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爱情就是卡夫卡的城堡
(A)
你知道,印尼咖啡本身略带糖浆味,酸度极其好。我在里面加入新鲜牛奶与清凉的薄荷,做成一种新款,没想到这种口味在水粉画华尔兹立即走红。我又尝试了另外的创意,在昂贵的康那咖啡里兑一点红酒,并且取了一个搔首弄姿的名字,叫做红唇。一经推出,男客们的点击率直线飑升。在内地开咖啡馆是这样的,不会耍噱头的话,你就去死吧。
做咖啡和做记者都不是太困难,但做人家的老婆确实是一个很糟糕的兼职。我不大去芙蓉,除非是想洗木桶澡的时候。林梧榆自然也不必再像开初那样随时请假、调用公车,如火箭一般冲向他的猎物。现在他同样不急于见我,除非是饥渴的时候。呵不,他仍然不是粗鲁的男人,在床第之间他始终是温柔和静默的,像一只巨大、无声的器官。
我照旧住在我的小公寓里,做自得其乐的土资,做一杯卡布其诺咖啡,买一些成都特色的串串香来吃。我不大讲究规矩什么的,没有必要。自然我也阅读,近来我买了全套的卡夫卡。那本残缺的《城堡》读来着实有些费神,我平均每晚读三页,结果无一例外,我总是东摇西晃地打起瞌睡来。
K为了请求政府批准他在城堡外的村庄安家落户,冒充土地测量员,在村子里的客栈住下。但这个倒霉的家伙根本无法顺利进入城堡。城堡周围密布着无数道路,然而就像迷宫一样,它们在接近城堡时迅速地转一个弯,朝向另外的地方。
基本就是那样,情节很简单,我打着呵欠,看着K张皇地寻求接近城堡的机会——勾引某位官员的情妇,给学校当杂工等等,可这一切都是徒劳的。我们似乎可以发现这样一个荒诞离奇的悖论,K越努力,离他的目标越远,而这不幸究竟来自何处,他竟无从知晓。
K和大部分人相似,有着狡猾的、同时又是悲观而且忧郁的灵魂,他让我感觉到宿命之不可抗拒。我读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日,书就放在我的床头。有一天,林梧榆急迫地压到我的身上来,我的手一抖,震落了那本书,它摇摇欲坠地撑持了一会,然后,就在林梧榆释放自己的那一刹那,它掉了下来,准确地击中了林梧榆的脑袋。
我憋不住自己,笑出声来。我知道,做爱的时候发出笑声是极其不礼貌的,既不道德,也不专业,等同于笑场什么的。但我失去控制,笑得全身痉挛。林梧榆先是受到惊吓,继而恼怒,翻出打火机,一言不发地拎起那本书,点燃它,并且将黑色碎屑抛入抽水马桶,哗啦啦全数冲走。
事后林梧榆有整整一个月没办法完整地做爱,在最后的片刻,他总是浑身紧张,而后就不得不鸣金收鼓。这倒算不得荒谬,真正的奇观景象是,我到书店重新购置了十来本《城堡》,当着林梧榆的面一一烧掉,冲毁,他一动不动地望着水流中旋转的城堡的尸骸,突然间,他使劲抱住我。我们在狭小的洗手间里做了一次。他什么都行了。呵呵。
头儿亲自为一间大型百货公司的老总做了一次访谈,得了一叠购物券,送了几张给我。我领了林梧榆一道去转悠,替他买了几百块钱的内衣。你无法想象,林梧榆的贴身行头不仅采用最烂漫的花棉布,而且是他老妈帮他缝制的,无比幼稚。因此当我脱掉他的外套时,总有点犯罪感,好象在猥亵男童。我促狭地问过他:
"喂,你妈妈怎么给你量尺寸?"他笑着打我的头。
我们坐电梯到女装部,我看中一根今季流行的白色带穗子的腰带,配搭我的低腰牛仔裤是不错的。但林梧榆极力反对,他说那像农村里披麻带孝用的带子。售货小姐掩着嘴笑。我啼笑皆非,兀自买下来。跟着又选了件式样简单的白色丝质衬衫,因牌子的缘故,非常昂贵。看得林梧榆很是肉痛。
"一件衬衫一千多,你知不知道,一台电视才那个价。""但我不可能穿着电视出门。"我不屑地斜睨他一眼。这种男人,我呸。
在淑女屋,我试一条蓝色泡泡袖的公主裙,美是很美,但小女孩子味十足,不适合我的年纪。一位20余岁的女孩试了同样的一款,站在穿衣镜前,牵起裙角,轻轻转身,她的男伴微笑起来,掏出信用卡。换了隔壁的宝姿,再次遇见他们,女孩子选了一条纯白连身裙,长仅及膝,露出一双光润的小腿。她的男伴微微颔首,根本不问价格,直接刷卡。
我不由得留意他们。那男人怕已年过半百,但气质非常洋派,衣饰名贵,讲纯正的粤语,相貌看上去很舒服。女孩子精致漂亮,洋娃娃似的,一双眼睛冰雪聪明。他们并不在公众场合亲热,然而有什么地方却是不对的,女孩子绝对不是养尊处优的富家女,她没有那种泰然自若、甚至略含厌倦的神情,她很亢奋,眼神不断逡巡那些华服,带着轻微的贪婪,像一头饿极了的、却又竭力掩饰自己欲望的幼兽。显然的,她是一名锦衣夜行的小蜜。不同的是,尽管她很年轻,但她不是洛丽塔,她知道自己要什么。
我们沿途兜转过去,不住地碰见他们,女孩子每试一件衣服,男人都慷慨地买下来,手臂挽着大堆纸袋,全是名牌,从纪梵希到CK,令人侧目。我和林梧榆漫无目的地闲逛,我买了一罐金色防晒霜,林梧榆不得不死撑面子,送我一只佐丹奴的手袋。呵,忘了告诉你,我并没有接掌林梧榆的财政,我们AA制。
路过停车场,我们再次看见那对情人,男人果真阔气,驾驶一部Benz开蓬跑车,徐徐驶离,他用一只手气闲神定地掌着方向盘,另一只手搭在女孩子肩膀上。老天,在拥挤的市区里开一部昂贵的跑车,那是重量级的奢侈了。林梧榆瞠目结舌地看着他们,半晌才狠狠吐出一个字眼:
"鸡!""别那么正点,"我着实被他义愤填膺的模样逗笑了,拍拍他的脸,我说:"这价钱已经很厚道,想想看,不是每个女人都有资格搭奔驰,哪怕是顺风车。"闻言林梧榆瞪大眼睛,故意夸张地凑近我,像个近视眼似的,在我脸上仔细看来看去。
"老婆,"他拥住我的肩膀,"你的道德感到哪里去了?""别叫我老婆。"我挣脱他。这是一个乌鸦般的词语,它预示着某种形态的家庭生活,其核心人物将是一位穿着大花裤叉、满肚肥肉的男人和一位烫了鸡窝头、手指尽是油腻的女人,他们分别叫做老公和老婆。多么恐怖,太平盛世的地狱也就不过如此了。
林梧榆是不懂得的,我要的男人绝非他那样的类型。真正的男人应该能够跑一次马拉松、造一所房子、写一本书、欣赏优秀的音乐和在太空中飞行。林梧榆做不到,他姿质缺乏。
我赶去采访了一宗车祸,写一则600字的小稿子,甩给老编,算是脱手,午后3点回公寓睡觉,睡得昏天黑日,连梦都没做。每逢深春我都有短暂的怠工现象,很正常,有人生春癣,有人发春骚,我不过是犯犯春困罢了,小儿科,没什么大碍。
临近傍晚我被林梧榆叫醒,他专程来接我去吃饭。我睡眼惺忪,一脚深一脚浅地跟着他,他招手叫的士,车子开到我不太熟悉的一家餐厅,地点比较偏僻,在三环路外,面积很大,室内铺着青石板的甬道,做了假山池鱼,一些清润的植株散布其间,走近看,原来那是茶树。
几个我不认识的男人已经等在那儿。林梧榆逐一给我介绍,全是芙蓉国税局的头头脑脑,他们朗声笑着,与我握手寒暄。告诉你,官场里的政客们个个有表演天分,将就凑凑,就是一个草台班子。引座小姐过来领我们入席,这里的女服务生穿着硬邦邦的旗袍,身体像薄薄的纸片,妆化得很浓,脸色白如日光灯管,可以去演吸血鬼。
林梧榆与国税局的一个胖子关系很铁的样子,相互执手,抚拍着肩膊,脸贴得很近,边走边旁若无人地窃窃私语。坐定下来我才知道那胖子是正职,今晚的老大。他当仁不让地坐上首,林梧榆在他旁边,推心置腹地低声交谈,亲密得有恃无恐。
瞌睡虫们围着我嘤嘤嗡嗡地哼唧,我完全集中不了精神。我身边是一个戴眼镜的大嘴女人,殷勤地跟我说话,夸奖我的衣服很美丽,夸奖林梧榆很出色。我敷衍地朝她微笑。这女人的嘴巴让我想起鳄鱼。
幸而菜很快就上来,这里的特色是以茶入菜,嫩嫩的茶尖拌上银耳是一道,大张的茶叶切成细丝滚油一炸,是另外一道,当然还有泡椒香茶鱿鱼、银芽炒腊肉一类的。有一款茶叶鸡丁,烹饪手法很特别,汤汁里有幼茶、番茄肉、葱白、鲜笋片,味道非常清醇,我忍不住多吃一点。
他们喝起酒来,你知道的,他们这种人,都是推杯换盏的应酬高手,一杯酒,搭上一箩筐虚情假意的废话。先是逐一向我和林梧榆敬酒,然后起身集体敬,跟着又是单独与林梧榆干杯,隔一会,胖子带头跟我碰杯,转风车似的,一刻不得安静,比花样滑冰还叫人眼花缭乱。我最烦就是这些。
"苏画,你敬敬老板。"林梧榆提醒我。他称胖子是老板。你知道,领导也叫老板,他们喜欢这称谓,市场化、市民化,淡化某些东西。
我喝新茶,但我必须做得周到些,我叫服务生取一只小酒杯,斟了白酒,握着酒瓶,走到胖子身边,把他的杯子也斟满。我用白酒敬他,这是礼节。
"局座,我经常听林梧榆提起您,他对您的能力和人品极为钦佩,今天有幸当面聆听您的教诲,我深感荣幸,"我假惺惺地说,"这杯酒,是表达我对您的敬意,感谢您对林梧榆的关心与栽培。"我干了那杯酒,酒味醇浓,但我很淑女地假意皱皱眉头。
"小林,你好福气,娶了这么贤惠的夫人,"胖子呵呵笑,压低嗓门对林梧榆说,"什么时候到基层来锻炼锻炼,到我那里做个副职。"闻言林梧榆举起杯子,慎重地说:
"老板,小林随时听候您的差遣。""别说客气话,小林,你这几年给我们国税做了不少事,"胖子拍拍林梧榆,"什么时候市长肯放你了,我立马要你过来。"我在酒杯里续一点酒,一一敬在座的宾客。经过林梧榆身边,他悄悄捏了捏我的手,面呈感激。没办法,看来他是习惯了与这帮人混。混来混去的,若是运道好,必然有机会自淤泥中缓缓攀升。那也是一种理想。人各有志啊。
一餐饭吃了四五个钟头,我瞌睡得东倒西歪。胖子和他的属下分乘两部雪铁龙回芙蓉,林梧榆决定留宿我处。我们沿着树影婆娑的人行道步行,那条路有一家著名的的厅,门面是石头做的大卫跟维纳斯,零零散散地伫立着长头发的看门男孩,他们穿贴身闪光的漆皮裤子,细瘦的下身像两条盘结的蛇。午夜的城市里总是浮游着暧昧的男人女人,他们是一群夜之动物,活在灯火狂乱的的吧与迷醉模糊的激情中。
"老婆,有了你,我相信我会平步青云的。"林梧榆带着微醉,拥住我,放肆地吻我的脖子。
"你在说什么?"我推开他。
"人家都说,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都有一个长袖善舞的女人。"他的眼里逐渐浮现出某种欲望,蝎子般黑色强劲的欲望。我突然有点灰心。我发现自己并不了解这个男人。
"没意思,没意思,"我喃喃自语,"没意思透了。"
傍晚我无所事事,很单纯地、有一种想出门的渴望。我借了头儿的车匙,驾车去芙蓉,我总是这样盲目地去芙蓉。公路两边是大块大块的麦田,在暮春的斜阳里泛出微暗的光芒。我敞开车窗,让风肆无忌惮地吹进来。
林梧榆外出应酬,他的父母在看一部哭哭啼啼的台湾言情片,我淡淡与他们打个招呼。大毛冲出来舔我的鞋,我拍拍它,打算径直到卧室里去。林梧榆的母亲表情有些不自在,我怔了怔,林梧榆再是个笨人,也不会无休无止地纠缠些莫名其妙的鸡婆并且堂而皇之地藏娇于家中吧。
我推开门,浴室里有水声,有我的熏衣草香精油的芬芳。我循声而去,一个女人背对着我,舒舒服服地浸泡在我的木桶里,撩起水来,缓缓冲洗。她脊背的皮肤长了一些红色的小针刺,很粗糙。我怔在那里,我想林梧榆的水准真是每况愈下。他只是一头色情的猪。他本来就是。不过是我没有看清楚罢了。
我定了定神,准备无声无息地退出去。自然我不会跳上跳下,大吵一顿,把热水瓶摔到情敌头上。我不是那种女人。
但桶中人突然回过头来,竟然是林梧榆的妹妹。我彻底呆住,像在楼梯上一脚踏空。我的小姑子很尴尬,她勉强对我笑了笑,匆匆披上一条水蓝色的大毛巾。请注意,那条毛巾也是我的,圣罗兰出品,价值不菲。她用我的原木梳刷了刷头发,稍有歉意地说:
"我身上有点过敏,医生说用蒸汽熏一熏会有好处,我泡了两次,果然有效果。""但我这里并不是公共澡堂。"我木着脸回答她。她吃惊地瞪住我,脸色转为青紫。我一言不发地出去,穿过客厅,离开林梧榆的家。
我痛惜我的木桶。女人是有三六九样的,在我,是宁可你抢走我的丈夫,也不愿意你随便占用我的浴室。相信我,这不仅仅是清洁问题。
我遇到一个好题材,一位健全高大的男人爱上一名高位截瘫的女子,他们结了婚,最近生下健康的双胞胎,在医学上算是奇迹了。
我作了5000字的特稿,讲述他们的生活。男主人公是木匠,不善言辞,一直在乱糟糟的屋里走来走去的,洗尿片、冲奶粉、逗弄两个月大的一对小BABY。
一切都是他瘫痪的妻子讲给我听的。她的口才是一流的,她的父母家里开着一间租书铺子,她自己读了很多古龙、席娟的书,因此她所叙述的故事本身就像是一本九流作家的小说,充满了幼稚的浪漫与辗转往复的哀伤,足以赚取大把的眼泪跟救济。但在采访的最后,她说了一句很坦白很有禅意的话:
"我不觉得他是爱我,他也不是同情我——他就想对我好。"哈。
林梧榆打了几次电话过来,我没有接听。傍晚他出现在我的公寓。那时我刚刚写完英俊小木匠与残疾妻子的缱绻爱情,用邮件发回报社。我洗了一点红萝卜、小黄瓜、番茄跟甜辣椒,放进榨汁机里,做了一大杯稠密的蔬果汁,一边翻一份南方城市的晚报,一边慢慢喝下去。林梧榆就在此时开门进来。他穿一件酱汁色的毛衣,皱着眉头,活像个生意不佳的卖油郎。我笑起来。林梧榆的衣着常常是离谱的。
"跟我回芙蓉,"他简洁地说,"妹妹今晚请我们吃黄辣丁,我叫了车,司机在楼下等。"他的话简直不可理喻。我眯起眼,喝完我的养颜饮料。我晃了晃空杯子,故意凑近他的鼻子,仔细打量他,自顾自笑笑。
"对不起,"我说,"我今天吃素。"说完我到案台边,当着他的面准备我的晚餐。我做了一盘水果沙律,一份乳酪,一碟坚果以及少许葵瓜子仁。气候干燥,有时我会整餐吃这样的食物,清毒滋润。林梧榆冷冷瞧着我。我开了电视,转到体育频道,看一场篮球赛,然后若无其事地吃我的东西,有人进了球,我不问青红皂白地喝彩。
"苏画,没想到你是这么狭隘自私。"林梧榆绷着脸开了口,又有个黑人球员轻巧一跃,顺利将球推进网篮,我吹了一声口哨。
"我一直误以为你是个柔弱善良的女孩子,我——"林梧榆的眼睛喷出火来,他说不下去。
"柔弱善良?"我失声发笑,"林梧榆,你查过没有,你的脑子是否烧坏?"林梧榆闭了闭眼睛,他转过身去,对着窗外。我换一个频道,是房地产节目,主持人介绍一款复式住宅,餐厅紧邻着落地飘窗,一株室内长青藤沿着墙壁一路攀爬到天花板上,光线清透得很,似在水中。
"别闹了,苏画,不就是用了一下木桶吗?"林梧榆回过头来,隐忍地说,"如果你不愿意,告诉她就是了,都是自己家的人。""与你成为一家人是我的耻辱。"我盯着他,放肆地说出来。这男人有本事穿那样糟的毛衣,老天,更糟的是,我居然委身于他。林梧榆久久地看着我。我并不理会,再换一个频道,是动画片,一只长耳朵的兔子正蹑手蹑脚地往门外走。
终于林梧榆越过我,开门出去,门在他身后重重碰上。坚果太干,我起身给自己倒了一杯脱脂牛奶。我看电视到十一点钟,上床睡觉。不去水粉画华尔兹的晚上,我通常睡得早。半夜里下了雨,我起身关窗,在窗前站了一会儿,雨点打在我身上。
我29岁的生日是与幻、鸟一起度过。幻和鸟刚与导师巡游回来,瘦了不少,她们买了一条傣族妇女的裹裙给我,那其实是一块蜡染的布,上面绣绘了一个蛇似的女人,四肢柔软,下半身像人鱼公主。我们去吃墨西哥风味的烤羊排,老板与我很熟,价格打八折,但仍然不便宜,自然地,是我买单。我的妹妹们没什么收入,至少在我看来,她们始终是孩子。
羊排肉质较嫩,配料很复杂,蒜头、蒙特利尔调料、芦笋、墨西哥玉米粉、鸡汤、牛奶、胡椒粉、口蘑,吃的时候需要耐性,慢条斯理地切一小块下来,调好味道,放进口中细细咀嚼,浪费很多时间。我要的是红酒,以玫瑰蜜酿制而成的品种,盛在长颈大杯里,极大的、晶莹剔透的杯子。我知道,幻和鸟对红酒有些兴致。
"生日快乐,姐姐,"鸟与我碰杯,"不必担心,出嫁的女人在29岁是最美的。"我微笑,我明白她的意思,29岁的已婚女人是芳香甜醉到极致的水果,再多一刻便会糜烂。我喝了一点红酒,幻和鸟吃得很香,我喜欢看她们吃东西的样子。
"姐,等一会儿,你和林梧榆是不是还有烛光宵夜?"幻问我。她们是这样,连名带姓地称呼他,好象熟到不能再熟的同班同学,好象——同谋。
"没有,"我说,"我对这些没有兴趣。"我和林梧榆不通音信有两个礼拜,春天已渐渐过去,但仍没人愿意首先屈服,也许是因为懒,至少我是,我懒得追究。譬如你买了电热毯回家,不见得天天时时用着它,不过知道有那么一件物品、放在某个橱柜中罢了。丈夫也是一样。
"老姐,"鸟伸个懒腰,叹息一声,"你这人就是缺乏激情。"我笑了,她懂什么。
餐厅里客人不多,老板请了钢琴师,在厅堂的中央垫一块木台,放了白色浮雕的三脚钢琴,琴师是男人,轻云淡墨地带出一些陌生的旋律。我不熟悉那曲子,不知道他在弹什么,但还是好听的。钢琴历来是一种讨巧的乐器。
"喂,你知不知道,小师弟有亲戚在咱们院工作,跟老瘪关系铁得很。"鸟神秘兮兮地对幻说。她们私下叫导师老瘪。她们的导师是上海人,我见过,相貌确实寒碜。
"老瘪长袖善舞。"幻说,她顺手叉了一块肉喂给鸟。我啜了一点红酒。说实话,我对这酒没什么好感,葡萄与玫瑰,红光艳影,太俗太浮华。
"听说老瘪请小师弟给他女儿补习英语。"鸟诡秘地说。
"老瘪的女儿上高中没有?""高二了,长得跟她爸爸一模一样,像只蝌蚪。""嘿,当心小师第不怀好意。""开玩笑,小师弟有女朋友的,在他老家,是银行里的出纳。""远水解不了近火,你看他那双眼睛,水湿水润的,那是桃花眼。""他的基础倒好,本科读化学,研究生是计算机,八面玲珑。""人长得还行,老瘪这个点上,他算是男生中的一枝花了。""你不会喜欢上他吧?要不要我帮你追过来?""嗤,这种白脸男人,白得跟石灰似的,人家还以为我找了个牛皮癣呢。""牛皮癣?亏你想得出。"她们挤挤攘攘地乱笑起来。我转头看外面的街道,窗前有一排绿色的梧桐树。一部脚踏车停在街沿。一个黄头发女人牵着一只沙皮狗走过去。
"物理系那家伙倒不错,我数过了,他一共送了你36块巧克力。""嘁,那种杂牌货。""小姐,那是金帝。""我是说人,他那人就是个杂牌货。""说不定他就是你命中注定的伴侣,上天早晚会叫你爱上他,躲都躲不掉。""废话!上天叫你喜欢猪八戒,你会不会喜欢他?""嘿,我想起来了,上周老瘪布置的论文,我们可以叫他帮忙查资料,物理系的资料室是全校最好的。""你去找他好了,我可不露面,要不他叫我以身相许怎么办?""老瘪说了,这题目有希望被《SCI》选中,值得了。""去你的……"服务生送了一盘冰块到邻桌,我唤住她,叫她也给我一点。我漫无目的地将冰块全部没入酒中,看着它们一点一点融化掉。幻和鸟在一起永远是亲密的,但我却无法进入她们的快乐。我不懂得她们。所以我是寂寞的。
我在水粉画华尔兹值守,头儿和头儿的老婆也在。头儿最近相中一环路附近的一间铺面,租金是此地的三倍,但地段上佳,我们商榷搬迁成本,算出一笔细目。头儿的老婆犹豫不决,她喜欢这地方,尤其她的周末锐舞派对已颇有名声。后来我们就散漫地聊聊天,头儿的老婆问起林梧榆,我随意说他在加班。
"苏画,坦白说,"头儿的老婆认真看着我,"你俩压根儿就不是同一类人。"我笑笑,我何尝不知道。
"女人天性无非想要三件东西:男人、爱情和安全感,"我回答她,"别的无所谓。""你得到了吗?"她迫着我。这女人,何时变得这么长舌。
"差不多吧。"我毫无诚意地敷衍。朋友说话也是需要尺度的,我有我的原则。头儿倒识相,适时打个呵欠,哄着老婆回家睡觉去了。
我呆到午夜,乘计程车回去,司机播放着靡靡之音,早已死去的邓丽君还在凄伤地唱:到如今,年复一年,我不能停止怀念,怀念你,怀念从前……
风从车窗吹进来,我伸手抱住自己的肩膀。那是唱给18岁女孩子听的歌,真相是,年复一年,心渐渐僵硬,缠绵的爱无非是以卵击石,砰砰砰,砰砰砰,传来的尽是石头的闷响。
我乘电梯上楼,开了房门,我听见呼吸声。我拧亮了灯,林梧榆睡在我的床上。他睁开眼睛看着我,没有说话。我放下手袋,有条不紊地到浴室里洗泡泡澡,换了睡衣,在脸上涂一点夜霜,然后喝一杯加柠檬片的冷开水。林梧榆一直无声地盯着我。
我到床上去,靠一张软垫,翻看小说选刊。看了一会,困倦起来,我捻熄灯,躺下去。林梧榆在我身旁一动不动。开头我只是安静地躺着,黑暗中有林梧榆剃须水的味道,是淡淡的香柏木气息。突然之间,我不能克制自己,我转过身去,抱住他。我想念他的身体。
(B)
闻稻森的诊室外徐徐开了一大片绚烂的金盏花,护士摘了大大的一捧,帮他插在案头的青花阔口瓶里。我的就诊时间再度改过,每个星期四,早晨九点。我买了一个有小木偶人跳舞的闹钟,头痛欲裂地早早起床,重重抹一层眼霜,打的去见他。
"这阵子天气热,没打算出去消消暑?"闻稻森用纸杯亲手帮我泡一杯茶。你知道,只有多买钟点才享有这样的待遇,不熟悉的,任凭你口干舌燥地说下去,没人关心你口腔的感受。
"我们这种人,是签了卖身契给老板的,偷一天的懒,就得挨一天的鞭子。"我乱发牢骚。
"稿子必须每天有?"闻稻森问。
"几乎。"我说。外行的问题不外乎是这些,是不是每天有新闻写,一条稿子多少稿费。不奇怪,他们以为记者安身立命的本钱就是写写写。天大的误会。
"重庆的气候我不喜欢,"我进入我的话题,每一分秒都是收费的,我不想浪费掉,"夏季热似火烤,但冬天有很浓的雾,空气潮湿得要命。""我和维嘉一早走到江岸去,看得见的只有雾,也不知道江水在哪里。"我说。闻稻森不动声色地静静听。
那一次,雅子跟着一帮音乐系的男生到江岸边烧烤,结果彻夜未归。友子和银子上课去了,我打电话给维嘉,他毫不犹豫地答应陪我去看看雅子。
我们沿着岸边向前走,四周白茫茫的,脚下怪石嶙峋。维嘉握着我的手腕,是的,他握着我的手腕,而不是我的手。有一刻,他站定下来,望着我,雾蔼氤氲,他的面孔近在咫尺。
"我一直忘不了第一次见到你的情形,"他轻声开口,"世间竟有两个一模一样的时刻。"他温柔地凝视着我。我的心有点乱,我以为他会吻我。但他没有。他注视着我,很久很久。
"记着我的忠告,"他说,并且用力捏了捏我的手腕,"将来,你只能嫁给一位粗枝大叶、粗心大意的男人,只有那样的男人才真正地适合你。"
"他对爱他的女孩子说,你去找个粗线条的男人做丈夫吧,"我在闻稻森面前失控地笑起来,"多么残酷。""他究竟在想什么?"闻稻森问了一个更加艰涩的问题,难如(5¥+9фⅹ4?-7?)这样恐怖的公式,关键在于,你连它属于哪一类学科的研究范畴都无法判断。
维嘉拽着我的手腕,我们继续摸索着朝前走,在浓雾中走路有一种窒息的感觉。我不断驻足,深吸一口气。经过一处长满芒草的岩壁,我看见音乐系的那几个男生,抱着吉他,慢慢地拨弄一支曲子,地下全是散落的啤酒瓶。
我认得他们,是雅子的朋友。雅子有一大堆与众不同的朋友。她将外语系一个惨绿少女引为知交,那女生借雅子的钱,叫她帮着抄笔记,后来那家伙考试门门不及格,被学校开除,遣返回原籍,临走雅子还狠狠哭了一场。"雅子呢?"我问他们。他们努努嘴,顺着他们的视线,我看到了雅子。这小姑娘睡在岩壁下背风的草丛里,垫了一块塑料布,身上盖着两张报纸,她的一双光脚探出来,脚上沾满了露水,雅子的脚是非常美的,足趾纤长,趾甲莹泽。
我和维嘉走过去,在她面前蹲下来,维嘉把遮住她下巴的报纸挪开一点,雅子稚嫩清秀的面孔全部露了出来,她依然沉睡不醒。
"她喝多了。"音乐系的男生从岩壁上跳下来。维嘉伏下身,轻轻唤着雅子的名字,雅子翻一个身,照睡不误。
"这样不行,她会感冒的。"维嘉看了我一眼。
"我们带她回去。"维嘉对我说。不待我回答,他弯身抱起雅子,在大雾中缓缓往回走。音乐系的几个男生面面相觑,跟了上来帮忙。
"他就是电台的维嘉吧?"其中一个男生悄悄问我。
"是。"我说。
"雅子跟我们提过,他在追求你。"那男生说。
我但笑不语。维嘉抱着雅子艰难地迈上石阶,间中有强壮的男生跟他换了手,把雅子背在背上。雅子迷迷糊糊地睁开眼睛看了看周围,跟着又搭下脑袋睡过去。
"大部分人都不知道真相,"我告诉闻稻森,"雅子、友子和银子,她们统统以为维嘉爱上了我。"
雅子醉了,我们不可能大张旗鼓送她回学校,维嘉打发了音乐系那几个男生,和我一起把雅子带回家里。维嘉把雅子放到床上,盖好棉被。我冲了一杯很浓的茶,喂给她喝。喝到一半,雅子呕吐了,吐出一大滩黄绿色的液体,尽是啤酒的味道。
"对不起,维嘉。"我很歉疚,忙着收拾脏污的地板。
"那帮家伙真是混蛋。"维嘉生气地说。他拿来漱口水和面纸,细心地帮雅子擦洗。雅子似睡非睡地,直嚷头痛。
维嘉转身出去,很快就买了干菊花和冰片回来,裹在毛巾里,覆盖住雅子的额头。雅子渐渐安静下来。维嘉把她的手臂放进棉被中。我们在床边一声不响地看着她。她睡得并不沉,不断地翻来覆去,低声呓语。
"把这个给她换上,她会睡得舒服一些。"维嘉递给我一套蓝灰色的棉布睡衣,然后退出房间。我替雅子脱下紧绷绷的毛衣与背心裙,用热毛巾揩去她身上的汗,帮她穿上维嘉的男式睡衣,那睡衣有暖暖的阳光的气息与隐约的古龙水香味。我忍不住贴近雅子,把脸埋入睡衣,嗅着维嘉的味道。
后来我和维嘉在客厅里看电视,他放了一张录象带,由年近60岁的罗伯特o雷德福主演,他的皱纹和被太阳晒得黝黑的皮肤看上去无比性感。维嘉点起一支烟,一支粗大的古巴雪茄,他很有些奇异的烟草。
"学音乐的男生是危险的。"他突然说了句莫名其妙的话。我楞了楞,随即反应过来,他在说雅子。
"搞不好雅子的清白已经被他们玷污了。"我心不在焉地说。维嘉深深地看了我一眼,他的眼光让我不安。
"雅子的朋友五花八门,"我解释,"她认识一个卖打口磁带的小贩,那人脑袋后面梳着十几根维吾尔族少女的小辫子,前面蓄了一把大胡子。"我笑起来。维嘉吸了一口烟。
"她还是个孩子。"隔了半晌,维嘉自言自语。我耸耸肩膀,雅子当然是个孩子,这一点毋庸置疑。
"有烟吗?"我郁闷地问,闻稻森给了我一支。
"谢谢。"我说。诊室里不能抽烟,我知道。但只要我一想起维嘉熟稔地点起他的古巴雪茄,一想起他那个优雅的姿势,我就控制不住自己,非来一支不可,像毒瘾发作。
"谈谈雅子吧。"闻稻森看着我。我吸进一口烟子,滋味有点涩,我呛了一下。闻稻森把纸杯递到我手中,我喝了点茶水。
"雅子是浙江人。"我再吸一口,依然被呛住,这烟不适合我。我在桌角敲了敲烟灰。那是个粗野的动作。也许闻稻森会介意。管他呢。
"她父亲据说是当地一个什么局里的头儿,母亲是体操教师,雅子是独生女,"我眯起眼睛,"养尊处优。""哦?"闻稻森略微吃惊,"她父母舍得送她到这么远的地方念书?""她高考分数很低,在本地上不了本科。"烟身在我手中慢慢燃去,我盯着那灰黑的一截碎末。
"你不知道,她刚来时,连袜子都不会洗,他妈的。"我说了句粗话。闻稻森在我的杯子里续一点水。
"她死了以后,她父母赶到学校来,她妈妈当时就急疯了,脱光衣服在街上跑来跑去。"烟头烧到我的手指,我把它扔进纸杯,茶水"磁"地响了一声。
"后来怎么样?"闻稻森扶扶眼镜,"我是说她母亲。""肯定没什么大不了,"我烦躁起来,"反正人都已经没了。""闻医生,你去过敦煌吗?"我突如其来地问。
伍辰几乎是同时认得我和雅子,但他爱上了我,而不是雅子。开初我们拍拖的时候总喜欢领着雅子,有时看电影,有时散散步。我的手放在伍辰的掌心中,雅子蹦蹦跳跳地走在前面,时不时回头等着我们,她什么都不在乎,只挂住玩。
我们提早一点送雅子回宿舍,宿舍前有很深很茂密的一片林木,我和伍辰会进去呆一会。伍辰热烈地吻我,只是吻我,他的身体离我远一些,他甚至没有伸手抱住我,他用他的嘴唇有力地侵占我,仿佛那个柔软的器官就是他全部的欲望。他的舌头无限延长,不断伸入我的口腔,直抵我的咽喉,他不是在吻,简直就是在触探着什么。因此我必须紧紧依傍着一棵树,才不至于被他吻得倒下去。
我与伍辰,我们像两条鱼一样贪婪地纠缠在一起。我刚允诺他那阵子,他患得患失,夜里睡不着,渐渐疑惑起来,天不亮就翻围墙进入女生宿舍,在窗下叫我的名字,我光脚跑出去,扑向他。但那种感动与痴狂如同转瞬即逝的焰火,很快地连他自己都平息了下来,他满不在乎地穿着汗衫拖鞋,拉着我的手去街边吃田螺肉。我们可以一两个钟头不说话,专注于味蕾的刺激。
接吻的功夫熟极而流,不再有悬念,以及惊喜,我们就像两个演员,在剧集中倾力演出,难分难舍,待导演一声"收工",男女主角立即淡漠地拾起道具,退回真实的生活。
"再后来,我捧着那朵致命的棉花糖,撞进了维嘉的怀里。"我看了看墙上的时钟,我的时间已近尾声。
"对于你所爱的男人,你必须作出抉择,占有他的身体,或是灵魂,你不可能同时拥有两者。"我看着闻稻森的眼睛,他不会明白我的意思。
"这就是宿命。"我补充。
(C)
一个名叫小君的女人(维嘉的往事)——我遇见的女人没有自己的名字刚做主持人是在南方的一家电台,开头并不适应,其间的喧嚣又有点与世隔绝的味道,而我盼望的是彻底的、放肆的、烟花似的轰鸣,一哄而散。我开始读女孩子喜欢的《红楼梦》,读了三次,我也看透了不少世事。人和猪有什么分别,出生是一小块无助的肉,死去不过是一大块无助的肉。
台里没有房子,我自己租了一间。房东太太大概三十几岁,工作不太忙,每天变着花样煲汤,她的丈夫儿子喝得唏哩哗啦,都长得肥实,嘴唇红红的。而她很瘦,脸色不好,只有手指头肿得发亮,手背有些干裂,一身的旧衣,皮鞋是男式的,整个人就像她家餐桌上绣的那朵模糊的菊。
她很客气,时常盛一碗汤请我尝。他们夫妻看上去挺恩爱,挽着手散步、说笑。半夜偶尔听见他们吵,她压抑地骂,流氓。一挥手弄响灯、杯等物,很快地,又静了。老鼠在墙角磨牙、走动。
间或她邀我一起吃水果,切得薄薄的苹果或梨,她的丈夫一把一把地往嘴里塞,望着我含混不清地说,很贵呵,我做单身汉就没舍得买过。第二天她急着跟我道歉,他是那样口没遮拦的人。默一阵,又说,我听你的节目。
她的床单洗得很勤,她那张大床式样考究,床单是一色的黄,由浅而深,有不同的花纹。有时我想象她丈夫那堆油腻的肉覆盖着她馥郁丰饶的身体,她的手一定无助地掐着黄颜色的床单。
我下班的时间较早,她就坐在客厅里织毛衣,一边听着一首数年前的歌,停在我心里的温柔。整盘带子都是这首,不知怎么弄来的。她叫我帮她绕毛线,问我是不是可以借些好听的磁带给她。我本来挺多的,就随手选了几盒,下午漫长的时光她就坐在那里听着,全是荡气回肠的曲子。她竟不动声色,举止安详地织完一件又一件的毛衣。她的脊背瘦骨嶙峋,从背后看去像未发育的男孩子。
看得出来她的丈夫十分疑惧,他不知道应当怎么做,他跟我说:"女人没意思,房子家具,没命地赚钱,都是为了她们。"或者"我不懂节目主持是什么职业,一天到晚放点音乐瞎说几句,你年纪也不小了,不要做这么吊儿郎当的事。"他偷偷地剪碎了磁带,扔进垃圾桶。临睡前他在阳台上练身,练得惊涛骇浪,他真是绝望的人物,肥胖、不修边幅,如何配得上她?
有一天她到电台来找我,说是买东西路过之类的,但她两手空空。我们去了PUB,要了两大杯幽绿冰凉的啤酒,她喝得很凶,双郏似火,像是一幅油画。啤酒的细沫沸腾和旋转,她用手去试探,低着头,不看我。
年轻的时候我不明白怎样爱人,现在却不再有机会。
她说。
我很震动,她何以说这些。她抬起头来,我发现她涂了紫色的唇膏,有淡淡的鬼魅气,并不适合她。倒是她平日略有倦意、不化妆的脸更自然。
我有个沉重的包袱,背了好久了。
她说。
是什么?
我问。她说,是我的感情。很平缓的语气,像在讨论买西红柿、刷墙壁一类的家居琐事。
我不想谈下去,点了一支烟,我说抽完这支烟我就走。垂下眼睑,我才注意到她的衣领开得很低,戴了一串塔形项链,她很白,而且她的胸部并不瘦削。我想笑,真的就笑了。她也跟着我笑,我们像两个疯子。
抽完一支烟我就走了,两天后搬了出去。我清理自己的衣物,我的每一本都被剪破,我知道一定是她丈夫做的,我很愤怒。她看着我收拾,她说:"别理他!"我不作声,突然她从背后抱紧了我,把我拽到那张铺着黄色床单的大床前,床单上有数不清的玫瑰,一丛一丛的。她躺了下去,脱了她的衣服,她的身体果然很美。
极度亢奋中,我不想让自己叫出声,我抓起床头的烛台,那是青铜质地的,冷隽、细致、华美,划过她的额角,立即渗出血来。
之后我叫了的士,彻底搬走了我的行李。她还睡在床上,一丝不挂,面向墙壁。我喊她,我说,小君,我走了。