人的完全中学,哪里有接触的机会。那是一次无比狂热、无比激动,又愚昧的行动,但是,当时他俩的灵魂深处是把赴井冈山之行与唐僧孙悟空奔西天取经相比肩的。如今,他们都不愿意回忆那段历史,都想把那些记忆驱跑赶散。值得黎明回忆的,是他在同伴中有百分之七十的男女知识青年同居,其中有百分之五六的正式结婚,百分之二十的有了私生子的氛围中,却属于那少数的百分之三十的行列。他用坚强和毅力,用忍耐加柔韧,度过了那段漫长的寂寞枯燥的日子。就在全国恢复高考的第一年,一九七七年,他考进了江南一所名牌大学,开始步入少年时代就做着的法官梦的征程。他读的是法律专业,是的,在“文化大革命”开始以前,还是初中生的黎明就企望着有朝一日能进入政法类的大学攻读。这个梦终于实现了,走进大学那年,他已经二十七岁。那是中国历史上最特殊的一届大学生,不像正常时期,应届高中毕业生是大学一年级新生的绝对主体成员。那是在大学停办十年之后的第一次招生,可以说,已积压了十年的能上大学的青年们,一个个都想趁这一次招生闯进大学。当然,对应考学生的条件要求也是特别的,特别是年龄,已无法限制在高中毕业生那个年龄段了。知识青年、社会青年、青年工人、干部、教师、自由职业者等等,都可以报考大学,当然也有应届高中生。考试和录取是公平的又是残酷的,许多成绩优异的考生,由于录取名额限制,生生被拒之于大学门槛之外。许多本可成才、前途应该光明灿烂的青年,不得不中止本应深造学习的生涯,而去寻觅能够维持生活、赚得柴米油盐的生计。能够迈进大学门槛的学生,是幸运的,也是侥幸的。因为在那种超乎寻常的竞争与拼杀中,一部分优秀考生的成绩咬得很紧,相差无几。能达到一定分数段的人,录取谁都是有道理的,你能说仅仅是几分之差,就可断定少那几分的考生就不如多那几分的考生吗?可是,没有办法,不用这种以分数划线的办法,还能用什么办法?倘若去尝试以考生的实际水平录取学生,空子和弊端更多,负面效应更大。然而,有一点是肯定的,能被录取的学生,绝大部分是优秀的和比较优秀的。他们在十年动乱之中,大部分没有放弃理想和追求,没有丢掉知识和课本。他们热爱知识,刻苦学习,更珍惜得来不易的大学生活。进了大学的黎明常常思考,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的青年想上大学。参加这次考试的过程中,他目睹了青年人渴望知识、渴望学习、渴望深造、渴望学到本领和技能,以成为一个有用的人才的强烈愿望。可是,国家为什么把大学停办了?倘若国家能按部就班地招生办学,也不会出现眼前这种不正常的残酷竞争。想到这些,他下了决心,自己虽然无能力改变这种现状,但是自己有能力管好自己,努力学习,武装自我,走向社会后做一个正直、公正的人民法官,在自己的权力范围中实施正义和人道……
黎明当了学生会干部,入了党。大学毕业时,学校要选几个优等生留校,无论师资还是管理干部,都面临青黄不接。可是,黎明选择了下基层的道路,他知道,下边老百姓们更需要法官,更需要公正、公平的“裁判”。他把法官比作“裁判”。他的家就在贺兰县的城乡接合处,父亲是个当地十分知名的中医,方圆数十里,乃至百里开外的病人,都慕名找他父亲治病。县城懂医的人本来就少,至于农村,更是缺医少药了。一个支起牌子的医生,只要他正直、正义、人道、博爱、好学,他肯定会成为一个好医生,肯定会被百姓认可,名声自然会被一个又一个的“活广告”传播出去。更何况,黎明父亲的父亲就做中医,一套做人做事、为民行医的理念从他祖父那里就言传身教了。
父亲曾企图把祖传的医术传授于他,如果上大学,父亲希望他去攻读医学。可是,他没有这样做,他有自己的主意和选择。从小学到初中,他都在老家的贺兰县城就读,那时候,就常常听到“打官司”这个名词,××与××因为什么打起官司,××的官司打败了,不是因为他没有理,是因为对方有势力,他斗不过人家;又听说,××是个清官,××是个贪官,贪官是贪赃枉法的……他曾经看到,一些衣衫褴褛、面黄肌瘦的男男女女到县城上访。他们举着状纸,有的打起白布做的旗帜,白布上写一个大大的“冤”字,有的身穿白色布服,衣服的前胸后背都烙印着一个刺目的“冤”字,有的跪在机关大门正中,呼天抢地地诉说“冤、冤、冤”。他不知道为什么有这么多的冤屈,他也不知道这里边到底是什么样的是是非非,他当然不知道酿造冤情的是官人还是百姓。但是,他想,这种事是需要有个公正的裁判出面裁决的。倘若是冤案,就要为其翻案,倘若有错误,就该为其纠正,倘若是百姓对法律的误解,就应扑下身子,耐心做好普法工作。只要裁决公正,工作到位,这种叫人同情的人就会得以解脱,只要裁判严明,制造冤案的人就会减少。不知从什么时间开始,他做起了充当这种裁判——法官的梦想,而且这种愿望愈加强烈。日积月累,天长日久,他更加意识到,做一名法官,比做一个医生更加重要,也更加迫切。
黎明终于被分配到一个基层法院,也是为满足他的要求,他是这个县级法院的第一个学法律专业的本科生。那是一九八一年,那时候,有正规文凭的法官奇缺。他是从书记员的角色进入审判庭的。之后他做了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又先后在民事庭、刑事庭办案。不久,他就被选调到地市级的中级法院,由担任审判员到审判长,又先后在民事庭、刑事庭担任了庭长。之后,晋升为中级法院副院长、院长。当时间进入一九九○年,他被调入汴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任院长,坐上了省城法院一把手的交椅。
黎明家的成员很简单,有爱人、女儿,还有一个料理家务的中年妇女,是他爱人的远房亲戚,实际就是黎明家的保姆。
自栗致炟一家搬进这里,两家人相处就很和睦。有时候,栗致炟会去黎明家小坐,喝杯茶,下盘象棋;有时候,黎明也到栗致炟家串串门,叙叙旧,但是黎明的串门,时间都非常短。两家的主妇和女儿们,不时也相互来往,特别是当她们知道丈夫和父亲年轻时曾在一个村庄插队当知青,就有一种亲近的感觉。有的星期假日,没什么趣事可做时,两家女人会凑到一起,再约上几个人玩几圈麻将。两家的女儿也会挤在一间小屋里,说她们的悄悄话。
周末傍晚,黎明刚进家门,就拨了个电话给栗致炟,问他:忘记了吗,上班时约定的事?
栗致炟也是刚到家,忙说,哪里会忘,老兄的抬举和盛情,小弟欣然接受并感谢不尽呢。电话放下,栗致炟就走进黎明家。
原来,栗致炟晋升市长的文件刚发放出去,黎明就与市长说,得为贤弟的荣升庆贺一下。对黎明的话,栗致炟以为,一半是开玩笑,一半是当真。说是玩笑,因为他们两人的特殊关系,哪里用搞这种俗套。黎明又是个对权力很淡化的人,他知道,黎明对他并无所求。今天能专门为他的高升庆贺,可能是想与他沟通交流思想,从这个角度去看,黎明的话,有一半又是当真的。所以他慷慨应允,两人当场敲定,下班以后,市长到院长家做客。今天是星期五,转眼间赴约的时刻到了。
栗致炟是一个人走进黎明家的,这已是老规矩了,他与黎明接触交流,两人都是一对一地对坐,夫人们并不列席。今天这种场合,照理说应当是两家团聚共庆才会有气氛,可是,两家的女儿都在学校寄宿就读,她们到星期六才会回家,黎明又知道栗致炟的妻子罗虹不怎么喝酒,让她来作陪,就不大合适了。再说,女人坐在身边,还影响男人说话。
见栗致炟进了客厅,黎明将他让在双人沙发上坐下,保姆立马端上一杯热茶。黎明说,把准备的小菜也端到这儿吧,我们俩就不坐餐厅了。他是在吩咐保姆。
栗致炟问黎明:嫂子呢?因为他进屋后没发现黎明的爱人。
“你嫂子的单位周末有个活动,她晚会儿才能回来。”
说话间,保姆已端上四个小菜,又送上一瓶三十年陈酿茅台高度酒和两只酒盅。黎明打开了酒,将酒倒入盅内。
“今天破例,不喝红酒喝白酒,过过瘾。”
“客随主便,弟随兄意嘛,嘿嘿。”
栗致炟与黎明私下总爱称兄道弟,也是在下乡当知青时养成的习惯。那时候,他们那伙儿人都爱称黎明为大哥,尽管黎明并不比他们大多少,但是大家总觉得黎明比他们成熟、老练多了。即使有那知青比黎明年长的,也喊黎明大哥,那时候,这种大哥的含义不只限于年龄大小的概念,而是一种综合能力高低排座次的标志。
“好长时间没在一块儿坐了,致炟,你算算,有几个月了?”黎明指的一块儿坐,是说交流思想的意思。
“至少两个月了,还是过年前坐过一次。”
栗致炟边回忆边说着,同时把黎明递上的中华烟燃起来。
黎明举起酒盅,说:“来,致炟,为你的晋升干杯。”栗致炟同时也举起酒盅,两盅相碰,异口同声地道出:“干!”
黎明又为两个空盅斟满酒,两人动了动筷子,接着两只酒盅又碰了一下,随着这下碰撞,黎明说道:“这杯酒,为感谢以往你对法院工作的支持,干!”
“干!”
黎明这句“台词”勾起栗致炟不少联想,是的,在很长一段时间,他和黎明的工作还是有不少接触的。作为市中级法院,与他们直接接触的市委领导是政法委书记。再往上就是市委书记和市人大主任了。可是,身为常务副市长的栗致炟,却时不时地要去找黎明院长。其实,他找黎明多是有求于院长,若不是这种情况,一个常务副市长与一个市法院院长,在工作上并没有紧密的关系。然而,黎明几乎没有主动找过他,也是因为院长无求于常务副市长的缘故吧。这时,黎明道出感谢他以往对法院工作支持的话,栗致炟油然生出一种愧疚情绪,因为自己并没有怎么支持黎明的工作,倒是给他找过不少麻烦。所以,他马上应对道:“老兄,你弄反了,是你一直在支持我,我该敬酒向你表示感谢。”
“哪里的话,来,倒上。”黎明又将空盅斟满,又递上一支中华烟,他自己却不吸烟,但是他并不反对别人吸烟,而且总是为吸烟的客人准备上好的烟及烟具(火机、火柴、烟缸之类)。
常务副市长常去麻烦法院院长,也是身不由己。也是因为经常有一些大案要案,这些案子往往牵涉到政府要人,这些要人有的是市长的得力干将,有的是政府的中坚分子,有的就是他的亲信或由亲信来说情的人物。这些案子最终要由法院判决,其中有债权债务之争,失职渎职之嫌,直到刑事犯罪等等,五花八门,应有尽有。遇到这种事,政府的人总想给政府的当事人说说话,能开脱的尽量开脱,能从轻处理的尽量从轻处理。因为这类案子多是因工作而造成的,平时干部们跟着领导努力工作,遇到麻烦,当领导的不能甩手不管吧,倘若一个领导落下个“不顾同志”,甚至“不管下级死活”的舆论,那就糟了,以后他就没有号召力和凝聚力了。所以做领导的,遇到这种事,该出场时是不能躲闪的。这一点,黎明是能理会的。但是,理会只是理会,至于怎么判决,则是又一回事。这方面,黎明有黎明的原则。当第二盅酒下肚,刚刚坐上市长交椅的栗致炟已开始觉察,今日黎明请他小酌,绝非简单的人之常情的庆贺活动。他很快想到了在大年初三发生在省城的那场火灾,那场一下烧死二百余人的恶性大火,至今尚未定性是重大责任事故还是坏人故意纵火的刑事犯罪。直到他做市长前夕,持两种不同意见的官们还在为事故的定性争论得面红耳赤,难决雌雄,且双方势均力敌,不分高下,弄得市长、书记也统一不了认识。如今老市长已调离钟南省,这个黎明显然是想叫新任市长亮出自个的态度吧。想到这里,栗致炟方感到这场小宴的分量。然而,他并不挑明这种想法,只是准备着对付对方的进攻。
第三盅酒又下肚了,两人再津津有味地咀嚼品味一下菜肴。黎明说话了,可是他没有像栗致炟判断的那样要将新任市长的军,使其以至高无上的法制理念,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为正在争论不休的汴阳市大火案来个表态,至少是谈谈个人的看法吧。尽管这种工作之外的私交场合的说话不需记录,不要录音,也不公布于众,仅仅是咬个牙印,这个牙印也只有市长院长两人知晓,黎明却没有这样做。他反而轻松地说:今天小聚,莫谈工作,不涉公事,只喝酒吃菜品茶聊天。周末了,也应该放松放松了。再说,我有言在先,是为祝贺你担负重任,才请你过来。主题明确,只是祝贺,来,接着喝……
刚才稍稍提着心劲的栗致炟,听黎明这番话后,心劲又稍稍松弛下来。至少,今晚上两人不会为那起要命的大火案发生碰撞和摩擦了。实质上,对这起大案的定性,到底是重大责任事故,还是人为故意放火的刑事破坏,他们俩正是两军对垒的领军人物。从级别和实力上看,尽管常务副市长明显强于市中级法院院长,但是,就从案件定性的争论来看,或者说,从这起大火案的定性结果,最后谁是谁非,谁说了算数,在这个问题上,院长黎明的实力绝不亚于汴阳市任何一个人物。黎明一向以为,权威永远属于真理,决不是真理属于权威。
栗致炟当然知晓黎明的这种观念。自当上汴阳市副市长以来,他就逐渐体察到这位少年时的同窗、青年时的同伴、如今的同仁,人虽然好,却不那么随和、灵活,有时间认死理认得叫人不能理解。唉,也许法院院长都是这样,他们不像其他人物,能很爽快、很明朗地服从比他大的官员的指示,或者是能顺从众多领导的意思办事。黎明不是这样,似乎他有自己崇尚的“圣经”,而且,他还要驱使着别人来认可他的“圣经”。尽管黎明表态今晚莫谈工作,不涉公事,可想到这些,栗致炟刚刚松弛的神经又暗暗地上紧了发条。他知道,争论还在日后,碰撞不可避免。虽然自己已成为一市之长,在黎明心中,他们只是同志,真的争论起案子时,黎明的心中只有他崇尚的那部“圣经”。他不是那号趋炎附势、谁的官大谁说了算数的应声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